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佳妻有喜,上司老公请回家 作者:禾千千 【文案】 浴室里传来她的惊叫声:“流氓!滚出去!” 他惊怒,被飞来的香皂砸中脑门儿:“你怎么会在我家浴室!” 不该看的也看了,他总算是见识到什么叫做冤家路窄! 他出身名门,是家族唯一继承人,更是声名显赫的大律师,法庭上令人敬畏的“不败男神”。 她是私家侦探,带刺的玫瑰,单身高能新女性。 当律政男神遇上女侦探,就像天雷勾动了地火。 他反感这桩狗血的娃娃亲,对她更是态度恶劣,但却在案件中屡屡获得她的帮助,一对欢喜冤家笑料百出,不断的磨合之下,案子解决,两人的感情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几番纠葛之后,终因误会,情海生波,她选择避而不见。 他很快找到她藏身的地方,开门的却是一个几岁的小肉包。 “叔叔,你是给妈妈送快递的吗?”这是一张跟他小时候一毛一样的脸。 他这才恍然大悟,自己一定是错过了什么! “女人,这孩子是谁的!”他愤怒的闯入,他要一个解释。 屋子里的女人漫不经心地伸个懒腰:“真吵。” 他满腔的火气瞬间被治愈,转身抓住小肉包:“宝贝,你知道什么是买一送一吗?” 小肉包不屑地翻个白眼:“买一送一?你怎么跟其他几个叔叔说的话一样。” 男人再次石化,想不到他的女人竟然这么抢手,他是不是该考虑直接将这母女俩擒走? 终成枕边人,以为幸福来临,却不料暗藏危机,当她被他亲手送上法庭的一刻才知道,她的律师老公心里一直都另有其人,而这时她肚子里已经又有了一个新生命…… 本书除了有言情,还有带推理悬疑情节,题材新颖,请大家多多支持! 作者标签:豪门 爱情 专情 职场 ================== ☆、1:男神踏浪来 龙京市,2015年夏。 湿润的海风滋养着这座城市,大街小巷都洋溢着清新的气息。龙京市,它像一个饱经沧桑而又焕发着青*彩的美妇人,吸引着全世界的目光,成为东海海域沿岸一颗璀璨的明珠。 一座小岛上,一改往日的平静,变得热闹起来。 眼前一片碧绿的大海,一望无际,视野里尽是纯净的颜色,白色的游艇星星点点散布在海上,就像是镶嵌着闪光的珍珠。 细白柔软的沙滩上,搭起了一个由四根白柱围成的台子,木质的背景墙上贴着一对男女的照片,看上去十分恩爱甜蜜,正是今天订婚礼的男女主角。 选择在宁静的小岛上订婚,想法很有创意,每个受邀而来的人也就当是来度假的。 在这露天搭建的礼堂中,贵宾们休闲片刻,等着订婚仪式的开始。 这还不到正午,阳光就开始热烈起来,已经有人穿着比基尼下水去了。 海上,远处有一艘白色快艇和一个黑色小点,正朝这边靠近。 开始并没有引起人的注意,直到一个女孩子在惊呼:“有人在冲浪!”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看向海上,果然,只见快艇的绳子拉着一个黑色的身影从海水中腾身到半空,然后潇洒地落下,在海浪上不停地上下翻飞,如矫健的海燕展翅。 这惊险刺激的一幕,让岸上的人看得目瞪口呆。 那是谁?要不要搞出这么拉风的出场方式啊? 吸引了观众的眼球,快艇已到岸边,冲浪的人停下来,是个身材健美修长的男人! 已经有不少女士紧紧盯着他,一个个目光灼热。 他在众人的注目礼中淡定地走来,取下了脸上的潜水镜,露出真容。 一霎间,压抑的惊叫声响起,这次是因为她们看到了那个踏浪而来的男人,有着一张帅到人神共愤的脸! 他只穿了一条黑色短裤,健康的肤色在阳光下闪耀着迷人的光泽,湿润凌乱的头发带着一股足以令人怦然心动的狂野。俊美不凡的五官像精致的油画,尤其是那双深不见底的凤眸,如漩涡,让人感受到沉溺的危险。 最要命的是他此刻浑身都有水珠,折射出阳光的亮泽,越发显出他身上每一块肌肉的匀称和力度,结实的胸肌和他的紧绷的六块腹肌,堪比雕塑一般精美的男子身体,已经无法用诱人来形容了,足以让在场的女士们全都脸红心跳! 他是谁?这个问号,在每个人脑海里浮现,紧跟着,今天订婚礼的男主角沈驰来了。 穿着礼服的沈驰一拳头打在他肩膀上,笑骂道:“翁杭之,你小子是不是想抢我风头啊,非要这么出场吗?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 这叫“翁杭之”的男人只是淡淡地勾勾唇,将冲浪板递给了从游艇上下来的助理。 “本来也没想这样的,临时想冲浪,刚好游艇上有冲浪板。”简单的解释,却透露出他是个随性而有个性的人。 “行行行,来了就好,快点去冲个澡换身衣服,还有二十分钟就开始仪式了。” 两个男人勾肩搭背地聊着,旁边一众宾客还在对着两人的背影窃窃私语, 翁杭之?名字好耳熟?难道是那个翁杭之吗? 女性同胞中,特别是单身未婚的,都是两眼发亮,纷纷露出跃跃欲试的眼神……必须打听一下这个男人,问问他有没有结婚。嗯对,哪怕有女朋友也没关系,只要没结婚,就想办法抢到手! 也难怪她们这么拼,见到男神了,哪能不出手呢。 翁杭之一出现就成了焦点,还好订婚的男人是他好友,不介意被他抢了风头。 翁杭之的父亲比他早来一步,在跟友人打桥牌,没留意到翁杭之是冲浪来的,直到他已经换好了衣服,一身清爽地出现在眼前,正好也是订婚仪式开始的时刻。 所有的宾客都聚精会神地望着台子上,一对金童玉女般的璧人,男俊女俏,相当养眼。 现场洋溢着喜庆的气氛,自然也感染了一些家长们,比如翁杭之的父亲翁锦良。 这个曾是法官的男人,如今两鬓微白,一脸感慨地凑近儿子耳边低声说:“小子,看见了吧,你的好朋友都订婚了,很快就会结婚成家,你也加把劲,我和你妈等着抱孙子,等得望眼欲穿了。” 翁杭之神情淡然,这种话,他听了好多遍,可这婚姻大事,他有自己的主张。 翁锦良见儿子不表态,略显急切地说:“儿子,可怜可怜你老爸吧,你妈说了,我要跟她复婚,前提是你得先有女朋友,否则她还不肯跟我回家。” “……” 翁杭之一听,差点被自己口水呛到,惊诧地望着父亲……这为了促使他快点成家,父亲的招数太多了,今天这一招是新的,也是杀伤力很强的。 父母是不是太拼了,居然将他的婚姻大事与父母是否复婚联系在一起?有这么奇葩的父母么? 原来翁杭之的父母早年离异,但互相都没有再婚,直到最近,两人旧情复燃,这事儿,翁杭之知道,可没想到双亲会用复婚的事“威胁”他。 翁锦良苦着脸,语气越发柔和:“儿子,还记得老爸曾经说过20年前有个恩人救过我吗?当时我们双方曾有约定,将来儿女长大了就结个亲家。老爸本来以为失去联系之后就见不到恩人了,不过前几天竟然被我在街上碰到,你说这是不是缘份啊?呵呵……给你这个……” 说着,翁锦良把一张名片塞进儿子衣服口袋,还挤眉弄眼地说:“恩人的女儿,你去见见,合适的话,就交个朋友。” 翁杭之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热闹的现场,他此刻耳边却只有一个声音——娃娃亲! 真不可思议,老爸是法官,居然跟人订娃娃亲? “爸……您……”翁杭之脸上只有无奈。 “好了好了,仪式结束,该吃午饭了,你下午不是还要开庭么,别耽搁时间了。” “……” 这样的场合,确实不适合多说,私事,还是低调为好。 翁杭之用半小时的时间吃完饭,跟沈驰打个招呼就准备闪人了。 沈驰拉着翁杭之,告诉他,有好几个单身女性在打听他,还戏谑地问,可不可以给她们电话? 翁杭之千叮万嘱,叫沈驰不能将自己的电话号码泄露出去,随后,翁杭之在女人们失望的目光中登上了刚才的快艇,跟助理一起消失在茫茫大海。 在场的不乏才貌双全的女性,而翁杭之竟然全都无视,一点机会都不给,就是这么潇洒,来去如风,只在你心里留下一片痕迹之后走得云淡风轻,也不管身后的女人们芳心碎了一地…… ☆、2:初见就挨打 岸边一艘快艇靠岸,下来的为首那个身姿挺拔的男人,正是翁杭之。 翁杭之这三个字,含金量极高,他不仅出身名门,是家族中唯一继承人,他更是被律政界同行冠以“不败男神”称号的金牌大律师! 与先前在海岛上的形象不同,那时是狂野阳光的,而现在,即将要面对自己的工作,翁杭之立刻恢复了惯有的冷静稳重、成熟内敛,这才是他真正的风格。 但这张近乎完美的俊脸,依旧是那样赏心悦目,只是眉宇间流泻出一片冷峻,还有一丝淡淡的孤傲,仿佛很难有什么人或事能撼动他坚若磐石的内心。 从订婚礼赶到法庭,翁杭之的角色转换很快,他即将完成又一次成功的辩护。 在本市初级人民法院门口,一派紧张的气氛,人们一个个都显得烦躁不安,愁眉紧锁。 他们都是为了能第一时间知道某件案子的庭审结果,集结了大约二十几个人在法院门口等待。 此时此刻,法庭上,参与听审的人并不多,稀稀疏疏地坐着,目光都集中在“辩方律师”身上,他的结案陈词已到了尾声。 辩方律师翁杭之,神情从容,充满自信,英俊的面容上有着一种令人信服的沉着,一双墨色的眸子深邃犀利,时而看向自己的当事人,时而看向严肃的法官。 “法官大人,综上所述,很明确的一点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恳请法官判我的当事人,无罪。” 随着这一声犹如金玉般的定论出口,现场的气氛也仿佛凝结了。公诉人也是一位资深律师,此时一脸凝重地看向法官。 辩护到此,就看法官怎么判了。 翁杭之的助理是个年轻小伙子,露出赞叹的神情,冲他竖起了大拇指。 翁杭之不动声色只是轻轻地飘来一个眼神,好像在说:“这没什么,小菜一碟。” 对,他有自信的资本,他是律政界的金字招牌,至今保持着百分百胜率。像这样的案子对他来说很容易就拿下了,习惯了看公诉人对他那种无可奈何的眼神。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门口的一群人终于等到目标出现! “判了!何家栋那个畜生没事!”一个穿黑色衬衣的男人一脸怒容地跑出来向大家汇报。 一时间,骂声四起,这二十几个人里边男女老少都有,群情激愤,一拥而上,全都朝着刚走出门口的翁律师,围了上去! “什么狗屁律师,你为何家栋洗脱罪名,你该死!” “昧良心的律师,你就不怕遭报应吗!” “……” 这些人太激动也太冲动,把怨恨全都发泄在律师身上,恨不得上去扒了他的皮! 面对唇枪舌剑,翁杭之面不改色,一言不发,有庭警开道,他穿过层层包围,在人们的怒骂声中,他钻进了他的座驾,助理即刻启动车子,扬长而去。 就是这么干脆,就是这么淡定,就是这样视语言攻击如无物,不管别人骂得多难听,翁杭之总是能保持冷静,连一句解释和反驳的话都没有,火速闪人。 做为一个律师,这样的情况,不是不想解释,而是知道,即使解释也没用,那些人听不进去,更不会改变对他的看法。 对翁杭之来说,那些人怎么误解,并不重要,只要他问心无愧就好。与其浪费时间去解释,不如早早离开,眼不见为净。 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是律师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翁杭之就是其中的佼佼者,除了能赢官司,他还有着超乎寻常的沉稳与睿智。 助理程烨从车内后视镜里望见翁杭之淡然的表情,不由得再一次深深地佩服。 “老大,何家栋可是骗了六个女人的钱啊……你就不怕她们的家属会报复?刚刚他们那么激动,而且都是男人居多,万一……”助理露出几分担忧。 翁杭之垂眸在看手里的资料,闻言,目光停顿了一下,眉宇间露出几分严肃:“程烨,我说过多少次了,我们是专业人士,当事人已经被判无罪,我们不能将罪名私下加在他头上,即使是讨论,也要注意你的言词,何家栋的诈骗罪不成立,就别再说他是骗了别人的钱。” 程烨讪讪地笑笑,点点头:“知道了,老大……可是,那些人不会接受这个结果,肯定还会上诉吧。” 上诉?翁杭之眼底掠过一丝冷意:“他们可以上诉,但这个案子,除非有新的证据能证明何家栋蓄谋诈骗,否则就算上诉一百次也不会改变现在的结果。” 程烨眼里露出崇拜的光芒,老大每次都是这么酷炫,简直就是他的偶像。 “老大,现在是回事务所吗?” 翁杭之微微一愣,下意识地摸了摸衣服口袋里的名片,蹙着眉头说:“先不回事务所,去老城区。” “……” ========== 二十分钟后,老城区某写字楼。 金鹏侦探社。办公桌前坐着一个穿米白色雪纺衫的年轻女孩子。 小巧的脸颊五官精致,凝乳似的肌肤细腻白.皙,明眸皓齿,青春靓丽,尤其是那双清澈如泉的大眼睛格外灵动就像是会说话似的。 她正对着一封信发呆。反反复复看了好几次这封信,经过确认是父亲的笔迹,她才痛心疾首地接受了这个事实……父亲,他竟然离家出走了! 丢下这个烂摊子让她一个人去面对,而父亲的理由是——“女儿,我失恋了,必须去外边走走散散心,等我回来的时候,又会是全新的开始。” “爸,您已经49岁了,还玩失恋?”文筝对着老爸的照片,脸都皱成了酸菜。 从小就跟老爸相依为命,文筝怎么都想不到,曾经老妈抛弃这个家,老爸没有崩溃,现在不就是失个恋,老爸却要离家出走! 最可气的是,她和老爸赖以生存的生计,最近生意太差,为了维持开支,不得不跟人借钱度日,结果生意依旧没起色,老爸又成天只知道追一个徐娘半老的“白富美”,所以,要债的人才找上门来,并且要钱的方式很粗暴,把这儿给砸了,现在这一屋子的狼藉,就是那帮人造成人。 敲门声响起,文筝浑身像炸毛似的,顺手抓起了桌子上一件东西,坚定的眸子里尽是愤怒……太可恶的,那帮渣子刚走不到三分钟又来!这是要把人逼疯的节奏吗! 文筝怒气冲冲地往门洞里一看……门外的人低着头,她看不清楚长相,但她感觉这身衣服很眼熟,先前那帮来这里砸场的人,其中一个好像是穿的这衣服? 文筝猛地将门打开,举起手里的东西照着眼前的人就打,落在他的肩膀,狠狠地用力……先下手为强! “该死的流.氓,还想来捣乱!”文筝怒骂,手里的自拍杆就遭殃了, 可怜无辜的翁杭之,生平第一次这么想对一个女孩子动粗,气急之下,一把抓住了文筝的手腕,阻止她的自拍杆再打下来。 “你发什么神经!”翁杭之怒斥文筝,如果对方是个男人,他早就还手了!【本文除了言情,还有推理悬疑的情节,为大家提供新鲜的阅读体验,请多多支持!】 ☆、3:别靠这么近,我跟你不熟 文筝激动的情绪瞬间凝结了,瞪大了双眼盯着翁杭之,这是谁啊?陌生却又长得这么好看,绝对不是刚才那帮人当中的一员,衣服也只是颜色款式相近而已,根本不一样! 她好像打错人了…… “完蛋!”文筝脑子里飘过这两个字时,人已经在开始往后退,笑得比哭还难看。 文筝的脑袋都快垂到胸口了,头顶上传来他低沉愠怒的声音:“就凭你刚才的行为,根据我国现有治安处罚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节较重,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说得这么正式?他这似乎不是普通人? 文筝不由得抬眸,惊诧地望着他:“什么情节较重,你不是好好的吗,哪里伤到了?我没看清楚就动手,是我不对,我跟你道歉,可你也不能太夸张吧?还有啊,你是谁?来这里做什么?” 还好,她终于想起问这些问题了。 翁杭之望着眼前这个长得像小萝莉但却有泼辣又暴力的女孩子,他鼻子里发出冷哼,拽着文筝的手,进去,砰了一声将门关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在她面前晃悠……那是她父亲的名片,写着父亲的名字——文力扬。 文筝的娇小的身子被他推在墙上,手腕被擒,生生地疼,最要命的是,两人此刻的距离只有0.1米,他的呼吸从她脸颊拂过,惊起她脸上一片羞人的红。 但她却没有开口求饶,忍着痛说:“就算你是来找我父亲,也请你自重,有话就好好说,没事别靠这么近,我跟你不熟。” 好一个伶牙俐齿的姑娘!竟然没有被他吓到,还能这么镇定地跟他说话,最后那句“我跟你不熟”,使得翁杭之这张犹如面瘫的俊脸,出现了一丝波动。 她似乎跟想象中很不一样?如此大胆的女孩,太少见。第一次见面就打他,更是奇葩中的奇葩。 翁杭之眼底的墨色一暗,也不知怎么想的,不但没有放开她,反而欺身上前将她抱紧,轻勾着迷人的薄唇,贴着她的身子,另一只手抬起她的下巴,俊脸越凑越近,讥笑说:“别装了,你老爸没告诉你,我们两家在20年前订过狗血的娃娃亲?你家不是盼着这门亲事么?” 被调.戏了?文筝脸色一变,被他所说的话给震住,但紧接着就是一阵火辣辣的愤怒! “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知道你在胡说八道!你是想趁机占我便宜是吧?呵呵……死骗子臭流.氓!”文筝一声大喊,出其不意地将膝盖一抬! “嗯……”翁杭之闷哼,面露痛苦地捂着某处,而文筝再次举起了她的自拍神器,冲着他背上用力打下去。 “真是疯了!”翁杭之此刻才有了对她清晰的认识,但无奈被她踢到,一时直不起腰,还被打得节节败退,狼狈地打开门,仓皇而逃! 文筝站在他身后,自拍神器抗在肩膀上,像胜利地女战士般望着电梯的方向:“死骗子臭流.氓,你敢再来,别怪我对你不客气!”嘴上这么说,可文筝心里很惋惜:“哎,白瞎了一个大帅哥,长得那么养眼,想不到竟不是个好人。” 刚进电梯的翁杭之,蹲着身子,气得有些眩晕……这就是父亲说的那个跟他订了娃娃亲的女孩子? 翁杭之强忍着怒火,告诫自己别跟一个女神经病一般见识,至少现在在父母面前可以交差了,以后再也不会有人提起这门可笑的亲事! ☆、4:生意上门来 周末,是上班族很喜欢的日子,因为可以不用早早起.*,可以睡个懒觉,可以悠闲地躺在自家飘窗上边像只猫儿一样晒晒太阳,如果再有一杯清茶相伴,来点纯纯的清音乐……唔,这将会是一个美好轻松的下午。 但对于文筝来说,她可是一点都不想闲下来,她每天都盼着能有生意上门,否则下个月的房租就交不出来了。 平时,侦探社的工作主要由文筝的父亲负责,而她就充当父亲的助理,但现在,父亲离家出走了,一切的重担都落在文筝身上,更包括那些债务。 文筝看着桌子上那台历上清清楚楚的数字“9”,这心里就越发捉急。这个月过去9天了,距离下个月2号交租,只有20来天的时间,这么紧迫,万一接不到生意怎么办? 文筝的老本行其实是学医的,原本该是毕业之后进医院工作,但因为她在实习时发生了一件重大事故,成为她的心结,有了阴影,影响到她对工作的选择,最后不得不放弃当医生,到侦探社里帮忙。 文筝从小就是个侦探迷,各种破案的书籍的电视电影看了不少,加上跟着父亲做了两年,她也积累了诸多经验,这回,父亲不在家,她就有了实践的机会,可以单独接案子揽生意了。 只是这生意到底在哪里?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正当文筝发愁的时候,门铃响了……文筝顿时来了精神,急忙往门洞外看出,门口站着一个戴帽子戴墨镜的女人,看样子有点紧张。 文筝打开门,这女人立刻焦急地问:“请问文力扬在吗?我是来找他帮我的。” 嗯?生意来了! “请进吧。”文筝礼貌地将人请进来,这心里是暗暗高兴。 女人显得有些坐立不安,取下墨镜,露出她精致漂亮的面容,到是让文筝微微一愣……是个美女啊。 这位美女疑惑地文筝:“文力扬呢?” 文筝也不隐瞒,干脆地说:“他最近不在,侦探社的事都有我来处理,请问,有什么可以帮你的?” 女人一听,满脸失望,叹息着摇头:“我来得不是时候。” 文筝打量着这女人,刚燃起的希望又破灭了,这女人一听到老爸不在,就这么失望,预示着生意做不成了。 “文力扬是我爸,他……” “什么?你爸爸?那你也应该很有经验了?”女人眼睛一亮,像抓住救命稻草似的。 文筝不动声色,淡定如常:“你先说说到底是什么情况让你需要请私家侦探?” 女人紧锁着眉头,犹豫一下,眼底的焦虑中含着几分恐惧。 “说这样的,我最近被人跟踪了,我估计是某个太疯狂的粉丝……昨天,那个人跟踪我到了家门口,还好我跑得快,一进家门就把门窗全都锁好了,可我*没睡好,现在想起来还是很后怕,我是一个人住的。希望你能帮我找出到底是谁在跟踪我。” 粉丝? “女士,请问您是从事什么工作的?方便的话,可以说说吗?” “我是职业模特儿。” “……”文筝明白了,这就难怪有疯狂的粉丝了。 文筝开始思想斗争了,她当然想接下这单生意,可她考虑到,这个女人的处境有潜在的危险,或许报警才是最好的选择。 文筝清澈的眼睛很是诚恳地看着她:“这种事,我认为你应该报警才更好。” 文筝的顾虑是很理智的,但这女人听了却一个劲摇头:“不行不行,我不报警……我不想把事情闹大,我只想知道是谁在跟踪我,之后的事,我会自己解决,你只管收钱就好,只要查到是谁,后边就不用你管了。” 宁愿担惊受怕也不报警?这正常么? 文筝察言观色,秀气的眉毛轻轻动了动……她的直觉告诉她,这女人兴许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这是一趟浑水,最好别接,否则可能有麻烦。 “呵呵……不好意思,女士,我们侦探社接单,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像你这种情况,你如果真想有安全保障,报警是最靠谱的。你想想,就算我现在开始查,可能还没等到我查到是谁,那个跟踪你的人也许会按捺不住对你造成人身伤害,到时候吃亏的还是你,所以,抱歉,你还是请回吧。”文筝虽然语气很淡,却也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意味。 女人有点气恼,嘴里唠叨几句,意思是埋怨文筝太不识相,送上门的生意都不要。 文筝也懒得多解释了,她是为了这个女人的安全着想,并且隐隐觉得事情并不是女人所描述的那么简单。因此,不接。 文筝做事有原则,尽管如今是急需要生意,她也不会贸然接单的。 女人走了,这件事,文筝过后也就不再想起,依旧是每天在盼着其他的生意上门。 文筝有个习惯是每天关注新闻。这天,吃了午饭,文筝在看午间新闻,突然一则报道引起了她的注意…… 新文内容是说的今早在某别墅区附近,一名年轻女子遭到蒙面歹徒袭击,生命垂危,目前正在医院抢救。 新文播出了那位遇袭女子的照片,文筝正是看到照片才大吃一惊——就是前天那个来侦探社的美女! 文筝心里咯噔一下,脑子极速转动,毫不犹豫地在电脑上输入这个女人的名字,出来的资料里,有几张是这女人跟城中某富豪亲密的照片! 果然真是麻烦! 三分钟之后,文筝已经收拾好,果断地准备闪人! 此时不闪更待何时?文筝估计警察很快就要上门了,因为她曾在两天之内接触过那个女人! 文筝不想惹麻烦,最好的方法就是避走。 文筝确实很聪明,只可惜迟了……当她提着包包打开门时,眼前赫然出现两个表情严肃的男人,冷冷地望着她:“你这是打算要去哪儿?”【求点收藏啊,亲们看了不要霸王哦,留下点脚印再点个收藏吧。】 ☆、5:闹事的来了 既然警察上门,文筝只好坐下来谈了。 “陈警官,陈叔叔,有事儿啊?” “午间新闻看了吗?有一个叫郭丽雅的模特儿早上在龙山别墅区遇袭,警方在她的包里发现了这张名片。”说着,陈警官将一张白色小卡片在文筝眼前一晃。 文筝脸色微微一变,她一眼就认出来这是父亲的名片! 罢了罢了,文筝知道警察的来意,继续装傻也不是办法。 “呵呵呵呵……陈警官,原来是这个事儿啊,,我可是良好市民,一定会配合你们调查的,想问什么尽管问吧。”文筝一副乖小孩的样子,可心里还在嘀咕:谁喜欢有事没事跟警察打交道啊?现在是无可奈何的事。 陈警官跟身旁另一位警察互相对视了一下,露出一丝“算你识相”的表情。 陈警官跟文筝父女俩也算是熟人了,但今天是办案,他当然要严肃对待了。 “说吧,郭丽雅是不是来过了?” 文筝这回很干脆地点头:“前天来的,当时她本来是想找我爸,可我爸最近都不在家,出远门儿去了,她就说叫我接单,不过我拒绝她了。因为她说这几天有人跟踪她,还说怀疑是疯狂的粉丝,我建议她为了安全考虑,报警比找私家侦探更适合她,之后,她很失望地走了,直到今天我看见午间新闻才知道她遇袭的事。” “就这些?没了?”陈警官再次试探地问。 文筝毫不犹豫地说:“我知道的就这些了,她那天来,前后不过待了几分钟就走掉,她听到我不愿接单,自然是没有必要多说了。” 文筝一直很镇定,先前她虽然是想避过警察,可既然现在不得不面对,她也不会害怕。 陈警官凝重的脸色阴沉沉的,看得出来心情很沉重……郭丽雅还在医院抢救,生死未卜,从文筝这里得到的线索很重要可就是太少了。 警察走了,文筝这才松了口气,不过依旧是感觉不太踏实。 文筝虽然只是她老爸的助理,实战经验没那么多,可她冰雪聪明,心思玲珑,一下子就想到了许多的可能……不管郭丽雅是生是死,这件事一旦闹大了,侦探社的日子可不好过。那个跟郭丽雅有染的富商,在本市是大名鼎鼎的,如果知道郭丽雅出事前曾到过这侦探社,并且她还拒绝了郭丽雅这单生意,那富商会不会因此迁怒于她? 文筝不由得头疼,前几天要债的才来砸场子,今天警察又上门……怎么这么背啊,难道该去庙里烧烧香? 有时候,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就在文筝刚走出门时,就听见电梯的方向传来了一阵嘈杂声。 “M的,该死的侦探社,一会儿我们冲进去就先砸一通再说!” “对,砸!狠狠地砸!” “……” 什么人?! 文筝惊怒之余,反应无比迅猛,飞快地转身朝着侦探社的大门,手放在门上焦急的敲门,嘴里还一个劲地喊:“有人在吗?有人在吗?” 好个文筝,太机智了!正是因为她反应快速,情急之下做出的举动给人的错觉就以为她也是来找侦探社的人,哪里还会怀疑她的身份。 几个身型高大的男子果然全都齐刷刷看着文筝,一个短寸发是带头人物…… “你也是来找这间侦探社的人?” 文筝赶紧点头:“是啊是啊,怎么你们也是吗?这么巧……” 几个男人不搭理她,用力敲门,那凶神恶煞的样子,看得文筝暗暗心惊。 文筝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硬着头皮问:“里边好像没人,我刚敲了半天。请问,你们也是来找侦探社帮忙的?” 寸头男一听,表情更加凶恶,一脸横肉都在颤:“呸!老子是来砸场的!我妹妹前天来侦探社想找人查一下是谁跟踪她,结果侦探社竟然不接生意,现在我妹妹出事了,躺在医院要死不活的,老子今天如果不把这侦探社砸了,怎么对得起我妹妹!” “对,今天就堵这里,不信侦探社的人不出现!” “……” 文筝脸都僵了,背上冷汗直冒……天啊,还真有人把帐算在她头上,太蛮横了! “呵呵……几位大哥,你们的行为,我绝对精神上支持你们,其实我也正好要等侦探社开门,但是我等太久了,现在得下去买点吃的填填肚子……”文筝边说边后退,朝着电梯去了。 才转身就听到身后的人低吼一声:“站住!” 文筝这心脏陡然间砰砰跳,糟糕,难道是他们怀疑她了? ☆、6:被接进翁家 先前那寸头这才硬邦邦地说:“顺便给我们带几瓶水上来。” 原来是要水! 文筝如释重负,连声答应着,一溜烟儿冲进电梯。 谢天谢地,这帮人不知道她就是侦探社的,否则会发生什么?只怕是连报警都来不及吧。 文筝跑了,留下那几个大男人傻等也等不到她买水上去。 文筝到了街上,顿时有种重见光明的感觉,只是现在她要怎么办?侦探社暂时是不能回去了,她该去哪里容身? 摸摸口袋里剩下的几百块钱,再想想最近遇到的各种倒霉事,文筝真想对天喊一句——“你耍我啊!” 下一刻,仿佛是老天爷真听到她的心底的声音了,忽地一辆奔驰停在她面前,开门下来一位文质彬彬的老男人,正朝她笑。 文筝愣住,第一反应就是:这人,她不认识! 正打算闪,对方却冲她走来了…… “是文筝吧?我是你父亲的朋友,我叫翁锦良,你可以叫我翁叔叔。” 文筝停下脚步,诧异而又警惕的目光望着他,露出疑惑和询问。 翁锦良却在仔细打量文筝,见她的反应,不禁在心里点头……不错不错,这姑娘长得真水灵。 “我凭什么相信你?”文筝懒得废话,直截了当。 翁锦良像是早就料到文筝会这么问,微笑着摸出了手机:“你看看这上边的照片,是前几天我遇到你父亲时,一起合照的。” 文筝定睛一看,果然,是父亲和这个男人的合照,照片上,父亲穿的衣服是新买的,那天是第一次穿。 但即使这样,文筝还是没有立刻相信,翁锦良紧接着又翻出一张照片,却是文筝的。 “这是你父亲那天传给我的,你的照片,他很骄傲有你这么个女儿。原本我是跟你父亲约好要见面,可我现在才知道他最近不在本市,而你们的侦探社也遇到一点麻烦。不如这样,去我家暂住几天。”翁锦良慈祥又亲切的笑脸太有感染力了。 诧异之下,文筝恍惚间产生一种好似遇到亲人的错觉。 这男人不像是普通人啊?文筝从震惊中回过神来,顺手摸出手机给老爸拨个电话。 电话那端信号不好,文筝一听到父亲的声音就鼻酸,除了问父亲现在过得怎么样,她还问了关于翁锦良的事,得到确认后,这才确信眼前的男人没撒谎,是父亲的朋友。 还想多说几句,父亲那边的声音不清晰了,断断续续的,接着就没了信号。 文筝对翁锦良的怀疑消除了,知道是父亲的朋友,态度温和一些,心里在琢磨着,正好她需要一个地方落脚,如今只能去这个翁锦良家里了,侦探社,最近都不适合她待下去,除非把麻烦全都解决掉。 “翁叔叔,那就……打扰了。”文筝跟着翁锦良钻进车里,只听他喜笑颜开地说:“一点都不会打扰,你就当是在自己家……说来惭愧,前几天我叫我儿子去你侦探社,他不但没请到你,还把事情搞砸了,这不,今天我只好亲自出马了。” 文筝愕然,下意识地问:“翁叔叔,您说……您的儿子前几天来侦探社了?他……他长啥样啊?” 文筝莫名地感觉脚底板发凉,脑海里不由自主想起了那天她用自拍神器打了一个“死骗子臭流.氓”……【求收藏哦!】 ☆、7:不是冤家不聚头 人的第六感有时是很奇妙的,就连科学都无法诠释得清。就像现在,文筝心头那不妙的预感刚起,就听翁锦良无比自豪地说:“我儿子啊,那可是一表人才……身高182,五官长相那更是继承了我和他老妈的优点,气质嘛,成熟稳重内敛,呵呵……前几天我让他带着你父亲的名片去找你……” 听到这里,文筝的脸色不知不觉就有点发白,头皮发麻,心里拔凉拔凉的,暗暗叫苦——天啊,不带这么耍人的!原来那个被她误以为是“死骗子臭流.氓”的男人,竟是翁叔叔的儿子! “咳咳……翁叔叔,我突然想起我还有点要办,不如麻烦您靠边停一下吧,我改天再去您家……”文筝笑颜如花,可就是带着一丝心虚。 翁锦良像是没察觉文筝的异样,亲切地望着她:“孩子,我今天就是特意来接你的,你有事要办,那没关系,我先送你去,等你办完再跟我回家。你父亲可是我的救命恩人,你可千万不要跟我见外,有需要帮忙的尽管说。” “呃?救命恩人?”文筝愕然,眨眨水灵灵的眼睛,总算是明白此刻的处境了,翁叔叔太热情,她想溜都不行! 意识到这一点,文筝只能无奈地说:“那还是直接去翁叔叔家吧,我的事也不急,改天再处理也行。” “好好好,这才对嘛。”翁锦良一脸笑意,看向文筝的眼神越发柔和,活像是真的在看自家儿媳妇。 文筝却高兴不起来,万万想不到世上的事这么巧,前几天那个被她又打又骂的男人,看来是躲不掉了,见面之后该怎样尴尬?对方该不会记恨那天的事吧?会不会当着翁叔叔的面说呢?会不会直接将她赶走? 文筝脑子里乱哄哄的,但她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既然是必须面对的,大不了当时候就跟他再来个更正式的道歉,他应该不会计较的吧。 文筝到了翁家之后,才知道自己是多虑了。原来翁锦良和儿子是分开住的,并不住在一起,所以,现在翁家只有翁锦良和佣人。 文筝大大地松了口气,心情没那么烦躁了,还帮着翁锦良下厨做饭准备晚餐。 翁锦良盛情难却,文筝也着实感觉到长辈的关怀和温暖,如果不是因为翁锦良的儿子就是那个被她打骂过得倒霉蛋,她是会安心在这里住几天的,可现在她只想顶多留一晚就走,明天另外找住处。 翁锦良拉着文筝聊了很久,了解到侦探社的近况很不乐观,不但生意不好,还欠了一笔债,以至于要债的都找上门去捣乱了。 闲谈中,翁锦良很留心观察文筝,发觉她虽然年轻,却不是那种幼稚无脑傻白甜,她谈吐得体,不卑不亢,说话条理分明,简单扼要,更难得的是她有一份同龄人少见的冷静。 但翁锦良也发现了,当他问到文筝为什么以前读医科大现在却没进医院上班时,她的表情出现了一丝僵硬,只说了一句“一言难尽”。 翁锦良不会追问,他曾经是*官,当然懂得察言观色,什么可以问,什么不适宜打破沙锅问到底。 最后,聊天在愉快中结束,都该休息了。 文筝被安排在客房,洗澡要在楼下。 翁家是豪宅,富丽堂皇的欧式别墅,三层楼,房间多,地方宽,晚上难免显得有点冷清和空荡。好在文筝不是个胆小的女孩子,即使知道现在一楼只有她一个人在,她也没有害怕,在浴室里哼着歌洗澡。 文筝是个很有韧性的姑娘,虽然目前家里的情况不好,负债,父亲也离家出走了,今天还有人在侦探社门口围堵她……各种麻烦事不断,可这点挫折是不能将文筝打倒的,她依然充满斗志,情绪低落之后很快就恢复正常,开始琢磨今后的出路。 浴室的镜子里,朦朦胧胧映照着文筝妙曼的身影,犹如完美的玉雕,诱.人的曲线奥凸有致,在水光中散发着迷人的光泽,就连文筝自己都不敢看镜子,每当看到自己的身体这么美,她会忍不住脸红耳赤。 文筝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忽地听到身后传来异响,惊悚之余,下意识地回头看去…… “老爸,我前天买的那本书您放哪里了?”随着一个男声,浴室门口出现了翁杭之的身影,一瞬间,这两人同时呆住了。 这一秒,仿佛天雷降临,翁杭之眼睛都快瞪出来了!老天,他竟然看到了一个白花花的身体……【还有一章】 ☆、8:误入浴室 短暂的窒息后,浴室里响起了一个尖锐而愤怒的惊叫:"流.氓滚出去!" 同时,一块白白的香皂扔向了门口,他被砸中脑袋! 砰地关上门,翁杭之浑身就跟着火似的发烫……一个正常男人见到一个正在洗澡的年轻女孩子,这哪能当什么都没发生?那白花花的一片已经烙印在他脑子里了。 可关键是,为什么浴室里不是老爸而是一个女孩子? 怪事,刚刚他的车快要开到家门口时给老爸打电话,老爸说在洗澡,他一进门发现一楼的浴室里传出水声,以为老爸是在里边,谁知道开门进去居然是个女的? 等等,怎么那张脸有点面熟呢? 翁杭之警惕地望着浴室门,脑海里浮现出某个印象深刻的画面…… “儿子,刚才发生什么事了吗?”翁锦良出现在身后,穿着刚换上的睡衣。 翁杭之一转身,俊脸露出无奈:“爸,我以为浴室里的人是您,所以……” “什么?”翁锦良脸色一变:“不是吧,儿子,刚才我听到好像是文筝的叫声,难道你偷看人家洗澡了?” 翁杭之难得脸热:“爸,您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偷看,只是我以为里边的人是您,我想问问前天我买的那本书您放在哪里了,我要用,可没想到一开门就被人扔香皂,还好我闪得快。里边那是谁?” 其实在老爸回答之前,翁杭之隐约有了答案,但当亲耳听到老爸说了之后,他这心里顿时就一股无名火起。 文筝,不就是前几天打了他,结果还骂他“死骗子臭流.氓”,女神经病一个,怎么会来他家了? “儿子,重点是,你已经毁了人家姑娘的清白,你把人看光了……这事儿,老爸也帮不了你,你自己看着办吧。记住,男人,一定要有担当,否则就跟混球无异!”翁锦良表情严肃地说完,转身就上楼了,只是一转身就忍不住想发笑。 翁杭之呆立在原地,老爸刚才说啥?是不是太夸张了,这都什么社会了,再说了,他不是故意的,一场误会,这就叫毁清白? 还没等翁杭之想明白,就听到背后传来声音,下一秒,他本能地感觉到了……危险! 翁杭之眼疾手快,在文筝的拳头落下之前,他及时抓住了她的手腕,两人就这样怒气冲冲地大眼瞪小眼儿。 翁杭之凌厉的眼神戳在文筝身上,透着令人心寒的淡漠疏离:“这是我家,你动不动就想来暴力,是不是出门忘记吃药了?” 文筝俏丽的小脸因激愤而涨红,愤懑地咬牙:“你刚才全都看见了?” “是看见了,不过也没什么稀奇没什么好看的。”翁杭之淡定的语气里含着讥讽。 文筝气得肺都炸了,他全都看到了却还说没什么好看的?简直太欺负人了! “臭流.氓你……”文筝又羞又怒,真想狠狠掐这张可恶的脸! 翁杭之却牢牢抓住她的手腕,漫不经心地说:“我以为老爸在里边,谁知道会是你?你来我家做什么?不攀上这门亲事就不甘心吗?现在我就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我不会娶你,你和你父亲就死了那条心吧。”翁杭之低沉的语气充满了不屑与阴冷,狠狠地甩开文筝的手,头也不回地上楼去了。 这么狂傲的家伙,这么目中无人,以为她是想攀龙附凤么?岂有此理! 文筝也不是好欺负的,冲着翁杭之的背影提高了声音喊:“我呸!就你这德性,免费赠送给我还嫌是累赘呢,不是你不娶,是本姑娘瞧不上你这种自大狂!” 这俩人也不知是上辈子都谁欠谁,一见面就会闹出不小的动静,一次比一次劲爆,天雷滚滚的,似乎双方都不想跟对方有牵扯,可是却不知道,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就已经注定了今后纠缠不清的人生! ☆、9:到他的律师事务所上班 翁杭之走在楼道,听见文筝所说的话,脸色黑沉得吓人,停下脚步,居高临下望着她,优美的薄唇噙着一丝冷笑……她还真是胆子不小,什么都敢说,敢这样跟他硬碰硬地呛声,她是第一个。 但她此刻这副姿态,是真的不稀罕嫁到翁家呢还是她故意装出来的? 翁杭之嫌恶地瞟了她一眼:“我到是希望你一直都保持这种态度,离我们家远点,否则,你将会是自取其辱。”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进书房去了,就连周围的空气都好像凝结了几分。 这男人冷若冰霜的气势也太强了吧,翁叔叔还说他是个“成熟稳重”的绅士,文筝感觉自己真没瞧出来这个目中无人的家伙哪里绅士了?说话那么刺耳,极尽讽刺,句句戳心,难道这就是律师的口才吗? 文筝气呼呼地回到房间,心情难以平静,但她不笨,很快就理清了。想必是翁叔叔一厢情愿地很想撮合她和翁杭之,而翁杭之就特反感这样,所以才会是跟他老爸截然相反的态度。 文筝虽然看起来是个泼辣的女孩子,但实际上她内心也有着柔软的一面,对于翁叔叔的热情款待,她是很感激的,可翁杭之,这个男人怎么跟她如此不对路,每次碰到都能被他气得半死。 不行,确实不能在这里继续待下去,明天就走吧,先去找个小旅馆住下,再观察观察侦探社的情况,如果没人去闹事了,她就会回去。 下午闹事的几个男人,文筝暂时不打算报警,因为知道那样做并不能震慑到那帮人。警察不可能因为这个而派人24小时保护她,那帮人随时都可以去侦探社门口围堵。报警只会让那种人更激怒,最好的办法就是暂避风头,等郭丽雅脱离危险,抓到袭击她的人,兴许她哥哥就不会出来发疯闹事了。 打定主意,文筝很快就入睡了,今天太闹心,她只想快点恢复一下精力。 而在她隔壁就是翁杭之的卧室,这男人今晚却是一反常态,11点了还没睡觉。 翁杭之的作息时间一向很有规律,如果不是有公事需要处理到很晚,他一般是不会超过11点睡觉的,但今晚是怎么了?他一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的居然是在浴室里见到的那具雪白的娇躯。 先前翁杭之说文筝“没什么好看的”,其实是违心的话。事实是浴室里那一幕太劲爆了,男人见了不可能当什么都没发生。 看吧,现在翁杭之想睡都睡不着,潜意识不听使唤,总是想起那令人血脉膨胀的画面。 该死的,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会想起那个女神经病……不就是两团肉,有什么稀罕的……翁杭之不停在心里念叨着,最后还是洗了个冷水澡,才将身体里那股本能的燥热压了下去。 但翁杭之已经在心里有了一个默认——文筝这个人,他不想再见到。因为两次见面,她都成功打破了他冷静淡定的情绪,他不喜欢这样被人影响。 第二天一大早,吃早餐的时候,翁杭之父子以及文筝都在场,这气氛显得怪怪的。 文筝埋头喝粥,尽量不去跟翁杭之的眼神接触,但她总能感觉到对面有两道冷冷的光线锁着她。 文筝心里很无奈,打算吃过早餐就跟翁叔叔告辞。 翁锦良像是看不到两个小辈之间存在的异样,亲切地招呼着文筝。 翁杭之冷眼旁观,就纳闷儿了,文筝么?他真瞧不出来她哪里好,哪里值得老爸这么对她? 不管老爸怎么想,总之他是不会接受文筝的。跟这个女神经病天生就是仇家吧,合不来,一定不能勉强凑合。 翁杭之正琢磨着,手机响了,是事务所里打来的。 “什么?小邓摔伤了?怎么回事,严重吗?”翁杭之俊脸微沉,表情严肃。 翁锦良诧异地望着儿子,听出点苗头……事务所一名员工出事了。 接完电话,翁锦良关切地问:“小邓怎么了?” “摔伤了,现在被送去了医院。” “这……不严重吧?” “最近一段时间不能来上班了。” “……” 翁锦良停下了筷子,露出几分凝重的表情:“儿子,本来你工作上的事情,老爸不该多过问,但事务所里也确实很忙,现在少了个帮手,恐怕是不行的,你得立刻请个人临时代替一下小邓的工作。” 翁杭之何尝不知道老爸说得在理,但意外来得这么突然,一时间去哪里找个人代替小邓? “呵呵呵……文筝啊,你爸爸的意思是最近侦探社也暂时别开了,等风头过去再说,所以,你得找工作啊,不如就去杭之的律师事务所上几天班,就当是帮帮忙吧。” 这话,立刻将翁杭之和文筝都惊到了,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不要!”【求点收藏!稍后还有一章】 ☆、10:不想见,却偏又要见 开什么玩笑!翁杭之巴不得文筝快点离开他的视线,现在老爸居然提出要她去事务所里帮忙?他几乎可以预见文筝在事务所里将会使得他的心情多吗糟糕。 这个初次见面就对他又打又骂的女神经病,他怎么可能跟她在一个地方工作? 绝对不行! “爸,这件事我自己会处理。”翁杭之的语气虽然很淡,却也透着坚定,说话间已经起身,拿起包包准备闪人。 他这样冷漠地直接拒绝,确实有点伤人,文筝本来没想去他的事务所,可也会被他的态度伤到。 文筝清澈的明眸露出倔犟的眼神,冲着翁锦良笑笑说:“翁叔叔不用担心我,我会找事做的。” 两人的意思很明确了,就是不愿待在一块儿。 翁锦良无奈,只好作罢。 但这件事真的就此过去了么?所谓的命中注定,岂是那么容易摆脱的? 朗坤律师事务所。 早上九点整,一分不差的,翁杭之准时出现。 白衬衣加领带配上一条黑色西裤,黑色皮鞋,这么常见的职场正装,在翁杭之身上却穿出了堪比宴会现场的效果。挺拔的身姿尊贵的气质,仿佛是归来的国王,跟其他同样穿正装的男士比起来,翁杭之随时都是鹤立鸡群的。 MISS吴,是一位精明干练的女士,从律师事务所开张的时候起就是三位合伙人的秘书了。 这三位合伙人也就是老板,除了翁杭之外,还有另外两个律师,全都是业界的大牌人物,口碑好,业绩佳,即使事务所只有三个律师坐镇,其人气也是在同行业中享有盛名,不仅在本地知名度高,还时常受邀去外地打官司,总之,这是一个黄金三人组合,默契十足,无往不利。 三位老板兼律师都有自己的助理,程烨就是翁杭之的助理。但随着事务所的生意越来越红火,除了需要专业人士,还需要一个可以做杂务的人。 别小看一个律师事务所里做杂务的员工,看似是不起眼,但工作却相当重要。端茶递水是必须的,还要负责打扫卫生,整理一些不被列为机密的文件,还要在各位大律师忙活的时候负责订餐以及配餐…… 必要时,杂务人员还要在律师办案子查线索的过程中扮演各种角色……比如有一次翁杭之为了找到证据证明委托人无罪,大半夜的叫上小邓在某停车场里候着,男扮女装,等一个喝醉酒的男人出现,然后使计偷走了那人的手机,从而得到的线索,在法庭上出奇制胜…… 诸如此类的事,不止一次,由此可见小邓这打杂的人员,存在是多么的重要。 可现在小邓住院了,伤势还不轻,近期是不会来上班了,那么谁来代替他的工作? 整个事务所的人都在头疼,第一次发觉这里原来最不能缺的就是一个打杂的! 三个律师三个助理,全都是忙于工作的男人,再加上一个工作能力特强但是生活技能却成反比的MISS吴,这所里啊,一天没有打杂的,到下班时就乱得跟被打劫了一样。 翁杭之正在积极寻找一个可以代替小邓的人,但一时半会儿去哪里找? 下午五点钟,翁杭之接到了一个电话,匆匆赶去警局了。 杨舒敏——本市富豪廖振的老婆,因昨天在龙山别墅区发生的伤人案,她被视为嫌疑人,刚被警察抓进去了。 翁杭之以代表律师的身份出现在警局,在他到达之前,杨舒敏未向警察提供任何线索。 这件事,翁杭之昨天就知道了……因为龙山别墅区距离翁家很近,加上新闻,能不知道么。 见到杨舒敏,当着警察的面,翁杭之初步了解一下案子的概况,一开始他的表情都是很淡然的,但当听到受害人郭丽雅在遇害前两天曾去寻求某侦探社的帮助……翁杭之心里咯噔一下,不会这么巧吧?怎么会跟文筝扯上关系? 翁杭之满以为自己今后都不会再跟文筝有所交集了,可没想到,眼下这案子竟然又将他和文筝联系在一起! ☆、11:陌生电话 这件案子的受害者郭丽雅,经过抢救已经脱离了危险,但这刚从鬼门关回来的人,太过虚弱,警察问话都没能超过半小时,她就已经昏睡过去。 从警方初步掌握的线索来看,杨舒敏的嫌疑最大。 郭丽雅身上有三处刀伤,两处在后腰,一处在腹部,都是尖锐利器所造成的伤口。另外,根据郭丽雅的描述,袭击她的蒙面人,其身型特征与杨舒敏本人的相似度极高。 杨舒敏曾在郭丽雅遇袭之前一天晚上打电话给她,两人吵架的焦点就是那个叫廖振的男人,杨舒敏的老公,郭丽雅傍上的富豪。由此证实杨舒敏是一早就知道郭丽雅是被她老公包.养的情.妇,作案动机有了。而杨舒敏也被证实曾在事发时到过现场,并且警方还在她的车里找到一把匕首,经法证部鉴定,这把匕首上沾有未清除干净的血迹,是袭击郭丽雅的凶器。 这些证据摆在面前,杨舒敏具有重大嫌疑,公安机关已经按照程序向检察院申请正式逮捕杨舒敏。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杨舒敏,可她却拒不承认自己就是那个袭击郭丽雅的蒙面人,但警方所掌握的证据已经足够,杨舒敏目前无法脱身,她将会被送往看守所,等待检察院对批捕的决定。 由于这件事被媒体和外界所关注,在本市掀起的风波不小,加上涉及到本市的名人廖振,因此杨舒敏连保释的机会都没有。 虽然翁杭之是号称“不败男神”,但这个案子太棘手了,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杨舒敏的结局多半没什么可挣扎的,就算上了法庭也是输的可能性更大。 翁杭之是个有头脑的人,他有自己的一套做事准则,在他还不够了解案情时,他是不会贸然做出行动的。 杨舒敏自知这次难以脱身,而翁杭之更是能预见,如无意外,检察院的批捕很快就会下来,之后杨舒敏就该为上法庭做准备了。 在决定是否要接手案子之前,翁杭之要做的事情就是先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再考虑到底要不要成为杨舒敏的辩护律师。 翁杭之是有专业操守的律师,他不会因为警方的证据而对杨舒敏存有偏见。他始终坚守一个原则——在法院没有做出最后判决之前,他不能用有色眼光看待涉案的任何一个人。 唯有保持这样坚定不移的心智,他才可能做出最精确的辩护。 接下来要做什么?翁杭之破天荒地想到要主动给文筝打电话了。 文筝正在跟翁锦良下象棋,在翁家的花园里,这一老一少正是棋逢对手,刚才下了两局竟然是平手,这让翁锦良在惊诧之余更是对文筝刮目相看,非要再下一局才过瘾。 翁锦良很是认真凝重地在思考下一步棋怎么走,忽地,他闻到一股淡淡的药味道,猛地站起来就往里屋跑去…… “我熬的中药啊!” 文筝一愣,望着翁锦良的背影,不由得暗暗皱眉……这颗如何是好?晚饭都吃过了,翁叔叔却还要下象棋,她几番想提出要走,结果都被翁叔叔打断了…… 这时,文筝的手机响了,是陌生电话。 ☆、12:改变主意了,她要去事务所上班 既然是开侦探社的,接到陌生电话就不能不理,文筝瞅着这铃声响了五次之后才接起来。 电话那端传来一个急切的声音……“喂,请问是金鹏侦探社吗?” “您是哪位?” “我是想找你们帮忙的……” 对方开始滔滔不绝地说起来,文筝的脸色却越来越严肃了,秀气的眉毛皱得好紧。 不是吧,居然是那个叫郭丽雅的女人的父亲? 事情是这样的……郭父说他得到消息,被抓的杨舒敏请到了大名鼎鼎的翁杭之律师。郭父对杨舒敏恨之入骨,担心这案子到最后会被杨舒敏“逍遥法外”,所以郭父未雨绸缪,想要请私家侦探调查翁杭之到底会找到哪些对杨舒敏有利的证据,以便将来上庭时能有所应对,顺利地将杨舒敏入罪! 郭父这想法简直太大胆了,由此也可以看出他是个相当精明的人,敢打翁杭之的主意,这等于是在老虎嘴里夺食! 也难怪,翁杭之名气那么大,至今在法庭上未有败绩,堪称业界神话,郭父知道杨舒敏请了翁杭之,他不得不先下手为强。 赚钱的机会来了! 文筝脑子里立刻浮现出大把大把的钞票,但她没有被这天上掉馅饼的事砸晕……跟翁杭之对着干?岂不是等于自虐么?不用问,文筝知道郭父一定是先找过其他侦探社,都被人家拒绝了,所以才找上她的。 “咳咳……这位,郭先生,不好意思,这单生意我不能接,你另请高明吧。” 文筝也不多话,直接挂断了电话,只是她这眼底的光泽却异常明亮,哪里像是会轻易服输的? 果然,郭父立刻又打过来,这回直接说钱的事了。 订金五万,只要文筝调查到有利消息,剩下的五万将会如期到帐。 价格不便宜啊,可见郭父是下了决心要为女儿出这口气的。财大气粗,郭家人从廖振那里捞的钱不少,不缺这点。 文筝却是正缺钱的时候,这五万块至少够付侦探社的店租和偿还一部分债务了! 就在文筝刚结束通话时,不远处赫然出现了翁杭之的身影。 翁杭之在看见文筝的那一刹,毫不掩饰的眼中闪过一道冷光……果然她还没走,真是脸皮够厚! 文筝面色平静地看着翁杭之,正想开口说话,他却抢先一步。 “我问你,前几天你是不是见过郭丽雅?她去你侦探社的时候都说了些什么?”翁杭之很直接,俊脸冷冰冰的,公式化的口吻。 文筝脸上不动声色,但这心里是瞬间乐开了花——“哈哈哈,连老天爷都在帮我啊!正愁要怎么才能完成郭父的委托,翁杭之这家伙却自动上钩了!” “呵呵……想从我这里打听点东西啊?那也不是不行,不过呢,我现在失业,需要赚钱,你如果肯让我去你的事务所上班,我就考虑考虑要不要回答你。”【乃们真的不想收藏么?木有收藏哪有动力啊……端午节到了,请留意网站福利活动公告】 ☆、13:谈条件 来是夏天,但此刻这花园里的气氛却陡然间变得有点凉飕飕的。被翁杭之这样岑冷的眼神注视着,文筝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人塞进了大冰箱。 翁杭之冷冷地勾着唇,靠在椅背上,双臂环抱着,打量着眼前这张干净纯美的脸。 这就是她赖以迷惑人的表象吗?外表看着挺老实,实际上就是个满腹心计的女人?否则她怎么会还在这里赖着不走并且企图到他的事务所上班? “呵呵……你是还对某些事不死心么?”翁杭之淡漠的语气中透着明显的讽刺。 他原本不是个狂妄自大的人,但由于那狗血的娃娃亲,他对文筝的态度才会这么尖锐。这使得他有点像刺猬一样,戒备而又随时都会伤人。 文筝也是个聪明人,立刻就明白他说的什么意思。 虽然他的态度令人很不舒服,可现在文筝也只有忍着,她只想去事务所工作而已。 “翁杭之,我知道你是无数女性都梦寐以求的钻石王老五……你出身豪门,母亲娘家的财团,你是继承人,你父亲又曾是*官,加上你自己本身是法政界公认的不败男神,律师事务所名利双收,声名远播,无论是你的家庭背景还是你自己的事业,都是一般人或许一生都无法达到的高度。我理解你的心情,你很有优越感,但你也别把我想象成一个不识趣的人,瞎子都看得出来你对我没兴趣,我不会傻到妄想嫁进翁家,我只是目前遇到些困境,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仅此而已。其他的,我不会考虑。你明白我的意思的?” 翁杭之微微眯起眸子,两腿交叠起来,坐姿更悠闲了但这眼神却是更加犀利,如X光线一般要将人看穿。 她这么干脆?真的不是为嫁进翁家而耍手段? 翁杭之绝不会轻易相信一个人,但他也不是真的会怕事。他不想娶,谁都无法逼他,所以,他不是非要答应文筝的要求。 文筝依旧是保持着浅浅的笑意,只是两只手攥着衣角,略有点紧张……如果不能混进他的事务所,她就无法完成雇主的要求,那钱,自然是赚不到手里了。 “翁杭之,你的事务所不是也缺个打杂的吗?那个叫小邓的在住院,不如你先让我当个临时工,等你的员工出院了,我就自动离开,怎么样?呵呵……你刚才不是还想从我这里得到关于郭丽雅那个案子的线索吗,我也可以免费为你提供。” 说得真是合情合理啊,让人根本找不出理由拒绝。 翁杭之浓黑的眉毛轻轻一挑,精巧的下巴微抬,冷笑:“怎么你这是在跟我谈交换条件?” “不敢……但是,郭丽雅确实在事发前两天找过我,昨天警察还来问我话了,可惜我当时有些重要的细节没想起来,现在嘛,我又想起一些了,我觉得那应该会是你想知道的线索。”文筝俏丽的脸蛋浮现出几分胜利的笑。 ☆、14:她第一天上班 翁杭之越发觉得她很狡猾,暗暗咬牙:“你先说说你想起了什么,如果是没有价值的线索,那就没资格谈条件。” 文筝一听他松口了,顿时来了精神,却还是忍不住腹诽——这男人真难缠! “是这样的,我想起来了,郭丽雅那天来找我,临走时她接了一个电话,当时她的表情显得很激动,却一句话都没说,很警惕的样子,想必是不想被我听到,匆匆挂了电话就走了。但是侦探社里有个摄像头,如果我没料错,摄像头应该能拍到她手机上的来电显示号码。” 翁杭之精深的瞳眸露出不屑的神色:“你当我是傻帽呢?这种也能叫线索?警方能查到所有关于郭丽雅手机的通讯记录,你说的,一文不值。” 哪知文筝却笑了,笑得十分灿烂:“我还没说完呢……我要说的是,我当时看见郭丽雅是有两个手机的,警方掌握的是两个手机的全部记录吗?” “嗯?”翁杭之轻扬的尾音说明了他此刻内心的诧异。 确实,文筝说对了,警方的记录中,郭丽雅家里只发现了一个手机,但文筝却说郭丽雅有两个手机? “怎么样?我说的,是否一文不值呢?还有啊,这消息,目前还没有告诉警察,你要不要先跟我一起回侦探社拿到视频资料啊?” 翁杭之看到文筝笑得这么得意,他首次有了一种被动的感觉,而他以前从来都是掌握主动权的。 这一局,终究还是文筝得逞了。当她和翁杭之一起回到侦探社,取出监控视频,再放到电脑上加以放大……这样,郭丽雅另一个“无记名”电话卡上拍到的来电,就能清晰地看到了。 这是连警察都没掌握的线索,有没有价值,翁杭之心里有数。 就这样,文筝得到了一份临时的工作,但翁杭之也有条件,那就是等原来的勤杂工小邓回来时,文筝就得离开事务所。 两人就这样达成初步口头协议,文筝离开侦探社时还顺便把自己的日常用品带走。 翁杭之这时候当然不知道文筝所做的一切都是有目的的。也就是说,从这一刻开始,翁杭之和文筝就是对立面了。 得知文筝要去事务所上班,翁锦良高兴得合不拢嘴,仿佛看到满满的希望……他可不知道儿子和文筝之间,这是一场斗智斗勇的开始。 第二天。 文筝早早地就来事务所报道了,翁杭之昨晚没住在别墅里,是住在事务所附近的公寓,所以他和文筝是不同时间来的。 八点四十分,事务所的MISS吴最先到,却看见门口有个年轻女孩子在往里边张望。 “请问,你是来事务所找律师的吗?”MISS吴标准化的职业笑容,一看就是个精明的女人。 一边说一边打量着文筝……干净清爽的女孩子,估计只有二十岁出头吧? 文筝礼貌地点头:“是的,我……” “请进。”MISS吴以为文筝是客户。 一进门,文筝就观察着这个地方,很整洁,大气,采光也很好,是个舒适的工作环境。 “请问你约的是哪一位律师?约的几点呢?” “啊?我……我是……翁杭之他……” “是翁律师啊……:应该快要到了,一般都是准时九点到的。” “不是,我只是来这里做……” 文筝还没说完,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男声。 “翁律师,您的客户在等您……”MISS吴每次见到帅哥出现都是眼前一亮的表情,几年了都看不厌。 翁杭之淡淡地瞥了瞥文筝:“你,先把整个事务所的卫生打扫一遍,半小时后我会检查,如果检查不合格,你今天的工钱就扣掉。” “什么?你……”文筝愤懑地瞪眼,好你个翁杭之,这是在给她下马威吗? ☆、15:来了个软妹子 当文筝被允许进入到事务所内部时,才明白了为什么MISS吴会笑得这么开心。 这……这真是一群精英工作的地方吗?据说那个打杂的小邓都是海归。这么高大上的地方却跟狗窝似的,太丢人了吧。 文筝当场呆住,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这乱糟糟的一团,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被打劫了呢。 一个字——乱!除此之外就是——乱乱乱! 等等……翁杭之那个面瘫刚才是说让她半小时打扫干净吗?太欺负人了!这么乱,别说是半小时,一般人起码得花一个上午! 翁杭之却像是什么都没看到,经过文筝身边时淡淡地说了一句:“如果是很容易的工作,怎么能体现出你这个人的价值呢?” 言下之意就是——想要留下来工作,就把你与众不同的能力展现出来我看看,否则你就走人! 文筝咬牙切齿地瞪着他的背影,耳边MISS还在好心劝慰她,同时也告诉她该去什么地方拿清洁工具。 文筝强压下怒火,立刻行动起来,穿上围裙戴上手套和帽子,启动了她犹如机器人一般快捷的工作模式。 MISS吴不禁看傻了,惊讶地张着嘴……天啊,老板请来的人果然不一般,这麻利的手脚,一看就是干活儿的好手,太好了,事务所有了文筝,那简直就是重见光明啊! 抹布飞快地舞动,文筝的身影也跟着在不停转动,先是外边工作间,然后是三个老板的独立办公室。 文筝工作太投入了,也没留神什么时候身后跟了一群人在围观。 程烨是翁杭之的助理,一来就看到MISS吴傻愣愣的,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翁杭之请回来一个打杂的。 紧跟着是另外两个老板的助理也先后到了,一个个全都被文筝吸引了,惊叹于她清洁整理的速度,更稀罕的是——老板太贴心了,居然请了一个这么水灵的软妹子小萝莉来上班! 其实人家文筝已经23岁了,只是外表给人的感觉像20岁都不到的学生妹。 这对一群男人来说,就像是被注入了新的活力,顿时变得精神百倍,一双双眼睛格外火热。 “咳咳……你们在凑什么热闹?这是上班时间。”身后一个清朗的男声传来。 三男一女立刻回头,讪笑:“BOSS!” 来者正是前几天在某小岛上举行了订婚礼的大帅哥——沈驰。即是翁杭之的好朋友,也是事务所的另一位合伙人。 沈驰是典型的硬汉形象,肌肉型男,高大魁梧五官硬朗,但偏偏戴上一副黑边眼镜,又显出了几分儒雅的气质,此刻正望着员工们。 “BOSS,翁老大请了个打杂的。” 沈驰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打杂的那是必须请的,值得你们连手里的工作都放下了来围观?” “嘿嘿……BOSS,打杂的是个靓妹,您去看看?”张华峰是沈驰的助理,笑得一脸灿烂。 这么一说,连沈驰都被勾起了一丝好奇,走进办公室一看……果然,一个穿着格子短袖蓝色牛仔短裤的青春靓女,正在哼着歌,一边擦着他的办公桌。 文筝下意识地抬眸,微微一愣,随即冲沈驰笑着说:“你好,我是新来的打杂的,这是你的办公室吗?马上就打扫好了。” 说着,文筝也不管沈驰那错愕的神情,弯腰将抹布放在水桶里,提着走出办公室了。 沈驰呆了几秒才露出一脸玩味的表情,像是发现新大陆似的……这个打杂的女孩子真有趣。她不卑不亢的态度,还有她眼里没有那种见到帅哥时的花痴样,清新自然毫不做作,光凭这点,沈驰就觉得她够资格在这里上班了。 是翁杭之请来的?这里边是不是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发生? 这事务所里的人全都是高智商的精英,一个个都比狐狸还精明,谁会信文筝只是单纯的打杂而已啊。 ☆、16:严禁办公室恋情 甭管信不信,翁杭之都跟没事儿的人一样,在办公室里悠闲地看着报纸。 翁杭之的办公室是最后需要打扫得地方,文筝快要完成任务了,可这男人还不忘催促一下…… “还有五分钟就半小时了,别怪我没提醒你。” 文筝闻言,背脊僵了僵,回头甩给他一个愤懑的眼神,之后又继续手里的活儿。 翁杭之虽然在看报纸,但眼角的余光是瞄着文筝的,他眼底藏着一丝冷笑,像是胸有成竹,难道他想好要怎么刁难文筝了? 半小时到! 当秒针刚一走过,翁杭之放下了手里的报纸,目光落在办公桌旁边的书架上……这一刻,翁杭之沉静的表情有着一丝丝不易察觉的愕然……怎么,她居然会将书架的书也整理得这么整齐?可他先前在吩咐她工作时,根本就没提到要整理书! 是她太聪明还是她侥幸? 文筝爽快地笑了:“是不是很失望?如果我没猜错,你原本是想以这些书为借口来刁难我的,只不过还好我也不笨,顺手将书都整理好了,现在,你可以检查我的工作了,老板。” 听似卑微,但这语气里却是胜利者的姿态。确实,文筝有资格骄傲,她不仅打扫干净了整理完了,还做得十分出色。 翁杭之也不否认,只是这双睿智的眼眸里散发出夺目的光泽:“看来我低估你了。” 他是有点意外,文筝的观察力有这么强吗? 文筝知道自己面对的聪明绝顶的大律师,她此刻也有种棋逢对手的感觉,仿佛血液里燃烧的斗志在汹涌,就像是高手遇到高手时的兴奋。 “其实很简单,只要留意一下你的书架摆放的特点,就不会忽略整理了。三间办公室里都有书架,但唯独只有你这里的书架摆放分得特别仔细。薄一点的书和厚的书,是分开放的,第一层全都是放的杂志。每一层都分得很清楚,只有第三层上空了一块出来,原本是摆放厚书的,可有两本厚书却被放在了你的办公桌上。如果我没猜错,你应该是有一点强迫症吧?两本厚书你本来可以自己放进去的却故意摆在这里,假如我也不放进去,你就会以此为借口刁难我,说我的工作完成得不好。”文筝说得轻描淡写的,可她不知道此刻翁杭之内心却掀起了小小波澜。 文筝竟然能将他的心思分析得这么准确? 翁杭之不动声色,蹭地站起来,一言不发地走出去,转了一圈又回来了。 “怎么样,老板,我过关了吗?”文筝笑得乖巧无害,露出洁白的牙齿。 能不过关吗,外边那群人一个个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在翁杭之面前使劲夸文筝,说这里从来没像今天这么干净过,连卫生死角都打扫好了,并且人家只用了半小时!就连翁杭之这么挑剔的人都不得不承认文筝的工作能力。 翁杭之面无表情,指指沙发的位置,示意文筝坐下。 “你可以继续留下来上班,但是有些注意事项,我必须跟你说清楚,你最好也用心记住。”翁杭之严肃的表情真像是个黑面神啊。 “这里除了需要保密的文件你不能碰,其他的事情,都有可能是你的工作。最主要的是,这里是律师事务所,就算你是打杂的,也需要对这里的一切守口如瓶,这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如果你泄露了不该泄露的东西,事务所会依法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听明白了么?” 翁杭之冷凝的表情,说话的语气都带着压迫感,气场强大如泰山压顶,使人不由得感到一阵呼吸发紧…… 可文筝只是深深地呼吸一口气就缓过神来,爽快地说:“没问题。” “好,你记住就行……”说到这里,翁杭之话锋一转:“中午跟我去一个地方,有事要做。” “啥?打杂的还要出外勤?” “不然怎么叫打杂?” “……” 望着这男人完美的侧脸,文筝微微有点失神……没事长这么好看做什么呢,还好她对帅哥有控制力,否则跟在他身边哪里还能用心上班。 正琢磨着,冷不防他转过头来,正好对上她呆呆的眼神。 “还有一点要警告你,在事务所上班,严禁办公室恋情。记住,不能跟事务所里任何一个人谈情说爱。” 文筝心里一股子倔犟又冒出来,不屑地摸摸小鼻子:“就这个还需要警告么?呵呵……你们这些自诩高智商的精英,都不是我的菜,你尽管放心好了。” 翁杭之的眼神在说:“算你识相。” 他最忌讳的人是她,严防她有“嫁进翁家”的非分之想。 看着他防贼似的目光,文筝的自尊心有点受伤,默默兴庆还好自己并不喜欢这个男人,否则该多杯具啊…… ☆、17:一起住 身为一个打杂的,文筝才不过来半天,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跟一堆精英待在一起是多么的……头疼。 据说大凡是被称为高智商精英人士,或多或少都有一个普遍的弱点——那就是,他们在专业上相当出色,可就是在生活方面有点欠缺,几乎全部精力都放在工作上了,所以必须有个打杂的来为这群人服务,他们才能更专注的工作。 吃过午饭,文筝就跟着翁杭之出门去了。她很机灵,没有问出去干什么,只是坐上车就安静地待在副驾驶。 程烨是翁杭之的助理,但今天程烨没有来,有其他事做,现在开车的人是翁杭之。 车里放着音乐,是CD传出来的大提琴纯乐,低沉而又带着沧桑与厚重感。文筝不由得微微蹙眉,侧头瞄着他……干嘛要听这种死气沉沉的音乐呢,听着让人感觉心情有些压抑。 心里这么说,嘴上却不开腔,只是她的表情能看出对这样的所谓的高雅音乐一点都不感冒。 不过,翁杭之是硕博双料高端人士吧,兴许就是得听这样的音乐才配得起他高大上的身份? 文筝却听着听着想睡觉,不知不觉就开始眼皮往下耷拉着。 迷迷糊糊中,车子停下来了,耳边响起翁杭之平静如水的声音…… “醒醒,下去做事了。” 文筝睁开眼,见到这停车的地方,不禁一愣……这不是老城区么? 翁杭之递过来两张照片交到她手上,面无表情地说:“去这附近问问有没有人见过照片上的这两个女人。” 照片其中一张是郭丽雅,另一张是杨舒敏。 文筝这脸蛋顿时皱成酸菜…… “不是吧,这么大的太阳,你让我出去晒?你车里有伞吗?” “后备箱有,不过好像是坏的。” “……”文筝咬牙等着他,心里在腹诽:臭男人,大热天的,你怎么不出去晒? 翁杭之像是看穿她的心思,冷冷一笑:“你是员工,我是老板,你说该谁去?” “……” 文筝无语了,确实,谁让自己是个打杂的呢。 文筝就这样冒着烈日,拿着两张照片在这周围四处询问,当她回到车上时,人已是满头大汗,衬衣胸前部分也被汗水湿透了。 文筝大口大口喘气,用纸巾一边擦汗一边说:“没有收获……” 不远处的报亭就是翁杭之在视频上找到的电话号码,那天郭丽雅就是接到的电话就是从报亭的公用电话打出来的。 但令人失望的是报亭的老板并不认识照片上的两个女人,其他也没有任何收获。 也就是说,这次是白来了。 “那现在是回事务所吗?”文筝望着翁杭之,可怎么都感觉他的眼神不对劲。 文筝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去,脸色一下子就红了。 “你在看什么!”文筝急忙遮住胸前那被汗水打湿的衣衫,羞得耳根都发烫,愤懑地瞪他:“你怎么这么……这么……可恶!” 翁杭之淡定地收回视线,优美的嘴角勾着一丝不屑的弧度:“别自作多情了,不就是粉红色wen胸,有什么稀奇的,再说了,你的干煸身材我又不是没见过。” “你……你说什么?我是干煸身材?你眼瞎了吗?我明明是……” “是什么?” “是……”文筝一时语塞,总不能对这一个男人说她身材好吧,算了,不跟这种人计较! “我也警告你,翁杭之,虽然你现在是我的老板,可你别再提上次的事了,你如果再提起,我就不得不认为你会经常在脑子里想起那一幕!” 翁杭之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一抖,俊脸立刻沉了下来:“你少发癔症了,你以为谁愿意看到你洗澡的样子吗?那是偶然事件,受害的是我的眼睛。” “你……呸!” “我说的是事实。” “……” 文筝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好想冲这张脸揍两拳! 而翁杭之也不好受,实际上,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自从那晚一不小心闯进浴室看见了文筝的身子,他这两天都会莫名其妙地想起。刚才被她说中,他就感觉浑身不自在,但偏偏,该死的脑子不听使唤,居然又自动浮现出一片白花花的躯体…… 翁杭之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遇上文筝,他本来生活挺正常的,可她的出现,让他的生活起了不小的波澜。 但这不是最让人头痛的……就在这时,翁杭之的手机响了,是翁锦良打来的。 也不知是翁锦良在电话里说了什么,翁杭之脸色一变,帅到让骄阳都失色的俊脸一下子就蒙上了冰霜,踩下刹车,在路边停了下来。 文筝预感不好,下意识地问:“怎么了?” 翁杭之凌厉的眼神带着骇人的光线扫了过来:“我爸刚说,别墅里要装修,现在不能住人了,要我把你带到我的公寓去住。” 最后几个字,是从他牙齿缝里嚼碎了发出来的,可见他此刻有多么窝火!【如果喜欢就收藏一下吧,这样才能知道大家是不是喜欢看啊】 ☆、18:他好凶 虽然文筝此刻也很诧异,但看到翁杭之的表情像是恨不得把她冻僵似的,他很不爽,她就感觉舒坦。 本来是想说拒绝,可文筝脑子一抽,顿时又笑得明媚:“呵呵……老板,不要这么小气嘛,我现在处境困难,暂借你家住一下。” 故意膈应他,看他脸色一阵青一阵黑,她就解气。 翁杭之冷冽的俊脸布满冰霜,睥睨着身边这个脸皮厚的人,他真怀疑是不是老爸跟她串通好了的? 文筝也不想跟这个男人住一起,摆明了他很嫌恶她,说得很清楚不会娶她。而她不稀罕这门亲事,可她需要赚钱啊,既然答应了郭父要接单,她就得想尽一切办法接近翁杭之,抓住每一个可能得到线索的机会。 翁杭之可不知道文筝是为什么会变得这么积极,在他看来,她就是个口是心非的心机女,以为能近水楼台先得月么?以为有了老爸撑腰就能如愿嫁进翁家? 门儿都没有! 就这样,文筝又换地方落脚了,这次直接进了翁杭之的公寓。 翁杭之,这个全城最热门的钻石王老五,住所里一看就是单身人士最典型的特征。 房子是高档大气,装修十分具有现代气息,可就是格调偏冷,使得整个屋子看起来缺乏生机。入眼的都是黑白灰以及蓝色、卡其色……等等低沉的色调,没有家的温馨感。 文筝提着行李包,站在这客厅中央,不由得暗暗摇头……他住的地方,一看就是没女人的。 文筝一下班就被送到这里了,可翁杭之还没回来,他也没说会什么时间到家,只是告诉文筝,她睡的地方是……客厅。 这套公寓有两间卧室,除了翁杭之自己住的,另外一间被他改成了书房。 文筝不介意睡客厅,可是这里也太死气沉沉了,连一盆绿色植物都没有? 但这不是问题,文筝一边整理东西一边琢磨着接下来要做什么呢? 晚上八点钟,翁杭之回来了。 一进屋,翁杭之就愣住,脚步很缓慢地走进去……不是走错了吧?这确实是自己的家可是为什么变样了? 餐桌被铺上了格子餐布,上边还摆了一盆花。阳台多了一个花架,上边放着大大小小十几盆植物。 沙发上多了四个紫色的抱枕,茶几上的餐巾盒变成了粉红色……餐桌边那一面墙上居然挂了一幅画! 这些……全都是原来没有的!谁干的! 翁杭之惊诧之余,立刻想到了文筝! “文筝,你给我滚出来!” 男人的低吼声,把厨房里的文筝吓了一条,赶紧地出来,笑盈盈地站在他面前,无视他的黑脸。 “老板回来啦,吃饭了吗?没吃的话,一起啊。”文筝像是真的看不到他现在的脸色有多糟糕。 翁杭之凛冽的视线紧紧锁住文筝:“谁允许你把我家变成这样的?” 文筝不由得微微一颤……他好凶! “咳咳……那个……我是觉得这里太沉闷了,所以就添了些东西……其实也不难看吧?” “这不是难看不难看的问题!这里是我家,没有我的同意,你有什么权力改变它?” “……”文筝无语了,她是一片好心,希望能改变一下环境,这样住在这里也会舒心一点,可没想到他这么大脾气。 ☆、19:吵架 屋子里的气氛陡然变得僵硬了。 “你知不知道你这种行为很不礼貌,你有没有尊重过主人的意见?你只是来这里借住的,打乱了我的生活,这还不算,你还要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回来,你就像是外星人入侵地球,明白吗!”翁杭之狠狠用眼神甩过去一记飞刀,转身进了卧室,那关门的声音特别响。 文筝被训得一愣一愣的,身体里窜起无名的火苗,脸上的绯红一直延伸到耳根……愤怒和尴尬,使得她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做了,复杂的情绪涌上来,胸口充斥着一缕酸涩。 冷静想一想,他好像说得没错,这是他的家……而她呢?她有家吗?原本侦探社就是她的家,可现在父亲离家出走了,侦探社负债累累,成了被人追讨债务的地方。 家……什么时候,这个词,对她来说已经成了奢侈? 别看文筝表面坚强泼辣,但她的心也有柔软的一面,刚才被翁杭之的一席话勾起了心事,想到远在他乡的父亲,想到自己孤零零一个人……她这心里,酸酸的难受。 文筝想走,可她很清楚不可以。为了完成雇主的委托,她必须留下来,即使遭受白眼,即使很受气,她也不能半途而废。 她想在父亲回来之前还清侦探社的债务,想让父亲知道,她现在也可以独立赚钱养家了…… 文筝眼睛发涨,揉揉鼻子,将那股酸意压下去,自言自语地说:“这点小事不算什么,挺一挺就过去了。” 文筝一冷静下来也就知道该怎么做。 走到翁杭之的卧室门口,文筝轻轻敲敲门…… “老板,很抱歉,我买了那些东西回来,别生气了,如果实在看不顺眼,我明天就把全部扔掉。老板你有没有吃饭啊?我做了蛋炒蛋,你要吃吗?” 文筝说完,静静地听了听,没反应,她也只能无奈地走开……该说的都说了,他还要保持那种态度的话,就随他吧。 直到文筝吃完蛋炒饭,洗澡、洗衣服……直到她在沙发上睡着了,翁杭之的房门才打开。 他看起来很疲惫,先前在里边不出来,是在看案件资料,现在已经11点了,他才算是结束了一整天的忙碌,放下工作,肚子饿得不行了。 看看餐桌上,还有一碗蛋炒饭,不过已经冷了。 翁杭之朝着沙发望了望,昏暗的光线中,他朦胧的脸部轮廓也没那么冷硬了,似是微微叹口气,然后将蛋炒饭放在微波炉里,两分钟后,就在这厨房里吃起来。 他不知道的是,文筝在他开门时就醒了,只是没起来,竖起耳朵听了好半晌,她嘴角慢慢扬起一点弧度……他在吃蛋炒饭。 这一刻的感觉真奇妙,在这宁静的夜晚,文筝竟然莫名地钻出一个想法——假如他不是那么可恶,假如能和睦相处,该多好啊? 厨房里,翁杭之吃着蛋炒饭,不自觉地还微微点头……嗯,味道还行。如果文筝不是家里安排给他的娃娃亲,或许还能像朋友一样相处吧? ☆、20:没想到律师还需要做这种事? 杨舒敏的案子已经往检察院送审了,她目前人关在看守所里等待结果。假如检察院最后批下来了要移送法院,这中间所需要的时间也不短,而翁杭之的律师事务所里工作繁多,他现在主要还是会忙于手上那些快要上庭的案子。 文筝这个打杂的,在事务所里要做的工作很多,端茶递水,打扫卫生,整理文件,包括每天为这群精英们安排午餐……等等一些琐碎的事加起来,文筝成了这里最忙也是最重要的存在。 这才来没几天,事务所里的人,除了翁杭之以为,其他的人都感觉像是离不开这个打杂的了。 文筝很勤快,做事手脚麻利,最难得的是她不会因为各种看似不起眼的小事而感到不耐烦。她总是保持着礼貌的微笑,做事有条不紊,跟一群专业人士在一起,竟丝毫不会显得违和与多余。 文筝知道这里每个人的学历都很高,尤其是翁杭之,硕博双料,是事务所里的主心骨。就连那个躺在医院里的小邓打杂的,也都是年纪轻轻的海归……因为据说这里的精英们只会与高智商的人为伍。 一开始他们知道文筝是读过医科大但没毕业的,难免有点小瞧人,但经过几天的观察,一次次被文筝的工作能力所折服,好像没有什么事能难倒她的。 自从她来了,大家每天吃的伙食都是经过她精心搭配的,美味又健康。每天喝的东西再也不是单调的咖啡了,而是文筝的鲜榨果汁和水果茶…… 最高兴的是MISS吴,她以前每逢生理期就会肚子疼,影响工作效率,但是这次,文筝竟然发现了她的不适,给她煮红枣姜茶,缓解了她的疼痛,为此,MISS吴感觉太幸福了,大赞文筝贴心,直夸老板好眼光请了一个天使一般的姑娘回来拯救大家…… 文筝的存在,就像是事务所里的一缕阳光,照亮了每个人,同时也带来了春风一样的温暖和煦。这里变得生机勃勃,气氛再也不那么沉闷呆板了。 这些都是文筝的功劳,但她却像是没事儿的人一样,从不居功,继续干好工作,是她谨记的本份。 日子一天天过去,文筝跟大伙儿都熟悉起来,工作更加顺手了。可不是每天都只在室内的,有时需要在外边忙活,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比如现在。 翁杭之的车子停在路边,对面是一座商业大楼,此刻文筝正一脸不悦地望着他,听他吩咐。 “记住了,你的任务是试探那个男人,但我要事先提醒你,他的为人怎样,还是个未知数,你应该懂得怎么保护自己,我的意思,明白吗?”翁杭之还是那副面瘫脸,平静如水的表情,深不见底的瞳眸没有一点情绪。 原来是翁杭之现在手上的一个离婚案有点棘手,原告秦女士,他是原告律师,上一次开庭并没有判下来。现在他需要进一步证实秦女士的丈夫廖昌,也就是被告某方面的特殊取向,但对方认识他,所以得另外派人去试探。 车里很安静,他注视着对面马路,,若有所思地说:“秦女士起诉离婚,理由是夫妻感情破裂,长达两年没有一次夫妻生活,以及廖昌有外.遇。但廖昌却不承认有出.轨行为。” “啊?这么纠结?那……那你的委托人秦女士现在岂不是很头疼?” “秦女士和廖昌在婚前有过财产公证,而婚后廖昌因经营不善,公司很不景气。廖昌名下有三套别墅,全部加起来市值超过一亿,但由于是婚前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不能证明廖昌出.轨,秦女士离婚后就得不到任何赔偿,只能净身出户。” 文筝的表情变得凝重起来,秀气的眉毛皱成一条绳。 “太可恶了,廖昌真是黑心,这么对待秦女士,简直渣男!” 翁杭之依旧是淡淡的神情:“廖昌最聪明的地方是,目前为止还没找到他出.轨的证据,但我从医院了解到,廖昌的身体各方面一切正常,可一个正常的男人在两年时间里都不解决生理问题,那就太不寻常。剩下的可能就只有他的心理方面了,所以今天我会让你去试探他。” “什么?你是说他……他可能是……是……”文筝惊诧,难道说,要她去对付一个疑似是“同志”的男人? ☆、21:这一次,她需要假扮成男人 文筝低头看了看自己现在穿的男装,这是为了眼前的任务才穿上的行头。文筝不习惯,浑身都感觉不舒服,没好气地说:“老板,我以前真不知道律师还需要做这些事才能打官司的,我只是个打杂的,还得去试探一个男人是不是性取向有问题?你怎么不叫别人去做?程烨不能去吗?” 翁杭之修长的手指轻敲着方向盘,淡淡地说:“廖昌见过程烨,他不能去,你来上班的第一天我就说过,事务所打杂的人,不是那么好当的,除了保密文件不能碰,其他任何事都可能是你的工作。怎么现在你后悔了吗?如果不想做,可以直说。” “……”文筝咬咬牙,她看见了他眼中的不屑和讽刺,这激起了她心底的倔犟。 她不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除了伤天害理的事,有什么事是她做不了的? 文筝深深地呼吸一口气,清澈的眼眸闪了闪:“好,我做。可是,要我去接触一个陌生男人的身体,你得多付加班费才行,弥补我的精神损失。” 翁杭之一听,嘴角勾着一抹冷笑:“这么爱钱啊?行,只要你完成任务,加班费给你三倍。” “呃……这个……”文筝狡黠的眸子闪耀着灵动的光泽,心里打起了算盘,最后,只见文筝笑嘻嘻地伸出了五个指头:“五倍吧?怎么样?” 没想到他竟然很干脆地说:“行。” “哈哈哈,老板你人真是太好了,我现在就开工!” 为了钱,她可以这么拼?翁杭之觉得此刻在她眼里,他就是人民币的化身吧。 翁杭之是怀疑廖昌有可能对女人没兴趣,要派文筝男扮女装去试探廖昌。 虽然很不甘愿,可文筝也只能认了,谁让自己是他的员工呢。还有一点小小私心就是——文筝本身是个侦探迷,对于探索事件的真相,她有着很高的积极性。 文筝在后座换好衣服,下车之后,俨然变成一个眉目清秀的小伙子了。 戴着鸭舌帽,穿着格子衬衣牛仔裤帆布鞋,看上去就像是刚从大学毕业的小青年。她没穿wen胸,里边缠着一圈白布条,加上衣服宽松,她的女性特征就被掩盖住了,方便她的伪装。 半小时后。 冕荟俱乐部。 足疗区,V6包厢里,文筝正在为廖昌按摩脚底。 廖昌两眼放光地盯着眼前这秀色可餐的“小伙子”,看着对方略带羞怯的表情,清澈的眼神,廖昌果真是有些蠢蠢欲动了,咸猪手搭在文筝肩膀,慢慢地摸到了她的脖子,面对这色迷迷的眼神,文筝按捺着反胃的感觉……忍! 而这一切,全都通过在文筝胸前的袖珍摄像机,将画面传到了翁杭之的车上……【亲们如果喜欢就点一下收藏吧,假如数据太差,作者哪有动力写下去啊`(*∩_∩*)′】 ☆、22:文筝被劫 车里,翁杭之的表情岑冷而凝重,俊美的脸颊蒙上了一层冰霜,尤其是那双深邃的凤眸,此刻闪烁着利剑般的光芒。 看到廖昌那只咸猪手正企图占文筝便宜,而文筝还在极力隐忍的样子,翁杭之不知怎么的感到心头发紧,莫名地有着一丝抽搐。此刻,他已经能断定廖昌就是个“男同.志”了,文筝被当作小男生,廖昌接下来很可能会做出进一步的行动。 翁杭之虽然在公事上要求严苛,对文筝也似乎很不好,可毕竟他不会真的让文筝被廖昌的魔爪染指,既然文筝完成了任务,她就该功成身退了。 翁杭之吩咐文筝撤,她通过耳朵里那小小的耳塞,能将他的话听得清清楚楚。 文筝早就已快要忍不住,被廖昌的咸猪手碰到脖子上的肌肤,她只觉得浑身发麻,恶心得不行,就算翁杭之不说,她也知道该走了。 满以为就这样便结束今天的任务,可就在文筝忍着脾气拨开廖昌的手时,翁杭之这边的监控画面却突然一花! 耳机里传来文筝的尖叫声,紧接着翁杭之就什么都听不到了,监控画面也一团空白,这就意味着……出事了! 翁杭之蓦地一惊,下一秒,人已经冲出了车子,直奔俱乐部而去! 但……还是迟了一步,当翁杭之赶到廖昌和文筝所在的包间时,却只看到一个服务生正准备进去,而包间的门开着,里边空空如也,半个人都没有,廖昌和文筝都消失了! 翁杭之脸色大变,一把抓住服务生的领子,狠厉的眼神犹如撒旦般:“里边的人呢?” 服务生吓得一张脸惨白,慌忙指着旁边的电梯:“刚走……刚走……” 翁杭之撒腿狂奔,飞速跑下楼去,在刚冲出大门口时就看到廖昌的车子从他的车面前开了过去! 翁杭之毫不犹豫地回到驾驶室,急忙跟着廖昌的车而去。 翁杭之现在整个人都被愤怒所燃烧,廖昌的行为太猖狂太无耻了,居然大白天地抢人! 更惊悚的事情还在后头…… 就在翁杭之开着车狂追时,他接到了秦女士的电话。 秦女士在电话里十分激动,惊慌。她告诉翁杭之,今天在家时,她看到廖昌换衣服时背上原本有的刺青消失了,而她背上同样位置是有刺青的,那是她和廖昌在结婚之前去纹的刺青,可为什么廖昌的却没有了,就好像那个部位从没纹过刺青一样。 如果是被洗掉,那也会有一点隐约的痕迹,但秦女士很肯定说廖昌背上那个该有刺青的地方是完好无损的。 “翁律师,我……我好害怕……我不知道这个男人还是不是廖昌……我不敢去想……太恐怖了……难道说这只是一个跟廖昌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在我家里待了两年?” 听起来很荒谬,秦女士却是被吓得不轻,以至于说话都在发抖。 这个消息,让翁杭之除了震惊之外,更多的是担心文筝的安全……如果那个男人不是廖昌,那又是谁? 未知,才是最可怕的! 翁杭之紧紧握着方向盘,两只精锐的眸子死死盯着前边的车子一刻不敢放松。渐渐的,车流少了,越行越偏僻,最后,廖昌的车子开向了一条无人的小路,这条路是通往海边的。 ☆、23:危险 翁杭之脑子里突然闪过一道信息——廖昌名下有一艘游艇! 翁杭之追上去时,只看到廖昌的车子……不用猜,廖昌一定是带着文筝上游艇了! 海边的几艘游艇,唯有其中一艘正在缓缓启动,看样子廖昌是想将人劫持到海上去,再好好享用这个“花美男小伙儿”。 廖昌此刻是心花怒放,一边开动游艇一边幻想着一会儿将“花美男”占为己有时,该是怎样的刺激。 游艇开出海没多远,廖昌已经迫不及待了。 他那双猥琐的眼睛盯着文筝白.皙的脸蛋,手抚摸着她光滑的脸部肌肤,不由得连声赞叹:“啧啧……真是极品……你今天遇到我,算是你的福气……今天之后,小伙子,或许你就不会再喜欢女人了,哈哈哈……” 说着,廖昌按捺不住兴奋,伸手将文筝的衬衣扣子解开…… 文筝先前在俱乐部里,没来得及撤退就被廖昌使了mi药,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时她发出惊叫,却还是没能逃过晕倒的命运。由此可见,廖昌这人平时绝对没少干这种事,只要看上哪个年轻小伙子,他就会不择手段。 可是……当廖昌解开文筝的衣服时,看到的一幕,却让他大惊失色,随即嘴里发出咒骂声…… “该死,竟然是个女的!” 廖昌看到文筝胸前裹了一层厚厚的白布,并且能从布条的边缘看到属于女性特有的曲线起伏。 这男人目露凶光,狠狠地冷笑:“敢女扮男装欺骗老子?老子今天就再破例一次!” 廖昌被激怒了,失去理智,他本来是个“同.志”,现在却要想玷污文筝!只因为他觉得自己被眼前的女性欺骗了,他要报复,他要泄愤! 廖昌笑得有点狰狞,松开了自己的皮带,冲着这白花花的娇躯,他露出了残忍嗜血的光芒 文筝这时也迷迷糊糊睁开眼睛,但意识十分朦胧,脑子发懵,还没能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浑身更是瘫软无力的。 她只看到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在她身体上方,笑着露出一口黄牙,犹如恶魔张开了血盆大口…… 文筝脑子里警铃大作,可就是四肢无法做出相应的动作,因为药力还在。 文筝瞪大的眸子充满惊恐,麻木的双唇使劲在动却只能发出一点轻微的声音:“你……滚……滚……开……” “哈哈哈,现在知道怕了?你让老子空欢喜一场,现在老子就让你知道怕字怎么写!”恐怖的笑声中,廖昌的两手抓住了文筝的腿,就像看到一只待宰的羔羊那般得意。 千钧一发之际,廖昌却突然浑身僵住,紧接着身子一歪,倒向一边……昏厥过去之前,他还不甘心地想回头看看是谁在偷袭,可他没能如愿,没看到身后是谁,他就两眼一黑。 廖昌被打晕了,文筝这才看到眼前站了一个男人……是翁杭之! ☆、24:感激他 文筝瘫软的身子软弱无力地靠在翁杭之怀里,她现在仍然感觉头昏眼花,稍微一动就天昏地暗一般。这药力……太强悍了。不幸中的万幸是翁杭之来得及时,否则就会酿成无可挽回的遗憾。 翁杭之抱着文筝,脸上尽是沉重的表情。虽然他表面上看起来不是很激动,但实际上从他胳膊的肌肉那紧绷的状态可以窥探到,他内心并不平静。 翁杭之一向都是运筹帷幄,精明睿智,犹如王者一样有着掌控的能力。但今天的事却是个例外,文筝被廖昌下.药,劫持到这游艇上来,如果不是他反应够快,一直穷追不舍,只怕现在文筝已经被廖昌给…… 翁杭之黑沉的凤眸里涌动着一片骇人的惊涛,两只手臂抱着文筝,不由得又楼紧了一点,瞟了一眼倒在地上如死狗的廖昌,翁杭之鼻子里发出冷哼:“放心,明天开庭,我会让你输得很惨。” 依旧是冷若冰霜的口吻,但文筝听着却感到了莫名的暖意……她吃力地抬眸,望着眼前这张近在咫尺的俊脸,恍惚间,产生一种错觉——他是想明天在法庭上为她出口气么? 这男人也会有温柔的一面吗?会有心疼人的一面吗?是她出现幻觉了吧? 但文筝脑海里不断重复着刚才的一幕,翁杭之打晕廖昌,浑身是水站在她面前,那一秒,她仿佛看到了天神降临,她竟然会那么坚定地知道——她得救了没事了! 文筝想都不敢想,假如自己真的被廖昌玷污,那惨烈的结果她能否承受得起? 对翁杭之的感激,文筝一个字都不曾说,只是心底默默记下了,欠他一份天大的人情。 不管怎样,翁杭之出现很及时,一场惊险过去,心有余悸,文筝还需要时间平复情绪。 “冷吗?坚持一下,游艇很快就会靠岸。”翁杭之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将她放下,他去驾驶游艇了。 文筝现在是四肢软绵绵的,大脑比先前略清醒一点点了,这才好奇地问他:“你……怎么会上来游艇的?” 确实,翁杭之像是突然冒出来的一样。 翁杭之熟练地驾驶着游艇,目不斜视看着前方,淡淡地说:“我的车赶到时,你已经被廖昌带上游艇了,但好在游艇启动时我还来得及下海抓住旁边的绳子,跟着游了一会儿终于爬上来。” 他说得云淡风轻,听起来像是件很容易的事,但只有他自己才明白那有多难。要在大海上快速攀上游艇,并且还不被廖昌发现…… 文筝苍白的脸蛋浮现出一丝丝笑意,凝视着他完美的侧脸,清晰地感觉到心脏处抽了抽。翁杭之啊,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 他看似是个冷酷的老板,每次出外勤都是高难度的工作,她刚才还差点被廖昌给……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吩咐的工作而产生的结果,可她竟然无法去怨恨他,只因他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使她幸免于难,这份恩情她会记住的。如果遇到一个脑子不够用的人或者胆子小的人,不跟上游艇的话,文筝就在劫难逃了,所以,她知道翁杭之的行为有多难得。 游艇靠岸的时候,文筝已经睡着了。 翁杭之想叫醒她,却还是忍住了。这时,她嘴里发出一声含糊的咕哝:“翁杭之……当你的员工,钱太不好赚了……” 翁杭之一愣,不由得哑然失笑,望着她纯净的脸颊,他喉咙里发出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她之所以扮男人这么成功,是今早他吩咐她去理发店剪了头发,比以前她的短发还要短一点,看起来才那么像个小伙子,才会让廖昌以为遇到小鲜肉了。 庆幸的是她没事,不然,他会因此内疚的。 不过,说实话,翁杭之阅人无数,像文筝这么拼的女人,很少见。 翁杭之这双深不可测的眼睛里含着隐约的疼惜一闪而逝,他对于文筝的办事能力,又有了新的评估……她,比想象中更强。 文筝迷迷糊糊中感觉到身子有点晃,睁开眼,瞬间就呆住了……这是? 不敢相信,她居然会在翁杭之的背上! 文筝呆滞了,盯着他的后脑勺,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翁杭之怎么可能会背着她走? 但他身上传来的温度,他头发上海水的气息,一切都这么真实,在提醒着她,不是梦,是真的! 文筝心底涌起一股难言的酸胀……从小到大,唯一背过她的男人,就是她老爸,翁杭之是第二个! 这感觉太奇妙了,微微的,仿佛心湖间漾起了缕缕波澜,升起一股安全感。 他其实并不那么可恶,对吗? 翁杭之蓦地感到脖子间有点异样,紧接着就是文筝哽咽的抽泣。 翁杭之愣了愣,随即漫不经心地说:“不用这么感动,你是我的员工……” 他以为文筝是感激涕零了。 “我……我想起了我爸爸……不知道他在外边过得好不好……小时候我爸爸经常会背着我玩儿……我好想他……” 翁杭之顿时脸绿了,敢情不是被他感动得哭,而是想念她老爸了? 某男尴尬地咳嗽两声,将文筝放进车里,关车门的时候故意发生很大的声音,也不知是哪根筋不爽了…… 折腾一天回到家,文筝躺在chuang上呼呼大睡,翁杭之出门去了,直到很晚才回来。 经过今天发生的事,文筝和翁杭之两人之间似乎有了一点奇怪的化学效应,多了一点什么呢?谁都说不清……兴许是文筝发觉了翁杭之那隐藏的柔软,被救的画面,会在她心底生根。 ☆、25:峰回路转新证人 第二天。 是廖昌和秦女士离婚案开庭的日子。本来文筝是被翁杭之特许在家休养的,但她却要来法庭,只会亲眼看到廖昌输得一败涂地的样子。 廖昌若无其事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他不知道昨天是谁把他打晕的,也以为自己的行径没人会知道,所以他依旧是信心满满的。 廖昌的律师是个中年女人,此刻正滔滔不绝地说着辩护词。 “我的当事人,被告廖昌,所经营的公司,经过核实,该公司业现状是负债690万,被告名下有一艘游艇,将会出售用以抵债,但这样仍然还会有200万左右的债务存在。被告和他的妻子秦女士在婚前进行过财产公证,因此他名下的三栋别墅即使离婚之后也只能是他的个人财产。被告同意离婚,也很体恤秦女士的处境,所以被告愿意单独承担债务,可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原告是不具备条件的。” 法庭上的人不多,只有夫妻双方的家人以及文筝在听审,在听到廖昌的律师说出这段辩护词之后,这几个人的表情都各有不同。 廖昌太卑鄙了,好像他还好心,没让秦女士承担债务,可实际上却是无情无义的表现,说来说去就是不想给秦女士一分钱。 秦女士看了看廖昌,她眼里更多的愤怒和疑惑,少了那种悲伤的纠结。 翁杭之不急不慢地站了起来,气定神闲地说:“被告律师所说的,原告方只能净身出户了?我方并不赞同这点,恰恰相反,应该净身出户的是被告。” 后边的话还没说完,被告律师已经激动地站起来:“原告律师,你们还是坚持说我的当事人存在外.遇的重大过错吗?上次庭审就因为证据不充分所以才有今天的二次开庭,你身为律师,难道不知道只有证据才能说明一切吗?” 翁杭之不理被告律师的凌厉,微微勾了勾唇,精深的眸子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他嘴角噙着一丝古怪的表情。 “法官大人,我方恳请传唤一位新证人上庭!”翁杭之声音不大,但却能让每个人都听得很清楚。 安静的空间里响起了一阵倒抽凉气的声音。 还有新证人?就连法官都不由得有点诧异,严肃地表示可以。 被告方廖昌和他的律师都纳闷儿了,搞什么呢?新证人?之前根本没听说过! 吃惊的人岂止他们,就连秦女士都不禁好奇。 这时,法庭大门打开,走进来一个年约三十的男人。矮矮瘦瘦的,胡子刮得很干净,皮肤还挺白,走路略带一点扭捏。 走到证人席上,这男子似是很紧张,宣读证人誓词时声音都在抖。 “证人,请你大声告诉大家,你是从事什么工作的,你是否认识今天这件离婚案的当事人?”翁杭之的声音干脆利落,带着一股自信。 没人发觉廖昌此刻两腿都在抖,脸色十分难看。 男子显得很局促,硬着头皮说:“我叫陈玉涛,以前是一间休闲俱乐部的足疗师。我认识被告席上的廖昌……我和他……一年前曾……交往过。” 霎时,整个法庭都陷入寂静……证人所说的话,信息量也太大了吧!【求收藏啊!】 ☆、26:他很棒 新证人的证词实在太劲爆了,犹如一颗炸弹投在了法庭上,顷刻的寂静后响起了廖家人的骂声。 “哪来的神经病,胡说八道!” “不要脸的,这是在侮辱咱家廖昌!” “……” 法官也是一脸黑线,表情严肃地提高了声音说:“安静!安静!” 不愧是法官,一开口就凝聚着令人震慑的威严,廖昌的家人这才收敛了声音但还是用愤恨的眼神盯着证人。 廖昌的律师也被惊到了,可毕竟是专业人士,她此刻脸色很难看,附在廖昌耳边小声说着什么。 廖昌显然是慌神了,这陈玉涛一出来,廖昌就知道纸包不住火了,之前没有向律师老实交代的事情现在他必须说! 被告律师那张脸啊,铁青,一边听跟廖昌低声交谈,一边迅速思考着接下来要怎么面对翁杭之带来的“致命一击”。 文筝在下边可是睁大了眼睛,惊喜地望着翁杭之,仿佛他后脑勺有光晕在闪耀……他从哪里找到这个新证人的?太棒了! 如果不是因为法庭上不能喧哗,文筝真想站起来拍手鼓掌了! 翁杭之淡淡的眼神有意无意地瞄了一下文筝所在的方向,那一秒,文筝忽地有种奇妙的感觉,好像他用眼神在说:看着吧,我会为你出气。 文筝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反正现在她的心情好极了,露出灿烂的微笑看着翁杭之,忍不住想……难怪都称他为“不败男神”,他确实有男神的风采,辩护的时候每个动作表情都是那么赏心悦目的好看,专注而又专业,让人不由自主想要仰望了。 廖昌的妻子秦女士已经惊呆了说不出话来,压抑着激动,眼眶泛红,身体都在颤抖。 证人陈玉涛紧接着交代了他一年前是怎样跟廖昌认识的……第一次是被廖昌霸占,被药迷昏,醒来时在一艘游艇上,然后他就被廖昌给**了。事后廖昌给了他一些钱,加上他本身就是个“同.志”,所以从那之后,陈玉涛就成了廖昌的*,为了掩人耳目,每次约会都是在那艘游艇上。 但陈玉涛也交代,廖昌贪新鲜,没过多久就看上其他人了,抛弃了陈玉涛,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大约7个月。至于廖昌目前的*是谁,陈玉涛不知道。 即使这样,陈玉涛带来的证词也足够震撼,法官那张脸可是都成酱紫色了。 翁杭之手里拿着签字笔,轻轻往廖昌那边点了点,只见他英俊无匹的脸庞露出笃定的神情,不急不慢地说:“从证人的证词可以说明,被告廖昌很可能存在骗婚的行为,他自己并不喜欢女人,却要故意隐瞒自己的性取向,跟秦女士结婚,其居心何在?一个对婚姻忠贞不二的女人却要遭受这样的厄运,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乃至她今后的人生都会因此留下严重的阴影,甚至会影响到原告对婚姻本身的信任。依据婚姻法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被告有重大过错,在分配财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并且应赔偿原告的精神抚慰金。” ☆、27:延后再审 被告律师此刻已经难以申辩了,黑着脸望着翁杭之,撞墙的心都有了。 翁杭之胜券在握,继续趁胜追击! “法官大人,这是廖昌名下三套房产的评估资料,请过目……”说着,翁杭之将资料交给程烨,由程烨递交法官。 “三套房产总市值一亿一千万,鉴于被告存在的重大过错,我代表原告秦女士向法院提出诉求,被告名下的房产中,一套应当作为夫妻财产分割,归于原告秦女士,价值五百万那一套房产以及游艇,应当作为对秦女士的精神赔偿。还剩下的一套嘛……刚才被告也说了,他愿意承担债务。” 这番话,文筝听得都差点笑出声了!这意思就是,算来算去,廖昌离婚就分文没有了,而翁杭之提出的精神损失赔偿,高得离谱,但这就是他狠的地方,抓住廖昌的过错,往死里打这场官司! 廖昌这下可是气得吐血,恶狠狠地盯着翁杭之,恨不得冲上去剥人家的皮! 法官再一次看向被告以及他的律师:“对于原告方的证人证词,你们有何辩护的?” 被告律师缓缓站了起来,表情没那么僵硬了,反而有一点得意地说:“尊敬的法官,被告承认证人所说,但我方要强调一点,证人的证词仅仅只能说明被告的取向问题,不能证明被告是故意骗婚,实际上,被告是在结婚之后才逐渐转变取向的,这是夫妻双方在私生活上的习惯不同,没有和谐的夫妻生活,被告才会对他的妻子失去兴趣。并非是一开始在婚前就蓄意隐瞒性取向,所以,被告的过错虽然存在,却不至于要赔上他全部的家当。对于原告在财产分割以及赔偿方面的要求,我方不予接受!” 紧跟着,廖昌说了很多他与秦女士刚结婚不久的夫妻生活是怎样进行的。听得在场的人面红耳赤,却又不得不听,因为这关系到这夫妻俩是否在结婚初期的不和谐是秦女士造成的。 都是私密的东西,秦女士每一次回答都相当艰难,可事实是让翁杭之头大……廖昌说妻子从结婚的时候开始每次同房都跟死鱼一样,他感觉自己在跟木头同房而不是一个人…… 一番唇枪舌战之后,原被告双方的律师再次沉默了。 新的问题出现了——被告廖昌究竟在婚前是喜欢女人还是男人?存不存在恶意骗婚的嫌疑?如果存在,过错将会是双倍的,当然赔偿就更多。 可这简直就是世纪难题嘛,翁杭之昨晚才找到陈玉涛这个人,这么匆忙,现在还要证明廖昌恶意骗婚?这也太难了,就算是神仙来都要挫败。 双方僵持不下,法官都感到头疼,这案子太出人意料了,新的问题出现,看来今天还是无法做出判决。离婚是离定了,可就是在财产分配以及赔偿方面,还不能做出准确的判定,最后法官只能……延期再审,三天后再次开庭! ☆、28:卑鄙的男人 原本是炎炎夏日,可是从法院出来之后,文筝就感觉好像天空都没那么亮了,太阳似乎都失去了光泽。 程烨是跟文筝的表情差不多,而翁杭之就还是那幅波澜不惊的样子,至于秦女士,大热天的她还脸色煞白,神情恍惚,还没能从先前的氛围中挣脱出来。 这也难怪秦女士会这样,她只是个普通的女人,思想比较保守,可万万想不到廖昌居然会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到夫妻生活的细节。 秦女士从来没这么丢脸过,仿佛自己被八光了站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别人的批判,尤其是廖家的人,那目光活像是要将她的心脏都戳穿! 这种羞愤而又痛心的感觉,让秦女士几乎失去了斗志,甚至刚才还在跟翁杭之说想要撤诉,她不想再跟廖昌纠缠下去了,她不想下一次开庭再面临跟今天一样的尴尬,谁知道廖昌还会说出什么样的私隐,那样的事怎么能在外人面前说出来呢?秦女士感到自己的尊严都被廖昌践踏了。 廖昌是她唯一的男人,结婚时她还是个姑娘家,加上性格温和腼腆,两口子过夫妻生活时她也不好意思表达自己的热情,太斯文了,#已屏蔽#而这也成为了他改变性取向的借口。 这不仅是对秦女士的伤害,也是对婚姻的糟践,只要是有点良知的人都会看不下去的。 文筝心里一直憋着气,不为自己,就为秦女士打抱不平,想到廖昌先前厚颜无耻的话,文筝这拳头就攥得好紧好紧。 “太卑鄙了,怎么会有这种男人?耽误了女人的青春,:现在才说以前他和妻子是夫妻生活不和谐?简直是无耻到了极点!翁杭之,你不是说今天一定能钉死廖昌吗?怎么现在还是没判下来?”文筝气愤填膺,胀鼓鼓的腮憋成红色。 翁杭之昂首挺胸地走着,闻言,微微一侧目:“廖昌把过错都推到秦女士身上,就连私隐的细节他都说出来了,这种不要脸不要皮的人很少见,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今天不会延后再审的。” 这绝不是翁杭之在找借口,实际上也是他的无奈,在这之前谁知道秦女士跟廖昌以前在那方面是如此的不和谐呢?谁知道秦女士会像块木头没反应呢?这才是今天之所以没判下来的关键所在,关系到廖昌的性取向是婚前还是婚后形成,关系到他是否存在恶意骗婚的重大过错。 秦女士紧紧咬着下唇,脸色白中泛青,叹息地摇头:“翁杭之,算了吧,我好累……廖昌太绝情也太无耻了,我对他已经彻底死心,只想快点判下来,至于财产分割和经济赔偿,都算了吧……” 这是心灰意冷了,只想早点清静,但这也意味着廖昌得逞了。 ☆、29:发现诡异 翁杭之微微皱眉,略一思索,淡淡地说:“秦女士,你现在的心情我理解,你需要休息和冷静。这样吧,距离下次开庭还有三天时间,你回家考虑一下,如果确定你只是要离婚而不要财产和赔偿,我会在下次开庭向法官提出的。” 秦女士木然地点点头,说了声谢谢,转身离去了。 望着这女人落寞的背影,文筝不禁又是一阵惋惜……婚姻这玩意儿到底是个啥?像廖昌那样的渣子,估计不会只有一个的,可怜了一些痴心的女人,到头来人财两空还被人无情地践踏尊严! 如果法律都不能惩治像廖昌这种人,这世上还有所谓的公理吗! 文筝坚定的目光含着满满的愤怒望着翁杭之:“这三天,能有什么办法让廖昌现出原形?” 翁杭之懒懒地回了一句:“我已经有计划了,但是……暂时保密。” “你……你……”文筝气不打一处来,愤懑地说:“我为了你这个案子,我牺牲也不小吧?剪了头发,还女扮男装去试探廖昌,我还差点被他给……结果你现在跟我说暂时保密?翁杭之,你这是成心让我心里添堵是吧?” 一旁的程烨,望着这一幕,惊得说不出话来,默默地退后两步,眼里露出对文筝的赞许——厉害啊,敢这么跟翁杭之较劲的女人,她是第一个! 翁杭之像是早就料到文筝会是这反应,不急不慢地说:“既然你这么想做事,那好,我就交给你一个任务。” “什么任务?”文筝顿时就来了精神,果然是个当侦探的料,一听有任务就浑身来劲。 翁杭之吩咐之后,文筝却气呼呼地瞪着他:“怎么又是我去?” “因为程烨有其他事做。” “……”文筝咬牙,随即露出狡黠的目光:“加班费,三倍。” “成交。” 他这么爽快,她也不好推辞了,接受任务之后,她这脑子里就在开始琢磨,要怎样才能完成呢? =========== 回到家的秦女士,精疲力尽,情绪低落,她很想跟廖昌谈谈,想早点结束这场离婚的官司。 可廖昌不在家,打电话他也不接。 最近一段时间廖昌和秦女士都是分房睡的,并且他还不要她进入他的卧室,就连门锁都换过的。 廖昌的卧室窗户外边就是屋顶花园,平时他都拉上窗帘,今天可能是比较匆忙,以至于窗帘没有拉严实,秦女士在经过时,无意中往里边一望…… 这一看,可把秦女士给愣住了,心头猛地抽搐一下……怎么回事?前几天她记得曾从卧室门看到过里边,没有异常啊,但屋子里什么时候多了一台香案上边还供奉着佛像? 廖昌他在自己卧室里烧香拜佛?这……这是为什么?太奇怪了! 秦女士脑子里乱哄哄的,可她记得很清楚,廖昌从不信神佛,也从不拜佛。以前她和廖昌出去旅游,她要去寺庙拜拜,廖昌每次都会说她太迷信,她以前买的护身符,廖昌也从不会戴在身上,说那都是迷信骗人的。 但现在怎么解释廖昌在卧室里供奉佛像? 大白天的,秦女士却感到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诡异的陌生感,她又想起了前几天看到廖昌背上该有纹身的地方却是一片空白…… 秦女士紧紧抓着胸前的衣襟,呼吸都不顺畅了,隐隐的恐惧在心底蔓延,她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可怕而又荒诞的念头——廖昌,这个人,真的是她的丈夫廖昌吗? ☆、30:形毕露 这大白天的,秦女士感到背脊一阵发凉,好像双脚有千斤重,再也挪不开步子了,她想进去屋子里看看,想看看还有什么异常的。 但,怎么进去呢?门锁换过了,只有廖昌才能打开,她没钥匙。 秦女士想找个开锁匠来,可怎么都想不起开锁匠的电话了。 站在这屋子外边,秦女士总有种忐忑不安的情绪,并且越来越浓烈。 她娟秀的脸庞一直都愁眉深锁,心里跟压着石头一样难受。 今天若不能进去这屋子,只怕她是会失眠了。 终于,秦女士开始使劲推窗户,可显然里边是关好了的,外边打不开。 不甘心啊,拿来工具箱,各种工具都试试,抱着一点侥幸心理。 秦女士聚精会神地对付这窗户了,浑然未觉身后什么时候多了一个身影。 男人冷冷的眼神,双眉间含着狠色:“你在做什么?” “噹——!”秦女士大惊,手里的铁条掉在地上,惊慌之下猛地往旁边一窜,靠在墙边,恐惧的目光死死盯着廖昌。 “我……我……”秦女士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脸色惨白,身子都在发抖。 此刻的廖昌,好可怕,他的眼神好像毒蝎子般扎进她心里。 廖昌瞟了一眼地上的工具箱,冷笑着说:“你干嘛在发抖呢?怕我啊?” 秦女士打从心底里冒寒气,咬着唇,摇摇头,尽管她想装作镇定,可她的表情和战栗的身体却出卖了她的内心。 廖昌忽地目露凶光,一把抓住秦女士的胳膊,将她拽进去,按在二楼卫生间的洗手盘里,他的另一只手竟掐住了她的脖子! “你很厉害啊,请了个律师来对付我?以为这样就可以分到我的财产?呵呵,看来我对你太仁慈了才会跟你上庭打官司!现在,我没功夫陪你玩了!”廖昌凶神恶刹的样子,好像要将她掐死。 秦女士呼吸困难,一张脸涨成了异常的红色,表情痛苦,挣扎着想要抬头,可是廖昌力气太大,她无法挣脱,加上呼吸被扼住,她在恐慌中仿佛看到死神降临! 可廖昌毕竟不是真的想杀她,因为现在她还不能死。 廖昌放开了她的脖子,改为抓住她的头发…… 秦女士不停咳嗽,惊魂未定,“救命”这两字还没喊出口,她的头发已经被廖昌狠狠一扯! “不准叫!” 秦女士痛得几乎昏死过去,头皮好像被撕开了一样,那种锥心的痛,能让人发狂! “廖昌……你不得好死!” 廖昌听了,猖狂大笑:“哈哈,我不怕死,有本事你现在杀了我啊!” 秦女士的体力哪里敌得过这个凶徒,想反抗都没有机会,只要她一动,廖昌就会狠狠扯她的头发,浑身的力气就会被疼痛吞噬! 就这样,秦女士被廖昌拖住到了楼下,整个人已经痛得快晕过去了,她能感到耳边有一点黏糊糊的东西,那味道……是她头皮流出来的血! 廖昌拿起桌上的一份文件,凶恶的目光里多了几分兴奋。 “不想受罪就签了这份文件,声明你愿意净身出户,我就可以放了你,否则,我会把你折磨得连你妈都不认识!” ☆、31:文筝又立功 原来这是廖昌的目的,他感觉到了危险,知道继续耗下去,很可能到最后他真的一无所有,所以才会先下手为强,逼迫秦女士签下协议。 秦女士虽然已经痛得死去活来,可她的脑子里却出现了一丝丝清醒,沙哑的喉咙里发出艰难的声音:“你……你不是廖昌……他不会这么伤害我的……” 她所说的伤害是指的现在这个男人对她身体的折磨。 廖昌愣了愣,随即越发凶狠,猛地将秦女士的脑袋往桌上一撞! “臭娘们别废话!签不签字?你签不签字!” 可秦女士却没了声音,廖昌见不对劲,赶紧摸了摸……她还有心跳,只是晕过去了。 “M的,真没用,这样就晕了?好,等你醒了也得给我签字!”廖昌这是狗急跳墙了,顾不上会不会事发,一心只要让她签字,他的目的就达到了,至于以后的事,他现在无暇考虑。 第二天。 翁杭之收到了秦女士托人送来的一份协议。内容很简单,就是说她和廖昌已经协议好了离婚的事,以及财产分割……她什么都不要,只要离婚就够了。 同时,秦女士还提出了撤诉要求,这就意味着下一次的庭审不用了。 由于昨天在法院门口秦女士就曾这么说过,所以翁杭之在接到这份文件时也没太惊讶,只是,出于对委托人负责,他还需要打电话确认一下。 电话通了之后,秦女士只说那份协议确实是她签的字,让翁杭之为她全权处理就行。 听得出来她不愿多说,翁杭之也就没有多言,整个通话过程不到一分钟就结束。 然而,天生的触觉告诉翁杭之,事情似乎没那么简单吧?秦女士的声音听起来特别沙哑,不知是感冒了还是昨夜没睡好么? 送文件为什么她不亲自来呢?廖昌分明存在着恶意骗婚的嫌疑,秦女士真的就一点都不想要惩戒一下这个无耻的男人吗? 但无论怎么,翁杭之是律师,他不会感情用事,一切都会在他的冷静理智中运作。既然秦女士要撤诉,他就按照她的要求要做。 就在翁杭之对着一堆文件埋头工作时,手机响了,是文筝。 “老板……老板……我已经按你的吩咐在做事了,可是我都等了一天了,廖昌还没出门,我还要继续等吗?” 原来这就是昨天翁杭之交给文筝的工作,她还真敬业,一大早就来廖昌家附近监视了。 翁杭之正忙着,加上秦女士都递交新的协议文件了,他就不必早操心了,这案子是该结束的时候。 “算了,你回来事务所吧。”翁杭之淡淡地吩咐,这就要挂电话了,但忽然耳边传来文筝的惊呼声:“翁杭之,我看见秦女士被廖昌绑在屋子里,我……我要不要报警啊?” “嗯?”翁杭之蓦地抬眸,手里的笔骤然停下,两眼迸出骇人的精光:“你说什么?” “我有带望远镜来的,我刚看到……看到那个屋子里的窗帘晃了一下,秦女士在里边,她被廖昌绑了!”文筝果然不愧是女侦探,望远镜这种神奇当然是出行必备了,好在这样,她看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 ☆、32:志同道合的两个人 当翁杭之出现在文筝面前时,已经是半小时后,奇怪的是他手里居然还拿着一个袋子。 文筝焦急地望着他:“老板,现在怎么办?” 翁杭之没回答,只是将袋子塞到她手里,打开一看,里边竟是一团毛茸茸的东西。 “假发,戴上。” “啊?”文筝愕然,但还是多问,戴在了头上。 “你有化妆品吗?抹上。” “呃?”文筝更加迷惑了,一边将包包里的化妆袋掏出来一边小声嘀咕:“有口红和眉笔……买了好久都只用过几次。” 几分钟的时间文筝就改头换面了,戴个大波浪卷发,艳红的唇,略显夸张的眉毛,再来一副墨镜。 这样,就算廖昌见到,也认不出文筝就是那天被他看上的“小伙子”。 文筝能肯定翁杭之有什么新想法,不由得两眼发亮:“老板,有计划了?” “嗯……我们现在要……” 紧接着,两人低声交谈一阵子,文筝露出丰富的表情,美丽的大眼闪耀着灵动的光芒。 看来,翁杭之也是个侦探迷吧?不然怎么会连警察的工作都干了? 在这一点上,文筝跟翁杭之太合拍了,简直就是志同道合啊。 别墅里,秦女士的手机响了,廖昌看到来电显示是翁律师,他的脸色立刻变得相当警惕,恶狠狠地将手机拿起来。 廖昌的另一只手抓住秦女士的头发,一脸狰狞:“说话小心点,如果你敢露出破绽,我就把刚才拍的luo照放上网,让你这辈子都没脸见人!” 这个丧心病狂的男人为了能进一步威胁和控制秦女士,竟然将她的衣服脱掉拍了照片。 秦女士两眼通红布满血丝,头皮上干掉的血迹呈暗红色隐藏在头发中……她从昏迷中醒来时已经被绑住了,还被拍照。眼前的男人就是一个无耻的畜生,凶残的恶魔! 电话接起来,廖昌已经按下免提。 秦女士受制于人,满腔愤恨与恐惧,但她却不敢不照做,在电话里尽量控制着声音不露出异常。 “翁律师,有什么事吗?” “秦女士,是这样的,你递交的协议文件,我已经在处理中了,但还需要你本人在一份附加文件上签字和按手印,撤诉才能生效。我现在就在你家门口,方便的话,请开门,只耽误你几分钟即可。”翁杭之依然是沉稳淡定的语气,没人能听出不对劲。 可廖昌也不傻,他惊骇不已,心里早就咒骂开了,翁杭之居然来家门口了? 危机感袭来,廖昌凶狠的眼神死死盯着秦女士,就像是在用刀捅人似的。 秦女士也吓得不轻,可实际心里是充满惊喜,激动得差点哭出声! 翁杭之来了?她有救了? 但廖昌会同意她开门吗? “秦女士?秦女士你有在听吗?”翁杭之在电话里催促。 秦女士看向廖昌,她现在恨不得冲下楼去,可她的luo照还在廖昌那里,她不敢贸然答应翁杭之。 廖昌知道,如果不开门,必定引起翁杭之的怀疑,与其这样,不如冒险让秦女士下去,签字之后就没事了。 廖昌点头,秦女士如释重负,这才对翁杭之说:“好的,我刚在睡觉,换好衣服就下去,你稍等。” 挂了电话,廖昌猛地一抬手,狠狠一巴掌打在秦女士脸上,恶狠狠地警告说:“下去签字按手印,不准多说废话!我会在旁边盯着你的。” 秦女士眼冒金星,却也知道现在不能惹怒廖昌,唯有忍着,见机行事。 几分钟后,秦女士戴上帽子来开门了。 只一天的时间,秦女士就憔悴成这样,仿佛*之间老了十岁。 翁杭之和文筝同时一愣…… “请进吧。”秦女士说话都是软软的,如同一个病人。 这时,廖昌出现在秦女士身后,很不客气地冲门口说:“不是翁律师一个人来吗?怎么还多了一个?” ☆、33:就这样让坏人得逞吗? 翁杭之早就料到廖昌会问,神情不变地说:“这是我的助理。” 文筝此刻的形象与廖昌那天见到的假小子,是截然相反的两个风格,难怪廖昌认不出了。 廖昌没做声,坐在沙发上,傲慢地问:“文件呢?” 翁杭之从公文包里拿出文件,不经意地一个眼神递给文筝,她立刻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文筝坐到秦女士身边,也不管对方那不自在的表情,一副自来熟的样子,笑哈哈地说:“秦女士,你昨晚是没睡好吗?脸色这么差?咱们做女人的可不能疏于保养啊,特别是像你已经快四十了,更应该注重养颜……呵呵呵……我知道一种养颜秘诀,肯定适合你的……” 说着,文筝凑到秦女士耳边,故作暧.昧的表情,跟她说了句悄悄话。 廖昌看着脸都绿了,不由自主地露出凶光,好在文筝只是说了一句话就闪开,重新坐到翁杭之身边,而廖昌看到秦女士表情没有异样,他才稍微放心了。 “还不快点签字,墨迹什么?”廖昌不耐烦地催促。 翁杭之却只是严肃地看着秦女士:“请先过目一下文件,确定没有问题才签字。” 秦女士点点头,果真是在仔细查看文件。 这还得了?这么慢慢看的话,时间越长越是对廖昌不利,他会担心事情败露。 翁杭之佯装不知廖昌的心思,慢悠悠地说:“廖先生,程序上是需要秦女士查看文件确认的,请耐心等一下,很快就好了。” 廖昌哪里能踏实,做贼心虚,他用眼神警告秦女士,可对方却不当回事,这是因为有翁杭之和文筝在场,秦女士知道自己安全,故意拖延时间慢慢看文件。 廖昌越来越心慌,先前还说几分钟签好,现在都过去二十分钟了! 廖昌终于按捺不住,拽着秦女士的一直胳膊,冷冷地说:“看够了没有?还不签?” 浓烈的警告意味,秦女士身子一颤,抬头看向翁杭之……虽然没说话,却是双眼噙着满满的无助。 廖昌这是坐不住了,多拖一分钟都感觉太危险。 “签啊?愣着干什么?” 秦女士的手在颤抖,好像全身的力气都抽干似的。 廖昌看着秦女士写下她的名字,他眼底藏不住的喜悦……他胜利了,他终于能摆脱这个女人,接下来就是将房产卖掉,然后离开这个地方! 文件签了,就等于廖昌得逞,达到目的了,他这样的人也能够如愿以偿,不受法律的制裁,是不是太没天理了? 秦女士呆呆望着自己签的字,还按下了手指印,这代表着一切都结束了吗?廖昌这个猪狗不如的男人,他就要逍遥自在去了吗? 廖昌掩饰着心里的激奋,将文件塞给翁杭之,得意地说:“真是不好意思,打了两场官司到头来还是白搭,呵呵……我和我老婆的事,今后都用不着你们操心了,走吧,不送!” 这时候,文筝已经悄悄地走到秦女士身边,站在她身前,将她挡在了身后,而恰好,门外响起了一阵脚步声。 “谁?” “警察。” 廖昌陡然一惊,来不及细想,出于本能,他转身想要将秦女士抓住,但文筝的动作比他快! “砰——!”文筝抓起旁边的座机电话砸向廖昌,同时翁杭之也出手,将廖昌撂倒,按在了沙发上,铁钳般的手臂,让廖昌动弹不得! 秦女士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一幕,满腔的恐惧爆发出来,瘫坐在地,仰天发出悲苍的哭声……她得救了,被翁杭之和文筝救了!这一刻,仿佛从地狱回到了人间! ☆、34:情愫 警察来了,这事儿也算暂告一段落,事后,程烨很好奇地问经过……既然翁杭之在进去秦女士家之前就在电话里说好只要几分钟时间就走,为什么秦女士却要看文件那么久? 原因很简单——文筝假装和秦女士闲聊,凑在她耳边说的话是“拖延时间,我们是来救你的。” 就这样,秦女士便能不动声色的配合,看个文件都看了半小时,警察也到了…… 通过这件事,文筝又见到了翁杭之的另一面。他啊,外表看起来就是酷帅型的,不爱笑,时常都很严肃。可是,其实他并不是那么冷的,否则怎么会来救秦女士? 而他,明明做了一件好事,却跟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不知道的人就会被他冷硬的外表所迷惑。 越来越看不透他了,好像他身上有种神秘的东西吸引着她去探索…… 廖昌被抓进警局了,在里边关了一晚上,第二天又被放出来。 这男人不但心狠手辣,还相当狡诈,由于他和秦女士还没能正式离婚,两人的关系从法律上讲依旧是夫妻,所以,他的行为,狡辩这只是属于家庭暴力。至于拍了luo照,他狡辩说这是夫妻间的情趣…… 就这样,廖昌又大摇大摆地从警局出来了,只是,他内心对于离婚的事更加迫切。 秦女士去医院处理了伤口,没有再回家里,住在父母家,等着后天上法庭。 原本秦女士是想撤诉了,可经过昨天被廖昌虐打,她的想法又发生了改变,彻底被这个凶狠的男人激起了强烈的愤恨。她忘不了被绑起来的恐惧和被他拍下luo照的惊悚,那种感觉能让她噩梦连连,如果她还胆小退缩不敢面对他,那她会看不起自己的。 更重要的是,秦女士觉得如果自己不打这场官司了,怎么对得起翁杭之和文筝对她的救援之恩? 这场离婚之战,从一开始打响了就注定要有个结果,她不能临阵退缩,一定要跟廖昌那个畜生斗争到底! 人都是被逼出来的,假如廖昌不是这么狠,或许秦女士就软弱地放弃了去争取自己的权益,签字离婚净身出户就完事了,可就是廖昌的绝情凶残,让秦女士看透了这个男人的本质,她才会愿意再次站在法庭上。 经过短暂的三天,又到了开庭的日子,今天,这桩令人头痛的离婚案也该有个彻底的了解。 法庭上,翁杭之一身帅气的黑西装,沉稳大气,如骄阳光芒万丈,往那一站,每个人的视线都无法从他身上移开了。 文筝静静地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凝视着翁杭之的背影,她粉.嫩的俏脸上,明眸里隐隐透着几分异样的神采……这跟第一次见到时的眼神比起来,那是截然不同了。那时,她以为他是*加骗子,可现在,他的形象居然在她心目中变得高大了,她期待着今天他的表现:,眼里的光芒有着连她自己都不曾察觉的淡淡情愫。 ☆、35:惊倒众人 今天的辩护,双方律师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不想浪费时间,所以一上来就开始了快节奏。 “法官大人,被告的三处房产都是经过婚前公证的,是属于他的私人财产,离婚后仍然应当由被告独有,原告提出的财产分割和精神赔偿,都是不具备充分条件的。被告即便是性取向发生改变,原因也跟原告有直接关系。因她而导致夫妻生活不协调,被告长期压抑,才会开始对他老婆失去兴趣。被告虽然跟同.兴交往过,但那是半年前的事了:” 说到这,肖玲的眼神有意无意地瞄了瞄秦女士,冷漠中含着一丝鄙夷。 紧接着,肖玲继续大声说:“近期内,被告并没有跟任何人有不正当关系,原告方提出的出.轨,并不是事实。根据《婚姻法》,被告既然没有重大过错,当然不用支付经济赔偿。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8月12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效地防止了某些企图瓜分别人房产而结婚的人士,但如果法院判原告胜诉,那么岂不是助长了那种歪风邪气吗?一个人,想通过结婚离婚来让自己致富,平白无故就能将另一个人努力奋斗得来的财富夺走,这是什么?这是强盗的行为,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绝不会让这种人得逞的!” 好一番义正言辞的辩护,不仅从法律角度入手,还从道德层面上给予抨击,把秦女士说成是个为了钱而结婚然后又为了分钱而离婚的女人。 下边,秦女士的父母很激动,但还是尽量保持冷静,只是更加着急了。女儿被这样污蔑,可偏偏他们也没办法,只有看翁律师怎么说了。 翁杭之的反应一直都是很淡然的,那种胸有成竹掌控全局的气场,无论对方律师说得多么犀利,翁杭之坚定的眼神从未变过。 形势对原告非常不利,可翁杭之不慌不忙的,就这份镇定,足以让对方律师包括在座的人都感到惊叹了。 眼看就要败落,他还能沉得住气?至今未有一败,难道今天就要尝到第一次输官司的滋味吗? 被告律师已经露出了胜利的笑容,看向法官,像是在说:“知道该怎么判了吧。还不快点!” 可翁杭之就在大家质疑和诧异的眼神中,他,居然笑了。 没错,翁杭之在笑。 文筝原本都为他捏把汗,可是,这一刻,他的笑容仿佛是千年冰上上绽放出的雪莲,美得惊心动魄,美得令人窒息! 翁杭之那富有磁性的低沉动听的男声飘荡在寂静的空气里。 “尊敬的法官,还有在场的各位,今天,我们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是因为秦景华和廖昌两人的离婚案子,这是第三次庭审,刚才被告律师说得很慷慨激昂,听起来似乎也有那么一点道理,但是,我现在想说的是……今天,以及前边两次庭审,其实都是……毫无意义的。” 真是语不惊人是不休! 是的,这也算翁杭之的风格,可这次,他是不是说得太过了?毫无意义?这几个字岂不是对法官的不敬? 下边一群人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廖昌和他的律师则是面面相觑,搞不懂翁杭之为什么会这样说。而法官的脸也黑了,表情一沉:“原告律师,请注意你的言词!” 但翁杭之却神情不变地拿出一份文件,同时他的声音音调陡然拔高,整个人的气势一变,仿佛天神般威武。 “我们的每一场辩护,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一切的前提都是建立在一个基础,那就是——秦景华和廖昌这两人的离婚案!但是可惜,从一开始,站在法庭上的被告根本就不是廖昌本人!”【求收藏啊收藏!】 ☆、36:揭穿 法庭现场出现一阵混乱,惊呼声,咒骂声,廖家人歇斯底里的怒吼,秦家父母也跟对方吵得面红耳赤,这里就像突然变成了菜市场。 张法官都是快要退休的人了,经手过的案子不在少数,离奇的也见过,可今天这一出,还是让张法官目瞪口呆。 法官威严的声音响起:“安静!安静!严禁扰乱法庭!” 庭警都上来制止了,加上法官那威武的气场,双方的家人这才各自坐回到座位上,但彼此的眼神就跟看见仇人似的。 廖昌的律师肖玲,此刻正惊愕地看着他,而他却回避肖玲的眼神,他的目光闪烁,东张西望神色异常,不知在想什么。 太荒谬了,被告居然不是廖昌!秦女士整个人都傻了,惊恐地看着被告席上的男人,犹如看到了一个恶魔! 原来她的感觉是对的,这真的不是她的丈夫廖昌! 翁杭之淡定如常,成竹在胸,将手里的文件递交给法官。 “这是一份血型化验报告,被告三个月前去医院做了某项检查,他的血型是A,但是,真正的廖昌,血型是o,这在医院有记录的,全都在这份文件报告上了。由此可以证明,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被告,不是廖昌本人,他是冒充的。” 这番话,彻底将在场的人震住了。来自医院的血型检查报告,铁一样的证据,还有什么可反驳的? 肖玲做为被告律师,她都被这离奇的结果惊呆了。 廖家两老却像是想起了什么,死死盯着被告席,激动得浑身发抖。廖父像见了鬼似的指着“廖昌”:“你……你……难道你是……你是……” “廖昌”虽然很惊恐,可他还是坐着没动,冷酷的眼神瞥着翁杭之,他现在是恨透了翁杭之,恨不得能冲上去砍死这个律师! 张法官严肃地说:“原告律师,这是怎么回事?” 是啊,每个人都感到震惊,到底为什么会这样? 文筝也是张大了嘴巴呆愣地望着翁杭之,可她心里是在为他欢呼:“太棒了,你简直就是神了!” 翁杭之犀利的眼神落在了“廖昌”身上,沉稳的声音说:“各位,根据医院的证明资料以及户籍资料显示,廖昌有个双胞胎哥哥,但他这个哥哥在八岁的时候失踪了,这件事给廖家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报警寻子,却一直没有音讯,直到后来,廖昌与秦景华结婚,都不知道廖昌竟然还曾经有个哥哥。可我们今天是审离婚案,至于被告是否就是廖昌的哥哥,他冒充廖昌的动机,以及真正的廖昌到底在哪里,这些都不是本案要涉及到的,我们只需要证实被告并非秦景华的丈夫廖昌,这案子就可以有个结果了。” 确实,这才是重点! 现在办的是离婚案,至于真假廖昌,那是交给警察去审问,是否涉及到刑事案,此刻不能妄下定论。 廖家两老紧紧抱在一起,看样子像是要晕过去似的。他们已经想到了,被告席上的人不是廖昌,便是那个失踪了三十年的儿子廖荣! 偌大的法庭上出现异常沉闷怪异的气氛,法官经过核实之后,这个案子的结果就没有悬念了。 离婚是不成立的,因为只有秦景华一个人,真正的廖昌下落不明。 案子很特殊,原告律师虽然揭穿了被告,可由于没有离婚判决,案子无法以输赢来定论了。 但这对被告来说是输得很惨的,对秦女士来说却是一种压抑的阴霾……她的丈夫在哪里? 退庭的时候,秦女士冲上去抓住假廖昌,愤恨激动地逼问真廖昌的下落,可这个假廖昌却死活不肯说,任凭周围人的口水将他淹没,打骂,他就是不吭声。 假廖昌也不是吃素的,凶猛地推开眼前的人,拼命跑向门口! 他现在不跑还等何时? 文筝那颗热血的心又沸腾了,拔腿就要去追,却被翁杭之一把拽住! “为什么不让我去追那个混蛋?就这样让他跑了?”文筝气愤地咬牙。 翁杭之出奇的冷静,淡淡地说:“门口有人会等他的。” 这时,假廖昌冲出了法庭大门,但却被警察拦下了。 原来,警察已经等候多时,从上午翁杭之给他们打电话的时候就开始行动了,就是要等退庭之后抓这个假廖昌! ☆、37:被他发现了 意外的结局让人痛心疾首,虽然秦女士没有落个净身出户的下场,可她精神上受的打击不小,加上身上的伤还需要处理,心力交瘁,走出法庭就被家人送去医院了。 廖家两老直奔警局而去,他们现在最担心的是廖昌的安危,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事,这也是每个人都想知道的答案。 文筝心里憋着太多疑问,忍着忍着到了车上,刚一坐到翁杭之身边,看着翁杭之这张永远不变的淡定的表情,文筝真想捧着他的脸撮啊撮…… “老板,今天在法庭上这么漂亮的逆转,你是怎么想到要去医院查血型的?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那个不是真的廖昌啊?”文筝明亮的眼睛眨呀眨的, 翁杭之悠闲地靠着,闭眼养神,淡粉色的薄唇轻轻动了动:“从秦女士说她发现这个假廖昌背上没有纹身的痕迹,我就开始怀疑了。只不过我在假设这个廖昌是冒充时,还想不到为什么会有两个那么相像的人。他看起来不像是整容的,但能让亲近的人都察觉不出,那很可能是双胞胎了。一查之下,廖家果然不只有廖昌一个,曾经那个失踪的孩子叫廖荣,跟廖昌长得一模一样。医院拿到的血型报告只要证明被告不是真的廖昌,我们就算达到目的了,剩下的应该由警察去处理。” 文筝清澈的眼神也变得灼热起来,好像有小星星在闪耀。 “太神了,老板,如果不是你发现那个廖昌是假的,那还不知道法官会怎么判呢,万一判决对秦女士不利,那她就太悲惨了……” 翁杭之闻言,蹙了蹙眉头,却是没再说话,只是这俊脸又染上一层冷肃。 他已经有不好的预感……廖荣冒充廖昌,时间很可能是从两年前开始的,最坏的结果就是……真正的廖昌兴许已经遭遇不测了。 车里陷入沉默,气氛很压抑,虽然当庭揭穿了廖荣的骗局,可是没人笑得出来。如果廖昌已死,那对秦女士将会是更致命的打击。 一个离婚案牵扯出惊天的内幕,折腾成这样,翁杭之这金牌大律师都感到有些疲乏了,回到事务所,却发现门口围着有记者。 程烨见势不妙,立刻将车停在了马路对面。 “老大,记者的消息也太灵通了吧,估计是因为刚才的离婚案。” 翁杭之从小就出身名门,对这种阵仗是见多了。懒懒地抬一下眼皮:“吩咐MISS吴,记者问到就说我今天不回事务所了。” 文筝一听,顿时有了精神:“老板,今天是可以早点下班啦?” 翁杭之轻轻嗯了一声,文筝这心情一下子就飞起来。 太好了,连续这么多天忙碌的工作,今天难得可以提前一小时下班,简直太美了! “老板,我先走了,88!”文筝挥挥爪子,一刻不停地离开了,至于翁杭之会去哪里,她可没去想。 =========== 一小时后。 可别以为文筝会忘了自己进事务所是干什么的,目的是为了套取关于杨舒敏那件伤人案的线索啊! 只可惜到现在还没能获取到有用的东西,她需要向雇主交代。 雇主是伤者郭丽雅的父亲,与文筝约了在公园见面的。 这北湖公园,是龙京市北大门一处休闲地,虽然不大,却是湖光山色,风景清幽,很受本地人的青睐。 为了掩人耳目,文筝只好戴个紫色遮阳帽,涂上鲜艳的口红,化个眼线跟熊猫似的,这样就算是老爸见了都不一定能一眼认出来。 湖中央有稀稀疏疏几艘船,全都是小黄鸭造型,其中一只船上就坐着文筝和一个中年男子。 这是郭丽雅的父亲。 “文小姐,我们其实没必要见面,钱我可以打在你账户就行。” 文筝保持着礼貌的微笑:“不好意思,侦探社有规定,如无特殊情况,我们都是现金交易的。” 郭父略带嘲讽的眼神,像是在讥笑文筝太谨慎,但毕竟有求于人,他还是将五万块现金拿出来。 “订金你收下,但别忘了我需要的是有价值的线索,你到翁杭之的事务所上班这么些天了,一点进展都没有?” 文筝不慌不忙地说:“郭先生,翁杭之是什么人,你应该有所耳闻的,否则你也不会找上我了。他那么谨慎精明,我不小心行事的话,万一被发现,岂不是前功尽弃?所以,别着急,再等等,检察院那边也快出来结果了,相信翁杭之会开始搜集证据的。” 说着,接过他手里的钞票就开始数起来。 一个是年轻女子,一个是年龄足以当她父辈的男人,最关键是她还在数钱……这一幕落在旁边那一只船上的某人眼中,俨然就会变味儿了。 文筝刚数好钱,一抬头,不经意瞥见前边不远处的船,有个男人正往这边打量……虽然戴着墨镜,可是很眼熟啊? 文筝感觉脑子有点发懵,惊呼声卡在了喉咙……天啊,怎么会这么巧,那条船上的人是——翁杭之! ☆、38:也许他没看到呢 碧绿的湖面凉风习习,环境清雅空气新鲜,本该是舒适惬意的,可文筝此刻却有种背脊发寒的感觉,捏着钱的手也微微抖了抖。 糟糕,翁杭之怎么会在这里的?他都看见什么了?他会怎么想? 文筝脑子里一下冒出许多问号,心底莫名的有点发慌,说不上来是为什么,好像做了亏心事似的,她也不知道怎么会这么在意他的看法,总之,现在她心情很烦躁! 正犹豫着要不要打招呼,可翁杭之的船已经慢悠悠转向了,他一个人用脚在瞪着,往湖心划去。 文筝一愣,想起自己现在这形象,加上与他的船还隔着一段距离,也许,他没认出她来? 这么一想,文筝暗暗松了口气,再看看眼前坐的中年男子,他是一直戴着口罩的,翁杭之更不可能会知道这是郭丽雅的父亲。 如果文筝知道翁杭之的某些习惯,她就不会对他的出现感到奇怪了,也不会这个地方来跟郭父见面。 翁杭之虽然是个工作狂,但他却不是机器,他懂得怎样调节身心的疲惫,而这小公园里平时人不多,他喜欢独自一个人坐着船在湖面上,有时一坐就是一小时,当他回到岸上时,他好像又充过电似的。 这只是翁杭之自我调节的一种方式,属于比较私隐的习惯,所以文筝这个打杂的员工没能及时得知,所以才会选在这里跟郭父碰头。 这个城市很大,有时却也显得太小。翁杭之的出现让文筝很意外,与郭父匆匆交代几句就急着回到岸上。 文筝可没闲着,第一时间就找到了房东……侦探社那地方的租金还欠着呢! 交完半年的租金,剩下的钱,文筝拿去还债了。父亲以前欠的债,总是要还的,这样侦探社才能继续正常的经营下去。 就这样,五万块订金就没了,文筝回到住处,感觉这心里又空荡荡的,滋味不好受啊,几万块钱到手,一转眼就分文不剩,确切的说还债时是还差几百块钱的,债主破天荒的发发善心,说这几百块钱就算了。 现在文筝就呆呆坐在沙发上,看着钱包里那点可怜的零钱,琢磨着要怎样才能把这个月混过去呢?还不到发工资的时候,她已经没有生活费了! 翁杭之这公寓里自从有了文筝的存在,显得有生机了,客厅里那几盆绿色植物也长得很好,不仅妆点了空间,更是让人不再感觉视线里很单调无味。 尤其是,每当文筝做菜的时候,厨房里飘出来淡淡的香味,那简直就是能*出肚子里的馋虫啊! 这是文筝好不容易下的决定,把自己剩下那点钱都拿去买菜了,目的嘛,就是为了给翁杭之一个美味的晚餐! 文筝在这住的一段时间,翁杭之也不是每天都会在家吃饭,即使在,多数时间也是叫外卖的。唯独只有一次吃过文筝做的蛋炒饭,今天文筝是下了血本的,一会儿能不能打动他,全看这顿饭了。 翁杭之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香味……嗯?好像是莲藕的味道? 这男人的鼻子还真灵,确实文筝在炖莲藕猪骨汤。 翁杭之眉宇间闪过一丝诧异,似是想不到她居然在家做晚餐。 他有个习惯就是回家便立刻脱下正装,换上居家服,这样就会感觉轻松不少。 穿着米白色休闲装的他,更多了几分自在的潇洒,正应了那句话——颜值高,穿什么都好看。 站在厨房门口,翁杭之望着那道窈窕的身影,看她哼着歌切菜,好像下厨是件很幸福的事。 这一幕怎么有些似曾相识呢?翁杭之不由得微微失神,记忆里某些片段又涌上来……记得小时候,母亲就是时常穿着围裙在厨房里,他放学回来第一件事就会直奔厨房看母亲在不在。那时,他竟然会觉得母亲穿围裙是最好看的,他也最喜欢母亲做的饭菜,是世间最可口的美味…… 只是,那些温暖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从父母离婚那一天开始,母亲就去了香港,成为家族企业开拓香港市场的领军人物。 有时母亲也会回到龙京市看他,但每次都只是带他去餐厅,他没有再吃到过母亲做的饭菜,记忆里温馨的画面都永远定格在了他十岁那年。 乍一看,文筝的背影真的跟翁杭之的母亲年轻时很相似,也难怪他会失神了。 文筝一回头才发现翁杭之,顿时吓了一跳…… “你怎么……回来也不出个声?”这隐含嗔怨的语气,好像是妻子在对丈夫说的话,“回来”?多么具有家庭气息。 翁杭之的脸色一秒就冷了下去,幽深的凤眸淡淡一瞥:“你这是何必呢,不是该在外边吃大餐么?” 莫名其妙的话,把文筝给愣住了,他什么意思? ☆、39:叫她搬出去 翁杭之转身就出去了,文筝还在纳闷儿,这人说话怎么怪怪的? 但文筝没忘记自己的初衷,赶紧将饭菜和汤都端出去,先把他喂饱了再说。 “老板……老板快来吃饭!”文筝笑容灿烂,表现殷勤,看起来真像是他贤惠的小妻子呢。 某人正在考虑要叫什么外卖,但文筝这样的“邀请”,空气里香喷喷的味道,对一个饥饿的人来说,无疑是种诱.惑。 可翁杭之却眼皮都没抬,继续看着手里的外卖单子。 文筝这心里忽地咯噔一下……翁杭之真是习惯长期吃外卖吗?他可是有钱人啊,不但自己有钱,他家的背景也是上流社会里有头有脸的富豪之家,就算每天吃大餐都不是问题,他干嘛对外卖那么钟爱? 文筝是只要有时间就会自己动手下厨,哪怕是炒个青菜,她都觉得比吃外卖更好吃。 对了,他兴许是因为一个人住,孤孤单单的,也就养成吃外卖的习惯吧。这么想着,文筝的眼神里多了几分复杂的异样,不知不觉就越发柔和了。 “老板,你总是吃外卖,那些东西没什么营养啦……来一起吃吧,两个菜一个汤,够我们俩吃的。” 翁杭之是什么人啊,那智商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他能察觉文筝今天的异常,这顿饭只怕没那么简单。 翁杭之将手里的单子放下,好整以暇地看着她,他唇边噙着一丝冷意:“有什么事就直说吧,我对你最的饭菜没兴趣。” “呃……”文筝顿时语塞,俏脸绯红,被人拒绝的滋味真不好受。不过,他似乎话里有话。 文筝暗暗摇头,他太聪明了,看出来她的意图吗? 文筝走到他跟前,两眼冒着亮光凝视着他,讪讪地笑:“老板,既然你都看出来了,我就真的直说啦……那个……我最近手头很紧,能不能先把我的加班费预支了?呵呵,老板,你人最好啦,帮帮忙吧?” 这样低声下气还带着奉承的话,文筝都感到一阵恶寒……为了生活费,她可是啥都说得出来啊。 翁杭之闻言,浓黑的眉毛微微掀了掀,冷冷地嗤笑:“不错嘛,为了预支加班费,难为你说这么违心的话。” “不不不,怎么是违心呢,老板你真是个好人呢,真的!”文筝一边摆手一边很是认真的表情。 “给上班不到一个月的员工预支薪水,事务所可没这先例,况且我认为你也不是真的需要预支,不是已经有一笔钱进口袋了么?怎么还不够你花的。” 讥讽,嘲弄,轻蔑……文筝在他眼里看到这些神情,顿时人就呆住了。不用问,下午在公园里,他是真的看见她拿钱了! 翁杭之起身往里屋走,刚迈出几步又停了下来,没回头,面无表情地说:“你的私生活,我管不着,下午在公园的事我也不会告诉我父亲,但是你识相一点就早些从我家搬出去,我的耐心很有限,给你一个星期时间找房子,如果一个星期之后还不搬走,我会把你的东西都扔出去。” 他的话,犹如冰刀划破空气,钻进人的肌肤里,瞬间就能将人冻伤。 他果真是看到了!文筝彻底愣住,小脸上的血色一下子褪去,心里堵得发慌……她原本以为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和工作上的合作,与他之间的矛盾应该化解了才对,可现在是什么情况? 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在游艇上救她的时候,他可以那么温暖,而现在却又可以如此冷酷无情! ☆、40:蠢蠢欲动的心 阳台上,可以看到夜幕中这个城市的轮廓,一半繁华热闹,一半古典安静,两种截然不同的风貌,都能在龙京这座城市里得到最淋漓尽致的体现。 这是它独有的魅力,在高端现代化元素充斥的氛围中,龙京市难得的保留着一部分质朴与简单。 比如在清幽的草堂里,在青石板路的小巷子里,在人流稀少的历史博物馆里……这些渐渐被淡忘的风景,恰恰是它最美的沉淀。 翁杭之会选择这里的公寓,就是因为在它距离事务所很近,但同时它也能眺望老城区的风光。白天忙碌的工作之后,站在这阳台上看看远处建筑低矮的城区,反而是一种轻松惬意。 时代发展太过迅猛,老城区里不少古建筑都成了重点保护对象,附近建筑的楼层高度都有严格限制,这也成了让商人们伤脑筋的问题。老城区的一些地段甚至比全市最繁华的商业街还更让人垂涎,可偏偏因为有哪些古建筑的存在,所以商人们只能望洋兴叹,想动又动不了,但商机摆在那里,总让人难以控制蠢蠢欲动的心。 翁杭之靠在躺椅上,吹着凉爽的夜风,脑子里放空,什么都不去想,人会轻松很多。 但是,有一类人,注定是很难安宁的,总有那么些烦心的事会找上你。 一通视频电话,打破了沉静的空气,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 “杭之,明天公司的股东大会,你可一定要来啊,哎……我刚得到消息,有人会在会上提出新项目,是关于老城区的,到时候可能免不了会有争执。” “嗯?是什么新项目,谁提出的?” “据说是新股东,现在还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明天你来开会就知道了。我说杭之啊,好歹你也是公司的总裁,别老是只把精力放在律师事务所,你得经常来公司转转,最近我有种不好的预感,公司不大太平……” 翁杭之垂着眼帘,轻轻弹了弹指间的烟灰,淡淡地说:“公司有我妈和你看着,我没什么可担心的。” “你……话可不能这么说,不瞒你,我的不安和焦虑,主要就是来自于你.妈,她最近怪怪的,我也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总之感觉她神神叨叨的,不然怎么会同意老城区的提案,以前公司高层的意见都是统一的,大家的意思都是别去动老城区,所以也就没有关于老城区的提案,可现在你妈居然同意股东将计划书拿到会议上公布,也就是说,她已经动摇了。”这男子言辞之间颇多担心。 翁杭之蓦地抬眸,眉宇间隐含着几分复杂的神色:“行,我知道了,明天我会见机行事。” “OK,明天开完会你可别急着溜,晚上陪我喝几杯,这几天我都快憋死了。” “怎么?你不是在追一个三线小明星么,失手了?” 这两人的话题转变还真快,默契也够。 “开什么玩笑,本人玉树临风颜值爆表,怎么可能失手!” “行,明天见面你再慢慢吐槽吧。” “好啦好啦,我这就闪,大律师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拜拜!” “……” 挂了电话,翁杭之这俊帅的面孔却是染上了薄薄一层阴霾。 母亲,她最近有什么异常么?新股东,他竟然不知道这件事,那是哪里冒出来的? ☆、41:她的解释 翁杭之的母亲是商界女强人,是家族同辈中最有话语权的人,也是杭家老爷子器重的女儿。她的精明干练是有目共睹的,在公司以及杭家,她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却为何现在犯糊涂了? “莙杭”集团是人尽皆知的房地产大鳄,董事长是翁杭之的外公。 老爷子在三年前已经退休在家,将公司交给儿女们以及翁杭之,共同打理。 翁杭之和他母亲杭庭玉,两人各占的股份是一样多的,职位也是相同,都是总裁,母子俩是平起平坐的,这在家族企业里十分少见,但这充分说明了老爷子对翁杭之特别看重。 翁杭之的兴趣却是当律师,所以公司里大都是杭庭玉在管理,翁杭之很少插手,只有当面临重大决策时,他才会露面。 早在三年前接手公司时,全体高层就达成一致,未来的发展计划都会避开老城区,对保留城市古建筑出一份力。 可万万没想到,母亲会率先变卦? 杭庭玉在翁杭之10岁时就与翁锦良离婚了,之后去了香港,是“莙杭”集团在香港分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那些年,母子俩见面很少,杭庭玉对儿子的关心也越来越少,有时一年里也见不着三五几次。 时间长了,这亲情更加淡薄,直到三年前杭庭玉回到本市,与翁杭之一起成为公司总裁,她才结束了在香港的工作,重新住下来。 但杭庭玉很少会跟儿子见面,她总说自己很忙,可翁杭之何尝不知道那只是借口而已。 不过这么多年,他早就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冷淡,他也有自己的尊严和态度,就这样淡淡的保持距离,相安无事就好。 敲门声响起,是翁杭之叫得外卖到了。 文筝手捧着披萨,给他端进来,可他连正眼都没看她,就好像她是空气似的。 他的冷漠,让文筝感觉很不是滋味,这毕竟是他家,主人这样的态度,她这个寄人篱下的,又怎会好受? 文筝望着他沉静的侧脸,咬咬牙,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 “翁杭之,下午在公园你看到的……其实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她不知道为什么要解释,可她就是不甘心被他误解。 翁杭之依然没有回头,完美的双唇微微动了动,勾着讥笑:“你们金鹏侦探社不是负债么?亲戚朋友如果有人会借钱给你,侦探社怎么还会负债?别说下午那个戴口罩的男人是你家亲戚,三岁小孩儿都不会信的谎言,在我面前,你还是别浪费口舌了。不自爱不检点的人,就别污了我这地方。” “我……”文筝瞪着一双喷火的眼睛怒视着他,欲言又止。他的话,很伤人,可偏偏她无从辩驳,因为那是不可以说出来的秘密。 看来,这误会是说不清了。 文筝只觉得心里有点发酸,涩涩的难受,但她也明白,现在的情况,她不能继续赖在这里了。 她明亮的眼神黯淡了下去,灵动的大眼也少了那份神采,自嘲地笑笑说:“你是这里的主人,你说了算。我会尽快搬出去的,免得让你看着碍眼。” 房门一关,翁杭之这才缓缓抬头,微微眯起的瞳眸里,明明灭灭的幽暗,那眼底藏着的一丝复杂,连他自己都不曾发觉。 她既然说不清楚,就代表他没猜错了? 这个认知,使得翁杭之莫名地一阵烦躁。 他很讨厌被人影响情绪,而文筝自从第一次见面就好像对他产生了影响。他不喜欢这种感觉,他习惯了冷静自持,习惯了把握,突然出现文筝这么一个变数,他觉得还是不要走那么近为好。 翁杭之认为,让她搬离,却没让她离开事务所,也算是他的一种仁慈了。 ☆、42:只剩下二十块钱了 这*,文筝辗转难眠,望着窗外的夜色,月朗星稀,万籁俱静,可她的心情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来这住了一段时间了,她都是睡在客厅里的。她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很容易适应环境,她不介意当“厅长”,能有个安身之所便好了。 只是,住了段日子,她依然感觉这里很陌生,没有家的温暖气息。就算这房子宽敞而时尚,装潢精致典雅,她却怎么都喜欢不起来。 至于原因,她现在总算是明白了……因为翁杭之。 他就像是一潭波澜不惊的水,冷冷的淡淡的,总在不经意的时候凉了你的心,怎么还会有温馨感? 文筝一会儿躺下,一会儿又坐起来,一会儿站在窗户前,一会儿又去倒水喝……乱哄哄的思绪,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翁杭之在游艇上出现救她时,那伟岸挺拔如天神降临的身影。 就是那个瞬间,他在她心上留下难以磨灭的烙印,后来又背她回家,那难得一见的温暖如昙花一现,短暂惊艳之后就只剩下他一贯的冷淡了。 几分苦涩,几分无奈,文筝只能告诫自己别傻了,他和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或许就连做朋友都不能吧。 还能在事务所上班,她该庆幸才对…… 第二天。 翁杭之一大早就出去了,文筝因为一.夜没睡好,所以上班的时候精神欠佳,还有点浅浅的黑眼圈。 照例打扫了办公室,再给大家分别泡好茶,文筝忙活一通下来也感觉有些疲惫。 事务所里的人都习惯了文筝的存在,许多琐事都是她在做,效率高,办事牢靠,深得大家的喜爱,加上她个性爽朗,青春靓丽,为这事务所沉闷的工作氛围注入了新鲜的活力,因此,如果哪天她不在,这儿的人肯定是会不适应的。 MISS吴今天又是红光满面的,拉着文筝有说有笑,旁边的律师助理也都时不时插插嘴,工作间里时不时传来笑声,十分融洽。 程烨刚进门就被大家围住了,知道他从警局回来,全都关心起假廖昌的案子。 文筝很机灵地递过去一杯水:“程烨,坐下慢慢说。” 看大家这么心急,程烨接过杯子,冲着文筝笑笑,咕咚咕咚灌下去,这才开始“讲故事”。 “告诉你们,好消息,那个廖荣,全都交代了。原来他小时候是被人拐跑了,直到两年前才回到本市寻亲,可他寻亲的目的不是为了一家团聚,而是为了钱。这人好像天生冷血似的,一早就打算好了,除非亲生父母是有钱人,否则他不会相认。他暗中打探到他哥哥廖昌很有钱,可那不是他父母的啊,就算他认亲了也得不到财产,所以他计划先接近哥哥,试探一下哥哥是什么态度。” 居然还有这样的人?大家不由得纷纷摇头,只能说这人心不古啊。 “廖荣约了廖昌在海边见面,廖昌开始是跟高兴的,以为真的兄弟团圆了,两人还聊了一通,后来廖荣提出借钱,一开口就是一千万,廖昌哪里会肯,当然是拒绝了。可他不知道廖荣是狗急跳墙了,是在外地的地下钱庄欠了一笔巨款才逃回来的。所以当廖昌拒绝时,廖荣一时冲动,就把廖昌给打晕了,拿走他所有的财物和证件,并将廖昌送到邻市的乡下,说是关在一户农家的地下室里……廖昌不知道现在是生是死,警察已经赶去救人了,希望人没事吧,不然秦女士就太惨了。” 一番话,大家伙儿鸦雀无声了,只觉得心里沉甸甸的。 亲兄弟啊,还双胞胎呢,竟然如此可怕! 每个人都在叹息,这人心为何这样难测? “程烨,那廖荣又怎么会知道廖昌和秦女士之间的*呢?”文筝忍不住问。 “这还不简单么,廖昌对廖荣没防备,两兄弟二十多年才团聚,他当然是口无遮拦了,想着是亲兄弟,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就吐槽一下,哪知道廖荣会是狼子野心。” “嗯……原来如此。”文筝点点头,心里还在琢磨细节,自动脑补。 “嘿嘿,咱老大英明神武,一早就怀疑廖昌不对劲了,哈哈,老大简直是我的终身偶像!”程烨又在两眼发亮了。 不过这确实是实话,翁杭之有时候给人的感觉好像如有神助一般。 文筝也有功劳,只是大家不小心被忽略了…… 文筝不计较这些,只是想着,预支加班费的事,翁杭之会答应吗?她真的没钱了,口袋里只剩下二十块!【女主怎么渡过经济危机呢?稍后还有一章】 ☆、43:又一位美男登场 口袋里寒酸的窘迫,只有文筝自己咽下去了,谁让侦探社生意那么差呢,父亲欠下的债,还了,可就是现在文筝又穷得叮当响。 不过嘛,办法总是人想出来,她虽然处境困难,但也不会就此消沉,她这脑子里可是一刻不停地在思考呢。 想起翁杭之那硬邦邦的态度,文筝也禁不住暗暗咬牙:“可恶,居然说没有预支加班费的先例?哼哼,你是老板,规矩还不是你说了算么?摆明了就是故意刁难我……” 就像是有感应似的,翁杭之刚走进公司的电梯,突然就打个喷嚏……谁在背地里念叨他呢? 翁杭之今天没去事务所,而是到了“莙杭”集团总部,开会来了。 在电梯快要合并的一霎,猛地闪进来一个身影,是个年轻男子,想去按28楼的按钮,却发现已经是亮着的了。 电梯里很安静,可奇怪的是流动着一股异常的气氛,明明只有两个人,却好像整个空间都显得凝固了。 翁杭之沉静的凤眸冷冷瞥着眼前的陌生面孔,紧抿着的唇线更是彰显出他的严肃。 这是专属电梯,平时只有公司几个高管才可以乘坐,而这个人是怎么回事?去31楼,那是高管办公楼层,没有特许,是不是对外接待的。 那男子长相精美如画,略显阴柔,乍一看有点像时下正火热的“阡陌姐姐”。他懒懒地靠在电梯轿厢,像是感觉不到翁杭之凛冽岑冷的气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难道真不知道这是专属电梯么? 很快电梯就到了,翁杭之率先走出去,那男子望着他的背影,忽地抬眸,削薄的唇角勾出一缕嘲弄的弧度,勾.人的桃花眼里,寒芒一闪而逝,当他走出电梯时,却是陡然气质一变,成了潇洒自如春风得意的少爷形象。 翁杭之的办公室,坐在他对面的人,是昨晚打电话给他的那位,他的舅舅——杭靖枫。 虽说是长辈,可两人岁数其实相差无几,除了亲情,更像是朋友。 “杭之,一会儿开会的时候,如果我们反对新股东的计划,你说,我老姐会不会不高兴啊?” 翁杭之略一思索,语气平静而又坚定地说:“公事和私人感情本来就是两码事该分开,我们所做的决定都是以公司为前提,只要问心无愧,即使是我妈执意要通过提案,我也不会勉强同意的。” 杭靖枫不由得眼睛一亮:“好小子,够胆魄!你外公当初没看错你,将总裁的位置交给你,是他老人家最明智的选择。” 翁杭之一听,没好气地摇头:“舅舅,说白了就是你不想跟我妈之间起矛盾,那只能我来当坏人了,亏你还是长辈呢。” “去去去,都说了多少回了别叫舅舅,我才三十岁,年轻着呢!” “……” 两人闲聊几句,也到开会时间了,各位股东陆续到了会议室。 公司的股东,每个都比翁杭之年龄大,但在他面前,一个个都是客客气气的。谁都知道这位大少爷除了在公司位高权重,他还是鼎鼎有名的大律师。他自身的实力与才能,是他赢得尊重的关键。 一番寒暄之后,刚到三点整,会议室的大门开了,全都下意识地往门口望去……杭庭玉来了! 翁杭之的母亲,公司另一位总裁。这一出场,带着一股强烈的气场,好像女王降临似的。 深蓝色职业套装,掩饰不住杭庭玉身上那种女强人的气息,她一来,大家都安静了,可是,在看到她身后的人时,在场的人全都倒抽一口凉气……这是谁啊?开股东大会,杭庭玉干嘛带个年轻小伙子来? 翁杭之此刻的脸色有点沉,因为他认出来了,母亲身边的人,可不就是先前在专属电梯里碰见那个?【求收藏啊收藏!大家有空就多多留言和推荐啊,谢谢啦!】 ☆、44:新来的股东 在场的人都感到惊讶,可毕竟杭庭玉是总裁,大权在握,其他人说话都不能冒失,所以,全都把目光集中在了翁杭之身上。 翁杭之与杭庭玉是母子,两人在公司的地位又都是平起平坐的,股东们只好望着他了。 翁杭之此刻的表情,看不出太大的变化,完美无缺的俊脸竟露出一丝丝笑意,可他眼眸里的精光带着凝如实质的沉冷,好似两把利剑出鞘似的…… 杭靖枫不由得暗暗捏把汗,他知道每次翁杭之有这种表情的时候,就代表着心情很不妙啊。 杭庭玉就跟没事儿的人一般,坐在她的座位上,而她身边那个年轻男子站在她身侧,怎么看都是给人一种很怪异很不协调的感觉。 安静的会议室里终于响起了翁杭之低沉浑厚的声音…… “杭总,今天是股东大会。”翁杭之短短一句话,却是明显在提醒杭庭玉了。 杭庭玉不慌不忙,风韵犹存的面容露出惯有的职业微笑:“各位,我当然知道今天是股东大会了,趁这个机会,我要先向大家介绍一位公司的新股东……” 说着,杭庭玉微微侧目,涂着浅紫色指甲油的手指向了身旁的男子。 “这位是庾弢,从今天起,我名下七成的股份将会归于他所有。顺理成章,庾弢已经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职位嘛……我会让贤,庾弢即刻任命为公司总裁,这是老爷子的委任书,大家可以看看。”杭庭玉摊开一份文件,是她父亲,老董事长的亲笔签名的。 一瞬间,这会议室就炸开锅了,惊呼声此起彼伏,每个人都难以置信,杭庭玉说的是真的吗?怎么可能! 股东们怎能信服,这哪里冒出来的陌生人,一下子就接替杭庭玉的位置,这不是胡闹么? “杭总,他是谁啊?” “怎么会这样?爸爸怎么会让一个外人成为总裁!”说话的是杭庭玉的二弟,翁杭之的另一个舅舅。 小舅舅杭靖枫也不能淡定了,谁能想到姐姐带来的人竟然会是新股东?还新总裁? “姐,这是怎么回事?之前怎么都没听爸爸提起过?” 杭靖枫的疑问,同样也是所有股东的疑问。 场面一时间有点混乱,股东们显得很激动。但翁杭之,以及那位叫庾弢(tāo)的男子,看起来却都是那么平静。 可真的很平静么? 翁杭之的冷静之下,藏着怎样的波澜汹涌,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的手,一只放在桌子上,手指轻轻敲着桌面,另一只放在桌下的手,早就已经紧握成拳头。 这是他的母亲啊,给了全体人一个大大的“惊喜”,而事先他连一点风声都不知道。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这个叫庾弢的人,跟母亲是什么关系? 翁杭之整个人都散发着寒冰一般的气场,虽然没说话,但周围的人都能感觉到一阵明显的压迫感。 ☆、45:翁杭之的态度 庾弢,站在那里神态自若,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好像是在看戏。不知是脸皮厚还是真的心智太高。 “姐,你们俩是什么关系!”二舅这暴躁的脾气,忍不住拍案而起,直面质问。 股东们又都望着这边,暂时安静,听杭庭玉怎么说。 杭庭玉早就料到大家的反应,她也不多解释,只是指指手里的文件:“各位请过目吧,我再说一次,这是老爷子的亲笔签名。” 杭家老爷子,虽然早就将公司大权交给杭庭玉和翁杭之,但老爷子依旧是董事长,他的决定,那就是铁板上钉钉的事。 确认这是老爷子的字迹,可翁杭之的二舅却无法接受,嚷着跑出去了,要去找父亲理论。 杭靖枫虽然没暴走,但他也不苟同这该死的任命,太没天理了。 渐渐的,股东们的抱怨声小了,因为知道抱怨也没用。 杭庭玉这才舍得正眼看看自己的儿子,翁杭之,露出少见的亲切:“杭之,开会吧。” 会是要开的,某些事,等开完会再说。 翁杭之是个沉得住气的人,哪怕眼前的事荒诞离谱,他也要撑下去。 杭庭玉还是坐在那个位置,只是她右边多了一个庾弢。 这女人有着胜利者的姿态,她是那么笃定翁杭之不会不给她面子。这不,儿子还是没让她失望,没有当面反驳她,没有当场走人……她又赢了,一切尽在掌握中。 秘书正在派发文件,翁杭之和杭靖枫已经知道这是什么了……开发案的计划。 “这是新任总裁提出的关于公司下一步开发案计划,大家看看……”杭庭玉的声音刚落,就有股东发话了。 “什么?这是老城区的开发案?” “杭董曾经有过规定,老城区的古建筑,我们不能碰,怎么现在却要……” “怎么搞的,这开发案竟然要老城区古巷周围都圈进来?那岂不是古巷会被住宅楼挡住?ZF那边不会通过的!” 几位股东有点激愤,对这个开发案表示不赞同,但也有股东是利欲熏心的,早就知道那地方是肥肉,想不到公司居然会松口,这次是发财的机会来了! “我到是觉得还不错,与时俱进嘛,新城区的开发迟早会饱和的,不少人都喜欢老城区那个地方,如果能修建一个花园式小区,估计能卖到最高市价。”这个股东好像完全忘记了刚才还反对新总裁呢。 “大家看看,一会儿投票表决吧。这儿一共9个人,如果有5个人同意,这份开发案就算在公司通过了。”杭庭玉完全是上位领导者的口气,虽然不是总裁了,但她还有股份,她还是董事长的女儿,当然有发言权。 杭庭玉这算盘是打得很精的,所谓的5个人,她是早就算好了的。她、庾弢、杭靖枫、翁杭之,加上还有一个支持她的股东,这不刚好5个么? 两位老臣子股东,又气又急,他们无法预料翁杭之的态度,如果翁杭之也同意,那杭庭玉就得逞了! 开发案上的那块地方,是龙京市老城区特有的一道风景线,是一条古巷,年代久远,是历史的见证和体现,是很难得才保留下来的古建筑,蕴藏着悠久的文化气息,是价值无量的,是不可替代的。 但现在却有人打它的主意,城市的过度开发,那些应该保留的古建筑越来越少,现在连龙京市著名的古巷也要被淹没了吗?身为龙京人,怎能不愤慨! 庾弢不说话,他很聪明,知道现在是一团乱的摊子,他避开,由杭庭玉去处理,他等结果便好。 而杭庭玉是一贯的强势,根本无视老股东的意见,此刻她只在意翁杭之的选择。 “儿子,你看这开发案,前景良好,如果能实施,将会是公司的大喜事,也会让公司的业绩再上一个新高度。” 这言下之意就是——儿子你应该带头投票。 翁杭之低垂着眼帘,看不清楚他眼中那幽暗不明的光线代表着什么。讳莫如深的表情,让人无法琢磨。 翁杭之知道,大家都在等他的态度,他也一直都感觉到那个叫庾弢的人在暗暗打量他。 要他表态么? 啪地一声,翁杭之将文件夹合上,清脆的声音在空气里显得很突兀,随之,他站了起来。 这高大伟岸的身躯,也不知蕴含着什么样的力量,在他站起来那一刻,给人的感觉好像是一座高不可攀的山峰在耸立着。 “我的意见是……”翁杭之冰冷如霜的眼神环顾四周,举起了一只手。 他同意了?!杭庭玉眉头一动,如释重负地松口气。 但下一秒,翁杭之的声音简直冷到了极点! “我反对这个开发案。”翁杭之简短几个字,却有着沉重的力量和一股威仪。 在场的人仿佛看到了老爷子曾经那雄狮般的气势,一时间也不由得恍惚。 杭庭玉却是脸色骤变,双眸含着惊诧……这是她的儿子啊,平时很少插手公司的事,可今天他却表现如此强硬。这强大的气场和威势,真的让她惊到了。 “你…… 你……” 翁杭之无视杭庭玉的震惊,说了声:“散会。” 之后,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身后一群目瞪口呆的人。 杭靖枫一愣,暗叫一声“好小子,够种!”【求收藏!大家猜猜女主会用什么方法快速赚钱?明天就揭晓啦】 ☆、46:找个地方解闷 在众人的注目中,翁杭之头也不回地走了。 杭庭玉气得咬牙,一个儿子,两个弟弟,全都跑了,这是无疑是在打脸啊! 母子俩的关系本来就暗藏着危机,杭庭玉一年到头都很少跟翁杭之见面,她高傲强势,总以为儿子不会真的跟她翻脸的,以为总会给她面子的,可她也不想想这次的事件有多过份,翁杭之用这样的方式是在宣告——他怒了! 外边,杭靖枫追上了翁杭之…… “杭之,别急着走了,找个地方喝两杯去!” 今天发生的事太气人,是该找个地方解解闷的,对于这个,杭靖枫很有经验,拉着翁杭之就去了。 两人很有默契,都没提开会时发生的不愉快。 吃过晚饭,杭靖枫还意犹未尽,又打电话把沈驰也叫出来,三个极品帅哥凑一块,去消遣消遣。 翁杭之很少去酒吧,就算去也不会到太吵闹的地方。 老城区的“时光酒馆”,场地不大,没有歌舞表演,只有三三两两喝酒聊天的男男女女。 酒馆,不是酒吧,相对来说要清净许多,老板只播放着一些经典的英文歌,墙上挂着怀旧的老照片,桌椅都还是古朴的木质设备。 可偏偏这地方却是三个大帅哥喜欢的场所,觉得比那些吵吵闹闹的夜店强多了。 角落里,三人都各自点了喜欢的酒,边喝边聊,轻松惬意而又带一点浪漫情调的小酒馆,因为有了他们的存在而镀上了一层特别的光泽。 别看这儿只有十几张桌子,可一到九点钟,已经坐满了人。 没有刺耳的喧闹,没有震撼的音乐,没有莺歌燕舞,这里就是简简单单的,给人的感觉好像回到了九十年代初期,怀旧的色彩,是酒馆吸引人的地方。 并不是普通人才来这里,相反的,这间酒馆在本市很有名气,时不时都能在这里碰到一些搞艺术的,富豪名媛来光顾的也不少。 沈驰是翁杭之的工作伙伴,但也是他的好朋友,虽然没问发生了什么事,不过他也能感觉出来翁杭之和杭靖枫今天有点异常。 男人之间有时候不会婆婆妈妈的,什么时候该问,什么时候不该问,他会有分寸。 像现在,只需要轻轻松松喝酒唠嗑,就算是对兄弟最大的支持了。 可这三个大男人实在太耀眼了,这里毕竟是酒馆,氛围又是这么和谐自然,当然会有人盯上他们,并且企图来搭讪的。 也不知是哪里冒出来三个年轻女子,一个个身材火辣,花枝招展,为首的一个红裙女人手里拿着一杯酒,很霸气地坐在翁杭之旁边,娇滴滴地说:“三位帅哥,不介意我们来这边坐坐吧?现在这个时间点,已经没其他座位了。” 没座位?这招数太常见了,但偏偏又是最管用的。 另外两个女子也很热情地坐在沈驰和杭靖枫身边,火辣辣的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 ☆、47:酒馆里碰到文筝 沈驰爽朗地一笑,很干脆地说:“行啊,人多热闹。” 杭靖枫也是情场老手了,表情很自然地搂着了身边的女人,看上去他此刻就像是个花花公子……有自动送上门的女人,陪着喝点酒也无妨,反正他们不缺钱,出来就是为了放松,找乐子的。 但翁杭之的表现就很冷淡了,仿佛眼前漂亮的女人只是个摆设似的。他面无表情,平静如水,保持着沉默。 这穿红裙子的女人一阵尴尬,心里很窝火……真是运气不好,早知道这个男人对女人没兴趣,她就不会坐在他身边了。看她的两个姐妹都得到了认可,她更是感觉很没面子。 不过,这女人是精明的,看得出来这三个男人都不是平凡之辈。既然没被赶走,那就厚着脸皮坐下来吧,不信这个冷冰冰的男人还真能坚持多久。 这桌上多了三个人,就开始热闹起来,拼酒玩骰盅,简单的游戏也能排解一下无聊。【此文最新最快更新只在本原创网站】 在这种地方,人是会感觉比白天轻松多了,也没那么多拘束可言,都是出来玩的嘛。 沈驰和杭靖枫跟两个美女玩得不亦乐乎,搂搂抱抱亲热的样子,一团和气,暧.昧指数不断攀升,可翁杭之还是那样,冷冷淡淡,顶多只是跟身边的女人碰杯一下,连一句话都懒得说。 这男人倨傲起来,连神仙都能被气出毛病。 好不容易遇到个极品美男,可竟然是个冰块儿?红裙美女这心情糟糕透了,感觉很挫败,因为在她的个人历史上,还没有被男人拒绝的记录,通常都是男人围着她转的。而被她看上的男人都无一例外的成为她的裙下之臣。 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去征服,无论男女都有这样的心思。 可翁杭之本就是个异类,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从来都是对女人视若无睹的。谁想要觊觎他,谁就要有被打击的心理准备。 一转眼就十点了,翁杭之见沈驰和杭靖枫玩得正起劲,他打算先走一步,可是,当他刚站起来,却听到吧台处传来一阵哄笑声。 这酒馆里大家都有种默契,没有人会大声喧哗,除非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 翁杭之的目光下意识地望过去,见到吧台那里围了一群人,里边有两个人正在仰着脖子灌酒,围观的人就吆喝打趣,气氛一下气就高涨了。 那个穿白衣服的女孩子更先喝完,将酒杯往桌上一放,抬手一擦嘴唇上的酒渍,豪爽地说:“我赢了,还有谁来?” 围观的人都在拍手为她喝彩打气,这么能喝,还是个水灵灵的小姑娘,这么有趣的事情怎能不激起人们的兴奋呢。 一个光着膀子的男人陶侃道:“小姑娘,你可是比男人还厉害啊!” “*,你这是萝莉的脸,女汉子的:身啊!” “女中豪杰,我们支持你!还有谁要来拼酒的?自备三百大洋!” “……” 这女孩子笑得很开心,俏丽的小脸蛋在灯光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水嫩,就像那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尤其是那双会说话的眼睛,又大又圆,流光溢彩,让人几乎移不开视线。 她,完美地向每个人诠释着——纯天然纯素颜,也可以这么美。 但这样鲜嫩的*,却在这里跟人拼酒,是个什么情况? 这边角落里,翁杭之却站着没动了,俊脸染上几分冷魅,揣在裤带里的手攥得很紧。 沈驰也注意到吧台那边了,不由得惊呼:“杭之,那是文筝吗?我没看错吧?” 翁杭之此刻脸色很阴沉,莫名的心里就窜起一股火苗……好个文筝,真看不出来她这么豪放,居然在酒馆跟人拼酒,这个不知检点的人,他还真是小看她了!【留言呢收藏呢,大家多动动小手哦】 ☆、48:发火的男人 谁也不知道翁杭之此刻在想什么,但沈驰和杭靖枫跟他熟啊,直觉地就能从他黑沉沉的脸色上看出点端倪。 沈驰一手搭在翁杭之肩膀上,打趣道:“兄弟,我现在才知道原来咱们事务所打杂的小妹竟然这么厉害,貌似他们喝的是伏特加,烈酒啊,300块钱赌一局,很伤身体的,说不定喝得酒精中毒了去医院洗胃的钱都不够。” 沈驰这小子,这话是啥意思?怎么听着怪怪的? 翁杭之的脸好像更冷了…… 杭靖枫可是聪明人,一下子就听出苗头,顿时来了兴致。 “怎么?那女的你们认识?” “何止是认识啊,她是杭之请回来的打杂小妹,叫文筝,挺水灵的妹子吧,想不到喝酒比男人还牛。” 杭靖枫两眼放光,看看翁杭之的表情,再看看吧台上那个俏丽鲜嫩的妹子,他仿佛嗅出一点不寻常的味道。 文筝现在只关注谁还会来跟她拼酒,刚才赢了一局,赚了三百块钱,不过她还想再赚点。其实人已经感觉有点晕乎乎的,可一想到自己那寒酸的口袋,文筝就只能暗暗咬牙,强撑下去,心想大不了再来一局之后她就回家睡觉,明天星期六,不上班。 正好,不服气的人忍不住就上场了。 一个矮矮瘦瘦叼着烟的男子,不怀好意的目光在文筝身上打量着,笑声有点猥琐:“妹子,哥哥也来跟你赌一局!” 围观的人见又有戏了,立刻来了精神,纷纷起哄。 文筝显得很平静,笑笑对身边的老板娘说:“岚姐,麻烦你了。” 老板娘岚姐也是个八面玲珑的女人,见状,淡定地端起酒瓶,给十二个小酒杯里倒上酒。这可是伏特加,很烈,所以不会每一杯都真的倒满,但即使这样,也不是一般人敢拼的。 某些男人看着这阵仗都不由得咋舌,暗忖自己能喝几杯? 拼酒又开始了,矮个子男人一连喝了三杯,气势不错,但到了第四杯就有点喝不下去了……酒太劲,! 伏特加酒,号称战斗民族的“烧刀子”,其猛烈可想而知,一般人光听名字都望而却步了,还用来拼酒,这简直就是在玩命。 但总有人喜欢刺激玩命的,不然文筝怎么能赚到钱?来这儿如果跟人拼喝啤酒的话,没人搭理的,当然只有特别的酒,难度挑战高的酒,才会有人感兴趣。 文筝也是出于无奈,连生活费都没了,只能出此下策,不过她并非冒失的人,来之前是做了充分准备的,吃了七成饱,喝了牛奶,还吃了一颗胃药…… 喉咙里像火烧似的,文筝很难受,可她看到对手已经喝下四杯了,她不能落后。 在人们的喝彩声中,文筝喝下了第五杯…… “萝莉妹子威武!” “妹子加油雄起!” “……女汉子一定要赢啊!” 大部分的人都是在支持文筝的,且不论是看戏还是真心,这种氛围也是对文筝有利的,她感到血液在沸腾,脑子在发热,不服输的精神发挥到了极致! 终于,矮个子男人和文筝同时都只剩下最后一杯了,两人都拿起了杯子。 气氛再度升高,看到这样势均力敌的场面,人们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兴奋。 “喝下去!” “只有一杯了,喝啊!” 看着大家这么积极这么热闹,可有几个人是真正会在乎文筝的死活呢?只当这是晚间的娱乐节目罢了,至于拼酒的人会是什么下场,没人在意的。 文筝清澈的眼神也变得朦胧了,但仍然死死盯着对手,她看得出来,对方也不好过,这最后一杯,比前边几杯更难喝。 “*,你够劲,哈哈哈……哥哥我就喜欢你这样儿的辣妹,一会儿要是哥哥输了,你得陪哥哥玩个痛快!”男人这时候都还不忘调.戏几句。 文筝不答话,另一只手却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腿,以次来保持一点清醒,不然她怕自己就这么倒下去了。无论如何,都要赢了这一局把钱拿到手! 抱着这个坚定的信念,文筝笑得很明媚,蓦地一仰脖子,在对手错愕的眼神中,文筝将这最后一杯酒,一饮而尽! 现场陷入寂静,她的对手还没回过神来呢,她都已经喝完了? 这妹子实在太生猛! 紧接着才爆发出一阵欢呼和掌声,老板娘岚姐也是神情复杂地看看文筝,然后向那个矮个子男人摊开手:“你输了,三百块,谢谢。” 男人没生气,哈哈大笑,将三百块掏出来,同时也朝着文筝伸出了他的咸猪手。 “妹子过来,咱们继续喝……”男人这表情太色了,分明是将文筝当成了他今晚的猎物。 文筝此刻已经快炸掉了,喝了那么多伏特加,她现在快撑不住,人也变得迟钝,眼看着无法躲闪那只咸猪手了…… 老板娘岚姐忽地脸色一沉,抬手就去抓文筝……她早就跟文筝商量好的,等文筝结束拼酒,她会送文筝离开,这样文筝才是安全的。 但,有人比她的动作更快! ☆、49:撒娇 文筝瞬间感觉自己被拽进一个温暖的怀抱,被一个熟悉的身影紧紧抱在怀里,这时,她听到耳边传来惊呼声。 “哇……好帅!” “帅哥!” “男神啊!” 这是女人的赞叹声,谁来了? 矮个子男人的手,被翁杭之牢牢抓住,然后狠狠地甩开! “滚!”翁杭之一声低吼,如闷雷炸开,强大的气场让所有人都为之震撼。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天生王者,那不只是书里写的电视里演的,现实里竟然真的有这种人,眼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翁杭之此刻就像是飓风过境,没人敢上来招惹,他杀人似的目光太令人胆寒了。 矮个子男人不服气啊,眼看一个美女就要到手了,却被人抢走,他感觉很没面子,叫嚷着就要冲上去。 旁边的人都在看热闹,吆喝着,唯恐天下不乱。 岚姐挺身而出,站在这男人面前,怒视着他:“够了!这里是我做生意的地方,想要闹事也得看我同不同意!” 这才是彪悍的女人啊,不愧是酒馆老板娘,震得住场面。 翁杭之搂着文筝往外走,后边跟着的沈驰和杭靖枫,两人都快笑岔气了……难得见翁杭之出手,这小子一出手就不得了,有什么好玩的事发生吗? 临走前,杭靖枫还不忘善意地提醒翁杭之:“小子,对女人要温柔点!” 这话说得……含义太深了! 翁杭之现在是满腔怒火,哪里可能温柔? 文筝靠在翁杭之怀里,全身软软的,头晕得厉害,可是小手却紧紧攥着手里的钞票,脑袋贴在翁杭之胸前,嘴里还不停叨念:“翁杭之……是你吗?你是来……来带我……带我走的吗?嘻嘻……你来得正好……我头好晕……回家……睡觉……睡觉……” 文筝完全看不到翁杭之的脸色有多难看,更不可能知道他在生气。 可他到底在气什么?谁知道呢。 “程烨,回去。”翁杭之冷冷地吩咐,语气里都压抑着火气。 程烨一愣,下意识地说:“老大,不是要先送文筝回家吗?” 程烨还不知道文筝住在翁杭之家里。 “回我家。” “……”程烨惊讶地张着嘴,却机灵地没有再多问,可实际上心里是十分震撼的。 天啊,老大要跟文筝一起过夜? 程烨感觉太不可思议了,怎么可能?老大身边没有任何女人亲近过,更没见过老大跟任何女人一起过夜! 事务所里谁不知道老大是个异性绝缘体?可现在他跟文筝是怎么回事?仅仅因为文筝喝醉了吗? 程烨憋着一肚子的问号和感叹号,很快就将车子开到了翁杭之家楼下。 文筝已经在翁杭之怀里呼呼大睡了,不知道自己怎么回来的。 文筝迷迷糊糊中感到一阵晃悠,头更晕了,使劲睁开眼睛就看见了熟悉的地方……回来了? “唔……好热……热……难受……”文筝脑子不清醒了,酒劲发作,浑身像要冒火。 可一扭头就看到一张阴沉的俊脸,正盯着她。 翁杭之从在酒馆看到文筝跟人拼酒时就一直憋着火气到现在,回家了总算可以发泄出来。 “你也会知道难受?是不是喝得太少了?”翁杭之咬牙切齿的样子,说话尽是讽刺,满满的怒火在燃烧。 但文筝现在是酒醉状态,哪里还管这么多,她只是冲着他,露出憨憨的笑,然后,猛地抱住他的腰,小脸蛋在他身上乱蹭:“热……我要洗澡……要洗澡……” 翁杭之脸都绿了……他在发火,她看不出来吗?还撒娇?撒娇也就算了,可她怎么还敢在他衬衣上擦鼻涕!【请记得收藏,下次阅读的时候就能第一眼看到了,不会迷路找不到更新!】 ☆、50:一定是老天爷她派来克他的 一个不近女色的大帅哥,除了不是取向问题,通常是都有一定程度的洁癖和某方面的强迫症,翁杭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可想而知他现在是多么的……窝火。高大的身躯僵硬了,低头望着怀里这个肆意妄为胆大包天的*正扯着他的衣角擦鼻涕,这简直是对他巨大的折磨! 鼻涕,那可是鼻涕啊!——!翁杭之此刻的表情就像一个怕老鼠的人突然见到一窝老鼠! 心肝脾肺肾都炸火了! “该死的,你给我住手,走开!”翁杭之愤怒之下伸手去推文筝,可这个动作却让她产生条件反射,不但没松手,反而抱得更紧了。 文筝只是觉得很无助,她头晕得厉害,浑身像在冒火,她好想有人可以帮帮她降温,她想洗澡…… 喝醉的人往往会流露最真实最隐藏的一面,别看文筝平时很坚强独立,实际上她内心一直都住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现在喝醉了,她内心那个最真实的自己就毫无保留地溜出来。 文筝此刻根本没睁眼,一个劲抱着翁杭之,嘴里含糊如梦呓:“嘻嘻……抱抱……爸爸……我要小鸭子陪我洗澡,我的小鸭子呢……唔……小鸭子……” 几近暴走的某男,在听清楚她说的什么之后,再次石化了……她究竟喝了多醉?居然……居然将他当成她老爸?这也就算了,还嚷嚷要什么小鸭子陪洗澡? 天啊!女人果然是很麻烦的动物,而他遇到的就是个麻烦中的麻烦! 对,他和她就是八字不合吧,相克的! 翁杭之当然不会知道,文筝嘴里的“小鸭子”,是她小时候洗澡的玩伴,就是一个塑料玩具,每次文筝洗澡时都会在水里泡着,有小鸭子玩具陪着洗澡,她就不会哭闹。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童年的玩具情节,文筝就是爱她的小鸭子,后来搬家时弄丢了,她还郁闷了很久。 翁杭之只觉得有股火气从鼻孔冒出来,猛地捧起她的脸,咬牙道:“该死的,我不是你老爸,我也没有小鸭子!你给我看清楚,我是谁!” 看清楚? 好吧,文筝这到是听话,乖乖地仰着头,吃力地睁开眼睛…… 她小巧精致的脸蛋上尽是一片醉人的酡红,迷离的双眼荡.漾着动人的波光,粉红的嫩唇微微张着,比花瓣还要娇艳,她呼出的气息里,那淡淡的酒味更是将这空气里暧.昧的因子诱发。 翁杭之凌厉的目光一暗……心底某个角落忽地隐隐一动,可他也立刻将这一丝丝莫名的悸动打消了。 “嘻嘻……我看清楚了,你是……是爸爸……爸爸你丢下我一个人走了,我好难过……爸爸……”文筝像个孩子似的,抱得更紧了,因为不想失去亲人的依赖,生怕“爸爸”又跑了。 其实在文筝心里,是很在意父亲离家出走的事,只不过她嘴上没说而已,现在喝醉了就彻底表现出来了,以至于把翁杭之当成她父亲。 “。。。。。。”翁杭之彻底挫败了,俊脸都气得成了酱紫色,嘴角无力地抽了抽。 “你……过来!”翁杭之拽着文筝,使劲往卫生间里拖。 文筝已经无力挣扎,被拽进去之后,哗啦一声,水龙头开了,流出的冷得刺骨的水。 翁杭之看着她醉成这样,他只会更气。他摁着她的脑袋,压在洗手盆里,让冷水冲在她头上,借此唤醒她的意识。 “你该好好体验一下,这就是你不检点的后果,跟人拼酒醉成这样,只有这种清醒方式才能让你长记性!”翁杭之冷魅的俊脸依旧蛊惑人心,可这一句一句都很刺耳,这绝的表情实在让人心颤。 : ☆、51:在他怀里哭泣 这么做的效果确实有作用,被冷水冲过头部,文筝浑身都在发抖,激灵灵打个寒颤,酒劲顿时被压下去了七分,蓦地抬头,怒视着眼前的男人,红通通的眸子里尽是愤懑。 被人强行用冷水冲脑袋,谁能忍? 文筝两只眼睛都快喷火了,瞬间脑子就清醒了大半。 “翁杭之,你有什么资格骂我不检点?我跟人拼酒,因为我需要钱!我今天身上只剩下20块钱了我撑不到下个月发工资了,我不去赚钱的话,我连饭都吃不起!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你不肯预支加班费给我!”文筝紧紧攥着拳头,浑身都在发抖,情绪很激动,压抑的东西都爆发出来了。 文筝眼里有水汽在打转,却硬是忍着没流出来。 “我上班不够拼吗?我女扮男装去接近廖昌,我差一点被他玷污,可我有埋怨过你一句吗?你是老板,我是打杂的,我为了完成工作,我可以忍气吞声,再苦再累我都认了,但我却不能预支加班费,我不去拼酒赚钱我还能怎样?我不能不吃饭!今天拼酒我赚了600块钱,你看到那些看热闹的人多开心吗,可有谁知道我那是在拼命!曾经我为了赚生活费喝过像今晚这么多的伏特加,喝完就进医院了,但今天我战胜了自己,我只是醉了,我不是疯子,你别以为你是老板就可以作践我!”文筝这一通怒吼,耗尽了几乎所有力气,吼完就一阵头晕目眩,脚下酿跄,幸好及时扶住墙壁才没倒下。 翁杭之却沉默了,奇怪的,这男人居然没有大发雷霆,从他紧蹙的眉宇间,能窥探出一丝复杂的神色……原来是他误会了。她是为了赚生活费?她只剩下20块钱了,怎么这么惨? 文筝两脚发软,撑不住,跌坐在了冰冷的地面,蜷缩在角落,抱着双臂,如风中凋零的花一样瑟瑟颤抖,紧咬着下唇,双眼紧闭,没发出半点声音。 她是那么无助,那么伤痛,脑海里乱哄哄的全都是拼酒时的画面。 如果不是被逼到那个份上,她怎会去拼酒?可她没有依靠,她只能靠自己去拼。 这苦涩的滋味,谁又能明白呢? 周围的空气都变得凝固,压抑得令人喘不过气来。 翁杭之冷硬的脸部线条在不知不觉中松动了,他内心的震动,只有自己知道。 凝视着眼前这张萝莉脸,第一次看到她的脆弱,他心底有什么被触动了,尽管他不想承认,但那是事实。 只听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他蹲下来,长臂一揽,将她娇小的身子抱起来。 “你……你干什么!”文筝惊呼,下意识地抱住他的脖子,生怕摔了。 感觉到她的挣扎,他抱得更稳了,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喃喃地说:“傻瓜,我是说了不能预支加班费,但没说不给你生活费,你其实根本不用去拼酒的,客厅的茶几抽屉里,我今早已经放了现金进去,还没来得及跟你说。” “什么……”文筝愣住了,懵懂的大眼望着他,呆呆的表情,哪里还有那股泼辣劲,现在的她只觉得有暖流在心底淌过…… 刚才那么激动都没哭,可现在,文筝再也控制不住,埋头在他劲窝,哇哇哇地大哭起来。【无论你是用电脑还是手机看书,请记得收藏,下次阅读才不用费劲去找书啊!】 ☆、52:酒劲又发作了 浴室里的哭声响亮,文筝这是在发泄内心压抑的情绪,此刻她什么都没去想,脑子也无法思考,只是顺着本意,肆无忌惮地哭,狠狠哭,痛快哭。 翁杭之冷硬的面容也有了一点缓和的迹象,自己也说不上来为什么当听到文筝去拼酒的原因,他这心里像是松了口气似的。 先前的怒火早就莫名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缕久违的触动,心底最深处那隐秘的柔软。 她的哭声,这么委屈,翁杭之却很安静,若有所思。 她身上表现出来的独立和坚强,其实并非像表面那样无坚不摧的。 她想念他的父亲,她难过她心痛,却一直都闷在心里不说,只有今天喝醉了才像个孩子一样流露出对父亲的想念。 她这薄薄的肩膀上扛的担子很重,而她只不过是个23岁的年轻姑娘啊…… 翁杭之依旧没说话,只是听着她哭,但他却抬手轻轻拨了拨她额头的发丝。这个不经意的动作,有着他自己都不曾察觉的温柔,还有一点隐约的……疼惜。 温柔,疼惜?这似乎是根本不会在翁杭之身上看到的,今天他有些奇怪,或许是被这个喝醉的人影响了吧。 “真不知遇到你,将来还会发生什么……”翁杭之含糊地低喃,表情略带无奈,可他没推开她,任由她哭得一塌糊涂,将他的衬衣弄得更脏了,鼻涕和眼泪都混合着。估计就算这衣服洗干净了之后他都不会想穿。 “呜呜呜……翁杭之你最可恶了……说不给我预支加班费,那么小气,可你干嘛还要放钱在……抽屉里……你……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文筝一边抽噎一边嘟哝,哭声渐渐变小了。 她累了,并且酒劲又一次发作。 刚才是被冷水冲了脑袋,所以暂时清醒一下,可一会儿就不管用了,头晕目眩的。这么一来,她也无法去想着什么顾忌,哪怕这是她老板。 翁杭之的脸色有点异常,如果是灯光再亮点就能看到他俊脸泛红。那是因为……文筝在他怀里动来动去,不安份地蹭着,两人虽然都穿着衣服,但这暧.昧的姿势,成年人哪里受得了? 翁杭之只觉得血液里有着一抹躁动,感受到她火辣的曲线,他脑子里不听使唤地冒出某个画面……记得第一次在家见到文筝,他无意中闯入浴室见到了白花花的风景,所以他很清楚此刻怀里的她,衣服下边是怎样的诱.人风光。 翁杭之暗暗咬牙,幽深的凤眸沉了沉:“你洗澡吧,我出去了。” 再不出去,受罪的可是他。他现在就得去自己卧室洗个澡,最好是冷水的,才能压吓体内的蠢动。 意志强大的男人就是这样,尽管面对一个喝醉酒的水灵灵的姑娘,他也能控制住不变成狼。 可是,翁杭之不是早就有觉悟了么?文筝就是老天爷派来克他的。 翁杭之洗完澡,躺下了,却又不放心,开门想看看文筝睡下了没有。 文筝醉成这样,能自己撑着洗完澡就不错了,其他的事她真的顾不上。 翁杭之懒懒地走过去,客厅沙发上的身影,盖着一条长长的浴巾。他只看了一眼就打算回房,可是,这时候文筝却发出一声嘤咛,紧闭的双眼没睁开,但两腿一蹬,将浴巾踢开,嘴里还很不满地嘀咕:“好热……” 可怜的翁杭之,只觉得眼前一亮,瞬间整个人都僵硬,刚才压下去的欲.望却像火箭似的嗖——! 天呐噜,他眼前是一幅艺术油画吗?不……这是比油画还精美的白玉人像雕塑! 翁杭之全身的血液都往某个地方集中而去,快要爆炸了!【今天就这一章吧,大家周末愉快。】 ☆、53:越烧越烈的火 她身上散发着沐浴后的清香,她象早晨的花骨朵儿,嫩得能滴出水来。凝脂般的肌肤闪动着妩媚的光泽,俏脸布满红霞,平添几分魅惑却又不失纯美,白玉无暇的肌肤在灯光下显得格外清透,好一个清新脱俗的俏佳人! 翁杭之凤眸里泛着异样的光泽,喉结处一阵滚动,犹如一个几天没喝水的人,而她此刻就是唯一能解渴的。 这样的情景,哪个正常男人还能忍?翁杭之先前就一直在压抑着*,可现在文筝居然将身上的浴巾踢开,这……她是无意中在引人犯罪! 仿佛有一团火在意识里炸开,神差鬼使的,他竟低下头,攫住了这双柔嫩的唇……不可思议,好软好甜,这感觉,美妙极了! 他本来只是一时冲动,现在却变成了欲罢不能,不由自主地环住了她的脖子,加深他的索取。 文筝迷迷糊糊中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觉得口渴……这是送到她嘴边的果冻吗? 意识不清,文筝只顺着最本能的反应,伸手抱紧了他,像个溺水的人抓住了稻草,而她的举动只会更加给他激励。 暧.昧的气息氤氲了整个空间,这屋子里的温度好像在不断攀升。她的清甜,给了他惊喜,越发不想放开了,只想好好品尝这道意外的甜点…… 这好比天雷勾动了地火,文筝喝醉了哪里还能清醒地认知,而他则是难得的让自己糊涂了一把。 这把火越烧越烈,一发不可收拾,他健美的身材与她娇小的身躯,在灯光的映照下形成了一幅最动人的画面…… “唔……”文筝终于发出一声低喃,虽然很细微,但听在翁杭之耳里就被放大了。 轰——!他猛地身子一僵,随即放开文筝,站了起来。 此刻他的表情很有趣,泛红的俊脸上有着三分窘迫,三分懊恼,还有几分连自己都说不清的复杂。 他刚才居然吻了她? 回想自己的行为,翁杭之有点难以接受……他是怎么了,怎么会被她勾起该死的欲.望?他的冷静理智呢都去哪里了? 翁杭之深邃的目光一暗,大手一挥,将浴巾重新盖在文筝身上,然后,忍着不再看一眼,转身。 总算是控制住没做出那种事,还好他的意志够强大,否则刚才就…… 可就在他转身后三秒,“咚——!”背后传来重物落地的闷响。 翁杭之错愕地回头一看……文筝,她竟然滚到地上了! 幸亏地上有毯子,不然她可就遭罪了。 文筝不知道自己摔了,还照睡不误,可怜翁杭之啊,刚给她盖上浴巾的,但现在她这么一摔,他又看见了这具令人喷血的身子……太煎熬了!简直是折磨啊! 翁杭之无奈,挫败地摇头……上辈子是不是欠她啊?所以这辈子她才会出现,专门就是为了折腾他的! 翁杭之将文筝抱起来,却没将她放回沙发了,因为沙发对一个喝醉酒的来说太债了,她可能一会儿还要滚到地上。 罢了罢了,今晚如果不将她安顿好,他还怎么睡觉? 男人高大挺拔的身影,抱着文筝走进了他的卧室。没办法,今晚只能让她睡他的chuang了。【亲们记得收藏才能方便下次阅读!!】 ☆、54:被她踢到地上 什么叫煎熬?什么叫折磨?翁杭之总算是体验了一把,硬生生压制住了体内的躁动,只差没当场喷鼻血了。 但翁大律师的定力那是超乎常人的强悍,几番差点擦枪走火可都被他用仅剩的一点理智压下去。 冷静理智加上高智商高情商和坚定的心性,翁杭之才能稳住自己,没做出最后那一步。 只是,初尝她双唇间绵软甜腻的味道,他这心里,多少还是有点触动的,平静的心湖一时间泛起几缕波纹…… 文筝被放到了他卧室里睡下,而他呢?只能拿出棉被铺在地上。 睡地铺嘛,翁杭之虽然是出身名门,可也不是娇生惯养的人。很少有人知道他在国外留学时刚开始也曾当过打工仔,跟沈驰以及另外两个同学一起睡地板。那种生活,一转眼好些年过去,今天这算是重温么? 天知道翁杭之是费了多大的劲才能忍住不去碰眼前这娇嫩的身躯,为了能控制自己,他半小时内就洗了三次冷水澡。 但血气方刚的男人要刻意这么压制自己,需要多大的毅力呢。躺着久久不能入睡,辗转反侧,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心坎上挠着。 文筝对这一切都不知情,睡得很香,可翁杭之艰难熬到了凌晨三点才睡着的。 并没有睡得很沉,半夜迷迷糊糊的半梦半醒,感觉总是不舒服,混沌中,他竟又回到自己的chuang,睡在了文筝身侧…… 第二天早上。 一缕晨曦透过窗纱的缝隙悄悄钻进来,卧室里淡淡的暖黄色充满了温馨的气息。柔和的亮光落在chuang上,为那娇小的人儿裹上一层美轮美奂的色彩。此刻,她纯美无害的睡颜看起来真像是童话里的睡美人。 长长的睫毛又浓又密,犹如一把可爱的小扇子。小巧的琼鼻时不时微微皱一下,憨态可掬十分有趣。她粉.嫩的双唇比新鲜的花瓣还要娇柔,轻轻嘟着,像个顽皮的孩子。 即使再怎么独立懂事的人,在睡觉的时候都会流露出最真实的一面,脆弱得令人心疼。 文筝动了动,伸伸腿,翻个身,却还是没醒来,迷迷糊糊中感觉身边好像有个什么东西碍手碍脚的……其实这chuang很宽,是文筝的睡姿太彪悍,越来越往某一方向靠去,当然就会觉得有障碍物。 某男也睡得很沉,被挤到边缘了还不知道,然后……然后就只见文筝两脚一蹬,随即一声闷响,他,被踹下去了。 房间里静默了几秒,蓦地,文筝睁开了眼睛,脑子还浑浑噩噩的,很努力地想着……刚才是什么东西掉了吗? 混沌的意识终于慢慢回笼,文筝蹭地一下坐起,惊讶地看着周围,总算是记起了,这里是翁杭之的房间! 文筝来不及多想,赶紧下地,却被地板上的身影给惊呆了。 天啊,他怎么睡在地上?还距离chuang边这么近?该不会是刚才她踢下去的? 文筝连忙我捂住嘴,将惊呼声吞下去,紧张的,蹑手蹑脚地跨过去,急忙往门口走。 “站住!”身后传来男人愠怒的声音,文筝浑身一颤! ☆、55:该搬走了 文筝心虚啊,他醒了?知道是她踢下去的吗? 在转身回头的时候,文筝立刻换上她的招牌笑容:“呵呵……呵呵呵……老板,早上好。” “好?你还敢说好?”翁杭之咬牙切齿的从地上站起来:“你自己看看,这chuang宽度有7尺,可你竟然能把我挤到边上,还踢下来,你是属驴的吗!” 难怪男神也怒啊,一大早被人踢下地,并且这还是他自己的地盘啊,这心情怎能不窝火? “老板……不好意思啊,我是长期习惯一个人睡,突然一下身边有障碍物,我就……” “什么?障碍物?” “呃……”文筝满脸讪笑,正想解释一下,忽然,她脸色陡然一变,杏眸瞪得很圆:“不对啊,我怎么会在你房间?我们怎么会……会睡在一张chuang?我现在为什么会穿着你的衬衣?你对我做了什么!” 文筝的声音都变调了,还有点发抖,揪着衬衣领子,脑门儿一阵一阵发懵。 翁杭之却冷冷地瞥着她,漫不经心地说:“你现在知道不对劲了?脑子清醒了吗?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又不是饥不择食的人,你也不是什么国色天香的美女,还用担心我对你怎么样?真是笑话!” 文筝俏颊通红,不知是羞还是怒,他说话非要这么刺耳吗? 不过文筝也想起一些关于昨晚的片段,好像是她在浴室里抱着他哭?好像是被他抱进房间的? 她的身体并无异常感觉,加上他那么高冷,脾气又臭又硬,如果真的对她做了那种事,他也不会不承认吧。 松了口气,可一想到昨晚又被他看光,文筝这脸燥得难受,万分羞窘,一溜烟跑出去了。 翁杭之这才又躺下来,表情露出几分复杂。只有他自己知道昨晚经过多少痛苦的煎熬才忍住没下手的,最可恶的是,他居然会想起昨晚那个吻,还觉得有点意犹未尽? 但他也记起了那天在公园的湖中央看到文筝接受了一个男人的钱,为什么她却说自己没钱吃饭了?到底她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 翁杭之暗暗告诫自己别受她影响,干嘛要去在意这些?都是她的事,与他无关! 可真的可以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吗? 文筝随着意识越来越清醒,想起了更多关于昨晚的事,包括,那个稀里糊涂的吻! 是梦还是真实?他怎么可能吻她? 文筝站在卫生间里,呆愣地望着镜子,手指不自觉地抚摸着自己的嘴唇……陌生而又奇妙的滋味是幻觉吗?可怎么那么逼真的感觉? 不管这两人怎样想努力忽略昨晚的事,可事实就是在彼此心里留下了某些烙印,好像有什么东西变得不一样了么? 洗漱好,文筝回到客厅,还不见翁杭之出来,她开始收拾屋子了,当打开客厅茶几的抽屉时,文筝一下子怔住。 钱? 红红的钞票很鲜艳,那是人人都喜欢的颜色。 文筝脑海里闪过一道光亮,某个画面一闪而逝。昨晚,翁杭之似乎说他留了钱在家,是给她用的? 文筝却高兴不起来,看着这一叠钞票,她可没忘记一件事——翁杭之限令她一个星期内搬出去。 想到这,她的心就在下沉,拔凉拔凉的,有点苦涩,更多的是不舍。 是的,这段日子,她在这里住习惯了,习惯了视线里每天都有他的存在,什么时候开始,她总是会忍不住去关注他,留意他的一举一动。 这到底是怎么了?此刻的难过又是什么?文筝狠狠掐了一把胳膊,告诫自己千万别对翁杭之动了心,否则她就是自找没趣。 她可没忘记他曾不止一次表态说他不会娶她,他那么坚决,她如果一不小心对他产生不该有的感情,那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悲哀。 文筝揉揉小鼻子,眼底浮现出一抹倔犟……不管怎样,几天之后,她是该卷铺盖走人了。【女主会搬走吗?亲们记得收藏了方便下次阅读!】 ☆、56:无罪辩护 周末这两天,文筝没出现,她只是跟翁杭之说自己出去玩了,具体是去哪里,跟谁去,他不知道,也懒得过问。 两天的时间一晃而过,到了星期一,翁杭之得知检察院已经做出批示,决定对杨舒敏提起刑事诉讼。 由于这案子影响很大,在本市以及网络上掀起了不小的风浪,加上媒体的推波助澜,舆.论之下,检察院的调查工作很迅速,不到一个月就有了结果。 这果真跟翁杭之最初的预料一样,现在杨舒敏就是等着上庭了。 刑事案件的诉讼与其他类型案件的诉讼有个本质的区别就是——刑事案,是国家在追究嫌疑人的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担任诉讼人,在法庭上被称为“公诉人”。 而被告律师是由被告指定的代理人,是被告个人的事,与法院以及检察院无关。 看守所。 翁杭之眼前坐的这个女人就是杨舒敏,是郭丽雅遇袭案的嫌疑人,现被羁押在看守所,一旦检察院那边确认,杨舒敏就会被正式起诉。 而现在最棘手的就是,所有的证据都对杨舒敏不利。舆.论的导向在这案子里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最近一段时间,媒体的大肆报道,将杨舒敏推向了风口浪尖,以至于她被驳回了取保候审的申请,堂堂一豪门阔太太,被羁押在看守所受罪,说起来真有点让人难以相信,可这就是事实。 杨舒敏看上去很憔悴,说话声音沙哑,两眼有血丝,皮肤也变得暗黄粗糙,额头处还有淤青,不知道是自己撞到的还是别人做的? 可即使这样,杨舒敏的脾气依旧是没有太大改变,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骄横。 “翁律师,你觉得我需要去亲自动手对付那个小三吗?她算个什么东西,低践货,也值得我出手?她伤成那样,是她活该,我巴不得她没被救活,这世上也就少了个祸害。” “……”杨舒敏说话太直接了,丝毫没顾忌这是看守所。 翁杭之听得皱眉,表情严肃地说:“杨女士,这看守所里的会面,是有监控的,你所说的话,对你更加不利。” 但杨舒敏却不屑地往监控摄像头的位置望望:“我没拿刀捅人,我没什么不可以说的。” 这女人,脾气不小,也很固执,殊不知这只会给律师造成更大的难题。聪明的人如果遇到像杨舒敏的境地,人家也会避开敏感话题,可她却肆无忌惮地说巴不得郭丽雅没被救活,这不是更增加了自己的嫌疑么? 翁杭之又询问了一些关于案子的问题,杨舒敏虽然骄横,可在翁杭之面前还是很老实的,他问什么她就回答什么,并且不断地强调,如果被起诉,她要求的是做无罪辩护。 无罪辩护?翁杭之紧抿着唇,眸光越发幽深,像X光线一般能洞穿人心。 开始的时候杨舒敏还显得很镇定,可到后来她也控制不住情绪,卸下自己伪装的坚强,泣不成声。 而这时翁杭之才知道,原来杨舒敏出事之后,他老公就只来看过她一次,还将她骂个狗血淋头,说她给家里丢脸,说她是恶毒的女人……总之,她老公认定是她拿到捅了郭丽雅。 这才是杨舒敏最大的伤痛和悲哀,今天唯有在翁杭之面前,她才流露出真实的情绪。 走出看守所,翁杭之经过深思熟虑,决定正式接手这案子。 程烨不明白为什么翁杭之要这么做,从表面证据来讲,杨舒敏很可能就是袭击郭丽雅的人,任何一位律师接手这案子都会是很棘手的,是烫手的山芋,可翁杭之这么精明的人却还要牵涉进来,他是怎么想的? 杨舒敏居然说要翁杭之做无罪辩护,这不是扯淡么?如果认罪,律师只需要在法庭上为被告争取减轻刑罚,工作就轻松多,但要做无罪辩护,单从这件案子来说,难度很大。 程烨疑惑不解,一边开车一边忍不住问:“老大,您真的决定了吗?” 翁杭之坐在后座,闻言,睁开眼,凤眸里流泻出点点耀眼的星光,唇角勾起一丝自信的弧度…… “或许很多人都认为是杨舒敏捅了郭丽雅,表面上看起来,为她做无罪辩护的赢面几乎为零,但是,我却认为赢面至少有五成。” “什么?五成?老大您不是在说笑吧?”程烨很惊讶,心里也不由得暗暗嘀咕,自己好歹也是个法律系的海归,怎么就没看出有赢面呢?分明就是一个只能认罪的案子,还五成赢面? ☆、57:一股酸味儿 翁杭之却不再多说了,继续闭目养神。 别以为他真的有心思睡觉,他只是在安静地思考接下来面临的挑战。 这就是翁杭之的特点,越是艰难的案子他越能被激起斗志,越是不可能,他越会证明给所有人看——奇迹是可以人为的。 没人知道翁杭之究竟从什么地方判断出这个案子的赢面有五成,或许,他独到的眼光才是他常胜的秘诀。 高智商的人在某些方面通常都有点特别的第六感,虽说是听起来多么虚无缥缈的东西,但有时这第六感却能潜移默化的影响到个人的行为。 但程烨的担心也是很合理的,毕竟杨舒敏这案子的表面证据摆在那里,不管哪个律师接手,情况都很不乐观。 可翁杭之既然接手了案子,他就会全力以赴,搜集证据和资料的进度会正式展开。 工作和生活都在紧张而又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一切看起来都是很正常的,可如果有人仔细观察就会发觉,文筝和翁杭之有点不对劲呢。 文筝是打杂的,事务所里每个人每天喝的茶水都是由她负责,大家已经习惯了少喝咖啡,改喝文筝泡的花茶和水果茶。并且沈驰和翁杭之各有不同喜好,文筝都是会满足老板的要求,沈驰喜欢喝玫瑰茶,翁杭之也很少喝咖啡了,每天喝得最多的是柠檬和桔花茶。 可今天却很奇怪,翁杭之左等右等却没等到文筝端他喝的茶进来,一问之下才知道,文筝今天没泡他喝的茶,只泡了玫瑰茶。 这是啥意思?明知道他不喝玫瑰茶,为什么不准备他喝的茶? 别以为这是小事,对于工作繁重的脑力职业者来说,工作时的舒适度很重要。尤其是像翁杭之这样对于员工要求极高的人,细节问题必须到位。 翁杭之一出办公室门就看到文筝在跟沈驰有说有笑的,她银铃般的笑声听起来很悦耳,好像是被沈驰逗得很开心。 沈驰也发现翁杭之在看过来,这货顿时玩味地笑笑,颇有深意地挑眉:“某人像是很不爽。” “呃?谁啊?”文筝愕然,顺着沈驰的目光望过去,却见翁杭之黑着脸站在前边。 翁杭之岑冷的语气一如既往:“柠檬茶,五分钟后送进来。” 这话就是对文筝说的,说完他就转身进办公室了。 沈驰笑着摇头:“哈哈,他就是爱耍酷,可我闻到一股酸味啊,我敢肯定他现在很想掐我的脖子。” 文筝当然不明白沈驰为什么会这么说了,她不知道那天在酒馆,沈驰是看着翁杭之将她带走的。 几分钟后,翁杭之是等到了他的柠檬茶,但送茶进来的不是文筝,是程烨。 这一整天,文筝都没在翁杭之面前晃悠,他中午因为忙着看资料而叫的外卖,也是程烨送进去的,平时都是文筝。 不但如此,在家的时候,文筝也会在他面前晃悠了,只要他在客厅,她就会去阳台…… 一天是这样,两天是这样,翁杭之总算察觉到一个情况——文筝是在有意躲着他? ☆、58:临走之前 “女人,真是麻烦的动物。”翁杭之心里这么想,但嘴上绝不会去问文筝。 表面的平静,谁又知道文筝内心的挣扎呢? 对于那晚她喝醉的事,她后来也想起了很多片段,可也因为这样而感觉更加难以面对他,太尴尬了!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文筝在刻意压制着自己,怕的就是会忍不住对这个高不可攀的男人动心,所以要保持距离。 若不是因为她收了郭丽雅父亲的订金,答应留在事务所里打探消息,她可能已经辞职走人了。 一晃又到周末星期五,算算日子,这是翁杭之限定她一个星期之内搬家的最后期限了。 今天,文筝就得搬走。 文筝的随身物品不多,就一个行李箱装着,收拾起来也很方便。 一大早,文筝就把自己的东西都装进箱子,然后跟往常一样,吃着熬的绿豆粥当早餐。 翁杭之一走出卧室就看到客厅里放着的箱子,那是文筝的。 这男人不由得微微一愣,可很快就恢复常态,漫不经心的样子,不闻不问的,像是已经不记得文筝今天要搬走了。 这几天两人的相处方式变得怪怪的,谁都没主动跟对方说话,可分明又能感觉出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异样。 文筝今天的心情特别复杂,一边吃着皱啃着馒头,一边望着翁杭之的身影出神……他穿居家服真好看,少了几分冷硬,多了几分儒雅的气息,走起路来就像行云流水般潇洒。 他是站在云端的男人,是众人心目中完美的男神,而她竟然能有段时间与他住在同个屋檐下,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奇妙的经历,难道她还要奢望有什么奇迹发生么? 回想两人第一次见面,她用自拍神器打了他,第二次见面,他闯进浴室,她被看个彻底……两人就像是上辈子欠了谁似的,总是会有激烈的碰撞,可是,不可否认,在这接近一个月的相处中,她看到了他的另外一面。 那就是在她差点被廖昌侵犯的时候,他像天神一样降临,从那一秒开始,她的心就被投下了波影。 再后来,他在法庭上揭穿假廖昌的把戏,在她心里,他的形象更是变得很高大,朦朦胧胧中,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但命运就是这么捉弄人,当她习惯了跟这个高冷的男人相处,习惯了视线里有他的存在,习惯了睡在他家客厅的沙发,她却要离开了…… 文筝失神之际,嘴里的馒头都忘记了嚼,脑海里浮现出的画面是那晚她喝醉之后……在他怀里哭泣时,那种温暖,是昙花一现的美,是不可追寻的海市蜃楼。 翁杭之不是不知道文筝那双眼睛有多灼热,只是他的骄傲不允许他收回曾说过的话,可莫名的这心里还是有几分怪怪的情绪,不想去追究那是为什么,他提前出门了,省得看见她提着箱子离开的情景。 关门声响起,将文筝从失神中拉回来,更是感觉苦涩……他就一句话都不说地走掉了吗? 他不在的时候,她眼底的不舍,才会真实流露出来。仔细看着这个地方,每个角落里都有他的气息,刺激着她的鼻子在发酸。 文筝是打算离开之后回到侦探社住,现在债务还清了,郭丽雅的父亲也说服了儿子不再会去侦探社闹事,她总算不至于流落街头。 冷清的空气里发酵着沉闷压抑的因子,文筝的心情一时间也难以舒缓,堵得发慌,感觉就像是心里被挖走一块什么东西。 手机铃声响起,是翁锦良打来的。 文筝礼貌地接电话,可很快愣住了……原来是翁锦良告诉文筝,邀请她今晚参加一个聚。 文筝有点纳闷儿,豪门的聚会,想起来是那么遥远不着边际的事,她去做什么?可当她想要婉拒时,翁锦良却很笃定地叫她一定要去,晚上七点,在龙京大酒店11楼宴会厅。 文筝这心里很不是滋味,她知道翁叔叔为人很好,所以更不好意思开口说她要搬走了,不想让翁叔叔失望,以后他会知道的,今天晚上的聚会就当是跟翁叔叔道别了。 ☆、59:文筝的女儿 不一会儿又接到程烨的电话,告诉文筝,老板说的,她今天想什么时候去事务所都可以,如果太忙也可以休假一天。 老板?哪个老板说的?是翁杭之还是沈驰?文筝没问,可她不会真的休假一天不去,只是今天既然是个特别的日子,她想再临走前为翁杭之再做点什么。 翁杭之这人,在某方面是有洁癖和强迫症的,这一点,文筝刚来的第一天就知道了。 但翁杭之吩咐过,他的房间自己会整理,让文筝只需要打扫屋子的其他地方,就是别管他的房间。 可今天都要走了,文筝是发自内心地想最后再为他做点什么。 他早上走的时候还没整理卧室,现在看起来有点乱,特别是书架。 翁杭之是个书迷,不仅在书房摆满了各种书籍,在他卧室里也有一排书架。 他的书架向来很整齐,可今天有点异常,在第二排的位置,有一本红色的书没有放好,是横着放在书架的空位。 文筝一边整理被单一边在想,这书难道是他昨晚看了之后没放好的? 他有一点强迫症,如果下班回来看着书没放好,看着会别扭吧? 文筝是想在临走前为翁杭之把房间整理好,算是对他表达感激的方式吧。 这书……文筝刚拿起来,却不由得一愣……原来这不是书,而是一本相册? 文筝呆住了,明亮的大眼睛里露出好奇的神色,但还是没有立刻将相册打开。 她可以看吗?不太好吧? 可是这相册就像是有股魔力在蛊惑着文筝,仿佛有莫名的东西在召唤她打开。 说不上来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文筝的手,不听使唤地翻开了这红色的相册。 照片还不少,第一张是翁锦良年轻时候,他身边还有一个漂亮的女人,背景是大红喜字。 嗯?这是翁杭之的母亲吗? 果然这一家子的基因好强大,翁锦良和妻子年轻时就是一对金童玉女,难怪能生下翁杭之这样颜值爆表的男神了。 文筝脸上不知不觉浮现出微笑,可就在她看到一张小孩子的照片时,她的表情瞬间凝固,双眸中写满了错愕与震惊。 这……这难道是翁杭之小时候的照片吗?为什么那么像另一个小孩? 文筝的手在发抖,脸色煞白,呼吸都变得不稳了。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这相册是翁杭之的,她一定会以为照片上的小孩是她的小公主! “怎么会这样……晴晴宝贝,怎么会跟翁杭之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文筝惊悚了,赶紧地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小小的照片,拿出来跟翁杭之的一对比…… 天啊,这真的是两个人吗?分明就是一个人穿着不同的衣服吧?一个穿蓝,一个穿绿。 照片是文筝的,上个周末她才给某个小孩子拍了之后放在钱包里的,可现在谁来告诉她怎么回事? 照片上穿蓝色衣服的孩子是翁杭之,穿绿色衣服的小孩,那是文筝最大的秘密……那是,那是她的女儿!【故事即将进入一个新的高.潮,亲们请继续看下去吧,一定不会让大家失望的,只会越来越精彩!】 ☆、60:她的秘密 此时此刻,文筝脑子里乱哄哄的,无法思考,只剩下一团浆糊。 好半晌,文筝才像是扔掉一个烫手的山芋似的,将相册放回原处,急匆匆地出了卧室,去冰箱里拿出一瓶矿泉水,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半瓶,这才算是稍微冷静下来。 “不不不……这只是巧合而已,世界上长得相似的人又不是没有,这根本不能说明什么。再说了,我家的宝贝,她不需要父亲,她只需要有我这个母亲就够了……”文筝嘴里不停念叨,一边一边地催眠自己。 但是,思想意识是不受控制的,文筝这才刚安慰安慰慌乱的心,脑海里就浮现出了一幅久远的画面,那是她记忆深处不为人知的秘密——五年前,她才18岁,刚上医科大,那一年的圣诞节所发生的事,彻底改变了她人生的轨迹和方向! 记得那时的她,天真烂漫,涉世不深,是个纯纯的萌妹子,脸皮还特别的薄,圣诞节那晚,经不住同学一再的邀请,她跟几个女生一起去参加了一个聚会。是医科大和法学院两个高等学府之间的友情聚会,在龙京大酒店的宴会厅举行的。 那时的盛况,堪称校园佳话,当晚出席的学生都玩得很尽兴,气氛那是和谐又热烈,发生在明处暗处的火花,不计其数,不知留下了多少痴男怨女的青春故事。 故事或许是美好的,但一不小心也会有意外。比如文筝,那晚她因为向学长表白失败了,心情难过,喝醉了,酒里还被人“加料”,之后被两个男同学被人扶着进了休息室,正当她差点被欺辱的时候,一个男人闯进了休息室,怒斥着赶走那两个无耻的男同学。 文筝当时背对着门口,来没来得及看清楚“英雄”是谁,突然一下停电了,只剩下窗外一点月光,她只能看到对方模糊的轮廓。 文筝很感激这个仗义救美的英雄,可她的身体已经被药物控制了,不由自主地抱着他,在小小的休息室里,朦胧月光下,如恋人一样紧紧依偎,她青涩的吻落在他的嘴唇和脸上…… 他本来也是喝了不少,人家也是个正常男人,偏偏遇上一个烈火焚身的女孩子,这比天雷勾地火还要热烈,一发不可收拾,两人便发生了一个美丽的意外。 当晚这里都没来电,这不知名的男人和文筝,在事后都稍有清醒,默契地不愿看到知道对方究竟是谁,甚至不想用手机电筒照一下看看对方长什么样。 但这男人并没有将文筝丢在休息室,他和她手牵手,从顶楼走到了1楼,在楼梯口,彼此道别。 两人都想要忘记那晚的事,所以更不可能会留下联系方式,都只是将这段邂逅当成是美好的秘密珍藏。 但更意外的还在后边。文筝三个月之后才发现自己怀孕,那时,对她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可由于发现得有点迟,经过医生检查之后,被告知不适合立刻做流.产,她有两个选择,一是等到月份大点去做引.产,另一个选择就是生下孩子。 那是文筝最痛苦最无助的日子,她不敢告诉父亲,打算再过两三个月去做引产,可是,她却慢慢对肚子里的小生命有了感情,直到做引产那天,她最终从手术室跑出去……之后,文筝不得不瞒着父亲,办了休学手续,去乡下,闺蜜的奶奶家里待产。 几年前,文筝的父亲文力扬,一年到头都很少在家,他还在坚持不懈地四处寻找那个抛下他和文筝的女人,也就是文筝的母亲。 所以,当文力扬从外地回来时,文筝已经在乡下生了孩子,之后又回到学校继续读书。 可是,纸包不住火,文力扬还是发现了文筝的秘密,大发雷霆,文筝除了安抚父亲,她还趁机提出要将女儿接回来自己养,但文力扬说什么都不同意,父女俩为此吵得不可开交,文力扬气得心脏病发进医院急救,还说如果文筝要把孩子接回来养,他就要跟文筝断绝父女关系。 文筝被逼无奈,也怕父亲真的被气死,只能让步,但后来文力扬主张将孩子接到乡下亲戚家里养着,不养在别人家。 同时,文力扬还要求文筝必须守口如瓶,让所有人都以为文筝还是清清白白的身子。 文筝在医科大即将毕业之前,到医院实习,参与一个手术,由于当时的主刀医生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疏忽,造成了医疗事故,而文筝就刚好成了一个替罪羊,家里卖掉房子才够付赔偿款的三分之一。这几年侦探社赚的钱除了养孩子,大部分都是拿去偿还这个赔款了。 就在上个周末,文筝去乡下看了女儿,临走时,女儿哭得很伤心,可文筝却不能将女儿带走,因为宝宝才四岁,太小了,她即使接回来,她出去上班了就没人照顾孩子。 这几年,文筝每天都在受着煎熬,只不过她始终都是以积极乐观的态度示人,外人不会知道她肩上的担子有多重,不会知道她在经济压力与对女儿的思念中承受了多大的挣扎。 文筝这些年来一直都没有去打听当年那个男人是谁,她不想给对方添麻烦,她以为可以就这样平静地渡过,可是没想到,老天爷真会开玩笑,居然让她看到了翁杭之小时候的照片。 文筝的思绪还无法完全从回忆中抽离,精神有点恍惚,但这几年所磨砺出来的意志可不是说笑的,文筝在走出这公寓门口时,心情已经平息了不少。 她有什么可紧张可害怕的?不过是一张小时候的照片,根本不能说明什么。人海茫茫,哪有那么狗血的事情刚好落在自己头上啊? ☆、61:酒店遇杭之 文筝就这样安慰自己,提着行李回到了侦探社,从今天开始她不会去住翁杭之的家,她会回到属于自己的地方。 文筝下午又去了一趟事务所,翁杭之不在,外出办事了。但文筝的工作是照常进行的,该做什么还得做,尤其是清洁卫生。 下班之后,文筝急忙赶回侦探社,换好衣服,去了龙京大酒店。 这可是高档场所,是五星级酒店,本来文筝是不会跟这种地方有交集的,但在五年前发生的那件事,地点正是龙京大酒店! 人生际遇就是这般奇妙,文筝万万想不到自己会在五年后再次来到龙京大酒店。 顶楼,是酒店的其中一所宴会大厅,今晚特别热闹,进进出出的人大都是非富即贵,是主人邀请来的贵宾。 门口有四个保安人员,每个进去的人都需要持有邀请卡,否则不能入内。 文筝站在不远处观望一下,心里顿时就揪紧了。是翁叔叔给她打的电话,可她没有邀请卡啊? 不过显然保安是事先得到吩咐的,文筝硬着头皮上前去,报出自己的名字,说是翁锦良邀请的,保安没有为难,将她放进去了。 文筝是第一次参加这种上流社会的聚会,放眼望去就没一个认识的人,翁锦良也不知在哪里。 富丽堂皇的宴会厅被妆点得美轮美奂,精美的水晶灯下,宾客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或是说笑,或是随着轻缓的音乐翩翩起舞,一簇簇炫目的光芒在跳跃,那是女人们的首饰和男人们的名表所发出来的光泽。 豪门的盛会就是一个奢侈品秀场,来的人都尽情展示着自己光鲜亮丽的一面。钻石鸽子蛋祖母绿无暇珍珠以及各种宝石、黄金等等,每个人身上总有那么一两件的,有的甚至是全副武装上阵,一个比一个耀眼。 各种顶级大牌的服装穿着在这里随处可见,随意牵一个出来穿的都是香奈儿范思哲阿玛尼之类的…… 有人会看得眼花缭乱,但文筝却不会,因为她对很多大牌的东西并不认识,对她来说,别人穿戴成什么样,跟她没有半点关系,她既不会自卑也不会去羡慕嫉妒恨。她穿着网上买来的200块的裙子,她自己就觉得很舒适很自在,虽然这不是名牌。 能在这样的场合里还保持平常心,光这份定力就很傲人了。 但要说一点都不紧张,那是骗人的,文筝难免会有点局促,站在门口不知道该往哪里走,该做什么,感觉自己好像是跟这个场合格格不入,仿佛是从地球穿越到了另一个星球。 好在,角落里那一排诱.人的美食,让她找到了方向。 晚饭都还没吃呢,正好,肚子饿…… 文筝立刻开启了吃货模式,才不管周围的人什么眼光呢,饿了就吃,天经地义,管别人怎么想,填饱再说。 确实,这种聚会最大的一个特色就是,美食很多,但真正能敞开来吃想吃就吃的人却几乎是没有的,因为他们都习惯了要高雅要绅士要淑女,生怕破坏了自己的形象。 为了维持体面,即使吃,也是浅尝即止,哪里会像文筝这样无所顾忌。 “虾球……三文鱼……寿司……鱼子酱……卤鸭舌……橙汁鳕鱼……奇异果烤鱿鱼……乳酪……”文筝两眼发光,心里有个声音在喊:美食啊,今晚要吃个够! 这恐怕是今晚最大的收获了,文筝在这角落里走来走去,吃得不亦乐乎,一时间也暂时忘记烦恼。 其他的名媛千金们少爷公子们,渐渐地也发现了有文筝这么一个不斯文的吃货在场,不由得都感到很奇怪,这是谁家的千金?她像是为了吃而来的? 不管别人异样的目光,文筝吃得很满意,看到服务生端着盘子走过来,顺手就拿了一杯鸡尾酒来喝。 口感挺好,一杯不够,再来一杯…… 一手拿着杯子,一手拿着叉子,文筝这一转身,不小心撞到个男人…… “啊……”文筝惊呼,可杯子里的酒已经洒出去了。 男人低头看着自己被弄脏的裤子,竟然没有生气,只是有点无奈……这是新的,今晚第一次穿呢! “对不起对不起……”文筝急忙赔礼道歉,心里可是暗骂自己太不小心了。 男人蓦地抬眸,正好对上文筝这双慌张的眼睛,两人同时愣住了…… “这个男的……长得好妖孽,比女人还美……”文筝脑子里掠过这些,怔忡地眨眨眼,随即便恢复正常的神色。 男人眼底闪过一缕异样的光泽,xing感的嘴角玩味地勾起,迷人的桃花眼在放电。 “你看,我的裤子被你弄脏了,这是我今天才第一次穿的,难道只是一句对不起就算了?”男人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声音很温柔。 “呃……这……这……”文筝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可是太清楚自己的荷包了,铁定是赔不起这条裤子的。 “先生,真的很抱歉……” 男人这张堪比“阡陌姐姐”一般柔美惊艳的脸,浮现出一丝坏笑,如猎人见到猎物似的眼神,一把抓住了文筝的手。 “陪我去楼下商场买一条裤子,我就不追究了。” 文筝在手被抓住的一霎,条件反射地往后缩,挣脱开他的手,她戒备地望着他:“抱歉,先生,我弄脏了你的裤子,是我不对,但是请原谅我不能答应你的要求。我还有事,先失陪了……” 说完,文筝在对方错愕的眼神中匆匆离去,浑然不知,刚才这一幕,被不远处某个男人看得一清二楚,他的脸色也变得很难看。 “杭之?杭之你怎么在发呆?”沈驰用胳膊碰了碰翁杭之。 翁杭之这才收回视线,若无其事地笑笑:“没事。” 怎能没事,他此刻心里在冷笑,还有一股莫名的愠怒在往上窜……好你个文筝,不知道你怎么会来这里的,但你的本事还真不小,居然这么快就跟庾弢勾.搭上了! 没错,刚才跟文筝说话的男人就是“莙杭”集团的新股东,那天在股东大会上惊呆了众人的——庾弢! ☆、62:质问当年事+上架通知 为什么这些人都在呢?原因很简单,今天的聚会,实际上主人是翁杭之的母亲,今天是她的生日,前来捧场的富甲贵胄不在少数。 文筝来到一处清静的地方,看到一个房门上写着休息室,当也没多想,推门就进去了。 里边没人,可文筝一踏进来就怔住……这里是? 五年了,这间休息室里的一切陈设都没变!就是那一间,就是在那一晚她和一个不知名的男人在这里发生了关系! 一瞬间,记忆如潮水涌来,文筝心中如打翻了五味杂瓶,脚步不听使唤在往前走,走到窗户面前。 从这个角度看出去,城市的夜景与夜空的明月星子相互辉映,美得有点不真实。文筝失神地看着窗外,好像时光在倒流似的,满脑子都是那晚的画面。 五年了,那个男人模糊的身影曾多少次出现在她梦里,此时此刻,犹如穿越时空般奇妙,仿佛他温柔的呼唤历历在耳,文筝体内渐渐升起一缕燥热…… “我这是怎么了……怎么想起那件事,身体变得怪怪的……”文筝只觉得耳根都在发烫,越是克制却越是忍不住会去想那一晚的疯狂缠.绵,所以才会感到莫名的热。 身后突然传来开门声,文筝惊愕地回头,熟悉的身影迎面走来。 “你……” 翁杭之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酒气,在她呆滞的目光中,他邪魅地笑着,将她搂紧。 文筝一下子就像被点xue似的,浑身发麻,脑子有点懵……他在笑?他笑起来竟然这么好看,这么勾.魂!这是她第一次见到他这样笑,跟他平时冷笑的样子简直有天渊之别。 翁杭之完美的俊脸近在她眼前,灼热的呼吸喷薄在她脸上,他低沉的声音带着浓浓的蛊惑:“你怎么知道在这里等我?” “我……我不是在等你,我只是来休息。” “还说不是在等我,你进来的时候没看到门上边挂着‘非请勿入’的牌子吗?这是专属于我的领地,没我的允许,外人不可以进来,难道门口那个服务生没告诉你?”他深邃的凤眸流动着黑色的漩涡,快要把人吸进去了。 “门口的服务生?牌子?我都没看到啊……”文筝强压下心头的震撼,他说这是他的领地?这是什么意思? 虽然文筝说的实话,可在翁杭之听来,她只是在装。 他俯下头,几乎贴在她的耳朵上了,她想躲,他却抱得更紧,在她耳边低声呢喃:“你眼光不错,竟然勾上庾弢了,可既然勾上,为什么还要来这间休息室?” 他的语气里带着一股难言的怒气,不等文筝回答,他墨色的眸子一暗,猛地封住她的嘴,狂野的吻袭来,将她的声音吞没在唇齿间。 他不会承认自己先前看到文筝的手被庾弢抓着的时候他有多么酸,好像是自己的东西被别人偷走似的。所以现在这个吻,他是在惩罚她。 屋子里的灯光并不是很亮,此情此景此时的感觉太奇妙了,就好像两人同时穿越回到了五年前的某个时刻。文筝脑子里嗡嗡作响,轻颤的身子,急促的呼吸,一切都说明她的思维陷入了凌乱。 混沌中,他密密麻麻的吻转向了她的脖子,她的锁骨,她的…… 暧.昧在升级,火花四溢的时刻,文筝脑子忽地一热,忍不住脱口而出:“你五年前……是不是也在……这里?” 下一秒,翁杭之僵住了,蓦然抬眸之际,眼里的醉意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凛冽的光芒,瞳孔急剧收缩,眸光凌厉地质问:“你刚才说什么?五年前?你怎么会知道的?说!” 他的表情好骇人,就像被人触雷了,他心底的秘密,不允许任何人刺探! 文筝也从刚才的迷蒙中清醒,瞪大了眼睛望着他,她心中早已掀起了滔天巨浪! 上架通知:亲们,本文将在明天(17号)正式上架,早上8点传一次更新,中午12点还会有更新,字数会在三万到四万之间,恳请大家积极订阅,谢谢! 爱看书的读者们都知道,如今网络小说正处在青黄不接进退两难的艰难时期,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作者放弃写作,因为支持原创并且愿意订阅的读者越来越少。 而我,成为专职作者已经五年半了,写作是我唯一的工作,我舍不得停止,舍不得亲爱的读者们,所以我还在继续坚持写下去。 但这样的坚持是需要勇气的,如果原创小说订阅的人持续减少,那么将来的某一天可能也就没剩几个作者在写了。 请大家一如既往的用你们的订阅来支持,我才能看到希望,才能有动力创作出更精彩的故事!千万言语的感谢,我都会用保质保量的更新来表达给你们! 老读者是知道我的更新状况的,全年无休,除了偶尔有特殊情况,平时不会断更的,所以请新老读者都放心追文。以下是VIP内容的看点: 1:女主会怎样回答?男主是否就是五年前那个人? 2:简介中写到的小肉包,什么时候出场?会给男主带来怎样的震撼? 3:女主能否顺利完成郭父的委托?会不会被男主发现? 4:男二男三男四,分别又是怎样不同风格的帅男呢? 5:男女主还会因各种不同的案件有所交集,男主什么时候会爱上女主? 6:女主当年遇到那件医疗事故,对她今后的人生有什么重大影响? 7:男主最后能抱得美人归吗?为什么简介中会有他将女主送上被告席? 更多的精彩,尽在VIP,敬请关注,祝大家看文愉快! ☆、63:五年前的事,她的回答 一霎间,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只剩下两人心跳如雷的声音,她只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快蹦出来! 为什么会问?几年了都刻意不去打听,今晚她是怎么了?刚才一不小心冲口而出,现在便后悔了,她开始害怕知道答案。这人呐,有时候就是太矛盾。 文筝也说不清楚什么原因会导致她一时无法控制才说出刚才的话,可现在无法收回了。他的脸色好阴沉。 翁杭之用力箍住她的腰肢,迫使她不得不与他紧贴,密密实实的不留一点缝隙,他好像恨不得将她揉碎一般。 “你……我……我头好晕……喝醉了……醉了……你放开我,我要走了……”文筝支支吾吾的,情急之下只得说自己喝醉,以此来找借口逃脱。 “喝醉?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呢?回答我刚才的问题!”他低沉的吼声,在她耳边炸开花。 文筝僵直着脖子,羞愤不已,浑身跟火烧似的,被他这样抱着,她都快喘不过气了,脸红到了耳根,紧张得忍不住颤抖,眼下这形势,她如果不说,只怕是不能脱身了。 “是……五年前,我确实来过这里,你不知道我以前是医科大的学生吗?那年医科大和法学院一起办的聚会,呵呵……呵呵……”文筝此刻的笑可比哭还难看。 翁杭之深不可测的眸子一暗,修长略带粗糙的指腹在她柔嫩的双唇上摩挲着,暧.昧至极,惹得文筝又是一阵轻颤。 “聚会?你当晚来过这间休息室?”翁杭之不依不挠,咄咄逼人,一双摄人的眸子似是要喷出火来! “没有……我只是来这间酒店,没有来过休息室……没有……”文筝下意识地否认,心底的慌乱达到了顶点,仿佛有什么东西随时都要从胸口蹦出来! “真的没有?”翁杭之狠狠按住她的下唇,高大的身躯越发逼紧她娇柔的小身子。 这一幕太具有侵略的气息了,文筝差点要惊叫,却还是强行忍住,努力挤出一丝笑容:“老板……你这是怎么了?你好奇怪啊……是不是喝多了?如果你需要女人的话,我相信今天在场的会有不少美女会乐于投怀送抱,我只是一个打杂小妹,我可高攀不起。” 讽刺?这是讽刺吗?翁杭之感觉到了她想逃的意图。加上再联想一下这几天她都在刻意躲着他,他明白了,她不是装的,她是真的想跑,想离他远远的! 这个认识,使得翁杭之莫名烦躁,一晃神就被岔开了话题。以前是他不待见她,巴不得与她保持距离,可现在为什么发觉她想跑的时候,他却这么不爽? 翁杭之突然笑了,笑里带着讥讽,满满的邪肆充斥在他的眼眸:“你是觉得钓到凯子了?将先前庾弢当做你的新目标,是吧?庾弢是新任股东,也是总裁,这件事,很少有人知道,没想到你的眼光还挺辣,只可惜,你以为他能看上你?” 文筝能看出来他分明就是在讽刺她,在他心里,她就是个想要攀高枝儿的人么?还有啊,他一再提到的名字,就是那个被她弄脏裤子的男人吗? 上次说她不检点也就算了,这次还说得更难听,文筝气得咬牙,骨子里的倔犟又上来了,干脆也不辩驳,仰着脑袋脖子一梗,气呼呼地说:“就算我是钓凯子那又怎样?关你什么事?我只是你的员工又不是你的女朋友,我的私事你无权过问!” 翁杭之被文筝说的话给刺激到了,脸色越发阴霾……本来他就很不爽,先前在看到她和庾弢有接触的时候,现在她又这么“大方地承认”钓凯子,还说不关他的事?他就是神经搭错线了,就是听着不舒服。 他眼底的邪肆又加重了几分,讳莫如深的瞳眸散发着幽暗不明的光泽:“很好,嘴很硬,可你好像忘记了,我父亲把你接来的时候说过,我们两家是娃娃亲,你当着我的面公然钓凯子,丢翁家的脸,你说关不关我的事?” “你……”文筝一听,气不打一处来,这男人怎么能这么无耻?分明是他自己说不承认娃娃亲的,而她也没说要嫁啊! “翁杭之,无赖我见过不少,但像你这样高智商高学历的有钱人耍无赖,我真是第一次遇到。需不需要我提醒你曾说过什么?你说你不会同意这门亲事,更不会喜欢我,你说你不会娶我,你说……” “说我无赖?那我就要好好表现一下让你看看什么是真正的无赖……” 话还没说完,他已经粗鲁地吻下来,放肆地重重地品尝着她的香甜,将她的抗议声都堵回去了。 他太野蛮,浑身都是怒气,文筝不明白自己哪里触怒他了,只知道此刻她肺部的空气都快被抽干! “唔唔……混蛋……欺负人……王八蛋……”文筝只能在心里怒骂,嘴唇被咬住,她无法喊出声。 狂风暴雨般的吻,文筝使劲挣扎,无奈他是故意要惩罚她的,就像是在宣布这个*是他的! 这种想法很奇怪,来得莫名其妙,他已经不想去追究原因,他只贪恋眼下的美妙滋味,恨不得将她揉进骨子里去,只要一想到她和庾弢的接触,他就被激起强烈的占.有欲! 文筝脑袋一片空白,挣扎到后来就没了力气,瘫软在他怀里。感受到她僵硬的身子软了下来,他也渐渐没那么凶悍了,放柔了力道,却加深了探索的领地,翻搅着她凌乱的意识…… 她的甜蜜,给他留下了难忘的印象,自从上次亲过之后,他就总是会想起她是怎样的柔软甜美,挥之不去的味道,今天终于又尝到了,一沾上就不想放开,只想要不停地汲取……汲取…… 今晚的翁杭之,不知是酸意在作祟还是酒精在作怪,他变得有点不像平时的自己,就跟五年前那晚一样,他突然就不想再压抑和克制了,神差鬼使的,心底潜伏的欲.望占据了上风。 “不要……”文筝喉咙里发出含糊的闷哼,小手抓住了他的手腕,阻止他进一步探向她的裙.底。可翁杭之正处在兴头上,哪里会管她的抗拒,火热的大手在四处油走…… 危险! 文筝在混沌中仅剩的一丝清明在敲响警钟! “不……放开我……”她的声音很细,是想强硬一点,可一开口却成了娇声软语,听在他耳朵里只会成为另一种异样的暗示。 “女人说不,通常都是相反的意思……”他梦呓般的低喃,带着浓烈的蛊惑,越发放肆了。 这一幕,跟五年前那晚太相似了,区别只是在于当时是她主动,而现在是他。但相同的却是这越来越高升的含着火花的温度! 翁杭之这是被什么冲昏了头脑?他无暇去细想了,疯涨的渴望在燃烧,急于找到一个出口! 在他差点强硬攻破时,门外传来一个女声…… “杭之,你在里边吗?快出来,外边很多叔伯们等着见你。”这……是翁杭之的母亲杭庭玉的声音! 一瞬间,犹如一盆冷水当头浇下,翁杭之浑身一个激灵,几乎冲开的欲.望在顷刻间从90度降到了零度! 文筝也被惊到了,愣了两秒,正抬手想要将他推开,休息室的门已经被打开了! 门口,杭庭玉惊愕的神情一下子转为愤怒,而她身边站着的人正是庾弢,他那一脸的玩味,似笑非笑地看着翁杭之和文筝抱在一块儿,只是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他眼底蕴藏着一丝冷意和复杂。 文筝像遇到洪水猛兽似的,推开了翁杭之,心里暗暗叫苦……这是翁杭之的妈,她在照片上见过了。 杭庭玉这天生威仪十足的气场散开来,冷冷地瞥着文筝,嘴里却是在问翁杭之:“她是谁?你们在这里搂搂抱抱,成何体统!” 怀里没了她的温度,他只觉得有点莫名的空荡,再听听母亲这口气,怎么就那么让人不舒服呢? 翁杭之向来就没怕过自己这位强势的母亲,闻言,嘴角也勾着冷笑:“妈,整个酒店的人都知道这间休息室是我的私人领地,我在这里跟谁亲热,怎么还跟体统扯上了?” 文筝本来是想溜的,可一听到翁杭之说话,她不由得惊讶地抬头……这是怎么回事?母子之间这气氛不对劲啊,一点没有亲切感,瞎子都看得出来这母子俩不对路! 而翁杭之的态度,比起杭庭玉的傲慢,更让文筝感受到了一丝丝异样,他这是在维护她吗?可知她刚才还做好了被人奚落的心理准备。 果然,杭庭玉脸色垮得更沉了,那双精明的眼睛迸出两道刀锋似的光:“杭之,今天是我的寿宴,可我却不知道这个女人是哪里冒出来的,我根本没见过她,你也不该随便带个土里土气的人来,亲戚朋友们看见了会笑话,不仅是笑你,也会笑翁家杭家的人,你难道连这也不懂?” 杭庭玉就是个火眼金睛,一眼就断定文筝不是千金小姐,目测她不过是穿了一件廉价的地摊货,身上也没半件首饰。如果是哪家的千金名媛,不会是这种妆扮出现在今晚的场合。 这,简直就是毫不掩饰的轻蔑!杭庭玉完全没把文筝当成客人来尊重,在她眼里,文筝就是个不该出现的人。 翁杭之深眸一凛,俊脸蒙上了一层冰霜……文筝,只有他才可以讽刺和奚落,何时轮到其他人这么做了?就算眼前的女人是他母亲,他也不允许! 就在翁杭之开口之前,文筝已经仰起头,清冷坚定的眼神勇敢地望着杭庭玉,不卑不亢地说:“这位太太,如果你不想看到我出现在这里,我可以立刻就走,但我也是受邀请而来,并不是浑水摸鱼闯进来的,请你不要出口伤人。我听说上流社会的人都很有素质,怎么这第一次见面,我跟你无怨无仇的,你却要如此蔑视?难道传说中有钱人的修养就是这样表现的吗?” 文筝的话,言之凿凿掷地有声,虽不是激动的慷慨昂扬,却能表现出她如明镜清澈不波的内心。面对杭庭玉这样有钱有势的人,文筝竟能如此镇定而大气,句句戳到点子上,这份胆量勇气可嘉,实属难得。 翁杭之这个高冷的男人此刻眼里都不禁要流露出一丝赞许之色,他是第一次看到有年轻女孩子在母亲面前这样淡定的,通常那些都是被吓得不敢吱声。 而庾弢,更是肆无忌惮地笑出了声,像是看不到杭庭玉此刻的面色有多菜。 “*,你可真是特别,难怪有人会对你感兴趣了。”庾弢这话分明是语带双关,不知道是在说翁杭之对文筝感情趣呢还是在说他自己? 庾弢本来就是个勾.魂眼,轻.浮的话语更是直白,若换做脸皮薄的人,现在就会感觉难以招架了,可文筝就当没听到,愣是没吭声,只是那双美丽水灵的大眼却瞪了瞪庾弢。 气氛变得怪异,杭庭玉虽然心中有气,却也要顾及到身份,不变发作,但她心里却就此将文筝列入了“黑名单”,敢对她这么“不敬”的人,她怎可能给好脸色? “好一张伶牙俐齿,谁请你来的?” “翁锦良叔叔。” “什么?”杭庭玉一惊,想不到居然是自己的前夫,翁锦良? 外边还有宾客们在等着,杭庭玉虽然很想好好收拾收拾文筝,可她没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可不能耽误了时间,让外人看笑话。 “哼!”杭庭玉重重的冷哼,转身就走,她这是要去质问翁锦良。 庾弢也离去,只是临走时还不忘回头望望,肆无忌惮地朝文筝投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谁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翁杭之也恢复了清醒,扭头淡淡地瞥了瞥文筝:“出去吧,别再进来这里。” 含着警告的一句话,却透露出翁杭之的怪异。 为什么他要把这里划为私人领地? 文筝心里打个大大的问号,不敢去想那答案……难道他因为这间休息室对他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吗? 对了,他说这是他的私人领地,可这是龙京大酒店啊? “呵呵,难道酒店是你家开的?真好笑!”文筝倔犟的眼神盯着她,粉红的小嘴扁着。 谁知道翁杭之却冷然嗤笑,精巧的下巴微微一点:“恭喜你说对了,龙京大酒店是莙杭集团五年前收购的,从那天起,这间休息室就是专属于我,不是随便谁都可以进来的。” 这么生疏的口吻,就好像刚才那个狂野索吻的男人根本不是他。 文筝心头一紧……五年前,“莙杭”集团收购了龙京大酒店?太巧了吧? 文筝表面平静,可心里却是波涛汹涌,脑子里有个声音在不停呐喊:“不会的,翁杭之不可能是五年前那晚的男人……不是他……一定不是他……” 文筝仓惶离去,那背影,怎么看都像是在逃。 翁杭之凝视着她消失的方向,瞳眸里晕染出浓重的墨色……今晚她看起来还亮眼的,虽然只是一件廉价的裙子,也没有首饰陪衬,但比起那些浑身是名牌儿的千金小姐,文筝更显得清丽脱俗,独一无二。 但她今晚也很奇怪,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翁杭之那么精明的人怎会察觉不出文筝的异常?只是,他潜意识里不想去深究,到底在顾忌什么,他更不会去细想。 文筝回到外边大厅里,看到杭庭玉在台子上讲话,下边一群人都在鼓掌。她也看到了翁锦良站在台子边上,正痴痴地凝视着杭庭玉。 文筝并不知道杭庭玉和翁锦良早年离异,见状不由得心里暗叹……一对夫妻,对她的态度却是截然不同的。她没必要再继续待下去,一会儿跟翁叔叔打个招呼,然后就闪人。 文筝来这里是全看在翁锦良的面子,否则她哪里会来这种场合。 场面开始热闹起来,杭庭玉和翁锦良都忙着招呼客人,手里还拿着酒杯,就跟结婚喜宴上新郎新娘巡酒似的。 杭庭玉是商界女强人,而翁锦良也曾是本市有名的*官,两人虽然离婚了但影响力却是不会打折扣的。在场的都是聪明人,看到两人一起出现就猜测到一定是旧情复燃了。 “唐秘书,谢谢赏光,我和锦良敬你一杯!”杭庭玉正在跟市长秘书说话,谦卑的样子,哪里还有半点骄横? 唐秘书也很爽快,笑着举杯,深深地看了看翁锦良和杭庭玉:“两位,什么时候再请我们喝杯喜酒?”…… 旁边的人听到了,也跟着起哄…… “庭玉,你们俩的保密工作挺好嘛,是不是早就已经去过民政局了?” “对对对,大家可别忘了锦良是法官出身,他能不惦记着合法专利么?哈哈哈……” “……” 朋友的陶侃,杭庭玉很淡定,翁锦良也显得很欣喜,看杭庭玉没有多说什么,他越发有底了。 本市商会会长、知名企业家以及一些社会名流都来了,可见杭庭玉和翁锦良的面子不小,如果真能复婚,到时候场面会更加隆重。 文筝站在角落,揪着眉头观望,翁叔叔看起来很忙,她该怎么上去跟他说呢?她现在已经没心情再待下去,乱哄哄的思绪需要找个地方冷静冷静。 翁锦良终于发现文筝了,先前他还在找她呢。 “文筝!”翁锦良亲切的声音响起,人已经走过来了。 文筝见到翁锦良和蔼可亲的笑容,顿时心里一阵暖流,甜甜地喊:“翁叔叔好。” “呵呵呵……孩子,我还以为你没来,正准备给你电话呢,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介绍,这是杭之的母亲……”翁锦良一番好意,却不知文筝和杭庭玉已经“过招”了。 文筝只得佯装什么都没发生过,不温不火地说:“阿姨您好。” 杭庭玉刚刚还喜笑颜开的,现在一下子就垮下脸,傲慢的表情,冷眼睥睨着文筝:“锦良,这就是你说的那位,救命恩人的女儿?” 翁锦良也是因为高兴,所以一时没察觉杭庭玉的语气不对劲。 “是啊,她就是文筝,怎么样,是不是跟我们杭之很配?我的眼光没错吧。”翁锦良欣喜地望着杭庭玉,想从她眼里看到认同。 他其实早就跟杭庭玉说过关于娃娃亲的事,今天让文筝来,也是借此机会让她和杭庭玉认识。 不说还好,一说,杭庭玉这脸啊,就跟抹了灰似的,涂着深红色唇膏的嘴,不屑地勾着:“锦良,这件事我可不敢苟同,你看看咱们儿子,他其实已经有伴儿了……”说着,杭庭玉那做了美甲的手指向不远处。 文筝和翁锦良不由得同时一愣,不约而同顺着杭庭玉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翁杭之身边多了一个美女。 那女人挽着翁杭之,笑得很开心。 女的穿着一件杏色长裙,深V领,腰间的流苏随着她的走动而起伏着,漾出柔美的线条,更为她增添了几分别样的风情。 她个子高挑,腰细tun圆,贴身的裁剪将她的好身材展露无疑,尤其是她戴的项链是吊坠是一颗16MM的浅粉色无暇珍珠,在灯光下散发出夺人心魄的光芒,女神范儿十足,高贵典雅的气质,任谁见了都会忍不住侧目。 而翁杭之呢,他早就已经是公认的男神,无论穿什么都好看。他今晚这墨绿色薄款西装,识货的人都认得出这是今年canali新出的限量版,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 出自意大利纯手工的精品,精致完美的工艺,穿在身上不只是穿个款型和牌子,更是彰显出他耀眼的风采,犹如高山仰止的绝尘气质。 他就像是行走在凡间的神祗,眉宇间隐约的孤傲清冷,仿佛没什么可以被他放在心上的,古井无波的俊脸,就是一道会移动的风景线,也是一块天然磁石,吸引着众人的目光。 不少女人都对此刻翁杭之身边的美女产生了羡慕嫉妒恨,那是谁?凭什么可以站在翁杭之身边? 他是人们心目中的男神,是本市最炙手可热的钻石王老五,没有之一,可大家都知道这些年从未听说过他有女人,难道有人要占据他身边的位置吗? 无数的酸泡泡在空气里发酵,艳羡的目光笼罩在两人身上,看人家这坦然自若的神态,那就是一对金童玉女啊。 文筝不自觉地咬着下唇,晶亮的瞳眸眨啊眨,只觉得这心底莫名的酸涩,小手紧紧攥着,秀气的眉毛微微蹙起,眼角含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 翁杭之和那个女人看起来真配,就跟明星搭档似的,一个是公主一个是王子,这才是翁杭之会喜欢的女人吗? 先前在休息室,他的手还在她身上乱碰,可现在,他那只手却已经被拽在另一个女人手里了。 杭庭玉何等犀利,看到文筝这表情,她就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暗暗冷哼:“管你是什么救命恩人的女儿,我们家的人怎么可能会娶一个普通人进门?你识趣就趁早打消任何念头,否则,你只会更加难堪。” 女人之间就是有一种男人不明白的“默契”,有时候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读懂深意。 文筝无意中接触到杭庭玉的目光,立刻就能猜出对方几分心思。 翁锦良却是脸色一变:“庭玉,那是谁?” “怎么你不记得了?那是我表舅的小姑子的外孙女,梁雪瑞。雪瑞以前有来我们家拜年的,只不过毕业之后去法国留学了,上个月才回来的。瞧瞧,她跟杭之多般配啊。”杭庭玉这一脸笑意,就像是在看准儿媳的眼神。 原来是雪瑞。这丫头,翁锦良有印象,只是女大十八变,他几年没见了,差点没认出来。 但杭庭玉的话,翁锦良一听,可不乐意了,尴尬地拍拍文筝的肩膀,亲切地说:“孩子,饿了吧,去那边吃点东西,一会儿陪翁叔叔喝两杯。” “翁叔叔,阿姨,我想……” “没见我跟锦良有话要说吗?一边儿去!”杭庭玉嫌恶的眼神甩过来,又在摆脸色了。 文筝表情一僵,心里可是窝火,这女人是怎么回事,杠上了是吗? 翁锦良见着气氛不对,赶紧地打圆场,给文筝递眼色,让她先去那边,他会去找她。 文筝这心里可憋气啊,刚才想告辞的,可还没机会说呢,杭庭玉就把她给堵回去了。 碍于翁叔叔的面子,出于对长辈的尊重,文筝只好默不作声,转身去角落里了。 吃就吃吧,反正先前还没吃饱了,我就一个人在这儿尽情地吃,一会儿翁叔叔过来了,我就跟他告辞! 打定主意,文筝这心里稍微平息一点,又去开启吃货模式了。 这边,翁锦良拽着杭庭玉的手,不悦地说:“你怎么看?文筝是个好孩子,你干嘛要针对她?” 杭庭玉表面在笑,但却凑近翁锦良的耳边说:“我是让你劝儿子早点结婚,我才会跟你复婚,可我没说要这种出身的人当我儿媳妇。你也不用为这件事操心了,我看啊,雪瑞就挺适合杭之的。” “什么?你……”翁锦良四下看看,不少人望着这边呢,他只能压低了声音说:“庭玉,我早就给杭之物色好了,文筝才是我看中的儿媳妇!” 声音虽然小,但却是无比坚定,不容反驳。 可杭庭玉这女人向来强势惯了,一听翁锦良这话,她就来气。 “翁锦良,杭之难道不是你亲生的吗?你居然会给他找这么个老婆?文家没钱没势没背景,对我们家哪里会有半点益处?哪个做父母的不为孩子考虑?当然是要找条件好的门当户对的才行,你是糊涂了吗?别说了,现在我们最要紧是促成杭之和雪瑞的婚事,否则我跟你复婚的事就免谈!” 最后那两个字,杭庭玉可是加重的语气,转身时还不忘给翁锦良投去一个警告的眼神。 翁锦良既生气又失望,看着杭庭玉的背影,他不由得摇头叹息:“庭玉,原来你还是跟以前一样的脾气,一点都没变,这样的话,我们即使复婚了恐怕也没办法过下去吧。” 翁锦良这心里凉了一半,杭庭玉跟他的意见完全相反,她那么不待见文筝,非要弄个门当户对的雪瑞给杭之,这哪里是为儿子好,这不过是杭庭玉将儿子的婚事当成豪门联姻的筹码! 好在翁锦良是个很有自制力的人,虽然恼怒,却也没有当场冷脸,依旧是跟宾客们谈笑风生,绅士风度还是要保持的。 这边,文筝一边吃东西一边瞅着不远处那熟悉的身影……她不该看的,可就是忍不住眼睛会往那个方向瞟。 文筝夹起一块烤羊肉,放进嘴里狠狠地嚼着,心里在腹诽:可恶的翁杭之,没事干嘛招惹她?在休息室里发生的事,以后不会再有了! 酸……难以言喻的酸。 身旁投下一道阴影,戏谑的笑声响起,文筝下意识扭头一看。 “怎么又是你?”文筝这话只能在心里说,嘴上可是一个字没嘣。 庾弢被文筝此刻的表情煞到了,她瞪眼的样子真是很好玩。不同于那些对他追逐的女人,文筝不会用花痴的眼神看他,更没有因他的容貌而惊艳,这到是让他感觉挺新鲜的,忍不住就想逗她。 “喂,你叫文筝是吧?你弄脏了我的裤子,就算我不叫你赔,你也该付干洗费啊,今晚就算了,改天你把干洗费给我,我的电话是……”接着,这男人果然报出一连串数字。 文筝惊讶地望着他,嘴里还包着一团虾球,可这双会灵动的眼睛分明在说:“干洗费?一看你就是有钱人,你还在乎那点干洗费?” 想归想,可文筝知道自己理亏,确实是弄脏了人家的裤子,掏钱干洗也是应该的。 文筝点点头,表示记住了他的电话号码。 蓦地,庾弢的眼神又是一变,伸手在文筝嘴角摸了摸,惊得她直缩脖子。 “别动手动脚的!”文筝像个露出爪子的猫儿。 庾弢的手僵在半空,她这是什么眼神?好像他是毒蝎子似的,她就这么急于躲开吗,亦或是只有翁杭之才能跟她靠近? 这么一想,庾弢这桃花眼里就更加复杂了,不但没有收敛,反而上前一步,一把搂住文筝的腰,在她推开之前,他已经附在她耳边暧.昧地说:“难道你不想知道翁杭之看见我们这样,他会是什么反应吗?” 文筝怔住了,因为她也看到翁杭之和那个美女正朝这边走来。 犹如一道光芒闪过,翁杭之和梁雪瑞实在太耀眼了,存在感太强。 翁杭之,他真的会有不一样的表情吗?文筝脑子里浮现出这个问句,一时间也忽略了庾弢的手在她腰上,此刻她眼里只有翁杭之了。 翁杭之却悠闲地将手揣在裤袋里,看不出任何情绪,只是目光却停留在庾弢那只手。他的手搂着文筝的腰,怎么看这只手都那么刺眼。 “嗨,庾弢,这位是你的女伴吗?也不介绍介绍?”梁雪瑞说话的声音甜腻温柔,狭长的丹凤眼在打量着文筝。 “是啊,我的女伴,文筝……”庾弢很大方的表情,话是对梁雪瑞说的,可眼睛却看着翁杭之。 两个男人就这样对视着,四目相接,唯有彼此才知道对方眼神的含义。 文筝见翁杭之这么平淡,哪里有什么反应?她这心里不由得又是微微泛酸,赌气似的,她没有立刻反驳庾弢所说的话,沉默不言。 但她这态度看在翁杭之眼中,越发认定她是真的勾.搭上了庾弢。他揣在裤袋里的手掌收得更紧了。 梁雪瑞这人就跟她的名字似的,冰雪透亮,她似乎能感觉到翁杭之身上散发出来了隐约的异常气息,不禁微微一愕。 “庾弢,你这位女伴贵姓?是哪家的千金啊?”梁雪瑞笑得很友善,像是真的看不出文筝身上这裙子根本不是名牌。 偏巧庾弢这人也是个不按牌理出牌的,照理说是该编造一下,为自己和文筝都挣点面子,可他却满不在乎地说:“她不是千金,她只是我的宝贝。” 这话,文筝顿时傻眼了。这家伙安的什么心?说得这么亲昵干什么? “我……我是……” 不等文筝说,翁杭之却冷冷地补上一句:“她是我事务所里的打杂小妹,庾弢,你确定要她做你今晚的女伴?” “什么?”梁雪瑞低声惊呼,一只手捂着嘴,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随即连忙礼貌地说:“sorry,我事先不知情。” 确实梁雪瑞被文筝的身份给惊到了,从小到大她参加的豪门聚会已经数不清多少次了,可没听说还有打杂的人会受到邀请,这当中的原因,她不便问,但可以看出她眼中那一丝如释重负的神色……翁杭之怎么可能会对一个打杂的小妹另眼相看?一定是她的错觉。 别说是梁雪瑞了,就连庾弢都有点措手不及,万万想不到文筝的身份如此“惊人”! 文筝也颇为意外,怎么都料不到翁杭之会说出来。这样的场合,这样的境地,他这么说,是何用意,已经不用猜测了。 虽然文筝从不为自己的工作感到自卑,但眼下分明是翁杭之的言行带着不善。 庾弢只是微微一愕很快就恢复常态,妖孽的脸上浮现出迷死人不偿命的笑意:“宝贝,咱们别理他们,跟我跳舞去。” 文筝想要拒绝想要推开他,可他又一次凑在她耳边说:“你有点出息行不行?看不出来翁杭之是故意说出你的身份好让你难堪?你还杵在这里做什么?” 这话到是提醒了文筝,她明亮的眼眸闪烁着光泽,转而换上她招牌的笑容,从随身的手皮包里摸出一张名片递给梁雪瑞。 “自我介绍一下,我确实是朗坤律师事务所里打杂的,不过那是我的兼顾,我正式的工作是私家侦探,这是我的名片,你收好,以后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找我。至于佣金,看在翁老板的份上,我可以给你打个九折。”文筝自信明媚的笑脸是会发光的,恰到好处的言辞又是那么淡定自在,这份从容,丝毫不亚于这些出身豪门的千金。 “哦?”这下可轮到梁雪瑞好奇了,接过名片,一瞅,果然上边写着“金鹏侦探社”以及文筝的名字。 这一幕,可把庾弢给逗笑了,不知是在给文筝打气还是故意想陶侃翁杭之,他毫不吝啬赞美之词:“文筝宝贝,你真是让人惊喜啊!” 这家伙,左一句宝贝右一句宝贝,是真的看不到翁杭之的眼神有多锋利吗? 文筝索性也不再多说,转身就走……只是这刚一转身就很不客气地告诉庾弢:“别叫我宝贝,我有名字的。” 庾弢却不吃这套,紧紧握着她的手,低声说:“继续往前走,别停,跟我跳支舞,你刚才丢的面子就全挣回来了。” 文筝其实内心并不像表面那么平静,仿佛有只猫爪子在挠着,又痒又疼,她可没心思跟庾弢跳舞。 “这位先生……”文筝很认真地看着他:“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真不会跳舞,另外,刚才我也没觉得丢脸,打杂,是我的工作,没什么不可以让人知道的。而这里并不适合我,我要走了,告辞。” 庾弢还真拿她没办法,以往遇到的那些投怀送抱的女人哪个不是可劲儿往他身上靠?唯独文筝是个异类,对他不假辞色,他不禁要怀疑自己难道魅力缩水了? “喂……别走……”庾弢紧跟着追上去了,对方越是不搭理,他越觉得好玩,不能就这样完事,至少他也要送她回家。 文筝边走边望,看到翁锦良在跟人喝酒谈笑,旁边还有杭庭玉在,她不便上前打扰,可她要离开了,总不能不跟翁叔叔说一声吧? 文筝灵机一动,走到门口对一位保安说了,拜托这位保安转告翁锦良,说她已经离开。 宴会大厅里,翁杭之可是一直目送着庾弢和文筝的背影,看到两人径直走出了门口,翁杭之这铁青的脸色,眼底藏着不为人知的火焰。 她真的跟着庾弢走了?那是多么的迫不及待要投入庾弢的怀抱吗?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她有着清纯的笑容明澈的眼睛,可为什么他已经第二次看到她“不检点”了。 上次在公园的湖心,这次是在他眼皮子底下。她知不知道羞耻二字怎么写?! 最让翁杭之窝火的是,尽管文筝这么“不检点”,尽管她“企图”攀上庾弢,可 他该死地忘不掉她嘴唇的味道!此刻他满脑子都是文筝的去向,她该不会真的和庾弢下去开.房间了? 这可是龙京大酒店,现成的高级套房啊,若是庾弢和文筝有心,几分钟之后就可以在酒店的chuang上翻云覆.雨了。 越是这么想,翁杭之这心情越发烦躁,向来冷静的他,又一次被文筝的存在搅乱了心宿。 “翁哥哥,翁哥哥……”梁雪瑞甜腻的嗓音含着几分撒娇的意味:“干嘛在发呆啊,不请我跳支舞吗?” 翁杭之这才被拉回心神,哑然一笑,将梁雪瑞搂着开始跳舞。 两人小时候就见过不止一次,翁杭之对这个乖巧的妹子印象不错,今日一见,她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不但漂亮,气质也上佳,说话很讨喜,加上又是亲戚,念幼时的情份,他也应当尽半个主人的礼仪。 梁雪瑞和翁杭之一开始跳舞,周围的人就不自觉地停下脚步,欣赏着这一对俊男靓女的舞姿,确实是赏心悦目,比起那电视里的明星们,丝毫不逊色。 “啧啧……我只见过翁律师严肃的样子,第一次看他跳舞,想不到还是国际水准。” “可不是么,我一直以为翁律师永远都是那副不苟言笑的表情,但你看他现在对舞伴这么温柔,想必定是很喜欢那位小姐了。” “就算喜欢也很正常啊,我听说那是他家的远方亲戚,从法国留学回来的,看人家这女神范儿,能不招男人喜欢么?” “说得是……你们猜,会不会过不了多久我们就该喝翁家的喜酒了?” “这个,也不是没可能的。” “……” 人们在议论纷纷,虽然有的女人暗里咬牙,羡慕嫉妒,但无可否认,梁雪瑞和翁杭之很般配,这是事实。 不远处,杭庭玉看到翁杭之和梁雪瑞跳舞,她这心情可算是美啊,心想:杭之,雪瑞这么优秀,你要不是傻子,你一定会喜欢上雪瑞的,到时候你就会感激我这么当妈的了。 真的是这样吗?杭庭玉的想法,是否就坐实了翁杭之的心思呢?这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 晚上11点,翁杭之将梁雪瑞送回家,之后他匆匆赶回去,一进门就开始寻找文筝。 果然,她不在! 好啊,很好……这么晚了不回来,不是勾.搭凯子去了还会是做什么? 这时的翁杭之已经忘记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忘记了文筝今天搬走。 终于,他看到地上有张白色的纸条,捡起来一看,是文筝的字迹,说她已经将行李搬回侦探社了,以后就在那里住,不会再来打扰他。 她还感谢他这段时间的收留,其他的,再无多的话了。 回侦探社?翁杭之揉着发疼的太阳xue,有个朦胧的念头跳了出来……他想要证实一下此刻她究竟是在侦探社还是跟庾弢在一起? 半小时后……侦探社。 门铃声将文筝惊醒,外边传来翁杭之那熟悉的声音。 他怎么会来?文筝心里咯噔一下,这大晚上的,他在外边喊她的名字,还让不让人安生了? 文筝揉揉惺忪的睡眼,怀着复杂的心情打开门,正想问他,忽然,他一个闪身进来,紧接着文筝就感到一股巨大的拉扯力,将她狠狠推进去! “啊——!”惊呼声只喊出来一半就被男人的嘴唇堵了回去,她被压在墙壁,粗鲁的吻,如狂潮袭来! 文筝惊悚了,使尽全力在挣扎,内心的慌乱可想而知。她明显感觉到这个吻跟先前在休息室里的不同,更加狠了,就好像在宣泄着什么。 更让她愤懑的是,他凭什么跟个强盗似的闯进来强.吻她?一次不够还要来第二次强的,太欺负人了! “翁杭之,你混蛋!”文筝心头在狂喊,可就是发不出声音,她怎么能挣得过猛虎似的男人呢,这是他压抑了多时爆发出来的能量! 在刚知道她在时,翁杭之确实是惊喜了一下,但立刻又想到会不会是她已经跟庾弢办完事才回来的? 烈火一般的吻,他尝到了一丝丝血腥味,猛地放开了她的唇,赤红的眸子翻卷着怒浪。 “你竟然咬我?反抗这么激烈,因为我不是庾弢吗?”他嘴里喷薄着酒气,他的理智早就不见了,否则也不会来这里了。 他又提到了庾弢,他将她看成多么不堪的人呢! 文筝气喘吁吁,愤懑地瞪着他:“你……你是疯子吗?侵.犯我,我不咬你我咬谁?” 她的倔犟,翁杭之那脸色可想而知有多难看。 文筝浑身都僵硬,想要摆脱眼前这猎豹一般的男人,可她发现,他竟然不知羞耻地用某处抵着她,而她穿的睡裙啊,很薄…… “你……男人果然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你可以去找……” 话还没说完,她的身子已经被他按在了沙发上! 见过耍横的,可没见过这么侵.犯人还理直气壮的! 文筝彻底被激怒了!两脚乱蹬,两只手使劲在他肩膀上狠狠地掐,可他好像感觉不到痛,还笑得阴森森的。 “别装了,难道你不知道我可比庾弢身价高多了,怎么你都甘心跟他那样的人鬼.混了却还在我面前装纯?” 鬼.混?他嘴里说的话,越来越难听了,可文筝不知道这才是他一直想说的心里话,是不为人知的嫉妒在汹涌! 屈辱,怒气,使得文筝火大,怒目圆瞪,冲着这个凶巴巴的男人吼过去:“在你眼里我永远都是个不知检点的,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要碰我?你不是有洁癖么,你不嫌脏吗?” 这是赌气说的话,可后果…… ☆、64:他是愤怒的雄狮(中午12点左右还有更新) 此刻,翁杭之是一只愤怒的雄狮,文筝就是一只被惹毛了的母狮……憋在心里那一口闷气,不受控制地发出来,两人之间的战争在所难免。 只是她不知道,这男人在盛怒之下,没有去仔细分析她说的话,而是更加认定了她和庾弢有过什么,他只会更加野蛮。 翁杭之那如黑面杀神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脑子里紧绷着的那一根弦倏然崩裂!猛地冲她雪白的香肩袭去,张口就咬在她肩膀! 痛啊!直到此刻,文筝才真正的惧怕了,他好恐怖,像兽,随时都要吞掉她! “翁杭之,你住口!”文筝奋力挣扎,手脚并用,乱打乱蹬。 翁杭之来之前喝了不少的酒,加上在气头上,他眼里已烧成一片赤红,那嗜血的颜色,就象地狱里来的修罗向她张开了巨口…… “上次在公园不是有人给你钱吗?我有的是钱,你说想要多少?现金还是支票,只要你开口我就付得起,不就是一晚上么?你不是最爱挣加班费么,这是最快捷的方法。”他在酒精的作用下越发口不择言,根本无顾忌自己说的话有多伤人! “翁杭之,亏你还是个律师,你……你简直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渣子!” “渣子么?第一次有人这样骂我,你应该为此付出代价……”他暗红的眸子一亮,邪恶的手指毫不留情地一戳…… “不!”她浑身紧绷,想被钝器戳伤一样,他的侵.犯,不但让她痛,还让她感到无比羞耻……他这是在羞辱她。 果然啊,她身上没有那层薄薄的障碍!翁杭之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但这一刻他还是不由得感到一股莫名的怒气窜上来,混合着刚才的火气,他这情绪是彻底不受控制了。 “你已经不是清白身子了,还这么矫情?难道是担心我在某方面比不过庾弢?”他邪肆的眼神,放肆的手指,还有这些混蛋话,使得他好像变成了一个可怕的魔鬼。 文筝一愣,羞愤到了极点,身子战栗着,挣扎着想要摆脱他的羞辱,可她不知道越是这么乱动他越会被激发出兴奋的细胞。 她白嫩的身子曝露在空气里,每一寸肌肤都刺激着他的视觉感官,让他血液沸腾! 他当然知道这副身子有多柔软,她喝醉那晚,他都没品尝她,可一想起她已经被庾弢“染指”了,他就只想要狠狠摧毁她,惩罚她! 文筝柔.嫩的唇瓣被他吻得肿了起来,她该如何才能让这头狂暴的男人停下! 冲动是魔鬼,冲动起来的时候,理智和冷静都是废话!他只知道现在唯一的念头是占有她! 文筝颤抖的声音带着压抑的哭腔,强忍着屈辱的眼泪:“翁杭之……你滚开……你没资格侮辱我……你要是敢强jian我,我一定会把你告上法庭!” 翁杭之只差一点就能将她拿下了,可在听到她这悲愤的吼叫时,听到“强jian”这个字眼时,他仅剩的一点清明又回来了,下一秒,他蹭地起身,大脑里响起了警钟…… “我这是怎么了?我刚才竟然想要跟她发生关系?不不不……那不是我……一定不是的!我是翁杭之,我是律师,我怎么可能干出这种事?”翁杭之捂着头,企图让自己没那么晕乎。 文筝惊魂未定,愤怒地冲他叫嚷:“你立刻滚,我不想看到你!” 他怎能那样羞辱她?他的手指在侵.犯她的时候,那种感觉就好比是在风口浪尖翻滚,太可怕了…… 翁杭之却不但没走,反而霸道地将她推开,然后身子一倒,睡在了沙发上。 文筝见状,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他这是什么意思? “你给我起来,你走啊!”文筝使劲拽他,可无奈这喝醉的男人太重了,她虽然也算是力气大的,但就是无法将他拽起来赶出去。 不一会儿,翁杭之发出了均匀而细微的鼾声……他太累了,忙一整天之后还要去参加那个酒会,回家之后又神神叨叨地跑来侦探社,不累才怪。 文筝懵了,见过脸皮厚的,可没见过翁杭之这种脸皮厚得堪比城墙的! 这人是什么修炼成的啊,刚才还是个混蛋,现在就安静得像个老实人了? 最可恶的是,他这是想在侦探社过.夜啊! 不信你还真睡着了! 文筝不甘心,蹲下身子,顺手将沙发上的流.氓兔拿过来,用兔耳朵去触碰翁杭之的鼻子,可这人没反应……她又抬脚使劲踹他,还是没动静,这,有比这更无赖的人吗? 文筝最后只得罢了,看来他赖定在这里,只能明早再赶他走。 这男人,披着律师的外衣,实际上是个神经质的混蛋吧?否则今天他怎么会如此反常? 听说通常智商高的人都有那么点不同的臭脾气,文筝总算是见识到了,翁杭之既可以是衣冠楚楚的大律师,但他又可以是虎狼的化身。可今后还要在事务所里工作呢,她得多加小心了,千万别让这个混蛋哪天又将她按倒…… 经过一番折腾,文筝也是精疲力尽,回到单人chuang,很快就睡着了。可怜翁大少爷趴在沙发上,那么窄的地方哪里能容得下他,所以,到了第二天早上,他睁开眼睛时就发现自己所处的位置似乎……很矮? 仔细一看,他竟然是睡在地上的? 翁杭之第一个反应就是自己又被谁踢下来了! 不怪他这么想,而是曾被文筝踢过,他记忆犹新。 翁杭之扶着沙发起来了,一下又坐了上去,脑袋还是有点晕,条件反射地在脑海里浮现出关于昨晚的一切…… 他是怎么来这里的?这地方是……文家的侦探社? 不停闪现的片段被组织起来,意识渐渐回笼,翁杭之也回想起了昨晚的事。 他是来找文筝的,他又吻了她,还将她按在沙发上……他不顾她的挣扎,除了品尝她的唇,他还用手指享受了她的甜美…… 想到这里,翁杭之不由得下腹一阵紧绷。 可恶,什么时候他变得这么没自制力了?她不过是个善于勾三搭四的女人,她也不是chu了,他这是发什么神经会被她影响成这样? 翁杭之俱生俱来的骄傲,不允许他这么受一个女人的影响,他硬是将心底那根被拨乱的琴弦硬生生掐掉,他很快就恢复了惯有的冷静。 该走了,无论昨晚发生什么,都无关紧要了。她是她,她仅仅是他的员工,不该再有其他任何交集。 一旦回归冷静,翁杭之就进入了潭水似的状态,抚平心湖中一时的涟漪,他很清楚,什么该记得,什么该忘记。 可是,谁来告诉他,怎么腰有点疼呢? 难道是昨晚喝醉了不小心扭到? 他哪里会知道,在他呼呼大睡之后,文筝为了叫醒他,在他身上踹了几脚,那力道可不轻,还不都是他自找的么! 文筝醒来的时候已经不见了翁杭之,望着空空的沙发,这心里颇不是个滋味,他就像是狂风过境,扫荡一阵就跑,可曾想过她的感受?一句抱歉都没有,对他来说,完全不需要尊重她吧? 虽然他确实有让她感激的一面,但他可恶的时候简直能让人发疯! 文筝深深地呼吸几口气,揉揉发酸的鼻子,想起昨晚他的肆无忌惮,想起他的强吻和无赖,她身体的小宇宙在不断膨胀…… “哼哼,翁杭之,走着瞧!事务所的工作我还在继续,就不怕没机会整蛊你!” 文筝虽然是个普通人,可她也有自己的尊严。虽然她拥有健康开朗的性格,可不代表就会任人欺辱。 不了解的人以为文筝就是个可以随便捏的软柿子,但实际上她古灵精怪聪明伶俐,把她惹急,她就像只会咬人的兔子…… 只不过,这只兔子天生一副俏模样,就像现在,气呼呼的样子,不但不可怕,反而表情很有趣。 如果文筝不说,还真让人难以置信她竟然已经有个四岁的女儿。 各种激烈的碰撞已经过去,文筝可没忘记今天她还要上班呢。她的主要任务是打探到翁杭之掌握的关于杨舒敏伤人案的线索,她才好向雇主交差啊。 第二天。 早晨的太阳没那么毒辣,可这空气里也开始酝酿着热浪。不用怀疑,今天又是个高温天气。 文筝挤公车下来,到事务所的时候,又跟往常一样的背心都是汗。 进去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来杯凉开水。 今天MISS吴来得真早呢,文筝不由得有点纳闷,自从上班以来,这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比她更早来的,平时都是文筝早上第一个到,因为要打扫卫生。翁杭之有规定,每天上班下班都要把桌子全都擦干净。 “文筝,瞧你热成这个样子。”MISS吴像大姐姐似的看着文筝,关切地说。 文筝甜甜的一笑:“MISS吴,你有多少年没挤过公车了?” “确实有几年了,自从来这里上班,我就是自己开车的。” “我可买不起车,只能每天被挤得跟煎饼似的。今天早上我还差点没赶上32路车,幸好我跑得快,在关门前一秒挤上去了,人就紧紧贴着门,我感觉我的脸都快成标本了……” “标本?文筝你真幽默。” “嘿嘿……”文筝跟MISS吴也算熟悉了,说话很随意。 两人有说有笑,转眼十分钟过去,快到上班的点了,文筝知道自己该开始打扫卫生了。 紧跟着,程烨到了,然后是沈驰的助理张文峰。 这俩助理都对文筝很殷勤,一点都没有架子,平时也很爱说笑,相处起来很愉快。 “嗨,妹子,你今天这件衣服是新买的吧,很适合你!”张文峰冲着文筝眨眨眼,还不忘吹个响亮的口哨。 文筝知道他没有别的意思,但很少被人这样直接夸赞,不由得也低头看看身上的衣服。 “不是新的,是前年买的。” “啥?前年买的还穿?文筝,我又发现你一个优点了,不但勤快,还很节省,不错不错……哎呀,要不是哥已经有女朋友了,说不定这就收了你。”张文峰这货有时也是个逗比,啥都能说。 平时大家也是互相开开玩笑,文筝不会那么小气的,当即也大方地笑着说:“张哥,小心这话若是传到你女朋友耳朵里,你昨天买过去的榴莲,那壳子就能派上用场了。” 张文峰顿时梗着脖子说:“怎么可能,我女朋友对我可温柔了,她不会那么收拾我的。” “这样啊……那要不然下次我见到她的时候顺便帮你传个话?”MISS吴也来凑个热闹。 张文峰一听,赶紧地摇头:“别别别,吴姐,你这不是成心坑我么,我也就是看咱文筝妹子顺眼,给她点个赞,其实我对我家那个母老虎,还是忠心耿耿的。” 瞧这男人一副紧张的样子,文筝噗嗤一下笑出声,但不知怎么却又感到心头一动……说实话,张文峰对他女朋友,那是全体人都知道的,就跟供奉女王一样。 被男人全心全意地呵护,捧在掌心,那会是怎样的滋味呢?很甜蜜很幸福吧?文筝心底溢出一丝渴望,不由得失神……自己有没有哪一天会遇到一个疼爱她珍惜她的男人呢? 兴许,这辈子都遇不到吧?文筝暗暗苦笑……她还有孩子呢,带着个小尾巴,哪那么容易就找到一个愿意接受她和孩子的男人? 再说了,她是个独立的人,她不想依附于男人,所以她不会在自己没有经济能力的时候结婚,无论对方有没有钱,她都会先存个小金库才考虑结婚的事。 文筝这么一愣神可不打紧,MISS吴他们当然不会说她,但偏巧今天事务所里来了个新人,先前是在洗手间里,现在出来了,一眼就看到文筝正站在一张办公桌前发呆。 “现在已经九点钟了,可是我的办公桌仍然没有打扫干净,你还要发呆到什么时候?”这公式化的口吻,陌生的声音,顿时将文筝拉回了现实。 文筝抬眼一眼,不禁蹙起了眉头,错愕的神情……这女人很眼熟啊? 可不是么,前天才见过呢! MISS吴急忙过来打圆场,冲着新来的女人赔笑:“梁小姐,我给你泡杯茶,你先坐一会儿,文筝手脚很麻利的,几分钟就能将你的办公桌收拾好。” 姓梁?文筝想起来,可不就是前晚在龙京大酒店见过的,那个跟翁杭之一起的女人! 原来她要在这里上班吗?她换了一身职业套装,所以文筝第一眼没认出来,现在知道了。 文筝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在这里,她就是个打杂的,为了不被辞退,她必须得忍气吞声,否则她怎么完成郭父的委托?订金可都是收了的! 每次心情不爽的时候想到这个,文筝就能忍得住。 “我马上就收拾,请稍等。”文筝说着,手上可没停,快速地整理着这张办公桌。 梁雪瑞现在也不像在酒会上那样随时面带笑容,她就是一副标准的公事脸,十分严肃。 旁边,程烨和张文峰都将这一幕看在眼里,两人纳闷儿啊,这个美女哪里冒出来的?浑身上下散发着高冷的气质,简直跟翁BOSS是同类嘛。 他们可不知道梁雪瑞私底下也不是这样的。 这俩八卦的男人好奇地向MISS吴打听新来的究竟是何方神圣? MISS吴也不隐瞒,直接告诉他们了,这是翁老板最新聘请来的律师! 律师?竟然是女律师?! 这可新鲜了,翁杭之这么多年来就没聘请过一个女律师,不知道多少女律师想要往这儿挤呢,可都被翁杭之回绝了。 那么问题来了,这梁雪瑞有什么特别之处值得老大青睐? 这一点,MISS吴也不知道,因为翁杭之没有说。 翁杭之上午要去见杨舒敏的老公,询问一些跟案情有关的事,所以没这么快回到事务所,大家心里的好奇就暂时得不到解答咯。 梁雪瑞,跟翁杭之一样是法学院毕业的,之后去法国留学两年回国。她可不是花瓶,她精通四国语言,是典型的学霸中的学霸,是豪门公主,是众多有钱人家想要联姻的对象。 她这次选择在翁杭之这里上班,即是因为这事务所乃是赫赫有名的,她来这里不会丢了身价。 还有一个原因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么浅显的道理她当然知道了。 但是,别以为梁雪瑞就是翁杭之的裙带关系,而是他最近也是思考一件事……事务所生意很火爆,光是三个律师根本忙不过来。 平时三个助理会负责一些简单的小案子,比如一般的官司,难度不是那么大的也不是刑事案的,通常会由三个助理去完成。 翁杭之和沈驰,以及另外一个还在休年假的律师,他们都是负责重要的案子,并且各有所长。比如翁杭之,他最出彩的就是打刑事案件的官司,当然了,民事诉讼,他也很有经验。 而沈驰是最擅长打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官司,剩下那个还未露面的律师,他的工作多数是代理法律文书,起草一些企业的经济合同以及劳动用工合同。 离婚官司是很常见的,多数时候是翁杭之在做,但他越来越忙,分身乏术,开始觉得事务所需要再聘请一个律师了,刚好梁雪瑞的出现就填补了这个空缺。 她最擅长打离婚的官司,别看她才26岁,但这资历却不浅,人家在回国后,在另外一间大型律师事务所里也是有过骄人成绩的。 因此,梁雪瑞提出想到翁杭之那里上班,他没有拒绝。但人情归人情,翁杭之是个公私分明的人,他注重的是实力。这一点,梁雪瑞很清楚,她可是很希望能快点来个离婚案的官司,好让她大显身手。 这一天下来到也没有发生不愉快,虽然梁雪瑞有点傲气,但文筝的原则就是……没事不招惹别人,踏踏实实干工作要紧。 中午过后,翁杭之回来了,行色匆匆的,似乎脸色也不太好,钻进办公室就不停忙活。 照例,翁杭之在的时候,文筝会给他泡柠檬茶或者桔花茶。今天瞧他那不对劲的脸色,文筝觉得还是泡桔花茶得了,降降火吧。 翁杭之在看文件,梁雪瑞站在他身边很安静,只是那双灼热的丹凤眼紧紧盯着翁杭之完美的俊脸,她这心里啊,欣喜不已,脸上一直笑意美断过。 文筝进来时,看到梁雪瑞的表情,脑子里立刻蹦出四个字——媚眼含.春? 文筝愣了愣,压下心头的躁动,面色如常地走过去,将杯子放在翁杭之面前。 翁杭之神情严肃,头都没抬,只是瞄到杯子了,顺手就端过来喝了一口…… 下一秒,只听“噗……”一声,翁杭之嘴里那口茶喷了出来!幸好他反应快,在喷出来的时候偏了一下脑袋,否则眼前的文件就遭殃了! “翁哥哥你怎么了?”梁雪瑞急切地询问,同时瞪着文筝:“你泡的什么茶?” 文筝露出大吃一惊得表情,佯装紧张地问:“老板,你还好吧?” 还好?怎么可能还好! 翁杭之摸底抬眸,涨红的俊脸那是被气的! “这茶,怎么不是甜的而是咸的?咸得我反胃!”翁杭之此刻的表情,就跟吞了苍蝇似的。 文筝急忙摆手:“不好意思,老板,我可能弄错了,本来是放白砂糖的,我好像把盐放进去了,真是对不住啊……” 文筝表现得可真诚了,水汪汪的大眼眨巴眨巴,谁见了都不忍心怀疑她。 可梁雪瑞却垮着脸,不悦地说:“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做事这么毛毛躁躁的。” 不小心么?翁杭之可不这么认为。他怎么越看文筝越像是故意干的?茶水间的白砂糖和其他调料,是分开放的,怎么会搞错? 她眼底那一丝丝一闪而逝的狡黠,没有逃过翁杭之的眼睛,他心里有数了,可也没有当着梁雪瑞的面戳穿文筝。 “算了不喝了……我现在有事要出去,文筝,你跟我来!”翁杭之公式化的口吻,说着已经站起来往外走了。 “翁哥哥!我跟你去吧?我第一天上班,没什么事做……”梁雪瑞顺势挽着翁杭之的胳膊。 翁杭之神情略微柔和一点,但口气还是那么平淡:“不用了,雪瑞,你留下看看其他人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今天你初来乍到,晚上一起吃饭。” 文筝听着都揪心啊……啧啧,翁哥哥?雪瑞?叫得好亲热呢! 文筝这心里有酸泡泡在冒,可她不动声色,若无其事地转身出去拿包包。 梁雪瑞没再多说,只是看到文筝麻利地将帽子墨镜和水杯都往包包里塞,她不由得在想……文筝只怕不是第一次跟翁杭之一起出去了吧? 梁雪瑞暗暗咬牙……她从来没有这么小气过,竟然会对一个打杂的人生出莫名的忌惮? 这忌惮出自什么理由,梁雪瑞说不上来,可就是像一根刺在心里梗着不舒服。 文筝跟着翁杭之上了车,看他一直皱着眉头,文筝以为他还在为刚才的事生气,可是为什么他的脸色看起来很苍白呢? “我们去哪里?”文筝不咸不淡地问。 翁杭之就算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文筝对于前晚的事还耿耿于怀,可他现在没空说这个。 翁杭之一手抚着额头,低沉的声音说:“你还记得你曾提供给我一个线索,说郭丽雅有两个手机,现在就是要想办法找到那只手机。” 翁杭之睿智的眼眸熠熠生辉,看来他已经有计划了,找到案子的突破口了。他有个预感,只要找到那只手机,兴许就会有新的,有价值的线索出现。 “呃?找手机?难道警方没有找到吗?”文筝是个侦探谜,一说起这种事,她就来了精神,其他的不愉快暂时抛在脑后。 “很奇怪,警方在案发现场以及郭丽雅的家里都没找到那只手机。” “啊?不翼而飞了?” “嗯……对了,你有驾照吗?”翁杭之突然来这么一句。 “有,可是我开车技术……”文筝讪笑着,给人的感觉就是会认为她一定是开车技术不咋的。 “你开车吧,我有点头晕,暂时不便开车。”翁杭之没说自己感冒了,吃了药不适合开车。 就是那天在文筝家睡了一晚上的地板,加上最近工作繁多,铁打的也吃不消啊。 “我开车?你确定是我开车?” “别废话,开车!” “……好吧。” 几分钟后,坐在副驾驶的某男,那脸色越来越白,白得不正常了,白里还带着青…… “你……你刚才不是说开车技术不咋地吗?你这简直跟电影里搞特技一样的,这还叫不咋的?”翁杭之紧紧拽着车窗边缘的把手,其实他已经感觉到胃在翻腾了,可还是在硬撑着,怎么都不肯开口叫文筝开慢点。 文筝聚精会神的开车,在这郊区人少车少的地方飙,感觉就是刺激又爽快。 “老板,我没说我技术不咋的啊,是你误解了我的意思,我先前是想告诉你,我在除了市区的地方,开车都挺快的,不过你放心,至今我还没出过故事,虽然我家的车早就在几年前卖掉了……老板,你不会是怕了吧?” “你……别说了!”翁杭之怒啊,不听还好,一听她原来几年没开过车了,他这心里能踏实? 终于,车子一路飙了一处低矮的民房面前停下,目的地到了。 刚一开车门,翁杭之脸色铁青地冲向路边的水沟,再也控制不住,吐得稀里哗啦…… 这叫什么?典型的一物降一物!文筝或许真是翁杭之的克星,自从她出现,他就感觉整个人生都乱了! 翁杭之心里暗暗有了一个决定……以后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一定不会让文筝当司机了!【这两章加起来是一万一千字,中午12点左右还有更新,亲们记得来看啊!大家除了订阅也投点月票吧,码字才更有动力啊,谢谢啦!客户端投现在是双倍哦!】 ☆、65:文筝,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3万字更新已传) 文筝之所以会展示自己这一项深藏不露的绝技,有一个原因就是想看看翁杭之什么反应,果然他吐了。看到他狼狈的样子,她在一旁只是用无辜而同情的眼神看着他。 自大狂,你也有今天啊?哈哈哈……文筝心里可是乐开了花,眼角微弯,带着笑意。这也算是她给他一点小小的惩戒吧,谁让他那么霸道的欺负人? 但文筝心底深处那柔软的地方却不受控制地冒出一点怪怪的感觉,是心疼他吗? 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文筝就没见过翁杭之像现在这样狼狈的。在她印象里,他是强势的,是很难被打垮的。或许他真是受不住她的车速以及有时弧线形的走位吧? 其实翁杭之若换做平时也没这么脆弱,主要是因为前晚在文筝家睡沙发的时候滚到地板了,睡了*之后就感冒,胃部了着了凉,昨天今天都不很不舒服,所以才会出了洋相。 他吐完了?干嘛还蹲在哪里?还很难受吗? 文筝本来是打定主意不管他的,但这心啊,不听使唤,她的脚步已经不知不觉移向车子,拿出一瓶矿泉水。 “咳咳……喝水。” 翁杭之也不客气,一把将水接过去,灌进嘴里再吐出来。 “把我车里的牙刷拿来,没拆包装的那个。”翁杭之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虚软。 刚才吐得昏天暗地的,当然没那么快恢复精神。 文筝在车里果然找到了新的牙刷,不由得暗叹……这男人的心思真够细的! 翁杭之有那么一点洁癖,所以他车里的东西很齐全,牙刷是必不可少的备用品,现在正好派上用场。如果让他此刻不刷牙,他会相当难受! 刷了牙,嘴里的味道正常了,翁杭之也渐渐有了力气,这才开始审视着眼前这个一脸无辜状的人。 “哼哼,真看不出来,你又给了我一个惊喜!”翁杭之这最后两个字分明是从牙齿缝儿里压碎了挤出来的。 文筝装作听不懂他的讽刺,堆起职业的笑容:“老板,我们可以开始工作了吗?” 是的,工作要紧,翁杭之现在没工夫跟文筝计较了。 这里已经是农村了,前边有一排民宅,周围尽是山丘绿水,空气到是不错,挺适合周末出来渡假的。 文筝一边跟着翁杭之,一边偷偷打量着他的脸色,不像先前那么苍白了,现在总算是恢复了一点。 “呵呵……我可以问一下吗?我们现在需要怎么做?你总得给个指示吧?”文筝这黑白分明的眸子透着好奇和几分兴奋,她就喜欢跟侦探有关的事。 翁杭之一路都在留意着,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那双睿智的凤眸充满了思索与警惕。 “我说过了,现在需要找到那只连警方都不知道的手机。你拿着郭丽雅的照片去问问这村里的人,可有认识她,尤其是两个小卖部,问仔细点。”说着,翁杭之拿出了一张照片塞进文筝的手里。 这照片文筝见过,就是上次那张。任务是有了,可文筝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来这儿找?既然是警方都不知道那个手机的存在,翁杭之又是根据什么来判断的?这里真的会有线索吗?文筝对此表示怀疑。 怀疑归怀疑,人家是老板啊,她照做就行。 翁杭之为什么会突然来这里,说起来也是他精明的结果。 为了找到郭丽雅那只手机,翁杭之首先要确定该手机的号码是多少。关于这点,目前还没有任何线索。 这就有点难度了,怎么开展工作呢?翁杭之根据在文筝侦探社的监控器上显示的时间和看到的手机上的来电显示,先找到那一通电话打出的地方——也就是上一次文筝和他曾去过的那个报亭。 然后,翁杭之继续查,用排除法,查到在那个特定的时间段,报亭的公用电话只有两个人号码打出过。其中一个号码,翁杭之查到之后还打去了,一打就通,接电话的是个中学生,人家还在上自习课呢。 这个基本可以排除了。而另一个打出的号码就是关机!是一个本地的手机号码,无记名卡! 翁杭之由此可以推断,这个关机的手机号码,很可能就是郭丽雅那只消失的手机! 这么一来,事情就能进展下去了。翁杭之去通讯公司紧跟着调出了这个手机号码所有的通话记录,简单得令人惊讶。 从此卡售出的时候开始,三个月来,此卡接进和打出的电话很少。而通话记录显示,在郭丽雅遇袭之前的几天,这手机接到的电话里,起码一半都是从一个座机号码打来的。也就是现在翁杭之和文筝所在的村子,其中一间小卖部的公用电话。 这事儿,为了保密起见,翁杭之是可以一个人来的,但今天他状态不佳,感冒药有副作用,加上他根本没有休息时间,身体一时半会儿还没恢复过来。他就琢磨着多带一个人来,一是开车,另外一个原因也是便于预防有什么突发状况。 程烨下午要去解决一个民事纠纷的调停,所以翁杭之只好带文筝来了。 翁杭之其实也挺敬业的,做事很拼。一个明明可以靠脸吃饭的人却偏要靠实力,所付出的辛劳,那也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就像现在,翁杭之实际最想做的事就是好好休息一下。 但这人有点工作强迫症,计划今天要做的事情如果没做完,他就不舒坦。 叫文筝拿着照片去问,并非是翁杭之想偷闲,他一直都在观察着周围的一切动静,包括这儿的地理环境和每个出现在视线中的人。 文筝有句话说得好,翁杭之除了当律师,他真应该当警察,因为他经常会把警察的工作都一并干了。 文筝走进了小卖部,翁杭之就跟在她后头。 这农村地方小,人也少,大多数都是留守儿童或老人。这里风貌淳朴,小卖部的老板看到文筝这样水灵灵的妹子出现,自然是表现得很热情。 文筝却没有直接问,而是先买了一个冰激凌啃着,一边啃一边问:“大叔,打扰了,请问你见过这照片上的女人吗?” 这就是文筝机灵的地方,先买个几块钱的东西再问,这样老板也不好意思不回答吧? 确实是这样的,老板闻言,看了看文筝手上的照片,摇摇头,很干脆地说:“没见过。” “谢谢老板……”文筝礼貌地笑笑,转身就往前边走。 可没走几步,她又停下了,一回头就看到翁杭之在东张西望。 “你说……刚那个小卖部的老板说的话,可信么?” 翁杭之懒懒地瞥着她:“那个人,从他看到照片,到他回答你,一共才只有四五秒钟,这之间,他的眼神没有丝毫闪烁。如果他不是个撒谎高手,那么他就是真的老实回答了你。你觉得会是哪一种?” 文筝眼里露出些许惊讶,不得不佩服他观察得这么入微,还以为他只顾着看风景呢。 村子不大,一共才不到五十户人家,有些家里还没人,所以很快就把整个村子能看到的人几乎问遍,得到的答案都是让人失望的,没线索。 这可是大热天的,已经入伏,此刻正烈日当空,晒得人浑身难受,好像这空气都变得稀薄了,无处不在的热浪。 炎热的天气还在户外工作,不一会儿文筝和翁杭之都是汗流浃背的,他脸上更是出现了不正常的潮红,强忍着身体的不适,在一处屋檐坐下。 工作是工作,他可不想中暑,不然就成了雪上加霜了。 这村子的基本情况很简单,在家务农的年轻人就那么几个,大多数都出去打工了,留下老人和孩子。 平时很少有外人来村里,即使有时出现了陌生人,就那两个小卖部的老板都能看到了。 翁杭之打听之下,没什么值得深究的线索。 似乎这又是白忙活一场了?顶着一轮火辣辣的太阳,工作一无所获,这有点令人泄气啊。 不过文筝是很会调节自己的,瞅着前边不远处的小河沟,那明镜似的水流像是在召唤她过去,她这脚步就不由自主地移动了。 河水是从山上流下来的,虽然河道不宽,却胜在很清澈,站在岸边都能看到河沟里的小鱼在自由自在地游着,那种无拘无束徜徉的快乐,能轻易将人感染。 文筝纷烦的心,在这一刻奇迹般的安了下来,迎面吹来的凉风撩起了她的衣角,带来一阵清爽,驱走热浪,周围的温度都跟着降了一分。 沿着河岸两边,对面是树林,这边是草丛,再往后就是几间民宅了。 绿色的植被,大自然的恩赐,与河里…的小鱼小虾们,一静一动,正好相映成趣,细微的流水声在这安静的环境里,犹如少女的低语呢喃,天籁般的动听。 偶尔还会飞来几只调皮的麻雀,在文筝面前跳来跳去的,然后又飞走,到翁杭之面前去…… 这里的鸟儿如此可爱,不怕生,这说明村里的人会跟鸟人们和谐相处,所以鸟儿才不会惧怕人类。它们像是好奇的小精灵,四处飞跃窜跳,时而在草丛,时而在人前,时而在树梢…… 翁杭之不知什么时候也从屋檐下走出来,坐在了草坪上,河岸边,静静地不言不语,闭目养神。 此刻他俊脸上只有一片安详恬淡,他是在享受着这难得的闲适。 有多久没像现在这样轻松过了?今天本是来工作的,以为没有收获,以为会失望而归。可是,眼下这一片清幽之地,却是给人意外的惊喜。 不期而遇的美好,越发显得珍贵了。 在大城市习惯了快节奏的人,被繁重的工作围绕着的人,心烦意乱而需要净心的人,突然到了这样的地方,那岂不就是上天赐予的收获吗? 凉风送爽,鼻息里还能闻到丝丝青草味,头顶上的蓝天就跟洗过似的,空气里尽是自由的因子,随着呼吸,全身都在放松,心境也变得没那么烦躁了。 翁杭之脑海里自动浮现出一行千古绝句——“偷得浮生半日闲”。 这句,放在当下,太应景太适合了! 最奇妙的,当翁杭之想到这句时,他耳边传来文筝的轻语……“偷得浮生半日闲”。 她将他想到的东西说出来了。 翁杭之蓦地睁眼,看向文筝,正好她也在看他,两人都同时微微一愣。 这叫什么?默契吗?翁杭之没开口,扭头看向远方。 文筝也快速别过头去,径直走向小河沟中央。 河水很浅,一般成年人下去都只能淹到膝盖。文筝先前可是热得够呛,现在有小河沟,可不正好能解暑么? 文筝现在暂时忘记老板在旁边虎视眈眈了,她只想投入到大自然的怀抱! 文筝脱下凉鞋,卷起了裤腿,下到河沟里,顿时浑身都舒泰了,清凉的感觉从脚底瞬间蔓延到头顶。 最有趣的是,河沟里的小鱼儿往这边靠近,先是围着文筝,顽皮地打转,知道没有危险了,它们才开始真正地亲近。 这些鱼儿,大都是宛如尾指粗细的,围绕着她的两只腿游来游去,有的触碰到她的肌肤时,还会稍作停留,像是在确定这东西究竟是不是吃的呢? 原来小鱼也是这么有好奇心的,就像人类的小孩似的。它们在跟文筝玩耍,对于这个突然出现在河沟里的“外生物”,它们纯洁的小心灵很快就选择了相信她。 文筝也是玩心大起,弯下腰,伸手在水里,鱼儿们一下子全都惊走,可是在确认这只手不会伤害它们时,它们又游回来了。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住着一个小孩,那代表了人心的赤诚与纯白的一面。有时,这一面会被刻意隐藏,有时却会不经意流露出来。 文筝现在心情大好,也就忘记了某些不愉快的事情了,清脆的笑声在飘扬,飘到某人耳朵里。 “翁杭之,你不下来玩吗?岸上好热!”文筝只是喊,没回头看,她正忙着跟鱼群玩呢。 她可不知道翁杭之的视线其实一直都跟随着她,就好像她身上有磁铁次的。 她仿佛是个在家被困久了的孩子,一下来到野外,释放自己的天性,她就能如此欢快。 她珍珠般白希的脸颊因为炎热和兴奋,晕染出了醉人的酡红。她生动的表情娇态十足,充满了灵气的美,鲜活的美,就好比一只缺水的鱼儿被放回水里。 她分明没有倾国倾城之姿,但却有着一种令人百看不厌的值得细细品味的美。那是青春在燃烧,是勃勃生机,明媚飞扬。 这一刻,翁杭之不由得精神一恍……她,是一只坠入凡间的精灵么? 这一刻,他也停止了思考,只想让自己彻底放松,享受着难得的清闲。 多么富有诗情画意小清新的场景啊,这种时候最适合静静抬起下巴,45度角仰望天空,幻想一下身边有一个妙龄佳人。那首歌词不是唱么……“有位佳人,在水一方。” 文艺而富有情调的幻想,可以让心灵得到滋养。翁杭之嘴角扬起了罕见的微笑,如果现在有镜子的话,他照一照都可能被自己帅醒! 但这微妙美好的气氛,在翁杭之睁眼的时候,陡然间消失了! 梦是迷醉的,现实却是会给人泼凉水的。 “这是什么鬼?”翁杭之冷冷瞄着眼前这个一脸脏兮兮的人,心里那个窝火啊。 “嘿嘿,老板,看我找到什么啦?水木耳!这可是美味佳肴啊,你吃过吗?可好吃了!”文筝一手捧着水木耳,浑然不知自己脸颊什么时候弄到泥巴了。 翁杭之没好气地瞪她:“什么水木耳,我没兴趣!” 难怪这男人甩脸色呢,人家刚才好不容易沉浸在美妙的幻想中……幻想此时此刻有个妙龄佳人在身边翩翩起舞,谁知道一睁眼就看到一个脸上沾着泥巴的人…… 文筝可不知道这些,见翁杭之这冷漠的态度,她也不想自讨没趣。水木耳,那么好吃的东西,他不吃更好,她多挖点回家去炒了吃,今晚不用买菜了,真好! 文筝在岸上挖了一大口袋的水木耳,心满意足的,越想越是开心,觉得今天运气还不错。 在岸上一会儿就又想下水去,文筝心情好,不跟翁杭之计较,当即又招呼他。 “你真的不下来凉快凉快?”文筝忍不住奇怪,他还是男人呢,竟然不下水? 翁杭之不是不想下,而是不敢下。 他感冒了,还凉胃,先前下车还吐了……身体是这样的状况,如果他为了一时痛快而下水,只怕明天真的不用去工作了,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病情会加重的。 所以即使他很想下去,却还是忍住了。 翁杭之现在就站在文筝身后,只不过她在水里,他在岸上。他能听到她在跟鱼儿说话,时不时还哼歌…… “鱼儿啊鱼儿,你们在这小河沟里,等长大了会不会被抓走呢?你们要机灵一点,可别让人逮住啊……咯咯……咯咯咯咯……你们是在给我挠痒痒吗,哈哈哈……哈哈哈……” 文筝动听的笑声仿佛有魔力,翁杭之竟然不觉得她吵,似乎还挺悦耳的。 翁杭之像是想到了什么,忽地退后一步,深眸暗了暗……他是怎么了,怎么会觉得文筝越来越耐看呢?他是有多无聊才会允许她在这儿待上一个小时? 不好,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成功影响他了?他可是一直都在防着的。 但不是有句话说得好么——防不甚防! 文筝就是潺潺小溪,是绵绵细雨,润物细无声,当你回过神来,她已经悄然钻进你心底。 翁杭之强行收回视线,四处打望,正想说“我们走吧”,却见文筝的身子在往右边歪去! “小心!”翁杭之一声低喝,人已经如离弦的箭一样飞向她! 文筝也是吓到了,身子不受控制,只因脚下踩到的石头在陷下去! 在她摔向水面的刹那,男人强而有力的臂膀将她捞起来,惯力的作用下,她整个人都撞进他怀里。 熟悉的体味,独属于他的男子气息,瞬间将她包围。这结实的胸膛,如此温暖,他的心跳声,安抚着她刚才的惊慌。 差点就掉水里了,还好有他……文筝这么想着,忘记了挣扎,却听耳边传来他低沉而又愠怒的声音:“你不会小心点吗?就算这河沟不深,可掉进去也够你受的!这么大的人了,踩个石头也会滑,真是够笨!” 他的语气有点凶,像是在生气?为什么生气?因为她差点摔进河沟里吗? 文筝仰着小脸,面对他这黑沉沉的表情,她没有发火,反而是像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怔愣了一下,润泽的大眼里透着一丝难以言表的希冀。 “翁杭之,你是在紧张我吗?你关心我啊?” 翁杭之背脊一僵,眼底闪过一缕复杂难明的光线,只不过文筝没看到。 “你少做梦了,我只是因为,你是我的员工,又是个女的,摔进河沟里就不太好看了。不用感激我的仁慈,只要你工作卖力点就行。”这男人啊,承认自己就是紧张了关心了,你会少块肉么? 看他说得那么肯定,文筝心底隐隐有失落,可立刻就暗骂自己别发神经,清醒点! 但是,怎么办呢,他的怀抱真的好舒服啊……文筝虽然是个聪明人,可也难免会脑子发热。就像现在,她和翁杭之竟然还抱着没分开,而她还发现自己对于这样的拥抱,似乎有点不该存在的期待? “你心跳很快?”翁杭之冒出这么一句话,但却没有动作,还是抱着她的腰,霸道得很。 文筝怔怔地点头,嗅嗅小鼻子,在他胸前闻闻……好奇怪,他明明出了很多汗,怎么身上不会臭臭的呢?难道因为有男神光环吗? 这一刻,适合不去想任何事,就这样拥抱这彼此,感受彼此的心跳频率,有种无法言说的微妙,若有若无的情愫在空气中发酵着。 还站在水里,两只腿就凉飕飕的,可上半身贴得很密实,又像是在烤火似的。两重极致的感受,妙不可言呐。 谁都没说话,很默契地没有去打破这和谐怡宁的一幕。过了一会儿,翁杭之才缓缓低下头,凝视着怀中的小人儿。 第一次在阳光下这么近距离地看她,所有的细节都纤毫毕现。 她的皮肤真是好得没话说,水嫩水嫩的,几乎看不到毛孔,细腻得不可思议。并且还白里透红,自然的红,不是腮红晕染出来的。 她的鼻子虽然不是很挺,可是小巧秀气,微微有一点点翘的鼻尖,平添了她的俏丽和灵气。她的唇,厚薄适中,大小合适,粉粉的犹如刚盛开的蔷薇花,让人忍不住有股冲动会想尝尝那是什么味道。 什么味道,他最清楚,是他很受用的味道……文筝也在呆呆看着他,被他这双带电的眼睛这么专注地看着,她觉得自己像要陷入他瞳眸的漩涡了,不由得呼吸不稳,下意识地舔舔唇。 这是个无心的动作,却彻底激发了他的渴望。 文筝感到腰间一紧,眼前的俊脸陡然放大,他已经吻了上去……唔,这一秒,他蠢蠢欲动的心终于是舒坦了,似是渴了几天的人一下子吃到鲜甜的水果,这份舒爽,令人禁不住怦然心动! 文筝在惊愕中石化了,心里无数个声音在呐喊——翁杭之,你怎么又欺负我! 文筝伸出手抵在他胸膛,却又像是被抽干了力气一般软。无济于事的一点微小反抗,最后也只能尽数消弭在他的火热中。 文筝一直都在警惕,一直都在告诫自己不要陷入迷失,不能对他动心,可是,某些东西根本不是人可以轻易控制的,特别是感情。 越压抑越会有可能在某个被触动的时刻疯涨! 原来,她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动心了,无从追究的开始,所以她才推不开这个男人,只因心在呼唤啊,那才是最真实的声音。 任她怎样压制,怎样逃避,始终都会有面对的一天。 他还想亲下去,可文筝头顶飞来一只调皮的小鸟,一下子将她那差点沦陷的理智惊醒了! “不!”文筝一把将他推开,满是雾气的眸子蕴含着他不曾见过的痛楚。 “够了,算我求你好吗?别再招惹我了,别再动不动就抱我亲我!我只想有平静的生活,请你不要再戏弄我了,我不是你的玩具,我是文筝,我是我自己!”文筝强忍哽咽,没让泪水落下,转身就往岸上跑,将她采的水木耳放进包包,然后冲着村口的方向而去。 翁杭之还站在河沟里,两手紧紧握成拳,优美的双唇抿成一条直线,深邃的凤眸里,明明灭灭的光泽在翻转,暗流涌动,酝酿着他复杂的心绪。 他是怎么了?最近为何越来越不能自控?她究竟凭什么这样影响到他?她有什么神奇的魔力? 唇上的香甜,仿佛还不曾散去,他想起她刚才说的那番话,她眼底蕴含的晶莹,竟能让他的心脏感到一阵抽搐? 疼惜么?这陌生而又熟悉的情绪,有多久没出现过了? 她是如此正式的,认真的,拒绝了他的亲昵,还用到了“求”这个字。她那么倔强的人,会说“求”,是不是说明她真的很讨厌他? 这个认知,让翁杭之怎能好受?如果换做别的女人,只怕是早就高兴得昏头转向了,而她却说她只想要平静的生活? “文筝,是你先闯入我的生活,现在你把我变得不像自己,在我试图靠近你的时候,你却说你要平静?很好……不就是平静么,没问题!”翁杭之咬牙切齿,凛冽的目光中,隐约有着一抹痛惜。 翁杭之很难说服自己相信,他竟然被文筝被当面拒绝了?不是拒绝一个吻那么简单,而是拒绝跟他有所发展! 他觉得自己一定是脑子短路了才会有那么一瞬的冲动想要将她变成他的女人。一定是他生病了才会在刚才产生一种像是受伤的错觉! 是的,就是发神经了,是脑子不清醒了! 翁杭之一再反复默念着,不知不觉人已经走上了岸,他这才终于记起了,他不是打定主意不下水的吗? 就是因为文筝,他才会下水的,并且还站了这么久! 随之而来的就是一阵头晕目眩,翁杭之不得不停下来,坐在草地上。 骄傲如他,没有喊文筝过来,他满肚子的气还没消呢。 而文筝也不好过,坐在车里,心却早不知遗失在何地了,乱哄哄的脑袋久久不曾平息。想要平静,谈何容易? 翁杭之休息片刻,没那么晕了,这才起身,走向村口,远远看到车子停在那里,文筝坐在里边。 岸边距离车子还有一段距离,蓦地,翁杭之脚下踢到一个什么东西? 翁杭之低头一看,这……像是钱包? 来的时候好像没看到有钱包掉在这里吧?刚才的一个多小时也只有他和文筝两个在这里,难道是文筝的? 翁杭之将钱包捡起来,打开……里边有五张一百块的钞票,还有些零钱。身份证?果然是文筝! 可怎么身份证下边还有一张照片? 翁杭之随手拿起来瞅瞅,不由得一阵错愕。 照片上的小孩看起来也就四五岁的样子,胖乎乎的小身子圆圆的脸蛋,虽然年纪小,可五官已经长得很精致,还梳了个啾啾头,穿着一件红肚兜,笑起来就跟个弥勒佛似的,用时下流行的那句话说——“萌得人一脸血”! 但这是个女孩儿呢。 怎么回事?这照片上的小孩子跟他长得一模一样,他还记得小时候父母曾有一段时间将他扮成女孩,还梳两只羊角辫呢。 难道是老爸收藏的一张他不知道的小时候的照片,然后被文筝要去了?还放在钱包里随身携带? 这……信息量有点大。 翁杭之认定这是他的照片,可他得问问,文筝是怎么得到的? 女人啊,口是心非,先前还可怜兮兮地说叫他不要招惹她,其实却暗地里收着他的照片,这就是在暗恋他,她还装作没那回事呢。 翁杭之这么想着,阴霾的心情突然又好转了一些。 可文筝已经发现自己钱包不见了,跑过来慌忙将他手里的照片抢走,但他的动作更快,一下子将手举高,攥着照片,戏谑的语气逗她:“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所以从我老爸那里要了一张我小时候的照片?本人今天心情不错,算你走运,如果你能在三秒钟之内承认自己喜欢我,说不定我还可以考虑要不要勉为其难地给你一点点机会。” 他说得好似很勉强,但那星光灿烂的瞳眸里却有着异样的光辉,没有了最初的嫌恶,反而是有点隐约的笑意,还有那不曾表露的莫名的期待……【今天3万字更新已传,明天请继续支持订阅!有月票的就投点吧,谢谢大家!】 ☆、66:翁杭之生病了 此时此刻,这蓝天白云清波碧草的地方,最适合来点浪漫的画面了。 翁杭之高大挺拔的身影与文筝娇小轻盈的身子正好形成一种反差的对比,显得那么和谐优美。而他眼里那浅浅的亮光可不正是他心底的期待吗? 期待什么?他说不上来具体的东西。亦或是文筝害羞的点头,亦或是她勇敢的表白。先前的恼怒暂时消失了,他现在竟然是在想——如果她成为他的女朋友,可能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他哪知道文筝此刻心里很着急,但他高举着照片,她也够不着,拿不回来啊。 文筝压下心头的震惊,笑得有点勉强:“你误会了,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上你,你是高富帅,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有自知之明的。这不是你的照片,是我一个朋友的女儿,呵呵呵……还给我吧。” “什么?”翁杭之脸色一变,她还真干脆,否认得真彻底! 如果这不是他小时候的照片,她还可能是暗恋他吗?这个猜测就不成立了。 “你朋友的女儿?几岁了?”翁杭之黑着脸,随口这么一问。 “保密。”文筝很不客气地松给他两个字。 “……” 翁杭之低头看着这照片,感觉真是神奇,一个陌生小孩居然跟他那么像?可文筝既然一口否认,说是她朋友的孩子,他当然就不会往别处想。因为他至今还没有过女朋友,也没有找*的习惯,更不会跟女人去酒店嗨皮……所以,怎么会有哪个女人怀上他的孩子? 罢了,他也就是刚才发神经才会突然那么问的,他怎么可能在乎她是不是真的喜欢?越是这样想,他就越是烦躁,文筝,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先前在河沟里他就已经被拒,现在她又这么不给面子的否认喜欢他。一天之内连着两次给他泼冷水,她还真行! 翁杭之垮着脸的时候就像是结冰的湖面,语气也是冷若冰霜,将钱包和照片交到文筝手上,他还不忘说了一句:“真无聊。 文筝赶紧了把东西收好,望着他的背影,她的心还在噗通噗通乱跳。 天知道她刚才多么紧张,当被问到是不是喜欢他,她的感觉好像是怀里揣了几只活蹦乱跳的小兔子…… 还好他没有多问,也没有追究照片的事,虚惊一场。 文筝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担心和害怕,难道她也认为翁杭之很可能就是五年前那晚的男人吗? 这是一个她无法去面对的答案,她只想继续逃避下去,她再也不去问了。 回到车上,两人都没说话,气氛变得有些怪异,异常的沉闷,好像有什么东西是彼此都不愿去触碰的禁地。 文筝想到来的时候都是她开车的,现在呢? “还是我开车吧,你坐这边来。” 翁杭之这表情阴沉得吓人,这是打定主意不给文筝好脸色了么。这男人还没从被拒的恼怒里摆脱出来呢,还在想着文筝说的那句话……“别再招惹我!” 翁杭之一言不发地打开车门,文筝也下来,两人打算交换一下位置,由文筝开车。他本来就身体不适,加上在冷水里站了一会儿,就更是加剧了,只不过他不说而已。 没找到线索,时间也不早,该走了。 车子刚要启动引擎,忽听后边传来争吵声,翁杭之从倒车镜里可以看到,是一对年轻男女在路边吵架。 这么寻常的事,没什么稀奇的。可是当翁杭之听到那个女人冲着男人大吼:“姓郭躺在医院,你去了能做什么?你不在家好好呆着,非要往城里跑,你……” 后边的话都是骂人的,很难听,被她骂的男人也是丝毫不肯让步,照样又骂回去。 “先别开车!”翁杭之蓦地迸出这几个字,也不管文筝多么惊讶,他已经先下车去了。 这是?怎么又不走了?文筝纳闷儿,可她也跟着下车来,看翁杭之究竟要干什么。 翁杭之看似漫不经心地走向村口,距离那一对吵架的男女越来越近。 这显然是一对情侣,吵得正起劲呢,也没留意翁杭之走过来了。 翁杭之手里拿着郭丽雅的照片,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眼前这两人,他先前在村子里没见过,可是当听到这女的提到“姓郭的在医院”,翁杭之就忍不住想来碰碰运气。 “请问,你们见过这个人吗?” 吵架的两个人都同时停了下来看着翁杭之。男的一副很不耐烦的表情,女的则是像花痴一样发呆,被眼前这张帅到没朋友的脸震到了。 男的在看到照片时,表情有点奇怪,没有直接回答翁杭之,却是先问:“你是谁?” “我是……” 翁杭之还没说完,只见这男的忽然间拔腿就跑! “站住!”翁杭之毫不犹豫的猛追,跟着那男的往村里跑去。 文筝的反应也很迅速,顿时变做了一只奔跑的小兔子,敏捷的身影往前冲,边跑边想,肯定是翁杭之有发现了! 确实,翁杭之说要找到那只消失的手机,但其实目的不在手机本身,而是想找到拥有手机的人。手机怎么会不翼而飞的,谁拿走了?什么时候拿走的?这都是很重要的线索,必须去找。 翁杭之对那个男的穷追不舍,对方也是拼命地躲,可是这村子很小,加上翁杭之的速度实在太快,那个男的没跑多久就上气不接下气,当跑到树林边时,他就跑不动了…… 翁杭之也好不到哪里去,若是平时的话,他根本不会感觉好累,可他今天身体状况很熬膏,刚才是把骨头里的劲都使出来了才追到的,可他已经头昏眼花了,强撑着没倒下去,浑身都直冒虚汗。 “你再跑啊……你小子是不是犯什么事儿了?要不怎么见到郭丽雅的照片就跑?是不是你袭击了郭丽雅?”翁杭之气喘吁吁,瞅着眼前这瘦得跟猴儿似的男人。 这男的一听,顿时就怒了:“你真是来查郭丽雅的案子?你是警察吗?就算是警察也不能污蔑我,我没袭击郭丽雅,那案子跟我没关系!” “呵……原来你以为我是警察,所以才跑的?” “怎么你不是?” “当然不是,我是律师。” “律师?早说嘛,我还以为是警察来找麻烦了。”男的一下子轻松了不少,坐在树下开始掏出香烟和打火机。 文筝也早赶到了,站在翁杭之身边,看他满头大汗的样子,她会忍不住有点心疼。 翁杭之知道这小子不会再跑,他也省点力气,可还是不能放松警惕,扭头向文筝递个眼色,冲着前边树林微微点了点下巴。 文筝和翁杭之已经有了默契,她立刻明白他的意思,不动声色地往前边走,刚好站在那男的身后。这是防止他突然会往树林里跑,若真跑进去了那可不好找人。 那男的还陶侃一句:“这位律师,你的小蜜还真水灵!” 小蜜?翁杭之懒得解释,开始跟这男的谈起来。 这男的叫冯建伟,无业游民,三个月前他被一帮小混混打了一顿之后就来这村子里,租个房子住下来,交了一个女朋友,就是刚跟他吵架那女的。 冯建伟是郭丽雅的前男友,两人虽然已经分手,但冯建伟得知郭丽雅傍上了一个富豪,他觉得那是他发财的机会到了,便时常去骚扰郭丽雅,目的是为了从她那里挤点钱出来花。 郭丽雅傍上的富豪就是杨舒敏的老公,薛振。郭丽雅担心冯建伟的存在会让薛振生气,一开始不理他,可薛振就威胁说如果郭丽雅不给钱,他就去薛振的公司揭发薛振和郭丽雅的事。 薛振是本市有名的富商,郭丽雅哪里敢把事情闹大,只好先拖住冯建伟,一边又另外想办法应付。 想来想去,郭丽雅觉得,只有成为薛振的正牌老婆,才能一劳永逸。所以她对薛振更加殷勤,每次见面都会追问薛振什么时候离婚。 薛振是说过要离婚,可那都是敷衍的话,哪知道郭丽雅还当真了。为了安抚郭丽雅,薛振比以前更大方了,给了她不少钱。 郭丽雅给了冯建伟十万块,但他没过多久就挥霍掉,又去问她要,结果不小心被薛振撞见了,果然薛振大发雷霆,警告郭丽雅不准再跟其他男人有来往。 郭丽雅也是个奇葩的女人,表面上答应了,可是暗地里仍然没有断绝跟冯建伟的联系,因为薛振去别墅陪她的时间很少,一个月里也有两三次,加上他人到中年,某方面的能力也比不上年轻人。冯建伟虽然是为了从郭丽雅手里捞得好处才找上她,可两人那么一来二去的,孤男寡女的,总会发生点什么。 郭丽雅是不会跟冯建伟重归于好的,她只爱钱,她可不会再跟个普通男人在一起,但她也耐不住寂寞,明知道这个男人不安好心,她还是跟他再次发生了关系。 如此矛盾的郭丽雅,自然知道自己是在玩火,终于下定决心要跟冯建伟彻底划清界限,而冯建伟也提出要求,100万。只要郭丽雅给他100万,他就不会再找她了。 两人商量好,在钱没到手之前不能惹毛了薛振,因此,冯建伟提出让郭丽雅再另外买个手机,不让薛振知道。他和郭丽雅之间的联系就只能通过那个秘密的手机。 冯建伟之所以会在村里小卖部打电话给郭丽雅,主要是想瞒着他的女朋友,可纸包不住火,还是会人家给知道了。 但事事难料,冯建伟那100万还没到手呢,郭丽雅就出事了,差点连命都丢掉。这冯建伟看到新闻时也是头大,怕惹麻烦,好一阵子都没打过郭丽雅的手机了。 听完冯建伟的讲述,翁杭之没有全信,但很明显,冯建伟没拿到钱,他又怎么会傻到去伤害郭丽雅?那可是他的财神啊。 翁杭之的脸色有点苍白,却还是在强撑着,表情严肃地说:“郭丽雅不是你害的?可你认为警方会相信你吗?郭丽雅遇袭的时候你在哪里?有没有不在场证据?” “当然有了,我女朋友就能证明案发的时候我跟她正躺在一块儿呢。” “你女朋友?呵呵……怎么你不知道么,即使你女朋友可以这样告诉警察,但警察不会相信你的。你还有没有其他的证人?” 冯建伟一听就郁闷了:“没有。郭丽雅遇袭那天早上我和我女朋友在睡觉,我都是睡很晚才起来的,不管警察信不信,反正这是事实,我哪有那闲工夫一大早就去害她?” 翁杭之不置可否,将冯建伟的话,每个神情动作都看在眼里,至于结论是什么,他现在还不好说。 “我说,你是律师,也是个明白人,你问我这么多问题,就没点表示么?”冯建伟说着还伸出指头动了动,那意思就是要钱。 翁杭之冲着文筝递个眼色,文筝愣了愣,有点不情愿但是也从钱包里掏出200块钱给了冯建伟,可她还不忘向翁杭之比划一下,用唇型说:“记得报销” 200块到手,冯建伟笑了笑,这天上掉的钱,不要白不要呢。 “冯建伟,郭丽雅有没有跟你提过她被人跟踪的事?” “有啊,她说可能是疯狂的粉丝,她很烦,又不想报警,只能在电话里冲我唠叨,意思是想叫我去帮她查查看对方是谁,查出来警告一下。可我不想去,就装着没懂,可没想到过了一天她就出事了。” “除了你,还有什么人知道那个手机号码?” “这我就不清楚了。” “……” 当感觉再也问不出什么名堂,翁杭之和文筝就离开了。 这一阵折腾之后,回到事务所已经六点钟,都下班了,只有梁雪瑞还没走,她在等着翁杭之一起吃饭呢,一见着翁杭之进来,她就跟盼着丈夫归家的妻子一样迎了上去,顺势就挽着翁杭之的胳膊。 “翁哥哥,我还以为你忘记跟我吃饭呢。” 文筝站在后边没说话,只是这心里有点酸涩酸涩的。每次听到梁雪瑞喊“翁哥哥”,文筝就觉得好刺耳,每次看到梁雪瑞挽着翁杭之,文筝就感觉别扭…… 人家两个出去吃饭,与她无关,她该回侦探社了。 也不知梁雪瑞安的什么心,居然邀请文筝一起吃饭。 不等文筝回答,翁杭之就开口说了…… “雪瑞,晚餐就我跟你两个吧,其他人不用去。”翁杭之淡淡地说,状似无意地瞟了瞟文筝。 谁知道他怎么想的呢,文筝听了也不多说,拿起包包就走。一边走一边还心里腹诽:“谁稀罕跟你一起吃饭?翁杭之,你也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文筝回到家里,一个人做饭一个人吃饭看电视,满以为过一会儿能睡个好觉,可是,到了11点钟,她却接到了翁杭之的电话。 “什么?要我买宵夜去你家?你……我已经睡了,我不去!”文筝果断地挂了电话,气呼呼地咬牙。 他还真会使唤人,他跟梁雪瑞吃饭,吃完了还要她去送宵夜?这么晚了,她又不是24小时工作的,她才不会去呢。 可这一通电话却让文筝难以安眠,躺着还在回想……似乎刚才在电话里,他说话的声音有气无力的,很沙哑,就像喉咙发炎一般。 文筝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她越想越不踏实,就算不去送宵夜,也打电话问问他的情况吧。 文筝一边拨号一边暗骂自己不争气,怎么就是不能将他从脑子里赶走呢? 响了很久对方才接电话,声音越发不对劲了…… “文筝……你这个没良心的人……下午要不是因为你,我就不会站在水里泡……现在要你来我家,你竟然挂我电话……你……”翁杭之的声音不对劲,好像随时都要一口气上不来。 文筝心里一惊,下午?是啊,她差点摔在水里,是他及时把她拽着,但这又怎么跟“没良心”扯上关系了?她怎么没良心了? “喂,翁杭之,你怎么了?喝醉了吗?” 可是,电话那端却安静了,好一会儿才响起他气若游丝的声音:“我不是真的想吃宵夜……我是……发烧……” 紧接着,没声了,文筝再怎么喊他名字都得不到回应。 发烧?文筝这下可急了,哪里还顾得上别的,匆忙穿起衣服就往他家跑。【这章5千字,稍后还有更新】 ☆、67:做我的女人 感情这东西,有时,就像是结冰的湖面下暗流涌动的河流;就像是积雪掩盖之下了一朵雪莲;就像是牛皮灯笼里燃烧的火光…… 平淡的表面,实际上内心蕴藏着一团灼热的柔情,只不过,有时候却不得不将这情绪隐匿起来,蛰伏在身体里,变成危险的因子,只要被勾动,就能破茧而出,一发不可收拾! 文筝就是这样,在翁杭之面前刻意装作轻松,可是当听到他发烧时,她的冷静就不见了,心急火燎地赶去。 也是两人之间缘份未断吧,文筝在搬走那天忘记把钥匙交出来了,而他也似乎不记得这个事,没问。 所以文筝可以直接进翁杭之的家。 文筝一进去就不由得一愣……她以前买的小盆栽还在?她还以为走了之后他会扔掉。 卧室里,翁杭之仰面朝天躺着,文筝焦急地上前去,一把就抓住他的手腕。 他的呼吸很弱,体温好烫,双颊都有异常的潮红。这一切都说明他是真的病了,不是装的。 “翁杭之,你醒醒!”文筝紧张地唤着他的名字,然而他却双眼紧闭,没用动静。 文筝越发着急了,心想这可糟糕,他是晕过去了吧。 “翁杭之你别吓我,你醒醒啊,醒醒!”文筝的声音都在颤抖,明显是真的吓到了。 她自己就是学过医的,这人都烧得晕过去了,可想而知情况有多么危机! 一边喊一边将手机摸出来准备叫救护车,蓦地,一只男人的手突然拽着她,嘶哑的声音艰难地说:“不用叫救护车了,我刚才量了体温,才38.5度。” “你醒了?”文筝惊喜万分,一下子也忘记要隐藏自己的情绪,紧紧抓着她的手,她微微泛红的眸子里尽是一片亮晶晶的光泽。 “真是的,亏你还这么大的人了,一点都不懂照顾自己,身体不适就不要那么拼命工作,你今天还在太阳下暴晒,你……你是不要命了吗?你是人,你又不是机器,干嘛要把自己搞成这样,大半夜的真不让人省心……你……”文筝唠唠叨叨,气呼呼地鼓着腮,一边数落一边拿出拿出药箱。 奇怪的是没听到翁杭之的任何反驳,他只是用怪怪的眼神望着文筝,此刻的他异常安静。虽然发着烧,可他却感觉莫名的踏实。尤其是她的责备,她的唠叨,真像个啰嗦的老太婆,但却让他心底滋生出一股暖流……她尽管不承认,可事实说明,她是在乎他的,不然也不会这么紧张了。 这种时候,她生气的样子在他眼里都那么好看。 “你等我一下,我去楼下买点东西马上就回来!” 文筝匆忙跑出去,很快就拿着一瓶烧刀子回来了。 高浓度白酒啊,她拿来干啥? 翁杭之软软地靠在枕头上,看文筝将药箱里的纱布拿出来,将白酒倒在纱布上,可他不明白这有什么用? “躺好,躺平,别乱动,现在我要给你治病了。” “嗯?” “这你就不懂了吧,像你这种情况,用浸着白酒的纱布贴在你身上几处穴位,用不了多久你就会退烧。” 说着,文筝开始动手了,在他的额头,人中,颈部,掌心,以及脚底板,都贴上。 “这样真行?”翁杭之表示怀疑。 “这是民间的土办法,但是挺管用的,一个小时后你就知道了。”文筝显得很有信心。 贴着纱布的地方,翁杭之感觉有些凉,这对于发烧的人来说还挺舒服的。 白酒挥发得快,加上他在发烧,所以很快就有纱布从湿润变得干了。这同时也将人体内那不正常的热气给吸了一部分出来。 干了的纱布,文筝就再次浸上白酒,又贴在远处……这样反反复复几次,翁杭之已经感觉没那么难受了。 翁杭之那深不见底的墨眸里含着异样的神色,看她垂着头,脸蛋上的肌肤在灯光下显得更莹润娇嫩了。 她认真的模样,真像个体贴的小妻子,可以让他的心莫名地变得恬静安适。 “我想喝水。” “我去给你倒。” “我想看电视。” “哪个频道啊?” “我有点饿。” “啊?” 文筝不由得蹙眉,却还是出去厨房看看有什么吃的。 但翁杭之不喜欢吃零食,平时更不会在冰箱里放很多东西备用。只有文筝在的时候冰箱比较满,现在冰箱里已经空了。 文筝看在他是病人的份上,尽量迁就他。 “家里没什么可吃的,我再去楼下买吧。” “不,我想喝粥,家里不是有米么?” “……煮粥会很耗时,现在很晚了,我一会儿还要回去呢。” “那就不回去,反正你又不是没在这里睡过。”翁杭之说得好像很轻松的样子。 文筝愣住了,可是再看看他现在的情况,即使一会儿退烧了,若留他一个人,万一半夜又烧呢? 看她犹豫不决的样子,翁杭之忽然一声叹息,望着天花板,自嘲地说:“算了,当我什么都没说,你走吧,让我饿死……” 这……这男人不至于这么夸张吧?说出这种话的,真是那个高冷的翁杭之么。 什么高冷男神,他早就不知不觉中被文筝影响了,现在还不惜装出一副可怜的架势博同情,目的何在? 文筝果然心软了,只好去了厨房,先煮粥给他喝了再说吧。 望着她的背影,翁杭之脸上露出一抹得逞的笑意。 文筝的这个退烧的土办法还真行,粥煮好了,翁杭之的体温也降到了37度。连续喝了两碗粥,他感觉好多了。 文筝总算是放心下来,提出要走,但翁杭之又不舒服了。 “你已经退烧了,还有哪里不舒服的?” “头晕,头痛……浑身无力。反正就是全身都不舒服。” “不应该啊,我看你精神恢复了,怎么还会……” “我是病人,亏你还是个学医出身的,什么叫医者仁心你明白吗?再说了,我为什么会发烧?还不都因为你吗?本来我吃两颗感冒药就没事的,可是下去暴晒之后又泡了凉水,能不发烧么?你难道就一点愧疚都没有?这儿就我一个人,你不留下来伺候怎么行?”某男说得冠冕堂皇的,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说,其实他已经好很多了。 翁杭之确实是掌握了文筝的心理,她很容易心软,所以最后答应留下来了。 翁杭之躺着,暗暗偷笑,感觉到了久违的温馨。有她在,这里才不会冷清,好像他的心也不会那么空洞了。 “你干什么?” “我出去啊,睡沙发。你晚上如果有事,可以把我叫醒。” “你……” 翁杭之不知是该说她正经呢还是矫情?看着她近在眼前,他总是会忍不住将目光停在她的嘴唇。 “你过来。” 文筝刚一走到*前,他猛地一伸手就将她拽下去。文筝猝不及防,被拽倒,跌进他怀里,被他抱个严实。 文筝又惊又怒,鉴于他以前曾有的表现,她以为他又要乱来了。 “翁杭之你干嘛!你都生病了还想欺负人吗?”文筝愤懑地瞪着他,全身都是僵直的。 翁杭之不想看到她这种戒备的眼神,干脆闭上眼睛,轻柔地说:“别乱动,我不会对你怎样的,只要这么躺着就行。我很累,不想跟你闹了,让我休息一下。” 他低沉的声音听上去好脆弱,让文筝不自觉地会感到心在抽搐。 是她的错觉吧,她居然会联想到“脆弱?”这个词儿,怎么会适合用在他身上? 可他真的没再有进一步的行动,就只是抱着她,霸道得一塌糊涂。 文筝的心跳很快,跟他这样亲密,她会感觉好像呼吸都不顺畅了。这温暖厚实的怀抱,他的心跳声,只会将她的思维打乱,让她无法正常思考。 心里那微弱的声音在蛊惑着她留在这个怀抱。 翁杭之果然很老实,不一会儿就听到他均匀的呼吸声传来,他真的睡着了。 文筝不由得一愕,他这样也能睡?看来真是没精力闹腾了,那么她也就可以安心入睡。 文筝早就累得想躺下了,现在窝在他怀里,瞌睡就一波一波袭来,眼皮越来越沉重。 可就在文筝即将入睡前的一刻,翁杭之发出梦呓般的低喃…… “女人……我都不嫌弃你了,你还矫情什么……做我的女人,总比跟着庾弢强啊……” 文筝本来是快要睡着了,一听这话,先是呆了呆,随即赶紧从他怀里退出来,就像躲洪水猛兽似的,一溜烟儿跑出去了。 文筝冲进外边的卫生间,用凉水冲脸,让自己清醒过来。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一脸水迹,文筝指着镜子,眸光坚定地说:“警告,就当刚才什么都没听到,绝对不可以对他动心!他是烧糊涂了才会那么说,他怎么可能会真的喜欢你?别忘记他很早就说过,绝不会看上你的!他和梁雪瑞才是相配的一对!” 这种自虐式的提醒,是文筝理智的表现,只是,感情这东西,真的可以用压制来解决吗? 文筝不知道的是,她从卧室出来的一刻,翁杭之也睁开了眼睛,但他却没有任何动作,只是那双眸子在淡淡的灯光下散发着冷冷的气息。 这个男人太深沉,也很骄傲,刚才他或许不是梦呓却假装梦呓,如果文筝依旧躺在他怀里,那就说明她会愿意成为他的女人。可文筝跑出去了,这就意味着翁杭之又一次被文筝拒绝。 翁杭之的情绪,这一整天都是在冰与火两重天中来回乱窜,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失望,那全都是文筝引起的。 “也许,我是该让一切都回到原来的轨道上来。文筝,既然她那么坚决,我也该记住,我和她,只是雇佣关系,不能参杂私人感情。” 翁杭之心里这么说着,重新闭上眼,这屋子里才恢复了原有的平静。 第二天。 翁杭之经过一晚的休整,恢复如初,脸色也正常了,精神状态看上去不错,又是那个风采照人的高冷男神了。 文筝已经离去,没留下任何痕迹,就好像昨晚根本没来过。 这样也好,都洒脱一点,才能做回自己 。 文筝很早就起来了,回家换了衣服就到事务所上班。 梁雪瑞昨天来买了一个小盆栽放在办公桌,叫文筝帮她照看着。 文筝将小盆栽放在茶水间的窗台,让它接收一点阳光,这样会长得更好。 刚一出去就听到说话的声音,是梁雪瑞? “翁哥哥,你想喝什么?我帮泡。” 文筝直勾勾地望着翁杭之,她想仔细看看他的脸色,确定没异常才能放心一点。看来他的病已经好了…… “老板早。”文筝像往常一样招呼着。 但翁杭之却不看她,淡漠如水的表情说:“从今天开始你不用帮我泡茶了,雪瑞泡的咖啡很好喝,我喝咖啡。” 翁杭之连睁眼都没瞧她,还突然冒出这样的吩咐,文筝怔忡了一下,却还是点点头。 是啊,雪瑞的咖啡才合适翁杭之,今后她都不用为翁杭之泡茶了,她的工作又轻松了一点,她应该高兴的。 “知道了,老板。”文筝表面很平静,只是小拳头攥着没松开。 看她这么若无其事,翁杭之幽深的瞳眸暗了暗:“以后中午没我的吩咐就不必给我叫外卖了,我会跟雪瑞一起吃。”他语气里有着让人心酸的距离感。 说完,他就和梁雪瑞一起进办公室了,只留下文筝一个在这走道上发呆。 这不是她想要的么?与他只有员工和老板的关系,对她才是最好的。可为什么当他恢复到最初的冷漠和距离感,她的心却是这样的疼…… ☆、68:故意装作冷漠 敞亮的办公室里,落地窗外透进来的光,将这的一切都映照得十分清晰。优良的采光,是这栋写字楼之所以价格昂贵的原因之一。在这样的地方办公,确实是可以让人的心情舒展一些。 如果还能在忙碌的时候来一杯香浓的咖啡,那更是一种惬意和情调。 桌上这杯咖啡是梁雪瑞端进来的,用正宗墨西哥原产咖啡豆磨制成粉,再用适当的火候一煮,就有了眼前这香味迷人的咖啡。 翁杭之可是有段时间没喝咖啡了,自从文筝来了之后,他原来喝咖啡的习惯慢慢被改变,变成喝柠檬茶和桔花茶,但他今天就是抽风,又开始喝咖啡了,并且还是特意让梁雪瑞煮的。 他穿着白色的真丝衬衣坐在软软的皮椅上,冷贵的气质依旧是那么富有魅力,就连喝咖啡这么普通的动作在他身上都显得格外赏心悦目。 修长的手指轻拿着杯子,先是嗅了嗅,闻一闻,然后才慢悠悠喝了一口…… 梁雪瑞站在他身边,美目灼灼望着他:“怎么样?好喝吗?” “嗯,很好。”翁杭之低沉的声音发出这么简单的音节。 虽然只有这样两个字,可是梁雪瑞却很开心的,她很明白像翁杭之这样有身家有事业有颜值有能力的精品男人,很少会用复杂而夸张的语言去夸赞什么东西,他天生就该是这么高贵而淡然的,这才符合他的气质和身份。 梁雪瑞也是有名门闺秀风范的,不会因为一点点甜头就太过喜形于色。 “翁哥哥,中午你想吃什么,可以提前告诉我。” “我中午不在这里吃饭,半小时后我就要出去办事。” “啊?我还以为你……没事,你忙工作要紧。” 翁杭之可是金牌大律师,慕名前来聘请他打官司的人很多,不仅是本市的,还有外省的。所以他是整个事务所里最忙碌的一个人,不会有太多时间窝在办公室里。 “雪瑞,你在这里还习惯吗,有什么需求尽管提,我们事务所对于人才是很重视的,你刚才,或许还不是特别能体会到,时间长了就知道了。”翁杭之谈公事的时候更是一副千年不变的表情,古井无波。 梁雪瑞是个很识趣的女人,闻言,笑得更深了。 “我目前没有别的需求,只不过我也是闲不下来的人,刚来,还没案子接手,老呆在这室内吧,总感觉自己很没用。你一会儿不是要出去吗,如果有用得上我的地方,你就让我跟着你吧,顺便我也好跟你这个大名鼎鼎的律政男神学习学习。”梁雪瑞不愧是律师,很会说话,在奉承别人的同时还能显得自己的要求这么顺理成章,让人难以拒绝。 翁杭之却像是早就料到梁雪瑞会这么说了,竖起一根食指摇一摇说:“今天不行,我是要去见一个证人,那个人没有见过你,如果你在场,或许她会有所顾忌,不肯说真话。现在你别急,另外,就这两天会有一桩离婚的官司接手,到时候就有你发挥的机会了。” 梁雪瑞有点失望,心里暗暗想啊,凭什么文筝就能跟着翁杭之去外边办事,而她提出两次都被回绝了。但想归想,她可不会傻到去质问。 梁雪瑞点点头,抬手轻轻一撩耳际的一缕发丝,流光潋滟的秋波送来,温柔地说:“你出门可要把防晒工作做好,最近高温预警可是不少,注意身体,可别晒出毛病了。” 女人的关系体贴,真像是一股清凉的风。 “我知道的。” “嗯,我出去做事了。” 梁雪瑞也干脆,不再多话,工作去了。 她本来可以就在这办公室里和翁杭之聊上半小时然后再送他出去,这样或许更显得亲密,可她毕竟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她认为像翁杭之这样以事业为重心的男人是最忌讳浪费时间的。 现在是工作时间,如果她耽误了翁杭之工作,那恐怕会惹得他反感。所以她必须要展现出自己很懂事,不会像个黏乎乎的小女人那样在男人忙碌的时候还缠着。 梁雪瑞很聪明,就像她的名字一样。 只是她不知道,在她出去之后,翁杭之却望着那杯咖啡久久没有再喝。 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咖啡虽然好喝,可他竟然更想喝柠檬茶! “真是的……看来,被文筝影响得不轻,得慢慢地纠正过来。”翁杭之这么想着,咬咬牙,一口气把咖啡喝下去了。 半小时后,翁杭之拿着公文包准备出去,但他却没有叫文筝,而是叫程烨跟着。 这最近一个月里,程烨很少会跟翁杭之出去办事了,大多数时候都是文筝去的,这也使得程烨有更多时间留在事务所,他还觉得挺惬意的,工作也轻松不少,可今天怎么老大却指定要他跟着,他先前还以为文筝会去。 翁杭之什么都没说,文筝也不会问,只是她看着他匆匆的身影,他的目光与她没有任何交汇,冷漠得令人心颤。 翁杭之是临时改变的主意,他就是故意要跟文筝保持距离,尽量的少接触。 这男人,还没消气么? 翁杭之要去见的人是郭丽雅的助理,而郭丽雅本人却是对翁杭之避而不见的。 郭丽雅是受害者但同时也是证人,按照正常程序,翁杭之是可以要求跟证人见面并取证的,但前提是需要得到对方的同意。 偏偏郭丽雅拒绝跟翁杭之见面,所以他现在需要再一次见见郭丽雅的助理,希望能问到一些有用的线索。 见面的地点选择在一间茶楼里,小巧的包厢干净而宁静,清雅的格调,很适合聊天用。 郭丽雅的助理叫张磬,是个身材略胖的中年女人,也是郭丽雅的远房亲戚。 张磬看起来没精打采的,憔悴了不少。一见这翁杭之,张磬先大吐苦水,活像是见到了一个知心人似的。 张磬一边给翁杭之斟茶,一边无奈地叹息:“翁律师,这段时间我可是被害苦了,丽雅的案子闹得人尽皆知,特别是模特儿这行里,每个人都知道这件事。而我是丽雅的经纪人,她出了事,别人不了解实情的就会认为是我的疏忽,就连丽雅的父亲都骂我,埋怨我没把他女儿照看好……哎,我这是有苦说不出啊,丽雅是个很自我,很固执的人,她的私生活,我怎么能干涉得了?我早就叫她不要再娶晨跑了,她就是不听,结果现在出事了吧……” “嗯?”翁杭之帅气的眉毛轻轻一挑:“你什么时候叫她不要再去晨跑的?” “就是她出事之前几天,也就是她发觉有人跟踪的时候。我劝她不要再去晨跑了,因为那个时候没人陪在她身边,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当时还说我想得太多了,非要坚持去晨跑。” “根据你们给警方的口供,跟踪郭丽雅的人每次都会穿着深色的衣服并且用帽子和口罩遮住头部脸部,让人难以辨认究竟是谁。郭丽雅说袭击她的人,无论是从身高还是体型,都很像跟踪她的那个人。你认为呢?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干的?” 张磬一愣,随即苦笑:“翁律师,这种事儿,我的猜测管什么用啊,不是已经把杨舒敏定为嫌疑人了么?还有什么可问的?” “那你平时知道郭丽雅和杨舒敏之间有没有过非正常接触?比如见面吵架?” “据我所知,丽雅没有跟杨舒敏单独见面,可私底下有没有其他接触,我就不知道了。” “你知道郭丽雅的另一个手机吗?”翁杭之冷不防冒出这一句,完全不给对方准备得机会。 果然,张磬大吃一惊,露出心虚的表情:“翁律师怎么知道手机的事?连警察都不知道呢。” “我是律师,消息来源得保密,不过你放心,暂时我还不会告诉警察,但警察迟早会知道的。” 既然翁律师都知道了,那她再隐瞒也没有意义,干脆就说了吧。 “是啊……说得没错。实话告诉你吧,这也是最最邪门儿的事,郭丽雅有第二个手机,知道的人寥寥无几。那手机,郭丽雅在案发当天早上出去晨跑的时候还放在身上的,但她遇袭之后,手机不见了,谁也不知道手机去了哪里,连警察都没发现。” 翁杭之不动声色地喝茶,实际上心里已经是了如明镜——他今天的目的达到了! 不错,翁杭之跟张磬见面,就是为了套出关于手机什么时候不见的时间,现在可以确定的是,遇袭之前,郭丽雅带着手机,事发之后手机才不见的。 这就只有两种可能——第一:被路过的不相干的人捡走。第二:袭击郭丽雅的人带走了手机。 这就更加说明了翁杭之想要找到手机的思路是正确的。 结束了这次谈话,翁杭之开始琢磨着接下来要从哪个方面切入呢? 车子里,程烨一边开车一边忍不住好奇地问:“老大,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您会觉得杨舒敏的案子上法庭会有五成的赢面呢。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找到对她有利的线索。” 翁杭之在后座靠着闭目养神,蓦地张开眼睛,那睿智的光芒十分耀眼。 “上一次我去见杨舒敏的时候,她最开始那种骄傲和嚣张,口不择言看似有点神经质的表现,就是我决定要接这个官司的原因。” “啊?”程烨不解,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老大,您是越来越高深了?快给小弟传授点诀窍?嘿嘿……” 程烨这小子很虚心,不忘放过任何一个学习的机会。 翁杭之有时惜字如金,但有时兴致来了也就多说几句,就当是给后辈讲点经验。 “当律师不能光看表面的东西,实际上更重要的是透过表面看到背后隐藏的可能。杨舒敏这个人,向来高傲,她是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后来嫁给了薛振,可她最近在看守所里吃了不少苦头,如果真是她做了,她现在最明智的选择就是妥协,只要她肯认,她就能得到取保候审,但她偏偏不认,非要做无罪辩护。试想一下,一个从小没吃过苦的女人,假如不是被冤枉的,她何必要强撑?” “杨舒敏家里很有钱,可杨舒敏却不要她的家人去找郭丽雅调解,她说一定要在法庭上让所有人知道她袭击郭丽雅的人不是她。” “她说她不怕在看守所里受罪,她只怕背上这一辈子都洗不掉的罪名。据我所知,她娘家人的意思是无论多少钱都可以花,只要郭丽雅肯松口,便可以大事化小。” “明明可以用钱解决的问题,杨舒敏偏偏要固执地用正常的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尊严,这一点,还真让人刮目相看。所以我打算赌一把,看看这次我是不是判断正确的,五成赢面,是我的保守估计,等到开庭的时候,我会有更多的证人和证据。”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翁杭之便不再开口,程烨已经是听得心服口服了,心里暗暗竖起大拇指……老大就是老大,不仅擅长打官司,更擅长观察人的心理。希望老大能再一次地在法庭上惊爆所有人的眼球! 翁杭之在竭尽全力找线索,而文筝的委托人却是郭丽雅的父亲。那个老男人也不知脑袋怎么长的,居然能聪明地想到要让文筝去打听消息。 文筝此刻正窝在洗手间里,检查了这里边没人,她可以放心接电话。 是郭丽雅的父亲打来的,追问文筝有没有查到有力的线索。 文筝有些犹豫了,该不该把昨天在乡下村子里发生的事告诉郭父呢? “喂,文筝,怎么不说话啦?”郭父有点不耐烦。 文筝心里叫苦,进退两难,说还是不说?她该忠于侦探社的雇主呢还是忠于事务所的老板?【第二章还在写,一会儿传】 ☆、69:男神也吃醋 在前几次与郭父的接触中,文筝就曾旁敲侧击地问过,郭父是不知道郭丽雅有另外一个手机,而显然那个手机的存在很重要。 这么重要的线索都被翁杭之掌握了一半,并且还在继续追查当中。该不该告诉郭父,文筝有点难以抉择。 “郭先生,目前来看,翁杭之还没能找到对杨舒敏有利的证据,不过他最近也挺拼的,我会盯紧一点,一有消息就联系你。”文筝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关键的东西,回答得有些含糊。 “嗯,没找到证据,这我就放心了,我最担心的是翁杭之会为了替杨舒敏脱罪而做出什么不择手段的事情,比如捏造证据……” 文筝一阵无语,这郭先生的想象力是不是太丰富了? “这一点你大可以不必担心,根据我的观察,翁杭之虽然脾气有点硬,打官司也没有过败绩,但他实际上是个很有原则的人,他不会为了达到目的而去捏造证据的。”文筝这话是脱口而出,毫不犹豫的。 这说明在她心里很认同和佩服翁杭之在工作上的做事方法。 郭父没有再多说,文筝也松了口气,挂完电话便开始琢磨着下一步要怎么行动……真是伤脑筋啊,翁杭之和她即是雇佣关系,但同时两人的立场也是对立的。不敢想象假如有一天翁杭之发现她来事务所上班的真正目的,他会将她看成什么样的人? 但文筝其实也没错,她的侦探社接到单子,顾主是郭丽雅的父亲,她收了订金,当然要专心做事了,这是敬业精神,她不能拿钱而不做事。 矛盾的心理,文筝时常都会陷入拉锯战,目前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文筝秀眉紧锁,若有所思地转过身来,看到门口站的人时,文筝这心头着实狂跳了一下。 “梁律师……呵呵……”文筝脸上在笑,可暗地里却是心惊。梁雪瑞什么时候来的?有没有听到她刚才的那通电话? 气氛顿时变得有点怪异,梁雪瑞那眼里那两道精光落在文筝脸上,就像是要将她的心思洞穿! “文筝,你好像很紧张?我有那么可怕吗?难道说……你躲在这里做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梁雪瑞冷笑的样子真是有点令人捉摸不透。 文筝的手紧紧攥着手机,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梁雪瑞,神态自若地说:“难道当律师的都会有职业病么?呵呵……” 说完,文筝就从梁雪瑞身边走过去,但就在走到门口时,梁雪瑞却突然叫住了她。 “文筝,别以为你是个打杂的,我就会对你掉以轻心。我事先跟你说明,以后凡是我接手的案子,一律不允许你碰任何跟案子有关的文件。我知道你经常会帮其他人复印和整理文件,但你记住,我的文件除外。” 梁雪瑞的态度摆明就是不相信文筝,像防贼一样的心理。 文筝咬咬牙,胸口憋着一股气,但她却没有脑子发热地去反驳,只是轻轻地嗯一声,算是回答了。 因为,她不能确定梁雪瑞究竟有没有听到她刚才的通话,不想跟这个女人起冲突,尽管对方言语带刺,可她还是忍了。 文筝这份冷静得功夫也是经过长时间锻炼出来的,她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发作,什么时候需要控制情绪。 这一整天下来,文筝都没好心情,脸上的笑容明显减少了很多,有时还会做在椅子上发呆。 她的异常,逃不过MISS吴的眼睛,趁着休息的空隙,MISS吴将文筝叫到了一边,瞅瞅旁边没人,压低了声音问:“妹子,怎么了?你一整天都魂不守舍的,这么下去可不行,这是律师事务所,跟其他的地方不一样,出不得半点差错,像你刚才,叫你复印文件吧,你差点把文件拿去销毁了……还好这事儿只有我知道,如果给其他人知道,指不定怎么说你呢。你告诉姐,发生什么事了,瞧你这三魂不见七魄的。” MISS吴是标准的职业金领人士,戴着眼镜,说话做事都是滴水不漏的高能精英,可人家一点都没架子,将文筝当成朋友看待,所以才会这么关心地询问。 文筝心里一暖,冲MISS吴笑了笑,歉意地说:“我今天状态不好,走神了,差点出错,幸亏吴姐你及时提醒了我……其实我就是因为一些家事烦恼,晚上回家睡一觉就没事了,不用担心我。” 文筝这话也不全是假的,至少有一半是真。可另一半的原因好像是因为跟翁杭之的事,但这不能说啊。 MISS吴一声叹息,也不追问,只是怜惜地说:“真的睡一觉就没事才好,明天你可不能再像今天这样了。如果真有什么事需要帮忙的,你就说说。” “没事没事,我自己可以搞定的。” “那最好了。行,工作去吧。” “OK!” 文筝一边工作还一边在反省,自己今天确实不在状态,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翁杭之,他的身影总是不经意出现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 文筝意识到这点,但要怎么解决?她不知道。怎样才能将他的影子从脑海里赶走,谁来告诉她? 文筝没有恋爱经验,虽然读大学的时候曾喜欢过当时的学长,可那只是一厢情愿的暗恋,根本就没开始过恋情。所以当遇到感情的烦恼时,文筝也会纠结,会郁闷。 她需要一点时间来调整状态,她给自己的期限是一天。明天上班的时候就必须恢复正常了。 接连下来的几天里,翁杭之在事务所里待的时间越来越少,他忙着寻找对杨舒敏有利的证据,同时手里还有两个案子到了开庭的时间,他是分身乏术,忙得跟骡子似的。 翁杭之对文筝的态度只有两个字——无视。 他当文筝是透明人,越发地冷淡,有时候一整天都没说半句话。 这到是让梁雪瑞暗暗欢喜,这事务所里就只有文筝对她的威胁最大,而现在翁杭之不搭理文筝了,她当然开心了。 梁雪瑞可是知道翁杭之的父亲对文筝的期许很大,所以从上班的第一天起,梁雪瑞就紧盯着文筝,现在看到翁杭之对文筝不待见,梁雪瑞这放心多了。 文筝感觉到翁杭之的态度,她也很识趣地尽量避免跟他接触。虽然这样会让她感觉有些心酸,可她始终不忘记告诫自己,翁杭之是天之骄子,与她,是两个世界的人,她不可以自讨没趣地陷进去,否则那后果,想都不敢想。 日子看似风平浪静,实际上也是暗流汹涌的,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都充满不定的因素,随时都可能冒出来。 转眼又是周末。文筝下班之前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是庾弢打来的。 庾弢?文筝听这名字耳熟,当对方提到“裤子”时,文筝想起来了,就是那晚在酒会上被她弄脏了裤子的男人。 庾弢一副很不满的语气说:“文筝,裤子你拿去干洗了,到现在都还没有洗好吗?” “呃……应该是昨天去拿的,可我忘记了,今天下班后我去干洗店拿,明天给你送过去。”文筝也是头疼,这男人似乎对这件事不依不挠的。 “明天?不行。这样吧,你今天拿到裤子之后就去万德隆餐厅找我。” “你……你就这么急吗?明天再给你,不可以吗?” “当然不可以,明早我要出门,要穿那条裤子。” “……”文筝无语了,面对这个无赖似的男人,她也没辙,毕竟是她理亏,弄脏了人家的裤子。 最后文筝只能答应了。庾弢挂了电话,忍不住想笑……这*真有趣,逗一逗,还挺好玩的。 庾弢哪里会缺裤子穿,他就是心血来潮想逗逗文筝,因为她对他的态度太平淡了,这让堪称“情场杀手”的庾弢很不服气。他就是想看看文筝是不是真的那么与众不同,是不是装出来的? 他就不信,凭他的魅力,文筝能抵挡得住? 晚上7点。 文筝去洗衣店拿了裤子之后就匆匆赶到玩万德隆餐厅,正好是约定的时间7点钟,她没有迟到。 只是,文筝太赶了,这一头的汗水,小鼻子上边浮了一层薄薄的汗珠,看上去娇憨可爱,更加让某人目不转睛了。 “庾弢……裤子……在这里,给你……我还要回家做饭呢……”文筝气喘吁吁地说着,将纸袋交到庾弢手里。 她这么平静,庾弢可是郁闷了。 “*,别急着走啊,你看我今天这身,给点意见,是不是很帅很潮?”庾弢那双勾魂的桃花眼闪烁着迷人的光芒,如果定力差点的,确实很容易迷失在这张妖媚无双的脸。 文筝亮晶晶的大眼眨呀眨的,绯红的小脸蛋露出几分歉意:“不好意思,我对于时尚这个东西,研究还不够到位,所以不太适合做出评价。” 庾弢一听,顿时挫败了,气不打一处来啊。怎么会有这么实诚的人呢?你文筝就算是随意夸几句敷衍一下也行,可你非要说不做评价。 再说了,他今天这一身行头可每一件都是限量版的,都是顶级名牌,是他的珍藏啊,可她却不懂欣赏,太打击他的自信心了。 好吧,庾弢不得不承认,自己对文筝这个人的认识还不够。 庾弢单手托腮,唯美的画面太养眼了,微微上扬的嘴角勾起坏笑:“*,我那条裤子可是花了五万块才买到的,第一次穿就被你弄脏,而我只是叫你干洗,没叫你赔一条新的,这已经是我的仁慈了,你就不知道感恩戴德吗?才坐两分钟就想跑,你到底有没有道歉的诚意啊?这样吧,陪我吃晚饭,就当是你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 他这哪里是在邀请人吃饭,这分明就是一只有企图的大灰狼在打小白兔的主意。 没办法,谁让文筝看起来就像是个20岁不到的萌妹子呢,青春的气息就是她最吸引人的地方,就连庾弢都忍不住了。 “这个……不太好吧,我只是来还裤子给你的,至于吃饭,恕我不能奉陪,抱歉了。”文筝说着就要起身走,但就在这时,她眼角的余光忽地瞟到角落里有个熟悉的身影。 那是? 文筝一呆,下意识地又坐下来……角落里的那个男人,是翁杭之! 对,就是翁杭之,她没认错。 翁杭之正跟一个中年男子坐在一起,刚有服务生在上菜,看样子是来了一会儿了。 文筝这脚步就不听使唤了,挪不动了。 “咳咳……那我就在这吃饭吧……” “这才对嘛,来,点餐!想吃什么随便点,别客气,别给我省钱。”庾弢豪爽地一挥手,将餐单交到文筝手里。 角落里,翁杭之还不知道文筝也在后边,他现在只专注于跟眼前的人谈事情。 “薛先生,其实我们可以在办公室谈,不必到餐厅这种地方。” “不不不,这顿饭是无论如何都免不了的,翁律师你是我老婆的辩护律师,你肯接这个案子,我已经感激不尽了,怎能怠慢呢?这顿饭只是略表我的谢意,等案子判决之后,翁律师有时间了,我还得好好地谢谢你啊……” 原来,这中年男子就是杨舒敏的老公,薛振。先前翁杭之与薛振约的见面地点是在事务所,但薛振临时改变地方,两人便坐在了这万德隆餐厅。 翁杭之闻言,不置可否,神情无波无澜,淡淡地说:“身为辩护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那是我应该做的。” 言下之意就是在说,你薛振不用感谢我,我只不过是做了份内的事。 翁杭之淡然的态度,薛振略一愣,随即哈哈笑着倒上酒…… 翁杭之不禁眉头一皱……他最反感的就是在有人因案子而请他大吃大喝,那种风气,在他的事务所里一律不许有。可这薛振不但临时改变见面地点,现在还给他倒酒?太不了解他的做事风格了,他在工作的时候是滴酒不沾的。 “我不喝酒,我喝白开水就行。”翁杭之说着就将杯子推开。 薛振脸上的笑容有点挂不住了,但很快也就恢复常态:“翁律师,我知道你很敬业,但现在是吃饭时间,咱先不谈公事,行吧?既然能坐到一起,那就是朋友,是缘份啊,咱先喝几杯再说别的……” 翁杭之的脸色更沉了,越发严肃:“薛先生,如果现在没有时间谈公事,就请薛先生有时间了再到事务所找我吧。” 翁杭之话音一落,人已经站起来了。他实在不想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种吃吃喝喝上边,瞧薛振那架势,如果真的开始喝酒,今晚怎么可能还有机会聊案子的事?所以他宁愿走人,也不想跟薛振在这儿推杯换盏。 薛振这下可尴尬了,怪只怪自己事先不清楚翁杭之这个人脾气是怎样的,还以为这人情世故的一套,走遍天下都是那个套路,谁知道翁杭之就是个异类,那一套对翁杭之不管用。 “哎呀翁律师,快坐下快坐下,行行行,我算是服了你了,这酒不喝了,光菜吧。”薛振赔笑,不敢得罪翁杭之。 薛振也是本市的名人富商,可是在翁杭之面前还得服服帖帖的。只因为他知道自己惹不起翁杭之,聪明地选择配合。 翁杭之这才坐下来,但也没有真的海吃,他只是喝白开水,连筷子都没动一下。 “薛先生,据我所知,你太太杨舒敏在郭丽雅遇袭案发前一晚,两人通过电话,还吵架了,最后郭丽雅说让你太太第二天一早去找她,但这件事,郭丽雅却否认,说自己只是跟你太太通电话,没有说让你太太去找她。这显然是其中一个人在撒谎。薛先生,你认为会是谁撒谎呢?”翁杭之睿智的眸子紧紧盯着薛振,对方的每个表情他都看的清楚。 薛振被问到了,露出无奈的表情,翁杭之的话,让薛振为难了,说明这男人心里,郭丽雅占的位置还不少。 “没事,你慢慢想,不用急着回答我。”翁杭之还出言安慰,不催促他。其实翁杭之是要更仔细地观察薛振,所以一点都不着急。 翁杭之一侧头就看见服务生站在不远处,他抬起手正想招呼服务生给他冲点水,却忽然间视线被定住,他看到谁了?竟然是文筝,还有庾弢?【9千字更新】 ☆、70:文筝的小宝贝(6千字) 如果只是看到文筝一个人,翁杭之的脸色就不会像现在这么难看了。可她是跟庾弢一起的,而庾弢是他十分反感的人,想不到文筝居然还跟庾弢“约会”? 翁杭之黑着脸的时候那眼神冷得令人发怵,但他却坐着不动,只是两只眼睛迸出的光芒犹如实质的利剑戳在不远处那一对男女的身上。 文筝还真的被庾弢迷住了吗?那晚在龙京大酒店,两人难道还玩得不够嗨么?翁杭之满脑子都是这些问号,带着一股怒气,紧抿的唇线犹如冰凌。 他本来就对文筝有所误解,以为她那晚跟庾弢之间发生了些什么事,但他又会抱着一点侥幸地想,或许是他想多了呢? 而现在,他看到文筝和庾弢一起吃饭,他这心里是什么感受? 薛振见翁杭之的脸色不对劲,不由得心头有点发紧,难道是自己说错什么话又让翁杭之不高兴了吗? “呵呵……翁律师,别只顾喝水,你也吃点菜。” 翁杭之这才收回了视线,若无其事的样子,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继续跟薛振谈着关于案子的事情,但他眼角的余光却像是被黏住了,总是会留意着文筝那边的情况。 文筝可不知道翁杭之已经发现她了,她有时会偷瞄他,却都是只看到他和薛振在谈话。 文筝的心不在焉,庾弢全看在眼里,他嘴上不说,心里却是像明镜一样,他也知道翁杭之就在不远处的角落里跟人吃饭。 “怎么,菜不合胃口吗?”庾弢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温润,可他眼底蕴藏着的一丝冷意却出卖了他现在的内心世界。 文筝摇摇头说:“这里的菜很好吃。” “看你连吃饭都在走神,也太不给我面子了吧?” “呃……嘿嘿……”文筝不想解释,只顾低头吃菜扒饭,心想早点吃完早点走,在这儿感觉很不自在。 庾弢微微扬起的唇角浮现出他招牌的笑容,有点坏坏的,充满让人难以招架的魅惑。 文筝的吃相真是不太淑女的,她 一举一动都很自然不矫揉造作,不像某些自诩是淑女的人吃点饭就跟喂鸟似的,尤其是在帅哥面前。 可文筝不同,她就像是在吃着最好的美食,一脸满足,让人看了也会被她感染,就算没胃口都能会忍不住想跟她一起吃几口下肚。 文筝其实对庾弢这人不感冒,既不讨厌,也不喜欢,可眼前的食物没有招惹她啊,食物是美好的东西,她不能浪费,能吃多少算多少,不然这满桌子的菜就太可惜了。 文筝见庾弢动筷子的时候不多,再看自己吃得不亦乐乎的,略显尴尬地说:“这个芙蓉虾很好吃,你不尝尝吗?还有清蒸桂花鱼,好嫩啊……呃,你是不是为了保持身材,所以控制着不吃?” 文筝瞅着庾弢这健美的身材,越想越觉得可能是那么回事。 “身材?”庾弢灼热的桃花眼又在放电了,戏谑地说:“原来你对我的身材观察这么仔细,怎么样,想不想看看我不穿衣服的时候是什么样子?那可是比现在好看多了,指不定你见了一次之后就再也离不开我了。” “噗嗤……”文筝嘴里那口汤,一不小心就喷了小半出来,狼狈地擦擦嘴,眼神却像是看怪物似的盯着庾弢。 “你……你也太会说笑了吧!”文筝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形容庾弢了,这男人怎么浑身邪气?说话这么轻浮! “哈哈哈,看你吓成这样,你该不会是从来没有过男人吧?”庾弢那双勾魂眼更加明亮了,如同猎人看到了猎物。 文筝耳根一热,庾弢还真是什么都敢说! 对于这样的男人,文筝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搭理,她继续吃她的,吃完走人。 庾弢却是心情大好,见文筝被他逗得面红耳赤,俏丽水嫩的脸蛋越发显得娇美动人,他就以为这是女人害羞的表现,越看越是感觉有趣。 又过了一会儿,文筝匆匆一抹嘴:“我吃完了。” “好,我送你。” “不用不用,我自己坐公车回去!”文筝连忙摆手,她才不会让这个公子哥儿送呢。 但庾弢这人,别看他是妖媚中带着致命的温柔,可他有所决定的时候也会很霸道的。不管文筝愿不愿意,他只顾拽着她的手,往餐厅门口走去。 文筝被庾弢的举动被惊到了,使劲挣扎,在电梯门口,挣脱了庾弢的手,文筝愤懑地瞪着他:“你有话就好好说,不要动手动脚的!” 庾弢的脸皮也不是一般的厚,闻言也不生气,只是轻笑着说:“你啊,是不是属猫的?爪子还挺厉,不过……我喜欢。” 随着最后的三个字,庾弢的手指还在文筝那小巧的鼻子上刮了一下。这举动可真够亲昵的,谁见了也会以为这是一对情侣在打情骂俏。 “你……”文筝浑身都僵了,第一次遇到这么无赖的男人,她顿时就炸毛了,抡起手臂就往庾弢肩膀上挥去! 惹到文筝的后果就是拳头伺候! 但庾弢像是早有准备,一抬手就抓住了文筝那只手,还用一种近乎溺爱的口吻说:“瞧瞧,你这是又要露出猫爪子了?宝贝,温柔一点嘛……” 宝贝?文筝听这称呼,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她觉得这辈子遇到的人就属翁杭之和庾弢的脸皮最厚了! 正待发火,庾弢却说:“电梯来了,进去再说。” 就在两人刚跨进电梯时,一个高大的身影突然闪现进来…… 文筝惊诧地看着眼前人,心在狂跳……怎么会是翁杭之?他不是在吃饭吗? 庾弢见到翁杭之,脸上的坏笑立刻就垮下来,文筝也趁他走神之际,挣脱开他的手腕,下意识地站到了翁杭之身侧,而翁杭之也微微一动,正好将文筝护住。 翁杭之那么精明的人怎会察觉不出异常?文筝站在他身侧,这说明她和庾弢之间有蹊跷! 电梯里变得很安静,没人说话。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两个大男人就这么对视着,针尖对麦芒,那眼神交流的语言,只有他俩才懂。 小小的电梯里,这气氛简直就跟寒冬似的,文筝也看出来了,翁杭之和庾弢,不对路啊。 庾弢冷笑,翁杭之面无表情,两个人此刻都散发出强大的气场,使得这电梯里的空气变得特别沉闷。 终于是在电梯即将到负一层的时候,庾弢这才冷冷地说:“翁杭之,文筝虽然是在你那里打工,可她的私生活,轮不到你来管。” 翁杭之那低沉浑厚的声音缓缓从唇边溢出,犀利的眼神含着凌厉:“我是可以不管,如果她现在愿意跟你走,我绝不会阻拦。” “……” 这才是一针见血,庾弢很清楚此刻文筝是不会跟他走的,她显然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人,她更不是那种令人厌恶的拜金女,否则她早就投入他怀抱了。 电梯打开,庾弢率先出去了,因为他知道今天没戏了,文筝既然躲在翁杭之身后,那说明在她心里,他是外人,她不信任他。 “很好……越来越有趣了。文筝,总有一天,你会成为我的人。”庾弢暗暗咬牙,怀着满心不甘。 他最开始对文筝感兴趣,是因为发现她跟翁杭之的关系不一般,所以他横插一脚凑热闹。可是经过接触之后发觉文筝比想象中更吸引人,她率真、自然,她没有拜金女身上那些丑陋的恶习。这些都让庾弢很惊喜,就在刚才,电梯里,庾弢便决定了要正式跟翁杭之宣战! 地下车库,文筝跟在翁杭之身后,垂着头,扁着嘴,一言不发。 翁杭之脸上布满了阴霾,沉沉的。 “上车,我送你回家。” 文筝蓦地抬眸,倔犟地说:“老板,不用麻烦你了,我自己回去。” 但翁杭之却一记眼刀甩过来,冷冽的语气说:“我不想多说废话,叫你上车你就上车。” 威严,从他的表情和言语间释放出来,令人不敢去触碰。 文筝不由得吞吞口水……他干嘛看起来像是很生气的样子?表情这么吓人。 文筝不想跟他硬碰硬,坐进车里,系上安全带,沉默地望着车窗外。 翁杭之手握着方向盘,却没有立刻开动,而是侧头望着她…… “你跟庾弢到底怎么回事?”翁杭之终于是问出了这句话。因为先前在电梯里,文筝站在他身侧,这让他开始怀疑是否他的猜测有误呢? 文筝一听这话,顿时想起那天从龙京大酒店回侦探社,翁杭之跑去找她,发疯一样欺负她,还差点将她给…… 那时他就误解了她和庾弢,怎么现在他会想问了吗? “我和庾弢……根本什么都没有发生,那晚在酒会,我不小心将酒水洒在他裤子上了,他要我将裤子干洗了之后给他送来,就这么简单。”文筝说得很平静,但心里却是有些苦涩的……翁杭之一直都认为她不检点,她被冤枉被误解,已经不止一次了。 翁杭之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颤了一下,紧紧拧着的眉头也骤然舒展了,眼底泛起一丝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原来是这样,文筝只是来送裤子给庾弢的。原来她和庾弢没有发生那种事,都是他想多了! 得知这一点,翁杭之心里就像是被塞进了一团棉花,先前的冷硬被融化了一些,还有一点莫名的欣喜。 可这男人天生就是个倔脾气,尽管心里是舒坦了,但嘴上不会说的。 “咳咳……你没敢庾弢扯上关系,那就最好,我听闻他有很多女人,是个情场杀手,你如果不想被人当傻瓜,就继续跟他保持距离。”翁杭之说得云淡风轻的,还在维持着他冷静的形象。 文筝却听出一点别的味道,不禁疑惑地看着他:“你干嘛这么关心我的私事?” 翁杭之脖子一梗,随即理直气壮地说:“你是我的员工,我只是善意的提醒你,不是关心你,明白么?听不听都是你的自由,我不会干涉,仅仅是给你忠告而已。” 这男人啊,打死都不会承认自己就是不愿意看到文筝跟庾弢在一起,他会浑身不舒服的。 但是,虽然知道了文筝和庾弢之间没事,可翁杭之还是暗暗告诫自己别昏了头,要保持清醒,继续跟文筝保持适当的距离才对。 他要慢慢把自己受到的影响都纠正过来,回到原来的那个自己。 文筝也正琢磨这事儿呢……翁杭之不是对她很冷淡了吗?怎么现在又要送她回家?他该不会是又想趁机欺负她吧? 到了侦探社楼下,翁杭之没下车,只是看着文筝走进了楼道,看到她侦探社的灯光亮起,他才开车离去。 文筝站在窗前,看着翁杭之的车子远去,这心情有些复杂……他到底是怎么样的人呢?从来都看不透他。是不是也有过一点若有若无的情愫在一阵涟漪之后消失无踪了? 文筝正出神,忽然手机响了,看到这来电显示,文筝的精神一震,赶紧接起来。 电话那端传来一个稚嫩可爱的声音,小孩撒娇地喊着“妈妈妈妈……妈妈我好想你……” 这声音,对文筝来说,就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天籁,每次都能触碰到她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 “晴晴……乖孩子,妈妈明天就去看你,你要听姨奶奶的话,妈妈会给你带去好吃的。” “嘻嘻……是鲜花饼吗?可不可以还有奶油蛋糕?” “当然可以了,晴晴是妈妈的宝贝,妈妈不会忘记给你带这两样你最爱吃的东西,可是晴晴你一会儿要乖乖睡觉,等你睡醒了就看到妈妈了。”文筝的声音充满了母爱的气息,能透过电话传递给孩子,满满的温柔和暖意。 孩子很乖巧懂事,虽然她很舍不得挂电话,可是她很听妈妈的话,想着只要怪怪睡觉,明天醒来就看到妈妈了,那是她最最幸福的时刻。 挂了电话,这小不点儿果真就躺着了,还不忘将枕头边的绒毛玩具小狗狗抱在怀里,这样她才能安心入睡。 这是在乡下某个村子里,是文筝寄养女儿的地方。 晴晴宝贝,就是眼前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胖乎乎的小身子圆嘟嘟的脸蛋,大眼睛长睫毛小嘴巴,还有好看的眉型,牛奶似的肌肤,青秀的发丝……她躺在那里,缩成小小的一团,像极了童话里的小公主,纯真无邪,让人无法不去疼惜和爱怜。 可是这孩子一出生就注定跟普通的孩子不一样,她只能被寄养在乡下姨奶奶的家里。她最盼望的事情就是每天能睡在妈妈身边,能跟妈妈一起吃饭,能被妈妈抱着亲着……这些看似平常的事情,对晴晴来说却是奢侈。 每一次见到妈妈,晴晴就开心得不得了,而每一次文筝离开,晴晴都会哭得很伤心。 此时此刻,文筝拿着手机,心里汹涌的是对孩子的思念。刚才晴晴在电话里显得那么乖巧,可孩子越是听话,当妈的就越是揪心啊……因为她很清楚,晴晴很想她,最渴望跟她住在一起。这个愿望一天不实现,她和晴晴就都不会真的开心。 文筝再一次地拨父亲的手机。前几天都是没有接通的,今天还好,一下子就通了。 文力扬说话的声音没精打采的,文筝关心地问了几句之后就开始劝说父亲早点回家来,不要再在外边飘荡了。 “爸,您的情绪还没调整过来吗?外边有什么好的?难道你就真的不管侦探社了?还有啊,爸,我跟您提过,想尽快将晴晴接到我们身边,等您回来之后,我们就可以……” “这事儿先别跟我提,以后再说。” “爸,晴晴都已经四岁了,她总不能一直住在乡下吧?您回来了就在家带孩子,我会负责赚钱养家,这样您也可以不用那么忙,晴晴也可以在我身边,这是最好的安排!”文筝有点激动了。 但文力扬在这件事上有着非一般的执着,他就是认为文筝应该继续让外人都以为她是单身,最好是先有了男朋友再考虑晴晴的事,可文筝却认为这是欺骗,她不会这么做。 “文筝,爸爸已经够烦了,你就暂时别说这个事,等爸爸回去龙京市之后再做打算。” 说完,文力扬挂电话了,文筝这心里那个气啊,以至于到半夜才睡着。 文筝不会放弃的,她现在最主要是做通父亲的思想工作,说服父亲原因带孩子,她才能将晴晴接来,否则她既要养家又要带孩子,同时兼顾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没养过孩子的人是很难体会带孩子的艰辛。有家人帮忙一起带,那还算是好的,如果是自己一个人同时上班还要带孩子,那就太不现实了。孩子太小,没大人照看,万一有个闪失,到时候追悔莫及。所以文筝尽管是想孩子想疯了,她也要争取到父亲的同意和帮助之后,才敢把孩子接回来。 第二天。 文筝早早就起来了,穿上粉红色的衣服,浅蓝色牛仔七分裤,白色休闲鞋。这都是晴晴宝贝喜欢的颜色呢。 再带上昨天就买好的鲜花饼,一会儿去公交车站的时候再买个奶油蛋糕…… 计划是很美好的,可很多时候,计划跟不上变化。 就在文筝准备妥当打算出门的时候,却收到了翁杭之的电话,让她加班。 这加班还不是在事务所,而是“出外勤”,要去郊外,并且那地方跟晴晴所在的乡下,是相反的方向! “老板,我今天有很重要的事情做,不能去加班了,实在抱歉。”文筝按捺住心头的窝火,尽量保持冷静。 “不行,今天是周六,程烨不在本市,只能你跟我一起去。” 文筝这心里是火烧火燎的,晴晴还在等着她,她怎能不去见孩子? “老板,非要今天办这件事吗?事务所里就你一个人是工作狂,连周末都要经常加班,可是你有没有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啊?我今天真的有事,不能去。”文筝不肯让步,因为在她急着见孩子。 但翁杭之不知道啊,他的语气也越发强硬了。 “你的事很急吗?不是很急就晚点去办,先跟我去一个地方,然后你再走,估计中午的时候能办完。我现在在侦探社楼下,你快点出来。” 楼下?看样子他是铁了心的。 文筝无奈,遇到这么个工作至上的老板,她怎么就拧不过呢? 罢了罢了,希望中午真能办完,她午饭后能见到晴晴也好。 文筝提着鲜花饼就下去了,跟晴晴打电话,说她要中午过后才能到。 晴晴一再问是不是妈妈不会去看她了,文筝也一再保证一定会去的。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文筝和翁杭之去了郊外,折腾一上午之后,中午打算回程了,但是通往城里的唯一一条公路却发生了严重车祸,一长串的车子被堵在路上。 这还不算最郁闷的,就在中午那时候,天色变得乌云密布,黑压压的一片笼罩在头顶,看样子是要下暴雨啊!(这章6千字,明天继续更新) ☆、71:他见到孩子了(6千字) 豆大的雨点从空中洒下来,在挡风玻璃和车窗上砸出密密的响声,阴沉沉的天色仿佛要塌下来一般,压抑得令人心慌。 下雨天堵在郊外唯的公路上,谁的心情都不会好过,尤其是文筝还急着要去见孩子,可此刻她只能干瞪眼。她要去的地方需要从这里穿过市区,是两个截然相反的方向。堵车加上下雨,让她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再一次地打电话去姨奶奶家。 “姨奶奶,我在加班,现在被堵在野关大桥了,一时半会儿还走不了,可能还要晚一些才行……”文筝在电话里没有提到孩子,因为翁杭之就坐在她旁边呢。 姨奶奶略显苍老的声音慈祥温柔,安抚说:“不要紧,你别着急,我会跟晴晴解释的。” “嗯……好……” 文筝不怕被翁杭之听到姨奶奶在电话里说的,因为外边雨声很大,掩盖住了听筒里的人声。 翁杭之不知道文筝是去看孩子,他听到文筝称呼“姨奶奶”,他这心里莫名的就动了动,没来由的感到一丝丝窃喜。她是去看姨奶奶,不是去见哪个男人…… 堵车,翁杭之却看上去一副很悠闲的样子,一点都不着急,可文筝的情绪就越来也糟糕,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都快两点了,就算现在赶去姨奶奶家,到的时候也是一个多小时之后,更何况这堵车,如果堵久一点,那等见到孩子的时候岂不是天黑了? 其他的事情文筝都能保持镇定,但唯独孩子是她的软肋,是她最最心疼的牵挂,她可以想象得出此刻晴晴一定是坐在屋子门口望眼欲穿地等她。 昨天跟孩子说好是今早能见到的,可现在都下午了!孩子会怎么想呢?会不会又伤心地哭红了眼睛? 只要一想到孩子会哭,文筝这心啊,就跟刀刮一般,哪里还能保持淡定。 翁杭之沉默了一阵子之后,他也发觉文筝有些异常,从未见她这么焦虑过。 “你急也没用,前边出了车祸,要等交警和拖车到了才能清理现场。” 文筝一听,这心里的火苗子就窜个不停,蓦地一扭头,愤愤地瞪着他:“都是因为你!你叫我加班,现在堵车,我走不了!说好早上就会到的,可是现在呢,我能在天黑前赶到就不错了!翁杭之,我到底是不是上辈子欠了你的,所以你现在才要使劲折腾我?你当工作狂不要紧,你还要逼着别人也跟你一起狂!” 文筝微微泛红的眼睛含着几分令人心疼的痛惜,声音在这小小的空间里显得格外响亮,简直就是在冲他吼! 翁杭之被吼了一通,不由得眉头一皱:“注意你说话的语气,不就是堵车,至于这么激动?” “对,就是至于这么激动,因为你耽误了我重要的事情,我能不激动吗?”文筝的火气上来了,火辣的性格就控制不住,哪里还顾得上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翁杭之心里那是一阵挫败啊,早就知道文筝的脾气,第一次见面被她给打了,第二次见又被她用香皂扔中……还有被她踹到地上,被她吼的时候也不止一次两次了。自己干啥要留这么一个人在身边呢? 罢了罢了,好男不跟女斗,他就看在堵车的份儿上,不跟她计较了。 “你要去哪里,一会儿我送你。”翁杭之冷冷的语气里藏着一丝丝不易察觉的关切。 “我去葛家坝。”文筝一时没留意地脱口而出,但刚一说出口就后悔了,立刻补充一句:“我不要你送,我自己坐出租车去。” 她还是气呼呼的,鼓鼓的腮,就像是嘴里含了鸡蛋似的,不但不让人讨厌,反而是娇憨可爱,粉粉的小脸在*着人想去亲一口。 翁杭之不自觉地咽了口唾沫,暗骂自己怎么变得这么没抵抗力了?她生气的样子他也觉得好看?他是不是中邪了?以前不是挺嫌恶她的么,是什么时候开始转变的? “葛家坝?距离市区有点远,一会儿路通之后回到市区估计已经四点多了,况且今天是周末,你确定要坐出租车吗?我开车送你,可比你坐出租车更快。再说了,我知道有一条去葛家坝的捷径,出租车司机可不一定知道。”某男还挺得意的表情瞅着文筝。 捷径?文筝果然是心动了,陷入两难,到底该不该让翁杭之送呢? 文筝现在是心急如焚,一分一秒都是煎熬,满脑子都是晴晴宝贝坐在屋子门口翘首等她的身影。 晴晴很乖,顶多是坐在屋子门口等她,不会跑到外边村口去,所以,在今天这样的特殊情况下,由翁杭之送,也没有什么问题吧?说到底还是该怪他要让她加班,她才会被堵在这里的,就让他补偿一下也好。 文筝犹豫了片刻还是答应了,反正翁杭之也不可能会想到她是去见女儿。 车子里恢复了安静,两人都不再说话。翁杭之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还觉得缺少点什么,手一抬,流水般的音乐响起,顿时带来了一种令人舒爽的气息。 浪漫优雅的萨克斯纯音乐,是翁杭之最喜欢的之一,特意放在车里,精神需要放松的时候听听。 车窗外的雨声和这音乐声奇妙地融合在一起,将先前两人之间的火药味淡化了不少。 好的音乐是有治愈能力的,文筝的心情逐渐也没那么烦躁了,就好像有只温柔的手掌在她心上轻轻地抚着。 昨夜没睡好,今天又起得早,忙碌到现在还堵车……文筝这紧绷的情绪一松懈下来就感觉到一阵倦意,眼皮不听使唤地往下耷拉,不一会儿脑袋就开始“钓鱼”了。 文筝打瞌睡,头部越来越往车窗上靠,终于在她即将撞上去的一秒,男人的大手突然出现,及时护住她的脑袋,将她往身前一揽…… 文筝歪着身子就靠在了他的肩膀,他这才无奈地摇头,嘴里低喃:“你就睡吧,等到了葛家坝,我再喊你。” 文筝是没听到翁杭之说什么,她太困了。 她这样安静地靠着他,他都感觉自己肩膀上像有烙铁似的滚烫。低头看着她莹润的小脸,那细腻的肌肤就跟瓷器似的,她嘟着嘴唇的样子实在太惹人犯罪了,他的视线无法从那上边移开,他此刻只能想起这双唇的滋味是如何的美好。 心动不如行动,翁杭之不想苛刻自己,顺着最本真的意念,他就那么一凑上去…… 这一次,他很温柔,不想吵醒她,所以特别的轻。在她柔嫩的唇瓣上慢慢的小心地勾勒着,品尝这比棉花糖还美好的味道,他又一次地感到空洞的心踏实了。 真不知道她有什么魔力,自从他亲过一次之后就难以忘怀,以至于此刻还趁着人家睡着了去偷香。 舍不得离开她温热绵软的唇,他控制着不去加深,只能浅尝即止,可这样的压抑却更加折磨人,更让人欲罢不能…… “唔……”文筝一声嘤咛,翁杭之赶紧地端坐正视前方,好像啥都没发生。 文筝是感觉到嘴巴有点异样的痒,所以才会醒了。揉揉眼睛,文筝小声嘟哝:“怎么刚才感觉怪怪的……” “咳咳……刚才有蚊子。”翁杭之面不改色地说。 “蚊子?可是窗户全都关好的,怎么会有蚊子进来?” “可能是早就进来了只是躲在一边等你睡着了才到处飞的。” “……”文筝也没多想,却又嘀咕了一句:“蚊子真是防不甚防,怎么会盯着嘴巴咬的……” 翁杭之俊脸发热,机智了岔开了话题:“我下去车去看看。” “……” 大约三点钟的时候终于通车了,翁杭之一路载着文筝到了葛家坝的某个村子。 看看时间,还不到五点钟,还好赶得及陪孩子吃晚饭。 但文筝太低估翁杭之的脸皮了,这男人岂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到了葛家坝这里,雨是越下越大,文筝拎着鲜花饼和蛋糕下车,急匆匆往村里走。 这村里的人口不多,加上现在又下大雨,外边几乎看不到有人迹。文筝到了姨奶奶家门口,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屋檐下的小身影。 “妈妈!” “晴晴!” 一个圆墩墩的小身子冲进了文筝怀里,像只小燕子欢快地叫起来。 文筝鼻子一酸,搂着孩子就进屋里去了。 晴晴顾不得看妈妈带来了什么好吃的,只窝在妈妈怀里紧紧抱着,软糯的声音说:“妈妈说好早上来的,可是现在才来……我好想妈妈……” 文筝这心啊,愧疚得发痛,低头在晴晴脸蛋上亲了又亲,疼惜地说:“是妈妈不好,晴晴原谅妈妈吧?” 孩子仰着小脸,又大又圆的眼睛里满是晶莹,红红的,一看就是哭过了。 “妈妈……晴晴不怪妈妈……妈妈肚子饿不饿?” 文筝一听,不仅鼻子酸了,连眼眶都湿润了。这孩子太贴心了,不但没埋怨她一句,还关心她饿不饿,这暖暖的爱,就是她这些年能撑下去的理由啊! “晴晴,我们一起吃个鲜花饼,一人一半好不好?” “好哦……”晴晴破涕为笑,欢喜地拍着小手,将鲜花饼拆开。 晴晴拿起一个鲜花饼就往嘴里塞,可是刚送到嘴边,她却停下来,将饼子凑到文筝面前,奶声奶气地说:“妈妈先吃。” 才四岁的孩子都已经知道要孝敬母亲了,这么乖巧的贴心小棉袄哪里找去? 文筝先前在车上已经是对孩子十分牵挂了,压抑的情绪一下子被戳中,差点忍不住掉下泪来。什么辛苦和辛酸,在此刻都烟消云散了,全都被小晴晴赶走。 文筝将饼子分成两份,一半给孩子,一半自己吃。母女俩就这样对望着,挂着满足的笑,吃着可口的饼子,这心里暖洋洋的。 快要到吃饭时间,文筝不想让晴晴在饭前吃太多饼子,不然她可能就不吃饭了。半个刚好,这样还能留着肚子吃点饭菜。 姨奶奶在厨房,文筝抱着晴晴进去,见姨奶奶在忙活晚饭,她便感到过意不去。 老人家既要帮忙照顾孩子还要做饭款待她,她可不能只管吃。 “姨奶奶,您出去歇着吧,晚饭我来做。” 姨奶奶布满皱纹的脸,虽然苍老但却是很慈祥的。 “文筝啊,你加班也够累的,你就多陪陪孩子,我来做饭就行。” “没事,我一点都不累,见到您和孩子,我就感觉浑身都有精神!” “你……你这孩子……” 姨奶奶拗不过文筝,只好带着孩子出去了,文筝就亲自下厨,做几个简单的小菜。 文筝是不会让孩子在厨房里待着的,厨房有油烟嘛。 外边的雨依旧是下个不停,文筝心想这样也好,今天下足了雨水,明天就没那么炎热,可以带着孩子去外边走走玩一玩。 只有在这里,文筝才能感觉到幸福和满足,心里眼里都只有孩子那小小的可爱的身影。 晴晴又跑去屋檐下了,跟姨奶奶一起剥玉米。虽然孩子很小,没多大力气,嫩嫩的小手也还不能像大人那样将玉米粒剥下来,可她却懂事地将老人剥下来的玉米捧到簸箕里。 没人教她这么做,是她自动自发的,这样的孩子,谁能不爱呢。 晴晴突然看到门口出现了一个男人,这孩子一下子就停止了动作,好奇地盯着门口。 农村里有的人家不是经常都关门闭户的,白天有时是将门敞开着,所以现在来了个陌生人,晴晴立刻就看到了。 男人打着伞,高大的身型,优雅尊贵的气质,跟农村这环境格格不入。他像是在找什么人? 晴晴撅着小嘴,好奇地眨眼,小手指挠挠自己的头发,天真无邪的脸蛋上尽是一片懵懂。 “叔叔,你是谁?”晴晴两只眼睛直勾勾盯着他,冒着小星星呢。这个叔叔好帅好帅! 翁杭之也懵了,这小女孩怎么这么眼熟啊?在哪里见过? 翁杭之一看到小女孩就挪不开视线了,好像心底隐秘的角落被什么东西给戳了戳。 小女孩长得好漂亮,精致的五官轮廓就像个洋娃娃似的。头发长长,头顶扎了个小啾啾,圆滚滚的身子配上她那双纯净如宝石透亮的眼睛,萌得不要不要的,太招人喜欢了! 姨奶奶见到有陌生人出现,赶紧地唤住晴晴,将孩子搂在怀里,冲着门口说:“你是找人吗?” 翁杭之这才回过神来,礼貌地点头:“老人家,我是跟一个朋友一起来的,她叫文筝,您认识吗?” 文筝?姨奶奶愣住了……文筝从不带人来的,这个男人该不会是骗子吧? 姨奶奶审视的眼光打量着翁杭之,而晴晴就乐呵呵的说:“叔叔你找文筝吗?咯咯咯咯……她是……” “妈妈”二字,在晴晴嘴里刚要蹦出来时,一只纤细的手从背后捂住了晴晴的嘴巴! 幸好文筝及时出现阻止了晴晴,可她刚才真的吓得心惊肉跳。 “翁杭之,你怎么在这里!”文筝又惊又怒,这个男人居然跟踪她!要不是她刚好从厨房出来,晴晴岂不是就要说她是妈妈了? 翁杭之见文筝这态度,他也是脸色一僵……可别忘了这男人的脸皮是最厚的,他已经逐渐适应了文筝那脾气了。 “你这么凶干什么?我冒着大雨送你来,你就把我一个人丢下?我的车子没油了,暂时开不回市区,又累又饿的,难道你不该尽尽地主之谊,请我吃个饭?”男人那云淡风轻的口气,好像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 文筝已经让姨奶奶带着晴晴进屋去了,还悄悄吩咐了姨奶奶要告诉晴晴,绝不能说谁是妈妈。 “翁杭之,你的脸皮怎么比城墙还厚?” “你呢?你脸皮不厚,可你小气啊,吃个饭而已,你用得着像对付敌人一样?要不是送你来这里,我的车会没油吗?” “你……你先前在路上为什么不加油?” “我忘记了。” “……” 这么烂的理由,其实说白了翁杭之就是故意的吧? 不管怎样,文筝不会让翁杭之进来的。 可翁杭之呢,人已经跨进院子里,这架势,更像是非进不可。 文筝急了,赶紧迎上去,钻进他伞下,将他拦住,死死抱着他的腰,就是不让进。 “翁杭之你别闹了,这是我姨奶奶家,她不会欢迎陌生人,你识趣点还是快走吧。” 文筝越是这样抗拒,翁杭之越觉得不对劲,她的紧张似乎有些过头了吧? 翁杭之深邃的眸光里流动着动人的神采,还有一丝危险的气息,他一手拿伞一手搂着文筝的腰,嘴角噙着邪魅的笑意:“你这么激动干什么?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没有!你胡说什么!”文筝情急之下矢口否认,她的心都乱了,真想把这男人一脚踹飞! “你这么抱着我,嘴里却说不让我进去,你这是在逗我玩呢?还有啊,别怪我没提醒你,我是个正常男人,你确定要继续这样跟我贴这么紧?”他戏谑的声音里带着几分熟悉的沙哑,像是在压抑着什么。 文筝脸一红,下意识地想推开,却又被他箍得紧紧的,两人这么贴得密不透风,确实太令人浮想联翩了。殊不知晴晴在客厅大门里已经看到这一幕,要不是姨奶奶抱着她,她已经冲出去了。 “那个叔叔为什么抱着妈妈?妈妈是我一个人的,为什么要给他抱?”晴晴扁着小嘴,很不开心,气呼呼地鼓着腮,那样子就跟文筝如出一辙。 姨奶奶急忙摆手对晴晴说:“好孩子,小声点……你妈妈说了,在那个叔叔面前,不能让他知道你是谁的小孩,明白吗?” 晴晴很不情愿,但她最听妈妈的话,她更怕如果不听话的话,妈妈就不来看她了,所以尽管不愿意,她还是很乖地点头。 外边,文筝和翁杭之还在僵持不下,翁杭之也是奇怪,今天怎么就如此执着呢?不就是一顿饭,他难道不吃会饿死? “翁杭之,你到底走不走?你怎么能这么无赖!”文筝使劲想推开他,但这人是铁了心的,站在原地纹丝不动。 “这个小孩子就是前几天我看到的照片上那个?可是你怎么解释她会在你姨奶奶家?不是说,她是你朋友的女儿吗?翁杭之淡淡的语气,可是对文筝来说,他的话无疑是颗炸弹! 文筝心乱如麻,但她的反应也是很迅速的。 “是我朋友的女儿,在我姨奶奶家,这有什么奇怪的……我朋友就住在这村子里,家里有时没人,托我姨奶奶帮忙照顾孩子。我说你今天是怎么了?发什么神经啊?”文筝强压下心头的震动,硬着头皮迎上翁杭之的目光。 翁杭之嗤笑着说:“既然是朋友的女儿,你还这么紧张,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是你跟某个男人的私生女呢。” 翁杭之也就随口这么一说,但文筝却炸毛了,两只眼睛如同要喷火似地盯着他!【6千字。求点月票哇】 ☆、72:文筝要失业了? 雨势减小,翁杭之已经回到了车上,他在跟文筝对持一番之后始终没能进屋里去,只能撤了。 翁杭之一开始跟着文筝,纯属无聊之举,并不是真的想进去蹭饭。但当看到那个小女孩之后,他这心里就莫名其妙地难以平静,临时起意想要进去,但遭到文筝的阻拦。 真如文筝所说是她朋友的孩子吗?为何他却总感觉有点怪异呢?可到底哪里怪,他却说不上来,那纯粹是一种直觉。 翁杭之走后,文筝这紧绷的情绪才稍微缓和些,但终究是不太踏实,总觉得有种隐约的危机感。关于翁杭之究竟是不是五年前那个男人,文筝不愿去细想,不愿去追究,她的潜意识在逃避面对这个问题。 兴许是不知道怎么接受,也可能是在害怕有人会跟她争夺晴晴。 吃饭的时候,晴晴可乖了,不需要大人喂,她拿着筷子就能自己吃。 油光光的小嘴里包着食物,纯净的眼睛盯着文筝,好奇地问:“妈妈,刚才那个叔叔是谁?他怎么不进来跟我们一起吃饭?” 文筝一愣,随即温柔地笑笑:“那个叔叔他有事要做,他很忙的,没时间跟我们吃饭。” 说这种话,文筝会感到心里愧疚,但她必须要对孩子说这样的谎言。她总不能告诉孩子说她为了隐瞒某些秘密,那孩子会问得更多了,怎么都说不清。 “嘻嘻……叔叔好帅哦……” “……”文筝不由得莞尔:“你啊,才这么小,就知道帅不帅了?” “他比村口的张叔叔更好看……”晴晴柔嫩的声音听上去可爱极了。 文筝一听,脑子里顿时浮现出村口小卖部里的张老板那形象,顿时一阵恶寒……那是个肥头大耳的秃顶,若是翁杭之知道有人将他跟老张相比,他只怕是会气得跺脚吧。 “妈妈,今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要听妈妈唱歌,还有讲故事……”晴晴这小机灵,只要文筝在,她铁定是粘着妈妈的。 文筝爱怜地摸摸孩子的脑袋:“好好好,都依你,那现在乖乖吃饭,多喝点汤,多吃点蔬菜,一会儿妈妈得先检查你的作业,然后洗澡睡觉,给你唱歌,讲故事。” “嘻嘻……” 晴晴四岁了,该去上幼儿园的,可这乡下附近都没有幼儿园,镇上是有,可就是距离这里太远了。 这件事,是文筝的心病,她到不是想着所谓的要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她只是觉得晴晴四岁了,在这里只有跟姨奶奶为伴,难免会孤单的,如果孩子能上幼儿园,那起码可以有同龄的小伙伴一起玩耍。 只可惜,目前来说,还不具备条件让晴晴上幼儿园,只有等将晴晴接回城里之后再打算。 虽然暂时不能上幼儿园,可文筝也会教晴晴一些知识。 最开始只是想教最基础的,比如数数,比如最简单的汉字,可是晴晴这孩子很特别,不但学得快,而且记性很好,跟同龄的孩子比起来,她的聪明,能远远将别人甩在身后。 最让人欣慰的是晴晴对于学习,一点都不排斥,反而是很喜欢。她就像是快海绵一样快递地吸收着妈妈教给她的东西,学习效果惊人,这一点,就连文筝的父亲都不得不感到惊讶,不得不承认文筝生了个小天才。 姨奶奶今年68岁,但身体很健朗,精神矍铄,脾气也是刚烈,在这村子里还有些威性,所以即使她一个人带着个孩子也没有问题,吃的全都是健康食品,住的地方更是空气干净环境清幽。 这样养出来的孩子还真是白白胖胖健健康康的,加上晴晴本身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乖巧懂事,因此文筝对于晴晴的生活状况是很放心的,唯一难受的就是不能每天见到孩子,她有时会因为太过思念而心生郁闷。 每个周末都是晴晴最开心幸福的日子,有妈妈在身边,这小不点儿的笑容就没停过。 夜晚,文筝带着晴晴睡觉,先是给孩子讲故事,再唱一首摇篮曲…… 晴晴刚洗过澡的小身子依偎在妈妈怀里,十足的依赖,浓浓的亲情之爱,能将这母女俩的心都填满,暖暖的,胜过所有。 晴晴那肉肉的小手抓着文筝的衣角,圆润的小脸蛋仰起,软糯的声音说:“妈妈……小杨姐姐问我怎么没有爸爸,妈妈……我是不是没有爸爸啊?小杨姐姐的爸爸好厉害的,可以把小杨姐姐放在脖子上走路……” 可爱的小不点儿眼里尽是好奇和迷茫,眨动的眸子里尽是希冀。 “小杨姐姐”是一个比晴晴大一岁的女孩儿,住在城里,但有时跟父母回乡下看望外婆,跟晴晴无意中认识的,那时晴晴看到小杨姐姐坐在爸爸的脖子上,便感觉好羡慕。 可是孩子也会想,为什么自己没有爸爸呢? 这个问题,无疑是文筝最头疼的,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生了个这么聪明的孩子,她想含糊过去都不容易。 “晴晴,宝贝儿,你很想要个爸爸吗?可是如果真的有了爸爸,可能妈妈就没那么多时间陪你了。”文筝暗暗叹息,孩子还小,现在她只能暂时这么说了,她知道孩子很粘她的。 果然,晴晴没有立刻回答,宝石般纯净的眼睛里露出几分紧张,小手抱得更紧了:“不,我不要爸爸了,我只要妈妈,我要跟妈妈在一起,谁也不可以抢走妈妈。” 这孩子,对妈妈的占有欲还真强,但这也是文筝感到幸福的原因。 文筝哼着摇篮曲,晴晴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文筝望着孩子这天使般的面孔,心里却是久久难以平静……晴晴才四岁就知道问“爸爸”,将来可怎么办?孩子会不会越来越渴望有爸爸呢? 这些年,文筝只是坚定地要把孩子抚养长大,可是现在会有各种问题冒出来,都是关系到孩子的将来,她需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 可即使这样也不会动摇文筝的决定和她对孩子的爱,孩子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每次累到不行的时候只要一想到孩子那张笑脸,她就知道,一切都是值得的。 文筝的周末会在愉快中度过,可是那个被拒之门外的男人呢? 翁杭之驱车回到市区的时候,雨已经停了。 繁华都市特有的热闹喧嚣,霓虹灿烂,灯火辉煌,却不能赶走翁杭之心底那一股莫名的孤寂与失落,总觉得缺少了一点什么,百无聊赖之下,翁杭之想起了一个去处,正好,肚子很饿了。 老城区古巷尽头,有一家小小的面馆,已经存在了三十年。 面馆里的一切都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老板却已经从壮年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 一对朴实的老夫妻经营的面馆,三十年如一日,在这里,好像时间都停留在过去的宁静与恬淡。顾客不是很多,但全都是来吃过无数次的人了,他们认的是面馆多年来那一成不变的温暖的味道。 “大林叔”,是人们对这面馆老板的亲切称呼,六十岁的老人,头发白了一半,但精神挺好,正在忙着招呼刚来的客人。 “小翁,你可有段日子没来了,是不是太忙啊?这么晚你都还没吃饭,一会儿我给你那碗里多煮点面。”大林叔慈爱的面容格外亲切,就像家中的长辈似的。 翁杭之闻言,心里一暖,笑着摇头说:“大林叔,我每次来,你都会给我满满一大碗,你这儿的碗本来就比别家的大,可份量还比人家足,也难怪你这里的生意一直都这么好。” 大林叔听到翁杭之的夸赞,笑得更爽快了:“哈哈哈,那都是大家捧场,所以我这面馆还得继续开啊,女儿叫我去京城享清福,我都舍不得去呢。小翁你等着,面马上就来。” “谢谢大林叔。” “甭客气,你先坐。” 和谐的气氛,加上这空气里飘着的食物香味,会让人的食欲大振,再看周围的人都吃得津津有味的,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小的面馆能存在三十年不倒。 翁杭之从小就爱吃来这面馆吃东西,这么多年来,他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来吃,就算是在国外留学的时候还会时常想起这儿的面。 谁能想到翁杭之这样身份的人会喜欢在一个小面馆吃东西,他给人的形象是大都是高冷的,但这面馆的老板见到的却是翁杭之平易近人与温和的一面。 老城区的古巷里,特有的怀旧气息和温宁的氛围,有种神奇的魔力可以让人暂时忘记那些纷纷扰扰,忘记白天工作的压力,坐在这里,仿佛世界都会慢下来。 这样的地方本该是受到当地ZF保护的,假如有一天它被围起来,周围修建起大楼,那古巷就会变味儿了,它应该是属于整个龙京市的而不是被某些人圈禁的。 翁杭之一边吃面条一边忍不住想起了庾弢来公司的第一天提出的那个计划,就是关于这老城区古巷的。当时翁杭之表现得很强硬,一口否决,就连母亲的面子也不给。 现在当翁杭之再一次坐在古巷的面馆里,看着这里的人们那一张张平静的笑脸,看着面馆老板忙活的身影……一切熟悉的场景,都在坚定着他内心的想法,他的决定是正确的,他不会后悔。 钱嘛,谁能不爱?翁杭之也爱钱,但他不会为了钱而不择手段。有些钱,他不屑去挣。他是有原则有信仰的人,所以明知道如果能开发这里,修建高档小区,把古巷围进去,那么这里的楼盘将会创造全市房地产行业中又一个新的高度。 可翁杭之偏偏不这么做,只因他想让这座城市即使在现代化的快速进程中也能保持着一点历史的痕迹,保留着一块能让人清心静气的净土。 古巷里的小店不止一间,生意都是一直很稳定的。而这些做生意的人和消费者们,都不会知道,这里坐的一个男人,他竟然有着那呼风唤雨的能耐,他们之所以还能在这里继续,都是因为这个男人心存的一点执念才让这里的一切还不至于被破坏。 吃完面,翁杭之心满意足地离开了,临走时大林叔还不忘招呼他下次再来,这么多年都是如此的。 晚上九点钟,又到了一个尴尬的时间点,对于单身人士来说,是该宅在家里还是该约上几个朋友去外边放松放松? 这两点其实都是不错的选择,因为至少你是在休息。但是,翁杭之居然不想回家,开着车在街上兜来兜去的最后竟是往事务所的方向开去…… 文筝说得没错,这男人就是个工作狂。 杨舒敏的案子已经在等法院排期,等着上庭的日子,对律师和对当事人都是一种煎熬。 翁杭之可是一点都不敢放松,因为杨舒敏的案子要达到这五成的赢面,实际上是很有难度的。 翁杭之花在这个案子上的精力不少,正是有了他这种敬业精神,所以他才会发生某些看似是巧合的事情,但其实跟他的坚持是分不开的。 就在翁杭之的车子开到一个红绿灯路口时,他停下等红灯,无意中一扭头就看见旁边停着的车里有个熟悉的身影。下一秒,翁杭之出于本能地赶紧将车窗关上,但视线却一直盯着那辆车,红灯过了,他就尾随而去。 那辆车里有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多次拒绝跟翁杭之见面的,郭丽雅! 开车的也是个女人,郭丽雅是坐在副驾驶,两人似乎在争吵,可是具体说了什么,翁杭之还没听清。 翁杭之多次打电话给郭丽雅要求见面,是要从她这个被害者身上获得一些线索,可是都被郭丽雅拒绝了。今天这么巧碰到,翁杭之毫不犹豫地就跟过去,不管结果如何,他就是想看看郭丽雅去哪里,跟她一起的女人又是谁。 车子是往海边去的,很僻静,郭丽雅和那个女人停车下去了。 大约过了半小时,两人又都同时往路边走,看样子是准备返回了。 昏黄的路灯掩盖住了郭丽雅脸色的苍白,但却掩盖不住她一脸的怒气,而另外个女人呢,如果现在是白天,就能看到这女人的脸颊有一边的是红肿的,像是刚被打的? 这两个女人之间发生了什么? 郭丽雅的手刚搭上车门,忽听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随之,一道高大的身影走过来。 “郭小姐,这么巧啊?你也来海边散步?”翁杭之神态自若地打招呼,可这双眼睛却是在不停打量着眼前的两个女人。 郭丽雅一惊,眉头皱起,勉强笑笑说:“翁律师,我们只是路过这里,还要赶着回家呢,下次再聊。” 郭丽雅这么急着走,但她的慌张怎能逃过翁杭之的眼睛? “郭小姐,你好像很怕我啊?” 郭丽雅被戳中心事,急忙否认:“没有啊,我只是赶时间,不好意思,先走一步。” 说着,郭丽雅向那个女人打眼色,意思是赶紧走。 但翁杭之却很不客气地跨上前一步拦住了郭丽雅的去路,还装作很绅士地说:“两位美女行色匆匆,这让我很汗颜啊,难道我真的那么面目可憎么?郭小姐,这位是你的朋友吗?” 翁杭之边说边看着眼前这个穿黑衣服的女人,露出他标准的职业笑容:“你好,我是杨舒敏的代表律师,我叫翁杭之,小姐贵姓?” 此刻的翁杭之,怎么变得这么无赖了?对方显然不愿跟他多话,他还不知道识趣? 他当然是有目的的,他想看看郭丽雅有何异常。 黑衣女人面无表情地点点头:“翁律师,久仰大名……我是丽雅的朋友,但你既然是杨舒敏的代表律师,我想,我和丽雅跟你也没什么好说的。” 两个女人的说法很一致,立场也一致,说着就上车走了,再也不搭理翁杭之。 翁杭之没有阻拦,只是望着那辆车远去的影子,翁杭之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慢慢恢复惯有的岑冷。 “郭丽雅,你还真当别人是傻子么?你遇袭的案子,表面上你是受害者,可只要仔细研究案子的细节就知道,你给警方的口供里分明就是在撒谎!你到底隐瞒了什么?你差点没命了却还要有所隐瞒,郭丽雅,到时候就别怪我会揭穿你了。”翁杭之冷冷的眼神里流动着智慧的光芒,若是郭丽雅此刻在场一定会心惊肉跳! 郭丽雅和那个女人在海边待那半小时,虽然翁杭之没能将两人说的话全都听清楚,却还是听到了一少部分。 他听到了薛振的名字,听到了杨舒敏的名字,甚至听到了郭丽雅前男友的名字。并且这两个女人吵得还很凶,但刚才她俩又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还说彼此是朋友? 翁杭之心里在想一件事……这个案子,由于是很快就发现了杨舒敏家里藏着那一把桶伤郭丽雅的凶器,所以才那么快锁定了嫌疑人,而郭丽雅所认识的人,警方就很少有去调查了。 如今案子被检察院审核过,认为杨舒敏的犯罪证据足够,所以才会移交法院,排期开庭审理。如果翁杭之想要为杨舒敏做无罪辩护,他还得做很多事情,比如先从郭丽雅认识的人开始排查…… 这种事本该由警察来做,可警察现在只怕也不会相信翁杭之的,人家已经将证据交给检察院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现,便不会在开庭前再做调查。 可翁杭之坚信自己的判断,所以他要坚持下去只有自己去查。 要说呢,遇到翁杭之这种律师,是天大的幸运,因为他不仅有权威的专业知识,有过人的工作能力,更重要的是他有敬业精神,还有一颗侦探迷的心。 查就查,他不嫌麻烦,对他来说,每一件案子都是一种成就。 星期一,上班时间到。文筝经过周末的休整,又变得有精神了,干起工作来很有劲,因为,今天是发工资的日子。 这是文筝在事务所工作以来,第一次领工资,怎能不高兴呢。 想想她这一个月来的辛苦,不仅是把事务所的卫生和杂务全包,她还在第一次出跟翁杭之出去办事的时候就差点遇险……这份钱来得特别不容易,流了多少汗水,受了多少闲气才熬到今天领工资啊。 中午吃饭前,MISS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工资已经如数发到每个人的账户,包括奖金和加班费。 文筝默默盘算着,她的加班费可不少,不仅时间多,有两次还是五倍呢……太好了,领到工资,这个周末就带晴晴去海洋公园玩,这可是晴晴心心念念好久的事情。 文筝满心喜悦,浑然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事。到了中午下班吃饭时间,事务所里来了一个姓邓的小伙子。 他一来,大家都很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并且他对这里很熟悉。 文筝在知道小邓是谁之后,顿时就高兴不起来了……这是事务所里以前那个打杂工!他出院了,他能上班了! 文筝感到了危机,不妙啊,难道她刚领了工资就要面临失业吗?【6千字】 ☆、73:不做你的玩具 尽管文筝在担心自己会丢掉这份工作,可她也没有对小邓冷眼相看,她依然保持着应有的礼貌,就跟其他人一样的,关心关心小邓的伤势恢复情况,虽然她这是第一次见到小邓。 小邓是个相貌平平的小伙子,人挺老实的,不过既然是在翁杭之这里工作过两年的人,耳濡目染也会变得十分机灵。小邓知道文筝是因暂代他的工作所以才来事务所上班,不用多想也能知道文筝在顾虑什么。 小邓来了,文筝该何去何从?这个问题,MISS吴以及程烨他们都有个问号,只是大家都默契地没有说出来,是不想看到文筝难过的样子。 文筝在这里工作一个月了,她的勤快低调,深得大家喜欢。这一群职场精英们就跟雇了个保姆似的,对她的工作十分满意,并且还都习惯了事务所里有这么个水灵灵的妹子。说实话,假如因为小邓回来了就将文筝辞退,他们可都是有些惋惜呢。 梁雪瑞在工作时间里对待其他人都是很高冷的,她只对翁杭之会有热情。当知道小邓回来了,梁雪瑞虽然没说什么,可心里是期待的,或许文筝要失业了? 翁杭之在办公室里忙活着,手边是梁雪瑞泡的咖啡,香喷喷的,只是翁杭之还没喝完。 自从喝习惯了文筝泡的茶,现在要换回来喝咖啡了,翁杭之就感觉咖啡不如以前好喝。 其实不是咖啡的味道变了,而是他的心在不知不觉中被人影响了。 文筝被翁杭之叫进办公室,她这心里在打鼓,有种不安的预感……他是想告诉她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吗? 毕竟当初来的时候是因为小邓受伤住院了,可现在人家康复出院,回到事务所上班,这是理所当然的,文筝无法去埋怨什么,她烦恼的是……离开这里之后,她还怎么完成郭父的委托呢?接了生意收了钱,她总得做点事才行啊。 除了抱着这个目的,文筝心底还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留恋。一旦离开,以后或许很难见到翁杭之了。想到这里,她的心会隐隐作疼,有个声音在说她舍不得…… 文筝规规矩矩地站在他面前,神情黯然,原本明亮的眼睛也变得灰灰的,整个人都显得很低落。 “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文筝木然地说着,实在是连勉强笑一下都做不出来。 翁杭之停下手中的笔,抬眸看去,见她这神情,不由得微微一怔,随即像是明白了什么,他复又垂下眼帘,挡住他那双凤眸里幽然的光亮,随手拿起咖啡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优雅的风度,低沉浑厚的声音洒了一地。 “明天你就不用……”说到这,他停顿了一下,视线锁住文筝这略显苍白的脸。 文筝早就有心理准备了,但听到他这么说,她这心里还是不由得抽了抽,嘴角含着一丝苦涩:“我知道,小邓回来了,我该离开事务所了。我得谢谢你给我发的工资和加班费……一会儿下班之前我会把这里再打扫一遍,明天开始,我就不会出现在你面前了。” 文筝的声音很小很轻,像羽毛落在了他心湖上,漾起的丝丝涟漪是难以言喻的一抹疼……她真是够倔犟的,这么干脆就走了,一点都不留恋,甚至不会想到要求他一下吗?该不会是她早就盼着这一天了? 翁杭之的另一只攥得很紧,沉静的面容却看不出波澜,但语气却是冷了一截:“看来你十分渴望离开。呵呵……也对,我差点忘了,你是开侦探社的,好歹也算是个小老板,在我这里打杂,或许是委屈你了。” 文筝本来情绪就不好,现在又听他说话这么怪怪的,她这心里更是难受。这段时间她也憋屈了,反正就要被辞退,她还有什么不可以说的?脑子一热…… “翁杭之你可真聪明,是啊,没错你说得对,我就是盼着早点离开,我受够了你的脾气,我不想再伺候你了,不想被你随意使唤,不想再跟着你在外边瞎跑,不想再看你的脸色,不想把自己累得像个骡子!我现在可高兴了,我巴不得现在就到下班时间,再也不用看到你这张可恶的脸!” 她有点激动,声音有点抖,谁也不知道她此刻多么难受,她恨自己一不留神就动了心,恨自己会对这个男人依依不舍,恨自己不能像想象中那么洒脱!这一切都是因为翁杭之啊! 而翁杭之又何尝不是如此?他脸色一变,怒气浮上来,墨色的眸子里染上了深浓的凛然,一把将文筝抓过来按在了办公桌上! 文筝冷不防被他按倒,来不及挣扎,他已经压下来覆住她,双目喷火似的盯着她,狠厉的语气中充满了复杂:“你就这么迫不及待吗?不想看到我这张脸?你是有多讨厌我呢?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把这里搅得乱七八糟的就想自己先跑掉,你是不是太自私了!” 文筝惊愕地瞪大了眸子,一时间呆住了,他这是什么意思?竟然说她没良心? “翁杭之你发什么神经?我每天都把这里打扫得干干净净,你却说我把这里搅得乱七八糟?” 翁杭之狠狠压住她,不让她动弹,一只手却指指胸口,俊脸露出几分痛惜的神情说:“你搅乱的是这里……” 文筝更懵了,下意识地死死盯着他的胸口,他在说什么呢? 文筝是真慌了,心在噗通噗通乱跳,有种熟悉的危险在逼近,迫使她只想逃…… “你放开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要出去做事了!”文筝这压抑的吼声,躲闪的眼神,出卖了她内心的慌乱。 可翁杭之是不会就此罢休的,他的某根神经一旦被触动,那结果就是难以收拾。 “你在逃避什么?你在怕什么?”翁杭之伸手钳住文筝的下颌,她不得不正面面对他了。 “你看着我的眼睛,你亲口告诉我你对我没有半点喜欢,只要你说,我立刻就放你走。”他低哑的声音,竟带着一点罕见的疼痛,眼底有一抹近似是破釜沉舟的寒光。 这几句话,将文筝那混乱的脑子给彻底搅得七荤八素了,她怎么都想不到,他居然可以这么问? 两人之间已经没有缝隙,他的脸就近在眼前,他的呼吸全都是令人心慌的气息,她要如何回答? “我……我……”文筝倔犟地与他对视,却像是被扼住了喉咙一样难以说出口。 这是一场残酷的拉锯战,他想要戳穿她,而她更想逃避面对。 “你说啊,你怎么不说了!”翁杭之强硬地逼迫,可实际上他心底也会有一点紧张,万一她真的说了呢? 文筝想要装作镇定,可她颤抖的身子,发红的双眸,都说明了此刻她有多么难熬。 终于,文筝断断续续地发出声音,忍着那要命的酸涩感:“我……不……不喜欢……” 最后那个字还没说出口,翁杭之已经气得脸色铁青,猛地一张口,封住她的唇,不让她将话说完,因为,他不想听! 如狂风暴雨般的亲吻,带着强烈的惩罚的味道,将文筝那狂乱的意识淹没了,心里那根紧绷的弦也在顷刻间断裂! 谁说不喜欢?分明就是不知何时已心动,不知何时已牵挂,才会造成今天这深深的不舍。 谎话,从来都是双刃剑,伤人伤己。文筝在这一刻竟出奇的没有挣扎反抗,只因为她的心在哭泣,唯一这一次她想要遵从内心的声音,抱着他,亲着他,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欺骗自己一下……只一下就好。如果注定要离去,就让这一刻像恋人一样吧,虽然明知是梦幻而已。 翁杭之也感觉到她的身子变得柔软了,而他的嘴里竟尝到一丝咸咸的味道,是她的眼泪吗? 翁杭之本来是粗鲁的,可是当发觉她原来竟是如此青涩时,他居然莫名地窃喜,跟着魔似的产生了怜惜之情,捧着她的脸,小心翼翼的,不再那么凶猛了。他能感觉到内心深处那最柔软的地方再一次被她融化,神差鬼使的,他的脑子也被烧热了,含着她柔嫩的唇瓣,他含糊地说着:“你可以不用那么辛苦的……做我的女人,难道不好吗?” 这是他第二次这么说了,文筝在震惊之余更多的是感觉太不真实,他到底在想什么? 文筝控制不住声音的哽咽:“你是想我成为你的玩具吗?不……” 玩具?她竟然会这么想?翁杭之正想说点什么,忽听身后传来敲门声:“翁哥哥,我可以进来吗?”【稍后还有更新】 ☆、74:一起出差 梁雪瑞也不知是不是故意的,平时都是先敲门得到允许之后才进去,可此刻她却没等翁杭之答应,就已经推门进去了。 她看到的是文筝和翁杭之两人衣冠不整的样子,文筝原本扎在裙子里的衣角也跑出来了,还有文筝脸上那不正常的潮红和异常……翁杭之额前那几缕凌乱的发丝,他的衬衣扣子又松开了一颗…… 这些都足以证明梁雪瑞的猜测! “你们……”梁雪瑞这张精致漂亮的面孔上一阵青一阵白,看来是气得不轻。 翁杭之不悦地蹙眉,文筝却低着头,心乱如麻……刚才她居然回应了他的吻?她是糊涂了吗?怎么可以对这么危险的男人放松戒备,明知道一旦控制不住感情就可能落个惨兮兮的下场,她怎么还是一不小心就乱了阵脚? 梁雪瑞充满怨气的目光盯着文筝,毫不掩饰的嫌恶和鄙夷:“你一个打杂的,成天想着*你的老板,你就那么缺男人吗?事务所里有的是男人,你为什么非要盯上他?不知羞耻的女人,你出去!” 梁雪瑞满脑子都是火,哪里还顾得上基本的礼节,把自己当这儿的主人了,冲着文筝大吼。 文筝被梁雪瑞这么训斥,羞辱,她身体里的小宇宙又自动爆发了,蓦地抬头迎上梁雪瑞的目光,清澈的眸子格外亮堂:“梁雪瑞,你凭什么说是我*他?凭什么说我不知羞耻?你以为你是谁?你不过也是这里的员工,随意侮辱别人,这就是你身为一个律师的素质吗?” 梁雪瑞又惊又怒,想不到文筝还顶嘴? “你……呵呵,你还挺能说的,胆子也不小,可是你以为你不承认就行了吗?翁哥哥怎么可能看上你这种人?不是你*他,难道还是他主动勾搭你?少给自己脸上贴金了,下贱!” 文筝清亮的双眸陡然一沉,正待开口,却听翁杭之一声低吼:“够了,都住嘴!” 梁雪瑞是真的气坏了,见翁杭之还样,她更加愠怒,不可思议的望着他:“翁哥哥,你这是在袒护她吗?你们……” “梁律师……”翁杭之阴沉的表情严肃的语气,令人心惊胆战:“记住,以后没我的允许,不得进我的办公室。现在是上班时间,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你该出去工作了。” 他没有叫“梁雪瑞”而是称呼的“梁律师”,这就是在警告梁雪瑞。 梁雪瑞气得想骂娘,可她终究是个律师,在遇到突发状况的时候也能快速地找回理智。 梁雪瑞狠狠地瞪了文筝一眼,一言不发地气冲冲地出去了,临走时将门关得很重。 文筝无奈地苦笑,看来,跟梁雪瑞的矛盾是结下了,只怕再难解开。 文筝没有再去看翁杭之,她只想快点离开这办公室,她纷乱的心才能平静。 “站住!”翁杭之冷冷地叫住她:“又想跑?我还没问你,你先前说我会把你当玩具,我还没追究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在你心里,我就是那种人吗?你究竟想要什么,你说。” 文筝的脸越发苍白了,他真是不依不饶啊! “你是翁杭之,是大家心目中的男神,仰慕你的女人多不胜数,况且你出身豪门,是天之骄子,你怎么会看上我呢,难道不是因为一时好玩才会想要我做你的女人吗?因为觉得很有趣,所以有了一点冲动,但那不是真正的喜欢,我为什么要一头扎进去?我只是个普通人,想要普通的生活而已,我经不起感情的折腾,我不会明知此路不通还要去犯傻,我要的就是一份简单而单纯的感情,是真心,你懂吗?” 她的字字句句都敲打着翁杭之的心,他脸上的表情几番变幻,最终是默然回到椅子上坐下。 “真心?那次你在公园里,给你钱的男人,你们是真心吗?” “你还在认为我是不检点的女人?那真是让你失望了,事情根本不是你想的那样,那个男人给我钱,他是侦探社的客户。” “客户?”翁杭之心头又是一阵惊喜,但随即也暗暗叫糟,他误会文筝了,并且还误会了这么久。 文筝却没心思去揣摩他怎么想了,她只以为明天就不用来上班,还有什么不可以说的? “你如果不能给我真心,不能跟我正式地交往,我们不能以正常情侣关系相处的话,我就不会成为你的女人,即使是一个晚上,也不行。”文筝的声音虽然不高,但可以看出她坚定的决心,在这一点上,她的头脑是清醒的。 翁杭之没说话了,他的沉默,才是真正的让文筝感到心痛的……他是默认了她刚才说的吗?他真的只是想跟她玩玩而已,没有真心。 文筝只觉得呼吸一紧,仿佛心尖上溢出一缕苦苦的汁液。男人的沉默有时候就是最可怕的武器,可以将女人的心轻易刺破。她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心底深处还是有那么一点小小的盼望,希望那些童话里的故事也能降临在她身上吧,只可惜,他的沉默就是在提醒她,这世上没有童话。 文筝转身向门口走,翁杭之这回没再叫住她了,直到她出去之后,他还保持着那个姿势坐着。 文筝不会知道,翁杭之根本就不是默认,他只是在考虑,这所谓的真心,究竟是什么呢? 他没有想要将她当玩具,可是,做他的女人,难道就是正式交往吗?他是真心想要文筝当他的女朋友吗? 他单身这么多年,是否真的准备好要结束那种自由自在的日子了? 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问题也同样很严峻,一针见血地戳中了翁杭之的心。 他终于是明白了,文筝要的不是物质,而是精神和心灵上的共鸣,他,可以给予吗?做得到吗? 在没有想通和确定之前,翁杭之除了沉默还能怎样? 真是头疼啊,文筝确实有种不知名的魔力,可以让人情不自禁地被她吸引,就连翁杭之这个独身主义者都禁不住动摇了,产生了尝试的念头。 门外,文筝去了茶水间,洗个冷水脸,以此来让自己尽快恢复冷静。 文筝皮肤好,虽然没化妆但也是水嫩水嫩的,还能这样肆无忌惮地洗冷水脸,真是羡煞旁人啊。 一转身,文筝愣住了…… “小邓……” 小邓是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冲文筝眨眨眼:“你刚才去老大的办公室出来之后就不对劲,是不是以为自己要被辞退了?” 瞧他神神秘秘的表情,文筝更加纳闷了。 “哈哈,告诉你吧,你根本就不会被辞退,我今天来,不是要重新回来上班,我是来跟大家告别的,我要去京城里工作了,是我堂哥开的公司,缺人手,家里的意见是非让我去不可,所以,你还得继续在这里工作。” “什么?”文筝惊愕:“你是不是搞错了,翁杭之他是说我明天不用……” “老大刚才让我告诉你,明天你不用一早就来事务所,他要乘坐早上九点的飞机去外地,叫你准备一些东西明早在老大家楼下等他。” 原来如此! 文筝纠结的心豁然开朗,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原来先前翁杭之不是想说她明天不用来上班,而是说她不用先来事务所。 她可以留下来了!文筝心里在欢呼,却不知这样的欣喜正是代表了她对翁杭之的感情其实比她想象的更深。 意外的结果,不仅是文筝没料到,事务所的其他人也是感到有点始料未及,但大家习惯了文筝的存在,加上小邓也是必须要去外地工作了,所以大家都觉得这样挺好的,一切都不用改变了,文筝还是继续给大家服务,继续当最贴心最温暖的打杂小妹。 但梁雪瑞就郁闷了,千算万算都算不到小邓居然不是来工作的而是来跟大家告别的? 看这事务所里的人好像都很喜欢文筝,梁雪瑞就想不通了,一个普通的打杂人员怎么就能将大家的心给掳获走了?尤其是翁杭之,先前在办公室里,他和文筝是有接吻吗? 虽然没看到整个过程,可梁雪瑞能肯定的是一定发生了很亲密的举动,两人才会显得那么异常。 这是梁雪瑞的自尊心难以承受的。她从小到大都是家里的公主,要什么有什么,被众人捧在手心里,从来就没有得不到的东西,可是这位骄傲的公主却在文筝这里体会到了危机感,这让她怎能接受? 梁雪瑞见文筝和MISS吴他们有说有笑的,她这心里更是火苗子乱窜。 “杭姨说过,只有我才配得上翁杭之,她只认我这个儿媳妇……这么好的优势,我如果都败给文筝,那我真是可以去撞墙了!哼,走着瞧吧,翁杭之顶多是一时昏头,绝不会真的喜欢文筝的,以他的条件,玩玩可以,他不会当真的……” 梁雪瑞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否则今晚得失眠。 翁杭之去外地也是为公事,他以前的一个客户,儿子出事了,现在被关押在看守所,他得赶过去,看看能不能办理保释。 第二天,文筝一大早就带背个包包出门,到翁杭之的家楼下等他。 包里都是翁杭之需要的东西,可文筝有点不明白的是……他干嘛要准备两套牙刷和两张毛巾啊? 程烨说过,翁杭之的习惯是,出差都自备毛巾牙刷,从不用酒店里的。但是他一个人要用两套吗? 看见翁杭之的车子出来了,文筝急忙迎上去…… “给你。” 翁杭之却只是淡淡地瞄了她一眼:“上车。” “呃?你不是去机场吗,我是要去事务所,我们不同方向。” “叫你上车就上车,别耽搁时间。”翁杭之不耐地说。 文筝揪着眉头,搞不懂他又想干什么。 程烨开车,翁杭之坐在后边,文筝一上去就被他给拽住了胳膊…… “我要出差几天,你就跟我一起去。” 文筝乍一听,先是愣了愣,紧接着就很干脆地说:“我不去。” “这是工作。” “你……”文筝咬牙,欲哭无泪啊,他怎么这么霸道?昨天不提前说,现在突然要叫她一起去出差? “我周末有事。” “不会又是去看你乡下那个亲戚吧?”翁杭之颇有深意的目光瞟了瞟。 文筝一时语塞,他怎么好像能看穿人似的?她就是惦记着周末要去乡下,晴晴如果见不到她,会哭的。 “程烨有事要做,只能你跟我去了。” 文筝不信,总觉得他的眼神像匹狼。 “程烨,你真的忙得走不开吗?你是助理,怎么忙成这样?”文筝不死心地问。 程烨一副很歉意的表情:“文筝啊,老大这一趟,周末是赶不回来的,而我周末两天都要参加婚礼,一天是我表姐,一天是我堂哥,我这是实在挪不出时间,你就帮个忙,代替我去照顾一下老板。” 文筝傻眼儿了,敢情她这是上了“贼车”下不去了? 翁杭之见她这气呼呼的模样,没好气地说:“你这是什么表情?好像跟我一起出差很吃亏一样。” 文筝愤懑地咬牙,她不是没领教过他是什么人,这趟出差,谁知道他会不会趁在酒店的时候又欺负她?太不安全了!【今天7千字】 ☆、75:又来一个情敌(6千字) 现在文筝总算是明白了为什么翁杭之要让她准备两套洗漱用品,因为是要叫她一起去。 跟这么个大帅哥一块儿出差,想想是件很美的事,但对文筝来说却是煎熬。越是多接触,越会有陷进去的危险。更重要的是文筝原本打算这个周末带晴晴到海洋公园玩的,看来要泡汤了。 文筝一路上都闷闷不乐心不在焉,翁杭之看在眼里,闷在心里,她是有多不情愿啊?跟他出差,那不知道是多少女人抢都抢不到的机会,她居然还一副苦瓜脸? 翁杭之的骄傲受到了打击,有些挫败,干脆也不跟她说话,只顾看手里的资料了。 两人坐在VIP候机室,这里安静,人少,提供的服务也挺好的,但文筝依然是心系着晴晴,想着周末见不到孩子,她就感觉焦虑。 角落里的一个位置上坐着一位穿浅灰色竖条衬衫的男人,正低头看报纸,当他无意间抬头看到文筝时,眼里露出一丝怔忡的神色,像是在思索着什么。 这男人五官精致,挺直的鼻梁上那副金丝边眼镜为他增添了几分温文儒雅的气质。虽然戴着眼镜可还是能看出他的眼睛大而明亮,如果再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的瞳孔颜色竟然是深蓝色的,美得有些不真实,像是电影里的特效做出来的画面一样,不是亲眼看到的话,很难相信这世上还有如此一双梦幻的眼睛。 他是一个,混血儿,并且是混得很成功的那种。 文筝在神游太虚,终于也察觉到有人在盯着她看了,一扭头就对上了那双深蓝色的眼……文筝不由得一愣,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两个字——美瞳? 是的,这男人很容易被人以为是戴了美瞳,可人家是天生的。 男人冲着文筝友善地笑笑,文筝再一次傻眼了。 帅……太帅太迷人了!文筝不是花痴的人,但她此刻却在惊愕之后露出了甜甜的笑容,而同时那戴眼镜的男人竟然朝这边走了过来! “文筝。” “师兄!” 文筝兴奋而亲切的呼唤,晶亮的眸子冒着小星星,明媚的笑容就像是春风吹来。 戴眼镜的男子显然也是很高兴能遇到文筝,坐在她身边,那双美得不像话的深蓝色瞳孔正散发着动人心魄的光泽。 “好久不见,你还能一眼认得我?”男人的声音很悦耳,纯正的中国话。 “崔卓大医生,你可是万人迷,只要见过一次的人都会对你印象深刻,何况我们还是师兄妹呢,就算再久不见我也能认出来!”文筝像见到亲人似的,乐得合不拢嘴。 原来这男人叫崔卓,是文筝以前在医院实习的时候遇到的医生,也是跟她同一所医大毕业的,当时带文筝实习的医生也曾带崔卓实习过,所以文筝和崔卓是以师兄妹相称。但文筝由于那一次的医疗事故,没能毕业,还惹了一身麻烦,加上当时崔卓又出国深造去了,所以两人一别几年没见。 “崔师兄,你什么时候回国的?” “上个月回来的,现在还是在市二医院当医生。” “呃……我是跟我老板去T市出差,你呢?” “这么巧,我也是去T市的,有个医学研讨会邀请我去参加。” “太好了,崔师兄回国了就不会再跑远了吧?” “暂时不会。” “……” 两人这是久别重逢,聊得可欢畅了,某男在旁边直接被无视了。 但翁杭之却是将文筝和崔卓的对话都听进去了的。 什么?万人迷?就这小子?不过是戴个眼镜看着斯文一点,不就是个长得不算太丑的混血儿吧,他也能叫万人迷? 翁杭之冷眼瞅着文筝那兴奋的表情,越看越不是个滋味儿。其实人家崔卓确实帅气,气质成熟儒雅,给人的感觉如沐春风,加上还是个妙手仁心的大医生,当然是万人迷了。 聊了好一会儿,终于有人记起翁杭之了…… “文筝,这位是……你老板?” 文筝这才回过头来看着翁杭之,简单了为两人介绍了一下。 俩男人还都很有风度的样子,礼貌地握握手,也算是认识了,只不过就是互相的眼神有点怪怪的。 “翁律师,久仰大名。” “呵呵,不敢当……崔医生好像是前几天才为市里的某位领导做了手术吧,听说是原本是去京城里医治的,最后还是回到本市二医院,崔医生妙手,想不到竟是怎么年轻。”翁律师难得一下子跟陌生人说这么多话的,只是不知道这赞美是不是发自真心的还是冒着酸味呢。 崔卓微微一愕,随即习惯性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淡淡地说:“翁律师的消息还挺灵通的。” “也算不上灵通,只是刚好那位领导以前曾是我的客户。” 文筝一边听一边暗暗咋舌……这俩男人都是高端人士,凑一块儿还挺聊得来的。 但文筝不知道翁杭之心里其实对崔卓是有几分戒备的,因为他能看出来崔卓看文筝的眼神不太对劲啊,那分明是男人看到自己感兴趣的女人才会有的眼神,哪里是普通的师兄妹? 而崔卓也不笨,他观察到翁杭之虽然在跟他说话,可视线多数是停留在文筝身上的。 这可有趣了,翁杭之是文筝的老板,难道他对文筝有什么特殊感情么? 有些话,这俩男人都不说出来,但好像都知道彼此在想什么,唯有文筝什么都不知道,只顾跟崔卓说话了,又将翁杭之晾在一边。 很快登机了,最让翁杭之不悦的是……崔卓居然就坐在文筝旁边的位置! 果然,文筝又跟崔卓聊上了,翁杭之完全插不上嘴。他这么高冷的人也不会去插嘴,干脆就睡觉。 崔卓绝对是比庾弢还要更让人感到威胁的,因为崔卓本身就很有吸引力,亲切温和,温文如玉,再加上超高的颜值……翁杭之这货,强大的竞争对手出现了! 崔卓很欣慰的是,文筝还是跟以前一样的直率可爱,亮晶晶的眼睛纯净的微笑,清丽脱俗如芙蓉出水。在他看来,这张干净的素颜比那些浓妆艳抹的女人好看太多了。 文筝也是打从心底感到惊喜,崔卓以前就被她视为大哥哥,虽然许久不见了,可他还是那么没变,依然这么具有亲和力,跟他聊天很愉快,就像是在跟亲人诉说心事。 两小时后,飞机降落在T市,文筝和崔卓约好了明晚一起吃饭,崔卓会去文筝住的地方接她。 一出机场,崔卓就被专车接走,文筝和翁杭之也被接到下榻的酒店。 翁杭之一路上黑着脸,一言不发的,文筝搞不懂自己哪里又惹到她了吗? 房间是翁杭之的客户订的,套房,挺宽的,还有个小厨房和阳台,能做饭能观景,很有家庭氛围。 文筝一进来就纳闷儿了,怎么就一间吗?她住哪里? “翁杭之……我的房间呢?” 翁杭之正站在阳台望风景呢,闻言,冷冷地回答:“这么高档的房间你还想怎么样?就只有一间,你睡沙发吧,我睡*。” “什么?”文筝顿时炸毛了,闻到了一股深深的阴谋的味道。 文筝愤愤地咬牙,气呼呼地瞪着他:“不行,我要另外开个房间,这是出差,房费该老板付。” “呵呵,你现在知道我是老板了?”某男还在为自己受到的冷落不平呢,一股子醋味。 “翁杭之,你是不是故意的?怎么可能只开一个房间?” “你去问客户吧,或者问前台还有没有多余的房间?不过根据客户说,这间酒店承接了一个大公司的年会活动,所以呢,房间很紧缺,只怕是没有别的房间了。”某男说得可轻松了,还真看不出来他安的什么心思。 “你……你真像一匹不怀好意的狼!” “你在担心什么?怕我对你有企图吗?真可笑。”翁杭之嗤笑着,转过头去不再看文筝了,好像真被窗外的风景吸引。 文筝对他的话半信半疑,打电话去前台问,果真是没房间了,看来今晚只能跟这匹狼住在一起? 虽然是睡沙发,但文筝还是有些不放心,前车之鉴,她认为还是先说好。 “翁杭之,晚上我睡沙发你睡*,但是你不能有过份的行为,否则我就立刻回龙京市,懒得伺候你了。” “怎么好像就我像狼,你就不觉得自己也有可能对我毛手毛脚的?” “你……呸呸呸,我才不会!” “但愿吧,我可是很洁身自好的,如果晚上有人企图爬到我睡的地方想要乱来,我可是不会对她客气。”翁杭之这话分明就是在说文筝。 文筝小脸微红,哼哼着说:“你是我见过的脸皮最厚的人!” “最厚?谢谢夸奖。” “……” 两人这一番斗嘴,也是有趣的,为烦闷的工作增添一点额外的乐趣,明天就要开始忙碌,今天刚来,先适应一下。 这位客户姓唐,老家是龙京市的,来T市做生意已经好几年了。去年唐先生的儿子从龙京市到T市读大学,也是跟父母团聚,本事件喜事,但好景不长,上个月,唐先生的儿子交往的女朋友在出租屋里遇害了,警方调查结果是他杀,而嫌疑人就锁定为唐先生的儿子。 唐先生特意回龙京市请翁杭之出马,为他儿子辩护。那小伙子在跟翁杭之见过几次之后,翁杭之根据自己的判断认为小伙子是被冤枉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次来就是因为过几天要开庭了,提前准备。 晚上,唐先生在酒楼设宴款待翁杭之,原本按翁杭之的意思是不想在办公事的时候参与这样的场合,可是这回不一样,唐先生不但是他的客户,也是翁锦良的旧识,从辈份上讲,翁杭之还得叫一声伯父,这顿饭也就不好推辞了。 唐先生唐太太已经在候着了,翁杭之和文筝一到,对方这热情招待的态度,让人感觉挺亲切的。 除了这夫妻俩,还有他们的大儿子和儿媳妇,一家人都十分友善,唯一让翁杭之头疼的就是……喝酒。 “来来来,贤侄,我们起码有三年没在一起喝酒了,今晚先不谈那些不愉快的事儿,咱先好好喝几杯,叙叙旧!”唐先生为人爽快,做大生意的老板,自有一种稳定全局的气势。 翁杭之出于礼貌,还是得举杯:“唐伯伯,这一杯我先敬您和阿姨。” 说完,翁杭之也很干脆地喝了。紧跟着又是唐先生的儿子媳妇来敬酒,场面还挺热闹。 因为有父亲的那一层关系在,翁杭之不便太生硬,尽管不想喝,还是耐着性子喝了几杯。 聊天叙旧也是痛快事,说着说着就聊到翁杭之小时候了…… “贤侄,我记得你小时候特别可爱,被打扮成小姑娘拍照,当时我还在场呢,后来我还特意叫你父亲给了我一张你的照片,到现在我还放在家里珍藏着,改天去我家,我给你看看?”唐先生喝得高兴,一不小心就暴露了翁杭之那段过去。 “噗嗤……”文筝没忍住,笑出了声,收到翁杭之一个凌厉的眼神,她马上又捂住了嘴,可是那抖动的肩膀还是说明她还没笑够。 翁杭之很囧,被长辈提起小时候扮成女孩子的事,他这脸啊,烫得很,却又不好发话。 “贤侄,我还记得你小时候家里养了一只猫,那只调皮的小猫很爱跟你胡闹,有一次我去你家,看到那只猫抢了你的零食,你就追着它满院子跑,最后哭着跑进来跟你爸爸说,零食被猫吃了……哈哈哈,为了哄你,我当时还跑出去给你又买了一份回来,你抱着零食就进房间去,把那只猫关在外边,一个人在房间里吃完才出来……” “噗嗤……”文筝笑得更欢了,但翁杭之的脚突然踩了她一下,她马上就低下头。 桌上欢声笑语,聊着那些快乐的往事,可对翁杭之来说是糗事啊,他心里已经成了一片菜色……今后在文筝面前可怎么办?她不知道会不会拿这些事来挤兑他? 一代男神,就这么被长辈给爆料了,文筝可是听得津津有味的,还会用笑声捧场。 但翁杭之和文筝之间微妙的互动也引起了别人的好奇。 唐先生的大儿子倒了一杯酒,是给文筝的。 “文小姐,你是翁律师的助理,这次来T市,要耽搁几天,真是辛苦两位了,我代表咱们家,敬文小姐一杯。”小伙子很客气,让人难以拒绝。 翁杭之没有说文筝是打杂的,只说是助理。 文筝赶紧地拿起杯子,有点不好意思,心里在说:我其实就是来伺候翁杭之的,就一佣人而已。 但嘴上还是得有起码的礼节,文筝礼貌地笑笑,说了几句客套话,脖子一仰,酒下肚了。 这喝酒啊,有时就是不能开始,有了第一杯就难免有第二杯。 紧跟着,唐家的儿媳妇又来跟文筝喝酒,“妹妹”“妹妹”的含着,热情友善,文筝不喝也说不过去。 文筝的酒量其实并不是很好,以前在酒馆斗酒,那是事先吃了胃药喝了牛奶的,可今天没有任何准备得情况下突然喝了好几杯,文筝感觉有点轻飘飘的了。 其实吧,唐家人都认为文筝应该是翁杭之的小蜜而不是助理那么简单,但大家都没说出口。 翁杭之时不时看看文筝,见她的脸色越来越红,他也不由得皱眉。 “贤侄,伯伯我说句话你可别不爱听啊……你也是老大不小的人了,你爸爸有时候跟我通电话,他为你的婚姻大事很操心啊,你们年轻人有的喜欢晚婚晚育,这不是坏事,但俗话说,成家立业,你都有事业了,就差一个美满的家庭,如果能早点喝到你的喜酒,你爸爸的心病也就没了。”唐先生这是有点管不住嘴了,多喝几杯就忍不住把话题转移到这个上边去。 唐太太就像是早跟丈夫商量好似的,跟着附和说:“杭之,你可是不知道多少人等着喝你的喜酒,你也该加把劲了,别总是顾着忙工作嘛,婚姻大事也该提上议程。” 翁杭之只是淡淡地笑着,不置可否,唐家那大儿子和儿媳妇自然是比老一辈更懂年轻人的心理,当即也笑着说自己的父母太瞎操心了,缓解一下气氛。 “爸妈,就凭翁律师这条件,要找啥样的老婆都行,我看是他暂时还不想被套住吧,还想再自由几年。”这小子话音一落,旁边的媳妇不乐意了,狠狠掐了掐他的手臂。 翁杭之很沉得住气,不管别人怎么说,他都是那种淡然的表情,好像人家说的不是自己的事。 殊不知,翁杭之最不想听到的就是有人来劝说他的婚姻大事,他有主见,他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除非他自己愿意,否则其他人说什么都没用。 文筝却是被勾起了心事……是啊,翁杭之会娶个什么样的女人做妻子吗?是梁雪瑞那样的吗?亦或是另外的? 不管是哪个女人,反正不会是她,最终他身边会有一个老婆,会有一个女人与他共度一生的。 这么一想,文筝的心情就不好了,闷闷的喝了点酒,加上先前喝的,怕是有一整瓶葡萄酒了?就那么不知不觉间喝下去的。 翁杭之留意到文筝有点不对劲,却不知道她为何会有心事。 一顿饭吃完,翁杭之和文筝回到酒店,已经是十点钟了。 文筝一进房间就往卫生间冲去,立刻传来哗哗的水声,等她出来时,已经是洗好澡,裹着浴巾了。 翁杭之虽然喝得没有文筝那么多,但也是累了整天,是该洗澡睡觉。 又是半小时过去,翁杭之从卫生间出来,却见到文筝躺在了*上。 说好的她说沙发他睡*呢? 翁杭之这高大健硕的身材,睡那小小的沙发是有点不合适。 文筝迷迷糊糊的,哪里还管自己睡在什么地方,酒劲正发作呢。 “喂,这是我睡的,你是睡沙发……走开!”翁杭之戳戳文筝的胳膊,但是戳得太轻了,哪里像是要把人赶走的样子? 文筝很不满有人打扰自己睡觉,嘴里嘟哝着什么,轱辘一个翻身…… “嘶……”翁杭之一声闷哼,压抑地低吼:“别压着我,起来……” 文筝只觉得自己睡在一个软软的东西上,还挺舒服的,并且还有温度呢,热乎乎的。 “翁杭之……你啥时候结婚啊……跟谁结婚啊?全世界的人都在关心这个问题吧……嗝……”文筝嘟嘟囔囔地叨念着,扁着小嘴看上去很不开心。 翁杭之一听,像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大手不由自主地抱住了她:“怎么,你想到我会娶别的女人,你吃醋了?” 吃醋么?文筝被这个词儿给刺激了一下,艰难地睁开眼,看到眼前这张俊脸,她的两只小手不安分地在他脸上摩挲着,醉意朦胧,连舌头都打结:“你……你……为什么总是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两人这么紧紧抱着,文筝无意中的一点扭动都能让某人热血沸腾。 “你清醒点,不然别怪我对你不客气。”翁杭之隐忍着体内那股渴望,可没想到文筝居然又被刺激到了…… “不客气?你又想欺负我吗?我……我咬你……”文筝说着还真的就这么做了,低头对准翁杭之的嘴巴一阵胡乱啃咬…… ☆、76:家的感觉 这*的煎熬对翁杭之来说可想而知了,文筝喝酒之后就彻底流露出满满的孩子气,翁杭之感觉自己被当成她的玩具了,一会儿被捏脸,一会儿被揪头发,一会儿又被戳戳胸口…… 她口渴了还得伺候着她喝水,她踢被子了他还得给盖上……她化身成了磨人的小妖精,将翁杭之给折腾得水里来火里去的。因为要控制住自己,所以他得去冲冷水澡,但一躺下去,文筝就会自动往他怀里钻,于是乎他压抑的渴望又窜起来了。 如此反复几次,翁杭之终于是精疲力尽了,无力又无助地只能任由她像只八爪鱼似的黏在他身上。 “翁杭之你啥时候……结……结婚啊?” “你要跟谁结婚啊?” “为什么你是翁杭之……” “我……我一定不可以喜欢你的,可是……可是这样抱着好舒服啊……唔……” “……” 文筝的嘴里不停发出含糊的嘟哝,小爪子抓着他不放手,一个劲在他怀里蹭着,很像是只撒欢儿的小猫咪。这样娇憨可爱的文筝,偏偏翁杭之就没了招架之力,一颗心都被融化了,只剩下一点柔软。 一声声低叹,他搂着她光滑的香肩,忍不住喃喃地说:“你是不是特别介意我结婚的事?是不是只有喝醉了酒的时候你才肯面对我?明明心里是依赖我的,为什么总是想逃?难道真要我确定是否真的喜欢你,你才会乖乖地吗?你啊,就是老天爷派来折磨我的……” 听似是抱怨,却含着几分隐隐的情愫,这样朦胧的美,或许才是最妙最具有幻想空间的。 第二天。 安静的空间里有着嘻细微的均匀的呼吸声,厚重的深色窗帘将阳光隔绝在外,让人忘记了时间。 文筝睁开眼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熟睡的俊脸,恬淡沉静,五官完美得令人屏息。 是翁杭之?文筝混沌的意识开始回笼了,惊觉自己竟是躺在他怀中的? 难道昨晚他又欺负她了? 文筝脑子里迅速浮现出关于昨晚的画面,不由得感到脸红耳赤……天啊,是她要睡在这的,而她原本是该睡沙发啊! 她好像还捧着他的脸又亲又啃?她紧紧粘着他,把他当肉垫了…… 文筝大囧,心跳不受控制的加快,好在他还没醒,否则这一刻该多么尴尬! 可是,望着这张帅到没天理的脸,文筝不禁看呆了,越看越是觉得这男人实在太得天独厚。 皮肤这么好,连一颗多余的斑都没有。眼睫毛又浓又密,还有点微微翘起。眼睛狭长,鼻翼轮廓完美,嘴唇像樱花瓣一般吸引着她。 文筝忍不住吐吐舌头舔舔唇,摒住了呼吸靠近,在他唇边轻轻地触碰了一下,然后赶紧退开,起身下地。 她像是当了小偷一样的心虚,小脸燥热,耳根绯红,但这心里却有一种不为人知的甜蜜。 能在早上醒来的时候看到他在身边,这感觉竟是如此美好,仿佛两人就是一对情侣,连空气都充满了甜甜的味道。 让人会产生一种似梦似幻的错觉,如果时间可以停顿,那该多好。 翁杭之他虽然有时候很可恶,但不可否认,他其实在这方面也是尊重她的,要不然她早就被他给“吃掉”了。 翁杭之醒了以后,两人一起吃了早餐,对于昨晚的事,都默契的没有提起,这到是让文筝少了些尴尬。 今天是周五,翁杭之要去办事,准备星期一上庭。文筝就一个人自由活动,在附近转了转,买了一点零食,晚饭前,崔卓来接她了。 约好今天一起吃饭,崔卓推掉了应酬前来,接文筝去吃当地的特色名菜。 老朋友相聚,心情好,气氛好,边吃边聊十分畅快,好像时光真的可以倒流一样,两人都还是跟从前一样的性格脾气,吃得起劲聊得投机,不知不觉就到九点钟了。 崔卓不愧是医生,照顾人方便,很细心周到。他还记得文筝喜欢吃什么菜,记得文筝爱吃辣,记得她最爱喝小米粥。 崔卓稳重又温柔,颇有绅士风度,如学士般的儒雅范儿,阳光温润的笑容总是能赶走人内心的阴霾。 跟崔卓在一起,文筝感觉好像是又回到了18岁以前那种无忧无虑的时光。 久别重逢,崔卓还不想那么早就结束,提出吃完之后去江边逛逛,欣赏夜景。 天气热,饭后散步纳凉,也是很惬意的事情,文筝对崔卓很放心,欣然同意。 可就在结账准备离开餐厅的时候,文筝接到了翁杭之的电话。 “你在哪里?”翁杭之淡淡的语气里含着一丝隐约的责问。 “我跟师兄在一块儿,刚吃完饭,我们要去江边散步。” “什么?都吃了饭了,还要去散步?”翁杭之明显的不悦:“不行,你现在立刻回酒店,我还没吃饭,你给我带点吃的回来。” 文筝一听他还没吃饭,这心里也是有点疼惜的,他一定又是忙得太累,连饭都顾不上吃。 “可我已经答应师兄要去江边散步了,你就自己买点吃的吧,酒店里好像有宵夜卖?” 翁杭之听文筝还不肯现在回来,他这心里就更窝火了。 “孤男寡女的,这么晚了还去江边散步,能有什么好事儿?我看是那小子企图*。别废话了,限你二十分钟之内回来,不然这几天的出差费加班费都扣掉!”某男很不客气地挂了电话,实际上却在叹息不已。 什么时候他变得这么没威性了?为了叫她快点回来,居然还要用威胁才行,说出去真是够丢人的。 但是没辙,谁让她是文筝呢,他的克星嘛。一物降一物,说的就是翁杭之和文筝啊。 文筝拿着电话,面露尴尬,心想翁杭之也太小气了吧,还说师兄企图*?也不想想他自己每次对她毛手毛脚的时候又算什么呢?非要叫她现在就回去,这人,简直就是个霸道总裁嘛! 那是的,在翁杭之眼里,凡是跟文筝走太近的男人都是企图*,除了他自己。 发觉文筝的表情不对劲,崔卓那双深蓝色的眸子含着关切:“怎么了?有事吗?” “嗯……对不起啦师兄,我要回酒店了,我老板他……” 崔卓眼底闪过一抹小小的失望,但很快就恢复如常:“没事,我理解的……我送你回去吧,等我们这边的事办完了回龙京市,随时都可以见面,来日方长。” 崔卓一点都没责怪的意思,反到是让文筝更歉疚了:“师兄,回到龙京市,应该我请你吃饭了,到时候你可不能跟我抢着买单。” 崔卓闻言,不由得哑然失笑:“行行行,都依你。” 他梦幻般美丽的瞳眸里,暖暖的光泽,是文筝还不懂的溺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对文筝的好感,其实早在最初认识的时候就种下了,只不过到了现在重逢,曾经的好感才变得越发深浓,会演变成比好感更进一步的感情。 匆匆赶回酒店,翁杭之正躺在沙发上看电视,那悠闲的样子,哪里像是饿坏了的人? 文筝将手里的外卖递给他,狐疑地瞪着眼:“你真是没吃饭回来的?” 翁杭之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打开外卖就开始吃。 “怎么看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我搅合了你跟你师兄去江边约会散心,所以你心里在骂我?” 文筝撇撇嘴,甩给他一记白眼:“什么约会啊,只是饭后想去走走,消化一下而已。” “呵呵,那你干嘛垮着脸,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拍拖被人搅黄了呢。”这货的声音听起来怎么都有点另类的窃喜? 文筝知道没法跟他说清楚了,随他怎么想吧。 文筝进去洗澡了,翁杭之听到关门声,立刻停下筷子不吃了。 其实他是在楼下吃了饭才上来的,根本就不是没吃。之所以在电话里那么说,他就是为了阻止文筝跟崔卓一起去江边散步。 他回到酒店看到文筝不在,顿时感觉像是一个归家的丈夫回来没见到妻子一样。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打电话叫文筝回来,但是得找借口啊,于是谎称自己没吃饭。 这男人啊,有时候心思比女人还难懂。 接下来的三天时间,翁杭之都在忙工作,崔卓也没跟文筝见面,同样的是在忙碌着。 这俩都是事业型的男人,为了工作,为了让工作精益求精不断进取,他们从不曾满足,对自己的要求也是苛刻的严格的。正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在同龄人中出类拔萃。明明是可以靠颜值靠背景吃饭,却偏偏要靠实力,这就是翁杭之和崔卓最大的共同点。 翁杭之忙,文筝有时会跟在他身边,有时就留在酒店,房间里有厨房,可以自己开火做饭,文筝做了两顿饭,翁杭之吃得很满意,虽然不曾明着夸赞,但从他的食量就看得出来。 这几天仿佛又回到了前段时间文筝住在翁杭之家里的时候,他有了文筝的陪伴,便不会再感觉孤单冷清。累了回来有热乎乎的饭菜,有她跟他说话斗嘴,有她在身边转来转去,视线里时常都有她娇小纤细的身影,有她悦耳的声音,有她明媚的笑容……这些,加在一起,就混合成了一种奇妙的力量,可以让这个独身主义男人有种家的温暖。 两人虽不曾有多的言语,可彼此都能察觉出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发生着变化。眼神交汇的时候,总是有莫名的悸动,有时候分开一会儿就会开始想念…… 几天的时间一晃而过,翁杭之又一次在法庭上获胜,为唐先生的小儿子成功洗脱了罪名,还他清白。 文筝最喜欢看的就是翁杭之在法庭上的风采,真的犹如神助一般,好像自带光环,那种自信,意气风发,无懈可击的魅力,才是翁杭之最吸引人的地方。 他不仅是外表颜值超高,他的实力更是惊人,他一次次地用行动告诉每个人,高富帅不是人人都绣花枕头。 T市的工作结束,翁杭之和文筝该回龙京市了。 文筝以为翁杭之回来之后怎么也得休息一两天再工作吧,可是没想到他下飞机就直奔事务所了,连半天都不给自己放假。 文筝不得不佩服翁杭之这种敬业的精神,老板要工作,她也不好意思走啊,只能也跟着回到事务所。 文筝跟翁杭之一起出差,这事儿是事先谁都不知道的,她是被临时叫走,所以事务所的人都很意外,尤其是梁雪瑞,可想而知她多么窝火。 梁雪瑞见到翁杭之和文筝一块儿进来,她这心里啊,就跟有猫爪子挠着一般,又痒又痛。 但梁雪瑞毕竟是律师,不是那种低情商的傻大姐,她才不会傻到在翁杭之面前耍公主脾气,尽管在家族里她就是被人捧着的公主。可她知道,在翁杭之面前不能摆谱。 以柔克刚,这才是梁雪瑞的路线。 一杯香浓的咖啡放到了翁杭之面前,女人身上香奈儿香水的味道钻入鼻息,他不由得微微一愣…… “雪瑞,有事吗?”翁杭之忙着看文件,对眼前的美女,他是顾不上欣赏了。 梁雪瑞暗暗咬牙,低头看了看今天这身新衣服新发型……他竟是一点都没注意到吗?连一句赞美都没有? 梁雪瑞略显失望,却还是温柔地说:“翁哥哥,你出差回来怎么也不休息休息再上班?你若是忙不过来,可以叫我和程烨分担啊,你别只顾着工作,连身体都不管了,这么操劳,就算是铁打的人也受不住。” 梁雪瑞的关心,翁杭之听在耳里,不经意地笑笑:“雪瑞你说得是,不过我还真是习惯了这么忙,现在这份资料是关于杨舒敏案子的,你也知道,由于这案子引起了不小的舆论风波,外界盯着的人太多了,所以估计会在近期就开庭。案子是我一直在经手,我没有时间浪费和休息,我现在是恨不得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来用。累点不要紧,等这个案子解决了,我会给自己放几天假的。” 放假? 梁雪瑞眼睛一亮,笑得更深了,含情脉脉的美目含着希冀:“翁哥哥,你休假的时候把我也带上吧,我记得前几天你还说今年很想再去一次瑞士滑雪,不如我们到时候就一起去?我的滑雪技术太需要一个好的教练指导一下。” 瑞士滑雪?翁杭之想了想,那确实是他说过的话,只不过当时没想着是要带谁一起去。 “滑雪不错,到时候再安排吧。”翁杭之匆匆回应一句之后又开始埋头工作了。 梁雪瑞很识趣,默默退出了办公室,这里却在暗暗较劲……文筝大不了是跟翁杭之一起去出差,那是公事,像翁杭之那样的工作狂,哪里会跟文筝到处玩。而如果真的可以跟他去瑞士,那就是纯度假,在轻松的环境下,将会十分有利于感情的培养,她会好好把握机会的! 这是梁雪瑞的聪明之处,绝口不提文筝跟着翁杭之去出差的事,只是却在为如何增进她与翁杭之的感情而努力。 翁杭之没去考虑那么多,他对梁雪瑞的心思并不了解,却也感觉到她的关心,但他没时间研究那到底是因为两人是远亲呢还是因为他是老板?亦或是其他? 如果要问翁杭之最感兴趣的事什么,那回答一定是——工作。 这样的男人,在感情上或许有时会让人失望,可至少是个靠谱的男人,有责任心的男人。 杨舒敏找到翁杭之做为她的代表律师,可以说是她这辈子最明智的选择。 令人欣喜的是,第二天翁杭之得知警方抓到了那个曾跟踪郭丽雅的人,确定是个年轻男子,经过审讯,这个跟踪者只是仰慕郭丽雅,将她看作是自己的女神,太过痴迷,才会去跟踪。他案发时间里,在麻将馆里打牌,很多人都可以作证,所以他的嫌疑被排除。 翁杭之立刻就找到了这个男人,意外的惊喜是,这男人为翁杭之提供了一个有利的线索,让他的进展有了新的方向,他始终相信能在开庭之前将那个隐藏得很深的真正的袭击郭丽雅的人揪出来! ☆、77:想办法赶走文筝 跟踪郭丽雅的那个疯狂男粉丝叫林跃,他告诉翁杭之,有一天他尾随郭丽雅去了海边,远远看见郭丽雅跟一个女人在吵架,但是由于隔得太远,林跃看不清楚另外一个女人长什么样子。 巧的是,林跃说的海边的位置就是前几天翁杭之晚上遇到郭丽雅和她的闺蜜所去的海滩。 所谓的高手在民间,说的就是林跃这种了。他迷恋郭丽雅的程度太深,以至于他的智商都好像一下子提高了,他居然还不止一次潜入过郭丽雅走秀的后台。就像是个搞特务工作的一样,林跃几次潜入后台都没被工作人员发觉。 根据林跃交代,在郭丽雅出事前两天,他在她后台的化妆间外边听到郭丽雅像是很激动的在说话,估计是在接听电话,但是电话谁打的,林跃不知。 他听到郭丽雅在说:“这点小事你都不帮我,你简直是忘恩负义!” “我如果有别的办法,我还会想到这一招吗?你平时也拿了我不少好处,我还救过你的命,现在要你帮忙你就推三托四,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 “什么?你怕危险?你脑子有病吗?只要我不说,谁知道是你干的?而我怎么可能说出去,那不是等于自己害自己吗?你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林跃的记性还不错,将自己听到的都告诉了翁杭之。 林跃提供的这些线索,看似很凌乱,摸不着头脑,但经过翁杭之这高智商的大脑过滤之后,他就能从中分析出一些有用的东西。 郭丽雅曾经想托人为她办一件事,而对方跟郭丽雅的交集还不浅,郭丽雅曾救过那个人,虽然还无法判断这人是男是女,可至少有一件事可以肯定,郭丽雅跟这个人一起谋划的事情,必定不是一件好事,是见不得光的事! 警方调查过郭丽雅的家人以及平时跟她有接触的人,她的社交圈子,除了杨舒敏有充分的作案动机,其他还没发现有谁跟郭丽雅发生过激烈矛盾的。 但现在翁杭之的思路一下子转变了,有了新方向。如果袭击郭丽雅的人不是杨舒敏,也不是跟郭丽雅有过节的人,那么就很可能是有利益牵扯的人。 比如郭丽雅想托人办事,就可能涉及到金钱方面的来往,加上这人是知道郭丽雅的秘密,如果双方闹不合,这岂不是又多了一个嫌疑人么? 但这个人是谁,警察完全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因为林跃在警局没有交代这些,警察只是确定他并非袭击郭丽雅的人,之后就将林跃放了。而翁杭之却是问得很仔细,不放过每个细节。 郭丽雅的人际关系远远不是警察所了解的那么简单,存在的疑点很多,翁杭之认为,自己必须要见一见郭丽雅了,不管她愿不愿意,势在必行! 根据法律规定,翁杭之身为杨舒敏的辩护律师,他有权力向案子的证人询问相关情况,但要得到证人的允许才行,如果证人拒绝跟被告律师谈话,被告律师是不可以强迫的。 但凡事总有解决的办法,翁杭之也不是死脑筋,他做事自有一套,不怕证人不见他。 郭丽雅最近深居简出,没有再接任何通告。她在行业中的身价,比起她出事之前居然还高了不止一倍。这也要感谢媒体给了她更多曝光的机会,她遇袭的案子,嫌疑人是杨舒敏,豪门贵太太,这使得郭丽雅最近备受关注,身价自然水涨船高。 但郭丽雅却谢绝了一切的邀请,窝在家里很少出门,只有偶尔在哥哥的陪同下去健身。 健身俱乐部。 郭丽雅单独在一个健身房里,哥哥在旁边跑步,而她就做些简单的健身动作,因为出院不久,她还不能做激烈的运动。 郭丽雅比以前清瘦了些,显得心事重重的,紧锁的眉头一直都没松开过,兴许真是为什么事而烦恼着。 郭丽雅的哥哥是小混混出身,光着膀子露出纹身,一脸的横肉,看上去还真有些吓人。 健身房的门被推开,郭丽雅的哥哥脸色一变,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拽住了进来的人! “谁让你进来的?”郭志刚凶神恶煞的表情,两只眼睛瞪得像牛铃。 郭丽雅一听到声音,立刻回头,当看到门口站的是谁,她也是脸色骤变。 面对郭志刚这种凶猛的彪形大汉,翁杭之只是冷静地平视着对方,反手一把将郭志刚的手腕钳住,俊脸上神态自若,但凤眸里迸出的精光却是冷得令人胆寒。 “你……”郭志刚大惊,因为他感觉到眼前的男人力气好大! 郭志刚被抓住的手腕居然动弹不了,一阵疼痛传来,他才知道自己遇到铁板了,这男人绝对是练过的! “郭丽雅,你是不是该告诉你哥哥别这么鲁莽,好歹我也是律师,他如果要逞凶,我不介意告他个故意伤害罪。” 律师?郭志刚惊怒,想不到一个律师也能将他制服了?太憋屈了吧! 郭丽雅面色有些苍白,用眼神示意哥哥退后,她自己却是冷笑着上前两步:“翁律师,你怎么有点死缠烂打?我说过了,我跟你无话可讲,我没有任何线索可以提供给你的,你为何还要对我穷追不舍?虽然你是全城最瞩目的单身汉,可我并不想跟你有接触,你明白吗?” 翁杭之放开郭志刚,无视郭丽雅的冷眼,淡淡地说:“你还真是谦虚,你怎么就知道自己无法提供给我线索呢?据我所知,你在遇袭之前,曾因为想找人办事而跟对方起了冲突,可惜好像警方并未及时掌握这条线索,要不然,说不定这案子就不会只有杨舒敏一个嫌疑人了。我要说的话已经说完,你不想跟我谈,我不勉强,告辞,兴许下次再见就是在法庭了。” 说完,翁杭之毫不犹豫地转身,可郭丽雅就急了,眼中露出慌乱之色,却还是强作镇定地说:“翁律师,看来你确实很想跟我谈谈,既然这样,我们就坐下来聊聊,半小时的时间够吗?” 翁杭之已经走到门口,闻言,停下脚步,俊脸浮现出胜利者的笑容,微微点头。 郭丽雅的反应,早在翁杭之预料之中,她果然是心虚,所以才会愿意跟他谈话,不像前几次都是直接拒绝的。 翁杭之那么精明,怎会不知道郭丽雅的用意?加上刚才她不经意露出的紧张,翁杭之已经可以断定,郭丽雅必定有什么与案子相关的秘密没有说出来。 半小时过去,郭丽雅其实没有说什么新的线索,说的都是些警方已经知道的东西,翁杭之也不多加追问,任由郭丽雅说些废话,临走时,翁杭之却突然问了一句…… “郭小姐,说句不该说的话,你想取代杨舒敏的位置,想成为薛振的正牌老婆,你有没有想过,可能你最大的敌人不是杨舒敏,而是某个你们都不知道的女人?我想,一个男人他究竟有多少个女人,恐怕只有他自己才清楚。” “你什么意思?翁律师……” “什么意思?这个就需要你自己去琢磨了。” 翁杭之说完,再也不停留,很干脆的离开,只剩下郭丽雅一个人傻傻发呆。 郭志刚见状,急忙跑过去,关心地问:“妹妹,那个律师跟你说什么了,你怎么在发愣?难道他气着你了?” 郭丽雅面色沉重,摇摇头,所有所思地说:“哥,你说薛振他真的会娶我吗?杨舒敏一旦罪名成立,薛振不可能还会要这样的老婆。可是,为什么我却觉得心里很不安呢,好像有不详的预感。” “妹妹,你是被那个律师忽悠了吧?你这么漂亮又年轻,薛振如果跟杨舒敏离婚了,你肯定就是薛太太了,别听律师胡扯,你现在最要紧的是把薛振哄着,要趁杨舒敏在看守所这段时间,好好地把薛振牢牢抓在手里!” 哥哥这么一说,郭丽雅也觉得很有道理,毕竟她现在属于骑虎难下,如果不得到薛太太的位置,她岂不是白忙活一场了? 忙碌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翁杭之在这段时间里又有几次上庭,但这几个案子的难度加起来都比不上杨舒敏那一宗。 翁杭之的工作本来就很烧脑,再加上他又是个完美主义者,是个侦探迷,更是个具有工作强迫症的人,他身体里就像有个小人儿在时刻用鞭子激励着他不断去寻求新的突破点。 文筝跟翁杭之出去过几次,她对于这个案子的了解程度是事务所里仅次于翁杭之和程烨的,可以说,文筝掌握了不少重要的线索。由此可见翁杭之对她的信任也是比以前更多了。 这案子由于涉及到豪门丑闻,在社会上造成的舆论不小,经常都有网友发帖质疑会不会因为杨舒敏家有钱,所以这案子就不了了之呢? 媒体捕风捉影,却没有拿出有力的证据说明郭丽雅是小三,外界的人虽然也这么猜测,可更多的人会偏向于同情郭丽雅。因为杨舒敏有钱有背景,而郭丽雅只是个小模特儿,加上她在微博上还大晒自己在医院养伤的照片,因此她能赚到人们的同情心。 舆论的压力之下,法院开庭的时间很快,就像是巴不得快点能了解,也好向公众有交代。 又是一个周末,事务所里的人下班都走得差不多了,翁杭之还在埋头于手里的工作,忙得忘记了时间。 外边工作间,文筝也没走,她知道翁杭之最近忙得不可开交,她都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尽管知道自己不该对这个男人产生异常的情感,但她这心里也难免会心疼他,担心他又是忙得不按时吃饭。 文筝出去给翁杭之买吃的,正好郭丽雅的父亲打电话来了。 这一次,郭父的态度可没那么温和,兴许也是因为文筝没能给他提供有用的东西,所以他失去耐心了。 郭父提出要跟文筝见面,文筝只能将买号的东西拿回事务所给了翁杭之,自己先走,留下翁杭之一个人在加班。 翁杭之没想到文筝还在,以为她故意等他的,他还高兴了一下,谁知道她放下一个袋子就走了。 翁杭之一个人加班虽然是常事,但有时也会感到挺枯燥的,如果文筝能在身边陪着他,哪怕是不说话,他也会觉得欣喜。 只可惜,这个女人好像就没在乎过他? 翁杭之无奈地摇摇头,喝了一口粥,继续工作了。 他不知道文筝是有急事出去了,去见郭丽雅的父亲。 而文筝更不知道,她行色匆匆地穿过马路,到前边商场门口与郭父碰头,上了他的车,却被梁雪瑞看到了。 梁雪瑞本来已经下班,但因为翁杭之没走,所以梁雪瑞想着要等他,她先去附近的餐厅转了转,找了个法国餐厅订了餐,打算返回事务所,等翁杭之结束工作之后一起吃饭。 可她没想到会看见文筝上了一个男人的车。 没错,是个男人!还是个年纪足以当文筝父亲的男人? 这个发现,让梁雪瑞心里一喜,她一直在思考要怎样才能赶走文筝,防止翁杭之和文筝之间日久生情呢?她每一次看见文筝跟翁杭之一起出去办事,她就特别嫉妒,出于女人的直觉,她不得不把文筝列为头号威胁人物。 但怎样去掉这个威胁呢?这是个难事,可现在,梁雪瑞好像想到一个好办法了……就从这个接文筝的男人入手,只要文筝确实跟这个男人有不可告人的关系,只要被翁杭之知道,那时候就有好戏看了! ☆、78:围观翁杭之的败绩(加更2千字) 开庭这天,法院门口除了有一票记者在守候,也有不少是前来围观的群众,大家都想等着看一个结果,某些人还抱着仇富的心理,想看到杨舒敏被绳之于法。 这案子同时也招致了法政界不少人的瞩目,也有某些人想看翁杭之笑话的,想看他怎么败的,想看大名鼎鼎的“不败男神”是怎样从神坛跌下来的。 各怀心思的人们,有的在法庭外守着,有的是可以进入法庭观看审讯。 法庭里,杨舒敏的家人,她老公薛振以及父母,还有郭丽雅的家人,以及沈驰,梁雪瑞,翁锦良……等等,全都在场。 翁锦良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来看庭审的,他自己就曾是法官,他不想给儿子增加压力,但这次他实在担心,总觉得必须得来一趟。 由此可见,这案子相当的棘手啊。且看翁杭之能不能保住他不败的记录了。 与翁杭之当庭对簿的公诉人是一位资深司法人员,跟翁杭之是老对手了,两人不止一次在庭上唇枪舌战,可都是翁杭之赢。这对公诉人来说确实是一种很挫败的事。 翁杭之在法政界声名显赫,可也有不少可怕的对手存在,都将他视为头号劲敌!公诉人罗秉章,这一次显得很有信心,因为杨舒敏这个案子在行业里已经引起很多人的注意,超过七成的人都觉得这次会是翁杭之终结自己“不败神话”的开端。 所有的证据都对杨舒敏不利,这官司还有什么可挣扎的?普遍都认为翁杭之应该是会代表被告首先认罪,再争取减轻刑罚。但即使这样也会被外界认为是翁杭之输了,所以,现在等着看笑话的人太多,真不知这些人是什么心理。 由审判长,审判员和一位人民陪审员,三人所组成的“合议庭”,将会主导今天的庭审结果。 一开庭,翁杭之就率先阐明了辩护的宗旨,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再一次惊爆了所有人的眼球! “我代表我的当事人杨舒敏女士,对公诉人提出的关于杨舒敏故意伤害以及蓄意谋杀两项罪名,予以否认,鉴于本案所存在的各种疑点,我将代表被告做无罪辩护。”翁杭之的声音沉稳深沉,但却极具自信的气势。 这话一出,安静的法庭上立刻响起了惊呼声。 无罪辩护?不是吧?翁律师昏头了?这案子还可能做无罪辩护?真以为是拍电影呢! 一众人都感到惊讶,也有嘲笑的。 翁锦良表情很沉重,看得出来他是忧心忡忡,可他并没有说话,他在期待着儿子能带来奇迹。 文筝这不是第一次看翁杭之辩护了,可还是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在心里暗暗为他打气。 公诉人罗秉章听到翁杭之居然是做无罪辩护,他也是有点意外,但很快平复心情,冲着翁杭之露出得意的笑容,仿佛是看见胜利在向自己招手了。 罗秉章将手中的资料交予合议庭,同时大声说:“请审判长和陪审员看看,这是关于本案的现场勘察结果和在嫌疑人杨舒敏家中、车里,所找到的行凶证据。案发当时,受害人郭丽雅正在自家附近晨跑,那里是高档别墅区,早上7点钟的时候晨跑的人很少,所以就给了行凶者作案的机会。根据受害人的口供,袭击她的人当时是蒙面的,一身黑衣,全身包裹得很严实,但这样并不能使得行凶者逃脱警方的抓捕,在杨舒敏的车子里发现了染血的手套和凶器,经鉴定,那上边沾的血正是属于被害人郭丽雅。了并且杨舒敏在当天早上7点左右曾去过案发现场,她是去跟受害人谈判的,因为受害人与嫌疑人的老公关系过从甚密,这也是嫌疑人作案的动机。” 这罗秉章还真会说,用词很讲究,没有直接说郭丽雅和薛振有不正当关系,只是说“过从甚密”。坐在下边听审的薛振,脸色虽然不好看,但也不至于太过尴尬。 “合议庭,本案的事实证据都很清楚,取证过程也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每一项证供都是合法取得,确保了其真实有效,所以,本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嫌疑人对郭丽雅怀恨在心,提出要与郭丽雅见面,趁机对郭丽雅痛下杀手,企图将这个人除去,以为这样,她的婚姻就保住了。当时没有别的目击者,如果郭丽雅真的当场丧命,那么嫌疑人很可能真的便如愿以偿了,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郭丽雅并没有死,她被抢救过来了,并且警方还在嫌疑人车里发现了她作案的证据,这样清晰的案件,相信合议庭会有公证的判断!”罗秉章慷慨陈词,确实是说得人心里有些沸腾的。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了翁杭之的身上,他要怎么辩?这案子看起来似乎是无力回天了,证据那么铁,谁能让杨舒敏翻身? 郭丽雅的父亲在下边坐着,此刻已经有了如释重负的表情。他恨不得立刻就能听到宣判,看到杨舒敏被定罪,他才能安心,觉得这是为女儿出了口气。 杨舒敏坐在被告席上,愤恨地看着公诉人,激动得破口大骂:“你放屁!你冤枉我,我没害人,我没有捅她,我是被你们诬陷的!” 杨舒敏就是个火爆脾气,她一听到公诉人那么说,她就很想冲上去掐住那人的脖子!当然了,最可恨的是郭丽雅! “郭丽雅你这个践人,你*我老公,你还冤枉我害你?你……践货,你会有报应的!” “……” 杨舒敏太激动了,翁杭之和程烨只能使劲拉着她,否则她真要蹦起来了。 审判长是位老法官了,见此情景,脸色十分严肃而沉重:“被告人,注意你的言词,这里是法庭!” 杨舒敏被这么一吼,脑子稍微清醒一点,不骂了,可还是死死盯着郭丽雅。 郭丽雅别开视线,不与杨舒敏对视,一副可怜又委屈的表情。 翁杭之并没有因此而出现弱势,他站起身,冷静镇定地说:“刚才公诉人所讲的一些,确实是事实,警方在被告杨舒敏的车里找到了沾有被害人血迹的手套和凶器,这也是本案的铁证,但是……请合议庭注意,这些证据虽然看似牢不可破,却也是本案最大的疑点。大家想想,一个人拿着匕首去行凶,事后明明可以有机会将沾血的手套和凶器都埋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这个行凶的人为什么还要放在自己车里,这不是自己害自己吗?” 下边众人又是一阵唏嘘,这么一听,翁杭之说的也不是没道理啊? “还有,受害人只看到行凶者是蒙面的,并没有看到行凶者的真面目,这样就断定被告是行凶者,未免太过牵强了。事实是,我的当事人杨舒敏女士根本就没有袭击郭丽雅,她确实在案发时间到过郭丽雅晨跑的地方,她的车停在路边,她下车前往别墅附近想跟郭丽雅碰头,可她没看到郭丽雅,因为那时郭丽雅已经遇袭受伤,她只看到有一群人围在那里,她便返回自己的车里,打电话给郭丽雅没人接……事后,警方在杨舒敏车里发现沾血的手套和凶器,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事实是,杨舒敏曾经离开自己的车子十分钟,这十分钟足以给那个真正的行凶者时间将作案后的手套以及匕首放进杨舒敏车里,以此达到栽赃陷害的目的!”最后那句话,翁杭之说得特别重,那犀利的眼神竟是望向郭丽雅。 郭丽雅禁不住微微一颤,只觉得这男人的眼神好恐怖,仿佛一切都在他面前无所遁形! 这辩护词太精彩了,有人在压抑着欢呼声,沈驰可是毫不吝啬地喊了声:“好!” 公诉人罗秉章皱起了眉头,感到有点压力,看来翁杭之是在做最后的挣扎啊。 “被告律师确实是能说会道,提出的疑点表面上看是成立的,但实际上经不起推敲。被告杨舒敏在作案后没有找个地方将沾血的手套和凶器扔掉,难道就不能是因为她害怕吗?她怕万一被人看到,所以想等回家之后再处理,可没想到警察去的那么快,她没来得及处理就被抓住了。至于那空白的十分钟,被告律师是所提出的观点也只是假设,无法证实沾血的手套和凶器是有人放进杨舒敏车里的。法律讲的是证据,光凭猜测,怎能成为依据?” 双方都不甘示弱,各有各的说法,各自都显得很有理由,但目前为止翁杭之还没能取得绝对的优势,直到…… 翁杭之却不急不躁,高大挺拔的身姿在庭上犹如一座险峻的大山。 “合议庭,我这里有一件新的证物,是本案又一关键所在,在呈上证物之前,我要先说明一下……根据警方掌握的证据,受害人郭丽雅是只有一部手机的,但实际上,郭丽雅其实有两部手机!”翁杭之斩钉截铁的一段话,铿锵之声,惊到了庭上不少的人。 郭丽雅脸色大变,下意识地攥紧了一只手,指甲都快要嵌进肉里去了,可见她有多紧张。 就连警察都尴尬了……怎么还有另一部手机,而他们还不知道? 坐在角落里的某个女人,此刻仿佛感到大难来临,竟然悄悄地起身往法庭大门溜去,想跑?先问问文筝答不答应! 文筝早就得到翁杭之的授意,只要庭上这个女人想溜,哪怕是上卫生间,文筝都要跟着去! “根据证据显示,案发当时是没有其他目击者的,周围都没人,只有受害人和行凶者,那么问题来了,受害人的另一部手机为什么不见了?手机去哪里了?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如果是行凶者发现郭丽雅的手机,当然会把手机拿走了,因为拿走了手机,郭丽雅就没有机会打电话求救!行凶者的心思很歹毒,是铁了心要置郭丽雅与死地。所以,这部没有被警方记录在案的手机,是本案的关键,谁拥有这部手机,就能肯定,案发当时,这个人曾到过现场,也就是说,受害人很可能看到是谁拿走了手机,她为什么不告诉警方?她居心何在?手机从案发现场消失,也说明我的当事人杨舒敏并不能作为本案唯一的嫌疑人!如何证明这手机真的存在呢?”翁杭之话音一落,冲着程烨点头示意,程烨立刻将一个袋子呈上来。 “审判长,陪审员,请看,这个袋子里装的就是郭丽雅那只丢失的手机。”翁杭之一边说一边在众人惊讶又期待的目光中将袋子呈给了合议庭。 合议庭三人互相望了望,由审判长打开了袋子,拿出了里边的东西…… 庭上每个人都盯着审判长的手,有的人兴奋不已,可有的人就感觉是大祸临头了,因为只要这手机一曝光,那见不得人的阴谋就会将某些看似可怜的人卷进来。 郭丽雅脸色惨白,当看到法庭门口被堵着的女人时,郭丽雅更是面如死灰……完了完了,就要被翁杭之揭穿了吗? 翁杭之看起来是胜券在握了,只要手机一拿出来,郭丽雅和另外一个人的阴谋也就无处可逃了。 但在审判长将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时,现场顿时陷入一种怪异的气氛,紧接着是一阵哄笑声…… “什么?这是手机?” “这不是钱包吗?哈哈哈……太搞笑了,还手机呢!” “……” 庭上一度有点混乱了,翁杭之望着审判长手里的东西,瞬间全身僵硬,嘴角那自信的笑容凝结了……天啊,明明应该是手机,为什么现在却变成了钱包?手机呢? ☆、79:证物不见,新证人登场 法庭上出现这样匪夷所思的一幕,简直就像是闹剧,太不真实了,怎么可能? 明明是手机,为什么却变成钱包了? 程烨被震得傻眼了,快哭出来了……因为证物是他经手的,他在保管,什么时候手机变成钱包了他居然不知道? 郭丽雅的脸色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掩饰不住眉间的喜色,同时也看向法庭门后那个被文筝堵住的女人,这女人也在笑,而文筝就懵了,心头巨震。 一定是哪个环节出问题了,手机被掉包了! “被告律师,这是怎么回事?”法官神情严肃,诧异中还带着一丝惋惜。 谁都知道翁杭之是法政界的后起之秀,在法庭上至今未尝一败,他为人稳重心思缜密做事滴水不漏,这些都是大家公认的,是行业里的标杆楷模,但今天,翁杭之这个神话却出现了如此低级的错误,怎能让人平静? 翁锦良现在这心情可是紧张又愤怒,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看得出来这一定是出错了,被掉包了,接下来翁杭之怎么办? 公诉人罗秉章虽然没有笑得很明显,可脸上那胜利在望的表情却是抑制不住的。谁能让翁杭之败一次,那将会是一种难得的荣誉。 “安静!安静!”法官提高了声音,将下边那些嘈杂的议论都压下去。 这突发状况,让翁杭之措手不及,但他仍然能在最快的时间里恢复冷静。 翁杭之没机会多加考虑了,只是几个呼吸之间就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 “审判长,万分抱歉,手机为什么会变成钱包,这是我工作的疏忽,我会调查到底,可现在,庭审还不能结束。虽然手机这么重要的证物没有了,但现场还有一位关键的新证人,请审判长批准新证人上庭!”翁杭之深沉的凤眸里闪耀着精光,犀利的眼神望向法庭的门口,正是文筝与那个女人的位置。 审判长闻言,真的有点无奈了,下意识地看了看翁锦良所坐的方向……翁锦良是这位审判长的老上司了,虽然他已经退休不当法官,可昔日的威势依旧存在,审判长对他还是很尊敬的。不由得在心里暗叹,翁锦良的儿子这回只怕是回天乏术了吧,手机被掉包,现在请新证人上庭,明摆着就是被逼的无奈之举,结果只怕是不容乐观的。 没错,这位审判长猜得很对,翁杭之确实是在情急之下不得不临时改变战术,以此来化解证物被掉包的危机。这是事先没有准备的,是突发的,就连程烨都懵了。 “老大,咱哪有新证人啊?” 所有人都认为翁杭之是穷途末路了才在垂死挣扎,都认为他的失败已经注定了。 可尽管是这样,翁杭之仍然不会放弃哪怕是0.01的机会! 杨舒敏两眼含泪,望着翁杭之,她知道律师已经尽力了,可她觉得自己真倒霉,证物都不见了,她还怎能洗脱罪名? 翁杭之看向文筝,文筝也在看他,她此刻跟所有人的表情都不一样。她脸颊上露出鼓励的微笑,充满信心的明媚的笑容看着翁杭之,那双明亮的眼睛像是在说:“挺住,我相信你一定可以赢的!” 不用说话,彼此一个眼神的交流,翁杭之已经读懂文筝的心,这是一种奇妙的默契,很温暖,在翁杭之面临质疑和危险时,文筝的鼓励,无疑是一种动力。 翁杭之忽然笑了,沉静的俊脸绽放出耀眼的光芒,指着门口说:“新证人就是郭丽雅的好朋友,陈昕颜!” 什么?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门口,只见一个长得水灵灵的年轻女子正拽着一个穿黑衣服的女人。 谁是陈昕颜? 文筝冲着大家笑笑:“我不是……她才是……” 陈昕颜就是那次翁杭之跟踪郭丽雅去海边时见到的女人,郭丽雅的好朋友,她的闺蜜。 陈昕颜此刻显得有点紧张慌乱,一脸不耐烦地说:“我可没说要上庭作证,这事儿跟我没关系,翁律师你搞什么鬼?” 有人在看翁杭之的笑话了。陈昕颜这个突然冒出来的证人,人家显然是事先没同意出庭作证的,看翁杭之怎么解决。 “陈昕颜,原本我也认为不应该叫你上证人席,可是计划跟不上变化,现在你恐怕是必须出庭作证了。因为,那部手机,其实是在你外婆家的后院发现的,而根据你外婆所说,你也有钥匙,可以随时进出你外婆家,所以你是不是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手机会在你外婆家的后院被挖出来?”翁杭之沉稳的语气,丝毫不见慌乱,这份临场应变的能力实在令人叹服。 “哈哈哈,精彩,太精彩了!比电视还好看啊!”沈驰忍不住拍拍手压抑着声音欢呼。他不敢太大声,这是法庭,他得注意点儿,不然他真想跳起来为兄弟鼓掌! 翁杭之的话,简直就是一颗炸弹丢了出来,法庭上很难维持安静了,因为一波一波的出乎意料的剧情在轮番上演,确实堪比大片啊。 审判长都被这接连不停的状况给刺激到了,暗叹:果然不愧是老翁的儿子,闹出的动静真不小。 审判长扭头低声跟另外两个审判员商量几句之后…… “这位女士,请你上证人席。”审判长威严的声音响起,不容反驳。 陈昕颜脸都绿了,知道自己没得选择,翁杭之将她给逼了出来,她不得不应付。 陈昕颜心里那个恨啊,狠狠瞪了一眼文筝,因为是文筝拦住了她,不然她已经跑了。 这女人就像是赴刑场似的表情,站上了证人席,而此刻郭丽雅已经快晕过去了,紧紧捂着胸口,呼吸很不顺畅。 公诉人罗秉章却是神情一变……翁杭之又要玩什么花样? 翁杭之在这短短的两分钟之内,心念电转,脑子里已经浮现出一套方案,该怎么询问陈昕颜,才能起到想要的效果呢? 不得不说,现在的情况太考虑律师的临场能力了,本来事先没有计划要这么做的,现在却只能改变策略了,一切都是未知的。 “陈昕颜,请你大声地告诉我们,你和郭丽雅是什么关系?” “我们……是朋友。” “陈昕颜,请你告诉大家,在今年7月19号,早上7点钟,你在什么地方,在做什么,有没有人能证明?” “我……那天在家睡觉,家里就我一个人。” “……” 这样的回答,显然是苍白的,在翁杭之的预料之中,他知道这场官司的节奏又慢慢回到他的掌握中了。 “陈昕颜,你知不知道你外婆家的院子里,埋着一部手机是郭丽雅的?知不知道手机是怎么会在那里的?” “不,我不知道!”陈昕颜提高了声音,但这掩饰不了她的紧张。 翁杭之低低地冷笑,忽地一声怒喝:“陈昕颜,你在撒谎!” 这一声犹如惊雷般的吼,把陈昕颜震得浑身发抖,面如死灰。 公诉人罗秉章在这一刻几乎是凭着最本能的反应站了起来大声说:“反对!反对被告律师浪费大家的时间询问一个与本案无关的证人。在警方出具的证据资料中根本没有陈昕颜这个人,这只是被告律师为了打乱辩护的节奏!” 翁杭之毫不客气地回头看看罗秉章,自信的神采飞扬,镇定如常地说:“警方出具的审讯资料中虽然没有陈昕颜,但这不代表她就与本案无关。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手机是在陈昕颜外婆家发现的,她还有外婆家的钥匙,同时,她跟郭丽雅关系不浅,综合这些,公诉人你竟然还认为她与本案无关,岂不是太可笑?” 审判长很沉重地说了句:“反对无效,被告律师你继续。证人,请你如实回答问题!” 翁杭之冲着审判长微微点头示意,立刻又盯着陈昕颜,丝毫不给她喘息的机会。 “陈昕颜,刚才我的问题,请你回答。” 陈昕颜死死抓着椅子的扶手,心里早就把翁杭之骂了个遍……她有种大祸临头的感觉,惊恐的眼神出卖了她的内心。 “我……我不知道……我是有外婆家的钥匙,可是我很久没去外婆家了……” “很久?那是多久?你上一次去你外婆家是什么时候?” “我忘记了……记不清了……” 陈昕颜已经阵脚大乱,只能一味地否认,以为这样就能侥幸躲过去么?她太小看翁杭之了。 “陈昕颜,需要我提醒你吗?郭丽雅遇袭,是在7月19号早上,而在当天傍晚,有人看到你出现在你外婆家,想知道是谁看见你了吗?是一个叫冯建伟的人,你和郭丽雅都认识的一个人,想起来了吗?”翁杭之的语气越发岑冷,带着一股强烈的压迫感。 而他所说的话,也将陈昕颜本来慌乱的心彻底打碎! 题外话: 下一章很快会传哦 ☆、80:文筝的麻烦来了 冯建伟?就是郭丽雅的前男友。 陈昕颜说不出话来了,恐惧的眼神盯着翁杭之,活像是见到阎王一般。 陈昕颜明显是已经被攻破了心理防线,翁杭之知道此刻是趁胜追击的好机会,说不定就一举将警察该做的事都一起完成了。 “陈昕颜,请你回答,你外婆家挖出的手机,是不是你埋的?” 这句话好比是一记闷捶敲在陈昕颜心上,她惊得差点跳起来,支支吾吾地无以为续。 “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我……我……” 审判长看着都急了,呼之欲出的答案啊! “证人,需要我再重申一次做假证的后果吗!”审判长威严的声音像晨钟暮鼓,打得陈昕颜魂儿没了。 “不……我说……我说……手机是我埋的……是我……” 这断断续续的一句话,陈昕颜说完已经差点瘫倒了。 而郭丽雅在听到之后便知道,大势已去,接下来将会是最惨不忍睹的局面,她无法承受这样的结果,她唯有……昏过去。 郭丽雅晕倒了,法庭上又是一阵惊呼,庭警将她扶下去,她的家人也激动地跑过去,顾不得这庭上会是什么情况了。 郭丽雅晕倒,公诉人罗秉章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这都什么事儿啊,先前还胜券在握,现在一转眼才十分钟便已经被翁杭之彻底改变了局面! “请合议庭酌情考虑,郭丽雅已经晕倒了……” 公诉人的意思是希望合议庭能做出就此休庭的决定吗?不,翁杭之绝不会傻到等下次开庭的,就在今天,就在此刻,这案子就必须有个了断! “审判长,审判员,虽然郭丽雅晕倒了,但证人陈昕颜完全可以继续作证!”翁杭之铿锵有力的声音,太震撼了,这气势逼人,掌握大局的霸气,胸有成竹的信心,预示着接下来他的辩护将会很顺利。 合议庭三人再次低声商量一下,做出结论是庭审继续。 陈昕颜的心理防线已经全盘崩溃,翁杭之再趁机说了句:“陈昕颜,你外婆只知道挖出了手机,可她并不知道你在外边都做了些什么,如果你肯老实交代,我可以跟你保证,不会将这件事告诉你外婆。”翁杭之露出庄严肃穆的表情,说得十分诚恳,但同时也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假如陈昕颜不肯交代,那么她外婆就可能会知道她想隐瞒的事了。 外婆,显然是陈昕颜的软肋,她被翁杭之的话给搅乱了,加上这段时间她的心理也是不堪重负,此刻她已经守不住了。 “是……我承认,手机是我从案发现场带走的,袭击郭丽雅的人是我。” 法庭上陷入可怕的寂静,几秒钟后,惊呼声欢呼声交织在一起,每个人都被震惊了,这个结果,简直是奇迹啊!翁杭之随手指的证人居然就是行凶的人?太不可思议了! 此时此刻,杨舒敏已经忍不住掩面而泣,原本不敢抱希望了,以为自己铁定是要坐牢了,可没想到事情竟然如此峰回路转,而创造这奇迹的人就是翁杭之! “安静!安静!”审判长也会过神来了,赶紧地稳定住现场。 陈昕颜仿佛进入了另一层精神世界,听不到其他声音了,只剩下她自顾自地说话,将压在心头的秘密都说出来,或许对她来说也是种解脱,毕竟最近一段时间她的心理负荷早就达到极限。 “我和郭丽雅都认识薛振的,我看着薛振时常都会给她钱,她家也因此变得比以前富裕了,我心里很不平衡,明明是我先认识薛振的,却又被郭丽雅捷足先登……上高中的时候郭丽雅就曾抢过我的男朋友,那一次我没跟她计较,可她又一次耍手段得到了薛振的青睐,我能好过吗?但薛振跟郭丽雅在一起不到半年,他就厌倦了,他开始跟我约会,他说郭丽雅对他死缠着不放,还说家里的老婆经常跟他吵架,他想离婚,他想跟我结婚……” 薛振?这男人刚不是还在角落里坐着吗?现在人呢?不见了,他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溜了,他也是见势不妙,再留下来只怕是要当众出丑,干脆先跑了。 “薛振比我大十五岁,可我跟他在一起很开心,他也很疼我,我相信他对我是真心的,只是郭丽雅和杨舒敏不愿放手,他就不能痛快地跟我在一起。郭丽雅不知道薛振对我的承诺,刚好那段时间郭丽雅被人跟踪,她开始很害怕,还想要去找侦探社查一查是谁在跟踪她,可她突然又想到可以利用这件事来陷害杨舒敏。对郭丽雅来说,杨舒敏是最大的敌人,郭丽雅叫我假扮蒙面人,假装去袭击她,然后嫁祸给杨舒敏,这样就能引起杨舒敏和薛振的矛盾,她以为只要这夫妻俩离婚,她就可以当薛太太了。”陈昕颜说着说着还在笑,是那种冷冷的带着嘲弄的笑,或许直到现在她还觉得自己才是薛振的真爱。 现场特别安静,每一个人说话,都在听陈昕颜说。她虽然是行凶者,其卑鄙歹毒的程度跟她的长相成反比,但她同时也是个可悲的女人,为了一个男人鬼迷心窍,犯下重大的刑事罪,并且还不醒悟,这才是最可怕的。 陈昕颜不知不觉眼角有泪水滑落,却不是在忏悔而是在为自己的事情败露而伤心。 “我开始是不答应郭丽雅的,可她总是软磨硬泡,终于我灵机一动,我也想趁机达到自己的目的,一箭双雕。我假装答应郭丽雅,说我会配合她演戏。在案发当天早上我扮成蒙面人到了郭丽雅跑步的地方,我袭击她,我拿匕首捅她……她想不到我会真的要她的命,看着她倒在地上,我慌忙捡起她的手机就跑……由于郭丽雅在头一天晚上就跟杨舒敏通过消息,两人约好早上在那里见面的,也是以此来陷害杨舒敏,正好我跑出去就看到杨舒敏从车里走出来,我趁机将沾血的手套和凶器都放进她车子的后备箱里,可手机我不敢放,因为怕手机万一响了,杨舒敏听到的话,她就会发现后备箱里的东西……郭丽雅不知道我其实内心一直都对她恨之入骨,我讨厌她的装腔作势,讨厌她总是抢走属于我的东西,她才是横在我和薛振之间最大的障碍,只有她消失了,我才能安宁……” 法庭上只有陈昕颜哽咽的声音,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压抑的气息,好像有一片乌云在头顶让人喘不过气。 每个人都从这个复杂的案子中或多或少得到一些启示,尤其是已婚人士更应从中看到,在如今这个浮躁不安充满*的世界里,必须警钟长鸣啊。 这个案子,到现在就算是水落石出了,被认为是无可翻身的杨舒敏,迎来了属于她的清白,而陈昕颜将面临蓄意谋杀未遂的指控,等待她的将会是警察以及监狱。 这意外的结局真是让人在冰与火的交接点来回晃悠啊,两种极端的感受,太刺激太惊险!此刻,翁锦良才感觉到自己手心出了些汗,但他也老怀安慰,为儿子的优秀而骄傲。 翁杭之再一次向世人证明了他的实力,但更多的是可以从这个案子看到翁杭之对事实真相永远不懈追求的精神。他可以冒险,他甚至可以在取证时打打法律的擦边球,可他心里的标杆永远是竖立的,他很清楚自己的方向,就仿佛那里有一盏导航的灯塔在指引着他不会迷路与沮丧。 法庭的宣判结果是肯定的,杨舒敏无罪释放,至于陈昕颜,她被警察带走,而郭丽雅在醒来之后也会被关押起来。 最痛苦的是郭丽雅的父亲和她的哥哥,他们想不到会是这个结局,想不到郭丽雅会从受害者变成伤害人的祸首。曾经那个美丽单纯的女孩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狠毒了? 一场紧张刺激的辩护结束了,罗秉章走过去跟翁杭之握手,虽然有点惋惜和不甘,却还是不得不对翁杭之竖起大拇指。 翁杭之依旧是那种淡然的表情,不骄不躁,也不会对公诉人摆脸色,他淡定地跟人握手,淡定地说话,淡定地站在那里就能吸引所有的目光。 杨舒敏抱着家人放声大哭,差点就要跟翁杭之下跪了,却被他阻拦,叮嘱她回去好好休息。 案子有个了结,但留给人们许多的思考的余地,从中能领悟些什么,那就是个人的际遇了。 文筝远远看着翁杭之,看着他被人簇拥着,仿佛有道光环笼罩着他,她不知不觉已经含着笑意,心里在为他欢呼,比领工资的时候还开心呢。 但有件事,却是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 梁雪瑞站在翁杭之身边,先是恭喜一番,然后,她将视线落在了那个装着钱包的袋子上…… “翁哥哥,手机怎么会变成钱包的?这件事,是不是也应该即刻追查?如果是事务所内部的问题,那我们就要严肃对待了。” 梁雪瑞说这话的时候,竟然是看向文筝的,她那副得意的表情,让文筝感到不妙,什么意思?梁雪瑞这眼神是在示意什么?为什么文筝有种不好的预感? ☆、81:呵护她 气氛有点尴尬了,这周围不相干的人赶紧走开,只剩下事务所的人和翁锦良了。 梁雪瑞冷不防冒出来的这句话其实都是大家心里明白的,只不过她先说出来罢了。 翁锦良表情严肃,看着眼前这群年轻人,语重心长地说:“你们呐,以后做事还得更谨慎小心,我希望这次证物出问题只是一个误会,你们也吸取教训,别再犯同样的错误。今天如果不是杭之大胆赌了一把,说不定现在就不是这个结果了,也许杨舒敏已经被判刑。要记住,从事法政工作的人,哪怕是一个微小的细节都不能掉以轻心,掌握在你们手里的东西,可能关系到一条命啊!” 翁锦良这番话,十分中肯,让这群年轻人在胜利之余心里还敲响了警钟。防范措施,保密措施,看来还需要加强,才能杜绝同样的事情发生。 这群人都是晚辈,翁锦良却是德高望重的长辈也是行业里的前辈,除了翁杭之,其他人都没说话的份儿了。 “爸,您先回去休息吧,剩下的事,我会处理。”翁杭之深沉的神情和语气,说完还瞥了一眼程烨他们。 “都别走,全都跟我回事务所,另外再把MISS和张文峰也叫回去,开会!”翁杭之岑冷而沉重的一句话,把气氛推得更加沉闷了。 每个人都没说话,包括梁雪瑞在内。 沈驰更是浓眉紧锁,很认真地在思考着什么。 而程烨就苦着脸,愤恨不已,想来想去都想不出来究竟是哪里出错了。 确实,手机变成钱包,这么严重的事,身为律师,怎么可能会淡定得了?天知道翁杭之在看见法官从袋子里拿出的是钱包之后,他心里有多焦急和震怒。 这是致命的错误,若不是他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大胆将陈昕颜牵出来,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谁都以为翁杭之定是早就安排好了的,但其实只有翁杭之和程烨才知道,请陈昕颜以证人的身份上庭,那完全是临时的,是即兴的,是翁杭之不得不做出的应变措施。 原本是按照常理,证物手机出来之后,杨舒敏的嫌疑就会减少大半,至少今天一审不会被判刑,所以翁杭之的计划是等庭审结束之后让警察将陈昕颜带走先审她,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也就是说,在陈昕颜自己承认犯罪事实之前,翁杭之并不确定的,只是猜测而已。 可以说,换掉手机的那个人,用心歹毒,手段卑劣,而这显然是内部人员所为,这是事务所从开张以来第一次发生的恶劣事件,必须彻查到底! 全体都回事务所开会,翁杭之的脸色就跟黑炭似的,阴沉沉的,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渗人的气息。别看现在艳阳高照的,在他身边能让人感觉到了严冬。 沈驰也是老板之一,他很清楚翁杭之的脾气,现在这情况,虽然是赢了官司,但翁杭之的心情却很糟糕,不知道是哪个人干的这事,被揪出来可有得受的。 法院门口,一群记者和前来等候审判结果的群众们围在那里,一见到翁杭之他们出来,这闪光灯就咔嚓咔嚓照个不停,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一样的凑上去。 其实他们都知道审判结果了,但不知道具体细节啊,很多人都认为一定是翁杭之耍了什么卑劣的手段才为杨舒敏洗脱罪名的,认为杨舒敏就是那个行凶的人,认为翁杭之是个为了赚钱而昧着良心的律师! 记者们虽然都急着提问,可好歹也是比较理智的,而某几个激动的年轻小伙子看上去有点像混混的样子,正是郭丽雅的脑残粉。 “翁杭之你还是不是人啊?为杨舒敏那个老女人辩护,有钱就了不起吗,害得郭丽雅当庭晕倒,你简直不配当律师!” “你是什么狗屁律师,就是有钱人的奴隶!” 几个小伙子扯着嗓子高喊,激愤无比,像是恨不得能冲上去找翁杭之拼命! 语言上的攻击,诋毁,翁杭之不是第一次遇到了,对于这样颠倒是非的言论,他一向是懒得去理睬的,这得需要多么强大的内心支撑啊。 翁杭之不理会,但不代表其他人也能像他这样镇定。 程烨一边挡在翁杭之前边一边提高了嗓音说:“明天报纸出来了就知道是非曲直,翁律师问心无愧!” 记者们一听这话到是高兴了,这说明这案子的详细情况,他们将得到第一手资料。 可是那几个郭丽雅的粉丝就更加不满了,一个劲地骂,骂得不堪入耳,真让人不得不感慨,身为律师还真是个高危职业,瞧瞧这些人,不满意判决结果就来开骂,这么激动的样子,很可能做出更激烈的行为,比如私下报复…… 沈驰和梁雪瑞也是律师,见惯了这样的场面,他们也能硬着头皮撑下去,但文筝就受不了了,听到这些混混居然把翁杭之祖宗十八代都骂个遍,文筝这身体里的小宇宙就抑制不住一下子爆开! 文筝攥着拳头,小脸激动得涨红,愤懑而又高亢的声音说:“你们有什么资格骂翁律师?郭丽雅是自作自受,杨舒敏也是被冤枉的,翁律师才不会为了那几个钱就昧着良心做事,他比你们想象的高尚一百倍!你们连事实都搞不清楚还来闹?好狗不当路,你们主子叫你们回家吃饭了,还不快滚!” 文筝这时候完全化身成母老虎了,凶巴巴的表情恐怕是她这辈子最彪悍的时刻,十足的泼辣,骂得也痛快,女汉子的风采啊! 大家都很诧异地看着文筝,想不到一个年轻女人会这么大胆!翁杭之眼底那一闪而逝的惊愕中,有着几分欣慰和喜悦,他这才知道原来在文筝心里,他是高尚的,至少在工作上是的。 几个小混混哪里咽得下这口气,冲上来就要对文筝动粗,那凶神恶煞的样子,张牙舞爪的,一般人见了都会吓到。 文筝却是豁出去了,正是激动的时候,毫不退缩,站在翁杭之面前,就像个准备战斗的女战士! 但是,就在某个小混混的手差一点碰到文筝的时候,她被一股大力拉扯往后退去,同时,一个威严的声音响起,一只男人的手稳稳地抓住了那只企图拽文筝的手! 翁杭之将文筝护在身后,一只手却抓着一个小青年的手腕,捏得对方嗷嗷直叫。 “你们也就只剩下这点出息了吗?谩骂还不够,还想欺负女人?我不开腔,还真以为我是在纵容你们?这里是法院,我是律师,如果你们觉得可以继续猖狂闹事,庭警可以免费送你们去警局。”翁杭之的声音虽然不大,可在场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这种镇定潇洒而又带着威仪的气势,简直太迷人了! 文筝这心啊,噗通噗通狂跳,望着他高大的背影,她不由得一阵心情激荡……好man啊,他是在呵护她吗?被人呵护的感觉原来这么好…… 记者们忙不迭地拍下这一幕,庭警也赶来将几个小混混制住,场面顿时回归正常了。 程烨机灵,赶紧地对记者们说:“各位,我们还有要事处理,下午三点钟,欢迎各位来朗坤事务所,我们将会抽出十分钟的时间接受采访。” 这是事先翁杭之就吩咐过程烨的,因为知道记者们肯定穷追不舍,这案子影响不小,记者们不会那么好轻易打发,所以干脆抽时间接受采访。当然了,不是他本人跟记者直面,而是由程烨去办。 一群人顺利回到事务所,这才喘口气,MISS吴和张文峰也都回来了,人到齐,立刻开会。 临时开的紧急会议,主要是针对手机被掉包的事,程烨负责保管手机,他的压力大,却也不担心会被冤枉,因为他确实不是内鬼。 沈驰也是看着程烨进的事务所,这小子算是第一批员工了,为人那是大家都清楚的。 “杭之,再想想除了你们俩之外,还有谁能接触到证物?” “对啊,翁哥哥,程烨跟着你几年了,他的人品你最了解,他不会是内鬼的,我看,一定是另有其人。”梁雪瑞冷笑着看向文筝。 文筝虽然不是个主动惹事的人,可她也不怕事,尤其是像梁雪瑞这么奇怪的举动,一说起谁掉包了证物,梁雪瑞就看着她,这是什么意思? “梁律师,你是有话要跟我说吗?”文筝清冷的眼神很沉静,严肃的表情跟梁雪瑞对视的。 这会议室的气氛一下子就显得有点火药味了。 题外话: 第二章还在写哦 ☆、82:她被炒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文筝身上,在座的都是精英人士,谁都不是傻子,梁雪瑞明显是在针对文筝,到底怎么回事? 梁雪瑞倨傲地挺直了腰板,神情不善地说:“可以直接接触证物的人是翁律师和程烨,其他人想接触,除非是经过翁律师的允许。在座的人除了文筝和我,其他都是在事务所工作几年的,从来没出过这种事,那么首先被怀疑的对象当然是新来的人了。大家都是从事法律工作的,都知道犯案大都是有动机的,手机被掉包,最直接的收益者会是谁呢?当然是郭丽雅或者陈昕颜了,而我跟这个案子里的当事人从未有过接触,没有过交集,不存在利益关系,况且,如果她们想要收买我的话,更是不可能的,论财力,她们远远比不上我家。但是,大家可能不知道,在我们事务所里,还真有人跟郭丽雅的家人有来往……这个人就是,文筝。” 最后那两个字一出口,翁杭之那修长的手指骤然收拢,差点将杯子都捏碎。他那双精深的凤眸里迸出的光芒比利剑还令人心惊胆战! 其他人虽然惊诧于梁雪瑞所说,可都很默契地不支声,因为都知道文筝是翁杭之招进来的,这事儿,只能他来解决最合适。 文筝万万想不到梁雪瑞会这么说,可她竟然没能第一时间反驳,因为郭丽雅的父亲就是侦探社的客户啊…… “怎么,文筝,你不是挺能说的吗,现在怎么傻了?或者,还是让我来告诉大家吧……”梁雪瑞说着还清了清嗓子…… “前两天,我下班之后没回家,去附近餐厅转了转,我想等翁哥哥加班完了之后陪他吃饭,可是我看到文筝上了一个男人的车。当时我看到了那个男人的长相,可我不认识,不知道是谁,但今天在法庭上我就知道了,原来竟是郭丽雅的父亲。各位,如果我不说,你们会知道文筝早就认识郭丽雅的父亲吗?大家别忘记了,文筝本来是私家侦探,而今天,重要的证物被掉包,文筝是我们这里打杂的人,她完全有机会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接触到证物。假如有人收买文筝,要她将证物换成钱包……呵呵,这也不是不可能的。”梁雪瑞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一下丢出这么一颗重磅炸弹。 果然,在座的人都震惊了,看向文筝的眼神里参杂了怀疑和惋惜。想来想去,确实是文筝的嫌疑最大了,其他人根本没动机啊。 MISS吴也是跟着翁杭之干了几年的人了,对事务所很有感情,平时跟文筝也像是姐妹一般,现在发生这种事,MISS吴很难过,一脸痛惜地看着文筝:“你……你说话啊,你跟郭丽雅的父亲是怎么回事?难道他真的收买你了?” MISS吴还算比较客气的问,程烨可就火大了,因为他负责看管证物,结果被掉包,他怎能原谅做这件事的人? “文筝,你为什么要么做?事务所里,大家都把你当妹妹,都那么相信你,你怎么可以干出这种事?”程烨很气愤,说话的声音比平时更响更高,激动得脸红。 张文峰也是为程烨抱不平,惋惜地说:“文筝,你是不是缺钱啊?你缺钱就跟我们说一声,我们都会帮你的,可你怎么可以把手机换成钱包呢?你知道这么做的后果吗?差点毁掉了事务所的名誉,毁掉了翁老大的名声,也会毁掉一个无辜人的清白!” 面对指责,文筝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紧紧咬着下唇,纤细的身子在微微颤抖……从来没这么难受过,仿佛被千夫所指,仿佛被万人唾骂,像是有无数细细的针扎在胸口上。 被人冤枉的滋味很不好受,可文筝理解程烨他们的心情,出了这种事,谁心里都不好过,而她确实是跟郭丽雅的父亲有生意来往,这怎么能解释得清楚。 沈驰看看文筝,再看看翁杭之,他几番欲言又止想要说点什么,却觉得这局面有些太出人意料了,想打圆场都无从下手啊。 文筝只看着翁航子,两人目光交汇,一个焦虑而痛苦,一个却是冷得像冰。 文筝在翁杭之这冰刃似的眼神中,心在不断下沉,如坠深渊…… “我……郭丽雅的父亲是我侦探社的客户,他确实是曾委托我帮他,因为当初得知是翁律师插手这个案子,郭父怕翁律师会使什么卑鄙的手段帮杨舒敏脱罪,所以他来侦探社找我,要我帮他留意这个案子的动静,可我没有出卖事务所,没有出卖翁律师,我没有告诉郭父关于这个案子的资料,我更没有把手机掉包!”文筝强忍着喉咙间的哽咽,盯着翁杭之的眼睛没有退缩,因为她心里还是有一丝希望的。 她希望翁杭之能相信她……尽管她也知道,此时此刻,就算是亲人站在面前只怕是也难以置信了。 梁雪瑞讥笑着说:“呵呵,大家都听到了,文筝亲口承认她跟郭丽雅的父亲有生意来往,也就是两者间存在利益关系。你说你没被收买,谁信啊?除了你,这里谁还有动机去将证物掉包?文筝,做了就要承认,别以为狡辩就能糊弄过去,也不看看在座的都是些什么人,轮得到你耍小聪明吗?也别以为是老板把你招进来的,你就可以享受特权,这种事儿,不管谁做了,最后的下场都只有一个……那就是,交给警方处置,然后,从这里辞职!” 梁雪瑞是在落井下石,话里藏针,还在暗示翁杭之别徇私,她知道文筝是因为翁杭之的关系被招进来的,所以故意这么说,就是要在翁杭之的心里再浇上一捅油,让他那股火烧得更旺! 文筝百口莫辩,用专业术语来说就是,所有的证据都对她不利,她要怎么去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程烨也是气晕了头,说话顾不上客气了。 “文筝,想不到你居然是这种人!老板待你不薄啊,给你最多的加班费和奖金,给你最大的信任,可你,太让人失望了!你进事务所工作到底是什么居心?”程烨怒视着文筝,他也不愿相信这是真的,但谁让文筝跟郭父有交集呢。 “居心?这还用说吗……当然是为了完成郭丽雅父亲的委托,所以才进了事务所上班,将证物掉包,就能把杨舒敏往死里整,可不正是郭家人的意图吗?家贼难防啊……”梁雪瑞这话说得太狠了。 “我没有做!你别含血喷人!”文筝真想掐这女人脖子,分明是在故意整她。 大家七嘴八舌地指责文筝,而她也不甘心被冤枉,不得不面对这些人,可她一张嘴哪里敌得过几张嘴呢? 会议室里很吵,一直没说话的翁杭之终于是忍无可忍…… “够了,都住嘴!” 砰——!他猛地拍案而起,这巨大的闷响声让所有人都心头一阵!要不是桌子够坚硬,只怕是受不住这一拍。 “你们吵够了没有?”翁杭之低沉的声音包裹着浓浓的怒火,而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却是冷到了极点,令人不敢逼视。 安静了,全都望着翁杭之,毕竟他是老板,也是这件事的直接关系人,他最有发言权。 他会怎么做?他会信她么? 文筝的手心在冒汗,脸色不知不觉已经苍白如纸,呼吸有些发紧……此刻,她才发觉,原来自己是如此渴望被他信任,如果他可以相信她,她会万分感激和庆幸。 翁杭之缓缓站了起来,伟岸的身躯笔直,他变得出奇的冷静,环顾在座的每个人,最后将视线停留在文筝身上,就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有种深深的距离感…… “你已经不适合在这里上班了,一会儿出去叫MISS吴把这几天的工资结算给你。从现在开始,不再是朗坤律师事务所的员工。”他说得很淡很轻,平静的语气很像是在闲话家常。可任谁都能想象出他此刻那种被人出卖和背叛的感受有多么寒心。 这字字句句如刀如霜,降落在文筝的心上,像惊雷,仿佛能将人的耳膜都震碎! 文筝面如死灰地看着翁杭之,他说的是真的吗?他将她开除了?他不相信她……他也以为是她干的? 文筝一瞬间就僵硬了,脚步都动不了,胸口泛堵。她难以接受这个事实。她最在乎的就是他的信任,而他却粉碎了她的希冀,这感觉,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她只觉得自己好像灵魂都被卷入了地狱…… ☆、83:天降救星 文筝的脸颊滚烫,像是有火在烧,可是心里却是冷到了极点,因为翁杭之的这个决定,深深地伤到了她,同时也是她的耻辱。被人冤枉,不被人信任,这本身就是对文筝的打击,更何况这个人是翁杭之,是她心底的秘密,是压抑着感情不敢去靠近的男人啊…… 文筝的苦笑中带着愤怒与不甘:“连你也不信我?” 翁杭之面无表情,目光冷得让人发寒:“我没记错的话,在开庭之前,程烨肚子疼,要去上卫生间,你主动说帮他拿包包,除此之外,其他人没有接触证物的机会,并且,装手机的袋子,从事务所出发去法庭之前还检查过一次,没有问题,只能是在开庭之前被掉包的。除了你,还能是谁?” 文筝被问得哑口无言,是的,就因为她好心帮程烨拿一下包包,她就成了趁机“作案”?此时此刻,文筝知道,就算是浑身都长满嘴都说不清了。 梁雪瑞难掩的得意与窃喜,她迫不及待地想看文筝被赶走了。 “文筝,你还好意思再废话吗?让你拿了工资走人,这就是对你最大的仁慈了,别不知好歹地还想来糊弄我们。这里是律师事务所,它的特殊性就决定了不可以留一个像你这样手脚不干净的人。趁没人为难你,你还是快走吧,难道非要报警将你抓走才满意?”梁雪瑞也挺霸气的,趾高气昂的表情,巴不得文筝立刻消失。 文筝看都没看梁雪瑞一眼,仿佛听不到她说的话。此刻文筝眼里只有翁杭之一个人。 既然翁杭之都不信她,既然他都要炒掉她,她就没有再留下的余地了。 “好……我走。”文筝略显沙哑的声音明显是在压抑着心中的悲愤,可她清澈的眼神依旧那么明亮坚定:“今天,我离开这里,并不是代表我承认自己做了这件事,我是被冤枉的,而你们现在被假象蒙蔽的眼睛,你们不信我,但我却要相信你们,相信总有一天,聪明的你们会发现今天对我的指责和侮辱,是错误的。” 这番话,到是让在座的人都吃了一惊,眼神都变得复杂。 是啊,他们不信文筝,可文筝却说会相信他们总有一天知道真相。这是多么令人揪心的话啊,却也说明文筝是个高情商的人,在这种时候都还能保持一丝冷静,没有被愤怒冲昏头脑。 文筝退到门口,弯下身子,冲着大家鞠个躬,然后挺直了腰板,轻轻地说了一声:“各位保重,再见。” 文筝走了,不会再回来上班了,这次是真的离开了。 没有歇斯底里的争吵,没有大吼大叫,她就这样接受了翁杭之的决定,那么洒脱地走了,但谁都没看到她走出事务所大门时,眼角滑落的泪水,谁都不知道那眼泪有多苦涩。 要在人前显得坚强,那是需要付出更多的勇气和倔强,可不代表她真的无所谓。其实她多想发疯地的闹一回,但她仅剩的理智告诉她,现在就算闹翻天也没用。就像这些人所说的,所有的证据都对她不利。 会议结束了,除了梁雪瑞之外,每个人的心情都不妙。大家都习惯了文筝的存在,平时相处那么融洽,她是勤劳的小蜜蜂,有她在,这群精英都被伺候得很满意,她就像是一个开朗可爱的邻家小妹……现在这么一走,事务所里顿时显得冷清了,没了那股朝气蓬勃的气息。 翁杭之一个人关在办公室里,谁都不见,连午饭都没吃,不知道他是忙碌还是情绪太差。 文筝站在外边等公车,望着阴沉沉的天空,她几度差点落泪都强行忍住了。仰着头,只有这样才能让眼泪憋回去……好了,她轻松了,她不用那么辛苦的上班,她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陪晴晴了,她应该高兴吗? 文筝很想对着天空笑笑,可心情太过沉重,根本笑不出来。 侦探社生意不好,如今又没了工作,今后她和孩子的生活费怎么办? 姨奶奶家里是没有积蓄的,帮文筝带孩子,文筝得每个月按时给生活费。单亲妈妈要养个孩子,那是多么艰难,何况现在更丢了工作,经济上青黄不接的,下一步怎么走? 在文筝这么水深火热的时候,郭丽雅的父亲来电话了。 这男人的态度比之前简直是天差地别,文筝一接起来电话他就破口大骂,骂文筝是骗子骗了他五万块订金。 “你这段时间给我提供什么有用的线索了?一个都没有!这也就算了,没线索我还能认为是翁杭之没找到,可是今天开庭先是说找到我女儿另一个手机,后来又把陈昕颜拖上去,结果就是我女儿被气得晕倒,杨舒敏被判无罪,你说你,收了我的钱却不做事,如果你事先通知说陈昕颜要上庭,她今天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在法庭!现在把那五万块钱还给我,你休想骗走我一分钱!” 郭丽雅的父亲声音大,把文筝吼得一阵头晕。 文筝本来就是满腔悲愤,被炒鱿鱼了紧接着又被人骂是骗子,她这心里怎么会好受。 “郭先生,我事先并不知道陈昕颜会上庭,那是翁律师他临时决定的。” “我呸!你还想忽悠我?我问你,如果你事先知道的话,你会不会告诉我?” “我……” “呵呵,无话可说了吧?我就知道你肯定是被翁杭之迷得晕头转向的,根本忘记自己该做什么!你收了我的钱,现在搞成这样,你必须把钱退回来!” 文筝确实有点语塞的,不由得扪心自问:如果真的她事先知道,她会不会私下告诉郭先生?一旦告诉,那后果就是陈昕颜今天不会出现在法庭,那么翁杭之可能就真的输了,杨舒敏也会被冤枉被判刑…… 最后文筝得到的结论是——她不会告诉。 因为,她心里始终有着正义和公理的存在,她绝不会做没良心的事。她虽然是个私家侦探,但她首先是一个人,一个有良知的人! 文筝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稳定了一下情绪:“郭先生,这件事,算是我没有尽责,我愿意将五万块钱退给你,但请你宽限一段时间,我现在连五千块钱都拿不出来。” 对方显然也是不敢逼得太紧,因为这索要订金本就是他理亏,当初是他自己说先给五万块订金的,如今事情没办成,按照行业规矩也不该退给他,但文筝太实诚了,想到自己确实没有为郭先生做成什么事,她如果不将钱退给他,自己也会于心不安。 “好,我就给你时间,我会盯着你的!” “谢谢郭先生,我一有钱就会给你电话。” “……” 结束了跟这个人的通话,文筝整个人就跟被抽干了力气似的,坐在公车站后边的花台上,这心啊,拔凉拔凉的。 什么叫屋漏偏逢连夜雨,文筝算是又一次体会到了。 算一算今年也不是本命年啊,怎么这么多挫折呢? 文筝揉着脑袋,心乱如麻,就跟被苦胆汁泡着一样。 眼前投下一抹阴影,文筝下意识地抬眸,只觉得眼睛一亮…… “崔师兄!” 面前的超级帅哥正是崔卓。 这位混血儿大医生个子高,颜值还爆表,出现在路边,那吸睛的程度简直堪比明星。 “文筝,你怎么了?我打你电话你没接,我是想跟你说晚上一起吃饭,就在这附近一家新开的餐厅……你是不是手机没电了?”崔卓温润的声音,总算是给文筝带来一丝温暖。 文筝摇摇头,勉强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崔师兄,我……我失业了,被炒鱿鱼了。” “嗯?”崔卓那双有型的眉毛动了动,随即心疼地揉揉文筝的头发:“没事,工作丢了,可你还是美女侦探啊,我可以给你介绍生意呢。” “啊?介绍生意?”文筝一听,立刻来了精神,脸色也从阴转晴了,仿佛一下子见到了阳光。 “我今天叫你吃饭,就是想跟你说个事儿,我有个朋友想找私家侦探社,但是他的身份不便公开,所以很小心翼翼,问我有没有认识的靠谱的私家侦探社推荐给他,我当然第一时间就想到你了。还有啊,我这位朋友不差钱,他说了,只要能将他委托的事办成,酬金绝不会亏待你的。” 文筝太开心了,刚才还觉得前路太灰暗,现在崔卓带来的消息让她从地狱回到了人间,这反差有点大。 “哈哈哈。崔师兄,你真是我的救星啊!走走走,吃饭去,我感觉现在我能吃好多好多……” 文筝两只眼睛笑成了月牙,暂时将被人冤枉的事抛在一边,先打起精神,接下这单生意,她的生活才会有转机。 崔卓确实出现得太及时了,但也要文筝自己够争气,假如能力不足,她是不敢接生意的,而崔卓显然对这位小师妹十分有信心。 命运就是这么奇妙,处处能带给人意外。谁都无法预料将来会发生什么,是好是坏,是忧是喜。看似是绝境,也许在下一秒就能实现逆转。 文筝和崔卓吃完饭之后并没有回侦探社住,她去了葛家坝村。太想念晴晴了,文筝打算在这里住一晚明天再回城。 女儿,是文筝最大的精神支柱,每次只要她遇到困难和挫折,只要能有晴晴这孩子在身边,她就能被治愈。 文筝是晴晴的守护者,而晴晴也是文筝的救赎者,母子俩互相给予对方爱和光亮,温暖着彼此,才能在这不如人意的生活中继续行走。 第二天。 事务所里的气氛怪怪的,一大早也看不到平时那个忙碌的身影了,只有MISS吴在懒洋洋地擦桌子。 这事务所里,除了翁杭之跟文筝走得最近,另外就数MISS吴了。现在文筝被辞退,MISS吴得充当临时的打杂人员,但她也有很多工作要做,她是秘书,她平时也很忙的。 文筝这一走,一时间没有打杂的了,MISS还真不习惯。 岂止是MISS吴不习惯,其余几个人也是有着些别扭,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一群精英人士又没人照顾了,就连喝东西都感觉不对劲。 梁雪瑞挺殷勤的,给每个人都泡了咖啡。 张文峰接过咖啡,很礼貌地说着感谢的话,可就是心里在嘀咕:“还是觉得水果茶更好喝……” 程烨没多说什么,却也老半天没喝下那杯咖啡,无端地想起文筝平时泡的花茶和水果茶。 MISS吴想自己泡个玫瑰茶,去了茶水间才发觉……不但玫瑰没了,柠檬也没了,冰箱里也没水果……对啊,这些事平时都是文筝在做了,而她昨天就已经离开了。 “MISS,喝咖啡吗?”梁雪瑞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MISS吴回头看了看,摇摇头说:“算了,我最近有点上火,我还是喝白开水吧。” 梁雪瑞望着MISS吴的背影,脸上的笑意渐渐收敛起来,露出几分冷意。 “搞什么,事务所的人今天一个个都怪怪的,没精打采的……”梁雪瑞在心里腹诽,却也没直接说出来。 因为就只有她一个人是开心的,其他人都因为文筝的事感到一些沉重,哪里开心得起来。 办公室里,翁杭之正在整理自己的书柜。 沈驰坐在椅子上瞅着翁杭之的侧脸,越看越是感觉闹心。 “兄弟,你吃早餐了吗?” 翁杭之闻言,心里微微一动……平时他的早餐大多数时候都是文筝在张罗,每天都给他换各种不同口味的早餐,但今天,他该吃什么呢? “油条加白粥吧,你吃什么?”翁杭之抬眸望着沈驰。 可沈驰却一脸无奈地说:“杭之,你今天这是怎么了?你忘了刚在门口你还说吃三文治呢。” “哦……三文治也可以的,油条白粥也行。”翁杭之若无其事地说着,不正面回答沈驰的问题。 “杭之,那本杂志放错地方了,你平时不都是放在第一格吗?”沈驰指了指书柜,他知道翁杭之在这方面有点强迫症的,可居然会把杂志放错位置。 翁杭之默默将杂志放到第一格,依旧是闭口不提某些事。 沈驰隐约感觉出来翁杭之为什么会这样,这家伙灵机一动…… “杭之,周末的时候我们去BBQ吧,有几个医科大的老朋友约的,去郊外度假村,放松一下,最近案子太多,咱们必须得适当调节才行。” 翁杭之也没多加考虑,淡淡地说:“行,到时候在你家楼下碰头吧。” “OK,就这么定了!杭之,听说有单身美女,如果到时候看上哪个,记得告诉我,我去帮你要电话号码。”沈驰说着还不忘眨眨眼,一副很有经验的样子。 “单身美女?”翁杭之的表情没什么变化,脑子里却自动浮现出了一张俏丽水灵的脸蛋,是文筝…… 翁杭之甩甩头,企图将脑海里的影子赶出去…… 其实沈驰能猜到几分,只不过他没有直说而已。 沈驰也觉得不可思议,文筝既然已经被翁杭之辞退,为何还能影响到他?这么久了,没见过翁杭之因为某个人而导致工作的时候不在状态,文筝是第一次。 沈驰对于这件事是抱着中立的态度,他对文筝的印象原本是挺好的,掉包证物的事,翁杭之的处理,并不过分,身为老板,而且这是律师事务所,当然不能允许有人动手脚,所以沈驰很理解翁杭之的决定。 可沈驰总觉得事情不像是那么简单的,他也不愿相信文筝真是为了钱而做出这种事。他只希望如文筝所说,总有一天能水落石出,或许那时,翁杭之就不会像现在这么别扭了。 沈驰出去了,翁杭之这才停止了收拾书柜,坐下来,看着桌上那杯咖啡,心情远不如表面那么平静……咖啡虽好,但似乎如今喝起来的味道已经没那么香了。还是柠檬茶的味道好,就像文筝那样的,酸酸甜甜让人难忘啊。 ☆、84:意外的相见 翁杭之也确实是个对自己狠心的人,虽然不习惯文筝不在身边,但他硬是能忍住不去过问关于文筝的事。对他来说,文筝的“背叛”也是种伤害,所以,他虽然表面上若无其事,可这样的平静也可以理解为他是在疗伤。 而文筝现在很忙,只有忙碌才能让她心上的伤口暂时止血。 崔卓介绍给文筝的一单生意,委托人是他的一个朋友,最近在跟老婆闹离婚。这两口子结婚才一年,男方是个富豪,女方是普通家庭,结婚的时候男方没有让女方花过一分钱,并且还将名下两套房子写上了女方的名字。 很明显男方人家是真爱,可这女的婚后太不检点,才一年就忍不住在外边找小白脸,有一次老公出差,提前回来了,看见家里浴室有个陌生男人在洗澡,但这女的却狡辩说那只是来修电脑的工人,而她当时还穿着一件很露的真丝睡衣…… 老公一气之下要离婚,女的很干脆地同意了,可她开口要房子,她老公怎能甘心被这样的女人骗走属于他的财产?他也不是个绝情的人,提出给女方50万,但这女的当初结婚的目的本就是贪钱,想借着结婚离婚来致富,50万根本满足不了她的胃口。 她提出,要么就给她一千万,要么就将那两套房子给她,否则她就不离婚。 两人闹上法庭,可是这女的坚决不承认自己在外边有男人,这样她就是无过错方,她当然能得到男方的一部分财产了。 这男人为了能证明女方的过错,才动了心思找私家侦探,势必要找到证据。 文筝是女人,由她来做这件事那确实很适合,最近几天她又开始了忙碌的生活。(这个案子跟假廖昌那件是不同的,继续看下去就知道了。) 那个叫林涵的女人像是知道老公会想办法对付她,所以她平时十分小心翼翼,也难怪抓不到她的把柄了。 可是,林涵这女人不仅是个拜金女,并且还很贪鲜,这女人要是搁在古代那就是个花花公子的人物。她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耐得住寂寞。老公是不会再碰她的,因为她太脏,而她又不能明目张胆地找男人,否则若是被老公逮到证据,她就一分钱别想拿到还得倒赔钱。 林涵就这样一天天忍耐着,自从那次被老公抓包之后,她就没机会再跟男人发生关系,算算日子,已经有三个月了。 文筝很有耐心,每天的任务就是跟踪林涵。 前段时间因为欠债,文筝用来代步的摩托车就被债主拖走,后来她还债之后也没能拿回来摩托车,人家直接就不认账,说没见过车…… 文筝如今经济紧张,但没有个车子代步也不行,她打算分期付款买了一辆新的摩托车,眼下正在车行里挑呢。 挑中的摩托车,文筝骑着在门口兜了一圈,感觉这种车还不错,颜色也喜欢,就是有点贵……8800呢。 8800对文筝来说是偏贵了,但物有所值,比起那2000块的货,性能配置以及驾驶的感觉都是大为不同的。 文筝有些犹豫不决,站在这车子面前瞅着瞅着,店长正卖力地做推销,努力说服文筝买车。 什么时候文筝身后多了一个颀长的身影,正用一种玩味的目光打量着她。 文筝正在思考买不买这辆车的问题,一时没察觉身后,只听一个悦耳的男声说:“老板,这辆车我买下了,钱我付,但是就写这位小姐的名字。” “啊?”文筝一惊,蓦地一转身,对上一双灿亮的桃花眼。 竟然是庾弢! “*,不用谢我,我是刚才看到你在店门口试车,这也算缘份嘛,送你这辆车,下次你骑车带我去兜风,怎么样?”庾弢这妖魅十足的脸庞露出他招牌的笑容,手还顺势搭上文筝的肩膀。 可文筝却赶紧退了一步,躲开他的手,立刻叫住了老板…… “等等!老板,这车我自己买,分期付款。” 老板一听,脸色有点尴尬,站在原地不知道该听谁的了。 庾弢愣了愣,被文筝这倔脾气给降服了,一下子笑出声:“你当我是洪水猛兽吗?这么害怕跟我扯上关系?不就是一辆摩托车,几千块钱,你至于这么紧张?本少爷一件衣服也不止这个价,说买给你,你就爽快收下,我都说了,要感谢我的话就带我兜风。” 庾弢说得很轻松,可文筝不那么想。她不会随便接受谁的赠予,尤其是男人。 “庾弢,所谓无功不受禄,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这车,我还是得自己买。” “你……”庾弢见文筝这么坚定的眼神,这么不给他面子,他有点气恼,但更多的是被文筝的品质所折服。 别说是几千块的东西,就是几万几十万的首饰,庾弢平时也送过给其他女人,她们都是高兴得跳脚的,没人会拒绝。唯有文筝,连一辆摩托人都不肯接受。 如今这社会还有像文筝这样的,实在太稀罕太少见了,至少庾弢还没遇到过。 这男人的脸皮也不是一般的厚,居然没发脾气,可是却像个无赖似的缠着文筝要她带着去兜风。 文筝只觉得此刻的庾弢怎么像个大孩子? 车子属于文筝了,她自己买下,庾弢紧跟着她,连自己的车都不管了。 文筝无奈,只得推说车子现在刚拿到,还没牌照。 “没事,就在附近兜一圈。” “我技术不好啊,你不怕摔着?” 庾弢闻言,那桃花眼不停放电:“我这条命就交给你了。” “……” 文筝感觉真不可思议,最近遇到的男人怎么一个比一个脸皮厚? 最终庾弢也没能如愿以偿,他其实就是为了逗文筝,很喜欢看她生动的表情,每次见到她,他的心情都会莫名的变好,忘记公司里那些不开心的事。 这个小插曲,文筝没放在心上,但庾弢却牢牢记住了,又一次将文筝身上的闪光点记在心里,越发觉得对她的兴趣更浓。看来,他得正式出手才行…… 有了代步的摩托车,文筝工作起来就方便多了,大街小巷都可以窜进去,要跟踪林涵,并不是件难事,最关键是她得抓到这个女人的把柄。 忙碌的时间总是一晃而过,到了周末,文筝正琢磨着要去乡下看晴晴,可是她受到了崔卓的邀请。医科大和法学院的老同学组织搞一次郊外BBQ聚会,崔卓是主力人物,他邀请文筝去,说上午会去接她。 这让文筝又想起了五年前,那一次在酒店的聚会也是两个学院的人共同参加的。事隔多年,这次变成烧烤大会了,她该去吗? 许多老同学都多年没见,不知道那些同学都变成什么样了……真怀念读医科大的日子啊。 聚会的地方选在一个森林公园,那里距离葛家坝村不远,文筝心想自己可以中午跟同学在公园烧烤,晚饭就回去看晴晴,一举两得。 医科大和法学院毕业出来的这些人,一个个的如今都发展得挺不错,各自有稳定的工作和事业,有的还是去国外留学归来的,比如崔卓。 他们在各自的位置上混得风生水起,聚在一起免不了谈论些基本话题,谁谁谁在哪家医院,谁又在检察院,谁又在当律师…… 这森林公园里烧烤场是临近海边的。前边是广阔碧海,后边是参天树荫,头顶那片蓝天如明镜刚被擦拭过似的,几朵悠闲的白云漂浮着,像极了女生喜欢的棉花糖。 在这样的环境下,人的心情是会莫名放松的,欢声笑语不断,仿佛都回到了过去的青葱岁月。 像崔卓这样的大医生,自带男神光环,不管在哪里,他都是一个发光点,自动吸引着女人的目光。 颜值气质才华都有了,崔卓居然还是单身的,怎能不让女人们想入非非呢,围着他转的几个女人就像是闹喳喳的麻雀。 最安静的就数文筝了,她在烤鸡翅膀,同学们在旁边有说有笑,时不时的话题也会转到她身上。 一个穿碎花短裤的长发女人说:“文筝,我记得以前你是不是跟学长表白过?可惜学长今天没来,你会不会有点失望?” 这女的便是当年带着文筝去龙京大酒店参加聚会的那位,叫曾小蓓,她跟文筝已经几年没联系过了。 一听这话,另外几个同学立刻看向文筝,都等着她发话呢。 崔卓比文筝他们大了三界,今天是第一回知道这件事,不由得也是有点意外地望着文筝。 被人这么注视着,提起以前的囧事,文筝感觉脸上火辣辣的,却还是礼貌地笑笑说:“那时候太小不懂事,确实是对学长动过心,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应该不是喜欢,只是对美好事物的欣赏和向往,或者是一种懵懂的迷恋。” “哇,文筝你说话好有文艺范儿。” “哈哈,文筝,这么说,你现在一点都不怀念学长了?” “文筝你脸这么红,害羞吗?天啊,文筝你这么纯情,该不会是到现在还能有过男朋友吧?” 同学们起哄,文筝更加脸热了,好在崔卓像是能看透她的心思,冲着一群同学说:“你们啊,别只顾着说话,快到中午了,还不快点来烤,文筝一个人怎么忙得过来。” 说着,崔卓已经率先戴上手套,拿起烧烤串…… “呀呀呀,大家看到没有,崔学长好像很懂怜香惜玉嘛。” “就是,崔学长,你还是个体贴的暖男啊!” 一群人开始动起来,一个个都像是在玩一样,烧烤的东西给弄得奇形怪状,各自为午饭的口粮努力了。 “文筝,热吗?”崔卓一只手拿着纸巾给她擦汗,丝毫不介意周围的目光。 文筝心里一暖,微微摇头:“我没事,到是你出了些汗,你也擦擦吧。” 崔卓又递给她一瓶水:“那你休息一下,他们都在自己动手,你就不用太操心了,总之大家都不会饿着的。” 文筝刚接过水,崔卓又把一只鸡腿放在盘子里给了文筝。 “看,油酥油酥的,一定很好吃,给你。” 文筝也不客气,接过鸡腿,另外将自己烤的两只鸡翅膀给了崔卓。 两人这么自然的互动,看傻了其余的同学,全都变成围观了,但也有几个女同学不甘心啊,她们也想你崔卓多亲近亲近。 “崔学长,你烤的鸡腿那么香,帮我也烤一个吧,我烤扇贝给你。”曾小蓓凑到崔卓身边,两只眼睛都在冒红心。 一个男同学看上去跟文筝差不多大,见状也打趣道:“啧啧……崔学长你今天是够得忙了。” 言下之意当然是指的会有不止一个女的会找崔卓烤鸡腿了。 崔卓那双流光溢彩的蓝眸子闪耀着迷人的光芒,顺手拿起一只生的鸡腿,串好之后却是给了曾小蓓…… “想要烤得香,很简单,在鸡腿上先划几条口子,更入味,放点孜然和辣椒粉……” 曾小蓓尴尬地拿着鸡腿,心里很不是滋味……崔卓不烤鸡腿给她,却怎么就对文筝那么好?该不会是崔卓喜欢文筝? 曾小蓓下意识地看向文筝,再看看崔卓……两人有说有笑的,聊得这么投机,旁若无人的样子,越看越是可疑。 曾小蓓以前没有嫉妒过文筝,可现在却有点不舒服了,因为她今天见到崔卓,第一眼就被这个混血男神给迷住了,想不到文筝却跟崔卓这么亲密。 烧烤久了也会想到旁边清静清静,远离那股热浪。 海边有遮阳伞,有沙滩椅,躺在上边吃着烧烤,喝着果汁,仰望蓝天,面朝大海……这太享受了。 文筝一边啃着鸡腿一边靠在椅子上,整个人都放松,品尝美食的同时还能欣赏一下海边的风景。 崔卓两手都拿着吃的走过来,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尊移动的艺术雕像。 别看崔卓那么高大,五官又是那么立体,菱角分明的,但其实他并不是个冷硬的人,相反的,他给文筝的感觉是一种亲切和温暖,他很会照顾人,细心体贴的程度丝毫不弱于女人。 能被一个帅到让天上那一轮太阳都黯然失色的男人照顾,这份荣幸不是谁都能得到的。 “文筝,吃点水果。” “谢谢师兄。” “跟我还这么客气?”崔卓佯装生气地敲了敲她的脑袋,而她也配合地装作很疼,哇哇大叫,样子很是滑稽。 “文筝,想不想游泳?”崔卓冲文筝眨眨眼,那宝石般的瞳眸里尽是蛊惑。 “游泳?这……我没有带泳衣。” “前边酒店里有泳衣卖,我带你去挑一件。今天这个烧烤场是我们包下的,不会有外人来,可以尽情玩儿。” 文筝立刻就被说动了,因为她已经很久没游泳,确实有点心痒痒呢。 不一会儿崔卓和文筝就买好泳衣返回到刚才的海滩,各自去换好,准备下水了。 这件泳衣是文筝自己挑的,偏保守型,是连体的,不像另外几个女的都是穿的比基尼,大秀身材,波涛汹涌的场面真是让男士大饱眼福。 但并不是只有比基尼才是性感的,连体泳衣虽然款式古板,可也要看穿在谁身上。 文筝这件浅色暗花泳衣穿着,薄薄的布料紧紧勾勒着她妙曼的曲线,在阳光的照耀下,她仿佛浑身都在泛着珍珠般的光泽,俏丽的脸蛋清透细腻的肌肤,好像一掐都能嫩得滴水。纵然是像崔卓这样定力超常的男人见了也不禁要吞吞口水……果然,文筝是真材实料啊,这么老式的泳衣都能穿出如此动人的风韵。 文筝见崔卓盯着她看,不由得脸上一烫:“师兄你……你在看什么?” “看你……真美。” 崔卓由衷的赞叹,不带一点邪恶之意,只有纯粹的对美的欣赏。 两人下水去,慢慢从浅处开始游。文筝许久没游泳了,刚才也没留意做点运动才下水,这么一下去,还有些不适应,游着游着就脚抽筋。 “文筝!小心点……我扶着你。”崔卓拽着文筝的一只胳膊,往岸边游,刚一到岸,崔卓就将文筝抱起来往前边沙滩椅走去。 “我给你揉揉脚。” “师兄……我可以自己走的。”文筝有点不好意思,被他抱着,感觉浑身都僵硬。 崔卓还没来得及说话,文筝却看到前边一个身影,惊得差点掉下来……翁杭之,他怎么来了? ☆、85:一股酸味 此时此刻的情景十分怪异,崔卓抱着文筝,前边不远处就是翁杭之和沈驰站在那里,文筝的目光在接触到翁杭之时,被他那带着冷冽与怨怒的眼神煞到了,瞬间有种错觉就好像是一个被丈夫逮到了跟人偷偷约会的妻子…… 崔卓将文筝放在沙滩椅上,蹲下来,细心地为她揉着腿儿,这一幕看在翁杭之眼里,那简直就是一对情侣在亲密啊。 沈驰也发觉翁杭之的不对劲了,不由得咳嗽两声以示提醒:“兄弟,咱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或者是就这么走开当什么都没看见。” 这货说的话,可不就是翁杭之最揪心的问题么,真是……损友啊。 翁杭之微微一侧头,淡淡地看着沈驰:“是不是最近你未婚妻不在家,你特无聊?” “嘿嘿……别板着脸嘛,我这是为你着想,知道你好面子,不好意思过去,行,我先打头阵,谁让我是你兄弟呢,瞧着!”沈驰一边说一边冲翁杭之得意地眨眨眼,然后果真走过去了。 “你……”翁杭之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 沈驰这货,别看他长得高大魁梧又威猛的样子,但颜值高啊,笑起来的时候还是挺友善的。 “文筝,这么巧啊。” 文筝正出神,想不到沈驰会主动跟她打招呼,毕竟她是被事务所炒鱿鱼的,沈驰竟然不计前嫌吗? 文筝是个很率真的人,别人对她什么态度,她就是什么态度。 “沈……沈先生,你也是来参加同学聚会的?”文筝压下心头的惊诧,语气显得很平静。 “我跟杭之以前也是法学院的,只不过我们毕业的时候你们还没进学校呢,比你们早好几届,李远鹏是我们的学弟,也是我的表弟,他邀请我们来的。”沈驰这人还干脆,几句话就将个中原由说清楚了。 原来如此,文筝的心又狂跳不止,翁杭之是法学院的,那五年前在龙京大酒店的人,可能是他吗?他对酒店里那间休息室那么重视,不准人随便进去,难道真是因为那里有着特殊的事情发生过? 文筝心里凌乱,但表面上还是很淡定的。 崔卓一直在给文筝揉腿儿,见到沈驰也不免多打量一眼,因为这是跟翁杭之一起的人。 “沈先生,这位是我师兄,崔卓……” 沈驰站着,崔卓蹲着,沈驰居高临下地瞅着崔卓,心里却是在暗暗叹息……杭之啊,这个叫崔卓的估计会是你的劲敌。 “小崔?不介意我这么叫你吧?”沈驰说着还伸出手。 崔卓也礼貌地伸出手跟沈驰一握:“怎么称呼都行,名字只是个代号。” 瞧两人这客气的样子,看上去真和谐。但沈驰没忘记自己是来刺探军情的。 “呵呵……小崔好像是混血儿,冒昧问一下,小崔你有女朋友了么?我这人就是有个毛病,看到单身的朋友就忍不住在脑子里过滤一下有没有合适的人选介绍。” 崔卓和文筝都同时愣住了,沈驰也太自来熟了吧,第一次见面就问崔卓这样的问题…… 崔卓颇有深意地看了看文筝,然后才对沈驰说:“多谢好意,不过我已经有目标。” “啊?师兄你有喜欢的人了,是谁啊?怎么没听你提起过?”文筝略显迷惑地望着他,黑白分明的眸子里带着几分好奇。 “是最近的事,目前还只是目标而已……” “哈哈哈,我明白了,崔师兄加油!” “……” “嗯?”沈驰的眼睛一亮,这精明如狐狸般的男人立刻嗅出了点别的味道。 崔卓明显意有所指,他看文筝的眼神,只有男人才能体会到那一层异样。而文筝却是一副不知情的样子? 沈驰冲翁杭之招招手:“兄弟,咱要不要也下水游泳啊?” 翁杭之无奈啊,沈驰这家伙,故意的吧。 翁杭之慢吞吞地走过去,那脸色却是冷淡得很,因为心里还烧着一把火……看崔卓刚才抱着文筝,现在又为她揉腿,他就感觉浑身不舒服,就像长了刺似的。 高冷的翁杭之就是这样的脾气,不爽就不强装笑脸,就一副千年寒冰的表情也能将人东哥半死。 文筝只觉得翁杭之的两只眼睛就跟冰刀一样,戳在她身上有些发疼呢。 “脚还有没有不舒服?”崔卓关心地问。 文筝摇摇头:“我没事了,继续游泳吧。” 崔卓也觉察出翁杭之的异常,嘴上不说,可崔卓似乎能隐约感觉到这可能跟文筝有关。 两人又去游泳了,这样也好,免得凑一起那么尴尬。 沈驰碰了碰翁杭之的胳膊,调侃道:“人家都下水去了,你还在痴痴地看?不服气就追上去呗。刚才我已经帮你试探过了,那个叫崔卓的小子肯定在打文筝的主意,而文筝好像还不知道。所以呢,现在是你的最佳时机,别让崔卓捷足先登了。” 翁杭之不置可否,顺手捶了沈驰一拳:“什么时机,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沈驰忍不住翻白眼:“兄弟,你跟我还打马虎眼儿啊?好歹我跟你也是从穿开裆裤就认识的,我还不知道你?没镜子给你照,不然你就知道刚才你的表情多渗人,活像是逮到自己老婆跟人约会,还敢说你心里没文筝?你该不会是因为证物被掉包的事耿耿于怀?得了吧,那件事还有待调查,我就不信你一点都不怀疑其他的猫腻。” 翁杭之转身就往里走,那双眉毛皱得紧紧的,都能夹死一只苍蝇了。 真是的,什么时候他的心思那么容易被看透了?都是因为文筝!看来,她对他的影响,远远比他想象的深。他怎能这样容许她肆意在他心里脑海里走来走去?不行不行,他必须要排除这种令人感到危险的影响。 一个倔强而傲娇的男人,岑冷如冰平静如水的外表下藏着怎样一颗心,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了。 文筝和崔卓在游泳,他一直小心翼翼照看着她,因为都没带游泳圈的,不能去水太深的地方。 翁杭之和沈驰虽然来得晚一点,可是学弟学妹们的热情却是相当高涨的,因为这俩男人都是法学院毕业的人当中顶尖的成功人士,在行业里是佼佼者,名利双收,再加上颜值超高,各具特色,站在一块儿那就是两道优美的风景,自然是吸睛无数。 翁杭之和沈驰虽然已经从法学院出来好几年,但却是学弟学妹们的楷模,是他们的榜样,而医学院的那些人对这俩也是久闻大名,有的还曾经因为案子而跟这两位大律师有过合作。 年轻人的世界里,有偶像,那是很正常的,有的人追星,有的人会追自己崇拜的成功人士,而翁杭之和沈驰显然就是一群小姑娘小伙子的偶像,一来就被包围了。 沈驰在众美女面前如鱼得水,游刃有余,还不忘给翁杭之重点介绍一下单身美女。 先前崔卓对文筝那么体贴,已经让美女们嫉妒了,还好现在又来了翁杭之和沈驰两个超级帅哥,这场面立刻又变得活跃起来。 但美女们高兴得太早了,因为……梁雪瑞也来了。 梁雪瑞也是法学院毕业的,是翁杭之的学妹,她也受到了邀请。 梁雪瑞不是来吃烧烤的,她的目的只有翁杭之,所以,她出场的方式就不是普通的…… 橘色遮阳帽,天蓝色比基尼,一副酷酷的墨镜……梁雪瑞直接就这么走过来了,雪白的肌肤在阳光下显得格外亮眼,尤其是她那劲爆的身材更是立刻吸引了男士们的眼球,迷人的沟壑简直能将人的魂儿都勾去。 不愧是个狠角色,梁雪瑞这性感女神似的存在,一下子就秒杀其他那些还穿着裙子短裤的女人们。 梁雪瑞对于这些人火辣辣的目光,丝毫不觉得尴尬,她反倒是很习惯这样被人瞩目的场面,她就是喜欢成为焦点,这才配得上她公主般的身份。 “雪瑞!”李远鹏兴奋地挥挥手,走过去热情地招呼。 李远鹏是这次聚会的发起人之一,跟梁雪瑞是旧识。 “远鹏,今天人还不少嘛。”梁雪瑞四处看看,入眼的都是些熟悉的面孔。 “雪瑞,你来,我先给你介绍几个人。” “多认识几个朋友也不错,不过先说好了,今天不是相亲大会,只能介绍朋友,不能介绍男朋友。” “行行行,梁大美女你说啥就是啥!”李远鹏也很干脆,揽着梁雪瑞的肩膀就走过去了。 其实梁雪瑞哪里会对其他人感兴趣,她只在意翁杭之一个。 可梁雪瑞不是那种傻大姐,她很清楚男人的脾气,像这种聚会,如果她一味地粘着翁杭之,反而会惹人烦,所以她会自己找节目玩,但她会密切留意翁杭之的动静。 沈驰见到这一幕,不由得感叹:“啧啧,杭之你看,梁雪瑞还挺受欢迎的嘛,男人们一见着她,脸都笑开花了,可他们不知道梁雪瑞其实早就心有所属。” 翁杭之假装没听到,漫不经心地喝果汁,目光望着不远处的海边,那里就像是有什么东西让他难以割舍。 梁雪瑞跟大家说笑一阵子,收获了众人艳羡的目光,她便自顾自地烤东西吃了。有男人主动要帮她,她却不愿意,她要亲自烤给翁杭之吃。 翁杭之和沈驰坐在一张小桌子旁边,身边围着几个姿色各异的年轻女孩子,正叽叽喳喳地聊着,一个个都挺兴奋的,胆子大点的已经在询问电话号码了。 这一群人,除了文筝之外,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家庭背景深,有钱有势。这聚会就是一个小型的上流社会的小圈子。 一部分人还在校读书,一部分人已经创业了。他们聊的话题,对很多人来说都是十分高端的,每每会在聊天中参杂好多复杂的专业术语,而他们都不会感觉烦,从国内聊到国外,从古典法聊到现代法,从本草纲目聊到生物医学……甚至航天飞机火箭卫星,他们都能聊得很起劲。 高智商精英的世界,一般人是混不进去的,但文筝却是个例外,她读医科大,却没能顺利毕业,她家也没钱,读书都是借钱的…… 所以文筝不参与这些人的聊天也是好事,她可以自由自在地享受悠闲时光。 翁杭之就郁闷了,耳边尽是莺莺燕燕的女声,各种问题问个不停…… “帅哥,你前几天才成功为杨舒敏洗脱罪名,还她清白,还在法庭上当场让行凶的陈昕颜原形毕露,你太厉害了,一会儿能不能给个签名啊?我听说你也写得一手好字。”曾小蓓这奉承人的方式还真不错,问要签名,顺便夸夸人家的字。 另一位美女也赶紧附和:“翁律师,杨舒敏那个案子开庭的时候我也在场的,目睹全过程,不过我有一点不明白,陈昕颜说她是因为害怕手机放在杨舒敏车子的后备箱里,所以才拿走,可是这明显的漏洞啊,她关机放进去不就得了,干嘛还要自己带走?否则也不会留下这么个破绽。” 翁杭之的表情一直都没有变化,这张完美的俊脸就跟油画似的静止,闻言也只是淡淡地说:“陈昕颜没说实话,其实是因为手机里有郭丽雅拍到的几张照片,是陈昕颜跟其他男人亲热的,她当时怕被薛振知道,所以不说,可薛振是悄悄溜走的了,根本就没听完她做证的那一段。” “原来如此……这陈昕颜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她不是说自己很爱薛振么?这几个人的关系真复杂,还有薛振,太花心了,听说他在外边的小三小四小五,一大堆,不止郭丽雅和陈昕颜。” 这案子给人的警示作用看来真不小,这群专业人士都忍不住在一起讨论,尤其是女人们,对于男人的戒心更是多了一层。 “翁律师,大帅哥,我代表女同胞,问你一个问题,在这个案子中,你认为最大的赢家是谁?” 几双眼睛齐齐看着他,那么火热,翁杭之很想一走了之,但又想到这毕竟是法学院毕业的学生,讨论一件典型的案子,兴许对她们也是有益的。 翁杭之垂眸看着自己的手指,脑海里浮现出的是一些零散的片段。优美的薄唇轻启,低沉的声音弥漫开来…… “这个案子,三个女人都是失败者,她们给予彼此的伤害或多或少,但没有一个是能全身而退的。郭丽雅也将面临刑责,陈昕颜也会坐牢,而杨舒敏,已经跟薛振以最快的速度离婚了。若说谁是赢家,你们想想,除了薛振,还能有谁?三个女人之间的纠葛,薛振知不知情呢?如果知情,他为什么又会无作为?他一开始就不认为杨舒敏是无辜的,他是真的被假象蒙蔽了还是他根本就希望那样?这些,只有薛振自己才知道了。总之现在他离婚了,同时摆脱了三个女人,他彻底自由了,你们说,他不是赢家么?” 翁杭之这番话,让几位美女的表情都沉了下去,一个个都皱着眉头,感觉背脊都在发寒——薛振这种男人,假如真的是故意任由矛盾在三个女人中升级,那么,他虽什么都没做,却算是罪魁祸首,是真正心肠歹毒的人,将三个女人都算计了! “我明白了,薛振一定是故意的,他不爱这三个女人中的任何一个,他爱的只有自己,他爱的是流连在女人堆里的感觉!” “做人不能太薛振啊!姐妹们,咱得好好记住这个案子,以后结婚了也把自己男人看紧点。” “我要找像翁律师这样的男人,那我就能放心了。” “沈律师也很好啊,可惜的是已经订婚,真是的……” “……” 这架势,翁杭之不是第一次见,立刻跟沈驰递个眼色,沈驰马上心领神会,叫上翁杭之一起去换衣服游泳了。 男女更衣室都在一个地方,翁杭之进去一会儿就穿着泳裤出来了。 一出门就遇到一个冒失的身影直接撞进他怀里,她慌乱中想跑,却发现根本跑不动。 “我……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撞到你的。”文筝浑身都是水,被他紧紧抱在怀里,感觉身子都僵直了。 翁杭之却霸道地不肯松手,低头看着她躲闪的表情,心底一股子火气窜上来。 ☆、86:突来的表白 在这绿树成荫的角落里,安静得令人呼吸都不顺畅了。文筝和翁杭之两人,大眼儿瞪小眼儿,一个想挣扎,一个想禁锢,一个穿着泳衣,一个穿着泳裤…… 这么紧紧贴着,就像是齿轮一般咬合着。他能感觉到她身体的曲线多么动人,而她更能感觉到自己陷入了一股危险的气息中,他掠夺似的目光盯着她,仿佛是高压电,让人浑身灼烫无比。 文筝瓷白的肌肤鲜嫩得滴水,纯净的素颜清透无暇,鼓着粉腮气呼呼地瞪着他,小脸涨红:“你放开……很热,干嘛抱这么紧。” 翁杭之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抱这么紧,他本来应该无视她的,都已经辞退她了,就应该成为陌路,不是么? “你这么紧张做什么?难道是怕崔卓看见了会吃醋?”翁杭之戏谑的语气里含着一丝丝莫名的恼怒。 “你别胡说,崔卓是我师兄。”文筝气啊,翁杭之有时候怎么就像个无赖呢,经常说些怪怪的话。 翁杭之嗤笑着说:“你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你看不出来崔卓对你有那种意思吗?” 文筝微微一愣,紧接着越发气恼了:“你真是……亏你还是个高智商的精英人士,你脑袋里都想些什么啊?以前说庾弢对我有企图,现在又说崔卓对我有意思?你……幼稚!” “我幼稚?”翁杭之像听到了最搞笑的笑话,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在形容他。 “你竟然说我幼稚?你是不是傻了?” “是是是,就当我是傻的好了,请你放开我!”文筝使劲挣扎,但无补于事,她这么乱动只会激起男人更强烈的渴望。 翁杭之暗骂一声该死,怎么他现在脑子里想的全是文筝那白花花的身子……曾经有过亲密的接触,尽管没发生关系,可他看过摸过亲过,他很清楚她到底有多么诱人。 文筝怎能不气恼呢,前几天才被他炒了,现在见面他还抱着不放,脸皮太厚了! 她越是抗拒,他就越不想放开。 翁杭之墨色的瞳眸一沉,声音沙哑而带着压抑:“你……乱动什么,想玩火?” 文筝呆住了,因为她已经感觉到他有了反应,这……太羞人了。 “混蛋……你走开!”文筝全力一推,这回,他竟没有挡住,被推开了。 不是翁杭之弱,只是刚才在感受那致命的美妙滋味,一下子失神了。 文筝冲进了更衣室,翁杭之望着门口,再低头望望自己那某处……还好没人看见,否则就丢人了。 文筝真是他的克星,好像随时随地都能激起他的渴望,这真是一件让他感到挫败的事。 但话又说回来,这样不好,他不是早就先下决心要排除她对他的影响么,怎么刚才还差点控制不住去亲她。 翁杭之下海游泳了,文筝也换好衣服和崔卓一起吃烧烤,梁雪瑞就跟着翁杭之而去,顺便秀秀自己的大好身材,比基尼嘛,不去男神面前摇晃一下那两团大棉花,实在是浪费呢。 一个城市,其实很大,无缘的时候或许擦身而过也不一定看到对方。 一个城市,也可以很小,有缘的时候想不再有焦急却偏要意外的遇见。 文筝远远的就能看见梁雪瑞和翁杭之的身影,在海边嬉闹,那笑声在飞扬,他很开心吧?有梁雪瑞大美女陪他。 崔卓发现文筝有点心不在焉,不由得打趣说:“文筝,你走神的样子呆萌呆萌的,就跟我家那只波斯猫差不多,不信你看,我手机上有照片。” 说着,崔卓拿出手机,翻出猫咪的照片。 崔卓已经够帅了,照片上他抱的那只猫也是漂亮极了,每张照片都充满了友爱,猫咪的各种姿势简直是能将人萌得晕晕的。 文筝立刻就被照片吸引了,两眼直冒红心,大呼要把猫咪抱走。 崔卓见文筝笑了,他这心里就放心些,他最不想看到的就是她皱眉的样子。 “好,改天来我家,让我家宝贝陪你玩儿。” “哈哈,师兄,你不怕我把猫咪拐走吗?” “不怕,因为你没时间照顾猫咪啊。” “呃……” 这次烧烤聚会总体说来还是挺和谐的,两大学院的毕业生凑在一块儿玩得很尽兴,其中不乏颜值超高的帅哥美女们,将这休闲时光点缀得格外有滋有味。 梁雪瑞也看到文筝,她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心里是十分窝火的,想不到文筝以前居然也是医科大的。 梁雪瑞对文筝有种强烈的戒备,所以她开始紧跟在翁杭之身边,采取贴身战术,以防止文筝会趁机跟翁杭之接近。 但只是这样的话,梁雪瑞岂不是显得太温柔了? 游泳之后会有些疲累,翁杭之和梁雪瑞回到岸上休息,这一对金童玉女走在一起,一亮相,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大家这时候才恍然大悟,难怪梁雪瑞跟其他男人都保持一定的距离,原来她早就将翁杭之作为了目标。 想想也是很顺理成章的,毕竟两个人的家庭都是豪门大户,梁雪瑞还是翁杭之的远房亲戚,两人才貌上佳,各方面条件都很配,这就是所谓的门当户对吧。 “雪瑞,你跟翁杭之是不是已经……”李远鹏好奇地眨眨眼睛,那意思很明显了。 旁边的人一听,立刻就开始八卦了。 “雪瑞,翁杭之,你们两个是在交往吗?” “啧啧……现实版的王子与公主啊。” “你俩也太保密了吧,今天趁大伙儿都在,赶紧跟我们说说,谁先追谁啊?” 一群人七嘴八舌的,娱乐精神很劲,当然了,也有人是心里是嫉妒的,问话中免不了存在侥幸,其实根本不希望这是真的。 文筝和崔卓都很安静,在角落里聊天喝饮料,对于旁边一群人的热闹,他们没出声。 但是,不出声不代表没感觉,文筝杯子里的果汁已经喝完,可她还拿着空杯子,嘴里咬着吸管,垂着眼帘掩饰她内心那一股酸疼。 是啊,翁杭之和梁雪瑞看起来是很配…… 文筝情不自禁地竖起了耳朵,想听听翁杭之会怎么回答,可惜那些人太吵了,文筝根本听不清楚。 一不小心,她的目光接触到翁杭之的视线,急忙低下头装作若无其事,可这心跳却是变得急促了。 崔卓当然也发觉了文筝的异常,他心如明镜,能感觉出是翁杭之出现了,文筝才屡屡失神。 崔卓将剥好的橘子放在文筝的盘子里,迷人的蓝眼睛凝视着她:“会不会觉得很无聊?要不要我带你坐快艇出海?” 文筝正要答话,这时候一位穿着粉红泳衣的年轻女孩子过来了,很大胆地请崔卓教她游泳。 这个女孩子姓杜,也是从医科大刚毕业的。 崔卓在这群人里算是大哥哥了,他温润如玉的性格深得大家喜欢,所以这个小杜才敢来请他。 崔卓看了看文筝,用眼神在问她。 “师兄你去吧,我在这儿歇歇。”文筝冲着崔卓甜甜一笑,再看看眼前这个脸红红的小学妹,似乎明白了这是崔卓的桃花运到了呢。 崔卓不仅帅,而且很暖,他答应教小杜游泳,这里就只剩下文筝一个人,其余人都挤在旁边围着梁雪瑞和翁杭之。 看似和谐的气氛下,隐藏着一股看不见的异样氛围,当翁杭之去了卫生间以后,梁雪瑞就坐不住了。 “咦,那不是文筝么?”梁雪瑞佯装惊讶地走过来,一下坐在了文筝面前。 仿佛是很熟悉的朋友般,跟文筝打招呼。 文筝微微一愣,随即淡淡地嗯了一声,也算是给梁雪瑞面子了,原本她是不想跟梁雪瑞说话,因为,在事务所的时候,瞎子都看得出来梁雪瑞是不待见文筝的。 梁雪瑞是这群人中的焦点之一,她过来跟文筝说话,其他人的目光也跟着过来,曾小蓓更是好奇地问:“怎么你们认识?” 大家都知道文筝是私家侦探了,可就是不知道文筝还曾在事务所里打杂。 文筝对梁雪瑞这么平静淡然的态度,也引起了大家的好奇心。要知道,梁雪瑞无论从哪方面的条件来说都是这群人当中的佼佼者,居然还有人对她这么冷淡?稀奇了。 文筝一边吃橘子一边平静地点头,而梁雪瑞笑得很友善地说:“文筝曾经跟我一起工作过,我们当然认识了。” “啊?你们还曾经是同事?可你是律师,文筝是私家侦探啊,怎么会一起工作?”曾小蓓这是打破沙锅问到底呢。 在大家的注视下,文筝这才抬眸看了看梁雪瑞,果然,这女人眼底有着熟悉的倨傲和冷笑。文筝瞬间明白了,梁雪瑞是故意来跟她打招呼,故意引出话题,目的就是为了让她出丑吧。 “这……也算是文筝的*了,她若是不想说的话,那就……”梁雪瑞故意停顿了一下,看似是尊重文筝,实际上是在挖坑给文筝跳! 果真,梁雪瑞的话更让大家伙儿感到纳闷儿了。 文筝的一只手在桌子底下紧紧攥着,清冷的目光睥睨着梁雪瑞,她知道梁雪瑞这招的意图。如果文筝自己不交代曾在事务所里打杂,那么梁雪瑞也会说的,可那样的话,这群人就会更加看不起文筝了。 打杂,对于这些人来说,那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只要一旦被揭露,文筝将会彻底被他们从这个圈子里剔除,因为在他们的世界里,这是上流社会的圈子,他们会觉得很没面子的。 梁雪瑞的目光里分明是含着只有文筝才读懂的讽刺与嘲笑,还有等着看好戏的心。 文筝只在短短几秒内就有了回应,大大方方地面对着一群人好奇的目光,不温不火地说:“我前段时间在朗坤事务所里当打杂的,前几天我离开了,继续干自己的老本行,经营私家侦探社。各位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留一张我的名片,以后有用得上的地方,尽管来找我,我可以给你们一个八折优惠。” 文筝丝毫没有别扭或者自卑,明媚的笑容依旧,清澈的眼神坚定而亮堂,清清楚楚地说完刚才那段话,她看到梁雪瑞的脸色变了,她知道,梁雪瑞一定很失望,因为本是等着文筝隐瞒之后梁雪瑞才来揭开的,那样就能更羞辱文筝,可没想到文筝这么直白地自己先说出来了。 一群人全都面面相觑,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表情看着文筝。 这一幕真尴尬,但不是文筝的尴尬,是这群人的尴尬,因为他们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大家表情各异,笑得好勉强好敷衍,纷纷转身四散开来,省得继续尴尬啊。 曾小蓓也是跑得没影儿了,生怕文筝的身份会给她带去晦气似的。 只有文筝自己还很淡定地瞅着梁雪瑞。 “怎么不说话了?你的脸色不太好,该不会是因为我让你失望了?让你没了表现得机会?” “你……你真是我见过的女人里面脸皮最后的一个!”梁雪瑞气得咬牙,恨恨地瞪了文筝一下,这才走开了。 文筝望着梁雪瑞的背影,不由得笑出声…… 梁雪瑞,你也太小看我文筝了,以为我会像你一样顾忌面子么?面子那东西又不能当饭吃,这种小事,休想难倒我,不就是承认我做过打杂的么,只有你才以为那丢脸,我可从不那么觉得! 文筝感到很痛快,对于别人的复杂的眼光,她完全无视。 这样强大的内心,是文筝在这几年里锻炼出来的,可不像某些人的玻璃心呢。 梁雪瑞去往更衣室了,刚一转角,看见翁杭之,她心里咯噔一下,有点心虚。 “翁哥哥……” 翁杭之脸色有点沉,薄唇绷成一条直线,那双犀利的眸子带着一丝令人不敢鄙视的寒意。 “雪瑞,你对文筝有什么偏见吗?她好像没有招惹过你。你是家里的公主,文筝只是普通人,难道你还要以踩她为乐趣?什么时候你变得这样刁蛮任性了?”翁杭之低沉的声音含着责备,冷冷的语气足以让人肝儿颤。 梁雪瑞心里暗暗咒骂,真是不走运,居然被翁杭之知道了! “翁哥哥,我没有那个意思,你误会我了……”梁雪瑞咬唇皱眉的样子确实很有杀伤力,是男人都会怜惜。 翁杭之不置可否,微微一声叹息:“雪瑞,你在工作上很优秀很理智,可怎么在工作之外就犯糊涂了?文筝已经离开事务所,跟我们没有交集了,你何必还要针对她?” “我……”梁雪瑞不服气,不甘心,心里的火气压抑不住就窜上来。 “你说我针对她?我看是你在维护她吧?我真的不懂,她背叛了你,她掉包了证物,为什么你还要帮她说话?刚才我没有当众羞辱她,已经是很给她面子了,你还要说我?翁哥哥,你一向精明睿智,可是我现在觉得你就是被文筝被迷住了,是你应该醒醒,她根本就不配跟你站在一起,她那样的人怎么有资格得到你的青睐?我跟你才是天生一对,你难道不明白我的心吗?”梁雪瑞红红的眸子泫然欲泣,这段时间压抑的情感都爆发出来。 翁杭之眉头拧成小山,有点意外梁雪瑞会说这些话,他刚要开口,梁雪瑞却冲进他怀里抓紧了他:“翁哥哥,我对你的心,你难道真的感觉不出来吗?你就告诉我一句话,你心里有没有我?” 梁雪瑞这是有点逼急了,算是意外的表白吧。 翁杭之想不到梁雪瑞会突然说这些,当他一抬眸就愣住了,梁雪瑞身后,出现了文筝的身影。 文筝呆若木鸡,脸色煞白,她不是故意要撞见这样的画面,可是已经听到了,她的两只脚就像是灌了铅一样挪不动,水蒙蒙的大眼睛盯着翁杭之,心在抽搐,她居然想要听到翁杭之的答案。 ☆、87:惊人的发现 这僵硬的场面,文筝的目光撞上翁杭之的视线,两人都同时一震,仿佛一时间有千言万语在眼底聚集。 梁雪瑞可不知道文筝在身后,她此刻也有些紧张,生怕听到的是令人失望的答案。 文筝也是不由得心都揪紧,水汪汪的大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翁杭之,两脚早已经动不了。或许她也在等待一个答案。 翁杭之的表情有点无奈,两只手抓着梁雪瑞的肩膀,硬是将她从怀中推开扶正身子,用他惯有的冷静如水的声音说:“雪瑞,我们是亲戚啊……” “我们只是远房亲戚,又不是近亲,我们完全可以在一起的!”梁雪瑞此刻也变成一个为了感情而昏头转向的女人了,她以为翁杭之是在意这个。 “雪瑞,你……”翁杭之还想解释,但已经听到传来嘈杂的人声。 不远处走来几个男女,正有说有笑的,这使得翁杭之想要说的话一下就咽下去了。 毕竟这是私隐,不适宜在人多的时候说。 李远鹏看见翁杭之梁雪瑞了,还以为是两人在这谈情说爱呢。 “雪瑞,翁大哥,你们这是在找地方过二人世界吗?”李远鹏打趣地说。 梁雪瑞立刻恢复常态,笑着打招呼,可心里却是一股凉意在蔓延,因为她已经预感到翁杭之想要说的是什么,但她不会甘心的。 文筝走得不知去向,翁杭之拧着眉头四处打望,心想她刚才都看见听见了,她会怎么想? 文筝独自一人坐在海边的椰树下,望着碧蓝的大海出神。她的内心就像这海一样的看似无法平静,总是会忍不住去想,翁杭之到底喜不喜欢梁雪瑞? 梁雪瑞长得那么漂亮,气质好,学历高,又是翁杭之的远房亲戚,是他母亲属意的儿媳妇人选,他有理由不喜欢吗? 文筝扁着嘴,鼓着腮,越想越是感觉不舒服,酸涩的滋味挥之不去。 文筝在骂自己不争气,为何要对翁杭之恋恋不忘?他那么可恶,他将她辞退那天起,她就不该再想着他,或者应该彻底讨厌他。 只可惜,她显然没有做到。 “翁杭之……我们上辈子是不是孽缘啊?真不知道是欠了你什么,我都离开侦探社了可是还不能忘掉你。可恶……可恶可恶可恶啊!”文筝自言自语,浑然不知身后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 男人的轻笑声惊了文筝,文筝惊愕地回头,只见翁杭之正一副好整以暇的表情看着她,目光玩味嘴角带着怪异的笑。 “你……你怎么在这里?你没事干嘛偷听我说话!”文筝急得面红耳赤,赶紧地回想一下刚才自己都说啥了? 翁杭之似乎心情不错,倚靠在一棵大树上,懒洋洋地瞅着她:“你刚才说,还不能忘掉我……我可是亲耳听到的,怎么你还想狡辩说你不喜欢我?喜欢我,这件事有那么难承认吗?” 文筝这张脸啊,红得跟煮熟的虾米似的,耳根都在发烫,瞪大了美目冲他呲牙:“你少臭美,我是说忘不掉你,但不是喜欢,而是我不能忘掉你有多可恶!你都炒我鱿鱼了,你那么不信任我,认为是我掉包了证物,这是对我人格的侮辱,我怎么可能喜欢你?” 文筝这话不仅是说给翁杭之听,更像是在给自己告诫。 翁杭之深眸一暗,却还是继续逗她:“是么,既然不喜欢我,先前看到梁雪瑞抱着我的时候,你怎么要吃醋?” “啥?吃醋?你……你眼睛花了吧,我会吃醋?哈哈哈……真搞笑……”文筝咧嘴干笑,表情略显夸张,熟悉她的人就能看出来她是刻意在掩饰。 “喂,翁杭之,你是不是很无聊啊?你跟我还有什么话可说的?从我离开事务所那天起,我们就该是陌生人了,请你别装着跟我很熟的样子,翁律师,翁少爷,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请你离我远点!” “你跟谁又是一个世界的呢?崔卓吗?”翁杭之语气里带着一丝丝隐约的怒气。 文筝不知道怎么形容此刻的心情,复杂而混乱,听他这么说,她也激起了赌气的心理,干脆大声回答:“是,你说对了!” 说完,文筝转身就跑向海边,那里,崔卓在教人游泳。 翁杭之望着文筝的背影,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冷笑浮上来……“果然,她对崔卓是另眼相看啊。而崔卓对她也有那种意思,难道说,这两人真的会在一起吗?如果是那样,才真的不会跟她有所交集了,或许是该当作不认识。” 翁杭之从未这么纠结过感情的事,很不喜欢被扰乱了思绪,接下来的时间他就没有再跟文筝说一句话了,果真是装作陌路。 一个悠闲的周末过去,虽然是吃吃喝喝,玩得也不错,可似乎有的人也因此陷入了另一种不痛快。 恢复正常的工作,一切都好像回到正轨,仿佛某些事没有发生,某些人没有来过。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至于暗地里的心思,只有各自心里明白了。 星期一,MISS吴来得很早,但比她更早的是翁杭之。 翁杭之在自己办公室里整理着书架,自从文筝离开之后,这已经成了他每天必做的事。 翁杭之有点强迫症的,见不得书架上任何一点的不整齐,不管是哪本书,都要分类放好,不能有半点差错,不然他看着就浑身不自在。 整个事务所的人都知道翁杭之那个书架是“大爷”,没事就不能惹。而文筝在的时候就将书架打理得很好,这一点,翁杭之是很满意的。 可现在,这件事就翁杭之自己做了,每次整理书架的时候还会莫名地想起文筝那纤细的身影。 每次喝着梁雪瑞冲的咖啡,翁杭之就想起文筝泡的柠檬茶。每次什么地方脏了,就想起文筝在的时候这儿是多么的整洁……每次中午的外卖不合胃口的时候,就想起文筝以前给他搭配的午餐是多么的可口…… 文筝文筝,还是文筝……翁杭之嘴上不说,但心知肚明,被文筝影响到的,至今还没能恢复过来。 事务所里大家都不会提起文筝了,只是私下却还是会想起这个勤快认真又具有亲和力的打杂人员。不知道她现在在做什么呢?生活过得怎么样了? 文筝不知道自己给事务所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她走之后,全体人都不习惯呢。 她现在很忙,在努力做事,为了完成客户的委托,她成天骑着那辆摩托车,开始了盯梢行动,跟踪林涵。 林涵,就是崔卓介绍文筝那单生意里,客户唐骏的老婆。 林涵狮子大开口,索要一千万才肯离婚,而她自己在外边养了小白脸的。唐骏不甘被这个贪婪的女骗子得逞,不得已才找了私家侦探,目的是抓到林涵*的证据。 文筝心里是挺同情这位叫唐骏的客户,同时深深地鄙视那个为了男方的钱财才结婚然后等离婚就瓜分男方财产的女骗子。加上这笔生意的酬金不少,文筝干起来就更加带劲了。 这林涵很谨慎,文筝跟了几天都没发现异常,但这不代表林涵真的收敛了,她只是更小心而已。 餐厅、健身房、歌城、酒吧……这些地方文筝全都跟去过,但目前还是一无所获,没看到有异常的男性接近林涵。 经过文筝的观察,林涵有个习惯,星期一三五都会去美容院。根据她老公唐骏所说,林涵是在美容院做皮肤和身体护理。 看来林涵对美容院是有瘾啊,一个星期最少去三次。洗脸,推精油,SPA,各种按摩……这女人真会享受。 这天,文筝又骑着摩托车跟着林涵到了美容院。前几次都是文筝在路边等着看林涵出来了再跟上,但这次文筝不想这么被动。 文筝决定改变战术,不能总是这么等啊等的,直觉告诉她,跟上去,兴许会有意外的发现。 文筝戴上墨镜,从包包里拿出一双高跟鞋换上,再涂上口红……这样打扮一下,才更像是会到美容院做护理的人。 一上去,美容院的工作人员就热情地接待了文筝,有专门的美容师为她提供咨询。 服务态度是不错,可文筝志不在此,她的目的是跟踪林涵。 文筝选了个靠近门口的沙发坐下,这个位置能观察到三个方向的动静。 做戏做全套嘛,文筝谎称自己是要做全身护理的,让美容师先介绍一下护理的项目和所用的护理用品。 美容师满以为这是来了一个大客户,很细心地为文筝提供介绍,还将一部分产品以及证书都拿出来给文筝看,力证这里是多么的专业以及安全。 “女士,要不你今天先做个干细胞护理吧,可以给你一次体验价,效果是很明显的,你觉得好,那才订一个完整的疗程,可以吗?”美容师职业的笑容看起来也是蛮亲切的。 文筝心里咯噔一下,心想自己是来跟踪人的,可不是真的要美容啊,再说了,这么高档的地方,体验价也不会便宜吧?最关键是,她必须要在这里坐着才更利于观察动静。 “呃……那个……我还是有些顾虑的,担心万一做了疗程之后带来副作用,那可就麻烦了。我还得再考虑考虑。”文筝只得这么推托。 美容师的脸色微微一变,不再使说服文筝了,因为感觉太浪费口舌,不禁怀疑文筝到底是不是真的诚心来消费。 但美容师也不便将文筝赶走,只能礼貌地说:“好的,你再考虑一下,有什么问题可以俗随时咨询我们。” “谢谢,你去忙吧,我坐这里等我的一个朋友。” 美容师下去了,只剩下文筝一个坐在沙发上。她心里也着急啊,不知道林涵这次要多久才出来。 先前从美容师这里了解到,这间美容院里的美容师是分开的,女的就只为女顾客服务,男的就只为男顾客服务,他们都是很专业的,有美容师执照的正规上岗人员。 这么说,林涵是不太可能到这里来找男人了……文筝这么想着,觉得自己没必要等太久,再坐一会儿就走吧,今天可能又是没收获了。 时间又过去二十分钟,文筝刚站起来准备走,忽地,前边走到里传来脚步声和轻微的说话声…… “小张,你这么快就做完眼部护理了?” “是啊,那位可急着呢……嘻嘻……” “是么……她每次都急着做完眼部护理之后做全身按摩,看来是更喜欢做按摩吧。” “谁知道……管她呢,反正是她叫我出来的,本来还要敷眼膜,她说她自己来。” “……” 两人的谈话本来也并不稀罕,但文筝看到其中一个美容师走到前台去告诉经理,说她已经做完护理了。经理问了是哪个房间的顾客,无意中,文筝听见了林涵的名字。 林涵?原来竟是林涵做完护理了,现在在做按摩吗? 如果是别人也就算了,文筝不会多想,可林涵是她的目标啊,关于林涵的一切异常举动,文筝都想要了解。 这林涵为什么那么着急呢,连眼膜都自己敷? 文筝没有离开离开,而是瞅着那个方向,径直走过去。 洗手间在这边,加上现在美容院里的生意很好,大多数美容师都在工作,所以也没人去管文筝。 文筝刚走几步就遇到一个美容师,赶紧装作问洗手间在哪里,以免引起别人的怀疑。 文筝哪里是要上洗手间,她只是进来刺探情报的。 走道两边都是单独的房间,其中有一间像是刚做完清洁的,门还开着,里边没人。 文筝前后看看,紧接着快速冲了进去,一看……顿时愣住了。 这里的设备真高档啊,装潢就跟酒店似的,衣柜,沙发,茶几,花瓶,洗手台……竟然还有卫生间和浴室? 如果文筝真是来做美容的,她或许不会想歪,但她是来跟踪一个有*的女人,那情况又不一样了。 这里的房间估计都是一个规格的,虽然说是方便顾客,宾至如归,但若是像林涵那样的女人,岂不是就成了有机可趁? 文筝心里一动,先前她听到前台说了林涵在109房间,她所在的房间是107,这么说,林涵的房间就在隔壁? 这不是主宅,没阳台,爬过去是不可能的了,那么,有什么办法能知道林涵房间的情况? 文筝的脑子在飞快的转动,居然真被她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帮手! 一分钟后,唐骏接到了文筝的电话…… 文筝让唐骏打电话给林涵,最好是告诉林涵,他就在美容院楼下,要林涵下去一趟。 这一招果真有效,文筝就在这个没人的房间门口竖起耳朵听,大约几分钟之后,门外响起了开门声和脚步声。 文筝从门缝里可以看到,正是林涵从外边走过!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脚步声远去,文筝立刻从房间出来,一下就看到了隔壁的109房间。 文筝毫不犹豫的,抬手搭上门柄,一拧就开了……林涵走得急,里边留下的那个按摩师也没将房间反锁。 “你是谁?你进来做什么?”按摩师很不友善地瞪着文筝。 文筝佯装惊诧:“我是来找我朋友啊,这里不是108房间吗?” “你看清楚,这是109!出去!”这按摩师脾气可真大! 文筝连忙说着对不起,转身就溜了……此时不溜还待何时啊,文筝一口气跑出了美容院,正看见林涵气冲冲地进了电梯。 文筝之所以跑那么快,是因为她已经有所发现了! 那位按摩师,虽然穿着美容院里的工作服,但却是个男人! 这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唐骏给文筝看过的照片上那位,林涵的*! 原来如此,文筝总算是明白了,辛苦这么多天没有白费,终于查到林涵来美容院根本就是为了跟*约会的。为了掩人耳目,她让那个男人假扮成按摩师,这样就可以避开她老公的监视……【星期一有加更哦,上午就更新,亲们早点来看啊】 ☆、88:命案,她成了嫌疑人(5千字) 发现林涵和那个男人约会,这是文筝辛苦了好几天的结果。从工作上来说,也是会有种成就感的,但是从人情角度来说,文筝却是为唐骏感到不值,被个拜金女骗了,他愁眉苦脸的,而他老婆正跟一个小白脸在一块儿,并且还妄想得到他的财产。 也难怪如今的社会对女人的看法有点极端,特别是男人,大部分一提到结婚就是一副很无奈又鄙夷的样子,说“现在的女人有几个不拜金的?谁不是想嫁有钱人?” 这种说法虽然是有“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倾向,但也不是无端的,而是因为有了像林涵这样好吃懒做以金钱为目的,纯粹是看上对方的钱才结婚的人,确实不少,所以男同胞们才会在说起结婚这件事上,对女人有了不好的看法。 文筝也是女的,但她的脑子很清醒,她不会因为林涵是女人而偏向于林涵,她可以站在中立的角度去看待这件事,客观地说,林涵根本没资格分到唐骏一分钱。 文筝是个三观很正的人,有了坚定的立场,做事也就有了方向感。 接下来,她还会继续跟踪林涵。因为先前在美容院里,文筝虽然看到那个男人了,但当时的情况,如果拿到法庭上去说,林涵仍然可以为自己狡辩,说她和那个男的只是朋友,不会承认那是她的*。 所以文筝还需要更多的证据。这也是唐骏的意思,让文筝继续跟进,争取得到更多的有利的证据。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文筝除了去乡下看过一次晴晴,其他时候都是在盯着林涵。 为了赚钱,文筝也是蛮拼的,一辆摩托车,一个背包,时常穿梭在大街小巷里。太阳大就擦防晒霜,下雨就披个雨衣,背包里随时放着提神的灌装咖啡和充饥的小面包,矿泉水。有时饿了还来不及吃饭,生怕一进馆子就错过了盯梢的机会,所以这几天下来,文筝很多时候是用面包和水就解决一顿饭了。 私家侦探的工作可不是人人都能干的,必须有超越常人的耐心和灵敏,异常的触觉,灵活的思路……这些,缺一不可,另外还得有能吃苦耐劳的精神。 文筝确实该吃这行饭,她具备这一行所有的素质,她更有超乎寻常的决心和毅力。哪怕是每天重复同样的枯燥的工作程序,她也能沉得住气,始终在不断地寻找突破口,坚信只要自己够细心,一定能发现更多的蛛丝马迹。 这天中午,文筝又在某小区门口盯着,半小时前林涵进去了,不知道何时出来,文筝肚子饿了正在啃面包。 这里时林涵父母的住处,房子也是唐骏买的。 距离这小区对面不远处还有工地,几栋楼房也在修建中。 文筝是预计林涵不会进去太久,因为根据唐骏所说,林涵的父母最近回乡下去了,下个月才会回来,现在房子是空的。 文筝一边啃面包一边留意着小区门口,忽地,耳边传来一个熟悉的轻笑声…… “大侦探,你可真是敬业。”这声音,如沐春风,正是崔卓。 文筝有点意外地看着崔卓,很配合地指指面包:“看到吧,侦探不好当啊。” 崔卓的手先是背着的,只见他露出几分疼惜的笑容,将买来的东西亮出来。 “这是什么?”文筝惊喜地瞪大了眼睛,她已经看到崔卓提的口袋里是食物,但不晓得到底是什么。 “去我车上吃吧。” “好。”文筝看到崔卓的车就在前边不远,在车上也能看到小区门口,不会耽误工作。 热腾腾的鲜虾焗饭,是崔卓在餐厅给文筝打包过来的,还有一杯清热解暑的西瓜汁。 这么体贴的举动,对文筝来说简直就是雪中送炭啊,可比面包好吃太多了。 文筝大口大口地吃着,红通通的小脸上尽是满足的表情,灵动的大眼睛时不时瞅瞅崔卓,感激的话说了一箩筐。 崔卓只是静静地看着文筝,她吃饭的样子一直都是这么自然不做作,她明媚的笑容很有感染力,看着她,他心里那些烦恼好似也能被洗涤一空。 有个暖心的蓝颜知己,文筝感觉很幸福,这份鲜虾饭很快就被她吃完,崔卓又立刻递过来纸巾给她擦嘴。 “西瓜汁还剩一半,喝了吧。” “嗯嗯……” 文筝正点头,突然愣住了,看到小区门口刚进去一个人……一个戴口罩的男人。 天气还有点热,还戴口罩? 文筝呆了两秒之后马上想到了什么,抓起包包就往车外边冲。 “我要干活儿去了!”文筝匆匆丢下这句,忙不迭跑向了小区里边,还不忘也戴上口罩。 崔卓的目光跟随着她,灿烂的蓝眸里尽是心疼。她太辛苦了,如果有一天,她能成为他的女人,他一定不会让她活得这么累。 崔卓从那天在机场跟文筝重逢开始,他就知道,单身多年的生活恐怕是该结束了。文筝身上那种干净的气息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他。 喜欢她的真实自然,喜欢她的善良,喜欢她面对生活那种积极的态度。从她身上,他不断在发掘着闪光点,对她的好感也变成了感情。每一次见到她,他都想要更多的去靠近…… 但崔卓知道文筝是个独立而又有个性的人,现在她正忙得不可开交,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他打算等文筝这段时间忙过了再跟她表白,他要趁现在好好想一想,到时候要营造怎样一个场面才能让她惊喜呢。 文筝跑得很快,赶上和那个戴口罩的男人一起进了电梯。 两个戴口罩的人都看着对方,那男人心里也在想……居然有人跟他一样的,天气热还戴口罩。 文筝只是瞄了他一眼就转移了视线,等他按下8楼的键,她才伸手按了个7楼的。 文筝在7楼出了电梯,马上跑向8楼,还拿出电话假装在跟人通话,自顾自地说:“你不是说7楼吗?啊?8楼……门牌多少啊?我刚才没听清楚。” 那个从电梯里出来的男人听文筝打电话也就明白了她是来找人的,走错地方去了7楼,其实是要来8楼……这也是文筝想要给他造成的错觉。因为文筝怀疑这个戴口罩的男人就是林涵的*! 文筝走到角落,伸长了脖子望着那男人的背影,他果真是在林涵家门口停下了,门打开,林涵热情地唤着他的名字,他也迫不及待地窜进去。 文筝知道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但是要怎样才能拿到最直接的证据证明林涵和那个男人之间不正当的关系呢? 这是考验智商的时候,文筝脑子里迅速浮现出一幅立体的画面,思考着这栋楼以及周围,能有什么是可以利用的呢? 当文筝的视线接触到不远处的几栋楼房时,陡然间灵机一动,有了! 文筝下楼之后马上骑着摩托车到了对面新建的小区,这里有些嘈杂,因为楼房里有人在装修。 经过了解知道,这是刚交房不久的楼盘,大部分业主都在装修,对文筝来说就是大好机会,她已经想到要怎么做了。 文筝坐电梯到了9楼,有两户在装修,噪音不小,粉尘也多,文筝戴着口罩走进了其中一家的门。 工人们在忙碌着,文筝谎称自己也是楼下的业主,上来看看这户是怎么装修的,取取经。 凡事搞过装修的人都知道,这种事太平常了,在装修期间都是会有邻居来串门儿,看看别人怎么装修的。所以工人也没怀疑文筝,任由她在这房子里转悠。 主人不在,文筝四处看看,发现在阳台上才是观察对面楼房的最佳位置! 工人忙施工,顾不上盯着文筝,她一边假装打听装修的事,一边拿出她小型望远镜…… 运气真不错,林涵家的窗帘只拉了一层纱,并且中间还留着一条缝儿。文筝从望远镜可以看到林涵跟那个男人正抱在一起。 那男人取下了口罩,正是文筝前几天在美容院见到那个,林涵的*——杨立波。 林涵和杨立波正在亲热,哪里会知道对面楼房里有人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还拍了照片……两人在沙发上又抱又亲,虽然还没做那种事,不过照这节奏下去,不一会儿就该进入正题了吧? 文筝的望远镜里忽然间出现了另一个男人的身影,竟然是唐骏! “唐骏?他怎么会来了?”文筝惊诧了,她还没来得及告诉唐骏这件事,他却已经知道了? 事态的发展,远远出乎文筝的预料。她看到了三个人在那屋子里打架,林涵被唐骏打了一巴掌之后冲出大门,跑了,客厅里剩下唐骏和杨立波。 也不知杨立波说了什么,惹得唐骏更加愤怒,竟举起了花瓶冲着杨立波的脑袋砸过去! 杨立波瞬间就不动了,文筝远远看着,只能看到杨立波的背影,但能看到唐骏此刻的表情十分惊骇。 几秒之后,唐骏转身跑出去,在他关门那一刻,文筝看到杨立波倒下了,客厅的地砖上依稀能见到鲜红的血迹…… 文筝呆若木鸡,一时间脑子发懵……这是什么情况?貌似是闹出事了? 下一秒,文筝急忙离开这里,直到出了大楼走在火热的太阳下,她才回过神来,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该不该报警?杨立波被花瓶砸了,万一死了怎么办? 可是,一旦拨打120,她就暴露了,不管杨立波会不会死,她都会进入警察的视线,惹来一身麻烦! 她本来只是开侦探社做生意,现在整个事件的性质都变了,成了刑事案! 天啊,她是不是太倒霉了? 不打急救电话就不会被警察注意到,文筝完全可以置身事外,但她的良知在告诉她,不能罔顾一条生命,无论那人是好是坏。 文筝还是选择了拨打120急救电话……可仅仅是这样就够了吗?文筝是学医出身的,此刻的她又怎能干等着救护车来呢,哪怕是几分钟的时间对一个受伤的人来说也是万分重要的。生与死,或许就在这几分钟内。 文筝想了想还是无法安心,快速冲进了林涵家所在的小区。 电梯一开,里边窜出一个小伙子慌慌张张的,差点撞到文筝。 文筝也顾不上这些了,冲进电梯,按下8楼的键。 文筝仁慈,宁愿惹麻烦上身也要救人,这份善良,是一般人很难理解的。 然而,事与愿违,当文筝一出电梯,就听到一声可怕的尖叫传来。 林涵家的大门敞开着,一个清洁工站在门口,吓得浑身发抖…… 文筝急忙跑过去一看……客厅里,杨立波仰面倒在血泊中,一地的鲜血触目惊心,而他的两只眼睛瞪着天花板一动不动。 杨立波……死了。 清洁大婶一把抓住文筝,惊恐的样子好像随时要晕过去。 “死……死人了……你要为我作证,我只是来做清洁的,跟我没关系啊……”大婶快哭了,看都不敢再回头看。 文筝挣脱开大神的手,不管不顾地冲进客厅去。 她想确定杨立波是不是真的死了,而结果是令人失望的,这个男人……断气了。他自己也没想到死亡来得如此突然,他还死不瞑目。 文筝出来了,站在走道上,听到那个大婶在报警。 这大婶还算是有点理智的人,打完电话见到文筝站在身后,大婶用一种完全不可置信的目光看着文筝:“你……你不害怕吗?你还敢进去?” “没什么可怕的,我以前是学医的。”文筝淡淡地说着,心思早已经飞走了。 大婶对文筝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了,想不到一个年轻人竟然看见这种场面都不怕,而且还是个女的。 有了文筝在,这大婶也没先前那么恐惧了,两人就这样等着警察来。 救护车更先来,两个穿白大褂的人刚进门,警察也到了。 文筝知道,因为出了这件事,她最近都别想有清净日子过了,最头疼的是,杨立波的死,多半是唐骏用花瓶砸下去的结果,而唐骏是她的客户啊,她又是亲眼看到唐骏砸杨立波的…… 文筝被警察带走了,在警车上,她想到了即将面临的麻烦,最纠结的是,她要不要把自己所看到的告诉警察呢? 进了警局,那位清洁大婶和文筝都分别被警察问话。 负责给文筝录口供的人是陈警官,跟文筝是认识的,也知道文筝是干什么的。 陈警官是老刑警了,办案有一套,问口供更是有层出不穷的手段。 文筝可怜巴巴地瞅着陈警官,无奈地说:“要问什么就问吧,问完了我要回家休息了。” 心力交瘁啊,文筝现在只想回家洗个热水澡然后睡一觉。 陈警官表情严肃地说:“你为什么会出现在宏源小区?你去8楼做什么?你认不认识死者?案发当时你在哪里?” “陈警官,你一下问这么多,让我想想从哪里开始回答。其实……案发当时我在哪里,并不重要吧,小区门口有监控,一查就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进去过离开过。” “监控已经调出来了,你是在下午1点10分进入小区,1点15分离开小区,半小时后又一次进入小区,在8楼遇到了清洁工。但这个小区只有大门口才有监控,电梯和楼层是没有监控的,我们不知道你第一次进小区是到了哪一层哪一户,根据你第二次进小区的情况,你也有杀人的嫌疑。”陈警官那双饱经风霜的眼睛无比犀利地盯着文筝,像是要刺进她心里, “什么?你怀疑我……怀疑我杀人?”文筝彻底惊悚了,不由得拔高了声音,一肚子的火气就冒了出来。 还有比这更令人气愤的吗?她是一片好心想要救人才会返回小区去,没想到现在却被列为嫌疑人了? 题外话: 加更的还在写,今天更新多,求点月票,大家在客户端投是双倍哦 ☆、89:心安,因为他在身边(加更) 这间小小的屋子里,气氛相当压抑,文筝和陈警官就这么大眼儿瞪小眼儿的,时间已经到晚饭的时候了可是看起来形势一点不妙。 “小文啊,咱也不是第一天认识了,说实话,我真不希望有一天亲自为你带上手铐,你还是老实交代吧,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刚才说那些,别以为就能忽悠过去了。我干了二三十年的刑警工作,如果这么容易被你这小丫头片子忽悠的话,我早就该辞职下岗了。”陈警官看似是说得轻松,但这眉目间含着的那份威严,确实是很震慑人的。 文筝十分无奈,也有些气愤:“陈大叔,陈警官,你还要我说多少次我,真不是我干的!” “那你说清楚为什么会出现在宏源小区?你是私家侦探,你可别说你是去那里看望亲戚朋友的!” “我……陈警官,你对我的怀疑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嘛,照你这么说,那个清洁工大婶不也是该列为嫌疑人?” “呵呵……告诉你吧,那位大婶已经离开了,放她走了,因为根据现场勘察的初步结果,命案现场没有大婶的脚印,而她我们赶过去的时候看见的是她穿着一双运动鞋。可是我们在现场发现了你的脚印。” “你们……清洁大婶没告诉你们吗,我是在她之后才进去的,她可以作证,我进去的时候,那个男人已经死了!” “即使是这样,谁又能证明你在那之前没进去过呢?” “我……” 文筝郁闷,有些事,属于客户的*,不是特殊情况的话,不能泄露客户*的,这是起码的职业道德。 可现在,居然被警察怀疑了,文筝这心里火烧火燎的,她不得不考虑要说出一切实情了。只要她说自己当时在对面新修的楼房里,这事儿她就能脱身了,但那样的话,警察必定会问她是干什么去的,追问下去就会泄露客户的*。 说,还是不说?这似乎已经由不得文筝去考虑了,眼下这情况是必须说,因为不仅是关系到她的清白,更重要的是,她经过思想斗争,最终还是被正义战胜,那唐骏虽说是她的客户,但他涉及到一宗杀人案啊! “容我想想……”文筝喃喃地说着,开始整理自己的思绪,该从哪里说起才好。 此时此刻,这间审讯室外边出现了一个高大英俊的身影,正跟局长在谈话。 “贺局长,我明白你的意思,这案子确实有点棘手……”翁杭之一边跟局长说着,耳朵却听到审讯室里传来一个男声,提到了一个让他惊讶的名字。 翁杭之不由得停下了脚步……文筝?是有人在说文筝的名字?他没听错吧? “贺局长,这间审讯室里是谁?” 局长被问到,微微一愣,随即猛地拍拍脑门儿:“哎呀你看看我今天真是忙坏了,忘记告诉老陈,刚才已经抓到嫌疑犯唐骏,里边的人就不用审了。” 说着,陈局长推门进去,翁杭之也跟着,他心里已经是卷起了惊涛骇浪……不会吧,文筝跟这案子怎么会扯上关系? 此刻文筝正打算告诉陈警官关于她受唐骏委托的事,却见门开了,走进来一个身材发福的中年男子,后边那个人居然是……他? 翁杭之俊脸阴沉,严肃地看着文筝:“过来。” 文筝惊呆了,声音卡在喉咙说不出话来,只觉得胸臆里充斥着一股熟悉的酸胀感,眼睛里迅速聚集了雾气。不知道为什么,在这种时刻见到翁杭之,文筝竟莫名的产生一种安全感,就好像是调皮的孩子被老师叫去办公室训话了然后家长来接人。 文筝扁着嘴,努力控制着发胀的眼眶:“你……你怎么会来。” 这话的潜台词其实是在说——你来了,我就放心了。 “局长,这是……” “老陈啊,都怪我没及时告诉你,刚才肖瑞他们已经抓到了嫌疑人,唐骏,在抓他的时候他承认是自己用花瓶砸了杨立波,所以,其他人都可以放走了,一会儿你也过去隔壁,准备被唐骏录口供。” “这样啊……”陈警官略显犹豫地看了看文筝,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冲文筝摆摆手,那意思是她可以走了。 文筝已经走到翁杭之身后,低着头,憋屈的样子太惹人爱怜了。 翁杭之不禁心里一动,一手握住了她柔软的小手,然后对贺局长陈警官说:“我过半小时再来。” 说完,牵着文筝就走了,一直走出了警局,走到了他的车上。 文筝坐在他车子的副驾驶里,熟悉的感觉袭来,不由得想起在事务所上班的日子,这个座位,她经常都会坐。 翁杭之的脸色很不好看,重重地关上车门,坐在驾驶室的位置,沉沉的目光盯着文筝:“你怎么回事?怎么哪都有你啊?这是命案,你竟然也能被抓去警局,你说,你最近都在干什么!” 他的斥责,让原本就受尽委屈的文筝,那纷乱的情绪一下子就爆开了,使劲憋都憋不住眼眶里的湿意,泪水夺眶而出。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我真是太倒霉了……今年也不是我的本命年啊怎么会这么背运啊……呜呜呜……哇哇……”文筝止不住放声大哭,像个孩子一样的,没有顾忌地哭。 没人知道她内心多么难过,想努力赚钱,好好的一桩生意结果却出了命案,她想去救人,结果却被当作嫌疑人审讯……这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她有多煎熬,谁能体会呢? 翁杭之愣住了,想不到文筝会哭,还哭得这么伤心。他刚才虽然是语气重了点,可那也是因为太生气太急切了。她不知道,当他看到她在审讯室里,他这心有多抽痛多着急,所以才会责备。 可现在文筝一哭,他心底那最柔软的地方就在揪着,凝视着她哭得一塌糊涂的脸,他居然又忘记自己有洁癖了……长臂一伸,神差鬼使的,他把文筝揽在了怀里。 这种时候,文筝最需要的就是一个温暖的怀抱,他竟这么自动送来了。 闻着熟悉的男子气息,靠在他结实宽厚的胸膛,文筝那悬在半空的心就这么安了下来,只是,翁杭之的衣服又遭殃了。文筝现在是鼻涕与眼泪齐飞,翁杭之胸前就不能幸免地染上一块。 略带粗糙的大手在她身后的半空停顿了一下,之后才缓缓落在她背上,轻轻抚着她,无声的安慰,让文筝的哭声渐渐小了。 翁杭之头疼啊,女人哭起来真要命,偏偏他还不知道怎么劝说。 好半晌,翁杭之才一声叹息说:“你手下留情啊,我一会儿还要去警局办事,不知道衣服还能不能见人了。” 文筝闻言,在他怀里怔怔地抬起小脸,这才发觉,他胸前的衣襟是湿的…… 文筝吸吸小鼻子,浓浓的鼻音说:“对不起……我给你擦擦。” 现在文筝已经忘记这个男人不久前炒她鱿鱼了,因为此刻久违的温暖太令人难以拒绝。 文筝用纸巾帮他擦衣服,小手在他胸前乱捣鼓一通,结果却听到他沙哑的声音带着压抑的情绪说:“行了别擦了。” 文筝停下了动作,软绵绵地靠着他:“翁杭之……谢谢你。” “谢我做什么,我到警局的时候,局长已经准备要告诉陈警官把你放了。” “我……我知道,我的意思是,谢谢你在我最需要人陪的时候出现。刚才我在审讯室里,真的情绪很糟糕,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不知道该怎样才能度过难关。而你来了,我那时就突然明白,我真傻,遇到这种事,我应该首先想到给你打电话,你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文筝软糯的声音略带低哑,却有着别样的风韵,让人听得浑身发酥。 翁杭之闻言,眉宇间流泻出淡淡的惊讶,嘴角却是含着一丝难以言喻的笑:“怎么你这么肯定我会帮你?两个星期之前我才炒了你鱿鱼,你不记恨我?” “一码事归一码事,上次,证物被掉包的事,你不信任我,我很难过,但即便是这样,我也能肯定,刚才如果我打电话给你,你一定不会不管我的。因为我确实没有杀人,而你是最棒的律师,你不会看着我被警察抓的。”文筝在说这最后两句话的时候,红红的眸子都在发亮。 翁杭之心底某个坚硬的角落里,就这样被她柔软的话语敲开了一角,这一刻,他就知道,原来这段时间对她的惦记,是思念啊。而这份思念,是值得的,因为她是如此懂他,对他有着坚定的信心,坚定地相信着他是最棒的律师。 翁杭之低下头,双唇触在她光洁的额头上,轻轻一点,含糊地低语:“你啊,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 “嗯?你说什么?” “没什么……说说你是怎么进的警局吧。” “我……是这样的,我最近接了一单生意,就是唐骏他……” 细细密密的声音,没有争吵和别扭,竟是出奇的和谐自然,抱着抱着就搂紧了,谁都没有松手的意思,也懒得去想别的,跟着心意走。 听完文筝的叙述,翁杭之也不得不感叹,她的“运气太好”了,随意接个生意也能出这么大的动静。 “对了,你怎么会在警局的?”文筝仰着脑袋,额头蹭着他的下巴,感受到他紧紧搂着她的腰,她心里泛起甜丝丝的感觉,很奇妙。 “我是受唐骏的父亲所托,从现在开始我就是唐骏的代表律师,代理这个案子。唐骏是在他父亲家里被抓的,警察从死者手机找到林涵的电话,林涵说下午她在家里,当时杨立波和唐骏都在场,三人闹起来,她被唐骏打了一巴掌之后走了,就剩下两个男人在屋子里,所以,警方抓到了唐骏。” “原来是这样……可是,我也应该回警局去录口供是吗?因为我目睹了唐骏拿花瓶砸杨立波。只可惜当时我赶去的时候已经太迟。”文筝露出惋惜的神色,身为一个学医的人,她对生命有着比一般人更强烈的敬畏。 “杨立波脑后的伤口,是他的致命处,那里太脆弱了,被花瓶的碎片刺进去很深,即使你能很快赶到也不一定能救得活,所以,别自责了,在这件事上,你没有错。”翁杭之简单几句话就起到了很好的安慰作用,虽然听起来平淡,却是对文筝的肯定和鼓励。 文筝想不到他会这么说,得到他的理解和安慰,原来是这么的……舒心。 文筝擦擦眼角的泪滴,软软地说:“我跟你一起去警局吧,这件事我憋着也难受,如果没出命案,我就有义务为唐骏保密,但是现在出事了,我是目击证人,我必须说出来……其实刚才我是差一点就告诉陈警官的,现在回去说还不迟。不过……这样的话,对唐骏就很不利,你是他的律师,有了我这个证人,你会很为难的。” 翁杭之莞尔一笑,俊脸绽放出一朵惑人心魄的花儿。 “你应该明白,就算我是唐骏的律师,我也支持你去向警察所清楚你所看到的一切。至于唐骏有没有杀人,那是另外一回事。” 文筝这下是彻底放心了,同时也看到了翁杭之身上又一个令人不得不敬佩的地方。他是最棒的律师,他比别人更优秀之处并不是他的学历,而是他那颗正义的心。 “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你的事务所会叫朗坤,意思就是朗朗乾坤!” “你现在才发觉么?走吧,下车。” 两人下车,文筝还恋恋不舍他的怀抱,但也不好意思在马路边抱着,只能偷瞄着他的手…… 翁杭之就像是能看透她的心思,装作若无其事地往前走,一只手却轻轻地握住了她,将她的小手攥在手心里,热乎乎的温度,安全的感觉,让文筝此刻充满了力量,想起即将要面临的复杂局面,她也不会感到心慌意乱了,因为,有他在身边…… 题外话: 已更9千字,还有一章加更在写,大家晚上来看 ☆、90:甜蜜蜜(加更) 这一次走进警局,感受跟先前那次有着明显的不同。被陈警官带进来时,文筝的心情特别郁闷和浮躁,但现在她却被翁杭之牵着手进去,看他悠闲淡定得样子,她会觉得很踏实,无形中像吃了定心丸,仿佛这不是在进警局而是在湖边散步。 翁杭之身上就是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可以让人在恍然无助的时候找到依靠,心的寄托。 翁杭之握着文筝的小手,这软软的一团,触感很好,能将他心底潜伏的一丝柔情都勾动。 在走到审讯室门口时,翁杭之停下脚步,冷不防问一句:“怕吗?” 文筝想都没想就直接回答:“不怕,因为你在啊。” 翁杭之笑了,轻轻地勾着唇角,那一抹浅得几乎看不见的笑意,如此动人心魄,文筝不由得舔舔唇,吞了吞口水。 “你知道你现在的样子很像什么吗?” “呃?像啥?”文筝好奇地眨眨眼,明亮的眸子格外动人。 “像花痴啊,看着我目不转睛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在谈恋爱。” “我……我哪有花痴……”文筝嘴里嘟哝着,脸蛋儿却是绯红,在他灼灼的目光下,好像胸口有什么东西快要破茧而出。 “好了,进去吧,我会跟陈警官说的,叫他别吓着你,该怎么录口供,一切按程序来,你尽可放心。我先去看看唐骏那边,晚点会去找你。”翁杭之的声音轻飘飘地钻进她耳朵,罕见的温和语气,让文筝有种被羽毛抚弄的感觉。 此刻,她哪里还会想到跟他计较和吵架,之前的不愉快,一下子都消散了,她只知道现在他在保护她,甚至有种被人挡风遮雨的错觉。 如果是错觉,宁愿一直就这样下去吧,因为这感觉太美妙太甜蜜了,她有着无形的贪恋。 陈警官很惊喜,没想到文筝居然会回来作证,有新的关键线索提供,这对案子大有帮助。 陈警官和另外一位叫小楠的警察一起为文筝录口供,翁杭之去隔壁了,唐骏正被警察逼问呢。 唐骏在这之前是没有再回答过警察的问题,保持沉默,一见着翁杭之,唐骏立刻像见到救星一样,激动地说:“翁律师,你帮帮我,我没有要杀杨立波,我只是用花瓶砸一下他的脑袋,我离开的时候他还好好站在那里,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死……不是我杀的,不是我……” 翁杭之抬抬手,示意唐骏稍安勿躁,然后对警察说:“我是唐骏的代表律师,接下来你们可以开始录口供,但是我的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回答。” 说完,翁杭之神情略缓和些:“唐先生,你冷静一点,回想一下今天在你岳父岳母家里发生的一切,当然,如果警方的某些问题你不想回答或者你想不起来,你可以有权保持沉默。” 唐骏一听,一颗慌乱的心才稍微缓解了几分,感激地看着翁杭之点点头。 两位负责审讯的警察不禁面面相觑……翁杭之嘛,有名的大律师,他们都认识,以前也曾因案子打过交道,知道这位是个精明的主儿,今天的审讯只怕是不会太顺利了。 “咳咳……唐骏,你也承认自己用花瓶砸了杨立波,说你在离开的时候他还好端端站在那里,但是你要明白,这并不代表他的死与你无关。他的致命伤在脑部,就是被花瓶砸的,并且还有花瓶的碎片留在伤口,就算你在场的时候他没死,但你走了之后他因脑部的伤,造成失血过多而死,加上你妻子跟他的关系,你有杀人动机。”警察说得言之凿凿,义正言辞,让人一时间难以反驳。 唐骏先前是太混乱了,现在冷静一点想想,似乎警察说的也有道理,难道真的是自己下手太重而导致杨立波的死亡吗?可是谁会相信他在用花瓶砸杨立波的时候根本不是想要对方死啊! 唐骏的脸色异常惨白:“不……请你们相信,我没有蓄意谋杀,我只是想找到我妻子*的证据,然后跟她离婚,不让她瓜分我的财产而已,我并没有丧心病狂的想杀人啊。用花瓶砸杨立波,是我一时气愤……” “唐骏,你要明白一点,我们是警察,我们的指责是收集证据,至于你是过失杀人还是蓄意谋杀,这要以后上了法庭才知道,现在我们要确定的是你用花瓶砸了杨立波,他的死因是因为你。” 唐骏痛苦地低下头,双手捂着脑袋,恨恨地自言自语:“我真是糊涂……我为什么要举起花瓶呢……我太冲动了……太冲动了……” 翁杭之表情越发严峻,看唐骏这个状态,是没什么可挣扎的了,杨立波的死是因为他,但是如警察所说,是否为蓄意谋杀,那需要上法庭才见分晓,而今天,唐骏只怕是很难办理保释。 翁杭之很平静地看着警察,淡淡地说:“唐先生,你先坐一下,我出去一下洗手间很快回来。” 唐骏也不是傻子,翁杭之一走,他便不再开口,也没心情再说话了。 翁杭之出了审讯室,立刻给唐骏的父亲打了电话,因为他知道唐骏的父亲一定是在想办法给唐骏办保释。 果然,唐老先生在电话里十分惋惜,因为这案子的证据就摆在那里,并且据说还有一个目击证人看见唐骏动手的,一切都成定局了。 唐骏用花瓶砸了杨立波,导致对方死亡,简单的结果,几乎是没有争议的,所以,警局都不敢办保释,就连局长也无能为力,只能对唐老先生说抱歉了。 唐骏会被羁押,之后送往看守所。文筝录完口供出来,翁杭之在警局门口等着她。 文筝录口供很顺利,只是这心里感觉有点别扭,不管唐骏有没有杀人,他都是她的客户,而她却主动向警方坦白了自己所看到的经过…… 文筝闷闷不乐,翁杭之一眼就看出她在想什么。 翁杭之慵懒地靠在车门上,高大的身躯在夕阳下仿佛被镀上了金光,越发显得冷魅惑人了。 “愣着干嘛,过来。”翁杭之冲文筝勾勾指头。 文筝扁着小嘴走过去,小声嘀咕着:“唐骏怎么样了?” “他明天会被送去看守所,因为案件的侦破结果太简单直接,所以他只能等着检察院的结果了,然后就是上法庭。” “那……他知不知道我是目击证人?” “目前还不知道,怎么,你怕他会恨你?” “不是……我只是有点感慨,跟唐骏接触过两次,感觉他人还挺不错的,没有富豪的架子,很平易近人,说话客客气气的,可没想到他竟然会……会……” “你是想说没想到他会杀人?” “嗯……” 翁杭之原本柔和的表情变得有些严肃,用他惯有的职业语气说:“文筝,你记住,无论是谁,无论见到什么,在法庭没有判决之前,我们不能凭自己的主观意识去给任何人定罪,我们必须站在客观的立场才可能看清楚事实。只要法院一天不宣判,嫌疑人就只是嫌疑人,而不是真的罪犯。” 文筝微微一震,先是露出惊讶的神情,随即立刻明白翁杭之的意思,她这沉重的心忽然间就变得轻了几分。 “嗯,我知道了,现在不能将唐骏视为罪犯,顶多是嫌疑人。那……你身为唐骏的律师,你会为他做什么样的辩护呢?过失杀人还是蓄意谋杀?” 只要不是法盲,都会知道,过失杀人和蓄意谋杀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前者,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量刑,但如果是蓄意谋杀,那性质就变了,甚至可能会判死刑的。 翁杭之抬手轻抚着自己的眉毛,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怎么你离开事务所之后还惦记着想跟我工作?” “我……”文筝咬咬牙,哼哼着说:“谁惦记啦,我可不会忘记是你不相信我,炒我鱿鱼,我才不想回事务所跟你工作呢,你那么难伺候……” 文筝不知道自己生气的样子有多可爱,粉嘟嘟的脸蛋鼓着,看得翁杭之心里一动,张嘴想要说点什么却又欲言又止……有些话,现在还不是说的时候,不过也不会太久了,当时候他会亲口告诉文筝某一件事,说不定她会惊喜。 “饿吗?” “饿啊,可是我不会跟你一起吃饭的。” 翁杭之一听,忍不住想笑,她分明是口是心非,以为他看不出来呢? “去超市买点回家做饭吧,你做给我吃。”翁杭之说着就牵起文筝的手,不容她挣脱。 题外话: 今天一万二千字更新!求月票 ☆、91:就住他家 文筝在听到翁杭之说“超市”二字的时候,不由得小嘴张成0型,惊诧不已,以为自己听错了。 “什么?超市?你居然会去逛超市?”文筝像看外星人似的看着他:“哎呀妈呀,翁杭之要逛超市了,啧啧……大新闻。” 知道打趣了,这样的感觉真好。 “是啊,你敢跟我一起逛超市吗?” “我……这个……确实是需要一点勇气,我在想,会不会被人拍到传上网?然后我就莫名其妙成了网络红人了?” “嗯,有这个可能,你想出名吗?”翁杭之戏谑的表情实在是……帅爆了! 文筝缩着脖子轻轻吐着小舌头,俏皮地说:“我才不想当名人呢,我还要靠开私家侦探谋生,如果太招风头,我做事就会有很多障碍了,算了算了我们还是会别去超市……” 两人看似是在半开玩笑,但实际上这确实是个问题。一般人当然不会有这种顾虑,可翁杭之不是普通人,外界不知道多少媒体想要捕捉他的新闻,并且就他那标准男神的外型气质,如果和文筝一起出现在超市,分分钟可能被人偷拍…… 翁杭之向来低调,他不接受媒体专访,更不喜欢上新闻,所以嘛…… 当这两人出现在超市时,翁杭之脸上就多了一个口罩。 口罩也是他车里必备的神器之一,戴上之后,别人也认不出来这是谁,即使拍到都无所谓了。这样就可以安心地和文筝逛超市。 文筝这是第一次跟除了父亲之外的异性逛超市,并且这个人是翁杭之啊,文筝心里涌动着一波一波陌生又熟悉的甜蜜,就好像周围那一对对情侣一样,有种小家庭的错觉。 文筝对厨房里的一切都很精通,买菜更是很精打细算,知道挑什么才是新鲜的,跟她一起,绝不用担心她会乱花钱。 “那个牛肉不错,你想吃吗?” 翁杭之轻轻嗯了一下,文筝又问:“扇贝呢?吃吗?” “哇……这个芥菜也挺好的,还有莲藕……” 翁杭之对于买菜的事几乎是不发言的,但看到文筝两眼发亮小脸红红的样子,他仿佛看到了一个很喜欢做家务的小妻子,不由自主地又回想起她住在他家的时光,那时候就吃过她做的饭菜,说实话,太太太好吃了! “你不用问我,你拿主意就行了,不过就是别买太多,两个菜够了,不然做起来太累,吃晚饭估计就半夜了。” “嗯嗯,那好,就炒个牛肉和芥菜吧,简单点。”文筝很熟练地在挑菜,因为知道翁杭之家的冰箱里可能连基本的佐料都缺乏,所以干脆连盐和酱油大蒜都一起买了。 本来是想买了菜就走,但文筝在经过生活用品区的时候又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会过日子的女人在逛超市的时候最留意的就是特价啦。 文筝忽地睁大了眼睛指着前边:“看,特价毛巾!” 说着,文筝已经快速上前,一只手伸向货架。 这毛巾质量好,限时打折一天,并且这货架上只有最后两张了! 就在文筝的手刚要碰到毛巾时,另外一只女人的手更快,唰地一下将两条毛巾抓在手里。这是一位大妈,此刻脸上那股兴奋劲儿,就跟捡到钱似的。因为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像这种限时特价商品,大多数就是货架上的那一点,卖完就完,所以难怪这大妈这么高兴了。 文筝撅着嘴望着翁杭之,这意思是她很惋惜,只差一点点就抢到特价毛巾了,被人捷足先登! “真是的……本来想买了毛巾给你的……可惜……”文筝说着还叹口气。 翁杭之不禁被她这生动的表情逗笑了:“你啊,叹气做什么,不就是两条特价毛巾么,其他还有不是特价的毛巾可以买啊。” 文筝哼哼两声,揉揉可爱的小鼻子,软糯的声音说:“有钱人是不会懂平民百姓的居家生活,对我们来说,遇到特价商品那就等于是赚到了,虽然一条毛巾的特价比原价只少了8块钱,两条就是节省16块钱,这样省下的钱就够我一顿盒饭了。没过过艰苦日子的人是体会不到这种感觉的。” 文筝说得很实在,一般人确实就是这样的心态,看到需要的特价商品,能买的话,那心里别提多舒坦了。 翁杭之脸上笑意未减,只是心底却无端泛起一缕疼惜:“你以前都是怎么过的?” “我……说来话长嘛,我们还是先回去做饭吃吧,好饿。” 虽然这词逛超市的时间很短,但翁杭之也见识到了文筝精打细算的一面,看到了普通人的普通生活,在超市里的众生百态,如此真实却又充满了温馨。 平凡朴实的幸福感,文筝这是第一次体会到跟一个让她有异样感觉的男人逛超市是什么滋味。她多希望这时间可以停驻…… 回到翁杭之家里,文筝立刻开始忙碌了,直奔厨房,轻车熟路的,有种久违的亲切感。 这个地方,她离开有段日子,可说也奇怪,以前住在这的时候没觉得多特别,现在却不一样了,像是自己的家,很自在。 翁杭之用最快的速度洗个澡,换上一身悠闲的居家服,懒洋洋地依靠在厨房门口,看着文筝忙活。 此刻,他的眼神里有着几分异样的亮彩,心里也是平静的,这段时间以来难得这么踏实过。 从前文筝没来这里住的时候,翁杭之一个人也就那么过了,可自从她来了又搬走,再回到一个人时,他其实有点不习惯。尤其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时刻,还有在浴室里洗澡的时候…… 原来,每个人都是需要陪伴的。尽管翁杭之死命地不承认,可是,心不会说谎。 文筝一回头就看到了他,嘻嘻一笑:“翁杭之,我的围裙带子松了,帮我系一下吧。” 翁杭之几步跨过去,伸手将文筝腰上的围裙带子给她重新打个结。 本来这就完事了,可翁杭之却没这么想。 “啊……”文筝一声轻呼,浑身一颤! “别激动,小心切到手。”翁杭之低沉浑厚的嗓音格外迷人,柔柔的很有质感,飘进她耳膜,带着蛊惑。 他从背后圈住了她的腰,胸膛贴着她的背部,两手抱着她,脑袋轻轻搁在她肩膀上……这么亲密的举动,文筝感觉身体又僵直了,心跳砰砰砰乱蹦。 两人都默契地没有说话,文筝继续切菜,他就这么静静抱着她,令人心悸的温暖,此时无声胜有声。 翁杭之显然心情很好,近距离看着文筝,见她的耳朵变得好红,他又兴起了逗她的念头,越发抱得紧了。 呼吸在她耳背上如微风拂过,他能看到她皮肤上起了小疙瘩……她好敏感。 文筝不小心动了一下,立刻就囧了,羞得声音都不稳:“你别抱太紧,你靠太近了……” “嗯?太紧吗?你好像心跳很快?我摸摸看。”翁杭之这大言不惭的,果真伸手向文筝胸前而去。 “你太坏了!”文筝急忙抓住他的手腕,可她无法阻止他身为男人最本能的反应,她感觉身后像是有烙铁似的。 文筝羞赧地咬咬唇,强行保持镇定:“还要不要吃饭啊?你这么打扰我,我还怎么炒菜?” “有什么不可以的?你炒你的菜,不妨碍我抱你。” 这……这男人又在耍无赖了。 “可是你会妨碍到我。” “没事,试试看这样能炒菜吗?”翁杭之没有放手的意思,优美的唇角噙着邪魅的浅笑,真是个蓝颜祸水。 事实证明,一个男人一旦对你有兴趣的时候,就会变得不可理喻,不能以常人的角度去看待他的言行了。 就这样,文筝炒菜,翁杭之就全程陪伴,在她身后抱着,时不时还问问她关于炒菜的细节,丝毫没觉得现在这样太亲密了。 终于菜炒好了,赶紧填肚子,时间已经是9点多了。 翁杭之不愧是男神,即使是很饿得时候吃饭也是那么优雅的姿态。他依旧是不会夸文筝的厨艺,只是,他吃得也不少,这就说明他很喜欢吃文筝做的饭菜。 不知是不是天老爷故意要留人,饭还没吃完,外边就下起了倾盘大雨,文筝不由得皱眉咬着筷子看着窗外,自言自语地说:“我没带伞……” 翁杭之装作漫不经心地说:“晚上就在这里住吧,我太累了,没精神送你回去,你一个女的太晚回家也不好。” “呃?在这里住?”文筝愣住了,抬眸对上他那双深邃的瞳眸,仿佛有漩涡在吸着她的魂儿。 题外话: 晚上还有一章更新 ☆、92:为这美妙的夜晚纪念 雨声很密集,雨势看样子也没那么快停,文筝就算带着伞也是不适合现在出去的,那难道今晚真的住这里? 翁杭之瞄了她一眼:“怎么,不愿意?怕我吃了你?” “咳咳……不是,我只是……觉得那样会打扰到你。”文筝避开了他的目光,因为实在太灼热,她感觉自己都快要被融化了。 “打扰?嗯……说得也是,你睡觉的时候鼾声太大了。” “什么?你说我睡觉打鼾?声音还很大?”文筝瞪着杏眸,难以置信的表情。 “不对啊,你怎么知道我睡觉什么样子?” “需要我解释吗?你忘了,上次你喝醉跑到我*上赖着就不走……” “我……我……”文筝更羞窘了,跟他之间确实发生了不少尴尬的场面。 翁杭之看文筝这脸蛋都皱成酸菜了,这才慢吞吞地说:“看你这么紧张,我逗你玩的,其实你睡觉没有打鼾。” “真的吗?没打鼾?”文筝立刻又露出笑脸,可翁杭之紧接着又说:“你只是磨牙而已。” “磨牙……” 一顿饭就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结束了,文筝在收拾碗筷,手脚麻利,不到十分钟就全部搞定。 说也奇怪,这都已经折腾到十点了,可她还不觉得很累,是因为他在身边吗? 翁杭之靠在沙发上,冲着文筝勾勾手指:“过来。” “我还是回家去吧。” “真那么想走?” “……” 文筝的头垂得更低了,她心底有个微弱的声音总是在干扰她,悄悄说着:“我不想走!” 见她不语,翁杭之这才满意地笑笑,淡淡地说:“听说最近有个电视剧不错,坐下来一起看。” 文筝又被惊到了,她耳朵没问题吧?他居然说要跟她一起看电视剧? 这……太不真实了,今天翁杭之怎么这么奇怪呢。先是和她去超市买菜,现在还要看电视剧? 其实要问原因,翁杭之自己都说不清楚。他只知道,当他在警局看到文筝时,最真实的念头就是想帮她,当警局事完之后,他又不想放开她,所以才会将她“拐”回家。 文筝坐在他旁边,偷瞄着他的侧脸,一颗心都被他搅乱了,哪里还有心思看电视。 翁杭之开始装作很淡定,可是他那只攥在裤带里的手,却是出卖了他的心情。 安静的客厅里,电视剧男配的声音听起来十分悦耳,正跟女配在一个颁奖活动上走红毯呢。 忽然,屏幕上画风一变,男配居然在开始吻女配了,那镜头被放大,翁杭之和文筝同时都愣住。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文筝好像翁杭之吞口水的声音……啊不对,好像是她自己在吞口水。 几乎在同一秒,这两人被电视里的镜头感染,同时侧头看着对方,好像触电似的,两人的脸越来越近…… 只有30厘米的距离了……20厘米……10厘米…… 气氛太煽情,文筝像中了蛊惑似的不知不觉满脸通红,还闭上了眼睛。 就在两人的唇只差一丝丝就触到的时候,蓦地,翁杭之的手机响了! 好煞风景! 是程烨打来的。 翁杭之没好气地说了几句就挂电话,一回头,文筝已经坐到沙发另一边了。 该死的电话,不然刚才已经亲到了! 翁杭之可是对文筝那清甜可口的味道恋恋不忘,视线转来转去都没离开过她的脸。 看来,光是这样不行,两人都太清醒了,有些事,还得需要糊涂点。 “咳……那个……我突然想起来,前几天有和朋友送了一瓶红酒给我,一起尝尝看。”说着,翁杭之已经起身去拿酒了。 文筝此刻是心跳如雷,她隐隐能感觉出他说要喝酒的意思,兴许也是因为现在太尴尬,喝酒可以让人放松。 但文筝毕竟是个有理智的人,现在这孤男寡女的,一起喝酒,万一喝醉了就不太好吧。 “我们真的要喝吗?” “没错啊,这酒可是外边市面上买不到的。” “可是……” 翁杭之虽然是个红酒的大行家,但现在他并非主要想品酒,而是想着借此来活跃一下气氛。说实话,感情方面,翁杭之是远远不如沈驰那么在行了,没什么花招,临时也想不到更好的事做,那就喝酒。 再说了,他可是记得,文筝在喝酒之后才会更可爱。 拿着他倒的酒,文筝只觉得心情挺复杂,亮亮的大眼看着他,感慨道:“人生真奇妙,我以为我被你辞退之后,我们之间再也不会有交集了,我也以为我会很讨厌你,但是没想到我们还可以这样一起坐下来喝酒聊天。” 翁杭之闻言,精深的瞳眸缩了缩。 “其实这并不奇怪,因为你很清楚,一码事归一码事,在那件事上,我身为事务所的老板,辞退你,我并没有过错,如果换做你是老板,你也会这么做。至于我会不会继续追查那件事,这又是后话了。处在什么样的境地就做什么样的事,无可厚非。而你很理智,你明白这些,所以你心里是不会记恨我,纵然我辞退你,你也会知道,我对你不会置之不理,这就够了。”他浑厚的声音好像有魔力,可以舒缓她的紧张,可以让她感觉心里暖暖的。 “翁杭之,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是真的认为掉包证物的事是我做的吗?”文筝还是不死心,憋在心底的疑问直到今天才说。 翁杭之笑而不语,低头嗅嗅杯中的酒,自顾自地说:“有些事,到时候就自然清楚了。” 文筝听到他的回答,心里咯噔一下……好像一个迷雾中的人见到了光明。听他这口气,事情并非表面那么简单,他或许知道什么? 文筝不再追问,情绪一下子轻松不少,跟他碰个杯,甜甜地说:“谢谢你,就凭你刚才的话,我决定再信你一次,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还我清白的。干杯!” 文筝这心情一好,喝得就干脆了,加上这酒就是有种奇妙的作用,几杯下肚就能让人放开那些顾忌和拘束。 “哈哈,翁杭之你知道吗,我以为我搬走之后,你会把我以前买的小盆栽都扔掉的,没想到你还留着……” “翁杭之……杭之……我可以这样叫你吗?或者叫之之?杭杭?哈哈哈……”文筝揪着他的袖子,俏皮的笑容娇憨可爱,两只腿儿不知什么时候放到他身上去了。 翁杭之额头冒黑线,什么杭杭之之,也太肉麻了吧,不过听起来似乎真的有点甜丝丝的感觉。是不是情侣间都会这么的肉麻呢?都这么称呼吗? 又过去一小时了,文筝已经完全抛开了顾忌,肆无忌惮地笑着,率直的模样太招人爱了。 她的真实,她的简单,她单纯爽朗的笑声,都是那么的吸引人,脸颊上那两团酡红,更是为她增添了惑人的风情,而她自己竟都不知道。 翁杭之也完全放开来,笑容变得温柔了,心也柔软了,不再是那么冷冷的空洞,全都被文筝所填满。 翁杭之揽着她的腰,以防她滑下去,她也不小心露出对他的依赖,小手抓着他的衣服,喃喃地说:“有点头晕了,不能喝了……嗝……” 说着还打个酒嗝,嘟着嘴摇摇头摆摆手。 翁杭之也是有些微醺,感觉轻飘飘的很舒服,尤其是这怀里的小女人,身子这么香软,淡淡的酒香钻进鼻息,简直就是对男人最大的考验。 他就是喜欢看她无拘无束的样子,每当看到她刻意跟他保持距离,他就会浑身不舒服。现在可好,她就乖乖地缩在他怀里,温顺得像只猫儿。 翁杭之的目的达到了,文筝现在很开心,暂时也不去想那些顾虑,她就会变得很大胆。 这么动情的时刻,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在两人都有心的情况下,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了。 四片嘴唇不知什么时候黏在一起了,紧紧抱着犹如完全融为一体。他贪婪地汲取,她如痴如醉地回应,虽然还是有些青涩,却更能激起他的渴望,好想一直享有着醉人的香甜……两道身影在灯光下逐渐模糊,只有窗外雨声依旧,但却不再冰冷,对这两人来说反到是像在奏着浪漫的乐章,为这个美妙的夜晚纪念…… ☆、93:在一起 安静的空气里只听见两人粗重的呼吸和紊乱的心跳声,犹如两条接吻鱼,难舍难分,温柔缱绻,衣服在地上凌乱的一团,火热的气息充斥着整个空间。 这美妙的时刻,谁也不想清醒,只想趁着酒意迷醉。 翁杭之虽然早知道文筝的身材很好,可还是忍不住惊喜,这香香软软的人儿,勾起了他灵魂最深处的渴望,他要在她身上留下属于他的印记…… 意乱情迷中,文筝已经不能思考了,轻颤着抱紧他,紧张又期待着,当他差一点就可以真正拥有她时,一声突兀的门铃响了。 翁杭之和文筝都同时一惊,前一秒还是箭在弦上,现在却已经被他硬生生收回去了。 开玩笑呢,这么晚了有人按门铃,谁能当作没听到? 再说了,能这么晚来翁杭之家里的,绝不是一般的人。 文筝清醒了一半,但还是有些头晕,满脸通红地抓起地上的衣服套在身上。 翁杭之脸色不太好,眼看着就要跟文筝融为一体了,是谁在这节骨眼儿上按门铃的? “你坐着,我去开门。”翁杭之顺手拿起睡袍披着,性感迷人的躯体在淡淡的灯光下散发着蛊惑的光芒。 墙上的可视屏幕上显示出一个女人的身影,竟然是翁杭之的母亲,杭庭玉! 翁杭之将门打开,在母亲疑惑的目光中,他挡在门口,并没有让她进来的意思。 “这么晚了,有事?”翁杭之略显沙哑的声音里含着一丝疏离。因为,他都快想不起上一次母亲来这里,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她今天怎么想起他了? 杭庭玉一愣,习惯地皱起两道柳叶眉,视线越过翁杭之的肩头,往里望去,但是被挡住,她看不到客厅里的情况。 “杭之,我好歹也是你母亲,怎么不请我进去坐坐?” 杭庭玉这带着探究的眼神,翁杭之突然就明白了,母亲来,不是为关心他,而是为了视察一下他的家……里有没有其他人。 翁杭之心里冷笑,母子间这么冷淡的关系,还真是少见。 “妈,我有客人在,如果没有什么重要的事,就改天再说吧。”翁杭之淡然如水的语气,就像是看不到母亲的眼神瞬间变得多么凌厉。 “什么客人,难道比我还重要?”杭庭玉愠怒,上前一步,一个侧身,快速钻了进去。 文筝顿时傻眼,望着怒气冲冲的杭庭玉,文筝感觉不妙…… 果然,杭庭玉一见到文筝,惊愕之余,更多的是气愤,看到文筝衣衫不整头发乱糟糟的,杭庭玉一下子激动起来。 “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你和我儿子,你们,刚才在做什么?”杭庭玉这声音听起来很不舒服,大晚上的,显得特别刺耳。 杭庭玉的态度,真令人反感,就像是抓到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文筝也有自尊心的,此刻她很窝火,但杭庭玉毕竟是长辈,她只能将火气压下去,礼貌地说:“阿姨,我……” “呸,谁是你阿姨,别乱叫!”杭庭玉神情很凶,丝毫不给人面子:“你叫文筝吧?真是不知廉耻,这么晚了在一个单身男人家里,你安的什么心?告诉你,你最好里我儿子远点,否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想*我儿子,你还有没有一点自知之明?别以为你是锦良看好的人你就可以痴心妄想,门儿都没有!” 充满恶意和羞辱的一席话,让文筝阵阵头皮发麻,压抑的火气窜上来,脸色一沉,正待开口,却见翁杭之往他母亲跟前一站,一只手握住文筝的手,尽显保护的姿态。 “妈,你搞错了,不是她主动要来,是我邀请她来的。如果非要说*,也不是她主动,是我蓄意的,也是我要将她留下来住的。”翁杭之俊脸上依旧是那种波澜不惊的表情,但他的眼神格外坚定亮堂。 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原以为杭庭玉说的话够劲了,没想到翁杭之还更直接,但同时也很痛快,成功地让杭庭玉陷入呆滞中,惊怒的眼神泄露她内心此刻近乎崩溃! 自己的儿子居然说是他在*文筝?太不像话了,这不是在打她的脸吗? 杭庭玉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气得发抖:“你……你是不是疯了?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你是我儿子,你是翁杭之,你怎么能跟她搅合在一起!” 文筝也是惊得说不出话来,怔怔地望着翁杭之,她心里汹涌着巨浪,难以置信自己听到的……但是,他掌心的温度这么真实,提醒着她这不是幻觉,是真的。 文筝心里暖暖的,怒气都被翁杭之所带来的安全感替代了。默默地任由他握着手,乖巧安静地站在他身边,仿佛能感受到那模糊的情愫变得清晰了。感动,充斥在胸口,说不出的踏实和感激,她知道,他在保护她。 翁杭之面对杭庭玉的怒火,不为所动,沉静得可怕。 “妈,我是个成年人,我有权力追求自己的生活,选择我要与什么人来往。我不是谁的傀儡,不需要有人来对我的人生指手画脚。你在过去也很少在意我这些,怎么最近变得如此热心,我有点不适应,所以,还是就像原来那样吧,我不给你添麻烦,你也别操心我,让我过得自在点。”翁杭之说得很含蓄了,也很给杭庭玉面子了,没直接说她这些年根本就是对他不闻不问。 杭庭玉再一次被震惊了,想不到儿子竟然连这些话都在文筝面前说出来。 一向是高高在上的杭庭玉,如女王般的存在,唯独在自己儿子面前这么失败,她心里怎能舒坦得了。 “你果然是被迷昏了头,否则怎么会这么跟我说话。你不要以为你长大了就可以为所欲为,你记住,你跟外边的女人怎么玩儿都行,但绝不会被允许嫁进家门!我们家只认梁雪瑞这一个儿媳妇,你如果非要跟乱七八糟的女人在一起,那就是跟整个家族为敌!你自己掂量掂量,别到时候后悔莫及!” 杭庭玉这是在下最后的警告,也是在发泄她心底的怒火,一通吼完之后,她再也待不下去了,气汹汹地离开,只是她出现的这么短短几分钟,这儿就跟被地雷炸了一样。 重回安静了,耳根也清静了,文筝和翁杭之这才坐下来,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好半晌没说话。 文筝确实被感动得一塌糊涂,眼眶微微泛红,复杂的情绪堆在喉咙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她已经从母子俩的对话听出,翁杭之和母亲之间的关系不好,有很深的矛盾,但这些事从未听他说过。 “翁杭之……我……我……”文筝结巴了,亮晶晶的大眼眨啊眨的,千言万语想说。 翁杭之揽着她的腰,让她靠在他胸口,这么紧紧依偎着,他才不会感觉空荡荡的。 “你想说什么问什么,我都知道……刚才我跟我妈妈说那些话,都是我心里想的,没有故意气她。我不喜欢自己的人生被任何人掌控,所以不管是谁,企图要干涉我的私人问题,我都会反感。所以,当初我知道父亲想要将你跟我撮合在一起,还说订了娃娃亲,我才会那么讨厌你,并不是你真的讨厌,只是我反感那样的方式。” 原来如此啊。文筝听了,竟然没生气,反而噗嗤一下笑出声:“我还记得你第一次来侦探社找我,被我用自拍神器打了,当时你一定很郁闷吧?” “岂止是郁闷,我当时就想,这么泼辣的女神经病,我如果娶回家去,只怕这辈子都不得安宁了。” “然后呢?” “然后我就打算跟我父亲提出反对的意见,结果那次我回去,误闯浴室,看到你在洗澡,差点亮瞎眼……” “……”文筝囧了,脸蛋儿羞得绯红。 “你不知道,那时你给我的印象就是克星,我觉得应该远离你,可更没想到的是,你居然来事务所上班了,还住到我这里……” “咯咯……那现在呢?你还讨厌我吗?” “这个……你猜?” 两人的温声细语,先前那一幕所造成的影响已经消弭了,只剩下一屋子的温馨和暖意。回想最初的遇见,磕磕碰碰都变成了美好的回忆。 有种默契叫心灵相通,文筝觉得好像就是现在的样子吧。都没有说出那三个字,却分明清晰地感觉到了那样的情感。多亏杭庭玉来刺激那么一下,才让文筝知道原来翁杭之心里,有她。 如果说在杭庭玉来之前,文筝是半醉半醒的状态,那么现在,她就是在清醒的状态下做出了最大胆的决定。 文筝的脑子一片火热,满满的情意在沸腾,两只手将穿好的衣服又慢慢脱下……颤巍巍的声音说:“翁杭之,我们……” 后边的话已经不用再说,他滚烫的唇落下来,含糊地呢喃:“我们在一起吧……” 说完,他将文筝抱起来,走向卧室。那灼灼的目光,文筝知道,今晚,她将会成为他的女人…… ☆、94:为文筝证清白 这*的战绩,从客厅沙发到餐厅的桌子,再到沙发,再到卧室,再到浴室……屋子里都是欢爱的痕迹,那独特的气息充斥在空气里,慢慢地发酵出恋爱的味道。 文筝终于还是被翁杭之给拿下了,一整晚受尽他的疼爱,直到半夜才累得睡过去。 见识到了这个男人有多强悍,文筝有点招架不住,但却又被甜蜜的滋味包裹着。而翁杭之更是像脱缰的野马,尽情驰骋肆意奔腾,畅快淋漓的感受比想象中更加美妙万分。 虽然他也知道这不是文筝的第一次了,可神奇的是她给人的错觉就好像一个未经人事的菜鸟。这是翁杭之得到的惊喜,也让他贪恋起这种鲜嫩而刺激的感觉,所以才会奋战到很晚才沉沉睡去。 *上这一大一小身影依偎在一起,连睡着了都还面带微笑,那么满足,恬静。 文筝缩在他怀里,小脸枕在他胸膛,一只手还搭在他腰上,而他的一只胳膊也抱着她……连睡觉都流露出霸道占有的姿势。 尽管经过一番激烈运动之后才睡的,可翁杭之的生物钟还是在早上7点钟准时醒来。 还是熟悉的房间,只是,鼻子里有异样的气味。 翁杭之只是微微愣了愣就回想起了关于昨夜的一切,下意识地侧头,看到的却是空荡荡的一片。 “文筝呢?”翁杭之心头一紧,蹭了一下坐起来,连睡袍都没来得及批上就出了卧室。 难道她不声不响就走了?翁杭之心底泛起一丝丝紧张,然后他听到一点异响,是厨房那边传来的? 翁杭之走到厨房门口一看,顿时这颗心就安了下来,松了口气……她还在,她没走。 看到文筝熟悉的身影,翁杭之刚才纷乱的心莫名就踏实了。 能在早上醒来就看到有女人在厨房做早餐,这种感觉,翁杭之是第一次体会到,原来这么温馨,甜到骨子里去了。家的味道很浓郁,无形中又更增加了亲切感。 “早餐吃什么?”翁杭之慵懒的声音透着致命的性感,靠在墙边,眼神十分灼热。 文筝一回头,看见他此刻连睡袍都没穿,瞬间就脸红了,耳根红到脖子。 “你……你快把衣服穿上!” 翁杭之真是爱极了她这娇羞的小模样,最能触动他心底那根弦,兴起想要逗她的念头:“还害羞吗?你难道不想欣赏一下我现在的样子?” “我……我才不要欣赏呢,你快穿上!”文筝已经回过头去不看他,却还是控制不住心跳如雷。 这男人一定是妖精变的,故意*她,一大早的就要让人欣赏喷血的画面,太劲爆了。 翁杭之这货估计是内心深处一直潜伏着火山,所以当他爆发之后就不顾自己高冷的形象了,彻底变成一把能烧得人晕头转向的火,肆意而随性。 他是穿上了,却只是穿了一条短裤,洗漱好就来吃早餐,坐在文筝旁边,俊脸上那双深邃的墨眸瞅着她。 “你起得这么早,有没有感觉身体不适?”他这话分明别有深意,边说还边打量着文筝胸前,因为她穿着他的衬衣,竟是有种别样的性感。 文筝能从他的眼神里感受到异样,他的话,指的什么,她顺着他的目光就知道了。 文筝娇嗔地瞪着他:“没错我现在是身体不适,那还不都是你害的,谁让你那么……那么……” 猛,这个字,文筝不好意思说出来,只是这脸上那幸福的笑意是怎么都藏不住了。 翁杭之看得心头一动,搂着她的肩膀,火热的大手不安分地在她身上油走,一低头,双唇攫住她的耳垂,用他那带着致命蛊惑的声音说:“你对我的表现,还满意吗?” 文筝的脸更红了,像成熟的桃子,娇艳欲滴,半咬着下唇不说话。 “不说话就是默认了?既然这样,我今晚是不是该再接再励呢?” “啊?今晚你还要?”文筝情急之下脱口而出,生动的表情太有趣了。 “不行不行,我现在还有点不适,今晚不要那个啦……改天再说吧。” 看着文筝这么认真,翁杭之忍俊不止,笑得比阳光还灿烂。文筝看呆了,一时间难以移开视线。他笑起来真好看,360度无死角的好看,想要形容都嫌词穷。 “好啦,不逗你,今晚就放过你,让你好好地休息休息。” 文筝一听,这才松了口气……他实在太强悍了,昨晚把她折腾得够呛,现在腰还有些疼呢,当然要休息了。 但是话又说回来,他昨晚那么兴奋,那么贪心,好似要不够一样,是不是说明他很愉悦呢。这个认知,让文筝感觉很欣慰,因为昨晚不是她的第一次,可翁杭之并没有嫌弃她…… 这顿爱心早餐,虽然简单,却是让翁杭之感受到满满的家的温暖。越发体会到,有个人在身边陪伴,做做饭,说说话,原来也挺不错的,真不知道以前是怎么习惯一个人过那么久。 经过昨晚,文筝和翁杭之的关系有了飞跃的进展,正式确定了关系,就从那句“在一起”开始。 两人自己都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在那之前,确实没有预谋和预料会发生实质的关系。可感觉很好,好得滋生出一种想要继续保持的念头。 对文筝来说,这像是做梦,她原以为自己对翁杭之的异样感情只会闷在肚子里无疾而终,可是却发生了美妙的逆转,现在她只觉得,被他滋润过的身体,仿佛每个细胞都洋溢着幸福的因子。 文筝脸上的笑容一直都没消失过,翁杭之也少了平时的冷硬,多了几分温和,这使得两人相处起来更融洽。 一大早就有个好心情,甜蜜蜜的开始,足以让人有充分的精神去工作了。 两人同时出门,像极了一对恩爱夫妻。可是各有各的事情要做,翁杭之得去忙活案子,文筝也要回侦探社。 分别时,文筝不舍,拉着他的手,美丽的大眼冒着小星星,羞涩中,凑上去亲了亲他的脸颊,这才放开了,打开车门一溜烟儿下去。 翁杭之望着文筝的背影,手不知不觉抚着刚才被她亲的地方……还有点点温润呢。 就是怀着恋人般的心情,翁杭之到了事务所的时候,没多久就被人发现了异常。 首先发现的是沈驰,这货是火眼精金,又爱八卦,免不了想要知道翁杭之这是怎么了。 沈驰一进办公室就把门关上,神神秘秘地问:“兄弟,你今天是不是有什么喜事啊?我看你从进来就一直在笑。” “有么?”翁杭之佯装严肃,板着脸。 “哎哟我说,兄弟你别装了,赶快交代是怎么回事。” “沈律师,现在是上班时间,我们只谈公事。”翁杭之一副老神在在的架势,故意让沈驰捉急。 沈驰这人也挺有娱乐精神的,很配合地说:“我也是老板,我现在就允许你放十分钟假,给我讲讲你遇到什么好事了。” “……” 翁杭之没好气地瞅瞅沈驰,轻笑说:“你不如去当娱乐记者吧,这么八卦。” “哈哈,如果我不当律师,说不定真的可以当记者,但是估计我家更会逼着我回去接手家族生意了……”沈驰说着说着,突然像是发现新大陆似的,指着翁杭之的脖子…… “不对啊,这怎么有红的?像草莓似的……这么可疑的痕迹,兄弟你别蒙我,你昨晚是不是跟女人……那个那个啊?”沈驰这眼睛太毒了,看出端倪来了。 他越急,翁杭之越淡定,不过这心里也在暗笑……昨晚文筝也很热情,不然他的脖子上也不会留下红痕了,算是两人互相都给对方“盖章”了。 就在这两人说笑之际,梁雪瑞进来了,后边还跟着程烨。 “老大,查到了,那个掉包证物的人不是文筝,是另有其人!”程烨直接冲到了翁杭之跟前。 梁雪瑞一听,顿时脸色一变:“怎么回事?翁哥哥,你不是已经开除文筝了吗,怎么还在查那件事,还有什么可查的?” 翁杭之一边接过程烨拿过来的资料一边淡淡地说:“人是开除了,但事情还得查到底。” 一句话,让梁雪瑞呆立当场,下意识地攥紧了拳头,她眼底闪过的一丝复杂情绪,没能逃过翁杭之那双犀利的眼睛! ☆、95:梁雪瑞离开了 此刻,办公室里就四个人,除了梁雪瑞之外,其余三个男人都很淡定,显然是对于这件事,他们早就知道了。 梁雪瑞很精明,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勉强笑笑说:“怎么,难道真的另有隐情?” 翁杭之不答,而是冲着程烨和沈驰递个眼色,那两人便起身出去了。 现在,就只剩下翁杭之和梁雪瑞,沉闷的气息迎面而来,无比压抑。 翁杭之面无表情,将手里的资料摊开来,放到桌面,指着上边一张照片说:“看看。” 简单两个字,却是犹如寒冰冻人,梁雪瑞微微颤了颤,脸色变得异常苍白,陡然间好似呼吸都窒闷了,喘不过气来。 从小到大,梁雪瑞都是家族里每个人捧在掌心的公主,什么时候有过如此丢人的经历?可现在,她只觉得一张脸烧得火辣辣发疼,好像是被人狠狠扇了几个耳光。 梁雪瑞死死咬着唇,双眼盯着那照片,硬是憋着没有说半个字,因为任何语言都是多余的,此刻在翁杭之面前,她梁雪瑞的面具已经不复存在了,他透视般的目光将她的一切都照得那么清晰。 是什么样的照片有如此强大的震撼力? 照片显然是从监控器上拍下来的,不是特别清楚,但也已经足够看出来是谁了。 “有没有觉得很熟悉的画面呢?这是从事务所的监控器上找到的。在杨舒敏那个案子开庭当天,早上,在事务所里,监控器拍到的。我反反复复看了很多次都没看出问题,最后我发现在一个转角的地方,有一团人影,但是那里角度太刁钻,监控器拍不到那个人的身体,只能拍到影子。初步可以看出这影子是一个女的,可是为了不弄错,我就叫我的一个朋友将监控画面进行技术处理,让画面变得更清晰,这样就看得出来,这个人影,是长发并且穿的是短裙。事务所里只有三个女人,你,MISS吴,以及文筝,而文筝和MISS都是短发,当天她们穿的也都是裤装而非裙子……” 翁杭之的声音冷淡得令人心寒,听他这么逐字逐句说来,仿佛周围的空气也变得越来越冷了。 证物掉包的事,难道是梁雪瑞干的? 但是,翁杭之紧接着又说:“这个人影,是那天早上来事务所送外卖,是个女的。当时我和程烨在对面的饺子馆吃早餐,这里只有你一个人在工作,监控器另外拍到的画面上很清楚能看到你坐在工作间里,但同一时间,那个送外卖的人却不是送了外卖就走,你说,这个人当时是去了洗手间,可洗手间外没有监控,怎么能证实你所说的是真话?最奇怪的是,我让程烨去调查这个送外卖的,却被告知这个人已经不在那里做了,据说是个临时工。” 也就是说,事发的时间,事务所里只有梁雪瑞和那个送外卖的人在,很可能送外卖的人不是去上洗手间而是去了办公室偷换证物,那么是谁指使她做的?在场的只有梁雪瑞,也只有她才可能知道送外卖的人干了什么。 梁雪瑞越听越心惊,手心都在冒汗,但还是尽量保持着镇定。 翁杭之冷眼睥睨着梁雪瑞,他修长的手指在桌面上一下一下轻轻敲着,犹如钟鼓敲在她心上。 “雪瑞,经过我的观察,发现你平时的早餐多数都是在家里吃过再来上班的,唯独只有杨舒敏的案子开庭当天你却要在事务所里叫外卖送早餐,这是巧合?那个送外卖的人当天送完你的早餐之后就人间蒸发了,这也是巧合吗?”翁杭之说着,一抬手将那张照片拿开,下边还有一张照片。 翁杭之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凛然的气势太逼人,梁雪瑞几乎是快晕过去了,脚一软,坐在了椅子上,重重地呼吸着,心里暗暗吃惊……翁杭之的气场太吓人了,难怪很多律师都说跟翁杭之同时在法庭上辩护时,站在对立场,都会感到有种乌云压顶的错觉。 梁雪瑞直到现在都没说话,嗓子好像废掉了一样。 “郭丽雅开庭当天昏过去之后醒来就被带去警局了,根据警方得到的口供,郭丽雅说,在开庭前几天,她父亲接到一个匿名电话,那个电话里的人说,有件证物将会对郭丽雅不利,却又没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但郭丽雅的父亲当时因为已经认定杨舒敏就是行凶伤害他女儿的人,所以他不管那么多,凡事对杨舒敏有利的证据他都要想办法毁掉。郭丽雅事先不知道这件事,是她父亲在她昏迷刚醒来的时候告诉她的。” 翁杭之说的每个字都不带一丝情绪,这样更让梁雪瑞心惊胆战,几乎是可以得出整件事的答案了。 梁雪瑞在极度惊恐之后终于找回了心神,干涩的喉咙里发出声音:“你……你到底想说什么?难道你怀疑我吗?你……你怎么可以怀疑我,我对你的心,你难道还不明白吗?我怎么会做这种事,你怎么可以为了文筝而针对我?” 楚楚可怜的神情,通红的眼睛,只可惜即使这样也无法激起翁杭之的同情的了。 “雪瑞,我们是律师,凡事都要讲求证据,这一点,你我比谁都清楚。刚才我所说的这些,确实还不能百分百地肯定证物掉包的事是你所为,但你也不能排除嫌疑。并且,可以肯定的是文筝跟这件事没有关系。知道我当时为什么会辞退文筝吗?实际上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她,之所以辞退她,是因为听到她说郭丽雅的父亲是她的客户,而她为了完成客户的委托才进了事务所。这才是让我失望的地方,是我辞退她的原因。可是事后想想,她并没有错,她的做法,是敬业的,就跟我们做律师的一样,接了案子就要对客户负责,而文筝只是尽自己的本份。虽然她当初进事务所的目的不单纯,但有一点很可贵的是她最终没有做出泯灭良知的事,没有将她知道的消息告诉郭父。这说明她是个很有原则的人,在金钱与正义之间,她的立场很坚定,这是连我都不得不承认的一点。” 让梁雪瑞心痛的不是翁杭之的态度,而是他在说到“文筝”这两个字的时候,他眼中那动人的神采,梁雪瑞这是第一次在他身上看到。 那是什么样的亮光,为什会让梁雪瑞有种嫉妒得发狂的感觉? “你……原来你心里的人,是文筝,是吗?”梁雪瑞此刻已经不想去管翁杭之是不是怀疑她了,她更在意的是他的心! 翁杭之平静的目光看着她,视线渐渐柔和下来:“雪瑞,对我来说,你是妹妹,我是你的亲人,我可以给你亲情,给你保护,但是很抱歉,我无法将你当成女朋友。如果你还愿意在事务所里继续工作,我可以不计前嫌,因为你是一个很专业的律师,是事务所里需要的人才。可是在感情方面,我不能给你想要的,只能祝福你。” 祝福……本来是一个很美好的词儿,可是在某些时候对有的人来说却是残忍的。 我不能喜欢你,不能跟你在一起,所以只能祝福你。 物质的东西或许可以勉强,但唯有人心如日月昭昭,不可亵渎。 翁杭之此刻看起来是绝情的,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却是对梁雪瑞有好处的,假如他一时心软不肯说明,那只会让梁雪瑞觉得自己还有希望,不如就此让她清醒。 梁雪瑞的脸色越发惨白如纸,嘴边的笑容染上了凄凉:“翁哥哥,我应该谢谢你还给我留了几分面子,没有将我赶走,而是让我自己选择……呵呵……亲情,保护……这些,你觉得我还需要吗?” 随着翁杭之的一声叹息,梁雪瑞离开了办公室。这个骄傲的女人,背影如此狼狈不堪,她也只有逃离他的视线才可以得到一丝喘气的机会。事到如今,她怎么还可能有勇气面对翁杭之? 一切都像是人生的闹剧,翁杭之和梁雪瑞都是聪明人,掉包证物的人是谁,谁泄密给郭父的,这些,其实不用直说都知道答案了。 最过不去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心。梁雪瑞并且以最快的速度做出了她的决定。 在半小时后,沈驰来告知翁杭之,梁雪瑞已经递交了辞呈。翁杭之没有多说,任由沈驰去处理了。 在梁雪瑞辞职的时候,事务所里的人都知道了,也好想能猜到几分原因,对于之前他们对文筝的误解,是时候该消除了,然后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现在文筝会不会回来上班? 题外话: 昨天第二章被退稿了,已修改和显示,亲们没看的可以去看。今天因为不在家,网络断断续续,第二章还在写,一会儿传。 ☆、96:来这才是真相 文筝可不知道发生了这些事,她还在侦探社里开着门等生意呢。 这几天文筝四处发名片,包括这栋楼里,只要认识的人她都去走一遭。这叫广撒网,至于收获嘛,虽然机率很小,但至少是有希望的。 现在没人上门来要债了,也没有混混儿来闹事了,文筝可以不用藏着掖着,敞开门做生意,可这等了老半天也不见电话响,更没有客户上门。 私家侦探社这门生意十分特殊,不会每天都有客源,可一旦接到生意,有可能这一个月都不用愁了,加上每个单子的实际情况不同,价格当然也有差别。 不过文筝还真是流年不利,唐骏本来出手挺大方的,花钱请私家侦探,酬劳给的高,眼看着文筝只要做成这一笔,她起码半年不用操心生活的问题了,可是,偏偏出了命案,她受唐骏委托的生意也因此而终止。 “哎……也不知道警察唐骏怎么样了,好歹是我的客户,真不愿相信他害死了杨立波……可那是我亲眼看到他用花瓶砸的杨立波,当时的他,内心究竟有没有想要杨立波死的念头呢?蓄意杀人和过失杀人,性质是截然不同的……”文筝在碎碎念,满脑子都是问号,还有她对唐骏的惋惜。 文筝也真是算女中豪杰了,昨天在命案现场看见血腥的一幕,她也没有太过惊吓,晚上还跟翁杭之一起睡得很香。好在文筝是上过医科大的,如果是换做普通人,那兴许会吓得好些日子睡不着。 想到了翁杭之,文筝禁不住嘴角上扬,感觉脸热……昨晚那激烈的画面还在她脑子里挥之不去,他那么热切,一遍一遍索取,直到半夜才消停,这是不是说明他很喜欢跟她……那个? 文筝忍不住捂着嘴笑,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弯成了月牙,满满都是幸福的味道。 这就是谈恋爱吗?他说要跟她在一起,那现在,他就是她的男朋友了吧? 文筝在心底一次次地反复追问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将这梦一般的事实确认。 经过昨晚她才知道,原来翁杭之心里一直都有她,不是一天两天了。原来她不是自作多情单相思,这个发现,比什么都值得高兴。 快中午了,要不要给他打个电话呢?他在干嘛,会不会是在外边忙活? 什么是思念,文筝算是真正体会到了,从早上跟他分开到现在才没过多久呢,却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他的声音他的影子,就没从她脑海里消失过…… 文筝以前没谈过恋爱,没有男朋友,对于感情方面,她还有很多空白,现在才有机会逐渐体会到什么是两情相悦的滋味,很美,很甜,无法形容的感动和心悸。 被爱情滋润的女人总是特别感性的,一颗心都在那个人身上,从之前的压抑隐藏到现在可以释放情感,从之前的苦涩到现在的甜蜜,原来真的是天渊之别的诧异。 文筝拿着手机,心想着是不是可以给他打个电话呢,就算不能一起吃午饭,至少可以听听他的声音嘛。 可是,打过去的时候是占线,过了几秒,文筝的手机响了,是翁杭之打来的。 “是他!”文筝的心一下子就亮堂了,赶紧接起来。 “你吃饭了吗?”翁杭之低沉的声音带着几分暖意,不再像是从前的冰冷,这就是明显的差别。 文筝笑嘻嘻地说:“还没吃呢,你呢?我正准备叫外卖。” “正好我也还没吃,正好我就在你楼下,我们去古巷里那间面馆吃吧,我一会儿还有事要做,吃饭时间只有半小时,简单吃个面,你不介意吧?” “当然不介意了,吃面好啊,我喜欢吃面……”文筝这心啊,就跟喝了蜜糖似的,只剩下满天小星星了。 翁杭之说那间面馆就是他最喜欢去的古巷里那间,而文筝的侦探社就在那附近,半小时的时间足够了。 面馆的老板在见到翁杭之带来一个水灵灵的女人时,那眼神活像是看到了稀奇古怪的事,更像是自己儿子找到媳妇那么激动。 因为这老板啊,从翁杭之还在读书的时候起一直到现在已经见过他无数次了,每次都是他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吃面,无论他多么耀眼多么帅气,可面馆老板总是能感觉出翁杭之身上那一股隐隐的孤单。 现在可好,这么优秀的一个男人,总算是不再当独行侠了,带了个女的来,并且还手牵手的,一看就是女朋友啊。 其实文筝也不是第一次来这吃面了,侦探社就在这附近,她当然是对周边的美食都了如指掌,这间面馆自然也在她的喜好之内。 想不到翁杭之那样有钱有身份的人也会经常光顾这小面馆,这使得两人都感到了一种默契和共鸣,说起这里的面和其他小吃,两人都很有共同语言。 文筝脸上一直带着笑意,明媚的容颜如阳春三月的风,边吃边瞅着翁杭之。 翁杭之虽然表情很淡,可不代表他没留意到文筝的眼神。 这货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说:“是不是觉得很跟一个养眼的男人一起吃饭很开心?” “呃……”文筝微微一愣,随即笑嘻嘻地说:“有个男朋友的感觉原来这么好,我还是第一次体会到呢,尤其是颜值还这么高……” “第一次……”翁杭之心里一喜,之前没问过文筝她有几任前男友,可现在听她说这竟是第一次,他当然暗暗高兴了。 她坦然的样子,直接的赞美,大大满足了翁杭之的耳朵,发现自己还挺喜欢听她这么说,但以前听别人说就没什么感觉。 “今天中午就简单吃点,晚上去吃西餐吧,听说有个新开张的西餐厅还不错,有没有兴趣去尝尝?” “嗯嗯,好啊,你下班之前半小时给我电话,我过去跟你汇合。” “算了,我还是来接你去餐厅吧,下班高峰期路上车多人多,你别骑那个摩托车了。” “嘻嘻……你真体贴。” “嗯,那晚上你是不是应该准备要好好慰劳我一下?”他深邃的目光分明含着另外的意思。 文筝一下脸红了,娇嗔地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还想着那种事,早上都说过了,我需要休息,今晚……不行。” “那种事?哪种事啊?你以为我在想什么?”翁杭之戏谑的神情充满了强烈的蛊惑:“我的意思是晚上就只一起睡,不做什么特别的事,不过如果你想做,我一定会全力以赴。” 文筝顿时窘了:“什么我想……我才没有呢,你怎么那么坏……” “坏么?你不喜欢?” “……”文筝实在招架不住他这火辣辣的眼神和他大胆的戏弄,只能低头吃面假装没听到。 翁杭之脸上的笑靥没停过,看着她娇羞的样子,只觉得吃在嘴里的面更加美味了,这是所谓的秀色可餐吧。 半小时很快过去,文筝和翁杭之各自开始了忙碌,期间也没打电话,文筝知道他肯定很忙,也不去打扰,安心地等他来接。 到了六点钟,翁杭之接到文筝,一起去了那间西餐厅。 两人直奔包间而去,文筝不禁纳闷儿,外边那么多桌子为什么不坐,而要坐包间呢? 当翁杭之推开包间的门,文筝看到里边的情景时,瞬间呆滞了,满脑子一片空白……怎么回事?这么多人? “文筝!”MISS吴第一个跑过来亲切地拉着文筝,热情地将她迎进去。 程烨和张文峰也是笑脸相迎,还有沈驰这家伙一个劲地瞅文筝,像是发现了什么秘密似的。 文筝太惊喜了想不到大家会在这里欢迎她,之前翁杭之根本没说。 “这……你们这是……”文筝结巴了,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她可是记得因为那件事,大家都不相信她了,为什么今天会这样? 翁杭之在文筝旁边坐下,桌上每个人面前都放着一杯红酒,这时,程烨首先站了起来,笑着举杯兴奋地说:“来来来,咱们大家为文筝干杯!” “文筝,你回来上班吧,那件事我们都知道不是你做的了,你是被冤枉的!”MISS吴也露出少见的激动神色。 文筝彻底愣住了,一时间反应不过来,下意识看向翁杭之,只见他眸光温和地看着她:“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当初辞退你也不是因为不相信你。” 文筝的眼眶红了,拿着杯子的手在颤抖……原来她的感觉是真的,翁杭之果真没那么糊涂,原来他早就洞悉了一切…… ☆、97:答应回去上班 文筝被这群人感动得一塌糊涂,就差没哭出来了。她原本不是个脆弱的人,但这次的情况很特殊,她上次从侦探社离开时是怀着愤怒的,因为被人冤枉,伤心失望难过,可现在大家都这么热情地欢迎她,诚恳地跟她道歉,她心里那些不痛快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说实话,这群精英人士虽然一个个都是高学历高智商,可他们并没有瞧不起文筝,没有因她是个打杂的而对她横眉竖眼恶意相向。这是他们内心修养的体现,是人格的彰显,在当今这个社会,尤为难得。所以,文筝喜欢跟这群人在一起,即使当个打杂的,她也感觉很充实。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会相信一群律师事务所的精英会跟打杂的一块儿相处这么融洽呢。 沈驰时不时跟翁杭之窃窃私语,时不时瞅瞅文筝,然后再对翁杭之“逼供”。 “兄弟啊,多种证据显示,你和文筝之间有点那啥……不单纯啊,快点偷偷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把人家追到手的?” 翁杭之装作没听到,只顾吃了。 一向高冷的男神啊,现在也变得比以前接地气了,这都是文筝的功劳,是她的存在,让翁杭之那颗冷硬的心有了温度,变得更有人情味了。 沈驰见翁杭之埋头吃菜,就是不肯告诉他,这货心里无奈啊,越发觉得翁杭之和文筝真的有异常。 这几个人平时都很少喝酒,一起出来聚餐的时间更是少得可怜,今天大家都心情好,吃得爽喝得痛快,抛开严肃的身份和职业,此刻他们只是一群可爱的吃货。 程烨刚拿起一盘子沙拉放到文筝面前:“吃这个沙拉,很好吃的。” “嗯这里的牛排也不错,文筝你要不要尝尝我这个黑椒味的?”MISS吴说着已经切下一块放到文筝盘子里。 张文峰则举着酒杯,笑米米地望着文筝:“妹子,我敬你一杯。” “你小子急个啥,大家一起来举杯!”程烨不甘落后,举起杯子站起来。 MISS吴也是放下了往常的拘束,一改那死板的“职场老姑娘”形象,揽着文筝的肩膀说:“今天敞开了吃,咱老板埋单,使劲吃,使劲喝,哈哈哈……” “没错儿,大伙儿别客气啊,尽管吃,那啥想减肥的就等吃饱了有力气再减……”沈驰这货很有幽默细胞,吃饭还不忘提醒人家。 “干杯!” “干杯!” “……” 欢快的气氛下,食欲也大开,加上两位BOSS毫不吝啬地开了几瓶高档昂贵的红酒,大家吃得十分满意,期间更是笑声不断,程烨他们几个更是极力想把文筝给拉回来。 “文筝妹子,你不知道,自从你离开之后,事务所里就大家都不习惯呢,以前喝咖啡觉得很好吃,现在喝着味儿都变了,还是你泡的水果茶花茶更好。” “就是嘛,文筝,你看看我这细皮嫩肉的还要跟着老大跑外勤,我忙不过来啊,以前你在的时候都是你跟老大去的,我发觉你比我更适合,你快点回来吧……”程烨边说边比划,拉起袖子显示一下自己的皮肤最近晒黑了。 员工这是在间接地表达对BOSS的不满吗?就不怕BOSS不高兴? 非也非也,两个BOSS一点都没有生气的反应,沈驰还一个劲地帮着他们说服文筝。 而翁杭之就一副凝神静听的架势,可实际上仔细观察就能看出程烨时不时会看向翁杭之,两人像是在递眼色。 程烨是翁杭之的心腹,进事务所工作几年了,有时候不需要说太明白,程烨也能知道老板在想什么,需要他怎么做。他就是故意说得夸张点,为了说服文筝回来上班,至于这授意人,那还用想么,当然是大BOSS了。 翁杭之这是动用群众的力量间接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他也希望文筝能回来。 文筝知道梁雪瑞走了,但为什么会走,没人说得详细,只是简单说几句,但文筝隐约猜到几分是什么原因……梁雪瑞那么喜欢翁杭之,怎么会轻易离开?一定是发生了重要的事。翁杭之是个公私分明的人,多半不会因为私事而辞退梁雪瑞,那原因只可能是公事了。 文筝这脑子还挺够用的,不愧是私家侦探,分析很到位,只不过她没有说出来让大家难堪,既然梁雪瑞走了,事务所又恢复平静,她也不用担心有女人会近距离地靠近翁杭之。 大家盛情难却,文筝一时间也硬不起心肠拒绝,只得看向翁杭之,用眼神征求他的意见。 翁杭之手拿着叉子,将一块小小的牛肉放进嘴里,漫不经心地说:“看来你呼声挺高嘛,我这个人很开明,掉包证物的事不是你做的,当时辞退你也是别的原因,所以你现在要想回来上班的话,可以。” 这淡淡的口气,可沈驰就听出点别的味道。这种时候,翁杭之装作越是不在意,那说明他其实越重视文筝的答案。 “咳咳……文筝,你看大家这么热情,你好意思拒绝我们吗?给点面子嘛,回来上班。你是不知道,自从你走了之后,我总是觉得我那间办公室打扫得不够干净,这不能怪MISS吴,她也很忙,不能事事兼顾周到,所以你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咱翁大少,每天那么忙碌还要自己收拾办公室,你也知道他有强迫症的,就那书架他还每天伺候呢,你说,他可不可怜啊?”沈驰说得声情并茂,表情十分到位,这货不去演戏都可惜了。 不过沈驰很精明,料想翁杭之是很希望文筝回来的,所以他就帮忙当说客了。 文筝心里咯噔一下,亮亮的大眼瞅着翁杭之,为他心疼啊……他是很忙,MISS吴说过,事务所里只有文筝能将翁杭之伺候得服服帖帖的,其他人都很难得到翁杭之的认同,那么她是不是真的该回去上班? “我……”文筝有点犹豫了。 沈驰比翁杭之还急,赶紧地又补充说:“文筝啊,你回来上班,工资可以给你涨一倍,另外,你也别当自己是打杂的,你要是回来,那就是当杭之的助理,反正现在事务所缺人手,你又那么机灵,当杭之的助理,最合适了。” 助理?从打杂的一跃成为助理? 这不仅让文筝吃惊,MISS吴和程烨张文峰也都微微一愣……这么好的事儿落到文筝头上啦? 翁杭之原本很淡定的在吃牛排,听到沈驰的话,只差没噎住了。不过……他喜欢。沈驰这家伙不愧是他的知音啊,一定是笃定他和文筝之间有不寻常的关系,并且是支持的,所以才会这么起劲。 “我当助理?这……我恐怕不能胜任,以前我只是打杂啊……”文筝还想推辞,见翁杭之居然没说话,这代表什么意思?他也想她回去吗? 翁杭之佯装严肃地说:“沈驰也是事务所的老板,他说的话就代表我说的。加薪和当助理,就这么定了。” “……” 还救定了,太霸道了,一槌定音啊。 MISS吴总算是领悟了什么,凑近文筝耳边轻声说了句话,惹得文筝面红耳赤,差点就要钻桌底了。 MISS吴说了啥? 她说:“文筝,难道我以后得叫你老板娘了吗?” 文筝晶莹剔透的小脸浮现出迷人的红晕,美目瞟了翁杭之一眼。 “我可以回事务所上班,但是这几天还暂时不行,我还有事要办,下个月1号开始我就回事务所吧。” 一听她终于答应了,大家都同时笑了起来,气氛一下子又变得活跃。沈驰更是得意洋洋地跟翁杭之交头接耳:“兄弟,我够义气吧,一会儿你得告诉我,你和文筝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这货的好奇心太执着了。 一顿饭结束,还不够尽兴,趁着周末,趁着今天翁杭之心情好,程烨这家伙就提出大伙儿一起去歌城玩。 唱歌嘛,如今很寻常的娱乐方式了,但翁杭之平时几乎是不会去那种地方的,今天被一群人架着,加上文筝在,他不想扫兴。 选个大包厢坐下来,音响效果都挺好的,大伙儿都去点歌了,只有翁杭之不动。 到了一首对唱歌曲的时候,沈驰拿着两只话筒就走过来,一只给了文筝,一只给了翁杭之。 翁杭之坐得笔直的,那表情就跟在法庭上即将做陈词似的,不禁让人怀疑,他是不是不会唱歌啊?至于这么紧张么,这可是翁杭之,是男神啊,你唱歌个都会紧张? 文筝像发现了好玩的事,仰着小脸问他:“你不想唱吗?那我跟别人唱了?这可是首情歌……” 故意加重情歌二字,果然翁杭之这脸色就沉了下去,咬牙说:“我……唱……” ☆、98: 其实吧,这群人里,除了沈驰,其他的人都没有见过翁杭之唱歌,一个个的都伸长了脖子翘首以盼,同时也充满好奇,老大的歌声怎么样? 翁杭之拽着文筝的脖子,双唇几乎贴在了她耳边:“你只能跟我一个人唱情歌,听到没有?” 这语气,好霸道,不过文筝心里甜滋滋的,俏皮地眨眨眼,同样也凑近他的耳朵:“遵命,亲爱的。” 一声亲爱的,翁杭之感觉特舒坦,要不是现在人多,他真想将她压住狠狠疼爱一番。 开始唱了,第一句是女声的,文筝唱,很快就到男声了,翁杭之那话筒里一出来声音就引起了一阵惊呼。 “哎呀妈呀,这是咱老大吗?怎么一唱歌就变成小鲜肉了?不……我一听是幻听了,怎么听着好像18岁少年的声音?”程烨一脸惊诧,人都听傻了。 MISS吴也是很意外,满以为会是成熟男声的,谁知道一出来竟然是这么鲜嫩的声音,啧啧…… “老大,这是穿越了吗?” “我的天,如果不看真人画面的话,我还以为是个奶油小生在唱歌。” “……” 就连文筝也不由得诧异,想不到这人一唱歌声音跟说话的反差好大。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歌声很动听,犹如天籁,优美悦耳,不输专业水准。 一曲唱完,掌声不断,文筝毫不吝啬地直夸:“你如果不当律师的话而当歌手的话,一定会红遍全国的,哦不,全球……哈哈哈。” “对对对,老大,我已经是你的歌迷了!” “太好听了,老大,你让我们几个五音不全的人还怎么活?” 说是这么说,可程烨立刻又拿起话筒嚎了,虽然时常不在调上,但那股架势还是很足的。 翁杭之对于大家的赞美,反应很淡然,只有沈驰知道怎么回事。 “告诉你们吧,他最头疼的就是自己的歌声了,别看这么一个成熟稳重型的外表,一唱歌立刻出来的声音就是18岁的,他想改都改不了,其实他最喜欢的是那种带沧桑感的歌声,哈哈哈,我看这辈子他是没指望了……” 原来如此,难怪翁杭之唱歌之前那么别扭呢。 一群人里,麦霸就有四个,为了节省时间,干脆一首歌就唱一段再切歌。这样轮番下来,大伙儿都玩得挺开心的,加上喝了不少的酒,气氛轻松,一个个比起上班的时候都像是换了个人似的。 到了快12点的时候,该散场各自回家了,文筝就被翁杭之拖着回了他的住处,虽然他说过今晚会让她休息,不会像昨晚那么折腾她,可是要做到很难,他一晚上洗了三次冷水澡才算是睡着了。 睡觉还不忘依偎着入眠,翁杭之硬是控制住了没有那个,可他难受啊,又不想放开文筝,非要抱着睡,这样只能自己受罪了。 文筝缩在他怀里,感觉到他的隐忍,她心里涌起一股暖流,知道他是为了让她休息才会克制的,说明他并不是个自私的人,他表面上或许有时高冷,可实际上他的内心却很火热。 很庆幸她能见到他火热的一面,这是独属于她的特权。 文筝像只慵懒的小猫,额头轻轻摩挲着他的下巴,轻轻地低语:“翁杭之,你为什么会相信我没有掉包证物啊?” 翁杭之没有立刻回答,抱着她的手紧了紧,低沉的声音说:“原因很简单,因为你是文筝。” 这答案,确实太简单直接,但却蕴含着太多的信息了,并且是那么坚定的答案。 因为是文筝,所以相信,这是一种怎样的信任,对于一个律师来说,要这么相信一个人,除非是经过长时间的观察才会对这个人的品质给予肯定。 翁杭之的回答,让文筝心头一热,眼眶微微发胀,感动,无以复加。 感情是一回事,但信任却又是另外一回事,那是对她品质和人格的肯定,这是比感情更加可贵的东西。 文筝也没有多说,在他胸膛蹭了蹭,带着欣慰的微笑:“翁杭之……谢谢你。” “嗯?怎么谢?”翁杭之居然还真的想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你说要我怎么谢?” “明天晚上我们早点回来,到时候你就知道怎么谢了。”这沙哑的声音多么富含深意啊。 文筝羞窘了,但还是用轻微的声音嗯了一下。 翁杭之心痒痒啊,昨天才尝到了美妙的滋味,今晚休息,明天当然要把今天的损失找回来。 就这么抱着,呼吸相闻,彼此都能听到对方的心跳声,好像两颗心又再靠近一点了。 第二天。 文筝在翁杭之的臂弯里醒来,一睁眼就看到一张完美无缺的俊脸,并且这是她喜欢的人,心啊,满满的都是蜜汁。 翁杭之醒来的时候文筝已经做好了早餐,两人吃完之后各自工作去了,约好了一起吃晚饭。 这样的生活,平静而踏实,出门的时候依依不舍,盼着早点下班回来腻在一起……这样的心情,文筝以前没体会过,她想,这就是恋爱的滋味吧。 但这事儿还是保密阶段,文筝知道翁杭之的身份特殊,有些事不宜过早公开,就算要公开也得他同意的。 翁杭之今天本来不上班的,可他主动给自己加班了,为了唐骏的案子,他得去看守所。 在去看守所之前,翁杭之先去了唐骏父母家里看望了两位老人,他们因为唐骏的事心力交瘁,见到翁杭之来了,免不了就会把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 可是唐骏这个案子很特殊,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做无罪辩护是不可能的了,根据现有的证据,只能考虑在上庭时先认罪,然后争取减轻刑罚,以唐骏因妻子*而一时冲动,做为理由,就看法院会不会轻判了。 唐骏也算挺倒霉的,这种事儿不管搁在谁身上,如果发现自己的另一半*了正在跟别人约会,谁都不可能还保持淡定,情绪激动而大打出手,这都是情有可原的。 但坏就坏在杨立波死了,原本唐骏是受害者,可如今却有了蓄意杀人的嫌疑。 检察机关很可能会以蓄意杀人的罪名起诉唐骏。 翁杭之一向是秉承着坚持到最后的宗旨,所以,他想来看看唐骏,尝试看能不能问到一些别的线索。 唐骏*没睡,看起来很憔悴,还在咳嗽,脸色也不好看,见到翁杭之,唐骏那空洞的眼神才有了光亮。 “翁律师!”唐骏突然激动地握住翁杭之的手,颤抖着说:“我昨晚想了*,我觉得杨立波不是因我而死的……” 翁杭之表情沉静,拍拍唐骏的肩膀,安慰道:“你下坐下慢慢说,你越着急就越会紧张,一紧张就可能将你想到的有利的线索都忘记了。” 听了这话,唐骏才稍微冷静了一下,却还是很焦急:“翁律师,我用花瓶砸杨立波的时候,他只是留了一点点的血,他还冲我吼,当时他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要死的样子。我因为急着去追林涵,所以我砸了杨立波我就跑了,在警局的时候我是太慌乱,可后来我仔细想想,就那么点血,他怎么可能会死呢……会不会是他本身就有什么疾病,突然发作了然后死了,就赖我头上?” 翁杭之叹了口气摇摇头说:“你忘了吗,警方说了,根据法医送来的报告,杨立波是的死因是他脑后的一处被花瓶砸到的伤口……你再想想还有没有其他的可疑的事情发生?” “我……”唐骏痛苦地捂着头:“没有其他的事了……翁律师,你帮帮我,杨立波肯定不是因我而死,那么一点血,怎么可能死呢……” 他不断重复着这一点,当然也引起了翁杭之的注意。 “你看到的是那么一点血,但实际上他的死亡现场有很多血,这点,有目击证人的……” 唐骏十分混乱,很努力地在回想着,可是却偏偏想不起对自己有利的线索,谁都不甘心会背上蓄意杀人的罪名,何况唐骏还因为妻子的背叛所以才…… “唐骏,我会帮你,但是,我事先声明,如果你真的杀了人,我不会帮你做无罪辩护的,只能是认罪之后争取轻判,你明白我的意思吗?”翁杭之没有说得太难听,可是这样已经足够让唐骏警醒了。 ☆、99:啥时候结婚呢? 翁杭之的话,让唐骏的心都凉了半截,确实,唐骏心里有种想法是依赖翁杭之这个大名鼎鼎的律师为他脱罪,这样他即使上法庭也不必坐牢。他相信翁杭之是具有这样能力的律师,但他对于翁杭之的人品还不够了解。 “翁律师……我不想坐牢……” 翁杭之俊脸沉静,严肃而又不乏安慰地说:“唐骏,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没人会愿意坐牢,可是,法律就是法律,如果定罪,那就不是以个人的意愿为转移的。将来上庭的时候最关键的问题,公诉方很可能会以蓄意谋杀罪起诉你,一旦罪名成立,以案子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你不会被判死刑,但刑期可达十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如果我以误杀罪来为你辩护,成功的话,你或许刑期会在三年以下,并且有机会争取到缓刑……这已经是我能为你考虑到的最理想的结果了。但前提是你真的没有蓄意害死杨立波。” 唐骏沉默,表情痛苦,内心在挣扎,在思考……翁杭之的意思是只能做误杀的辩护,而不是无罪辩护,这一点,让唐骏一时间难以接受,他原本以为请了律师,律师就该全力帮他洗脱罪名。 “我虽然是你的律师,但却是你父亲请我接手这个案子,所以你在听了我刚才说的那些,你如果不赞同或者认为我不适合这个案子,你随时可以更换律师,我不会有意见。”翁杭之那么精明,岂会看不出唐骏在想什么呢,也因此才会说这番话。 翁杭之有自己的原则,这是他跟同行中一些人最大的差别,也是他最宝贵的品质。他不做金钱的奴隶,他不会让自己成为有钱人逃脱法网的工具。所以,他一再的强调,做误杀的辩护也必须是唐骏没有蓄意谋杀的前提之下。 也难怪唐骏会想不通了,他以为翁杭之应该会满足客户的需求,为他最无罪辩护的,没想到翁杭之竟是这么的倔犟。这种情况,是可能引起唐骏的不满而要求更换律师。 但唐骏也不笨,翁杭之在这一行的金字招牌那么响亮,如果换了其他的律师,万一连误杀都无法辩护成功而让他被定罪为蓄意谋杀呢?那他岂不是更惨? 简单来说就是,唐骏目前的处境,做无罪辩护的成功率几乎是零,做误杀的辩护,成功率能在五成左右,最不好的结果当然就是蓄意谋杀罪的成立。 “翁律师,我需要冷静冷静……”唐骏有气无力地说。 翁杭之很干脆,闻言,即刻起身,说了几句安慰的话之后,离开了。 虽然翁杭之说这个案子适合做误杀罪的辩护,但他的职业习惯是会不停地研究案子的每个细节,直到开庭前确定资料无误。 现在距离开庭还言之尚早,案子要先移交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之后才是向法院提起公诉。 即使这个案子显得很清楚,唐骏看起来只有等判刑了,可是翁杭之仍然没有因此而停止对案子的探索,资料都带回家看了。 今天是周六,翁杭之和文筝约好了一起吃晚饭的,可是文筝却在下午打来电话说她不能赴约了,在乡下姨奶奶家里,明晚才回城。 文筝也是无奈,她是因为在恋爱中,脑子一下不好使了,忘记这是周六,才会答应翁杭之一起吃饭,可她要去看晴晴啊,几天没见着孩子,她的心都会不踏实,加上晴晴那孩子对她十分依赖,到了周末如果见不到她,晴晴会很难过的。 所以吧,翁杭之只能自己一个人吃晚饭了,这样也没什么,反正他是留在家里看资料,叫个外卖吃…… 到了吃饭时间,翁杭之正准备叫外卖,却先接到了父亲的电话。 翁锦良在电话里一阵抱怨,说儿子怎么最近都没回家去吃饭。 翁杭之没有直说自己是因为知道母亲最近常去父亲那里,所以才…… “儿子,回来吃晚饭吧,我炖了你最喜欢吃的莲藕排骨汤……顺便告诉你,你妈妈今天没来。”翁锦良也知道儿子的心思,不愧是一对高智商父子。 翁杭之闻言,没什么好说的了,开车回去看父亲呗。 果然,翁锦良的住处只有他,杭庭玉不在。 父子俩有段时间没一起吃饭了,这一见,要聊的话题很多。从公事到私事,从官司到休闲娱乐到最令人头疼的终身大事…… “儿子,听说你跟文筝发展得不错啊,那天你妈来我这里,脸色很不好,看起来很生气,说她在你的住处发现了文筝,哈哈哈,儿子,你和文筝是不是已经……已经……住在一起了?”翁锦良此刻的好奇心就像个老小孩儿,望着儿子,眼神里无比希冀。 翁杭之正好一块莲藕在嘴里,差点没噎到…… “爸……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臭小子,别给我来这一套,少打马虎眼儿,说重点!”翁锦良佯装严肃,但其实眼睛都在笑。 翁杭之无奈啊,谁都能搪塞,可唯独就是老爸这一关不可能过得了,他不交代的话,只怕是不行了。 “咳咳……老爸,你当初不也是很希望我跟文筝在一起吗,我呢,最近也经过仔细考虑,既然老爸喜欢,我就试试呗。” “你小子,什么老爸喜欢,明明是你自己喜欢!你那臭脾气我还能不知道?如果你不喜欢文筝,就算我拿刀逼你都没用。不过现在好了,你总算是没让老爸失望,知道抓住文筝这么个好女孩儿,哈哈哈,现在我放心了,吃饭都感觉香了……哈哈哈你们什么时候结婚,早点完成我抱孙子的心愿……”翁锦良高兴得合不拢嘴了,一下子就联想到很远。 “爸,您也太心急了!” “怎么不急,我等这一天等了那么久,再说了,你妈说过,你的个人问题早点解决了,她才会跟我复婚。”说到这个,翁锦良的脸色暗淡了几分,轻叹道:“儿子,你和你妈之间的矛盾,能不能化解?你是男子汉,大度一点。” 翁杭之早就料到父亲会提这件事,该来的始终要来,家务事,有时候甚至比打官司还让人烦恼。 “爸,您和妈如果要复婚,我会支持,但是我和妈之间的一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这些年,我即使没有母爱,也还是能过得很好,在我心里对她没有恨,可是也没有小时候那种亲情之爱了。一个母亲,十几年的时间里只来看过儿子两三次,每次都不超过一个小时……这样绝情的母亲,是她一点一点磨练出了我对她的疏离,再加上她在公司里做的事,让所有人都心寒,另外,她还企图控制我的婚姻……这几点,促使我和她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越来越陌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爸,您就别操心了,顾好你们复婚的事就行,摆酒那天我会送上礼物和对你们的祝福。” 翁杭之表面上很平静,可他眼底那一丝隐约的痛惜却是骗不了人的。有那样一个狠心绝情而又强势蛮横的母亲,实在令人怀疑她心里的亲情是不是早被狗吃了?否则怎么会这些年都没关心过自己的儿子,直到现在才来插手要管他结婚的事,怎能不惹人反感? 翁锦良心情有点沉重,知道儿子与杭庭玉之间的矛盾只怕是很难化解了。但好在父子俩都是很开明很理智的,就算这样,也不影响翁锦良和杭庭玉复婚的意图。 “算了算了,别提不高兴的事,你还是跟老爸说说,你跟文筝是怎么好上的,你以前不是讨厌文筝吗?怎么突然发现她好了?” “她以前也讨厌我啊,第一次见面就对我很凶,把我当成是去逼债的混混儿,还打了我……” “哈哈,也只有文筝敢这么对你,不错不错,女汉子啊。” “老爸,您这是帮谁呢?我才是您儿子……” “那文筝还是我未来儿媳妇呢!” “……” 父子俩都很默契地在缓和着气氛,说点开心的事,胃口也更好了,聊得也更欢畅了。 翁锦良是真的高兴,原本还担心文筝和翁杭之相处得不好,看来,他的眼光没错,为儿子物色的媳妇,能降住他这个高冷的律师儿子,真是不容易呢。 不过以文筝那样直率泼辣时而萝莉时而女汉子的形象和做派,鲜少有男人不对她动心的,识货的男人都该知道如今要找个像文筝一样的女人,有多么稀少。 父子俩聊到深夜才各自回房睡了,只是在临睡前,翁锦良不忘提醒翁杭之…… “儿子,虽然我是很希望你和文筝在一起,但有一个人的意见你必须亲自去面对……你外公,他最近身体不太好,叫我们瞒着你,可我认为你应该去看看。” 翁杭之一听,顿时就揪心了,这*又没睡好,惦记着天亮之后去医院看望外公。 翁杭之的外公才是“莙杭”集团的创始人,是商界当之无愧的传奇人物,尽管已经退居幕后不再掌管公司实权,可他的影响力却还不会消退。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这位商界大鳄的实力深不可测,人脉网络更是强悍无比。他不掌管公司单不代表他无法掌管。 他现在仍然是家族中最权威的人,这一住院,一大家子的人都忙活了,可也都接到指使,叫他们暂时不要告诉翁杭之。这是老爷子对翁杭之的疼爱,全家都知道的,老爷子但凡是有什么事都会尽量避免影响到翁杭之的工作,这也是对外孙的律师事业一份默默的支持。 翁杭之一大早就起来去了医院,直奔外公的病房而去。 杭霸天,这三个字有着怎样的份量,在商界,在杭家人的心目中尤为重要。可在翁杭之心里,那些虚名的东西他不在意,他只知道这个老人是他的外公,是他的亲人。他来看望,是亲情的驱动,是发自内心的关怀。 杭霸天的名字相当霸气,只是现在他人老了也生病了,躺在病*上就是一个普通的老人,不知道的人哪里会想到他惊人的身份。 翁杭之一进病房就看到小舅舅杭靖枫,对方显然很吃惊,赶紧地冲他摆摆手,示意他小声点。 杭靖枫那张帅气潇洒的脸,此刻有点憔悴,昨晚是他在这守夜,没睡好,刚才老爷子吃了早餐又睡了。 “杭之,你怎么来了?爸吩咐过叫我们别告诉你的。” “小舅舅,外公他怎么样了,医生怎么说?” 杭靖枫一脸沉重地说:“情况不太乐观,这两天做了检查,医生说先观察病情,如果可以的话,会安排心脏搭桥手术。” “手术?外公都这么大年纪了,做手术,身体能撑得住么?”翁杭之皱紧了眉头,看着病*上外公那清瘦的脸颊苍白的脸色,感觉忧心忡忡。 “医生说,心脏搭桥治疗技术已经很成熟了,患者的年龄不是最大的问题,关键是看患者病情如何以及身体状况。今天医生会出冠状动脉造影检查报告,就知道能不能手术了。” “谁是外公的主治医生?” “是王院长推荐的一个医生……以前都是王院长负责给老爸治疗,可是王院长最近身体也不太好了,他推荐了一个医生,据说口碑还不错,就由这个人负责老爸的治疗方案了。” 杭靖枫刚一说完,病房门被推开了,一个穿白大褂的男医生走进来。 当这医生和翁杭之互相对视的时候,彼此都看到对方眼中的惊讶…… “崔卓?” “翁杭之?” 没错,老爷子的主治医生就是崔卓! 题外话: 这章4千字,第二章继续写 ☆、100:告诉家人,他和文筝在一起了 病房外,翁杭之和崔卓在角落里,说起关于杭霸天的病情,崔卓并没有显得那么沉重,因为他对于这样的手术把握还是比较大的,经他做过心脏搭桥手术的患者里,不乏高龄人士,手术都很成功,这也是身为一个医生足以自豪的成绩了。 可翁杭之毕竟是杭霸天的外孙,血浓于水,他对于崔卓这年轻的医生来动手术,难免会有些不放心。 崔卓三十岁,比翁杭之还大一岁呢,可是做为一个主治心脏病的专科医生,崔卓确实是在同行中显得很年轻,但人家实力足够啊,国外读完硕士之后进入一间著名的私立医院工作了几年之后回国了,看看他的履历那是满满一页一页傲人的成绩,加上现在他在医院里的表现优异,才刚回来没多久就救治了二十多例做搭桥手术的患者,除了手术都很成功之外,跟他一起手术的医护人员都私底下议论他做手术时操刀完美,是当之无愧的妙手。这样的人,为杭霸天做手术,是不需要担心的。 “什么时候手术?” “下星期一,也就是后天。” 翁杭之脑子里默默想了想,后天他的工作都有些什么安排?不管怎样,他都要抽出时间来医院守着。 崔卓当然看得出来翁杭之的担忧,他那双湛蓝色的眸子里闪耀着灿烂的星光,出于医者的职业习惯,他英俊的脸上露出一抹微笑:“你外公做完手术,康复之后,他就可以跟从前一样的,吃得好,睡得香。” 翁杭之闻言,眉宇间流泻出几分诧异,崔卓还真是敬业,不忘安慰患者家属呢。但谁都知道,只要是手术,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就算是最好的医生都不敢百分百保证一切顺利。 只能说医生会尽力去做,可至于结果如何,除了跟医生的医术有关,也跟患者的运气有关。有的手术从理论上来说风险不大,可是在手术中突发状况的例子也不少,那是无法预料的,所以翁杭之无法真的安心,除非等到手术顺利结束。 确实崔卓在对待自己的职业方面是无可挑剔的,尽管在私事上,他对翁杭之有种戒备,因为感觉文筝和翁杭之两人之间不似那么简单,可崔卓并没有因此而对翁杭之摆脸色。只因为翁杭之现在是患者的家属,崔卓的理智告诉他,身为医生,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这种时候,患者以及患者家属都需要精神上的鼓励和支持,这往往是来自于医生的。 崔卓走了,翁杭之留在病房里,安静等着外公醒来。 杭霸天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翁杭之了,老人略显浑浊的眼眸顿时亮了亮,但随即就板着脸不悦地说:“谁叫你来的,你最近不是忙着案子吗……” 翁杭之这个高冷男神,此刻化身为温暖的贴心棉袄了,笑盈盈地坐在外公身边说:“您要不要喝水?” 杭靖枫也在一旁嬉皮笑脸地说:“老爸,您就别装了,谁不知道您最疼杭之了,现在您心里是乐开花儿了吧。” 杭靖枫很了解自己的父亲,而杭霸天也是无法再板着脸了,看向翁杭之的眼神里充满了疼惜:“你啊,身上的担子够重了,要打理公司,还要当律师……你有空就休息休息,别累出毛病来,这医院啊,你少来为好,跑来跑去的,太折腾人。” 老人这么体谅和疼爱翁杭之,也难怪翁杭之会急着来医院看望了。 “外公,您看我身强力壮的,就算忙一点也没关系,我能应付过来的。您住院了我怎么能不来?我今天来,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您。”翁杭之俊脸浮现出几分神秘的微笑,一改平时冷硬的形象,在外公面前他就是个大孩子。 “哦?什么好消息,快说说。”杭霸天表现得很有兴趣,因为他很清楚外孙的风格,只要说是好消息,那一定是相当重要的事。 “外公,我有女朋友了,等您做了手术出院之后,我就带她来见您。”翁杭之这简单几句话,却是他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才说出来的。 果然,这个好消息惊呆了杭霸天和杭靖枫,一老一少都同时呆住,不可思议地看着翁杭之。 杭靖枫猛地一巴掌搭在翁杭之肩上,惊喜地说:“好小子,不声不响就有了女朋友,连我事先都不知道,你可真能保密啊,快点从实招来!” 杭霸天也是露出激动的神色,原本苍白的病容竟有了一丝血色:“杭之,是真的吗?你该不会是为了哄外公,所以才编个谎话?” 翁杭之不禁哭笑不得,看来,自己的个人问题,确实让外公很操心,乍一听到居然还不相信。 “外公,我没骗您,是真的有女朋友了,我爸也知道这件事,昨晚我告诉他的。其实是爸爸以前有个救命恩人,他有个女儿,叫文筝,爸爸说是当年被人救下的时候就许了娃娃亲……最开始我很排斥这件事,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觉得可以跟文筝交往。刚好今天来看您,这个消息,我想,您会高兴的。” 杭霸天这才笑出声,欣慰地点头:“好啊,太好了,不管是娃娃亲也好或是别人介绍的也好,只要你肯交女朋友,我这心病就算是解开了。听说现在有的男人还会喜欢男人,你不知道我多担心你会成那样,还好你说有女朋友了,不然我真急了可是会带你去看心理医生的。” 翁杭之和杭靖枫都不禁面面相觑……老人家这想象力也够丰富的,居然担心翁杭之会是“同志”…… “哈哈,老爸,您现在可乐呵了吧?心情好了精神就好,后天可以安心上手术台了,然后好好休养身子,出院就该杭之带着女朋友来见了,真是咱家的喜事啊!” “没错,到时候我得好好看看,能把杭之降服的人会是什么样……哎呀,真是很期待。”杭霸天这脑子里已经在开始幻想文筝的形象了。 翁杭之心里暗暗感到安慰,外公和小舅舅都没有第一时间问文筝的家庭背景,这代表着他和文筝的事,阻碍不会很大。 可接下来,翁杭之就别想闲着了,杭霸天和杭靖枫不停地问关于文筝的事,当然翁杭之也都如实相告,没有隐瞒。 事实证明翁杭之对外公的敬爱是值得的,因为外公不是个势力的人,虽然身份高,有钱有势,可外公从不会看低别人,当听到文筝是个普通人,无钱无背景,外公并没有说反对翁杭之和文筝来往,这跟老人家在年轻时也白手起家的经历有关。 杭家也不是从祖上就是豪门大户,真正的发家,是从杭霸天三十岁的时候开始的,在那之前,杭霸天也是农村一个种地的小伙子,后来跟村里的同龄人外出打工,辛辛苦苦才赚到一点本钱回家来做生意…… 所以杭霸天不会歧视普通人,只要是靠自己劳动本份地赚钱,他认为这样的女孩子是可以成为外孙的另一半的。 至于杭靖枫就更不用说了,只要是翁杭之看上的,杭靖枫不会反对,他还积极得很,想着到时候要准备点什么礼物才像样。 病房里的三个男人聊得很畅快,丝毫没有年龄的鸿沟,愉快的气氛持续到了中午,因杭庭玉的到来而结束。 杭庭玉得知这个消息,顿时就炸毛了,表现出强烈的反对。 为了不气着外公,翁杭之将杭庭玉请到外边,楼下,两人私下解决去了。 这个问题始终要面对,翁杭之索性就跟母亲讲清楚,他已经跟文筝在一起,并且决定带回来见家人了。 楼下花台边,没人,很安静,母子俩的谈话却很不平静,有股火药味。 “杭之,你赶走雪瑞,就是为了文筝吗?我真不明白,她哪里比得上雪瑞,你是不是眼瞎了?雪瑞无论是外貌还是学历以及家境,都是万众挑一的,你为什么偏偏要选个普通人?你是天之骄子,你是堂堂莙杭的总裁,你是法政界的金牌大律师,你怎么能跟一个普通人在一起?”杭庭玉很激动,她完全无法理解翁杭之的行为,企图说服儿子。 可翁杭之却最最反感母亲这种论调,他嘴角只有冷笑:“妈,知道我最讨厌的是什么吗?我讨厌在感情和婚姻之上附加太多的枷锁,我要的是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女神,梁雪瑞再好,那也只你的认为,她或许当律师还不错,但并不适合做我的女朋友甚至是妻子。所以,妈,别再折腾了,我和文筝的事,我是在通知你,不是要你来改变什么,我心意已决,等外公出院,我就会带文筝回杭家。” ☆、101:凶手另有其人 这里是医院,杭庭玉虽然现在很想发火,但她也知道不能惊动了父亲。可她对于儿子的这番话,是不会认同的,她就像许许多多的家长那样对孩子有着极为强烈的控制欲,认为儿子是她生的,就该听从她的安排,尤其是婚姻大事,她只认为只有她看好的女人才配当儿子的老婆。 毫无疑问的,母子俩这一次又是不欢而散。 翁杭之没有错,杭庭玉更不会觉得自己错了。 子女与家长的意见背道而驰,南辕北撤,这已经是越来越多发的家庭矛盾,涉及到的东西也很复杂,不能单纯以对错而论,只能说双方所处的角度不同,思想意识也就不一样。 翁杭之是个成年人,具有独立的自主权,他的人生应该由自己做主而不是当母亲的傀儡。但杭庭玉又偏偏要极力改变儿子的想法,搞得好像结婚就是全家的事而不是儿子一个人的事。 如果要给这种现象一个解释,那只能是——代沟。 说不通讲不明,谁都无法说服谁,最终的结果只有矛盾激化。 翁杭之就不明白了,过去这么多年,母亲都没有关心过他,现在却又要来干涉他的感情生活,这种被人控制的感觉只会激起他对这个女人更多的反感。 =========== 夜晚的乡下十分宁静,葛家坝村里几十户人家,亮着灯的只有一半。 朦胧的月色笼罩着这一片原生态无污染的小村子,没有城市里的繁华和热闹,只有远离喧嚣的恬静闲适,空气里弥漫着自由的味道,清新的因子在鼻子间游离,有种洗肺的感觉。 一户人家的院子里亮着橘黄色的灯,灯下,一个年轻的女人身边正坐着一个精致可爱的小娃娃,乖巧地听她讲故事,好奇的大眼睛像宝石般透明,胖嘟嘟的小脸配上一头黑发,粉红色睡裙,粉红色小拖鞋……最萌的是,小娃娃怀里还抱着一只漂亮的小猫咪。 这只小猫是文筝以前捡回来的一只布偶猫所生的猫仔,当时文筝是一时好心,见到受伤的流浪猫就捡回来,想着给孩子做个伴,可没想到运气那么好,竟是一只布偶猫。 “妈妈……美猴王真的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为什么他没有爸爸妈妈,他好可怜哦……”晴晴嘟着小嘴巴,柔嫩的童声比鹅毛还软。 文筝爱怜地抚摸着晴晴的头发,可是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最近给孩子讲故事的时候总是会被问到关于“爸爸”的问题,虽然孩子问的是故事里的人,但听在文筝耳朵里却是别有一番滋味。 晴晴才四岁,小孩子是善良而脆弱的,很敏感,故事里的人物也会牵动她的心,那么她会联想到自己吗? “晴晴,宝贝儿,如果妈妈将来给你找一个叔叔当你的爸爸,你会喜欢吗?”文筝试探着,小心翼翼的,生怕引起晴晴的反感。 晴晴一听,圆滚滚的眸子瞪得老大,歪着脑袋想想,咬着手指头,一副很认真思考的样子。 “妈妈,如果我有了爸爸,那是不是爸爸就要跟我们一起睡?会跟我们一起吃饭,一起玩,还会抱着妈妈?”晴晴脸蛋上露出紧张的表情。 “呃……”文筝有点哭笑不得,孩子这都是哪儿听来的呢? 殊不知现在的小孩儿可聪明着呢,看电视的时候就知道什么是一家三口了。 “晴晴,如果有了爸爸,那他是会跟我们一起生活的,你愿意吗?” 晴晴顿时垮着脸,撅着小嘴可怜巴巴地钻进文筝怀里,软糯的声音说:“爸爸会抢走妈妈,我不要……妈妈是我一个人的……” “……” 大多数孩子对于母亲的占有欲都是很强烈的,晴晴更是这样,虽然对于“爸爸”,她有着好奇和渴望,但是她最在意的是妈妈。 孩子这么爱她依赖她,这让文筝感到很幸福和满足。或许现在不是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孩子太小,不能受刺激。 “晴晴乖,妈妈只是说着玩的……来,我们抱小猫进去睡觉了。” “妈妈,小猫可以跟我们睡一起吗?” “这……不可以的,万一我们睡觉的时候压到小猫怎么办?它会很难受的,还是让它回窝里吧。” “嗯……” 晴晴有点不舍地将小猫放回窝里,那只布偶猫猫咪叫了几声就钻进去了,就像是文筝带着孩子睡觉那样。 小孩子的心思很奇怪,能容下一只小猫咪跟她和妈妈一起睡,却不想有“爸爸”来抢走妈妈。 第二天,照样是难舍难分的,文筝离开了村子,晴晴一直到了村口看着妈妈离开,直到看不见妈妈的摩托车了,她才跟着姨奶奶回去了。 每次一到这种时候,就是文筝最揪心的,她也越发下定决心,只要父亲回来,立刻将晴晴接到城里跟她生活在一起。 回到侦探社,刚收拾好,就接到崔卓的电话,文筝又匆匆出门去了。 跟崔卓约好了在公园的湖边见面,文筝到的时候,崔卓已经等着了。 现在是中午,不是周末,公园里的人很少,乐得清静。尤其是在湖边,凉风送爽,是个悠闲的好地方。 崔卓一见着文筝,他那双比星光还灿烂的蓝眸子就附上了异样的神采,顺手将买的东西递给文筝。 “你喜欢吃的果冻布丁,我刚买的。”崔卓温柔如水的眼神中含着几分溺爱。 “谢谢师兄!”文筝开心地接过布丁,打开盒子就开始吃起来。 自然不做作,这是文筝最大的特点之一,想吃就吃一点不需掩饰,在崔卓面前,文筝就像是面对一个体贴的大哥哥。 “文筝,我是趁午休的时间出来的,一会儿还要赶回医院去……我就是有点不放心你,唐骏那件事,对你的影响很不好,也怪我当初把生意介绍给你,否则的话,你也不会……” “师兄,你干嘛这么说呢,这件事跟你没关系的,你不用自责。那只是我自己运气不好,谁也预料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话是这么说,可我这心里还是很不舒服……唐骏是我的朋友,你也是我的师妹,现在他在看守所,而你也因这个案子受到了影响,你说我怎能安心?”崔卓紧蹙的眉宇间露出歉疚和忧心。很少见他这样的表情,略带一点隐约的忧郁,简直是帅得有点过份。 “师兄,该说抱歉的是我……我主动跟警察说是我目睹了唐骏用花瓶砸人……” “不,文筝,这件事你没错,虽然唐骏是我的朋友,可我也不会希望你罔顾事实。如果他真的杀人了,谁都帮不了他,现在这案子只有等法院判了,在那之前,说什么都太早。”崔卓不愧是个妙手仁心的医生,看待问题也是很客观公正的。 文筝脸上浮现出她招牌的笑容,粉拳在崔卓肩膀上打了一下,打趣说:“不愧是我的男闺蜜,真是明事理啊。” “男闺蜜?”崔卓不由得眸光一变……虽然他是混血儿,但他是在中国长大的,他的中文水平甚至比很多中国人都更强,当然知道男闺蜜是什么意思了。 可他内心难道真的只想做男闺蜜吗? “文筝,十月底的时候我可以有几天休假,一起去看红叶,有兴趣吗?” “红叶?去哪里看?” 文筝现在还没意识到崔卓真正的想法,他是想借着旅行来让他和文筝之间的关系能有所突破,他可不想只做朋友,他希望的是在“朋友”二字前边加个“男”。 “可以看红叶的地方很多,京城可以去,还有光雾山,还有大别山,还有……” 红叶啊,漫山遍野的红叶,那美景多么烂漫而壮观,文筝脑子里已经幻化出一片金红的画面了……可是,忽然间文筝脑海里的画面来了个180度跳跃,一下子从红叶变成了一滩血…… 文筝蓦地颤了颤,一道灵光闪现,脸色陡然一变:“崔卓,我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我现在马上要去找一个人,改天我们电话联系啊,我先闪了……” 说完,文筝急忙骑上她的摩托车,风风火火地往事务所赶去,她要找翁杭之。 原来,刚才文筝想到了那天她见到的杨立波遇害现场的画面,那一地的鲜血啊……文筝由此想到一个关键的问题,警察说现场勘查的结果是,导致杨立波死亡的致命伤,在他的后脑,但她刚才想起来了,她当时看到的是唐骏和杨立波面对面站着,唐骏的花瓶根本没有砸到杨立波的后脑! 也就是说,凶手很可能另有其人! ☆、102:该不该坦白她有孩子 翁杭之不在事务所,文筝在电话里跟他约在警局门口碰头。因为这么重要的线索是需要在警局做记录的,只是翁杭之知道还不够。 两天没见了,文筝一见着翁杭之就感觉这满腔的思念快要爆出来,情不自禁地牵着他的手,清澈的大眼里尽是掩饰不住的爱意。 翁杭之却佯装不悦地说:“你这两天在乡下玩得可欢喜了,丢下我一个人在这儿。” 文筝心里一紧,随即嘻嘻笑着,讨好地搂着他的脖子,声音格外温柔:“怎么,才两天不见,你就这么想我?我已经感觉到这车子里有一股酸味儿。” 她俏皮的模样太可爱了,娇嫩的脸颊白里透红,尤其是那花瓣般的唇,一开一合都是对他的蛊惑啊。 “什么味儿,在哪里,我闻闻?”说着,他英俊的脸庞在她眼前放大,下一秒,已经稳稳地攫住她的唇瓣,火热的吻袭来。 还好是在车子里,如果是在路边,文筝可没这么大胆。 学着他的样子回应他,文筝在这件事上还真有点笨拙,就跟啃猪蹄儿似的,不过翁杭之却是没有介意,反而是喜欢她在接吻时笨笨的反应,连换气都不会,这说明她没经验嘛…… 翁杭之心里一动,差点就想问她的“前男友”是谁,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专心地投入到跟她的亲热当中,品尝着这诱人的香甜,他发觉自己真像是上瘾了。 翁杭之可不知道,文筝根本没前男友,她之所以在那方面不是第一次了,是因为五年前的那一晚……但翁杭之不了解,他会以为文筝有前男友。 文筝喘不过气了,瘫软在他怀里,红通通的脸蛋含着娇羞,听着他清晰的心跳声,她就觉着这是最动听的音乐了。 翁杭之的手指在她脸颊上摩挲,感受着这柔嫩的皮肤,心里软软的,轻声说:“一会儿在警察面前你别紧张,照实说就行了,我会在你旁边的。” “嗯嗯……”文筝点头,深深地呼吸着,不由得感叹,这警局啊,她是真不想来,可又不得不来。说实话,就算她是来作证的,但翁杭之在身边,她才能感到安心。 亲热了一阵子,该做正事了。 两人一进警局就引起了别人的注意,陈警官听到文筝是来提供线索的,当即就觉得纳闷儿,但出于职责所在,陈警官不能不接待。 这安静的屋子,文筝是第二次来了,有翁杭之陪着,她不紧张,但陈警官的态度却有点令人费解。 “陈警官,关于唐骏的案子,我回想起了一个重要的线索……” 文筝将自己那天见到的情形又说了一次,但这次她强调了唐骏和杨立波当时是面对面站着的,唐骏当时举起花瓶砸到并不是杨立波的后脑。 满以为陈警官会有点反应吧,可他却只是很冷静地看着文筝,表情严肃地说:“我得提醒你一下,不管是什么原因,如果作伪证,那是妨碍司法,严重的还会获刑。” 文筝一听,这不对劲啊,陈警官什么意思? “你不是以为我作伪证吧?”文筝的语气里明显按捺着恼怒。 她好心好意来提供证据,谁知道陈警官竟然怀疑她作伪证? “文筝,你是开侦探社的,唐骏是你的客户,你做生意当然不希望自己的客户牵涉到命案里,再加上,上次是你作证说是目击证人……这些都使得你刚才说的线索真实程度打了折扣,我问你,是不是有人给你施压了?有人为难你吗?所以你才不得不来提供这条所谓的线索?” 文筝和翁杭之不禁面面相觑,明白了,这陈警官是以为文筝因上次作证而受到了“威胁”所以才被逼得这么做的。 “陈警官,没有人为难我,我说的都是真的。我也不是为唐骏开脱,我只是说出我看到的事实。”文筝有点急了,这年头,说真话还不行了吗? 翁杭之轻拍着她的后背,示意她不要急,转头对陈警官说:“文筝是向警方提供线索,至于线索的真实性,不管警方信不信文筝所说,你们都有义务展开新的调查。你们已经得到检察院的批示逮捕了唐骏,在检察院核实证据证供期间,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唐骏没有杀人,你们就该早点放人,这也是给检察院减轻了工作量,还给无辜的人清白。” 律师说话的份量就是不一样,陈警官虽然对文筝所说的线索还保持怀疑,可翁杭之说得也没错,身为警察,就得查案呐。 “好,你们先回去,你提供的线索,我们会继续调查的。” 文筝和翁杭之也没多逗留,说清楚了就走,剩下的是该由警察来做。 刚走到门口,文筝又忍不住回头说了句:“陈警官,杨立波这件案子,凶手显然是另有其人,那个人应该是早就在那栋楼里,至于什么时候离开的,无法确定,所以如果能将那天去过楼里的人都调查一遍,相信就能找出这个隐藏的凶手。” 文筝这是出于一种职业病,也是出于好心,才会说的。陈警官听了,略显不悦地说:“警察的办案方式,不用你操心了。” 这话就是有点讽刺文筝多管闲事了。 文筝咬咬牙,心里窝火,正想开口,翁杭之却握住了她的手,抬眸看着陈警官。 “将楼道门口的监控器拍下的那天进出大楼的每个人都查一遍,这工作确实有点繁琐,如果你们觉得麻烦,那我可以代劳一下将文筝所说的线索上报给检察院,说不定他们查起来更快,也省了你们的时间,对么?”翁杭之嘴角那一丝冷笑,语气沉沉的,一种威仪十足的气场。 果然,陈警官脸色一变,皱起了眉头,不耐地挥挥手:“你们走吧,我们会尽快调查的。” 文筝也看出来了,翁杭之将检察院抬出来,就是在变相地给警察施压。如果检察院的比警察先查到,那警察会很没面子的,当然要加把劲了。 从警局出来,翁杭之没有消停,更没时间亲热,他急着去看守所了,他得再次问问唐骏,砸杨立波的时候到底砸在哪里了。 真是的,这么重要的线索居然会被警方忽略,当时录口供的人难道是新来的警察么? 翁杭之询问唐骏的结果,果然是令人惊喜的。唐骏说他之前也没想到这点,就只是被杨立波的死给震到了,慌乱中思维不清晰,现在仔细想来,自己真是往杨立波前额砸的,而杨立波的致命伤是在后脑! 这个重大的线索,让唐骏顿时来了精神,就好像掉入地狱的人又见到了曙光。 先前唐骏还在考虑要不要换律师,现在他是打死都不会换了,他觉得翁杭之就是他的福音啊。 而翁杭之却觉得,文筝才是他的福音。 两人折腾了半天才轻松下来,快要天黑了才能坐下来吃顿饭,但先前的忙碌是值得的,至少唐骏这个案子看到了希望,只要警方办事够效率,相信很快就能抓到真正的凶手了。 坐在西餐厅靠窗的位置,文筝心情大好,因为她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可以为唐骏洗脱罪名,又能让那个真凶无可遁形。更重要的是此刻她面前坐的人是翁杭之。 “你看你,切个牛排都这么费劲。”翁杭之这听似是嫌弃的话,却饱含着浓浓的柔情,说话间已经将自己切好的牛排放到文筝面前,然后将她的那一份端过来自己吃。 文筝愣了愣,看着盘子里切得好好的一小块一小块牛排,被翁杭之这举动给懵住了…… 文筝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过女主被男主这么细心地对待,没想到自己今天也幸福了一把,太甜蜜了。 难怪说爱情是世界上最不可理喻的情感,也是最有魔力的情感,看吧,现在她就体会到了神奇之处。翁杭之那么高冷的男神,竟然会为她把牛排切好了,这待遇,她还是第一次享受到。 翁杭之很满意地看着文筝这一脸满足的表情,得意地挑眉:“怎么,感动得想哭吗?” 文筝一点都不想隐瞒,坦白地点点头,水汪汪的大眼含情望着他,心里却是泛起了不小的波澜……好想一直都这么甜蜜幸福下去,但是,不知道,假如有一天翁杭之知道她有个女儿,他是不是还会接受她,对她这么好呢? 这才是文筝如今最为难的问题,既然已经是他的女朋友,就不该欺瞒他了,可晴晴是她的大秘密,说出来会是什么后果,她真的难以预料…… ☆、103:晴晴要去城里找妈 这间西餐厅是新开张的,厨师是正宗的法国人,味道纯正,菜式也讨喜,尤其是这牛排的火候十分精准,吃起来香嫩可口,加上这里的环境优雅安静舒适,用餐的人应当是有好心情的。 可文筝的好心情就是刚才那一会儿,现在想到了关于孩子的事,她就感觉没那么轻松了。晴晴是她的宝贝,命根子,她要找人生的另一半,那么必然要考虑到晴晴,然而翁杭之他是公认的男神,天之骄子,他可能会接受一个未婚而先有了孩子的女人吗?会接受一个不是他亲生的孩子吗? 文筝感觉自己现在的处境有点乐极生悲了。跟喜欢的人在一起确实很开心幸福,在跟翁杭之坦白情感时也因激动而抛开了顾虑。 可顾虑是真实存在的东西,不是你不去想它就没事。 孩子的问题,怎么办? 文筝想着想着就失神了,一块牛排送到嘴边老半天没吃进去…… 翁杭之当然发现了文筝的异常,看她呆滞的模样,粉红粉红的脸蛋上两条眉毛皱着,大眼里露出淡淡的忧色,他这心里不由得一紧。 “怎么了?牛排不好吃?” 他询问的声音将她的神志拉回了现实,赶紧地连续吃了两块。 “跟我一起吃饭你还会走神,你是想气得我吃不下?”翁杭之佯装不悦地瞅着她。 文筝摇摇头,眨动着亮亮的眸子,试探着说:“我是想到一个问题……那个……你……喜不喜欢小孩?” 翁杭之本来正拿起水杯喝了口水,一听这话,差点呛到。 “咳咳……你……你都已经想那么远了?”翁杭之这张帅得没朋友的俊脸上浮现出一丝窘迫,文筝的问题实在太突然了,他当然会以为文筝是已经在考虑结婚以及婚后生孩子的事。 “你别紧张,我只是随口问问。”文筝嘿嘿地笑,可她自己比翁杭之还紧张。 如果是普通朋友之间问这样的问题也就罢了,但是男女朋友之间相问,那给人的感觉就不是那么简单的,自然会产生联想。 翁杭之垂眸,一边慢慢切着盘子里的牛排一边,长长的睫毛挡住了他眼底的墨色,看不到他在想什么。 “文筝,你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什么?”翁杭之蓦地冒出这么一句。 “呃?”文筝微微一怔,灵动的眼睛眨了眨:“最重要的当然是两情相悦,彼此都愉快啊。” “这就是了,轻松快乐最重要,那么,我们就暂时不要给对方太多沉重的负累,顺其自然地相处下去,如果你什么时候感觉跟我在一起不愉快,你随时都可以离开,而我也是一样。感情这东西,谁都说不清,我现在无法给你承诺什么,希望你能明白,双方都不感觉累,这才是相处的关键。”翁杭之说得很轻很慢,淡淡的神情和语气,像流水静缓。 文筝拿着叉子的手就这么僵住,她突然懂了,翁杭之的意思是,两人现在才刚开始,就不要说太遥远的事。结婚和孩子,现在谈还为时过早,因为他虽然已经跟她在一起了,可不代表两人之间就是永恒不变的…… 翁杭之的这种想法没有错,确实就是这么回事,感情这东西,变数太多了,谁一开始交往就爱得非你不可呢,通常都是在进入一个互相了解和适应的过程,当感情深到一定程度了,才会萌发结婚的念头。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当然也不排除有的人就是直奔结婚而去的。 文筝在感情方面是个菜鸟,也很死心眼,她一旦爱上了就很难拔出来,继续相处下去那就是往结婚上奔了,但翁杭之是个理智型的,在确定和文筝在一起时他就想好了,交往期间如果发觉合不来或者没感情了,他不会勉强双方继续的。 所以,翁杭之的原则是——顺其自然。 他很洒脱,很自在,不喜欢束缚。 虽然文筝也知道他说得有道理,可她这心里还是会有些发疼,他现在对待感情如此潇洒,不也是说明他其实对她并非用情很深么? 看到文筝的眼神黯淡了下去,翁杭之也有几分不忍。 “先前你问我关于孩子的问题,这么说吧,即使我现在结婚了,我也暂时不会考虑要孩子,至少近几年是不会的。你也知道,我父母的婚姻很失败,从小看到父母是很恩爱的,可当我渐渐长大,父母却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如果当初我父母不是那么急着要孩子,或许才是一件好事。”他云淡风轻地说着,实际是在解释他之所以暂时不要孩子的原因。 文筝的心越发往下沉,原本还在考虑要不要告诉他关于晴晴的事,现在看来是用不着了,他的态度已经很明确。 文筝感觉吃在嘴里东西都变得苦涩了,才刚尝到恋爱是什么滋味,这就要从甜蜜跌到无奈了吗? 翁杭之因为家庭的原因,对婚姻对孩子这方面有阴影,这恐怕是很多人都难以想象的。男神啊,怎么会有阴影?可这是事实。 翁杭之从未觉得父母当初不该离婚,他只是觉得父母离婚就该早些,在他没懂事的时候……那样,他就不会看到那时父母之间的那么多争吵,从而对婚姻、孩子……这些有种根深蒂固的阴影。 文筝理解他,所以她也没有生气,只是她需要将晴晴的存在暂时按下,以后等相处时间长了或许翁杭之的想法会改变呢。一切都不能操之过急,因为在文筝心里,感情就像是一朵花儿,需要慢慢浇灌才能茁壮成长。 =========== 唐骏的案子有了新进展,家里人当然就知道了,林涵那个女人也得到了消息,她可不像是唐骏父母那么开心,她的父母回来了,一家人正在发愁呢。 原来那住处由于发生了命案,林涵的父母也不敢再住那里了,最近只能在一个朋友家借住。 一家三口窝在小小的卧室里,林涵的母亲唉声叹气,父亲则是忧心忡忡,而林涵的脸色也不好看。 “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我还以为唐骏这次肯定会进监狱的,谁知道冒出个证人说看到他当时不是砸的杨立波的后脑……如果唐骏出来了,我r子还怎么过?他不会放过我的!”林涵一改平时的端庄,表情变得十分阴狠。 林父嫌恶地看着女儿:“你还有脸说?如果不是你把杨立波带到家里,我和你妈现在至于没地方住吗?刚死过人的房子谁敢去?卖也卖不掉,这次真是被你害惨了!” 林涵悻悻地扁嘴,不敢跟老爸顶嘴,可是林涵的母亲就听不惯了。 “这都怪唐骏,如果他早点跟林涵离婚,给咱们家一笔钱,我们还用在那里住吗?早就买了豪宅住别墅了!当初我答应让林涵嫁给唐骏,不就是看上他有钱么,没想到他连一套房子都舍不得给我们买……现在他遭报应了,最好进监狱别出来了,林涵可以另外再嫁一个有钱的,她年轻漂亮,还怕找不到一个愿意给咱买房的男人?”林母这架势,难怪林涵会拜金呢,原来还是跟家教有点关系的。 林涵得意地笑着说:“没错,妈说得对,只要这案子快点解决,我能从唐骏那里得到一笔钱,然后再找个有钱的结婚,我后半辈子照样过得好好的。” “对,女儿,你千万不能灰心,爸妈养老就靠你了。” “……” 这一家子,只有林涵的父亲没多说话,对于妻子和女儿的观念,林父不是很赞同,可是家里他没地位啊,只能沉默了。 林涵和她母亲都是贪得无厌的,唐骏以前给林涵的弟弟买过一套婚房,全款花了近百万。如果不是后来因为发现林涵不对劲,或许唐骏还会给她父母也买一套房子的…… 林涵这女人对于杨立波的死,并没有多少悲伤,她已经在开始规划今后的人生了,她急于跟唐骏脱离婚姻关系。因为她,两个男人都杯具了。 =========== 葛家坝村。 院子外边两个小孩子在玩耍,没有像城里孩子那样高档的玩具,只是几根狗尾巴草攥在手里玩游戏。 晴晴的狗尾巴草总是比小智的狗尾巴草更先断掉,晴晴撅着小嘴,柔嫩的小指头搓着草,小声嘀咕:“都已经断了9根了……” “哈哈,晴晴,又是我赢了!”小智很开心地笑着。 这时,小智的父亲在喊他吃饭,小智急忙往家跑,还不忘跟晴晴说明天再一起玩。 晴晴才四岁,可这小不点儿眼里已经有了一种不该有的落寞……在这里,只有两个老人和一只猫,能和晴晴一起玩耍的小伙伴也很少。城里好多孩子都上幼儿园了,或者有家长带着去各种游乐场玩耍,但晴晴无法享受这些快乐,她的世界里就只有这一片小小的村落。 “喵……”一只小猫咪窜到晴晴脚边,正眼巴巴望着她。 晴晴一把抱起小猫咪,纯澈的大眼睛里充满了迷茫:“团子,我好想妈妈……我想去城里找妈妈……” ☆、104:晴晴见到翁杭之 团子,是晴晴给小猫咪起的名字,这只小布偶猫才刚断奶不久,除了还依赖猫妈,最亲近的就是晴晴了。 晴晴抱着团子回到屋子里,看见太姨奶,这小不点儿嘟着小嘴委屈地说:“我可不可以给妈妈打电话?” 文筝的姨奶奶,晴晴应该叫“太姨奶”,一听晴晴这么说,老人心里就一阵疼惜泛滥了。 “好,给你妈妈打电话……” 晴晴那双宝石般的瞳眸顿时就亮了,欣喜不已,每一次跟妈妈打电话都是很珍贵的,她就算是说上再久都不会累。 但是,这次却不如意,拨了几次电话都不通,显示不在服务区。 “晴晴,过会儿再打吧,你妈妈可能在忙工作呢。”太姨奶说完就往厨房走去,她得张罗晚饭了,再过一小时,老伴儿该回家来了。 晴晴呆呆地站在原地,望着电话,小脸蛋皱得更紧了。 其实晴晴不止一次想过要进城里跟妈妈在一起,别看她只有四岁,但人小鬼大,机灵着呢。 可小孩子就算再机灵也是小孩,对世界的认知太过单纯,多数是直线思维,想到什么就会有尝试的念头。 这时,门外传来熟悉的声音,是隔壁邻居在说话…… “老赵,我走了,你后天到城里记得带点新鲜的蔬菜来,别忘啦!” 一个粗犷的声音立刻回答:“知道了,真啰嗦,快走吧!” “……” 这是隔壁老赵两口子在说话,因女儿在城里,前不久刚生孩子,正在坐月子呢,老赵跟他老婆徐大婶时常去城里探望,有时是两口子一起,有时是徐大婶一个人去。 徐大婶是坐的村里熟人的小货车,一大包东西放在后边,她就跟熟人在驾驶室里热聊着,一路上也不无聊。 开车的是个年轻小伙子,老实憨厚的形象很讨人喜欢,加上他长得细皮嫩肉的,清爽的外型高挑的身材,在村儿里那绝对是姑娘们都青睐的类型。 徐大婶很八卦,趁聊天的机会打探小伙子的*,回头好向村里的姑娘们放点消息。 小伙子也不点破,几乎是有问必答。这么懂礼貌的小伙子,徐大婶聊着聊着感觉时间过得真快,没多久就到城里了。 徐大婶的女婿在约定的地点来接她,之后小伙子就该去自己的目的地了。 小伙子也认识徐大婶的女婿,见面还热情地打招呼,他帮徐大婶把东西都提下来,这才准备走人。 小伙子无意中瞥了一眼后边车厢,突然愣住了,清俊的眉宇间浮现出几分诧异和好奇……好像有点不对劲,角落那个纸箱子怎么不是平放着的了?里边好像有什么东西? 小伙子猛地一下将纸箱揭开,只听一声稚嫩的尖叫,将他吓了一跳,纸箱里居然藏着一个小孩儿? 晴晴,是晴晴和她的猫咪! 晴晴惊悚的大眼瞪得很圆,急着想要跑,嘴里还嚷着——“我要找警察叔叔!” 小伙子认出了晴晴,大惊之下,赶紧地一把将晴晴的小身子捞在怀里,以防她真的跑掉了。 “晴晴……我是顾叔叔,你不认得我了?”小伙子笑得十分温柔友善,很耐心地等晴晴想起,尽管他现在是相当震惊,却没有表现太激动,怕吓着孩子。 晴晴圆滚滚的眼睛里充满了惊恐,她是打算跟着徐大婶来的,怎么徐大婶不见了? 好在晴晴想起了这个小伙子是村里的顾叔叔,平时经常见到,所以她就没那么害怕了,可因为她偷跑的行为太过大胆,她也忍不住在颤抖,红红的眼眶望着他:“顾叔叔……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晴晴这一哭,小猫咪团子却急了,可爱的小爪子去挠男人的手臂,柔嫩的叫声更是令人心疼。 团子是在为小主人着急,生怕小主人受到伤害。 顾恒冕哭笑不得,晴晴是小孩儿,还带只小猫咪,这俩小的,出现得太突然,这让他一个单身人士怎么招架怎么哄? “晴晴,告诉顾叔叔,为什么要偷偷跑上车,你知道这样你家里会多担心吗?现在罗奶奶一定很着急,我得把你送回去。”顾恒冕实在不忍心责备这小可怜,说话都是细声细气的。 温暖的男人,遇到他,是晴晴的福气和运气,万一遇到个坏人,那现在会有多危险? 晴晴一听要送她回去,哭得更凶了,泪汪汪的,胖乎乎的小手拽着顾恒冕的衣服:“不要……顾叔叔,我要找妈妈……我是来找妈妈的,我太想妈妈了……呜呜呜……” 孩子的哭声让顾恒冕彻底没了脾气,感觉心都要碎了。 “晴晴,你来找妈妈……你的妈妈在哪里?” “妈妈在……在这里……”晴晴一边哭一边从自己的小包包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小纸片。 “妈妈说,如果太姨奶要找她,就到这个地方……我只知道是城里,我是想跟着徐大婶来了,我就去找……找警察叔叔帮我找妈妈……”晴晴的眼睛又红又肿,抽噎着,太惹人爱怜了。 顾恒冕拿着小纸片一看,只张名片,上边写的是……嗯,看来这是晴晴的妈妈上班的地方。 顾恒冕立刻打电话给老赵,想让老赵告诉晴晴的太姨奶,好让老人家放心,可老赵家的手机没人接。 “晴晴,你记得你家电话号码吗?”顾恒冕本来是随口这么一问,不是真的指望晴晴能记得。 但晴晴却毫不犹豫地说出了家里的号码,顾恒冕不由得有点惊讶,这孩子好聪明,说得好顺溜。 可惜,电话依旧没人接,顾恒冕不由得想到,一定是晴晴家人知道她不见了,出去找了吧,他只能过一会儿再打电话了。 快到下班时间了,事务所里的人还在忙活着。 MISS吴在打扫卫生,程烨在收拾翁杭之的办公室,张文峰也是收拾整理沈驰的办公室…… 这些事以前都是文筝在做,现在她还没回来上班,暂时只有他们做了。 事务所是开着门的,MISS吴正埋头在擦桌子,忽地耳边传来一声细细的猫叫。 MISS吴一愣,随即摇摇头自言自语:“怎么会有猫,我真是工作太累,幻听了……” 可是,就在下一秒,MISS吴听到一个清润悦耳的男声说:“请问,这里是朗坤律师事务所吗?” MISS吴立刻转过身,在看到眼前的男子时,她瞬间感觉好像一缕阳光撒了进来…… 这小伙子好像才二十出头吧,干净清爽的气质给人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一身简单的白衬衣加牛仔裤白球鞋,青春的气息啊,尤其是他的笑容,自然纯美不含一点杂质,直透人心。 MISS吴也是职场精英人士了,成熟稳重,可就在这一秒,她清晰地感到自己的心跳漏了半拍…… “请问你是?” 顾恒冕垂眸,笑意不减,却从身后拉出来一个小不点儿。 这什么情况?MISS吴被眼前这小娃娃给萌晕了,情不自禁地蹲下了身子。 晴晴抱着她的小猫咪,纯净无邪的双眼滚圆的看着MISS吴,长而浓密的睫毛忽闪忽闪的,肉乎乎的小脸蛋上还有一点灰灰的脏东西没擦干净,一身粉红色卡通衣服穿在她身上,长发有点散乱,还有,她怀里抱着一只漂亮的小布偶猫。 晴晴就像是从童话世界里走出来的小公主,脸上那一点灰更加惹人疼惜,那双亮得像水晶的眸子红红的,显然是刚哭过。 这是一个有点小别扭的宝宝? MISS吴说话的声音都变了,变得无比温柔:“小朋友,你是谁?可以告诉阿姨吗?” 顾恒冕摸摸晴晴的小脑袋,代替她说:“我们来找文筝的,请问她在吗?” 文筝?MISS吴更纳闷儿了,这难道是文筝的朋友?亲戚? “文筝她已经没在这里上班了,前段时间辞职,不过她说要重新回来上班的,你们……”MISS吴现在满脑子都是问号。 “她没在?”顾恒冕失望又心疼地看着晴晴,正准备说点什么,这时候,身后传来脚步声。 MISS吴刚要喊,晴晴的动作却比她更快,猛地转身冲着门口的人而去,一把抱住那人的腿,仰着小脸,可怜巴巴地望着他。 晴晴看到熟人了,是上次跟妈妈一起来的叔叔! 翁杭之此刻已经懵了,再一次见到这个跟他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的小不点儿,他的心,不知为何突然跳得特别厉害。 题外话: 哎呀呀,要到关键时刻了,大家投点月票啊! ☆、105:这是她的孩子? 这一幕实在太神奇太激萌了,晴晴抱着翁杭之的腿,团子小猫咪抱着晴晴的腿,犹如从天而降的两个小天使,不管是谁就算再硬的心肠都会被融化的。 翁杭之突然一下子感到有点心慌意乱,眼前这孩子这么小,精致得像个洋娃娃,脸蛋上的一点灰和红通通的泪眼,更让人心生怜惜,也增添了几分脆弱,就好像一抱就会碎的瓷器。 “叔叔……叔叔……”晴晴软软的声音太招人疼了,她没有直接说找妈妈,因为她记得这个叔叔上次出现在太姨奶家里,妈妈当时就说了不要让这个叔叔知道她是妈妈的小孩。 MISS吴和顾恒冕都没出声,只觉得鼻子有点酸。 翁杭之皱着眉头,诧异地看着晴晴,心底那一抹疼痛促使他将孩子抱了起来。 晴晴紧紧搂着翁杭之的脖子,有一种陌生的安全感,仿佛能感觉这个叔叔能帮她找到妈妈。 “叔叔……我要找文筝……”晴晴哽咽着,憋着眼泪,心里全是对妈妈的想念和对陌生环境的恐惧。 毕竟是小孩子,虽然顾叔叔和翁杭之都在,但妈妈不在,晴晴当然会害怕。 “BOSS……”MISS吴也是母爱泛滥了,尽管还是单身,可她看到小孩子这么可怜,她都心碎了。 顾恒冕打量着翁杭之,试探地问:“你认识文筝吗?如果可以的话,请给个电话,晴晴是来找她的……我是葛家坝村的人,晴晴今天偷偷上了我的车,到城里我才发现,所以现在必须要赶紧找到晴晴的家人。” 家人?翁杭之和MISS吴都不由得一愣…… 翁杭之听文筝说晴晴是她闺蜜的孩子,而MISS吴就想不通了,文筝还没结婚呢,这孩子不是文筝的吧? “文筝她……”翁杭之刚要说话,只听身后传来一个急促的女声…… “晴晴!”文筝突然从门口窜进来,早已经是惊得脸色煞白,一把将晴晴从翁杭之怀里抢了过去。 “妈妈!”晴晴见到文筝,哇地一声哭出来,所有的委屈和恐惧都化成了对妈妈的依赖,只要在妈妈怀里,她就可以什么都不用怕了,最主要的是找到妈妈,她不想跟妈妈分开了。 可是这一声“妈妈”,对翁杭之来说却是太意外了,震惊之余,他感到胸口好像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很痛。 MISS吴睁大了眼睛,完全傻掉了……这什么情况?这孩子是文筝的?! 文筝见形势不对,赶紧地说:“我是晴晴的干妈……那个……我有事先走了,改天再见。” 文筝没有多加考虑什么,只是情急之下脱口而出的。她现在是满脑子混乱…… 顾恒冕也是个聪明人,闻言,竟然没有多说,急忙跟着文筝就出去了。 翁杭之望着门口,神情带着疑惑,而MISS吴也是自言自语地低喃:“干妈?文筝是那个小孩子的干妈……我就说嘛,文筝还没还没结婚,哪来的孩子,原来是干妈……” 干妈?这个解释真的具有说服力吗?翁杭之还未能从刚才的震撼中走出来,当那个酷似他小时候的女孩儿抱着他的腿,那一刻,他居然产生一种错觉,好像时光倒流看见了,幼年的自己。 记得上一次在乡下见到,还有这一次又见到,翁杭之每次都能被晴晴那小身影勾起几分奇怪的情绪,说不清楚那是什么,总之他一看见这个小女孩儿,他的心就融化了。 文筝抱着晴晴坐在了顾恒冕的车子上,她已经知道这个小伙子是什么人,也知道晴晴是怎么会来这里的。 文筝跟姨奶奶家打电话,半晌才通了,姨奶奶哭得肝肠寸断,听到晴晴是偷跑出来找文筝并且平安无事,姨奶奶这才松了口气。先前不见了晴晴,姨奶奶和邻居满村子找…… 顾恒冕打量着眼前这个年轻的女子,哪里像是生过孩子的,不说的话,还以为是个大学生呢,这么水灵、俏丽,气质清新淡雅而又有着鲜活的青春气息,怎么会是一个四岁孩子的妈? 文筝黑着脸,两只眼睛却是红红的,说话声音也带着颤抖和哽咽,有一种晴晴从未见过的严厉。 文筝一巴掌拍在晴晴的小PP上,心如刀绞:“你太不听话了,妈妈平时是怎么教你的?你竟然……竟然敢偷偷上了别人的车,你知不知道你太姨奶急成什么样了?你知不知道这样有多危险?如果你不是遇到顾叔叔而是遇到人贩子,你现在已经……已经……”文筝实在说不下去了,泪水模糊了双眼,心痛得几乎无法呼吸。 极度的后怕,这是发自内心的深深的恐惧,是从骨子里蔓延到全身每个细胞的恐惧,是连灵魂都在战栗的恐惧! 文筝说得没错,假如晴晴运气不好遇到一个坏人,那么孩子现在会遭遇什么?那结果,连想都不敢想! 晴晴被文筝这么悲伤和愤怒吓到了,没有被妈妈打过,这是第一次被打PP,更没见过妈妈这么嚎啕大哭,没见过妈妈对她这么凶……可是晴晴却能感应到妈妈还是爱她的。 晴晴缩着小身子紧紧抱着文筝,也是哭得一塌糊涂的,旁边的团子小猫咪还在捉急地挠着晴晴的衣服,像是在问:你们怎么了? “呜呜呜……妈妈……妈妈……我想妈妈……妈妈……我以后再也不敢乱跑了,妈妈不要丢下我……我要跟妈妈在一起……呜呜呜……”晴晴哭得嗓子都哑了,生怕妈妈一生气就不要她,又把她送回姨奶奶家去,她只想赖在妈妈身边啊。 文筝已经说不出半个字,孩子一声声的哭求,让她的心碎了一地……孩子这么脆弱,但又这么爱她,即使她动手打了孩子,孩子还是这么依赖她,让她如何能再狠下心打第二下? 其实文筝也只是拍了一下晴晴的小PP,这是她气到极点时才控制不住动手的,并没有很用力,这是每个家长都可能做出的举动,也是每个爱孩子的家长最难以承受的心痛。打在孩子身上,痛在妈的心上啊。 文筝紧紧抱着晴晴,亲着晴晴的小脸蛋,心疼地说:“妈妈不会丢下你了,也不送你回姨奶奶家……从今后,你就每天跟妈妈在一块儿……” 顾恒冕静静地看着,他没有劝文筝,他只是感受到了文筝的心痛和孩子对母亲的依恋,如此令人心酸啊,如果不是有什么苦衷,恐怕文筝也不会将孩子养在乡下吧。 晴晴听到文筝这么说,立刻破涕为笑,一改刚才的脆弱,变回了那个活泼可爱的小精灵,讨好地蹭着文筝的脸…… 小孩子就是这么单纯得近乎傻气,妈妈,就是晴晴的全部,只要能跟妈妈在一起,她就会快乐。 哭了好一阵子才停下,文筝一边擦泪一边红着脸对顾恒冕说:“不好意思,我太激动了,让你见笑……晴晴的事,真是多亏了你。我和晴晴,一辈子都会感激你的。” 文筝的眼神清澈而真诚,好像一眼就能望进她心里去。 顾恒冕一时间愣了愣,仿佛心湖上泛起一缕淡淡的波纹之后就消失不见。 “你言重了,我只是碰巧遇到晴晴,也算是缘份。现在晴晴交给你了,我想,她跟妈妈在一起就不会到处乱跑。” 顾恒冕明亮的眼神如星光灿烂,散发着温暖柔和的气息,就像是在看着一个相识已久的老朋友。 文筝现在也平静些了,低头捏捏晴晴的小脸,这小不点儿很乖巧,连忙点头:“我会听话的。”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你记住了,今天的事,妈妈可以不怪你,但如果下次你再不听话乱跑,妈妈就不会再理你了,到时候把你送到另外一个城市,你就很久很久见不到妈妈了……” 晴晴一听,纯真的眸子露出惊恐,急忙说:“我不会乱跑了!” “真的吗?那我们拉勾勾……” “拉勾勾……”晴晴伸出小指头,勾住妈妈的尾指,很认真地表情。 顾恒冕总算也能放心离开,只是今天这么一趟,让他认识了晴晴和文筝,不知道对他将来的人生有没有影响呢? 晴晴很喜欢这个帅气又阳光的叔叔,临走还不忘亲亲叔叔的脸。 “叔叔你一定要来找我玩啊。” 顾恒冕爱怜地揉揉晴晴的头发:“会的,叔叔下次来城里就找你,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吃好吃的。” “好啊好啊……”晴晴开心地笑着,冲顾恒冕挥挥小爪子,礼貌地道别。 文筝带着晴晴站在路边,看着顾恒冕的车开走,直到消失不见了,文筝这才收回目光,但心里对他的感激是不会消失的。 晴晴来城里了,母子团聚,文筝也因一时脑热而承诺不会将晴晴送回乡下去,可是,现在冷静想一想,这个决定真的可行吗?翁杭之呢,他会怎么想?先前她自己是晴晴的干妈,但今后晴晴要留下来,难免还会跟翁杭之碰面的,到时候又怎么说? 晴晴哭累了已经睡着,文筝却还在发愁……团聚是开心的,但伴随着的也是更多的难题需要她一一去解决。 ☆、106:文筝有危险 侦探社里地方小,两间屋子,一间办公用,一间是睡房,很小,只有几平米,更谈不上有什么豪华的装修了,仅仅只是一个容身之所而已。 但这些,对孩子来说又有什么关系呢,晴晴只要跟妈妈在一起就很开心快乐。 文筝原本是打算等父亲回来之后再接晴晴到城里一起生活,可现在这孩子今天的举动给她敲响了警钟,她不敢再把孩子送回去乡下了,生怕万一哪天孩子因为太想见她而做出更令人担心的事。 文筝一直都知道晴晴很聪明,虽然没上过幼儿园,可是根据文筝的观察,晴晴不论学什么东西都很快,这智商在同龄的孩子中绝对是很出彩的,这是文筝欣慰的地方却也是让人担忧之处。 就是因为晴晴聪明,她才在听到徐大婶说要坐顾恒冕的车去城里时,悄悄地趁大人不注意,爬上了顾恒冕的小货车,而她居然那时想的是进城之后找警察,然后让警察叔叔帮忙找到妈妈…… 孩子这思维,这逻辑,在大人看来没什么稀奇的,可这是发生在一个四岁孩子身上的,那就变得很不寻常了。 文筝通过今天的事,有了新的觉悟……看来不能只将晴晴当小孩子看待,她应该要开始多留意晴晴的意愿,了解孩子在想什么,并且要比以前更细心呵护晴晴这棵正在成长的幼苗,尊重孩子合理的愿望,将孩子当成一个小大人来看待。 至于工作嘛,文筝也有了初步打算,暂时停止接生意,侦探社,在父亲回来之前,她暂时不营业了,全部的精力都得用来照顾孩子。 好在唐骏在委托文筝调查他老婆时,就已经付了一半的酬劳。别看只是一半,可是很丰厚,文筝最近即使接不到生意也不要紧,生活费还是足够的。 但文筝不会坐吃山空,她更希望父亲早点回来,那样,孩子有人照顾,侦探社也可以开门挣钱。 最头疼的是翁杭之那边,他会不会怀疑什么呢? 不能怪文筝会担忧这件事,她和翁杭之才开始恋爱没几天了,她是那么真挚地付出感情和真心,如果翁杭之会因为孩子的事而跟她分开,她会很伤心的,可她不会为了任何男人而放弃晴晴。 太多烦心的事,文筝暂时不想去理会了,明天再考虑把,现在她只想好好跟女儿一起。 洗完澡,母女俩浑身都香喷喷的,还有那只漂亮的小布偶猫,也得到了很好的照顾,吃了小鱼干,正美美地睡着。 晴晴躺在文筝身边,小手还抓着妈妈的衣角,她还没从这幸福喜悦中安静下来。 晴晴圆滚滚的眸子里充满了对妈妈的爱和依赖,稚嫩的声音问:“妈妈,是不是真的不会把我送走了?” 这句话,让文筝差点掉泪,她的心狠狠揪着,她能感到孩子此刻多么的开心而又害怕……害怕再次被送走。由此可见,孩子心里已经有着恐惧分离的阴影了。 文筝还这么年轻,但她在面对孩子的时候,她就是一个成熟而温柔的母亲。 “宝贝,妈妈说不会再送你走,妈妈说到就会做到,相信妈妈,好吗?” 得到了妈妈的确认,晴晴真正地踏实了,嘻嘻笑着在妈妈脸上亲一口,撒娇地说让妈妈讲故事。 再也不用担心妈妈明天会走,这样的感觉真好啊。 晴晴百听不厌的是齐天大圣的故事,文筝才刚讲了几分钟,这孩子就沉沉睡去了。今天太折腾,孩子也累。 这时,文筝的手机动了,赶紧地抓起来就下地,跑出外边去接。 是翁杭之打来的! 文筝的声音很轻,不想吵醒了晴晴。 翁杭之并没有直接问那个让人烦恼的话题,而是说…… “你一会儿不过来睡吗?我有点饿了,如果你要过来,就帮我带一份炒河粉。”翁杭之低沉的声音就像大提琴那样富有磁性,在静谧的夜晚听着更加悦耳。 文筝本来应该听了之后很开心地点头答应,但是,她却只能婉拒了。 “我都已经睡下,今天太累了……” “嗯?是那个孩子让你费心了?你不是应该叫她父母来接人吗?”翁杭之平静的语气里带着一丝疑问。 文筝心里咯噔一下,暗暗苦笑,嘴上却还只有装作若无其事地说:“晴晴的父母不在家,这孩子有点闹情绪,她还在我这里,我得照顾她。” “什么?你照顾?你这干妈还真称职。”翁杭之没觉得自己这话酸酸的。 那是当然酸了,他今晚只能一个人独守空房,而女朋友在照顾一个小孩儿…… “翁杭之,别这样嘛,晴晴还小,闹情绪也是正常的,我是她……她的干妈,我在这种时候怎么能不管她呢。你就自己睡一晚也没事吧。” “是没什么事,但明晚呢?后天晚上呢?”翁杭之有点不悦了,文筝的怀抱,那是他的福利啊,现在全都被个小孩子霸占了。 “这……我……” “不是吧,你难道要照顾她很久?这孩子的父母,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那都是干什么吃的?” 文筝被问得有点焦急了,越发感到心烦意乱,只好安抚地说:“晴晴的家人……会来接她的,只是现在情况有点特殊,暂时这孩子只能住在我这里。这几天你就暂时委屈一下吧……你不是还要忙唐骏的案子么,你就安心工作,我会每天给你电话的。” “你……”翁杭之彻底毛了,事实证明,他的女朋友真的最近都没空搭理他了,因为晴晴。 这事换做谁也不淡定啊,可翁杭之也有自己的骄傲,他总不能跟一个小孩子争吧。 忍……忍吧。 结束这通电话,文筝回到屋里,躺在晴晴身边,轻手轻脚的,连呼吸都很小心翼翼。在她心里,孩子就是最珍贵的宝贝,如果不是现在处境无奈,她怎会跟翁杭之撒谎呢? 文筝感觉对翁杭之有些愧疚,但如今她也需要谨慎考虑才行,下一步该怎么走?翁杭之、晴晴……她可以兼得吗? 这*安稳地过去,晴晴睡得很香,还做了个梦,梦到跟妈妈一起在海洋公园,还有她的小猫咪,一家三口在看海豚表演呢…… 海洋公园一直是晴晴的梦想,说了几次去都是因为妈妈要忙工作而搁浅了计划。 都说母女连心,文筝那么疼爱晴晴,怎能不知道晴晴最想的是什么呢。 吃过午饭,喂了猫咪,文筝给晴晴梳了个萌哒哒的丸子头,神神秘秘地说要带晴晴出去玩。 晴晴很开心,好奇地眨巴着纯澈的大眼睛:“妈妈我们去哪里玩?” “去了你就知道了。”文筝想给孩子一个惊喜。 母女俩心情不错,穿得美美的一起出门,旁人都会忍不住会多看两眼。 漂亮的小孩,犹如从童话走出来的公主,而文筝又是那么青春靓丽清新可人,一大一小的组合很养眼,当然吸引了不少的回头率。 刚走出这栋楼,文筝就接到了一个电话,竟然是曾小蓓打来的。 就是上次在海滩烧烤的时候也在场的,曾小蓓,是文筝在大学时期的朋友。 曾小蓓的口气听着有点不对劲,质问文筝是不是在五年前曾在龙京大酒店的同学聚会上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 文筝被曾小蓓问得心惊胆战,难道对方指的是那晚的事?不可能啊,那件事只要她和那个男人才知道,曾小蓓是怎么知道的? 文筝佯装没听懂,曾小蓓却也没多问,匆匆挂了电话,留给文筝满肚子的疑虑。 可文筝不想因为这件事而影响了她和晴晴出去玩的计划和心情,很快就抛之脑后了。 文筝不知道的是,曾小蓓早就不是原来那个单纯的学生妹了,如今的曾小蓓,变化太大,心思也变得很可怕。 此时此刻,曾小蓓正在龙京大酒店,她是来参加婚礼的,可她无意中听到一个多年不见的男同学说,当年在大学时那场聚会,他曾看到文筝走进了一间休息室,而后有又两个男生跟进去…… 言下之意是隐晦地说文筝那晚兴许跟两个男生在休息室里做了什么出格的事。 两男一女?这太令人遐想了,文筝会是那种人吗? 曾小蓓已经喝梁雪瑞是结成同盟的,她听到这消息,第一个反应就是,要不要告诉梁雪瑞呢? ☆、107:秘密保不住了 曾小蓓并没有立刻跟梁雪瑞打电话,她独自一个人坐在休息室里,回想着关于五年前那一晚的细节。 那天,是她带着文筝参加医学院和法学院两个学校的聚会,可是她到了现场之后就忙着跟一群高富帅白富美打成一片,没有一直盯着文筝,不知道文筝那晚都干了些什么。 但如果刚才那个老同学说的是真的,确实对文筝来说就有影响了,那么最大的受益者会是谁呢?当然是梁雪瑞吧。 曾小蓓这时候开始打起了小算盘……那次在海边烧烤的时候见到过翁杭之,他的风采令人难忘,而梁雪瑞喜欢的是他,根据梁雪瑞所说,她离开事务所,是因为翁杭之对文筝的袒护。 都是聪明人,从这点她们就能猜出翁杭之和文筝之间的关系不寻常。尽管现在两人还没公开。 那么,对文筝不利的事,对梁雪瑞就有利。 曾小蓓拿着手机,看了看自己加的那四个同学群,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她在三个群里都问了同一个问题——“五年前的国庆节,医学院和法学院一起在龙京大酒店办的聚会上,有哪个男同学在休息室里遇到了这个女同学?请私密我一下,谢谢。” 除了这段话,曾小蓓还将文筝的照片也发在了群里。 梁雪瑞其实也加了同学群,只不过她只加了一个,曾小蓓就没在她加的那个群里发消息。 本来曾小蓓发了消息之后也没多大指望会收到回复,因为事情都过去几年了,况且如果真的那个男同学在群里,只怕为了顾及面子,他也不会站出来的。 可是,让曾小蓓意外的是,过了一会儿,她竟真的收到了私信,是群里一个男同学,平时没说过话的。 曾小蓓有点惊喜,感觉运气还不错。 这位男同学告诉曾小蓓,那晚他确实遇到一件印象深刻的事。在某一间休息室里,他和另一个男同学跟着进去的,里边有个长得很水灵的女生,看似是喝醉了,他和同伴当时就想逗她玩玩…… 这里所说的“玩玩”,曾小蓓自然懂得是什么意思,肯定不只是玩,而是想占人家便宜甚至是趁那女生喝醉之际强行发生关系。 这个男同学那时是学校里的花花公子,结交过的女生很多,没失过手,那晚还满以为会得逞的,可当时出现了一个不认识的男人,看起来比他们俩大一些……由于心虚,他和同伴当时就跑了,那休息室里只剩下一个陌生男人和那个女生。 那是他第一次被人打扰了好事,第一次企图对一个女生下手却失败了,他当然记得很清楚了,事隔多年,他一看到曾小蓓发的文筝的照片,他都还能认出来,照片上的就是那晚的女生。 这个男同学和曾小蓓又聊了一会儿,两人还聊到一件事……五年前那晚的聚会,最后是以停电结束的。 停电?难道文筝当时跟那个男人在休息室里的时候,是停电了? 曾小蓓脑子里的问号越来越多,感觉这件事好复杂,不是她最开始想的那样,如此一来,那晚跟文筝待在休息室里的男人是谁呢? 这件事,曾小蓓不打算告诉梁雪瑞了,她临时改变了主意。因为,她感觉,就算这件事能让人从中得到点什么好处,那也不该是梁雪瑞得,应该是她曾小蓓啊! 曾小蓓只要一想到翁杭之那张帅得令人屏息的脸,还有他独具魅力的风采,她就会对文筝产生出一股嫉妒的心思。凭什么文筝可以跟翁杭之关系那么近?她不过是个普通人,哪里配得上翁杭之? 这还不算,还有个崔卓呢,也是对文筝有意思的,这文筝究竟有什么魔力?她曾小蓓这些年可没少花功夫,但还没遇到一个让她满意的目标,直到崔卓和翁杭之的出现。 “这两个优秀的男人,崔卓是明摆着喜欢文筝的,而翁杭之却不一定呢……就算翁杭之真的文筝有好感,那也不是不能破坏的。像翁杭之那样的男人,有颜有钱有身份,对文筝,顶多是一时兴趣罢了……呵呵,好男人的存在,就是值得女人去拼抢的,我曾小蓓怎么着也比文筝强吧……” 这女人已经在开始幻想了,可怜她还不知道翁杭之和文筝已经是在交往了。 不过像曾小蓓这种女人也不少,兴许就算知道了,也还是不会放弃的。她们见多了那些高富帅身边的女人像换衣服那么容易,明白富人圈里的游戏规则,怎会看好翁杭之和文筝呢?对她们来说,别说是交往了,哪怕是已婚的富豪,她们也照样敢去勾搭。 曾小蓓走出了休息室,一眼就看见隔壁房间的门紧锁着,门上还有四个大字“非请勿入”。 曾小蓓不由得停下脚步,伸手去拉门柄,打不开,锁了。 这龙京大酒店,她来过好几次了,这里两间休息室就是五年前那晚文筝进去过的,可为什么旁边这间休息室却不能随意进出了?是改成别的用途了吗? 不远处有个清洁工在打扫走道,曾小蓓灵机一动,走上前去。 “大婶,请问一下,这个房间能进吗?” 清洁大婶一听,立刻摇头说:“不能进,一直都锁着的。” “为什么啊?” 清洁大婶兴许是见曾小蓓笑得很友善,这才多说了几句:“几年前就停用了,好像是老板的规定,没有他的允许,别人不能进。” “几年前?五年前吗?”曾小蓓又是一愣。 “好像是吧。” “……” 曾小蓓心里暗暗吃惊,这是巧合吗?五年前开始就停用,不允许进入,并且还是老板下的命令?老板是谁? 曾小蓓这脑子又转了起来……龙京大酒店是属于莙杭集团旗下,而莙杭的总裁是杭庭玉,还有另一个总裁是……翁杭之! 曾小蓓知道的还不少,只是不知道杭庭玉已经让出总裁之位,股份转让给庾弢了。 可是,清洁大婶所说的老板,不一定是集团总裁,也可能是酒店经理啊。到底是谁下令不允许开放这间休息室的? 曾小蓓这女人的第六感真灵敏,直觉这件事不是巧合那么简单,她得想办法搞清楚才行。 =========== 海洋公园。 这里是欢乐的海洋,是成年人和小孩子都能玩得嗨皮的梦幻乐园。 今天虽然不是节假日,但也是很多人,进门和里边各种玩乐项目都是需要排队的。 欢声笑语在这片广阔的公园里随处都有,各种新鲜刺激得娱乐设施看上去惊险又充满了吸引力。一眼望不到头的蓝色和绿色交织成公园的主题,来到这里就像是进入到一个海边狂欢的派对。 文筝都只来过一次,那是几年前的事了,现在这次是带晴晴来。 晴晴从未见过这么多的人,紧张而又兴奋地拉着文筝的手,好奇的大眼睛四处打量,好玩的东西太多了,一时间看不过来。 由于还小,很多项目不能玩,比如超速旋风、动感快车、越矿飞车……等等这些都是不适合太小的孩子玩,所以文筝主要是带着晴晴去水族馆和观看海狮海豚的表演。 晴晴被这欢乐的气氛感染,笑得很开心,特别是在水族馆的时候,看到一个个可爱的海底生物隔着透明的玻璃就在自己眼前,这小不点儿恨不得能从玻璃穿越过去…… 一片清澈透明的蓝色水域里,生活着千奇百怪的生物,五颜六色缤纷炫目,最受人喜欢的就是水母和海豚了。 晴晴整个身子都贴在玻璃上,肉肉的小手指放在玻璃上,纯净的大眼睛望着眼前的小海豚,嘟着小嘴亲在玻璃上,而小海豚也在里边用嘴碰碰玻璃,这个动作,让晴晴开心不已。 “妈妈你看,小海豚在亲我……嘻嘻……” 孩子的纯真,让大人感觉到世界简单的一面,心情也跟着大好。 这时,晴晴又看到了什么,欢喜得大叫:“妈妈快看……美人鱼……美人鱼来了!” 果然,水里出现一个人身鱼尾的美女,正微笑着朝这边游来。 这是水族馆里的一大特色,有人扮作美人鱼在里边游来游去,柔软优美的身姿,大人看着赏心悦目,小孩子看着就真以为是童话世界里的故事成真了。 “美人鱼,你饿不饿?”晴晴贴在护罩上,很认真地看着眼前这美女。 美人鱼不知道晴晴在说什么,只是亲切地对她笑笑。文筝却是被孩子的善良所感动了,蹲下身子抱着晴晴,温柔地抚摸着晴晴的长发:“宝贝,美人鱼姐姐她每天都会吃得饱饱的出来跟我们见面,所以你不用担心她会饿。” 晴晴的眼睛就跟着美人鱼打转,见美人鱼往前边游,她也跟着挪动脚步。 小孩子的快乐可以很简单,文筝在一旁看着却是感概万千……晴晴以前过得其实挺清苦的,没有多的玩具,没什么好玩的东西,就连家门口的海洋公园也是第一次来。但现在晴晴要住在城里了,以后她会带孩子多出来走动,去儿童乐园,去游乐场,去好多好玩的地方。她要将亏欠孩子的,全都补上。 晴晴还在跟着美人鱼走,一不小心,撞到了跟前一个小男孩儿,文筝一看就慌了,赶紧地将小男孩儿扶起来,看看摔伤没有。 “小朋友你没事吧?有没有摔着?” 小男孩儿看似是快要哭了,其实没摔着,只是有点害怕。 “妈妈,我不是故意撞到他的,我已经跟他道歉了……”晴晴软糯的声音柔嫩得令人心疼,她一个劲地打量着小男孩儿,生怕真的摔到。 文筝也在仔细看着,观察小男孩儿身上是否有伤。还好,只有手臂蹭了一点红,其他都没事。 “你家大人呢?”文筝心想这小孩子怎么单独一个人? 这时,小男孩儿眼睛一亮,直冲进一个男人的怀里。 “舅舅!” 文筝下意识地随着声音看去,顿时就愣住了……崔卓? 没错,那小男孩儿正是被崔卓抱在了怀里,他也正一脸震惊地看着文筝。 文筝先是一怔,随即脸色大变……崔卓什么时候站在她身后的?他听到什么了? 该听到的都听到了,所以崔卓才这么震惊,看看文筝,再看看晴晴,崔卓难以置信刚才自己听到的……这个洋娃娃般的小女孩居然喊文筝“妈妈?” “文筝,这是……你的……女儿?”崔卓这张犹如雕塑般的脸庞上写满了惊异,还有几分复杂的神色在眼底。 崔卓是文筝的朋友,她此刻也不想隐瞒什么,因为他是崔卓,不是翁杭之,她可以更坦然一些,既然都这样了,不如就说出来。 “是,师兄,这是我的女儿,叫晴晴。”文筝牵着晴晴的手,低头对女儿说:“宝贝,这是妈妈的朋友,快叫崔叔叔。” 晴晴嘻嘻地笑,奶声奶气地喊:“崔叔叔。” 崔卓现在脑子有点混乱,好不容易从这惊爆的事实里回过神来,他那双梦幻般的蓝眸里浮现出一缕疼痛……原来文筝有孩子了,怎么从没听她说过呢?孩子的父亲是谁?文筝什么时候结婚的? 文筝看得出来崔卓的困惑,她并不想被人误认为是在欺骗什么。 “师兄,晴晴是我的孩子,但我并没有结婚。” “什么?”崔卓心头猛地一震,想不到文筝居然是未婚生娃? 心痛是一回事,但此刻崔卓更多的是愤怒! “是谁?是哪个男人狠心抛弃你和女儿的?文筝,你告诉我!” 题外话: 先发一章4千字,下一章还在写,稍后就传 ☆、108:抓到凶手 海洋公园里随处都是可以坐下来休息的地方,文筝和崔卓带着俩孩子,选了个树下的荫凉处坐下来。 今天的事,带给崔卓太大的震撼,心里像压了一块大石头似的。他是带外甥来玩,因为他妹妹妹夫都去出差了,外甥才五岁,由爷爷奶奶带着,总是吵着要来海洋公园,正好今天他休假,就把这个小家伙带来玩,没想到会碰到文筝。 更没想到的是,文筝还有个美美的萌萌的小公主。 文筝把心里憋了很久的秘密都对崔卓讲了,他才知道原来文筝和晴晴不是被谁抛弃的,而是五年前某一个晚上所留下的后遗症。 但晴晴这孩子聪明活泼,是个可爱的小天使,文筝看来很爱晴晴,可这与爱情无关,单纯只有母爱。鉴于这一点,崔卓才没那么气恼了,很快就冷静下来,心里迅速有了决定。 文筝没有结婚,她还带着个孩子,生活不易,她这么好的女人应该值得男人去爱。他不介意文筝有孩子,他也喜欢晴晴,那么乖巧的萌娃,谁能不爱? 崔卓能这么快就转过神来,并且依旧对文筝的喜欢不减,这跟他从小受的教育和生活环境有关系。他是个混血儿,在M国生活读书十年,剩下的时间才是在中国。在他的观念里,爱情是纯粹的,没那么多门当户对和附加的条件,就算文筝有女儿,也不会影响到他对文筝的感情。只要是自己真心喜欢的就会去努力追求,其他的东西都不重要。 “文筝,这些年,你受的罪不少,我现在才知道,你以前在医科大读书的时候为什么中间有段时间是休学的,原来是为了生孩子。”崔卓温润的眼神就像是春天的暖阳,包容和关心,都能让人莫名的感动。 文筝很庆幸自己有崔卓这个朋友,他没有瞧不起她,没有责怪她以前的隐瞒,他还在心疼她,这怎能不让人感动呢。 “师兄……我……” “好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看我像是小气的人么?再说了,晴晴那么可爱,我喜欢还来不及。以后你带孩子如果忙不过来,可以找我,我可是有带孩子的经验。”崔卓这话到很实在,他外甥只比晴晴大一岁,并且很粘他,他确实很有带孩子的心得。 文筝不禁轻笑说:“晴晴有点顽皮,我怕你会被她惹得头疼。” “小孩子顽皮一点也是正常的,晴晴没上过幼儿园却比同龄的孩子更聪明,这是老天爷给你的恩赐。” “是啊,晴晴是我的宝贝,虽然说我是孩子的妈,但是有了晴晴之后,才是我真正成长的时候。” “过几天我们带晴晴去花海吧?” “花海?嗯……好主意。” 晴晴对于崔卓很好奇,蓝色眼睛的人,她只在电视里看过,这是第一次见到真人版的。 晴晴站在崔卓身边,仰着小脑袋盯着他,嘴里在小声嘟哝:“好漂亮的眼睛……” 崔卓被晴晴这么一夸,显得心情大好,手一伸,顺势将这小身子捞在怀里。 晴晴正好可以用手去摸崔卓的眼皮…… “叔叔,为什么你的眼睛跟我们的不一样呢?你跟我家团子的眼睛很像。” “团子?团子是谁?” “是我的猫咪……” 崔卓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逗趣地说:“那晴晴觉得,叔叔会不会是一只猫咪变的呢?” 晴晴顿时瞪大了眼睛,圆滚滚的眸子看着崔卓,伸个脖子瞧瞧他身后,然后嘻嘻地笑:“叔叔才不是猫咪变的,叔叔没有尾巴……” “这……”崔卓忍不住在晴晴脸蛋上亲了一下:“真是个聪明的小公主!” 晴晴一下子脸红了,肉乎乎的小手指摸着刚被亲的地方,稚嫩的声音说:“妈妈说的,不可以让男生亲。” 这小眼神儿,真是太有趣了。 崔卓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窘迫地看着文筝,而文筝这捂嘴偷笑,很少见到崔卓这样尴尬的表情,她得好好欣赏一下。 两个大人两个小孩,玩得开开心心的,忘记时间的流失,一会儿就快要到6点了,该吃饭了。 一起走出海洋公园,文筝也有些疲累,晴晴已经在崔卓怀里,耷拉着脑袋,看样子有点困。 “我们先找个地方吃饭,然后我送你们回去。” “好……”文筝边说边跟在崔卓身后,要去对面马路,他的车停在那边。 崔卓抱着晴晴,身边还跟着外甥,而文筝走在稍后的位置。 这时候洋海公园门口的人已经不多了,一个穿黑色衣服戴着网球帽的男人正从文筝身边经过。 蓦地,崔卓听到身后传来文筝的怒吼:“抢劫啊!” 崔卓急忙回头看去,只看见文筝追着一个男人而去,那速度,简直就像是飞毛腿。 文筝的包被抢了? 崔卓这急啊,但两个孩子在这里,他不能走开,但又担心文筝出事,赶紧地把孩子带上车,朝着前边那条路开去,希望能遇到文筝。 那个抢包的贼,这辈子都没遇到过这么彪悍的女人,对他穷追不舍,跑得比男人还快。 “M的,太背了吧,怎么遇到个女疯子,至于这么拼么?”这男人心里痛骂,脚下还不停在跑,但他的体力有限,跑步更不是强项,后边的女人已经追上来了! “站住!把包还我!”文筝高喊着,敏捷的身体直冲而去。 追到一个巷子里,男人实在跑不动了,感觉快要断气,而文筝冲过来,照准他腰部狠狠一个飞腿! “嗷——!”男人哀嚎,一个酿跄摔在墙角,苦着脸,举着包,只差没哭出来了。 “姑奶奶饶命,包还你,还你!”男人嘴上求饶,心里却在咒骂,怎么会有这种女人?这是传说中的女汉子吗? 文筝一脸都是汗,刚才跑得太激烈,可她还是撑下来了,怪只怪这个人运气不好,遇到一个专业的私家侦探……没点底子,敢开侦探社么?追人这种事,文筝最拿手了。 文筝没多话,先看看包里的东西少没少…… 这个倒霉的男人一手按着自己的腰,慢慢站起来,感觉还是疼,一双怨毒的眼睛望着文筝。 “瞪着我做什么?还不滚?”文筝一声呵斥,凌厉的目光扫过去,气势逼人。 好吧,这男人不得不承认,自己遇到的不是个女汉子,而是一只母老虎。 腰被文筝给踢得生疼,男人嘴里骂骂咧咧地转身走了,可刚才走两步,却被文筝叫住。 “回来!” 男人无奈地回头,文筝仔细打量着他,试探地问:“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废话,你刚才追了我一条街,怎么没见过?” 文筝无暇理会他的态度,她只是感觉这人有点面熟。 “没事了吗?没事我走了,真是的……劳资今天时运不济,遇上你这么个女煞星……” 这时,文筝脑子里忽地灵光一现,她想起来这人是谁了,就在前几天,她见过这个人! 文筝来不及多想,猛地窜上去,一把拽住男人的胳膊,将他押住,面朝墙壁…… 男人又是一阵呼痛,杀猪般的叫声,使劲挣扎,但先前文筝已经踢到他的腰,他算是负伤了,现在还疼着,哪里是文筝的对手。 文筝为了成为一个合格的私家侦探,她可是曾跟武馆的师傅练过几天的,寻常男人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神经病,你快放开我!M的死女人你发疯了吗!” “嘿嘿,想跑?没门儿。” “啥?”这男人一听就慌神了,口气陡然急转而下:“包都还你了,至于还要把我送去警局吗?我也是生活所迫才会出来抢东西的。” 可文筝却丝毫没有放松,反而更加用力押着他,疼得他哇哇大叫。 “抢包的事,我没打算追究,但是,另外一件事……”文筝没有说下去,她看到崔卓的车了。 崔卓也看到了她,心急火燎地上前来,一看这架势,顿时愣住了。 “文筝,这个是抢包的人?你把他制服了?”崔卓惊讶地看着眼前这一幕,感觉太不可思议了。 文筝犹如一个胜利的女战士,冲着崔卓挤挤眼睛:“师兄,你车里有绳子吗?把这个人绑上。” 绳子? 很快,这男人就被绑住了,嘴里还塞了一块布…… 这天晚上,翁杭之接到了警局的电话,是陈警官打来的,告诉他,唐骏的案子有了突破性进展!砸死杨立波的凶手抓到了,而将凶手送去警局的人,是文筝! 题外话: 求点月票!下一章加更还在写 ☆、109:激烈碰撞(加更) 就像是冥冥中有注定,文筝在海洋公园门口遇到那个抢包的贼,竟然是她那天在杨立波遇害的地方碰到人。她当时在对面楼里看到这边出事之后,跑过来,刚进电梯那时,一个慌慌张张的从电梯出来的小伙子,名叫周洪宇。 既然唐骏砸杨立波的那一处不是致命伤,凶手当然另有其人,是谁砸到了杨立波的后脑致使他丧命?当天在那栋大楼里进出的每个人都有嫌疑的,而这个抢包的贼,那天也进出过,文筝想起来了,就不会放他走,当然是送去警局了。 这做了亏心事的人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心虚,周洪宇在被抓去警局时就知道情况不妙,早就六神无主了,再加上警察连番逼问,周洪宇的心理防线全线崩溃,老实交代了犯罪过程。 原来,案发当天,周洪宇之所以会出现在那栋楼,他是想去偷窃的。 可他运气不好,撬了两家的门也没偷到财物,正郁闷之际,他还在寻找下手的机会,就看到林涵家的门敞开着,里边有个男人倒在地上,正痛苦地捂着自己的头。 那时杨立波受伤并不重,只是被砸得头晕,流了一点血,还不至于会死,可是,他遇到了周洪宇,这是个偷窃的惯犯,并且是个瘾君子,如果今天没有收获,就意味着无法买到需要的毒品。 周洪宇因染上毒瘾,早就丧心病狂,抢劫伤人这种事经常干,那天见到杨立波受伤,周洪宇脑子一热,第一个念头就是想到机会来了! 周洪宇是职业偷窃的,身上随时都有手套鞋套,当时立刻套上,走了进去……这也是为什么警方在现场勘查中没发现其他人指纹和脚印的原因。 周洪宇当即对受伤的杨立波实施抢劫,杨立波被推到在一边,抓起手机就要打电话……实际上他不是在乎钱财,他是想打120救命! 但周洪宇不知道啊,还以为杨立波要报警,情急之下将地上那碎了一半的花瓶砸向了杨立波的后脑! 尖锐的陶瓷碎片刺进去,杨立波后脑处流出了腥红的鲜血,躺地上不动了,场面十分骇人。 周洪宇当时也懵了,发现杨立波没了呼吸,吓得魂不附体,哪里还顾得上抢钱,飞快地离开了现场,在楼下出电梯时碰到了文筝…… 翁杭之听着陈警官说完,他嘴角已经扬起了笑意,不由得感叹,文筝还真是天生就该当私家侦探,是那块料。她超常的触觉和机敏,就是一种难得的天赋。 这个案子,也因抓到真凶而告破,唐骏当晚就从看守所里被放出来了。 唐骏有惊无险,免于被起诉,同时也证实了他没杀人,这对他来说犹如新生,有种重归人间的感觉。 经历过一次这样的遭遇,人的内心是会发生改变的,好像一些从前放不下的事情也看开了。 唐骏决定要尽快地爽快地跟林涵离婚,之前是不甘心被这个女人欺骗,太愤怒了,所以才会找私家侦探去查她,结果差点把他自己给搭进去,所以唐骏想明白了,平安地活着才是最大的幸福,像林涵这种女人虽然很可恨,但他犯不着因此将自己推进漩涡……还好杨立波不是他砸死的,否则他将一辈子背着杀人的罪名。 唐骏醒悟了,终于明白,即使再愤怒再恨,也还是要保持一丝理智,在做任何事之前先考虑一下后果以及值不值得。林涵根本不值得他去生气,不值得他为了抓到她跟杨立波在一起的证据而追到那栋楼里去……遇到这样的女人,最好就是赶紧划清界限从此互不相干。 翁杭之悠闲地开着车,往侦探社而去,他想见文筝,想当面听听她今天抓到周洪宇的经过。 其实光是想象一下当是的场面,翁杭之已经忍不住笑了……周洪宇怕也是第一次遇到那么彪悍的女人吧,但也正是因为文筝有着堪比女金刚的一面,所以才能抓到凶手。 有着萝莉般的外型,清新自然的气质,却有一个女金刚的灵魂,这样的女人,他能不动心么? 此时此刻,文筝也到了侦探社楼下,崔卓抱着晴晴下车来,这小不点儿已经困得不行,睡了过去。 文筝伸出双臂,想要接过孩子,可崔卓却轻声说:“我抱上去吧,有点沉呢,你抱着吃力。” 文筝心里一暖,看看晴晴睡得这么香,也不忍心将她吵醒,随即点点头。 回到侦探社,一开门,窜出来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喵喵喵叫个不停。 是团子,它一天都是独自在家,可怜兮兮的,现在见到主人,赶紧地来求抱抱。 文筝被这柔嫩的猫叫声降服了,心里一软,将团子抱起来,这机灵的小东西立刻欢喜地舔着主人的脖子,就像是很久没见到家长的小孩子在撒娇。 崔卓眼睛一亮,赞叹道:“这就是晴晴说的蓝眼睛的猫咪?真漂亮,还是只布偶猫。” “嗯,是我以前捡到了团子的妈咪,前不久才生下了两只小猫,有一只被我朋友拿去了,还有一只就留下来给晴晴作伴。” “你运气真不错,路边都能捡到布偶猫……你知道吗,就你现在怀里抱的这只,毛发柔顺亮泽,它身体是奶油色,但眼部周围和耳朵是巧克力色,丹凤眼,瞳孔深蓝色并且又圆又大,模样十分讨喜,如果拿去卖,起码能卖一万多块钱。” “卖?那可不行,团子是我们的家人,不能卖的……再说了,乡下我姨奶奶家里那只布偶猫维尼,它生的猫咪宝宝,一只送给了我朋友,另一只就是团子,如果把团子卖掉,以后就见不到了,维尼会伤心的,我和晴晴也会难过……”文筝说着还低头在团子脑袋上蹭了蹭,尽显溺爱。 团子叫了两声以示回应,,骄傲地瞅着瞅着崔卓,像是在说:“看吧,主人这么爱我!” 崔卓不禁莞尔,他刚才不过是说笑的,他知道文筝一定也知道布偶猫的价值,要卖的话早就卖了,她那么有爱心的人哪里会舍得卖猫咪呢。 晴晴动了动,崔卓将她放到了屋里,盖上被子…… 文筝给崔卓倒了一杯水,让他坐着歇一歇。 崔卓本来也没急着走,在海洋公园里都忙着照顾孩子了,两人真正谈心的时候少,现在正是聊天的好时候。 崔卓喝着文筝泡的柠檬茶,感觉很清爽。眼前坐的是他心仪的女人,腿上还有一只猫咪在玩儿,这情形,仿佛崔卓就是这个家的男主人一般。 团子太调皮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整蛊崔卓的,当崔卓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他的裤子……被这小猫咪给尿了。 “天啊,团子你居然干出这种事?你……你真是太气人了!”文筝急忙将纸巾扯出来一把,给了崔卓。 崔卓那个表情啊,十分无奈,可又不能对一只猫咪发火吧。 团子也知道自己闯祸了,一溜烟儿就跑进窝里,只露出两只圆圆的眼睛在张望。 “师兄,这……真是不好意思,团子还小……也是我还没教得好,它太顽皮了。”文筝歉意地说,小脸都皱成一团。 猫尿啊,那味道,太酸爽了,可他也没有生气,只是看了看角落…… “我去卫生间一下,有浴巾吧?我把裤子脱下来洗洗再吹干,然后才能穿上。” 也只有这样了,否则崔卓难道穿着这条臭臭的裤子在身上吗,太脏了,爱干净的人都受不了。 崔卓刚进去,文筝就收到了翁杭之的短信——我看见你那里亮着灯,开门吧。 文筝顿时傻眼儿,翁杭之他……在门口? 那是当然了,他必定是来了才会知道她这亮着灯啊。 这时,敲门声已经响起,有点急促。 文筝望望卫生间那边,心想,翁杭之该不会见到崔卓之后又胡思乱想吧?可她跟崔卓本来也没什么,只是朋友,他送她和晴晴回来,这很正常啊,一会儿就跟翁杭之解释一下。 文筝打开门,翁杭之笑着就进去了,一把将她抱着,正要亲下去,可是……翁杭之突然看到卫生间里出来一个男人,是崔卓! 崔卓下半身只围了一条浴巾就出来了,刚洗完裤子呢。见到翁杭之,两人都同时愣住,随之而来的,是翁杭之那沉沉的脸色,嘴角的笑意凝固,眼里都快喷火了! 题外话: 今天一万字更新,求点月票啊! ☆、110:霸道男友 这一幕,犹如两颗撞击的行星,空气中涌动着看不见的气流,某男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凛冽的气场就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征兆。 文筝也傻眼了,她哪知道崔卓会围个浴巾就出来了,而崔卓也不是故意要制造这样的场面,他脱下被猫咪弄脏的裤子,那当然要围个东西啊。 “翁杭之,你听我说,崔卓他……” “你去给我削点水果,我和崔卓有话要说。”翁杭之阴沉骇人的神情,墨黑的瞳眸里迸发出道道寒光,盯着崔卓,那架势太霸道了。 文筝感觉不妙,越发焦急,可崔卓在惊诧之后却恢复了冷静,温柔地问文筝说:“去吧,削点水果,有劳你了。” 好嘛,俩男人此刻有了惊人的默契,都让文筝去削水果,实际上不就是想把文筝支开然后他们就…… 他们会怎样?文筝皱着脸,水润的眸子瞅着翁杭之:“你们有话好好说,崔卓是我朋友,你别吓着人家。还有啊,晴晴在睡觉,你们说话小声点。” 文筝转身就进里边去了,只剩下两个大男人在这。 周围的空气仿佛凝固了,压抑得令人窒息,翁杭之发怒的样子不是歇斯底里那种,但光就这刺刀般的眼神就足够表达他此刻的内心了。 崔卓对于翁杭之的出现也是很意外的,这大晚上的为何翁杭之会来?看样子他和文筝之间不是普通关系,难道说…… 一双充满杀气的眼睛与一双疑惑的蓝眸对视,两人虽然都没开口说话,可似乎都能猜到对方的心思。 这是男人之间的无声的战斗! 终于,崔卓往椅子上一靠,抬手整理一下额前的头发,淡淡地说:“你不会是碰巧路过这里吧。” 翁杭之冷哼一声:“文筝是我的女朋友,我随时都可以来这里,而你,这么晚了为什么会在?” 女朋友? 崔卓刚才还挺镇定的,但此刻却惊得差点跳起来,温润沉稳的他,在听到翁杭之的话以后,他也无法保持冷静了,只觉得胸口燃烧着一团火! “你说什么?文筝是你的女朋友?不可能!”崔卓眼里露出罕见的怒气。 翁杭之见崔卓这反应,他反而没那么生气了,因为,他可以趁这个机会将崔卓这个情敌解决了,让对方别再打文筝的主意。 “没什么不可能的,文筝已经是我的女人,你就别再搀和,还有,今晚的事,不管你为什么会围着浴巾出现在这里,你记住,以后别来了。”翁杭之这骄傲而又霸气的一番话,完全是男主人的姿态。 翁杭之不愧是聪明人,他刚才在看到崔卓时确实很愤怒,甚至想揍人!可他不会傻到去怀疑文筝和崔卓做了那种事。他相信文筝不会是那种脚踏两船的女人,更相信自己的判断……如果文筝和崔卓先前真的要做什么,崔卓就不会还穿着上衣而下边围浴巾了。 高情商的男人果然是不同,如果换做其他人,只怕早就打起来了。 崔卓紧紧攥着双手,死死咬着牙,脖子上的血管都鼓起来了,可见他有多么愤怒。 “我不信,文筝不会跟你在一起的!”崔卓嘴上这么说,可他还是清晰地感觉到心头在颤动。 “文筝……”崔卓看到文筝端着果盘出来了,急于向她求证。 文筝其实刚才都听到他们的谈话了,此刻,文筝坐在翁杭之身边,略带歉意的目光看着崔卓……这是她的好朋友,而她隐瞒了她和翁杭之在一起的事实。 “师兄,我和翁杭之也是刚刚才开始交往,我没想一直瞒着的。我和他有约定,要公开这件事的话,需要双方同意。师兄……” 崔卓的脸色异常苍白,梦幻般的眼眸失去了神采,被这惊人的消息惊呆了,同时也让他心痛。 等崔卓回过神来,他转身就去了洗手间,将那条湿的裤子穿上。 文筝不知道崔卓对她的心思,她以为这只是好朋友之间的别扭。 “师兄,你别生气……师兄……”文筝想站起来,却被翁杭之拽住了。 她只能眼睁睁看着崔卓往外走。 门口,崔卓回头看了看,英俊潇洒的脸上勾起一丝苦笑:“文筝,无论如何,你开心就好。” 开心就好,这是多么无奈而又残酷的祝福。别人是开心了,可自己呢? 崔卓走了,一秒都不想多做停留,因为那会让他感觉自己是多余的。 男人的骄傲,有时比女人更脆弱。崔卓现在只想一个人静静,他不想逗留了,他怕会泄露心底那可悲的单恋,他只有离开才可以掩饰此刻的悲伤失望。 翁杭之很少佩服过谁,不过在这一刻,他对崔卓有点佩服了,能够在这种情况下还走得洒脱,保全了男人的尊严,这崔卓的情商蛮高的嘛。 翁杭之猜想文筝依然是不知道崔卓喜欢她。这样也好,免得横生枝节。 只是,翁杭之这货忍不住在想……文筝虽然没钱没背景,可她身上有着许多女人没有的品质。走了一个崔卓,以后还会有其他的男人觊觎她么? 文筝狠狠在翁杭之肩膀上一掐,杏眸圆滚滚地瞪着他。 “哎哟,这么凶?” “你说呢,我朋友都被你吓跑了。” “……我又不是怪物,怎么会吓跑他,是他自己走的,关我什么事。” “你……” “你什么你,我还没问你呢,崔卓怎么会围个浴巾在这晃来晃去?”翁杭之黑着脸,一瞬不瞬地看着文筝。 这时,那只顽皮的猫咪又跑出来了,在文筝脚边蹭着,尖尖的小耳朵竖起,小爪子挠着文筝……这萌萌哒小猫咪太粘人了,有事没事就求抱抱。 文筝被团子萌得头晕,将它抱起来,这才瞥了瞥翁杭之:“就是这只猫咪,先前在崔卓裤子上尿尿了,他只要把裤子洗掉,所以才会围着浴巾。” 原来如此! 翁杭之暗暗为自己喝彩,幸好刚才没有不分青红皂白就发火。 “可是他怎么会来这里的?” 文筝一愣,下意识地往睡房的方向望望。 “是我今天带晴晴去海洋公园玩,遇到崔卓带着他外甥……我们晚上一起吃的饭,然后他送我回来的。” 好吧,翁杭之总算是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可文筝忽然蹙眉望着他:“你问得这么仔细,你是不是不相信我?” 翁杭之没好气地说:“如果我不相信你,我还会在这里跟你心平气和的说话?” 文筝想想也是的,翁杭之还算很理智吧,愿意听她解释。 翁杭之长臂一伸,墨眸里闪过一道暗色的火焰,大手顺势抚上她的脸颊,捏捏。 “但是,我严重警告你,以后不可以跟任何男人走得这么近,今天的事,下不为例。”翁杭之很严肃,脸色沉沉的。 “你……好霸道……崔卓是我的朋友啊……”文筝小声嘟哝。 确实太霸道,翁杭之这货对文筝的占有欲相当强烈。 翁杭之脖子一梗:“就算是朋友,但他也是男人!” 一股浓浓的醋味儿,好酸啊…… “你吃醋了?”文筝噗嗤一笑,狡黠的双眼瞅着他:“任何男人吗?那你现在还不快点走?” “我说的是除我之外的男人,这里,我随时可以来。”翁杭之紧紧搂着文筝,眼底那惩罚似的目光燃烧着熊熊烈火。 这眼神,文筝太熟悉了,每次他想要那个的时候都是这么看着她的。 “唔……”文筝被他封住双唇,强烈的男子气息带着蛊惑,席卷了她的意识。 两人很快就黏在了一起,就连空气都变得火热,急促的呼吸声预示着即将发生的一切。 文筝被吻得七荤八素,他也为这熟悉的香甜所沉醉,好想将她揉进骨子里去才好…… 可文筝没有忘记,屋子里还有晴晴呢。 “不……不行……”文筝含糊地低语,却换来翁杭之更热情的索取。 小小的空间都被两人的爱火所占据,眼看着他就要得逞,就在这紧要关头,忽地,翁杭之感觉到手臂一疼…… 只见一个小小的萌娃抓着他的胳膊一阵咬,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愤怒地瞪着他。 是晴晴!晴晴醒了,以为翁杭之在欺负妈妈,她立刻就来保护妈妈,咬他! 题外话: 下一章还在写,大家投点月票啊,客户端投现在是双倍! ☆、111:好好享受一下福利 堂堂男神,这辈子都没这么窘迫过,竟然在即将好事得逞的时候被一个小娃娃给破坏了! 确切地说,是被欺负了!因为,孩子小啊,他就算气恼也不能对孩子动手的,只能干瞪眼。 这瞪眼神功,谁都比不过晴晴。 翁杭之被眼前这小豆丁瞪得脸皮燥热,无比郁闷。 文筝同样也是满脸绯红,心想啊,孩子刚才都看到什么了?还好她和翁杭之并没有真的做点什么,亲亲抱抱的尺度不算太大。 文筝已经在晴晴耳边叮嘱她了,所以孩子不会在这个时候喊她妈妈。 晴晴抱着猫咪,文筝抱着晴晴,这三口,看起来是那么和谐温馨,俨然就是一家子嘛。翁杭之有种强烈的被排斥的感觉。 “晴晴,你怎么不睡觉了?” “我口渴,想喝水……”晴晴嘟着小嘴说,可那双圆滚滚的眼睛还警惕地看着翁杭之,就好像他只要一靠近文筝,晴晴就会发飙。 文筝将杯子给晴晴,她自己喝水,胖乎乎的小肉手捧着杯子,咕咚咕咚…… 喝完了,照样一眨不眨地盯着翁杭之。 翁杭之这憋气啊,半晌说不出话来。 “喵……”团子叫了一声,在晴晴怀里蹭了蹭,似乎是困了。 面对着仨,一个一个都这么萌,翁杭之的怒气坚持不到三分钟就被消灭了。 文筝也看出来对翁杭之的戒备,倍感头疼,今晚怕是难以安寝了。 “翁杭之,我和晴晴一块儿睡的,你今晚就……就回家去吧。” “什么?你……”翁杭之顿感挫败,咬牙切齿地说:“你这个不知好歹的女人,我特意过来看你,你居然叫我回去?” 这怨气这酸气,真是冲天。 文筝心里一软,歉意地说:“晴晴在,只能委屈你了。” “是啊,真亏你还知道我委屈!”翁杭之没好气地哼哼,目光停留在晴晴身上,看着这个天使般可爱的小萌娃,他的心啊,怎能硬得起来? “咳咳……那个晴晴是吧,我觉得我们有必要谈一谈。”翁杭之一本正经的表情,就好像是在对待一个客户。 文筝见状,又好气又好笑,他是没跟小孩子打过交道吧?跟一个四岁的孩子说话,就他这样子,只怕是难以凑效。 果然,晴晴瞅瞅他,扁扁嘴,气呼呼地鼓着腮,还是不搭理他。因为晴晴先前看到翁杭之按着文筝在沙发上亲热,她以为翁杭之是在欺负她妈妈,所以就不会给好脸色了。 “你……”翁杭之吃瘪了,被个小豆丁鄙视了? 是鄙视吗?刚刚孩子那眼神? 文筝忍着爆笑的冲动,低头温柔对晴晴说:“宝贝,刚才这个叔叔不是在欺负我,他只是在跟我玩游戏。” 晴晴一听,亮晶晶的眸子眨巴眨巴,揪着眉头问:“真的是玩游戏吗?” 这才四岁呢,已经这么富有质疑精神了,这孩子也太机灵了吧。 翁杭之老脸挂不住啊,今天看来是彻底败在小豆丁面前了。 但无论怎样,他也得维持一下自己的形象嘛。 “太累了,我懒得动,就在这里睡。”翁杭之拍拍座下的小沙发。 “啊?你要睡沙发?” “我也不想睡,还有其他办法吗?”翁杭之瞥着晴晴,言下之意是,如果不是这孩子在,他哪里用睡沙发? 文筝这时也感觉翁杭之挺值得同情的,可晴晴是她的宝贝,而且那么小,总不能让孩子一个人睡沙发吧,那只有委屈翁杭之了。 晴晴在文筝的安抚下,乖乖地回房睡觉了,可是走到卧室门口还不放心,回头又警惕地看着翁杭之,奶声奶气地说:“你不可以进来哦,男生不可以偷看女生睡觉觉。” “我……”翁杭之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什么时候这么尴尬过,被个小毛孩说得好像他是强盗似的。 文筝看到翁杭之的表情,大感有趣,亲亲晴晴,赞赏地说:“宝贝你太给力了!” 晴晴嘻嘻地笑着,重新回到*上躺下,还不忘叮嘱文筝要把团子抱去窝里。 “放心,妈妈会照顾好团子的,你乖乖的睡好,妈妈一会儿就来陪你。”文筝轻柔的声音就是催眠曲,格外悦耳。 晴晴宝贝很认真地点头,可是又抓住妈妈的手:“要是那个叔叔欺负人,妈妈就叫我,我会保护妈妈的。” 都说自家宝贝是贴心棉袄,可不是么,晴晴这小棉袄总是能温暖文筝的心。 “好好好,宝贝放心,没人会欺负妈妈的。” “妈妈,亲亲……” 啵儿……一个晚安吻,晴晴这才合上了眼,乖乖睡了。 文筝出去看见翁杭之还坐在沙发上,闷闷地啃着水果,那脸色,活像是受了委屈的大孩子。 翁杭之很不甘心今晚自己的福利就被那孩子霸占去了,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如果不做点什么,真没睡意。可文筝现在精力都在晴晴身上啊,他有种被人忽视的感觉。 “杭之……亲爱的……”文筝软软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藕臂搭上他的脖子。 翁杭之轻轻一颤,被这一声“杭之”给软化了,顺势搂着她的腰:“你说,怎么补偿我的损失?” “这个……先记账,以后再补。” “不行,本少爷概不赊账。” “……” 文筝被他灼灼的目光盯得发毛,怕他又兴起那个念头,万一又将晴晴惊醒了可不好。 “嘿嘿……亲爱的,你今晚来找我,主要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来赞美我一下吗?好在我这个机智聪明的女侦探抓到了周洪宇,不然的话,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查到他呢。”文筝虽然是在转移话题,但也是大实话。 文筝还是很了解翁杭之的,他一听关于案子的事,立刻那眼里的火热就少了几分,清醒一些了。 “这案子,杨立波死得够冤的,他虽然是跟林涵有染,但那是林涵欺骗他在先,她谎称自己受到唐骏的虐待,杨立波开始是同情她,后来才发展成第三者。这些都是林涵后来交代的,她对于杨立波的死,并没有多少悲伤,她只是把杨立波当做是消除寂寞的工具而已。”翁杭之言语间有着对林涵的嫌恶,那样的女人,任谁都不会有好印象。 文筝摇摇头,惋惜地说:“林涵可能也是巴不得唐骏入罪吧,那样她就可以独吞了唐骏的财产……这唐骏也是一时糊涂,没有办婚前财产公证,好在这次抓到了周洪宇,否则他很难洗脱谋杀的嫌疑。” “林涵那个女人不简单,根据唐骏交代,他在用花瓶砸了杨立波之后,他离开那房子时,是将门顺手关了的,但为什么周洪宇会说是看到门开着呢?林涵在案发当时有不在场证据,她在楼下一个熟人家里,那一家四口都可以作证。但林涵离开那里的时候,大约就是周洪宇看到杨立波的那个时间。” “嗯?这么说,难道……林涵也有作案嫌疑?”文筝惊诧地瞪着眼,脑子在飞快地转动。 两人在这方面表现出的兴趣和默契,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共同语言,这使得在一起的时候不会没有话题聊,越聊还越起劲。 翁杭之摆摆手说:“不,杨立波头上只有两处伤,一是前额,唐骏砸的,另一处就是周洪宇作为,也是致命伤,在他身上没有其他伤口了。” “可怎么解释大门为何开着呢?” “假设一下,林涵离开邻居家,回到自己家里,开门一看,发现受伤的杨立波,看到他脑部流血,她也吓到了,但她却放弃施救,选择了视而不见,正当她要走的时候,发觉有人来了,她连门都来不及关好,就找个地方躲起来……而那个出现的人就是周洪宇。” 翁杭之的大胆假设,让文筝脑洞大开,紧接着说:“难道林涵当时看到周洪宇砸杨立波了吗?她没有上去救人,也没报警,更没对谁说这件事,结果就是杨立波死了,唐骏被冤枉入狱,而她却可以拒不承认自己跟杨立波的关系,然后顺理成章地倾吞唐骏的一切?” “没错,就是这样!” 林涵万万想不到,自己隐藏的心思,竟然被翁杭之和文筝猜到了,不得不说,这一对真是不当警察都可惜了人才啊! 文筝忿忿地鼓着腮说:“好个林涵,太歹毒了!” “最可怕的是,我们是猜测,而实际上无法求证林涵在这宗命案中到底扮演什么角色。万幸的是,她这种女人,即使有阴谋也不会得逞,唐骏现在没事了,会跟她离婚,她妄想通过跟有钱人结婚离婚而致富,她只会失望。” “她活该!” 翁杭之神情一变,话锋一转,挑眉看着文筝:“刚才你说我该赞美你一下,我觉得也是,为了表达我的诚意,我决定赤果果的表扬你。” “啊?”文筝还在发懵,人已经被翁杭之拖走了,去了浴室……今晚他就算不能跟文筝一起睡,他也得好好享受一下属于自己的福利。 ☆、112:进翁家 浴室里的动静被哗哗的水声掩盖了一部分,可还是能听到隐隐的喘息声和达到极致的美感时情不自禁的喟叹。 当翁杭之和文筝从里边出来的时候,文筝这一张脸都红成了柿子,浑身无力,靠在他身上,而他就精神抖擞的样子活像是刚充电完似的。 两人依偎在沙发上,一大一小身影在灯光下映衬得那么和谐温馨,你侬我侬的画面充满甜蜜的味道。 可是,有个不安分的小东西见不得主人被翁杭之抱着,跳到文筝腿上不肯走开。 这小东西当然就是团子猫咪了。 团子平时都很乖的,可今晚因为有陌生人在,团子睡觉都不安稳,才一会儿又从窝里跑出来了,霸占着文筝的怀抱,就像晴晴那样戒备地盯着翁杭之。 翁杭之这心里是无奈的,他跟女朋友亲热,旁边还有电灯泡呢,时不时发出喵喵喵的叫声,冲他呲牙咧嘴的,好像他是外人。 “文筝,这猫是哪来的?” “你说团子吗?它本来是养在乡下的,是我姨奶奶家那只布偶猫生的崽……布偶猫是我以前在路边捡到的。团子来了也好跟我作伴啊。”文筝偷瞄着他的脸色,没有说团子是跟晴晴一起来的。 翁杭之一听,有点气恼地说:“要作伴,有我就行了,干嘛非要一只猫。” “怎么你讨厌猫?”文筝亮亮的美眸带着几分憋屈看着他。 翁杭之就受不了文筝这眼神,忍不住心里一软,低头轻轻在她眼皮上亲了亲。 “我不是讨厌猫,只是它这样,有点妨碍我们,你不觉得吗?” 文筝不由得莞尔一笑,两只眼睛都弯成月牙:“那是因为团子跟你不熟悉,才第一次见到你,它还有戒心。等熟悉了之后,它就会跟你亲热啦,不会对你这么戒备。” 话是这么说,可翁杭之皱着眉头瞅瞅团子,这猫确实长得很漂亮,尤其是眼睛,跟蓝宝石一样的而又带着变幻的光泽。但是……最重要的问题是,他有洁癖啊! 文筝突然也想到了,恍然大悟地说:“我差点忘了你有洁癖,团子可是打过疫苗的,平时给它的护理都很周到,它身上没有寄生虫没有跳蚤,洗澡也很勤,它还会自己到卫生间呢……除了今天顽皮把崔卓的裤子弄脏了,其他时候,团子都是傲娇小公主,可爱干净了。” 文筝说起团子的时候就是母爱泛滥,像是对着自己的另一个孩子。 这越发让翁杭之感到威胁了,有了晴晴还不够,还有只猫也来争*? 翁杭之心想,难道在文筝心里,他的地位只剩下三分之一了? “睡觉吧,很晚了。”翁杭之最后只能叹息着说。 他才不会说自己会感觉发酸呢,那多没面子。 文筝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才走开,将团子放回窝里,然后进了卧房。 这侦探社即是做生意的地方也是文筝的家,一间卧室就是安身之所了。 可文筝从来也不认为这样的环境很艰苦,能养家糊口,能跟孩子在一起,就是她的小幸福了。 翁杭之睡沙发,这么高大的男人,算是委屈他了,谁让他败给了晴晴呢。 文筝睡在卧房里,心是难以平静的,翁杭之今晚来找她,那明晚呢?后天晚上呢? 他如果天天来,而每次晴晴都在,那他怎会不发觉异常? 他若是知道晴晴是她的孩子,他会怎么样? 这是文筝目前最大的难题,是一道很难跨过去的坎儿。 谁不想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呢,文筝对翁杭之的感情越来越深,想要维持这段感情,这是人的本能,可她有孩子,这是她不能长久隐瞒下去的,她必须找机会告诉翁杭之。 这事儿不能拖!文筝越想越感觉不踏实,就在这两三天,她找个合适的时机跟他谈谈吧,不管结果如何,都是她需要面对的。 第二天一早,翁杭之已经离开了,他是有洁癖的,一晚上没换衣服他浑身不舒服,得赶紧回家去换才行,否则这一天的心情都会不好。 文筝这一整天都陪着晴晴,去古巷转转,在公园里走走,还带着可爱的团子一起。 很久没有这么轻松惬意了,最要紧的是孩子在身边,她感觉踏实。 这本该是文筝最悠闲快乐的时光,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总有那些人和事会不请自来。 文筝接到这个陌生电话时,听出了对方的声音,竟然是翁杭之的母亲杭庭玉。 杭庭玉提出要文筝去见面,地点是在翁杭之父亲那个别墅。说得好听是吃个便饭,但谁都知道这是鸿门宴啊! 文筝不是傻的,杭庭玉提出要见面,必定是来者不善,可是如果避而不见的话,始终不是解决的办法,该来的迟早要来。但她不放心将晴晴带去,总得找个地方安顿一下晴晴。 现在距离晚饭时间还早,文筝想来想去,只有麻烦姨奶奶一趟了。 文筝找了个熟悉的私车司机,去乡下将姨奶奶接来,这样她才能放心去见杭庭玉。 一个人带孩子确实太费心了,半点马虎不得,离开一会儿都怕孩子一个人在家不安全。 文筝知道杭庭玉的邀请意味着什么,那不是过去说几句话就走的,兴许耽搁几个小时都有可能,她只有请姨奶奶出马帮忙照顾一下晴晴。 好在葛家坝村距离这城里并不是很远,在不堵车的情况下,一来一回还是挺迅速的。 姨奶奶可高兴了,见到晴晴就抱着不松手,这才两天没见孩子,就跟过了两年似的。 有姨奶奶在,文筝很放心,稍事收拾一下就出门去。 就是吃个饭,文筝穿得也很随意,跟平常的穿着一样的,橘粉色纯棉体恤,袖口有刺绣花纹,简单清爽又不俗气,配上她俏丽的短发,显得青春朝气,富有灵气的大眼睛根本不用假睫毛的衬托也相当有神。齐膝的牛仔裙露出她匀称健美的小腿,小巧的双脚蹬着一双35码的休闲鞋,精致的脚趾头就像是白葡萄那么可爱…… 太过华丽的衣服和高跟鞋,那都不是文筝所爱,她就喜欢自然简单的打扮,穿着舒适就行,至于是否为名牌,她也不在意,料子质地好就行。 可是,这到了翁家之后,有的人就看不起文筝的穿着了。 翁锦良在厨房,杭庭玉亲自来开的门,将文筝迎进去。嘴上虽然勉强客套了一下,但杭庭玉看文筝那眼神分明是轻蔑的。 文筝礼貌地打招呼,被杭庭玉带着去了花园,那里还有一桌子的人在打麻将。 文筝见状,不由得一愣……怎么还有其他人在? 杭庭玉早就准备好怎么说了,一指前边说:“那四个都是我们家的亲戚,过去给你介绍一下。” 文筝不知杭庭玉到底意欲为何,只好耐着性子跟上。 一桌麻将四个女人,年纪大约是在三十到五十不等,一个个都是珠光宝气的阔太太,见着文筝这么素净的人,她们全都停下来,像看怪物似的看着文筝。 其中一个眉上有痣的女人是杭庭玉的三妹,翁杭之的三姨妈。 “大姐,这个就是杭之的女朋友吗?” 另外一个穿黑裙子的女人稍微年轻一点,是杭庭玉四弟的老婆,一手摸着麻将一边阴阳怪气地说:“杭之最近在胡闹什么,随随便便找个女朋友,太不符合他的身份了。” 闻言,一个夹着烟的女人却说:“你们别挤兑人家了,好歹也是第一次见到,给点面子呗,有什么不满的,跟杭之说去。” 这女人是翁杭之的二舅妈,说话听似是在帮文筝,实际上也是看不起她的。 最后一个看上去最年轻的女人,她只是冷冷地瞅瞅文筝,很不耐烦地说:“来了就随便坐呗,我们还要再打两盘呢。” “……”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这里现在一共是五个女人…… 文筝的脸色已经凝固,她总算知道杭庭玉为什么会叫上自家亲戚来了,原来就是为了给她难堪! 杭庭玉真是够花心思的,知道从儿子那边下手没指望,只能把文筝叫过来,奚落她,刺激她,羞辱她,让她知道这个家里的人不欢迎她,让她知难而退。 可文筝难道就是玻璃心么?难道就此打退堂鼓了么?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才刚刚开始! 题外话: 下一章还在写,亲们睡得早的就明天来看 ☆、113:给你一亿,离开他 杭庭玉装作什么没察觉到这群女人如此明显的恶意,冷眼瞅着文筝,想看她怎么应付,最好是落荒而逃吧,那样会更难堪。 但杭庭玉太不了解文筝了。文筝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在逆境中保持本心,并且,她不爱虚荣,从不会认为自己需要在所谓的上流社会面前维持可笑的面子。 文筝开始还有点表情僵硬,可现在已经完全缓过神来了,她笑得那么灿烂明媚,就好像听不到她们那些刺耳的话。 “各位阿姨,千万别为了我动气啊……呵呵,我以前是学医出身的,告诉你们吧,怒气伤肝,老祖宗留下的警句,那绝对是至理。所以,各位一定要淡定,无视我就好啦,不用管我,你们该玩就玩该吃就吃,我进去帮翁叔叔做菜了,回头见啊……”文筝是说着还欢快地挥挥手,甜甜地笑着转身走了。 一边走还一边哼着小曲儿,那个潇洒劲儿,气得身后一群娘们儿都呆了。 满以为会让文筝出丑的,至少她也会因无法应付这群人而感到惊慌焦急吧,可没想到,文筝根本不当回事,不但不跟她们顶嘴,还“好心”劝说她们别动怒。 她们的目的就是为了激怒文筝,只要她有半句话说得不对,她们都会趁机将她骂个狗血淋头,但现在呢,文筝不上当,她们只能眼睁睁看着文筝走开,好似她才是胜利者。 杭庭玉耳朵脸色十分难看,如意算盘落空了,文筝竟然这么轻松就应付过去,她如何甘心? “大姐,这个文筝也太脸皮厚了。” “是啊,没见过这么脸皮厚的女人,明知道我们在奚落她羞辱她,她还装作听不懂。啧啧,如果是我啊,早就走了。” “她那种出身的人怎么会有修养,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脸皮比城墙还厚,知道我们在挤兑她,还好意思留下来……大姐,你说得没错,杭之绝不能娶这种女人,看看她多寒酸啊,来这儿也不穿得像样一点,瞧她那个样,比雪瑞差远了。” 这话也太瞎扯淡了,文筝要论五官气质,那是肯定在梁雪瑞之上,只不过她不是千金小姐,没有名牌傍身,没有昂贵的首饰衬托罢了。 一群女人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杭庭玉是越听越来气,心里还在想法子一会儿怎么给文筝点颜色看看,让她知道翁家不是那么好进的。 厨房里的翁锦良不知道外边发生的一切,看见文筝进来了,惊喜不已,那种像看儿媳妇似的眼神,让人倍感亲切。 “文筝你出去坐坐,一会儿就吃饭了,今天我亲自下厨的。” “翁叔叔,我帮你吧。” “这……好吧,就知道你这孩子勤快,来给我打打下手也好。” 文筝欣然上前,熟练地卷起袖子,穿上围裙。 确实,文筝没有那些值钱的东西在身上陪衬,她也没有家庭背景,没有千金小姐那种贵气,但她身上的闪光点是很多富家千金身上没有的。就像现在,她知道来帮翁锦良,不像外边那群女人只知道吃喝玩乐,没一个进来帮忙的,全是坐享其成的。 本来有佣人可以做菜,但翁锦良今天高兴,说要自己下厨,所以全都是他一个人在忙活。 翁锦良一边炒菜一边跟文筝聊着,主要是了解一下文筝和翁杭之的进展。 “文筝,我家那小子没欺负你吧?他那臭脾气,高冷得很,性格又倔,不过人品是没问题的,这点你可以放心。他有时候可能会很气人,就麻烦你多多包涵一下了,如果实在有委屈的地方,你就来跟我说,我会教训那小子的。翁锦良这话其实也是在为翁杭之,安抚文筝也就等于是帮儿子的忙。 文筝被翁锦良一番话感动了,越发觉得这个长辈对自己的关心就像家人。 文筝正在洗菜,低着头,脸儿红红地说:“翁叔叔,他没有欺负我……” “哈哈哈,那就好,那就好……我真怕这小子脾气一上来会把你吓跑了。” 一阵说笑,气氛很是和谐,可文筝又想到一个问题,忽地话题一转。 “翁叔叔,我爸爸最近给您通电话了吗?” 翁锦良愣了愣,随即轻声叹息道:“有打电话给我,我也劝他快点回来,可他似乎还没能走出失恋的阴影。真是的,都一把年纪了,有五十岁了吧,竟然还闹离家出走这么幼稚的戏码,一走还都快三个月了不回来……” 文筝眼底掠过一抹疼痛:“爸爸他可能是对那个喜欢的阿姨,用情太深吧……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离开了,之后爸爸也没有再娶,直到遇上那个姓魏的阿姨,他才动心了,一发不可收拾……” “文筝,你妈妈当年有没有说是去了什么地方?把你们父女俩抛下就走,连个联系方式都不留吗?” “我妈妈她……音讯全无。”文筝说得很轻,可这几个字却耗费了她很多力气,心都在抽痛。 翁锦良也感觉有点沉闷,赶紧地扯开话题,只是心里在暗暗骂文筝的母亲实在太狠毒了,抛夫弃女,一走二十年不见人。 到了开饭的时间,那群女人上桌了,看着满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式,全都在夸翁锦良好手艺,却没一个会因为自己没帮忙而感到惭愧的。 杭庭玉也很满意翁锦良今天的表现,让她在这几个女人面前倍感有面子。 文筝很聪明地坐在了桌子的下方,可是翁锦良却招呼她坐在他右边的位置,左边是坐的杭庭玉。 几个女人一见着位置的调整,立刻明白了文筝是得到了翁锦良的支持。再看翁锦良对文筝的态度,笑盈盈的,十分和蔼,分明是很看好文筝的。 “大家都动筷子,别客气啊,都尝尝这菜还合不合胃口……”翁锦良抬手招呼着,大气稳重,不愧是一家之主。 “姐夫,你这手艺可是越来越棒了,大姐真是有福气啊。” “就是嘛,姐夫,这菜的味道堪比酒店大厨了。” “比我老公做的暗黑料理好吃十倍啊!” 这一声声赞叹,表情都略带浮夸,不过这菜是真心好吃的,瞧她们那眉飞色舞的样子就知道了。 杭庭玉的二弟妹很精明,边吃边给杭庭玉打眼色,杭庭玉立刻心领神会。 “锦良,我记得酒窖里是不是有些好酒,你去挑两瓶来吧。”杭庭玉此刻显得很温柔,说话也细声细气的。 翁锦良一想也对,是该有点酒来助兴。 翁锦良站了起来,还不忘对文筝说:“慢慢吃,我去挑酒。” 这一幕看着都挺和谐的,但是,翁锦良一走,这桌子上的气氛立马变了,来个晴转阴。 几个女人纷纷放下筷子,虎视眈眈地瞧着文筝,杭庭玉更是收敛起刚才的温和,黑着脸说:“文筝,我不管锦良说那些什么娃娃亲,那都是胡扯,我儿子的婚事,我这个当妈的会安排,再不济,也还有他这些姑姑婶婶们在张罗。你如果识趣就别再跟我儿子纠缠不清,今天是第一次你来翁家的家宴,但也会是最后一次,你明白吗?想必你也不会甘心就这么白白地分手,我可以给你点补偿,300万,只要你点头,我马上开支票给你。” 这杭庭玉是真沉不住气了,所以才会这么急躁地摊牌。因为看到翁锦良也那么重视文筝,如果不早点解决,她只怕夜长梦多。 文筝攥着筷子的手越收越紧,清冷的眼底含着怒意。 那个眉上有痣的女人冷笑着说:“你是不是嫌300万太少啊?没关系,大不了我再给你100了。” “没错,如果你觉得400万还不能让你离开杭之,那就再加100万,我出!” “对对对,我也来凑100万,总共就是600万了,你别不识好歹。” “……” 文筝的脸色越来越冷,原本粉红的俏脸变得有些苍白,眼中那不屑越是深浓。 杭庭玉见文筝还不肯点头,不由得动了真怒,咬咬牙,狠狠地说:“你还不肯点头,无非就是觉得几百万还满足不了你的胃口。不就是钱么,你接近我儿子难道不是为钱?呵呵……没关系,我们家有的是钱。一千万够吗?” 文筝忍着怒气,依旧不说话。 “五千万!” 文筝还是不语。 最后,杭庭玉那咬牙切齿的声音说:“我给你一亿,够了吗?” 在她们这群女人看来,没有钱办不到的事,区别只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已,所以,用钱来砸,砸到文筝离开为止! ☆、114:几个女人的较量 一亿啊,那是个什么概念?这数字,足以让这桌上的每个人都惊到,文筝也不例外,她也感觉这来得太突然了,瞬间有种被钱砸晕了的错觉。 但这世上不是每个人都会甘愿成为金钱的奴隶,不是每个人都会在金钱面前放弃原则和自尊,总有少数的人是异类。 杭庭玉见文筝这呆滞的表情,顿时露出得意的笑容……她就不信没有钱办不到的事,尤其是女人,接近翁杭之不也是为了钱么?识相的就该拿着一亿走人。 但是,文筝在短暂的震惊之后,那清冷的眼神越发明亮了,脸上只剩下嘲弄和冷笑:“一个亿?这么多钱给我,就为了要我离开翁杭之?你们真是肯下血本,只不过,我还是只能让你们失望了,我对他的心,是无价的。你们不懂,我也懒得解释,对你们来说,金钱可以办到一切,可对我来说,有些东西是钱买不到的。我和翁杭之现在感情很好,除非是有一天我们的感情出现严重问题,才可能会分开,否则,你就是给我十亿也没用,因为,我在心里,翁杭之也是无价的,这世上不可能还有第二个他。亏得你们还是他的亲人,连这点都不明白么?” 文筝不卑不亢的语气,身上散发出的气势有些凌厉,面对一群豪门贵妇,她毫不畏惧,用她坚定不移的信念抨击她们的傲慢,用她如明镜般雪亮的灵魂对比她们的肤浅。她没有金钱和权势最后盾但她在这一刻的形象却是无比高大的。 一群女人面面相觑,不太能接受自己所听到的。一亿,文筝居然不要?还高谈阔论地说什么无价?如今这社会,感情这玩意儿真的有那么珍贵吗?在她们眼里,文筝只是个笑话而已。 “呵呵……嘴皮子挺能说的,我儿子就是被你这张伶牙俐齿花言巧语所迷惑吧,在我面前你就别扯着道德高尚的大旗了,那一招,对男人有用,而我们都是女人,你还在装,不觉得费劲么?”杭庭玉看似比较平静的表情,实际上心里恨不得能掐文筝的脖子。 二弟妹的筷子夹着一块鸡肉送到杭庭玉碗里,可眼睛是瞄着文筝的,讥笑着说:“年轻人,太浮躁了,这么急着拒绝我大嫂的好意,将来你会后悔的。杭之不是你这种人能得到的,豪门也不是你说进就能进的,你现在不识趣地拿着钱走人,以后等杭之对你失去兴趣,你就一文不值,到时候想要钱都没门儿!” “呵呵,可不是么,女人啊,不怕走错路,只怕不够及时回头,你现在拿钱走人,才是最明智的,如果妄想攀高枝儿,那你还是回家去看童话故事算了,现实里,有几个是真的从灰姑娘嫁到豪门的?” “哈哈,别逗了,你不会是想自己成灰姑娘吧?翁家,杭家,都是有名望的大家族,每个人都不是你这种身份的,你别做梦了,清醒点吧。” 各种打击人的话,嘲笑、侮辱……刺耳的声音充斥在耳边,如果换做别人可能早就受不了崩溃暴走了,再弱点的就该哭着博同情了。 可文筝却没有像她们想象那样失控,悠闲地喝着茶,嚼着核桃仁儿,笑嘻嘻地说:“你们跟我说再多都没用,我是跟翁杭之谈恋爱,又不是跟你们,所以,决定权在我和他手里,你们还是消停消停吧。” 她们想要打压文筝羞辱文筝,文筝偏偏不会如她们所愿。逆来顺受,那不是文筝的风格,她懂得适度的反抗,既不跟你吵闹,但也不会示弱。 果然,这群女人一个个气得脸色铁青,她们都是豪门阔太太,平时受人捧惯了,今天在文筝面前她们却收不到预想的效果,她们认为这是文筝对她们的不敬,哪里会受得了。 “你……太不要脸了,竟然恬不知耻!没见过你这么脸皮厚的人,简直太下作!” “可不是么,树要皮人要脸,这如果连脸面都不顾了,那还算是个正常人么?” 她们越是这样,文筝越不屈服,干脆很爽快地说:“我不介意你们把我当女神经,只要翁杭之看我顺眼就行。” “……” 无论她们说什么,文筝都会说:只要翁杭之…… 她们这群人,要对付的话,必须要像文筝这样沉得住气,脸皮薄的绝对会被吓跑。而文筝也是经过大风大浪的人,远不是外表的小萝莉那么容易被唬住,眼前这几个人算什么,阵仗那更是小儿科,想当年文筝因为医疗事故被黑锅的时候曾面对几十个人的围攻,她不照样挺过来了么,所以此刻的几个女人,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这可把一众女人都气坏了,就连杭庭玉都顾不上什么面子和涵养了。 杭庭玉将筷子狠狠地往桌子上一放,清脆的声音也听出她的怒气。 “想不到我儿子的眼光这次真是差到极点了,找个像你这么不知羞耻又没教养的人当女朋友,你不接受钱也可以,我会等着看你自己离开的那一天,到时候看你是不是像现在这么嘴硬!” 文筝直视着杭庭玉的目光,毫不畏缩,淡淡地说:“你们就挺有教养的,拿着钱来砸人,这就是杭家的家风?教养?原来所谓的豪门就是这样仗势欺人的,今天我也算是见识了。” 好一个针锋相对,唇枪舌战相当犀利,但也是杭家的人先挑起的,文筝属于被迫迎战。如果对方稍微客气一点点,她也不至于要说狠话。 气氛僵硬到了极点,火药味十足,杭庭玉正好大发雷霆之际,蓦地听到翁锦良的笑声传来…… “庭玉,看我挑的两瓶好酒……哈哈哈,大家可以好好地喝几杯了。”翁锦良满面笑意地走来,手里拿着酒,交给佣人去开。 翁锦良毕竟是一家之主,要论地位,就连杭庭玉都不得不给面子的。所以,一见着他出现,这群阔太太全都换了副面孔,立刻变得喜笑颜开,好一个温馨的大家庭。 文筝看在眼里,嘴上也不多说,只是心里感叹……这几个女人不去当演员真是可惜了。搞不懂怎么杭庭玉这样的人会让翁锦良这么多年还念念不忘呢? 或许,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过不去的结吧,杭庭玉就是翁锦良的结……对此,文筝只能希望翁锦良能真的得到杭庭玉真心对待了。 翁锦良的热情款待,风趣幽默而又不失风度的谈吐,不愧是曾经的*官,听他说话都是一种享受,他会顾及到每个人,不浮躁不夸张,亲切和善,一个人就撑起了全部的氛围。 有翁锦良在,那几个阔太太也都消停了,不再提刚才的事,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席间,文筝几次看手机都没有动静,先前她跟翁杭之打过电话,可是显示不在服务区,不知道是他在做事还是手机没电了。 所以说,翁杭之到现在还不知道文筝在这里,更不会知道刚才那惊险的一幕,若换做别的女人只怕是真的拿着一亿走了。幸好,这是文筝,是独一无二的文筝,是坚持原则活得明明白白活得问心无愧的文筝。 一亿啊,白送的,文筝真的不心动吗?文筝也是人,要说丝毫不动心,那是假的。起码她在听到的当时还是有瞬间的震撼,脑子里幻化出自己得到一亿之后会过上什么样的生活,可是,那画面里却没有翁杭之啊……那样的生活,她要吗? 因为很清楚心中所想,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所以文筝才能拒绝这一亿的*。如她所说,翁杭之在她心里是无价的,他带给她的快乐和幸福,也是无价的,是金钱无法代替的。 别看文筝才23岁,可她比很多人都活得有价值。 翁杭之那小子若是知道这件事,只怕会幸福得晕过去,但同时也会愤怒,甚至可能跟杭庭玉决裂。 因此,杭庭玉是不可能告诉他这件事,而文筝呢?她会吗? 一顿饭吃完,已经接近9点钟了。在翁锦良的盛情款待下,文筝可以暂时忽略掉那几个女人轻蔑的目光,她只注重享受美食,只要跟翁锦良相处融洽就好,其他人,她何必去在意? 内心强大到如此地步,文筝也是很不易的,也唯有这样的女子才值得优秀的男人去爱。 离开翁家,文筝骑上自己的摩托车,开往回家的路,这时候,她的手机才响起来,是翁杭之打来的…… ☆、115:一段惊人的视频 原来翁杭之先前确实是不在服务区,在高速路上信号断断续续,没接到文筝的电话,但他下车之后也第一时间跟文筝说了,他去邻市出差了,是公事,今晚不回来。 邻市,那个叫宣塘的地方,距离龙京市并不是太远,高速路两个半小时到。 文筝听到翁杭之又临时出差去了,她也挺心疼的,更加不想将今晚在翁家遇到的事说出来,那样只会增加他的烦恼,特别是忙公事的时候如果还被家务事所干扰,那种滋味很不好受。还是让他安心工作吧,有些事就等他回来之后再说。 “我明天一早就回,要去医院,我外公动手术,如果你明天上午有空的话,能不能也去医院?陪着我等外公做完手术。”翁杭之试探的口吻,实际上内心是希望文筝能去的。 “好,我明天上午去医院等你。”文筝很爽快地就答应了,也没问那么多。 翁杭之听文筝答应这么快,心里也感到欣慰,告诉了文筝他住在哪个酒店,然后就挂了电话,忙活去了。 文筝回到侦探社,姨奶奶和晴晴都还没睡,在等她。 刚进门,一团小小的毛茸茸的东西就跑过来,在文筝脚边喵喵地叫着,晴晴也不甘落后,立刻冲进妈妈的怀抱。 “妈妈……我都等好久了……”晴晴扁着小嘴,纯真的大眼睛露出对妈妈的依赖。 文筝这心啊,一下子就被融化了,抱着晴晴坐在沙发,顺手也把团子抱在身边,这两个小家伙感觉就开心了,一个亲昵地依偎着她,一个调皮地蹭着她的袖子。 每当这种时候,文筝就感觉很满足和幸福。 姨奶奶看着她们,欣慰地点点头:“还是文筝你在才行。” “姨奶奶,辛苦您了,您去休息吧,我来照顾晴晴就可以了。明天上午还得麻烦您一下,下午我回来就叫车把您送回葛家坝村。” 姨奶奶感慨地摸摸晴晴的脑袋,有些不舍:“这孩子来城里住了,我在乡下还有点不习惯呢。” 文筝闻言,心里一疼,随即温柔地笑笑说:“姨奶奶,您经常都可以来看我们的,我有空也会带着晴晴回去看您……以后啊,等我们有了大房子,就把您和姨公都接到城里来住,我们一家人就可以每天在一起了。” 姨奶奶听了,沧桑的脸上露出几分欣慰:“你有这份心是挺好的,但是在城里要买大房子够咱们几口人住,那得多少钱啊?你赚钱不容易,干的都是男人做的活儿,有多辛苦,姨奶奶知道的……你就不要为买房子的事操心了,你能把晴晴抚养长大,就算是很了不起了,孩子,可别给自己太大压力,我这把老骨头还能动,只要想你们了我就来看看你们……” 老人的慈爱,体贴的一番话,让文筝不由得鼻子发酸……是啊,要把姨奶奶和姨公都接来城里住,最少得买个三居室的房子,那首付都得接近三十万……对她来说是一笔庞大的数字,目前还无法承担。 可是,姨奶奶和姨公,在乡下那么孤单,又没人可以养老送终,她得负担起这个责任呐。文筝心里暗暗在下决心,这几年一定得多拼拼,争取能快些买得起房子。 姨奶奶刚睡下,文筝的手机就响了,这么晚,会是谁? 接起来,那熟悉的声音让文筝惊讶,原来是唐骏。 唐骏他,居然是给文筝送钱来的! 上次唐骏委托文筝去查他老婆*的证据,订金是给的三万块,之后因出了命案,杨立波死,唐骏被抓,而后又因证实他没有杀人,被放出来了。 唐骏后来知道整件事的经过,认为还是应该将剩下的三万块酬金给文筝,也算是他对文筝的谢意。 可文筝觉得这钱,她不能收。 “唐先生,这单生意,是半途中断的,因为出了命案,情况特殊,所以不得不中断。我其实并没有为你做什么,收了三万的订金已经是我捡便宜了,怎么还能要你的钱?” 唐骏一听文筝这么说,越发觉得自己的决定是对的,文筝这样光明磊落的人,其品质就算是在男人身上都不多见。 “文筝,你听我说,这三万块你务必要收下,否则我会于心不安的。你接了这单生意之后也是非常敬业,每天都在做事,这些我都知道的,还有,如果不是因为你的敬业,你就不会跟踪到林涵,不会跑到那栋房子的对面去监视林涵从而目睹了我用花瓶砸杨立波。你是关键证人,你证实了我只砸了杨立波一次,证实了他脑后的致命伤不是我砸的,还有凶手也是你抓住了,否则我可能还在看守所里受罪,还背着杀人的罪名……文筝,你是我的恩人,三万块钱是这单生意的尾款,你收下吧,不然我总觉得欠你太多了,为了让我安心,你就收下这个钱。”唐骏显得有点急切了,生怕文筝不收钱。 文筝不禁头大,这唐骏也太实诚了吧,赶着送钱来的,还急着要说服她。 这真是好人有好报吗?她本来是因为对工作的认真而牵扯出了这么多事,环环相扣,现在唐骏要来报恩了。 “唐先生,这不太好吧,我……” “文筝,我在你侦探社门口,你开门,我把钱给你就走。哦不……我就把钱放在你门口,你赶紧出来拿,不然如果被别人捡走那就损失了。”说完,唐骏挂了电话,然后文筝就听到有人敲门,然后就没动静了。 钱要来找你,挡都挡不住! 人家说得没错,不赶紧开门拿钱,被人捡走就亏大了。 文菁打开门,果然只见到门口放了一个牛皮纸袋,而唐骏已是没有踪影。 这人真是……为了送钱,蛮拼啊。 文筝只得将纸袋子拿起来,冲着前边楼梯拐角处说:“唐先生,谢啦。” 角落里的人没有答话,进电梯去了,正是唐骏。钱送到了他就舒坦了…… 遇到唐骏这样的雇主,文筝这也是运气,唐骏本身有钱,不在乎这几万块,所以当初在洽谈生意的时候他开价自然就高,酬劳那是很让人心动的。 干私家侦探这一行,价格十分浮动,高低差距比较大,有的时候几百块一单,有的几千块,有的一两万,像几万的单子,文筝老爸开侦探社到现在都没接到过一宗。 无论怎样,文筝对唐骏也是感激的,这钱对她来说确实很重要,她原本没想过他会来付尾款的。 这钱,文筝小心收好,打算明天存到银行去。 晴晴看见妈妈在笑,她也开心,搂着妈妈的胳膊,嘟着小嘴说:“团子它想出去玩儿……” “嗯?团子?它说的话你能听懂吗?”文筝轻笑着,一看就知道这是晴晴自己想出去玩了,还说团子呢,团子是猫啊。 “嘻嘻……团子是我的妹妹,我知道它在想什么。”晴晴调皮地吐吐舌头,小模样可爱极了。 “你这小滑头,是不是又想妈妈带你去玩?” 晴晴像鸡啄米一样点头,满眼都是希冀。 “好,你乖乖的,现在去睡觉,明天妈妈有事要忙,等忙完了就带你去玩。” “哇……妈妈最好了,妈妈我爱你!”晴晴奶声奶气的,在文筝脸颊上亲了一口,这小豆丁哄人的招数简直一流。 本该就这样睡着了,这折腾得一天就算过去,可是,越想清静的时候,越有人会来破坏。 文筝的手机都是不关机的,睡觉也开着。当她睡下去大约十来分钟,手机就收到信息了。 还以为是翁杭之呢,谁知道拿起来一看,是曾小蓓。 文筝想了想,还是发了一个问号过去,这么晚了,曾小蓓要干啥? 曾小蓓发过来一行字,还没等文筝看清楚呢,曾小蓓居然发来一段视频。 搞什么?文筝不由得一阵反感,大半夜的还发视频,不无聊么。 可文筝一看曾小蓓刚发的一行字,竟然是说——“文筝,大消息,快看我给你的视频,是翁杭之和梁雪瑞的,快看啊!” 什么?! 文筝陡然间瞳孔急剧收缩,盯着屏幕的字,不可置信……曾小蓓在胡说什么,翁杭之和梁雪瑞的视频? 一股不好的预感在心底窜起来,文筝的手指有点抖,推开门出去,避免吵醒孩子……她去卫生间里看视频去了,到底曾小蓓说的是个什么情况! ☆、116:带着孩子离开 视频里,翁杭之和梁雪瑞躺在一起,他健美的肌肉在灯光下一览无遗,而梁雪瑞就只穿着一点*,被子盖住了两人的下半身,不至于全都曝露在视线,但这样却更加令人喷血!气得喷血! 视频里,梁雪瑞将翁杭之抱在怀里,而他的手就正好搭在她胸前……这画面太激烈了,犹如一颗炸弹丢在文筝面前! 短短几秒的视频,具有强大的杀伤力,文筝瞬间感到一阵天旋地转,手撑着墙壁稳住身子,整个人都被震得傻了,心痛与愤怒交织在一起,仿佛两条怒龙在身体里翻搅,有股摧枯拉朽的力量在粉碎着她的意识! 文筝的脑子有几秒钟的空白,紧接着立刻拨翁杭之的手机,却听到手机里传来提示音——您拨打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不……这不是真的,这怎么可能是真的! 文筝记得先前翁杭之曾告诉了她那个酒店的房间号,她马上打过去,可接电话的是一个陌生的男声,告诉文筝,他是刚住进这个房间的,先前这个房间的人已经退房走了。 这时候,曾小蓓又发来一条信息说:翁杭之是不是告诉你他在宣塘市?其实他骗你的,他真正是在乐清市。梁雪瑞也在那里……别奇怪我为什么会知道,因为梁雪瑞今天叫我跟她一起去乐清,我先前还不知道她去干什么,可是我看到翁杭之的时候我就知道了,这两人是来约会的。我很不赞成梁雪瑞的做法,她这是第三者插足啊,我当然是站在你一边了。可我怕你不信我说的,所以我偷偷拍下她和翁杭之亲热的视频,nm发给你。至于你要怎么做,那是你的权力了,我能帮的就只能到这里,你好自为之吧。 像是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曾小蓓还特意将梁雪瑞的房间号告知了文筝,让她自己打去查证。 文筝来不及消化这么多的信息,浑浑噩噩的,心底那股火烧得她无法思考了。文筝打去那个酒店房间,接电话的果然是梁雪瑞!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文筝呆呆地坐在沙发上,久久难以回神。 翁杭之为什么要撒谎?明明他说了是去宣塘出差,却出现在了乐清市的酒店里,还跟梁雪瑞在一起! 如果他是光明正大的,他何至于说谎? 假如翁杭之是告诉文筝他在乐清,文筝兴许还会认为这视频是梁雪瑞将他灌醉了再拍的,但事实却是,翁杭之亲口说了他在宣塘…… 文筝一秒都难以平静,偏偏这时候翁杭之的手机又不通,不排除他是为了清静而故意把手机电池都取了……谎言,恋人的谎言,竟是如此伤人。 文筝面如死灰,浑身的神经都是紧绷的,好似随时都可能断裂!摧心裂肺的痛浸透了每个细胞,好像眼前见到的一切都变成了灰白。 脑海里自动浮现出了今晚在翁家时,以杭庭玉为首的那群女人对她的羞辱,说她别妄想嫁入豪门,说当翁杭之不喜欢她的时候她便一文不值……而她呢,她还那么义无反顾地拒绝了一亿,理直气壮地说这段感情是无价的,那时的她,可曾想到在几小时之后,现实就将她的豪言壮语击得粉碎! 文筝从不在乎翁杭之是不是豪门,可她在乎他的心! 现在,他的心在哪里?他人在哪里?他跟梁雪瑞在做什么?那视频只是一段,接下来要怎么发展,成年人哪有不懂的? 那样的画面,文筝不敢想却又忍不住会往下想……只想到一个镜头就足以把自己痛得死去活来! 望着窗外漆黑一片,文筝半晌没动,忽地感到手背上有东西……那是她眼角滴下的泪,从滚烫变成冰冷。 文筝怕惊醒了孩子,只能拽着抱枕,将哭声都埋在里边。低低的呜咽,在寂静的黑夜里化成最悲伤的音符。 原来她的爱情这么可笑,原来她以为坚固的东西竟是如此不堪一击。原来所谓的美好幸福都是昙花一现,原来爱情在甜蜜时能融化人,在痛苦时能摧毁人…… 看来,她明天根本不用告诉他关于晴晴的事了,也不用去医院了,甚至是不用见面了。 这就是男人么?这就是与一个男神交往的下场……真是令人终生难忘! 这*,文筝哭得累晕在沙发上,直到天亮才醒来,正好晴晴也醒了,看见妈妈两眼红红的,晴晴敏感地觉得不对劲,抱着妈妈的手,像个小大人一样追问。 “妈妈哭了吗?” “没有……妈妈只是眼里进了沙子。” 晴晴歪着脑袋眨巴眨巴圆溜溜的大眼睛,然后凑过去,嘟着嘴巴,冲文筝的眼睛吹气。 “我给妈妈呼呼,沙子就没有了。”晴晴记得自己眼里进沙子的时候也是妈妈给吹跑的。 孩子这么乖,这么贴心,文筝心里又酸又暖,紧紧搂着孩子,强忍着眼泪,告诉自己,今后别对男人抱幻想了,她应该像从前那样心如止水,只要有晴晴陪在身边足矣。什么情呀爱的,伤人伤神的东西就不要去碰了,重感情的人玩不起,但躲得起啊。 “晴晴,妈妈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好不好?”文筝略显沙哑的声音里带着对孩子的*溺。 晴晴眼睛一亮,兴奋地点头:“妈妈我们去哪里?” “去……去你干妈那里,她前几天才从国外回来,正好最近妈妈有空,就带你去干妈那里玩,她一定会很开心的。”文筝已经想到了那个犹如亲人般的女人,她的闺蜜。 也就是那个唯一知道文筝生了孩子的女人,当时文筝瞒着父亲,在乡下,闺蜜的姥姥家生下晴晴,如果不是闺蜜对她那么贴心的帮助,她都不知道要怎么熬过那段最迷茫的时期。 晴晴开心地拍手,笑得可欢了,恨不得马上就出发呢。 文筝看到女儿这么高兴,她心里的伤痛才能暂时被压下去,强迫自己不要去想那些,就当是做了一场美梦,是时候醒醒了。 原本是今天上去要去医院,可文筝认为没必要再去了,她现在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越快越好。 这虽然是一种逃避,可她目前的心境,唯有逃避才能避继续受伤。 姨奶奶听到文筝要带着孩子离开,她有些意外,但老人十分理解文筝,文筝做的决定,姨奶奶都会支持的。 文筝安排了一个车送姨奶奶回乡下,临走时,文筝偷偷在姨奶奶的包包里塞了两千块钱。看着老人依依不舍的目光,沧桑的面容上那亲切的慈爱,文筝也不禁眼眶泛酸……这一去,十天半月是不会回来的,暂时她还没想好何时是归期。 说走就走的旅行,就这么在无意中促成了。文筝收拾好行李,之后在楼下银行将唐骏给的钱存了进去,身上留下的就是机票钱和零花钱了。 文筝自己的衣物带得不多,可也是背上一个大包包,手拉着一个大皮箱,胸前还垮了一个包……晴晴的衣物以及必须的用品占了多数,这情况,有孩子的人最能体会了。自从有了娃,出门就是大包小包的东西,想要轻装上阵是不可能的。 文筝是第一次走得这么迅速,早上醒来临时做的决定,执行起来特别的干脆,连自己都挺诧异的。 也许她是怕看到翁杭之若无其事地在她面前伪装吧。 到了机场,文筝给崔卓发了个消息,说她带着孩子离开一段时间,却没说是去了哪个城市。 这条信息,崔卓的手机收到了但是并没回复,因为他还在手术室里。今天是翁杭之的外公动手术,由崔卓亲自操刀。 翁杭之已经在手术室外了,等啊等不见文筝来,他心想她不会是忘记了吧?他以为到了医院就能看到她,可直到现在都快11点了她还没出现。 翁杭之打文筝的电话,不通……文筝在飞机上,手机都关了,当然不通啊。 杭庭玉一来就看见翁杭之坐立不安地在手术室外来回走动,她像是猜到了什么,一脸倨傲的神情。 “你是在等文筝吗?不用等了,她不会来了,她已经离开龙京市。” 杭庭玉的话,让翁杭之惊愕了,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离开龙京市?怎么可能?” 杭庭玉冷冷一笑,拿出手机,一张屏幕截图出现在翁杭之眼前。 “看清楚,这是从我账户转到文筝账户的记录,数数多少个0?一个亿,在她心里,你也就值一个亿而已,我给她了,她当然急着离开,连你,她都不想再见到了,因为她没脸见啊。”杭庭玉讽刺的语气,像是在看一出笑话。 翁杭之那精深的瞳眸倏地收缩,聚成两道凌厉的光束,冷得骇人…… ☆、117:伤了的男人 杭庭玉所带来的震撼,对翁杭之来说无疑是种伤害。如果是真的,那他会为自己看错人而感到痛心。如果是假的,那么说明杭庭玉在欺骗。无论那种结果,翁杭之都不想看到,但他必须去面对。 翁杭之的二舅妈在一旁听到了,满脸讥讽地说:“原来是个口是心非的拜金女,昨晚来家里吃饭的时候还装得一副清高的样子说自己不要钱,结果还不是暗地里收了一亿就跑了么。杭之,你现在看清楚了那是个什么样的人,早点分开是好事,外边排队想嫁给你的女人,多的是,随便挑一个都比她强。” 翁杭之的脸色比黑炭还黑,眼底汹涌着怒气,压抑着心头的怒火,沉声问:“你们昨晚一起吃饭了?” 杭庭玉点点头:“是一起吃饭了,在你爸那里,怎么,文筝没告诉你么?” 翁杭之想起昨天晚上跟文筝通电话,她都没有提到这件事,为什么?她有什么不能说的? “杭之,我本来也不想在这个时候打击你,可是,这么大的事,你有知情权。我奉劝你别在你外公醒了之后提到文筝,老人家受不住刺激,如果你外公知道你交的第一个女朋友就因为贪图那点钱财而跑路,你说他会气成什么样?” 翁杭之不会因为杭庭玉和二舅妈的一面之词就相信这件事是真的,他还抱着希望,抱着对文筝的信任,他不信文筝会丢下侦探社不管,那是她和她父亲的心血啊。 手术很成功,病人的麻醉还没过去,被送到病房了,家里人都在这守着等老爷子醒来。 翁杭之知道外公没事了,他就可以放心,暂时不用留在医院,他有件事必须先在去做。 杭庭玉望着儿子离开的背影,心里是暗暗吁了口气……这一招,她赌得太冒险了,胜率很渺茫,但她还是孤注一掷,而结果很是让她惊喜。 翁杭之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侦探社,但等待他的却是门口贴着一张红色的通知——“本社暂停营业。” 简单几个字,也没说为什么停业的原因,但就是这几个字,已经能让翁杭之这心头拔凉拔凉的。 莫名的有点慌,脑海里窜出一个大大的问号——难道妈说的是真的?难道文筝真的拿着钱跑了? 不会的,文筝不是那种女人。翁杭之反复告诫自己不要乱,一边打电话给熟人,问到了这侦探社的房子是属于哪个房东的。 当翁杭之打电话去问房东时,得到的答案却是让人心寒……房东说,文筝今天上午给她打电话,说要离开一段时间,没说什么时候回来,还说带走了侦探社的两把钥匙,如果父亲回来,请房东再给一把钥匙。 到了这地步,翁杭之想不相信都不行了。文筝是真的走了,一声不吭的走了! 这个事实,如一块巨石压在翁杭之的心头让他喘不过气,他一手扶着墙,一手捂着胸口,仿佛那里已经被挖了个洞。 他还记得,她说今天上午会在医院等他的……他还记得,她笑起来是那么干净温暖,就像阳光能照进他冷硬的心。他还记得,她望着他时,眼里那喜悦满足……他甚至还记得她亲他的脸颊时,那微微湿润而又柔软得令人心悸的感觉。 热恋中的美妙滋味,他还想要细细品尝的,还没来得及回味和珍藏呢,她就消失了,连侦探社都不营业了。 很难置信,她那么拼命赚钱又有上进心的人,居然会丢下唯一的事业。好笑的是,她还曾说等忙完了会回事务所帮忙…… 翁杭之此刻就像是被抽干了全身的力气,背靠着墙壁,高大的身躯缓缓矮下来,直到坐在了冰冷的地上。 这叫什么?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吗?他不是一向都精明睿智么,这次怎么会栽在一个女人手上? 钱……一亿?他就只值一亿吗? 翁杭之怒极反笑,锥心的疼痛在提醒他,这一切,竟然是真的。他以为文筝跟别的女人不一样,以为她至少是真心喜欢他的,以为她会乖乖待在他身边…… 今天他才知道,所有的以为,都是错觉,都是他犯下的可笑的错误! 翁杭之拖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这栋楼,开车去了公园。他每次遇到不顺心的事,都会去公园的湖心,一个人坐着船,转一圈就没事了。 可这次,他在湖边的时候突然想起,曾经的某一天,他在这里见到文筝跟一个男的乘船……于是翁杭之又离开公园,肚子饿了先填填,但到了古巷的面馆,刚坐下来,老板就热情地问:你一个人啊,女朋友没来吗? 翁杭之连面都没吃就走了,漫无目的地开车在街上转悠,堆积在心底的伤痛无处排解,不知道要怎样才能好过一点? 这个城市,转来转去都有她的影子,那么多地方都是她出现过的,要他怎么逃离这被人丢弃的痛? 从白天到暮色降临,翁杭之都在四处游荡,手机没电了也不知道,一整天都没喝水和吃东西,也不觉得饿,因为一肚子全是心痛和愤怒。 哪里,究竟哪里可以让他忘记自己被遭遇抛弃的事实? 是的,抛弃,这两个词儿,翁杭之没想过会出现在自己身上,这感觉,说不出的痛。 他那么小心谨慎地对待女人,从不沾花惹草,就连玩笑都不随意跟女人开,他是将自己的感情看得那么珍贵,却不料遇到文筝,他的克星,一步一步攻占了他的心然后扬长而去,带着那一个亿…… 家里人都不知道翁杭之去了哪里,电话不通,也不知道行踪,只能等待。 唯有杭庭玉是暗暗得意的,她将这件事的成功视为自己又一次完美的战役。 参与这件事的人,除了杭庭玉,还有梁雪瑞和曾小蓓,三个女人是一伙的! 翁杭之没有对文筝撒谎,他确实是去了宣塘,但是刚到酒店,他的那位客户接待他,说当晚要见的人在乐清市。 翁杭之本来是很反感这样临时变动的安排,可这关系到公司的一项重要项目,他不能意气用事。 可翁杭之不知道的是,这客户,是杭庭玉的旧识,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安排,是杭庭玉暗中指使的! 同时,杭庭玉也让梁雪瑞去了乐清市,住在翁杭之下榻的酒店,当时翁杭之见到梁雪瑞,她谎称自己来这里出差。由于翁杭之不知这客户跟杭庭玉是旧识,所以才没怀疑梁雪瑞。 而梁雪瑞在翁杭之签好合同之后回酒店时,借口说自己有些关于法律上的疑点要咨询他,邀请他去她的房间。 梁雪瑞在翁杭之喝的饮料里加了安眠药,他没多久就躺下了,迷迷糊糊中,他的手摸到哪里,他又怎能知道?更不知道梁雪瑞关了他的手机,还让曾小蓓拍了那段视频给文筝发过去…… 这一连串的计谋,环环相扣,而杭庭玉在邀请文筝去翁家吃饭之前就在开始布局了。她想到万一文筝不接受她给的钱,她就直接找银行的经理将钱打在文筝卡上。 杭庭玉是豪门出身,在本市有钱有势有地位,她是银行的大客户,并且她有个那银行的经理就是她侄女,她想办事很方便,一个亿,就在今早9点打入了文筝的卡上,而文筝并不知情,因为她那张卡没有办理短信“余额提醒”,所以她对于余额变动根本不知道。 可杭庭玉可以用汇款截图来告诉翁杭之,说是文筝接受了她的钱。 连环计,杭庭玉大获全胜,纵然刚开始文筝和翁杭之都不信,可那段视频,还有翁杭之人不在宣塘市而在梁雪瑞的房间,以及她不声不响就走,关闭了侦探社……这些,都能让两人从不信到半信半疑再到被伤害。 短暂的恋情就这么结束了,双方都伤到无法呼吸,而最可悲的是彼此都不知道对方受伤了。 文筝以为翁杭之也是个三心两意的花花公子,而翁杭之也以为文筝就是个拜金女,拿着钱跑路的无耻女人。 龙京市还是老样子,天还是那么蓝,海也那么清碧,仿佛周围的一切也还没变,唯一不同的是,翁杭之的世界里少了一个人,视线里再看不到那个俏丽迷人的身影,听不到她清脆悦耳的声音。 所有关于她的,他如今只想要忘记,想要从这场梦里醒来,回到曾经那个理智冷静不为外物所动的翁杭之。 ☆、118:给文筝找一打高富帅 要去到新的地方,人可以坐飞机,可小猫咪只能被托运过去。漂亮的小团子就像个乖巧的小孩,在被托运时也没有太闹腾,下飞机之后,被晴晴背在小包包里,正酣睡着呢。 机场里人太多,出口处接机的也不少,但总有些人是鹤立鸡群的,很容易就能让别人注意到她的存在。 前方那个穿着浅黄色悠闲套装的高个子美女,文筝一下子就看到了,欣喜地挥手。 “佩箐!” “文筝!” 两女都同时惊喜地看着对方,许久未见,这激动的心情可想而知。 这俩好姐妹抱在一块儿,立刻就吸引了双倍的目光,周围的人都往这边望过来,被两人叠加起来的超高颜值所吸引。 杜佩箐,比文筝大一岁,身高168,体重101,配上她标准尺寸的三围,那就是堪比模特儿的黄金比例。最关键是杜佩箐家里的基因强大,母亲是新疆人,父亲是龙京市人,并且这双亲都曾是国家一级演员,无论是长相气质,那都是一等一的出众。 双亲的五官优点都遗传到了杜佩箐身上,形成了她那犹如混血儿般的精致立体的五官,大眼高鼻梁深邃眼窝,整个脸上那满满的都是天生的胶原蛋白啊! 这近乎完美的脸,就算是整容都整不出这效果,杜佩箐走到哪里都是焦点,不知道的还会怀疑这是不是某明星来了? 可是,明明可以靠脸吃饭的杜佩箐却是个上进的大好女青年,不啃老、不懒惰,凭着自己的天赋和勤奋,她现在已经是一名资深化妆师。在这京城里,她算是行业里的佼佼者了,要找她化妆,那都是要提前预约的。 而她化妆的时间那多数都已经被一些明星或是有钱人家的千金阔太预订了,一年到头都很少有空闲的时候。 从国外留学两年回来之后她就开始工作,前段时间又被邀请去国外参加一个大品牌的时装秀,这才回来一个星期,行程已经排满,今天是好不容易挤了两小时出来,来机场接文筝。 杜佩箐见到晴晴这小萌娃,整个人都快被萌晕了,又亲又抱的,完全没有平时在工作上那严肃高冷的形象。 晴晴这孩子乖巧又嘴甜,搂着杜佩箐的脖子一个劲地喊干妈,还动动小鼻子去嗅嗅,然后奶声奶气地说:“干妈好香……” 杜佩箐听晴晴这么一夸,更是心花怒放:“宝贝儿,干妈刚才洗了澡出来的,香吧,是沐浴露的味道,晚上干妈也给洗澡。” 晴晴睁着亮晶晶的大眼,嘟着粉粉的小嘴问:“洗澡的时候有小鸭子吗?我要小鸭子……” 说着,晴晴转头看向文筝,杜佩箐也好奇地盯着她。 文筝不禁噗嗤一笑:“佩箐,晴晴她洗澡要有小鸭子玩具陪着,可是小鸭子我忘记带来了,所以……” 杜佩箐恍然大悟,爱怜地捏捏晴晴的脸颊:“宝贝儿,干妈晚上回家肯定会给你带回去小鸭子的,那……今天晚上就跟干妈一起睡?” 晴晴看向文筝,再看看干妈,小声嘟哝:“可我还是想跟妈妈睡……” “哈哈哈,瞧这孩子,太黏你了,啧啧……我都嫉妒了。”杜佩箐佯装受伤的表情,秒变女神经的样子,但下一秒又艳羡地看着文筝:“你啊,老天爷一定是派了晴晴来拯救你的,孩子跟你这么亲,看来晚上只能我们三个一起睡了。” “嘻嘻……好哦,一起睡……”晴晴开心地拍手,她其实也是想跟干妈睡的,可是又舍不得妈妈,所以三个一起睡最好。 “哎呀,妈妈快把团子放出来。” 文筝也想起猫咪了,赶紧地将团子从包包里解放出来。 “喵喵喵……”团子撒娇的叫声柔嫩极了,好像是在诉说自己的委屈呢。 被托运过来的,下了飞机被主人取出来然后又放进了包包里,这小可怜现在算是逮着机会了,小爪子抱着文筝就不放,生怕又被扔进包包。 晴晴是团子的知心朋友,见团子这怯生生的小模样,晴晴像个小大人那样摸摸团子的脑袋,安抚说:“你放心,不会再你把放回包包里的,不要害怕……” 一个小萌娃在安慰一只小美喵,这画面太有爱了,杜佩箐感觉自己已经被萌得血槽都空了。 “这是你们的猫?太可爱了,让我抱抱。”杜佩箐兴奋地伸出手,急着要抱团子。 可是,团子虽小,但猫咪天生的高冷,它还是有的。直接就不给杜佩箐面子,缩在文筝怀里,抓着文筝的衣服不肯松。 “哈哈,佩箐,它叫团子,才半岁呢,等它跟你熟悉了你再抱,现在它正闹情绪,先前是把它放托运仓的。” 杜佩箐一脸失望,不甘地咬牙:“文筝,我怎么感觉你除了是晴晴的吗,你还得当一只猫妈。” “是啊,团子也是我家的一员,以后你就知道团子有多招人疼了。”文筝说着还露出得意的神情。看得杜佩箐心痒痒,暗暗瞄准了团子,心想一定要快点跟团子熟起来。 三人以猫,有说有笑地离开了机场,由杜佩箐亲自开车送到自家门口。 杜佩箐在京城市郊买了一套房子,虽然不比爸妈的别墅那么宽大,但也是一处高档小区,绿化好,环境幽静干净,远离了闹市的喧嚣,空气也没那么差,此刻还是蓝天白云的,秋高气爽,景色宜人,很适合居住的一个地方。 杜佩箐一个人住这120平米的房子,是有些冷清的,但现在有文筝和晴晴作伴,这个家就会变得热闹了。 杜佩箐还有公事要忙,将文筝她们送到楼下,钥匙也交了,她便匆匆赶去市区,临走时还说了,让文筝和晴晴把这里当自己家。 有一个这样的闺蜜真好,能在百忙中还惦记着还接人,送到家了又返回市区继续工作,就连家里钥匙也第一时间交出来了,这份信任,这种亲切,让文筝心里那几分对环境的生疏,也一并消除了。 京城,她还是第一次来,从今天开始,她得带着女儿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了。 杜佩箐的家,装修成简欧风格,时尚而又富有品位,陈设精致讲究,虽然不多却都是精品。 两间居室是卧房,另外有一间是书房和健身房一体的。平时杜佩箐就住在朝南的那间主卧,父母来京城小住的时候就住在另一间房。 也就是说,一年中,大部分时候,杜佩箐是一个人住在这房子的,她父母是晚年得女,现在都已经回到龙京市安享晚年了,有时会来京城看望女儿。 文筝瞅着这么宽敞的房子,一方面佩服闺蜜的能力,另一方面,她也为杜佩箐感到心疼。 一个女人啊,大事小事全靠自己,女神的外表,女汉子的内心,独自一人住这房子,需要不小的勇气呢,晚上一个人在家也不会害怕么? 杜佩箐直到晚上8点才到家,一进门就坐在了沙发上,显得很疲惫,可是,她闻到了一股香味,顿时又来了精神…… “文筝,这是莲藕排骨的味道吗?”杜佩箐走到餐厅一看,果然,餐桌上那热气腾腾的莲藕排骨汤,是文筝刚刚端出来的。 杜佩箐不由得吞吞口水,毫不掩饰嘴馋:“文筝,你和晴晴吃饭了吗?” 文筝还穿着围裙,闻言也微微摇头笑笑:“我们还没吃,等你呢。这是我在小区门口的超市里买的菜,来尝尝合不合口味。” 杜佩箐如同看见了救星,抓着文筝的衣袖说:“太好了,你来了,我就能吃到地道的家乡菜,还能喝上美美的靓汤,我太幸福了!” 文筝一听,没好气地说:“你呀,平时只知道忙工作,自己在家吃的时候就是敷衍完事,没少吃泡面泡饭吧。” “哈哈,还是你最了解我,有时候忙完了都已经饿过了没胃口吃东西,就随意吃点糊糊肚子,忙完工作又开了一个小时车回来,累得不想动了,哪有心情做饭呢,反正我平时一个人,将就着吃。”杜佩箐说得很随意,淡淡的,可是从她的话从可以听出,她光鲜的表面下,也有不为人知的无奈。 很多人羡慕杜佩箐年纪轻轻就有了自己的事业,还能在京城买得起房子,可很少人看到杜佩箐是怎样勤奋努力的。 文筝跟杜佩箐是同一类人,所以很能理解她,知道她的苦处,也越发心疼这个闺蜜。 晴晴这孩子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也很强,只要妈妈在身边,去哪里都可以。 这顿饭,用杜佩箐的话说,很久都没吃得这么爽快了,家乡的味道,满满都是暖心的。 杜佩箐也没忘记答应了晴晴的,要买小鸭子回来,她路过玩具店的时候特意买了两只。 晴晴抱着小鸭子,乖乖的洗澡去了。 当孩子洗完澡睡了,那才是文筝和杜佩箐好好叙旧的时刻。 杜佩箐一肚子的疑问,就等着现在文筝一一解答呢。 柔黄的灯光下,客厅里,阳台上的米兰,那清香味随着柔柔的夜风飘进来,茶几上的玫瑰茶冒着丝丝热气,几片深红的花瓣漂浮在透明的茶壶中,配合着此刻一缕轻轻的音乐声,这情致,这格调,这气氛,就是能让人从心里开始放松。 杜佩箐像个大姐姐一般,顾盼生辉的美眸瞅着文筝。 “说吧,怎么会连侦探社都暂停营业了跑来我这里?你那个律师男朋友呢?是不是他欺负了你?老实交代。”杜佩箐这逼供的架势,看似是硬邦邦的,但当中含着的焦急和关心,只有熟悉她的人才能体会。 文筝眼里的神采暗淡了下去,她知道有些事她得说出来,否则憋在心里也特难受,而最适合倾诉的人,莫过于杜佩箐了。 文筝喝了口玫瑰茶,润润嗓子,小声地,缓慢的,将这两天发生的事告知杜佩箐。 因为昨晚哭得厉害,又没休息好,所以文筝现在嗓子都还有点哑,眼里更是布满了红血丝,看上去有几分憔悴,再加上受伤的人身上会有一种低迷的气场,因此,越听她说,越是让人感到痛惜。 杜佩箐手里本来是攥着一根细细的围巾,可现在都被她扯得快烂掉了。因为太气愤,为文筝的遭遇感到极度不平,肺都快气炸了。 “太欺负人了,那个杭庭玉狗眼看人低,她儿子也妄称男神,竟然脚踏两只船,呵呵……梁雪瑞是个什么东西,亏她还是个律师,明知道你跟翁杭之在一起,她还要来个第三者插足,不要脸的女人,如果给我看到,我立马给她一嘴巴子!”杜佩箐气得脸都发红,露出她彪悍的内在,其实在女神的外表下,她就是个女汉子。 文筝本来也是心情糟透了,可是看到杜佩箐这叉腰骂人的架势,活像是真的要找人打架一样,文筝不禁表情一松,先前的郁结也褪去了一半。 杜佩箐搂着文筝的肩膀,心疼地说:“别泄气,也别太难过,打起精神,相信我,只要你愿意,我一定可以在京城给你找到好男人,比那什么翁杭之强!” 这霸气,这豪言壮语,越发让文筝忍俊不止,她这闺蜜可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只要文筝点头,杜佩箐保准在三天内给她找来一打的高富帅…… 远在龙京市的翁杭之此时正在浴室洗澡,突然连续打了几个喷嚏……难道有人在背后说他么?如果他知道杜佩箐对文筝说的话,不知道气成什么样呢。 题外话: 还在码字,一会儿传第二章 ☆、119: 翁杭之洗个澡都感冒了,半夜感觉呼吸不顺畅,鼻塞,还有点头晕。 其实就是一直都没睡,翻来覆去睡不着,白天在外边可劲儿吹风,晚上还淋过雨,加上一整天下来就只刚才啃了半个面包,这人能舒坦么,着凉了,现在更无法入睡了,鼻子里像塞个肉球似的不舒服。 独自一个人坐在客厅里,遥控器漫无目的地换着频道,究竟看哪一个呢? 哪一个都不是他想看的,因为没心情,就连他喜欢的篮球足球比赛,都引不起兴趣了。 满脑子都是那张鲜嫩水灵的脸,还有那一亿的数字,在晃来晃去的。 “一个亿……一个亿你就走了,我在你心里算什么?钱,你就真的那么爱吗?感情在你心里是不是算个屁?或者,难道从一开始你就没有对我认真过,看上的只有钱吗?这是我第一次看错人,文筝,你有本事就别再回来,否则,别怪我到时候不让你好过!”翁杭之那拳头攥得可紧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深眸里的寒光在昏暗的光线里显得格外阴冷。 大半夜的,突然手机响了,是杭靖枫打来的。 杭靖枫虽然是翁杭之的小舅舅,但同时更是好哥们儿,杭靖枫知道那“一亿”的事,料定翁杭之现在还没睡,一打过来,果然…… 半小时后,翁杭之就在“时光酒馆”里跟杭靖枫碰头了。 杭靖枫穿得很花俏,衬衣是半透明的料质,那精致而富有个性的暗纹下,能隐约看到这小子健美的肌肉,当真是对女人的一种*。裤子是橘色,香奈儿新款的,鞋子是LV今年初刚出的限量版…… 最惹眼的是他挂在脖子上那根“伯爵经典possession系列转动字母白金钻石项链”,中间那颗钻石又大又亮,在这酒馆的灯光下,亮噌噌的,散发着冷贵的光芒,吸引着不少女人的视线。 关键是这小子的衬衣扣子开了三颗,项链的吊坠刚好就在他那结实的胸膛中间……这一招太有杀伤力,足以让女人大吞口水,即是为项链,也是为他诱人的肌肉。 翁杭之难得今晚穿得很随意,米白色的背心外边是一件薄薄的奶咖色衬衣,识货的人能认出这看似普通的衬衣是阿玛尼的,他敞着扣子没扣,一眼就能看到他背心下那健硕的胸膛,包括他的腹部都是很结实紧绷的。 他比平时看起来有所不同,浑身散发着一股慵懒的气息,隐隐有几分颓废的美感,配上他完美无缺的五官和尊贵的气质混合在一起,这形成的魅力是致命的,不仅连女人会心动,就是男人都忍不住会多看几眼。 还是坐在那个角落里,翁杭之和杭靖枫在喝着小酒。 啤酒翁杭之一般不喝,白酒也不喜欢,就只对葡萄酒情有独钟。 杭靖枫一脸得意地斜睨着翁杭之:“怎么样,内比奥罗葡萄酒是不是一点都不比波尔多的差?” 翁杭之慢慢在品,一边微微点头:“确实,这内比奥罗,酒色深浓,口感强实,它那么多的口味里,丁香味的我还是第一次喝,还是储存了20年份的内比奥罗……小舅舅你家还有几瓶,我拿家里的给你换一瓶。” 杭靖枫没好气地笑笑:“家里还有几瓶?我到是想啊,但实际上这是唯一的一瓶,是我朋友去意大利旅游回来送给我的,20年份的你以为那么好找呢,稀罕着呢。” “小舅舅你还挺够意思的嘛,唯一的一瓶都拿出来给我喝了。” “你小子才知道我对你好啊?下次我去你家,记得把那瓶82年的拉菲给我喝。” “小舅舅你还惦记着这个?行……” 杭靖枫四周望望,冲翁杭之摇摇头,低声说:“又忘啦?出来玩就别叫小舅舅,听着多显老,我比你只大一点点而已。” 翁杭之每次听到小舅舅这么说,都会忍不住想笑,看来,小舅舅把他叫出来是对的,至少他今晚不至于一个人在家闷头闷脑的想念某人。 杭靖枫那双眼睛也够犀利的,看得出来隐藏在翁杭之平静表面下的郁闷。 “杭之,既然出来了就别那些不开心的事儿,这对待女人方面,你还得跟我学学。你看我,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从来不为美女烦恼,因为不会付出真感情,美女们跟我也是一样的,双方都抱着玩玩的心态就好,干嘛要上升到交往的高度?牵肠挂肚的感觉最烦了,唯有心里空无一人,那才是洒脱,来来来,干杯!” 翁杭之微微一挑眉,一边喝酒一边想着小舅舅所说的话,感觉也有几分道理。 想要不受伤,首先就是别投入感情,这样才能永远处在主导地位,不会被伤到。 杭靖枫抬手对着门口招了招,立刻过来两个性感美女,是他叫来的,两个年轻的模特儿。 这两个女人虽然五官一看就是整过的,但也算是中上之姿,身体火爆,作风大胆,洋溢男人最爱的青春气息还有火辣辣的风情。一来就坐在翁杭之和杭靖枫身边,立刻将气氛带动了。 “帅哥,初次见面,你就叫我小沐沐吧,你呢,怎么称呼?”这个穿白色裙子留着波浪卷发的妹子,热情地往翁杭之身上靠,那双眼睛露出明显的痴迷。 翁杭之并没有多少表情,冷魅的俊脸波澜不惊,也不说自己怎么称呼,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自顾自地喝酒。 这么酷? 小沐沐也不生气,一只手挽着翁杭之的胳膊不放,另一只手拿起杯子…… “帅哥,我先敬你一杯,来!”小沐沐说喝酒,却没有立刻灌下去,而是将手往翁杭之面前一绕…… “帅哥,喝酒要这样喝才有意思呢……”小沐沐娇滴滴地抛着媚眼,手臂与他的手臂交叉。 这是要喝交杯酒的节奏? 旁边杭靖枫和他的女伴看了都在笑,跟着起哄,因为在这种场合,这么喝酒真的不稀奇,小菜一碟,没人会当回事,都是玩乐而已。 可谁知道翁杭之这个大木头,很不给面子地抽回手,杯子跟小沐沐的杯子一碰,也不多话,直接一杯下肚了。 小沐沐又碰壁,感觉脸上有点挂不住,心里也有点焦急,看向另一位同伴,也就是坐在杭靖枫身边那位。 那女的叫唐玉燕,立即心领神会,嫣然一笑,风情万种地瞅着翁杭之。 “帅哥,别这么拘束嘛,我这小姐妹人家才19岁呢,脸皮薄,那你可要怜香惜玉才好啊。”这女人很会说话,动作表情也都是很娇媚的,让男人难以生出责备之心。 小沐沐也赶紧地拉着翁杭之的胳膊撒娇:“帅哥,你是不是不喜欢在这儿玩?如果想换地方的话,随时都可以的。” 好大胆,还脸皮薄呢,啧啧……出来玩的人都知道她说这话意味着什么,带着强烈的暗示,如果男人有心,马上就会顺口接下去说:去酒店吧。 也不知翁杭之是真的不懂还是假的不懂,总之这货表情有点僵硬,指指桌上的酒…… “还没喝完呢,我不急着走。” “……” 好吧,竟然这么回答,唐玉燕和小沐沐听着也是醉了,不约而同交换了一个无奈的眼神……帅哥虽好,可也要懂情趣才好啊,眼前这个明明就是极品中的极品,可怎么就是不开窍? 只有杭靖枫知道,翁杭之不是不开窍,只是他向来没有玩的习惯,除了对文筝,他对别的女人就是这么冷淡的,简直能瞬间粉碎人家的少女心啊。 “咳咳……”杭靖枫轻咳两声打破尴尬:“来来来,这么好的酒,今天就把它给喝光!” 翁杭之照旧是不言不语地一饮而尽,那一抹忧郁的气息越发显得迷人了,看得旁边的小沐沐眼冒红心,琢磨着今晚要怎样才能把这个大帅哥迷倒呢? 这时候,门口进来一个女人,跟吧台上坐着的熟人打个招呼就坐下来喝酒,才刚拿起酒杯却看到了翁杭之他们,这女人一下子就不淡定了……真巧,既然碰上,那就是老天爷都在帮她! 翁杭之看着眼前这个熟悉的面孔,不由得眉头一皱:“曾小蓓,你也在……” 曾小蓓直接坐在翁杭之身边,朦胧的灯光下,只见曾小蓓眼睛里闪着隐隐的泪光,含情脉脉地看着翁杭之,凑到他耳边说: “我问你,你还记不记得五年前的今天,在龙京大酒店的宴会厅,法学院和医学院的同学们举办的聚会,那晚……你是不是在停电前进了一间休息室……” 题外话: 亲们有月票的就投点吧,加更也是需要动力的啊,还在写第三章 ☆、120:这就是五年前那晚的女人?(加更) 这几句话,只有翁杭之才听得到,然后杭靖枫就看见翁杭之的脸色变了,就连握着杯子的手都攥那么紧,怎么回事? 翁杭之幽深的瞳眸猛地收缩,下一秒,他抓住曾小蓓的手,拖着她就往外走,可把杭靖枫和两个美女看得一愣一愣的。 这什么情况? 翁杭之将曾小蓓拉着走到对面马路的一棵树下,这儿清静。 曾小蓓怯生生地看着他:“你……你放开我,你把我捏疼了。” 曾小蓓心情复杂,既高兴又有点心虚。 翁杭之没有放开,而是加大了力道,俊脸布满了阴霾,沉声说:“你怎么知道那件事?谁告诉你的?” 一听这话,曾小蓓那悬着的心顿时安了大半,楚楚可怜的神情说:“我就是那天晚上跟你一起在休息室里的人啊……我……” “什么?是你?”翁杭之心头突突地跳了跳,仿佛有什么东西捶了一下,眼底流露出的震惊中夹杂着几分不信的神色。 “你凭什么让我相信你?” 曾小蓓被问得心里发慌,可还是强作镇定,另一只手狠狠掐了自己一把,暗说:不能退缩,都到这地步了,必须装下去! 曾小蓓也是临时起意,本来是要想着好好计划一下选个合适的机会再约见翁杭之,可先前在酒馆里见到他,他身边有别的女人,这让曾小蓓急了,脑子也抽风了,不加考虑就走过去。 “翁杭之,那晚是我先的休息室,后来跟进了两个男生,他们企图欺负我,可是你出现了,你及时制止了他们,还把他们吓跑,然后休息室就只剩下我俩,我们就抱在一起……就……那个……那个……后来还停电了。”曾小蓓显得很害羞的样子,咬着唇,欲说还休的模样。 翁杭之放开了曾小蓓的手,盯着她的每个表情,像是要将她看穿一般。 五年前那晚,他当然记得,当时那种美妙的感觉,即使是在停电的情况下,也依旧给他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为了纪念那晚,他还特意将那间休息室封锁,不准外人进去。 一直不知道那晚的女人是谁,他也不曾想要去查,只想将美好都留在记忆中偶尔回味,可谁知道曾小蓓居然说她就是? 但翁杭之怎么可能立刻就相信,他冷冷看着曾小蓓,如透视般的目光紧紧锁住她。 “当时我们都没看清楚对方的样子,就停电了,时隔五年,你又通过什么方式来确认是我?” 曾小蓓在颤抖,背心上都是冷汗,但她必须要装作没事,不能前功尽弃,如今这架势,不由她退缩了。 “我是在龙京大酒店的时候听到有一个部长跟人在聊天,他说曾经有一次他路过休息室,听到你和沈驰说话,沈驰问你为什么不去找那晚同学聚会上的女人,还说如果不是停电的话,你兴许会收了她……”曾小蓓说完,手心已是浸了不少汗,生怕翁杭之看出什么破绽。 翁杭之不为所动,眸光沉静而犀利:“我怎么知道你不是因为偷听到部长跟别人谈话而想要来冒充那晚的女人?” 这话,让曾小蓓心尖一颤,越发慌了,可还是尽量保持着冷静,硬着头皮说:“我没骗你,真的是我……那时候虽然停电,但是我也摸到你的背上有伤疤,我没说错吧?” 听到这里,翁杭之才算是有点半信半疑了,难道说真的是曾小蓓? 那时翁杭之确实背上有伤,一条口子,结痂了还没脱落。那是他唯一一次背上受伤流血,直到现在那疤痕都还有淡淡的一点,所以他记得很清楚。 曾小蓓怎么会知道的?不得不说,她运气不是一般的好。她接近梁雪瑞,经常和梁雪瑞一起,话题总是有翁杭之的,有一次梁雪瑞无意中说起五年前她去翁杭之家里,看到他只围着浴巾就出来了,当时她和妈妈都在呢,还感觉挺不好意思的。 那时她就看到翁杭之背上有伤,她还帮他擦药……其实梁雪瑞是想表示自己曾经跟翁杭之那么近距离的接触过,并且也亲眼看见过他的健美身材有多棒。 可梁雪瑞不知道曾小蓓心机这么深,当即就随口问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梁雪瑞说那个时间正是在聚会之前不久。因此,曾小蓓刚才慌神了就大胆地说翁杭之背上有伤疤。她是在赌,而且还赌对了。 翁杭之的沉默,让曾小蓓更加忐忑不安,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 在他这刀锋似的眼神之下,曾小蓓有种被看穿的危机感。 好一会儿,翁杭之才闷闷地说:“很晚了,我送你回去,你家在哪里?” 曾小蓓蓦地惊喜……他相信了吗?他没有再追问,还说要送她回家,这是不是代表她有希望了? 曾小蓓早已经晕了头,才会想到要冒充五年前那个人,在她心里,她其实知道那个人就是文筝,而文筝已经离开了,她当然要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只要能得到翁杭之,她才不管后果是什么呢。她不信当她和翁杭之真的发生关系后,他会不怜惜她。 曾小蓓又娇羞地笑笑,很淑女的样子。 翁杭之因为是坐小舅舅的车出来的,现在要送人,他也只有坐出租了。 两人坐在出租车后座,都没说话。翁杭之漠然盯着窗外,看不透他在想什么。而曾小蓓是不敢多说话,怕言多必失。但她还是暗暗兴庆,毕竟迈出了第一步,接下来就要更努力了。 曾小蓓心里已经乐开花……文筝算什么,梁雪瑞又算什么,算来算去还不是她得到了最后的胜利么?等翁杭之成为她男朋友的时候,她会让全世界都大吃一惊——这个极品男神是她的了! 翁杭之是不是真的信了?不然怎么会送曾小蓓回家呢? 是真是假,也只有翁杭之自己知晓了。 曾小蓓的家也是住别墅的,翁杭之送到门口就走了,曾小蓓有点失望,但她觉得可能是翁杭之还需要时间接受她所说的事。 曾小蓓在车上的时候已经问了翁杭之的电话,她以后有的是机会,今晚应该回家好好想一想接下来要怎么做。 第二天,杭靖枫不到中午就打电话来了,翁杭之却还在被窝里……因为昨晚失眠,早上天亮时感觉眼睛撑不住了才沉沉睡去,还没睡得香呢,杭靖枫已经迫不及待来八卦了。 “杭之……喂……在听吗?你昨晚是不是跟曾小蓓一起过的?你小子画风转变挺快的嘛,竟然被曾小蓓给俘虏了……” 电话那端传来翁杭之慵懒的声音,低沉富有磁性:“小舅舅,我只是把她送回家就走了,你想象力也太丰富了。” “啊?就这样而已?我还以为你们有戏呢。” “小舅舅,你在我家门口吗?你在按门铃?” “嗯?我在外边吃饭呢,怎么了?”杭靖枫纳闷儿,翁杭之干嘛那么问? 因为翁杭之听到门铃响了,他也被吵醒。 披着睡袍就出来,翁杭之一看,智能门铃上显示了梁雪瑞的身影。 她怎么来了? 翁杭之现在还有些头晕,鼻子还塞着还有点流鼻涕的正装,感冒加重了。 打开门,梁雪瑞一个闪身就进来了,笑盈盈地看着他。 “翁哥哥,你吃午饭了吗?我们一起吃吧?”梁雪瑞一边瞄着翁杭之睡袍下露出那结实的胸膛,眼神格外火热。 翁杭之感冒了只觉得头重脚轻的,当即就皱眉,摆摆手:“我不出去了,休息一下还要去侦探社。” “什么?侦探社?”梁雪瑞诧异,一时没懂。 翁杭之这反应过来自己说错了,若无其事地说:“是去事务所。” 原来是去事务所,说成是去侦探社了……他是因为想念文筝吗? 梁雪瑞心里窝火,可还是耐着性子说:“你总不能不吃饭吧,如果不想出去吃,我就叫外卖来吧,一起吃。” 翁杭之还想说点什么,感觉头昏眼花,一手扶着额头一手扶着沙发靠背,脸色有些苍白。 “翁哥哥你怎么了?”梁雪瑞贴了上来,伸手扶着他。 翁杭之这是给饿的,昨天只吃了半个面包,今天还是滴水未进呢,能不晕么。 “没什么,只是有点不舒服,一会儿就好了。” 不舒服?梁雪瑞一听,顿时明白了,这是她的机会来了,趁现在对他关切照顾,不信他会不感动! ☆、121:男神也失恋 屋子里很安静,翁杭之躺在沙发上,一动都不想动,浑身软绵绵的,脑袋也有些胀痛。 他没刮胡子,下巴冒出了一点点青色的胡茬,因为生病而显得苍白的俊脸,看起来多了几分颓废的美,少了几分冷硬,竟是这么令人心疼。 这个一向如神祗般的男人也有脆弱的时候,这是外人看不到也想不到的。别人只会看到他光鲜亮丽高高在上的一面,其实他只是一个人,不是神,他也有七情六欲,只是他比一般人控制得好。 即使身体不适,他还想着一会儿要去事务所,这工作狂的作风已经根深蒂固了,但也有可能是想让自己忙碌一些,免得安静下来就会胡思乱想。 恍惚中,他看到一个穿围裙的女人在眼前晃悠,心头抽了抽,脑海里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文筝……文筝为他做饭时的样子,他看了很多次了,他甚至觉得她穿围裙的时候有种特别的美感。 可是,当他看清楚面前的人是梁雪瑞时,他眼底染上一抹疼痛,情绪越发低落。 梁雪瑞是在给翁杭之煮泡面,怕弄脏衣服才穿了围裙的。 因为翁杭之说不吃外卖,也不想出去吃饭,梁雪瑞无奈只好煮泡面了。 翁杭之并不想吃东西,没胃口。 梁雪瑞也给自己煮了一碗,正吃着呢,见翁杭之不动,她这心里真有几分窝火。 不就是文筝走了吗,他至于这副样子?不吃不喝的,犯得着吗?难不成他还真的对文筝上心了,怎么可能! “翁哥哥,你吃点吧,你没吃早饭的,难道午饭也不吃,这样怎么行呢,身体要紧。你先吃点,然后再吃药,不然你这感冒了也不能空腹吃药的,对胃不好。”梁雪瑞温柔极了。 说起这胃,翁杭之就感到胃部有点不对劲,疼……是给饿疼了的。 看来不吃是不行了,他虽然没胃口,可也不至于要故意把自己饿出毛病。 翁杭之一言不发地坐起来,开始吃面,但他的动作很慢,心不在焉,明显是走神,不知道在想什么。 梁雪瑞最怕看到的就是翁杭之这样沉默,面无表情的,让人根本猜不到他的心思。 他竟然可以将他当空气? 梁雪瑞是不少男人心目中的女神,可唯独在翁杭之面前,她却总有种无所适从的感觉,他就像块硬石头,怎么下手才好? 赶走了文筝,她眼睛里清净了,可更大的难题是要怎样将翁杭之的心门打开。 吃了面,翁杭之又吃了感冒药,之后换好衣服就出门了,梁雪瑞自然也不方便再继续留下,只得也走了。 翁杭之在事务所的时候,钻进办公室里一下午都没动静,中间只上过一次卫生间。 太平静了,太不寻常了。MISS吴和程烨以及张文峰,都感觉不对劲,可又不好去问,只能围着沈驰,想从他嘴里套点八卦。 可这次他们要失望了,因为沈驰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什么事,但能感觉到一股阴冷的气场,必定不是小事,翁杭之这是怎么了? 沈驰去了翁杭之办公室,将刚买的零食也带进去,还不忘带上自己的水杯。 一进门,沈驰就关心地问:“兄弟,听程烨说你感冒了,要不要我给你买点药?” 翁杭之在对着电脑,不知在看什么,闻言,淡淡地说:“我吃过了。” “哎,你也真是的,生病了就在家休息,这儿有我看着呢……来,吃点心,刚买的。”沈驰将手里的袋子拿过去,顺便近距离观察一下。 这一看可好,沈驰不由得惊讶:“哇,你在看旅游攻略?你要去哪里?这是欧洲吗?” 翁杭之的视线还停留在电脑上,嘴里嗯了一声说:“前段时间太忙了,趁现在手里的案子都差不多搞定的时候,出去转一圈回来,放松一下。” 他这么平静,波澜不惊的,如果换做别人也许感觉不出来,但沈驰可是跟翁杭之从穿开裆裤就认识的哥们儿,彼此之间的默契,比跟老爸老妈的默契还深。 “哎呀我说翁大少爷,别以为我不知道,梁雪瑞邀你去瑞士滑雪,你都拒绝了,现在还说想放松一下,嘿嘿,是真的想放松还是想暂时逃避这个城市啊?因为这里到处都有某些痕迹,所以……” 翁杭之按着鼠标的手微微颤了颤,蓦地抬眸,很不给面子地说:“你是不是要我提醒你一件事……我记得你读高中的时候遇到你的初恋,结果那女的一毕业就移民了,然后你整个暑假都在欧洲游荡……” “咳咳……咳咳……兄弟,莫揭人伤疤嘛,那件事儿我都忘了。”沈驰嬉皮笑脸的,只是眼底还有一线不自在的神色。 “现在知道说莫揭伤疤,那你还在我伤口撒盐,损友!” “哈哈哈,咱俩是最佳损友,不然怎么会有二十几年的基情呢,哈哈哈……” “去去去,谁跟你基情,我只喜欢女人。” “切,嘴上说得好听,昨晚也没见你跟曾小蓓发生点什么,我看啊,你不是只喜欢女人,你是只喜欢某一个人而已。” 翁杭之顺势一个眼刀飘来,抬脚一踹沈驰,那家伙就夸张地叫起来。 “哪壶不开提哪壶,一边儿去,以后别再提她。” 沈驰还假装听不懂的样子陶侃翁杭之:“哪个她?难道你真失恋了?” 翁杭之脸一沉,一手举起了烟灰缸…… “哎呀哎呀住手,别激动,我这就消失……哈哈哈,不刺激你啦。” 沈驰嬉笑着出去了,但这家伙已经在刚才那几分钟里有了一点线索……翁杭之的意思是让他以后别提文筝了,这意味着发生了重大事件。以至于翁杭之要在这个时候出去旅行才能排解苦闷,到底是什么事?沈驰知道现在不是追问的时候,他只能忍住好奇心,等翁杭之自己想说的时候,他自然会知道了。 沈驰一出办公室就严肃地对大家说:“你们注意了,这几天都悠着点儿,做事麻利勤快点儿,如果谁不小心撞到翁少爷枪口上,可别怪我没事先提醒你们啊。” 沈驰这也是为大家好,翁杭之现在明显是不对劲,员工们把自己的事情干好了,少让老板操心,自己也没那么容易挨批。 翁杭之在办公室里继续看他的旅游攻略,目标是欧洲。以前他也去过欧洲几个国家,但这次他还想到几个没去过的地方看看。 比如那个具有“全世界最美小镇”之城的地方,比如音乐之乡奥地利…… 翁杭之显然是不会跟旅行团的,他准备自由行,所以研究一下攻略是必须的。 几年前办过欧洲申根签,但已经过期了,现在要重新办。不过办签证这事儿,对他来说太容易了,领事馆的人大多数都认识他,甚至有几个女的还是他的仰慕者呢。 所以翁杭之想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去欧洲,不是件难事。 工作上安排好,签证办好,他还需要跟父亲交代一下。但事先他得去医院看外公,知道外公的康复情况不错,他才能安心出游。 翁杭之是晚饭前到医院的,外公杭霸天的病房里,除了杭靖枫,还有翁杭之的二舅,二舅妈。 翁杭之在走进去的时候就感觉气氛不对劲,敏锐的触觉告诉他,情况不妙? 果然,杭霸天一见到翁杭之,就露出焦急的神色:“杭之,你女朋友呢?不是说,等我手术完了之后带她来见我吗?你们是不是吵架了?” 这时候,只见杭靖枫使劲给翁杭之打眼色,还伸手指指旁边那对夫妻。这意思,翁杭之瞬间就明白了,一定是二舅和二舅妈对他外公说了什么。 但翁杭之表面上却是丝毫没有慌乱,微笑着走到外公面前,很镇定地说:“外公您想象力太丰富了,我跟她没事,好着呢,只是她因为工作,出差去了,没那么快回来。” “真的?” “外公,您就安心养病,其他的事先别想那么多了。”翁杭之在笑,可他的眼神却是盯着二舅妈,那犀利的目光带着警告,意思是提醒那个女人别多嘴。 这个家里的女人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个都挺有心机的,杭霸天这才动了手术呢,竟然就有人在他面前说翁杭之的女朋友不会来医院了。虽然没说原因,可是让老人着急啊,这不是纯属找骂么,明知道杭霸天不能受刺激还要这么说,也难怪翁杭之现在心里真想把二舅妈拖出去训一顿! ☆、122:出去旅游散心 病房里,翁杭之在安抚着外公,由杭靖枫在一旁帮着插科打诨,杭霸天也就暂时没有追问文筝的事了,但翁杭之觉得这样还不放心,他必须警告二舅妈。 离开医院的时候,翁杭之故意和二舅夫妻俩走在一起,到了楼下花台那里,人少,清静,翁杭之这才打破了沉默。 “二舅妈,外公现在需要静养,不宜受刺激,所以,有些事,不适合让外公知道,你就注意点……”翁杭之淡淡的口气,却有着不容置疑的威慑力,这气魄就跟当年的杭霸天一模一样。 二舅妈一听,顿时尴尬了,感觉面子上挂不住,脸一沉,冷哼道:“杭嘉城,你听听你外甥说的什么话,这副口气,像是晚辈对长辈么?真是过份,懂不懂什么叫尊重?” 翁杭之的二舅杭嘉城在老婆面前是妻管严,被老婆这么一激,杭嘉城也不由得皱眉:“杭之,怎么跟你舅妈说话呢,难道我们就是不顾老人的身体吗?又不是只有你们才关心老人,我们也是每天往医院跑,尽心尽力伺候的,可你现在说这种话真是让我们心寒。” “心寒?”翁杭之不听还好,听到二舅这么说,他只觉得二舅现在变得有点是非不分了。 “二舅,你们有没有在外公面前提我跟文筝的事?你们居心何在?外公才刚做完手术一天,你们就要说这种事来刺激他,这是什么出发点?” 二舅妈恼羞成怒:“你……翁杭之,你凭什么这么质问我们?别以为你是总裁就了不起,你外公还活着还没走呢,将来谁才是一家之主,现在还没个准儿,你就这么趾高气昂的,如果杭家落在你手里,你还不把我们都挤到外边去睡大街啊?” 这女人情急之下就泄露自己的内心了,原来一直觊觎着那个位置呢,对于翁杭之大权在握,她的不满一直都有,只不过今天才说出来而已。 杭嘉城急忙扯扯老婆的袖子,示意她不要多说,可她不听,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情绪有点激动。 “你和你妈,都是从来没把我们放在眼里吧?堂堂杭家,那么大的生意居然交给女儿和外孙而不是交给儿子来继承,这已经够让人郁闷了,你还要想来教训人,你这是欺负我们在家里没地位在公司不掌权吗?” 听到老婆这么说,杭嘉城城真的慌了,毕竟翁杭之是总裁,在家里地位高,在公司是掌握的实权,就连杭庭玉都忌惮的,怎能轻易得罪? “老婆……别说了,小事一桩,干嘛这么生气呢,家里还等着我们回去吃饭呢。”杭嘉城生拉硬拽地将这女人拖走了,他怕再待下去真的会引发更大的矛盾。 可是走人就能完事了么,翁杭之何等聪明,刚才二舅妈所说的那些话,已经充分暴露了那一房的嫉妒心。 这就是豪门的悲哀,亲情敌不过财富和利益。大多数人都是想着要怎样得到更多的地位和金钱,怎样才能掌握更多的控制权,怎样才能坐上那个至高的位置。 这些,翁杭之其实一直都有体会的,但只要不拿到明面上来说,他就不愿去想得太深,而今天二舅妈的所作所为到是给翁杭之提了个醒,家族中的人,有几个是真正关心外公的?有几个是真心希望外公早日康复的? 为了目的而假装的孝道,他看着感觉恶心。 但这些都不要紧,翁杭之知道至少自己和小舅舅杭靖枫是真的关心老人的身体,惟愿老人能健康长寿,他们会照顾好的,这就够了。 二舅和二舅妈这两口子对杭霸天这位老人,心里是有诸多不满的。首先第一件事就是杭霸天当年将公司交给了杭庭玉和翁杭之。这使得杭家上上下下的人都感到无比嫉恨,可又不敢表现得太明显,只能憋在心里。 上一次杭庭玉将大部分股权都交给了庾弢,使得庾弢这凭空冒出来的陌生人成为了第二个总裁。当时杭嘉城就曾跑去质问自己的父亲,可是得到的答复却是失望的,父亲说不再管公司的事。 因为这个,杭嘉城没少跟父亲吵架,别人不知道,可他老婆知道,这次杭霸天犯病,就是被杭嘉城给气的。 别看二舅妈平时跟杭庭玉有来往,可心里恨得很,今天又被翁杭之数落了,她就没忍住,暴露了真实的嘴脸。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翁杭之每天都会来医院陪外公一会儿,看着外公逐渐康复,他也就放心了。 这几天也特别忙碌,因为快要出国旅游了,计划是一个月的时间游完想要去的那几个国家,所以翁杭之需要做的准备工作也很多,几次曾小蓓打电话来他都说没空。 这是个周五,梁雪瑞刚去了翁杭之的事务所,他不在,她等了一会儿也没等到人,只好离开了。她和曾小蓓约了在西餐厅吃晚餐的。 曾小蓓姗姗来迟,一坐下,梁雪瑞就开始各种吐槽,说自己越来越看不懂翁杭之了,又说她现在手上有一个官司,要准备上庭。 曾小蓓都静静听着,很少插嘴,但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有利的欣喜。 梁雪瑞露出几分无奈的神色,一边切着牛排一边叹气:“人人都说我是个能言善辩的律师,可我发现这即使是律师,在面对感情的事也挺烦人的。你也知道,翁杭之的母亲,她是巴不得我跟她儿子结婚,早就将我看成是儿媳妇了,但翁杭之成天那么高冷,想要拿下他,很不容易。” 曾小蓓没做声,只是继续吃着沙拉,心里在琢磨着,如果哪天梁雪瑞知道她也想跟翁杭之在一起,不知道会是什么反应呢,只怕那时就再也不会叫她一起吃饭了。 可那又怎样,她不在乎,她只在乎翁杭之。 “雪瑞,快吃啊,牛排都凉了。” “嗯……”梁雪瑞动动叉子,很快又自顾自地说:“不过呢,我就喜欢现在这样有挑战性,不能轻易到手的男人才能激起我的兴趣,翁杭之就是一个。” 曾小蓓暗笑,心想梁雪瑞这是在嘴硬呢,还是那么爱面子。 “我是挺想跟翁杭之一起去欧洲旅行的,可是太不凑巧了,我脱不开身,有个官司快要开庭了,而翁杭之是30号就要去欧洲,我根本来不及跟……太可惜了,只有等下次……”梁雪瑞十分惋惜地说着,浑然没注意到曾小蓓此刻的表情。 曾小蓓压抑着内心的惊讶和喜悦,小算盘开始打响了……梁雪瑞没时间,可她有时间啊! 这叫防不甚防啊,梁雪瑞防得了文筝,可没防到曾小蓓。梁雪瑞是从杭庭玉那得到的消息,是翁锦良无意中说起的。 没曾想,梁雪瑞这一不小心说出口的消息,却是便宜了曾小蓓。 曾小蓓家境优越,她是在父亲开的公司里上班的,头衔是经理但成天都是玩玩玩,所以她随时都可以去国外旅游。 曾小蓓已经没心思吃饭了,她满脑子都在计划着要怎样才能跟翁杭之在同一个航班呢?这绝对是一次难得的机会,不能错过! 曾小蓓在航空公司有熟人,她立刻就想到要通过朋友先查到翁杭之买的票是在30号的哪一班,目的地是欧洲哪个国家……至于签证,那更没问题,因为曾小蓓去年就到欧洲旅游过,签证还没过期。 一个星期的时间很快过去,转眼就是30号,晚上八点钟,翁杭之出现在了机场候机大厅。 一身休闲装,休闲鞋,戴着墨镜,低调地坐在那里,但是,这男人天生就是发光体,难以掩饰自身的光芒,哪怕坐角落也是很惹眼的。 这贵宾厅里另外还有几个女人,都纷纷看向翁杭之这边,满脸露出花痴状在窃窃私语。 翁杭之戴着耳塞听音乐,对于别人的目光,他就像是察觉不到似的,靠在椅背上,面无表情地坐着。 即使是这样,他身上也会散发出一种高贵冷魅的气质,让人想要靠近却又有一点担心怕被他拒绝。 还是有人不怕的,比如刚进来的这个女人,径直走到他身边坐下,在他冷冷的目光中,她摘掉墨镜,笑得十分妩媚:“真巧,你也在这里。” 巧吗?是不是凑巧,只有曾小蓓自己知道了,她还装出很惊喜的表情。 翁杭之不由得有些无语……世界也太小了吧,曾小蓓也是去欧洲? 但这还不够,曾小蓓冲他眨眨眼,佯装好奇地问:“你是去哪里?哪个航班啊?我是去奥地利。” 翁杭之愣住了,还真是巧得这么彻底?他也是去奥地利! ☆、123:翁杭之要去哪里? 京郊,六环外的一处景区外。 山上有座庙,常年香火不断,加上周围山清水秀,吸引了不少喜欢徒步爬山的爱好者,因此而形成的景区,幽静清爽,在京城短暂的秋天里,栈道上沿途都能看见形形色色的徒步者。 有的是年轻人,有的是老年人,还有小孩子在家长的带领下前来体验的。 别看有的老人都已经两鬓斑白了,可由于长期运动锻炼着,人家爬山的效率一点不逊于某些年轻人。对此,杜佩箐只能感叹了,自己20几岁还不如别人六七十岁的老人那么敏捷呢。 文筝也是放缓了脚步,一手还牵着晴晴,另外一只手轻轻拽着杜佩箐的胳膊:“怎么样?是不是很累?要不先歇一下?” 杜佩箐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精致无双的脸颊泛着几分红晕,额头上一层细汗,显然是有些吃力,但还是摇摇头说:“暂时不歇了,我这一路都走走停停的,太逊了……现在我要一口气爬到山顶才歇,走吧!” 晴晴这小豆丁精神还挺好的,仰着小脑袋冲着杜佩箐说:“干妈加油!” 孩子稚嫩的声音纯真无邪的眼神,比这山间的空气还要纯净,有种净化人心的力量。小孩子尚且这么有冲劲,爬山都不累喊,杜佩箐觉得自己如果连小孩子都不如的话那就太没用了。 在晴晴的激励下,杜佩箐重重地点头,朝着前方继续前进。 爬山除了锻炼身体,对意志力也是一种很好的提升。有的人爬到中途感觉太累了就放弃,不到山顶就无法领略到独特的风光,也不会体会到什么是爬山的成就感征服感。 杜佩箐很少爬山,平时运动量较少,现在文筝来了,说是每个周末都要出来爬山,杜佩箐也正好来锻炼一下。 两个长得美美的女人带着一个洋娃娃般漂亮可爱的小公主来爬山,这本来就是一幅养眼的画卷,如果再加上一只活泼的猫咪,那就太完美了。 团子对她们来说是家人,很少会将团子单独留在家的。来爬山,感受大自然的清新纯净,怎么能少了团子呢。 这小家伙两只尖尖的小耳朵里边是粉红色的,在阳光下看着像是半透明的一样。鼻尖也是粉红,还有爪子上软软的肉垫……团子浑身的毛都很顺滑柔亮,绒绒的就像是一团可口的奶酪。 团子才半岁,还是个小姑娘呢,可团子爬山一点都不闹,时而被主人抱着,时而放着绳子牵着它走。 猫咪为这沿途增加了不少乐趣,也引来不少人的侧目,毕竟品种优良的布偶猫,不是经常在外边能看到的。 爬到山顶,出了一身汗,累得气喘吁吁地坐下来,吃着小卖部里买的新鲜的水果,享受着“一览众山小”的成就感,会觉得之前的累都是值得的。 从这宽阔的地方望向远方,能看到一座水库,那周围有一片农家院,一到周末就会很热闹,前来渡假的人不少。 杜佩箐指着那边说:“瞧,晚上咱们就住那里,晚餐嘛,就在水库边上钓鱼,然后下锅……农家院里还有自种的蔬菜,到时候也可以摘来吃……啧啧,纯原生态啊,想想就感觉很惬意,轻松玩两天再回去工作,我又充了一回电。” 文筝看着杜佩箐所指的那片区域,眼里也露出向往的神情,欣然说道:“这样挺好的,咱们以后每个星期周末都出来……我看攻略上有好多介绍京城周边景区的,每个地方都有农家院,垂钓的地方也不少,真是太适合我们了。” “哈哈好啊,一会儿咱们比比谁先钓到鱼。还记得以前在龙京市的时候吗,我们有一次去郊外玩,在池塘里抓了几十只小龙虾回去……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感觉真爽,今天再重温一下。” “好,看谁先钓到鱼!”文筝也被勾起了童心,仿佛在这样的环境里,许多烦恼都可以暂时被冲淡。 杜佩箐暗暗松了口气,她就是陪着文筝出来散心的,如果不是因为这样的话,她肯定现在还在家里睡大觉呢。大多数周末的时候杜佩箐都是以休息为主,因为平时已经够忙碌了。 文筝是她的闺蜜,并且这次是出来疗伤的,杜佩箐很清楚,总是待在家里哪能疗伤,当然是要出来跟大自然亲密接触,看看大好风光,这人的心情才能好转,才能开阔些。 所以她就牺牲了自己休息的时间,今早6点就起来了,开车载着文筝和晴晴,来这爬山,下午就去水库钓鱼,晚上在农家院住宿。 两个好闺蜜,有说不完的话,脾气相投,性格互补,相处很融洽,就像一家人一样的,不分彼此。 杜佩箐平时在大都市里待的时间多,这次出来放松,感觉也是很舒服,暂时不去想工作的忙碌和烦恼,只是让自己回归到最简单朴实的状态,放慢了生活的节奏,原来是这么享受的。 在山顶上,席地而坐,凉爽的风吹来,带来泥土和青草的气息,这是大自然赋予的恩赐,俗称洗肺。 深深地呼吸着,贪婪地呼吸着,因为在城里没有这样的空气,仿佛每次呼吸都能将身体里多余的东西带走一点点,尤其是杜佩箐,她说自己一出城,鼻子就通畅了,在城里就时常有些鼻塞。 两个女人互相倾诉,吐槽,聊天的范畴涉及很广,从以前到现在,从男人到女人,从天上到地下,从国内到国外……笑声不断,飘扬在山间,混合着孩子那柔嫩的声音,听起来比风铃还要悦耳。 游玩,确实是缓解情绪的一*宝,难怪那么多人喜欢户外,喜欢旅行…… 说到旅行,不得不说翁杭之这次欧洲之行了,在机场候机厅遇到曾小蓓,巧的是还都去奥地利么? 此刻,曾小蓓心里那个美啊,眼底的喜悦掩饰不住,兴奋地望着翁杭之。 翁杭之蹙眉的样子也是这么帅到爆表,曾小蓓真想能被他抱着,能在他结实的胸膛上靠着……心里这么想,她也情不自禁地挽着他的胳膊,靠在他身上,娇声软语地说:“那晚你送我回家之后就总是很忙,也没机会见面,没想到今天能碰见……你知道吗,我其实……挺想你的,可是又不好意思打扰你的工作。正好现在我们都去奥地利,那就趁这个机会好好玩玩吧,我也是一个人,跟着你,我也有伴了……” 这娇滴滴的,含情脉脉的,俨然是在看自己未来男友的眼神啊。 翁杭之那双讳莫如深的凤眸微微眯了眯,正要说点什么,手机响了。 这是一个重要的电话,翁杭之一看来电显示,眼底就闪过一丝异样的光亮,立刻接了起来。 电话那边的人说了什么,曾小蓓听不到,她只看到翁杭之的脸色越来越沉,紧抿着的唇都成了一条直线。 曾小蓓没来由地心头突突地跳了跳,翁杭之这是怎么了?什么电话那么有影响力? 翁杭之只是静静地听对方在说,听完之后他就只问了一句:“确定吗?” 电话那端传来一个十分坚定的男声:“翁少,我敢以人格担保,绝对是千真万确。” 翁杭之淡淡地嗯了一声,挂了电话。 别看他此刻表面很平静,但他揣在裤带里的手紧紧攥成拳,眼中隐隐露出道道寒芒。 打电话的人是翁杭之的朋友,受翁杭之的嘱托去调查一件事。原本以为没那么快有结果,可是就在翁杭之即将踏上欧洲之旅时,这个人却说已经查到了,这么快的效率,并且还经过了一再核实,之后才告诉的翁杭之。 曾小蓓感觉有点不妙,小心翼翼地问:“怎么了?你的脸色很差……” 这时,广播里响起了甜美的女声,提醒那一个去奥地利的航班乘客该登机了。 “我们先上飞机吧,一会儿再说。”曾小蓓已经站了起来。 但翁杭之却坐着没动,淡漠如水的目光落在曾小蓓身上,微微勾起的薄唇露出冷笑的弧度:“你一个人去吧,我临时改变主意了,不去奥地利,而是去其他城市。” 什么?! 曾小蓓瞬间僵住了,惊得有点发晕,难以置信自己精心策划的居然就这么被粉碎了? “你……为什么……你……” “你,好自为之。”翁杭之面无表情地转身离开了这个候机室,去外边买机票了,至于他决定要去哪里,为什么会突然改变行程,这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身后,曾小蓓面无血色地瘫软在椅子上,心惊肉跳……难道他看出破绽了?她失败了吗? 翁杭之头也不回地走了,有点急切地去买了一张机票,不是国外的,而是飞往国内某个城市…… ☆、124:寻找文筝 翁杭之临时改变行程,主要是因为那一通电话所带来的消息太过震撼了,他在震惊之余,也就无法克制这些日子以来压抑的情绪,他必须要去那里,必须要当面问一问那个女人! 是谁有这么大的影响力,除了文筝还能是谁? 这段时间,杭庭玉和梁雪瑞都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里,杭庭玉更是鼓励梁雪瑞早点将翁杭之拿下。因为那天在酒店里,翁杭之因为喝的东西里有安眠药,所以人都晕乎乎的哪里可能跟梁雪瑞发生什么,而去欧洲是个大好机会,杭庭玉从翁锦良那里得到消息之后就立刻告诉了梁雪瑞。 谁知道梁雪瑞因工作走不开,要上庭打官司,错失良机,反而便宜了曾小蓓。 但当曾小蓓在机场见到翁杭之,以为能如愿跟男神同游欧洲,可是偏不凑巧,一通电话来,翁杭之立刻改变主意了,不去欧洲。 曾小蓓简直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想不通为什么她都已经冒充是五年前那一晚的人了,可翁杭之还这样的态度?根据她的分析,翁杭之很在意五年前那件事,否则也不会将酒店里的休息室封锁。 曾小蓓分析得没错,翁杭之确实对五年前那一晚难以释怀,虽然刻意不去打听那是谁,可心里没有忘记这件事。因为那时的感觉很美好,是回忆里特有的一种风景。 可曾小蓓最失败的地方是太高估自己了,也不想想翁杭之是什么人,堂堂金牌律师,你若是轻易能哄骗他,他还能在这一行混得热火朝天么? 翁杭之那晚送曾小蓓回家了,他那是出于男人的风度,不代表他真的相信她所说的。 带着一点疑惑,翁杭之找到朋友帮他调查一些事……以前是不想去查,现在却想查出来,因为打从心里不希望五年前的女人是曾小蓓。 只要查到五年前那晚在休息室里企图欺负女生的两个男生是谁,这真相就自然大白了。 要查到这两个人不容易,他们不会那么傻的轻易对陌生人吐露当年的事。毕竟那是不光彩的,酒后在休息室里见到清纯靓丽的女生,就企图欺负人家,这说出来,脸往哪里摆? 曾小蓓之所以能知道,那是因为她是女人,恰好跟其中一个男的在同一个群里,人家不知道她为什么要问,只是单纯为了讨好她,才会说的。 而翁杭之的朋友想去调查,就没那么简单了,十分费神费脑,所以直到今天才知道的…… 当时聚会的宴会厅,后边走道是有一部监控,可是能拍到的角度有限,画面虽然有但只拍到那个女生的背影和模糊的侧脸,依旧无法辨认出那是谁。 翁杭之这位朋友很有一套,竟然能得到五年前参加聚会的那些女生的名单,并且找到她们五年前的合影,再拿给那两个男生看,结果就是他们说其中三个女生很像,但由于时间都过去几年了,一下子无法确认究竟是谁。 恰好这三个女生的照片里就有文筝! 监控画面中,在那个特定的时间进去休息室的女生只有一个是长头发的穿裙子的,而三张女生照片里,唯有一个叫文筝的女生是长头发。 翁杭之得知这些,哪里还坐得住,心里那个砰砰直跳啊,说不出该是惊喜还是愤怒。 原来当年那个女生就是文筝!亏她居然还曾当着他的面否则五年前那晚去过宴会厅的休息室! 本来是他一个美好的回忆,现在查出来是文筝,而文筝已经拿着“一亿”跑了,这样的女人,把她跟五年前的那个女生重叠在一起,他是喜怒参半呐。 翁杭之其实早就知道文筝去了京城,他想通过航空公司查她去了哪里,这根本很容易的,只是他还无法原谅,因此不会去找她,可现在他无法淡定了,他觉得自己必须当面质问她,否则这口气就咽不下去。 敢欺骗他,敢把他耍得团团转的女人,她是第一个! 翁杭之就这样杀过去京城了,带着满肚子的怒火,从龙京市烧到了京城。 远在京城的文筝正在哄孩子睡觉,不停地打喷嚏,杜佩箐开玩笑说一定是有人在惦记她了…… 翁杭之是到了京城,可怎么找文筝呢?方向目标都没有,他是不是太草率太盲目了? 非也非也,翁大律师没那么笨的,他自有办法。 当晚在京城的某酒店住了一宿,第二天翁杭之一醒来就给沈驰打电话,让他去查查,文筝的闺蜜是谁。 沈驰认识医科大的人,与文筝同一届的有几个他也认识,由他来办这件事,挺合适的。 但理想往往比较美丽,现实却有些不如意了,沈驰认识的那几个,都对当年那个叫文筝的没印象,这就无从查起,接下来怎么办? 翁杭之在酒店里闷着,左思右想,还真被他想出了一个招。 找老爸! 对,翁锦良跟文筝的父亲是朋友,知道他的电话,问问文筝的父亲,她闺蜜是谁,这可是一条好的捷径。 这番一波三折,如此折腾,由此可见,当一个人有心要寻找另有一个人时,许多的不可能都能变成可能。所谓的找不到,很多时候不过是借口罢了,关键看有没有心。 翁杭之还真诚心,老爸从文筝的父亲那里打听出,文筝唯一一个闺蜜,是一个叫杜佩箐的女人,目前在京城当化妆师。 这真是振奋人心的消息,翁杭之有了这个线索,就足够了。 当晚,翁杭之约了一个老同学出来吃饭,那男人也是从龙京市出来的,到京城工作几年了,其中有几次翁杭之来京城出差,两人都是会出来聚聚的。 优雅幽静的五星级酒店餐厅的包厢里,两个男人爽快地举杯,看得出来这气氛很融洽。 翁杭之难得露出几分真心的笑意,陶侃道:“子睿,听说你快要高升了,到时候我来京城办公事,你可别避而不见啊。” 这叫陆子睿的男人闻言,没好气地笑笑:“翁大少,别寒碜我了,我也就是可能当个副队长,其他的,我没去想。不管怎么我也只是个警察,哪里有你翁大少那么风光啊,律政男神,那可不是谁都能当的。” “什么男神,那都是同行瞎扣帽子,你不也是被誉为警队的颜值担当么,听说你女朋友就是慕名追求你的……小子,今天也不带她出来见见?” “改天吧,她去上海出差了,后天才回来。到时候咱们再出来聚聚……对了,你一个人来京城的?公干还是旅游?怎么不见您助理?”陆子睿一连串的问题其实是因为感觉到翁杭之有心事。 不愧是老同学,直觉还是靠谱的。既然都说到这个点了,翁杭之也不矫情,直接承认得了。 “子睿,不瞒你,这次我是一个人来的,并且还有一件事要拜托你。” 陆子睿微微一愣,随即爽朗地说:“翁大少你还跟我客气,有事尽管说,只要不是什么违背原则的事,我是没问题的。” “爽快!”翁杭之说着就拿出一张照片放在陆子睿面前。 “哟,大美女啊!哈哈哈,老兄,原来你是找女人来了!”陆子睿满以为这照片上的女人是翁杭之的目标。 翁杭之挑了挑好看的眉毛,摇摇手指说:“这女人叫杜佩箐,我没见过她,但是她知道我一个朋友的下落,所以你就帮我查查,这女人现在住在京城什么地方。” 陆子睿不禁有点诧异,照片上的大美女居然不是翁杭之的目标?那他要寻找的人该是多么有魅力的女人呢?还真是令人好奇啊。 “原来是这样,容易啊,我回去找同事查查就知道了,你就等我消息,明天给你答复。”陆子睿很干脆地答道。 “谢啦。” “还说谢?太见外了,不行,得罚你一杯!” “行,三杯都行!” “哈哈哈……” 这件事一解决,翁杭之就轻松了大半,感觉吃东西都比刚才更香了,脑子里已经在幻想着见面的情景。 一顿愉快的晚餐后,翁杭之回到酒店,有些微醺,有点疲倦,但就是睡不着,想着明天就能知道文筝在哪里,他这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杂瓶。 “文筝,就让你再潇洒一天,明天,等我找到你了,看你怎么面对我!”翁杭之紧紧咬着牙,他得好好想想,明天要怎样给文筝难堪! ☆、125:你说,这是谁的孩子 一大早,文筝就在团子亲昵的舔蹭下醒了,然后就是连续打几个喷嚏,浑身一阵冷噤,想起昨晚做的梦,不由得感觉背上凉飕飕的。 昨晚文筝梦到自己回了龙京市,刚一下飞机就被翁杭之给逮住,被他揍了一顿…… 真是的,都远遁到京城了难道还不能摆脱他的阴影么? 疗伤疗伤,谈何容易呢。文筝最近这段日子虽然看起来还算正常,可时常晚上失眠。白天有孩子在身边说说笑笑的,但一到晚上孩子睡着之后,文筝就难免会想起某些伤心事。 只不过,她从不在孩子面前表现异常,她内心的阴雨都被深埋起来,她呈现给孩子的只有阳光和温暖。 厨房里,文筝在做早餐,穿着围裙,像平时那样,一份隔水蒸鸡蛋,一杯牛奶,一碗粥,一盘蔬菜,如此简单,就是她们的早餐。 没人知道,文筝在离开龙京市之后到京城,每次做早餐的时候都会想起某个人……他会在她做早餐时站在身后凝视她,然后抱住她,在她耳边轻语,有时还耍赖不穿衣服,逗得她心痒痒的。 跟他在一起的时候,除了早餐之外,每顿饭也都是甜蜜的,他都会问她喜欢吃什么……他的身影他的声音他的笑容,总是会在脑海里跳出来干扰她,曾经他给过的美好感觉也总是挥之不去。 虽然她知道不该再回想,但心就像不是自己的,有的东西越是压抑越是滋长,她唯有告诫自己保持理智和冷静,希望时间和距离能冲淡一切。 这本该是最理想的结果,可文筝时常都会做梦,梦到那个视频里的场景,梦到梁雪瑞抱着翁杭之,然后对着她得意的笑。 每次做了这样的梦,文筝都会一整天不舒服,幸好有晴晴小宝贝和团子在身边逗趣,看着两个小不点儿那么可爱,文筝一次次地从悲伤边缘走回来。 习惯是很可怕的,文筝知道自己在过去那段日子就是习惯了翁杭之的存在,沉醉在恋爱的感觉里,所以才会有今天这样的疼痛。 改变习惯,是文筝正在做的一件事。包括生活上的习惯,与他相关的,都改掉。 翁杭之最喜欢吃豆浆油条和白粥咸菜以及三文治当早餐,文筝来京城之后,一次都没吃,刻意避开这些东西,家里的餐点更不会出现这几种。 文筝也不再看关于侦探推理的小说和电视电影,因为以前经常和翁杭之一起讨论交流这方面。 被单的花色也不用那种深咖啡条纹的和星月图案的,因为翁杭之就喜欢那两种。 柠檬茶都不喝了,因为那是翁杭之喜欢的…… 为了要让自己斩断对他的感情,文筝想尽了一切的办法,只为让心灵有个解脱的时候。 不牵挂,就不会痛,不思念,就不会苦。 今天是周六,杜佩箐比平时起来晚,不用赶早去店里,她最大的乐趣就是睡个懒觉。 早餐是文筝和晴晴一起吃的,先喂完猫,文筝才填肚子。而杜佩箐嘛,文筝没去吵她。 杜佩箐很能睡,到10点才起来,兴致勃勃地说要去超市买菜回来。 两个女人带着孩子出去了,回家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吃得满满意意的。 转眼这一天过去一半,杜佩箐下午要出门办事,文筝带着孩子睡午觉,约好了晚饭的时候杜佩箐回来接她们出去。 杜佩箐为了文筝也是挺费心的,有几次带文筝和晴晴出去跟友人一起聚会,其中有单身男士在,文筝这朵盛开的花儿当然是男人紧盯着的对象,甚至有的还表示不介意她有小孩。 可是文筝现在心里还没有腾出一个地儿来,没心思去考虑开始另一段恋情。但至少她知道,自己并不差劲,即使带着孩子,也会有成熟理智的男人愿意接受。 将来也不排除她在彻底忘记翁杭之的时候,会考虑给晴晴找个继父。 晴晴睡午觉的时候,团子就趴在窗户边上慵懒地晒着太阳,小日子美美的,它是一只幸福的猫咪。 文筝放着轻音乐,音量很小,正好助眠,听着听着自然就入睡了。 晴晴依偎在妈妈身边,纯真无暇的小脸还带着微笑,长长的睫毛偶尔动一动,时不时小嘴嘟哝着,这可爱的模样,能萌得人晕乎乎的。 最温馨的是母女俩穿的卡通图案睡衣都是一样的,粉粉的颜色,粉粉的被单,粉粉呃窗帘……这卧室里是一片粉色的海洋,文筝亲手布置的,这简直就是一颗少女心啊。 文筝昨晚没睡好,午觉就睡得沉,以至于什么时候晴晴醒了她都不知道。 晴晴抱着团子去沙发上,打开电视,看起了动画片。 这时候,放在茶几上的,文筝的手机响了,晴晴抓起手机就接了起来。 晴晴聪明伶俐,接电话这种事对她来说太简单了。 孩子柔嫩的声音问:“请问你是谁?” 对方愣了愣,却还是立刻回答说:“小朋友,我是送快递的,你家大人在吗?” “在。” “好,那我一会儿就把快递送到你家,告诉你家大人注意开门。” “谢谢叔叔……” 晴晴这孩子,不但聪明并且还很有礼貌。 晴晴记得妈妈睡觉前说过,今天可能会有快递到,所以这小豆丁一点都不意外。 快递小哥也不是每次都送到家门口的,很多时候是放在门卫室,今天是因为要上门收件,正好在这栋楼,所以干脆就顺便把这家的快递送了。 过了一会儿,乖巧的团子忽然喵了一声,从晴晴身上跳了下去,跑到大门背后站着,小脑袋仰望着大门。 “猫咪……”晴晴扭头一看,见团子在那发呆,她也走过去,想要把团子抱起来。 晴晴很喜欢团子,团子也跟其他高冷的猫咪不一样,它很粘主人,最喜欢的就是被主人挠肚皮了。 晴晴刚走到门口就听见了智能门锁传来的声音,紧接着墙上的小屏幕就出现了门外的画面。 这小豆丁将门后一张小板凳拿过来,站在上边,这样能正视到屏幕上的人。 一个男人,戴着帽子和墨镜。鸭舌帽被压得很低,只能看到他的下巴和鼻子,认不出来是谁。 晴晴虽然小,可还是不忘问一声:“你找谁?” “我是送快递的。”男人低沉的声音明显是故意压着嗓子说话的。 其实他是误打误撞,刚才看见一个送快递的,所以他就顺口这么说了。此刻他也有点诧异,门后的人是谁?听声音好像是个小娃娃? 晴晴以为这就是刚才那个说要送快递的叔叔,她把门打开,仰着脖子紧紧盯着眼前的男人,挡在门口,再一次地问:“你给我妈妈送快递吗?妈妈在睡觉,我去叫她。” 晴晴没认出来这是谁,她这副小大人的样子,着实可爱,却将翁杭之给愣在了当场,脑子里像是被什么东西炸开了花! 晴晴怎么在这里?还说“妈妈在睡觉?” 可翁杭之是看着杜佩箐出门了才进来的,这房子里不是该只有文筝吗? 晴晴的妈妈是谁? 到底怎么回事! 这一连串的问题都在电光火石之前蹿过翁杭之的脑海,当想到第一次看见晴晴的照片时他误以为是自己的……还有,文筝是五年前那晚的女人,而晴晴是四岁! 仿佛一道灵光闪现,他好像抓到一点什么?可是,他也错过了什么吗? 说时迟那时快,翁杭之脑子在转动之际,他已经冲了进去! 一眼就看到文筝躺在那里,翁杭之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此刻他是前所未有的激动! “你起来!你说,这是谁的孩子!”翁杭之高大的身躯在微微颤抖,天知道他多紧张,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蹦出来了。 晴晴呆呆地看着他,圆溜溜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皱着小脸,心想这个叔叔好奇怪,怎么闯进来了。 晴晴不悦地扁嘴:“你出去,我会把妈妈叫醒的。” 这孩子还知道要保护妈妈呢,妈妈在睡觉不能让外人进来。 而文筝睡得迷迷糊糊的听到耳边有声音,还未从混沌中清醒,眼皮还没睁,慵懒地说:“好吵啊……” 竟然嫌他吵? 翁杭之咬咬牙,俊脸因激动而涨红,一把将文筝拽起来…… “你看清楚我是谁?不准再睡了,给我醒醒!”说着,翁杭之也摘下了墨镜。 这么吵,文筝还能不醒吗?蓦地睁开眼,紧接着就是文筝一声惊叫…… ☆、126:澄清误会 听到妈妈的尖叫声,晴晴惊恐地抱住妈妈,同时也看清楚了眼前的叔叔是谁,原来不是送快递的而是以前见过的那个很帅的叔叔。 “叔叔你干嘛要吓唬我妈妈?哼哼,讨厌啦!”晴晴说着还用手去推翁杭之,小小的身子护在文筝面前。 翁杭之纹丝不动,可这心里就跟被抓了似的难受……瞧瞧,这孩子跟文筝多亲?可是他呢? 这些年,他都错过了什么啊! “文筝,你给我个解释!如果你再敢撒谎,别怪我现在就把孩子带走!”翁杭之阴沉的俊脸上布满了冰霜,凛冽的眸子含着骇人的精光。 文筝也总算是缓过来了,清醒了,这不是梦,是他真的找来了并且还知道了晴晴的身世,否则他不会这样。 文筝强压下心头的震动,紧紧抱着晴晴,微微泛红的双眼盯着翁杭之,颤抖的声音略显沙哑,脸上的血色正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褪去。 她知道,否认也没用了…… “你凭什么要我解释?如果你来这里是为了抢走晴晴,那就别怪我跟你拼命!”文筝的语气有点狠,她眼里的坚定和决绝,像极了一只护犊子的兽,她可以为了保护孩子不惜一切代价。 翁杭之被文筝这决然而富有鱼死网破式的态度给震到,此刻,他能从文筝的眼神里感觉到一种强大的爱……是母爱,只有母爱才可以这么厚重,在涉及到孩子时,母爱可以撑起所有。 莫名的,他胸口那股燃烧的怒火散了大半,伴着说不出的喜悦,他脸上是抑制不住的傻笑。 “真是我的孩子?呵呵呵呵……原来真是的……还好我来了……原来我们在五年前那一晚就有所交集,还有了孩子……呵呵呵呵呵……” 一个被誉为男神的人,竟然在这傻呆呆的笑,变得毫无杀伤力了。 文筝不由得暗暗心惊,他又是怎么知道五年前的事呢? 但无论如何,知道又怎样,瞧他这架势,难道真的想把晴晴从她身边带走,那是绝不可能的! 文筝深深地呼吸着,让自己尽快恢复思考的能力,她知道,现在唯有面对,无法逃避了。 晴晴的小手抱得更紧,缩在妈妈怀里,圆滚滚的眸子戒备地盯着翁杭之,气呼呼地说:“我才不会跟你走,我要跟妈妈在一起!你走你走,我不要看到你!” 文筝抚摸着孩子的头发,小声在她耳边安慰。 这时,翁杭之的火气又窜上来了,因为感觉到了强烈的嫉妒……孩子这是把他当敌人呢?这可如何是好? “孩子的事,先搁一边,文筝,我不管你当初是为了什么会跟我在一起,如果你要钱,我可以给你,但你必须跟我回龙京!”翁杭之狠绝的语气里带着惯有的威严。 文筝一听这话就不对劲了,熟悉的心痛占据了她的意识,嘴角挂着一丝冷笑:“你给我钱?你以为我会稀罕吗?你别指望我会跟你回龙京,也别指望跟孩子有所交集,孩子只有妈妈,没有爸爸,你最好离我们远点!如果你实在那么喜欢孩子,你可以叫梁雪瑞给你生一个啊,反正你们不是已经发展到那么亲密的关系么,结婚的时候不用通知我,我不会去,我也没钱封红包!” 这番话,文筝说到最后已经是忍不住喉咙泛堵,声音微微有一点隐约的哽咽。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我跟梁雪瑞生孩子?你这是在侮辱我!”翁杭之也怒了,有种被人喷狗血的感觉, 可是这话刚一出口,翁杭之立即反应过来什么,一把抓住了文筝的胳膊,深眸里噙着两道火辣辣的光芒:“你刚才说什么?我跟梁雪瑞发展到什么关系?你给我说清楚!” 文筝心里本来一直就憋着那口气,现在正好有当事人在眼前,干脆就发泄个够! “你装什么蒜,视频我都看到了,你还装糊涂?呵呵……你那天说去出差,谎称在宣塘,实际上你是在乐清的酒店里跟梁雪瑞幽会!亏我还以为你会是一个专情的人,我真傻……”文筝再一次地想起那个令她崩溃的瞬间,心底的酸胀直冒,眼里聚起起了雾气可她还忍着没哭。 翁杭之被文筝的话给炸得里焦外嫩,气得眼睛发红,愤怒地低吼:“我什么时候跟梁雪瑞幽会了?那天是临时去了乐清,是去办公事碰巧遇到梁雪瑞,什么狗屁视频,一派胡言!你一声不响的就拿着一个亿跑了,现在还来血口喷人,你真够胆的!” 文筝先是一愣,随即气得差点背过去。 “什么一个亿?什么我拿着钱跑了,你在说什么?” “我妈不是给你一个亿吗?让你离开我,就一个亿,你就把自己的感情卖了!” “呸!我什么时候收钱了?你别冤枉人!” “……” 两人这么一吵,就像是火星撞地球,小孩子哪里经得起这么吓。 “呜呜……妈妈……呜呜……”晴晴没见过妈妈跟人吵架,这是第一次,孩子感到很没安全感,看着大人吵架,孩子会慌。 孩子的哭声,总算是让两个大人清醒了,同时住嘴,呆滞地望着对方……都是聪明人,吵归吵,但还是能感觉出问题所在。似乎对方根本不知道那些事? 彼此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恍然大悟的神情。 “你没拿钱?” “你没跟梁雪瑞在一起?” 几乎是同时问出口的,然后又同时想到了一个人……杭庭玉! 一瞬间,仿佛是冰川被破开的声音,那么美妙,那么激动人心。 文筝赶紧地安抚孩子,翁杭之也坐下来,脸色变得异常温柔,从火焰山变成温泉了。 “晴晴不哭……妈妈跟这个……叔叔……我们只是在闹着玩。” 翁杭之脸一僵,用眼神询问她:“你还说叔叔?我是孩子的爹!” 文筝假装没看到,低头在晴晴小脸蛋上亲亲,然后将脚下的团子抱起来放在晴晴怀里。 果然,晴晴不哭了,只是这哭红的眼睛太招人疼。 翁杭之有点手足无措,他想哄哄孩子,可是一点经验都没有,看着孩子跟文筝这么亲,他这心啊,慌。 翁杭之明白了为什么第一次见到晴晴的照片时他会印象那么深刻,为什么后来见到晴晴三次,三次都会被这小豆丁所吸引……这就是亲情,是血缘,是血浓于水啊! 晴晴停止了哭,又开始戒备地看着翁杭之,再抬头看看妈妈,小豆丁很委屈地问:“妈妈,这个叔叔刚才说想带我走的。” “不会,晴晴永远都会跟妈妈在一起,没人可以分开我们。” “那这个叔叔为什么还不走呢?” “呃……”文筝有点招架不住了,忍着笑,看翁杭之那一脸尴尬的样子,真是大快人心啊! 翁杭之脸都绿了,怎么有种预感,如果组成一个家庭,他今后在家还有地位吗? “晴晴你先跟团子玩一会儿,妈妈跟叔叔有话要说。” 晴晴抱着文筝的脖子,吧唧一口亲在妈妈脸上,甜甜地说:“那妈妈一会儿陪我玩拼图游戏。” “好好好,宝贝等妈妈一会儿。” 文筝和翁杭之出去客厅了,有些事,需要好好谈谈,因为两人都发现可能自己犯了很严重的错误。 一到客厅坐下来,翁杭之就迫不及待地将文筝搂在怀里,那灼灼的目光紧紧锁着她:“你知道吗,那天你没来医院,我母亲给我看了一个银行转账的单子,说你拿着一亿跑了,我去侦探社找不到你,打电话也不通……” 文筝心里巨震,果然是有问题,是杭庭玉干的好事! “我没有拿钱,我是头一天晚上收到曾小蓓发的视频,说你和梁雪瑞在乐清的一个酒店里幽会,视频上,她抱着你,你的手还放在她的胸前……我当时又气又伤心,我打你的电话,不通,我打去那个酒店,真是梁雪瑞接的,而你先前在宣塘的酒店已经退了,所以我以为你在故意骗我说你去了宣塘,而你却是去乐清……” 翁杭之紧握的拳头捏得咯咯作响,文筝也是愤愤地咬牙,两人都明白了,这件事,必定是杭庭玉和梁雪瑞以及曾小蓓一起干的。 兜了这么大个圈子,还好翁杭之找来了,否则…… “你这个女人,真不让人省心,你就那么急着跑?这件事就算了,我们各自都有弱点被抓住了,互相扯平。但是晴晴的事你怎么跟我解释?” ☆、127:宝贝,你知道什么是买一送一吗 安静的客和厅里响起了怪异的声音,女人的喘息和男人急促的呼吸交织在一切,两个紧贴的身影吻得难解难分。 还只是吻呢,已经让翁杭之把持不住了,这朝思暮想的味道,勾动他的心魂,使得他那堆积的思念全都在这一刻爆发出来,恨不得能将她揉进骨子里去。 而文筝也是轻颤着身子接受他火热的吻,只因为误会解释清楚之后的狂喜和满满的感动,她想要告诉他,此刻她有多开心。 若不是他找来,两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知道真相,是他的执着,让她所有的委屈和悲伤都化为乌有,只剩下快乐幸福的感觉。 翁杭之吻到忘情时忍不住发出含糊的低语:“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每次一碰到你我就想更多……原来我们早在五年前那晚就结缘了……” 文筝听在耳里,喜在心里,更加抱得紧了。是啊,五年前的那个男人是他,他是晴晴的爸爸,也是她爱的男人,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事? 转了一大圈,终于还是回到彼此的原点,她的喜悦无法形容,只能以更滚烫的吻来表达。 正当两人浓情难耐时,一只毛茸茸的小东西蹿了上来,很不客气地伸爪子去挠他。 “喵……喵喵……”柔嫩的叫声出自团子,这小东西心想,哪来的这么一个人敢霸占女主人的怀抱? 翁杭之和文筝只好分开了身形,团子立刻就钻进了文筝的怀里,然后那双圆溜溜的蓝眸子虎视眈眈地望着翁杭之。 这还不够,晴晴也从屋子里出来了,揉着眼睛,胖嘟嘟的身子依偎着文筝,纯净的大眼睛戒备地瞅着翁杭之。 翁杭之脸都僵了,尴尬不已,最气恼的是自己好像被当成外星人入侵似的,可眼前的一个是他在乎的女人,一个是他女儿啊! 文筝也觉得他挺可怜的,团子和晴晴都跟他不亲。 “翁杭之,你……” “你什么你,你们这是在集体挤兑我?”某男咬牙切齿的样子太滑稽了,逗得文筝忍不住大笑。 “哈哈哈……你怎么还跟小孩子计较?跟小孩子计较也就算了,你还跟一只猫吃醋?” 翁杭之干脆也不要脸皮了,大言不惭地说:“是啊,我就是跟小孩子计较,跟猫计较,谁让她们把我当外人的!” 很久没想现在这么畅快过,文筝笑着嘀咕:“你对她们来说是外人啊,跟你又不熟。” “你……你是想气死我吧?没良心的女人,亏我这么大老远来找你,结果你们就是联合起来挤兑我?”说着,翁杭之果真装出一副很憋屈表情。 文筝和晴晴还有团子,六双眼睛就这么盯着他一个人,他感觉有点肝颤。 “女人,你还不快点告诉晴晴我是她的谁?”翁杭之板着脸,实际上是为了掩饰内心的激动。他第一次见到晴晴就难以忘记孩子那天使般的面孔,想不到这孩子竟是他的,这种惊喜使得一向冷静理智的他都不由得会失控。 文筝脸上的笑意一下子就凝结了,心头抽了抽……是啊,这是个严重的问题,她要怎么做? 文筝眼底浮现出几分挣扎,最终还是摇摇头:“你还记得吗,我曾经问过你……问你喜不喜欢小孩子,其实那时候我就是想要试探你,我琢磨着什么时候该让你知道晴晴是我女儿。虽然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你就是五年前那晚的男人,可我也不想一直都欺骗你,所以才想要告诉你的。但你不是说还不想考虑那些事吗,这说明你其实并不喜欢小孩吧。” 翁杭之愣住了,随即没好气地说:“我那时候的意思是不想太快谈结婚生孩子的事,想跟你再相处一下再说,因为交往的时间不长,仓促结婚,对你对我都不好。但是我现在才发觉,这种事不能一概而论,有的人相处几年了也不一定比得上相处几个月的爱得深。再说了,现在我才知道自己原来有女儿的……” 男人啊,尤其是一个当律师的男人,能说会道,几句话下来,不但表达清楚了,还顺带让文筝感觉到他对孩子的重视。说实话,她内心是挺开心的。 可是,文筝也有担心。她太爱晴晴了,晴晴是她的精神支柱,是她的命,突然间孩子的爸来了,她心里除了开心,还有一半是迷茫。 如果孩子认了他,又会是怎样的一种局面?翁锦良会是什么态度?还有那个杭庭玉,如果知道晴晴的存在,会不会又使出卑鄙的手段来? 最重要的是,文筝一下子没有缓过神,面临着有晴晴的爸爸来分走孩子一半的注意力,她不知该是喜是忧。 “我们……还是先别告诉告诉吧,以后等她跟你熟悉一点再说,我担心她一时间接受不了。”文筝才刚说完就看见翁杭之的脸色变了。 “有什么接受不了的,你是我的,孩子也是我的,你们全都是我的!” 翁杭之这是真急了,可晴晴这小豆丁一听,顿时就气呼呼地说:“妈妈是我的,谁也不许抢走!” 翁杭之那个无奈啊,也被激起了大孩子的脾气,低头就在文筝脸上亲了一下。 这可好,把晴晴给刺激了,小豆丁抱着妈妈的脖子,在妈妈脸上亲了亲,那得意的小眼神望着翁杭之,仿佛在说:“看吧,我跟妈妈就是这么亲。” 这还得了,小孩子也吃醋?翁杭之不甘示弱,又在文筝嘴上亲一下。 晴晴不乐意了,两只肉乎乎的小手使劲推开翁杭之,然后紧紧抱着妈妈,很不开心地瞪着他:“我都说了,妈妈是我的!是我一个人的!不许你亲!” “……”翁杭之要抓狂了,敢情自己的女人还不能亲? “都说女儿时贴心小棉袄,可怎么我就这待遇?”翁杭之喃喃自语,一脸懊恼。 文筝噗嗤一下笑出声:“对啊,女儿当然是小棉袄,但那是我的贴心小棉袄,不是你的。她现在只是把你当外人,你想要跟她亲近,恐怕是难咯。” 翁杭之挫败地靠在沙发上,不服气地表情,脑子里开始在琢磨,要怎样跟晴晴拉近关系呢? 现在这形势,晴晴把文筝粘得太紧了,他如果不加把劲,只怕是更没地位了。 罢了罢了,这是他的女儿,像洋娃娃一样萌萌的,他哪里舍得生气。 翁杭之在想,晴晴刚才的反应很大,只是见到他亲文筝,晴晴已经那么不满,但如果告诉晴晴他就是她爸爸呢? 他等不及了,他不想等以后! “咳咳……晴晴,以后我就跟你妈妈一起来照顾你,多一个人爱你,陪你玩,好不好?” 晴晴哼哧哼哧地撅着小嘴说:“不好。” 翁杭之差点栽倒,这娃也太直接了。 翁杭之的耐心都用光了,深眸一沉,将晴晴抱了过去,赔笑着说:“宝贝儿,你知道什么是买一送一吗?” 晴晴也不害怕了,同时还不屑地翻个白眼:“你怎么跟那几个叔叔说的一样。” 啥?一样? 翁杭之的脸陡然变得黑黑,狠厉的目光紧锁住文筝:“你怎么解释?别说你在京城已经有不少追求者了?” 文筝有点心虚地冲他笑笑:“不是啦……是我闺蜜的朋友有时会开开玩笑,我没搭理他们的。” “你敢打理!买一送一这种事,仅限于我一个人,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男人全给我滚边儿去!”翁杭之看起来好霸道好凶。 但透过他这表情,文筝能感觉到他对她的紧张和在乎,没办法生他的气,只会觉得很甜。 可翁杭之还有点不放心,忍不住又问晴晴:“那些叔叔有没有告诉你什么是买一送一?” 晴晴咬着手指,歪着脑袋想了想:“就是结婚的意思。” “……”翁杭之闻言,又是一个眼刀向文筝飞去:“晴晴才这么小都知道这些,看来你平时接触的男人不少啊。” 瞧他恶狠狠的架势,文筝不由得缩着脖子说:“现在的小孩子聪明着呢,什么买一送一,结婚,这种词儿,小孩子听大人说过就记得了,哪怕是看电视也知道啊。” “不行,我觉得你们不能待在这里了,你们得跟我回龙京去,教育孩子的事儿,我要亲自来。不然你在这里经常都会见到你闺蜜的那些朋友,遇到不正经的男人怎么办?走走走,立刻收拾东西,现在就离开!”翁杭之坐不住了,恨不得立刻带着女人孩子飞回去然后绑在身边不让她们跑掉。 ☆、128:嫁给我 被心爱的男人这么紧张,文筝是该感到幸福的,误会解开,并且他又那么重视晴晴,这些突来的转变都让她有点措手不及,但无可否认的是,她很开心。 文筝俏皮地眨眨眼,眸中闪过一抹狡黠:“瞧你这么无赖,我才不会那么轻易跟你回去呢,我还得考虑考虑。” “什么?考虑?”翁杭之俊脸都气成酱紫了,可看到她那得意的小模样,分明是在忍着笑。 明白了,这小女人在逗他呢。 “好啊,你不想回去也行,我就在这里住下,然后每天不分时间地点地秀恩爱……” “那不行,杜佩箐还是单身呢,我们在她家里太过亲热了不好,别刺激她,她可是我最好的姐妹,还有啊,你就不怕晴晴跟你急?” “怕什么,我脸皮厚,你不跟我回去,我就只能赖在这里了,等有人受不了的时候自然会跟我走。” “你……” 晴晴不太懂两个大人在说,但小孩子很敏感,对什么“走”之类的话,十分在意。 晴晴从翁杭之怀里挣脱出来,钻进文筝的怀抱,肉嘟嘟的小腿儿还晃悠着,很得意地望着翁杭之:“我们要跟干妈在一起。” “不行!” “我就要!我只跟妈妈还有干嘛一块儿吃饭睡觉觉!” “不行!” “行!” “不行!” “行!” “……” 翁杭之和晴晴这大眼儿瞪小眼儿的,竟然争得面红耳赤,文筝实在无奈,娇嗔的掐了掐他的胳膊:“你害不害臊,跟个孩子较什么劲。” 翁杭之也郁闷啊,晴晴这孩子跟文筝就那么亲,跟他就这么硬碰硬。说好的小公主呢,说好的小棉袄呢? “可以,我不跟孩子争论,你负责做孩子的思想工作,要么就跟我一起离开,要么我就留下来跟你们挤一块儿。” 看出来了,这货是下定决心要把母女俩都带走,否则不会罢休。 文筝见晴晴的情绪也挺激动的,只能劝翁杭之别心急,但他哪能淡定呢,这事儿换任何男人都没法,只有把人带回家,他才能放心。 男神啊,这就是典型的一物降一物。不但被文筝降住了,还有晴晴。 晴晴使劲吸吸小鼻子,软糯的声音带着一点固执,在碎碎念:“就不走,就不走……哼哼……” 翁杭之一听,气不打一处来,一时没忍住,脱口而出:“我是你爸!” 这话一喊出来,文筝顿时一个激灵,脸色大变。 果然,晴晴呆住了,当反应过来翁杭之说的什么,这小豆丁第一个念头竟是——他是来抢妈妈的! 这下可好,晴晴炸毛了,两只晶亮如宝石的眼睛瞬间泛红,可怜巴巴地望着文筝:“妈妈……他是我爸爸吗……小智他爸爸妈妈都是睡在一起的,所以小智就跟他奶奶睡了……呜呜呜……不要啊,我要跟妈妈睡……不要别人跟妈妈睡……” 这哭声,足以让大人的心揪得发疼。 翁杭之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没想到一不小心说出的话会让孩子这么激动,还哭了。 文筝搂着晴晴,给孩子擦眼泪,温柔地哄着,看着孩子这哭红的眼,全是泪水的脸,文筝心疼啊。 “宝贝乖,不哭啊……这个人,他是你爸爸,他不会抢走妈妈的,妈妈当然是跟你睡了……”文筝一遍遍重复着这话,晴晴窝在她怀里,还在抽噎,但是眼睛却在偷看翁杭之。 翁杭之不禁一愣……好家伙,才四岁的孩子就这么狡猾了?明明没哭了却还装可怜霸占着文筝的怀抱,然后还冲他做鬼脸,那得意的小样儿好像在说:“你争不过我的,妈妈最爱我啦!” 心塞啊!翁杭之只觉得头疼,这孩子也太机灵了吧,还小棉袄呢,怎么感觉是上天派来折磨他的?他今后那方面的幸福呢?还会有吗? 一声叹息,翁杭之靠在抱枕上,无语望着天花板。 看他这失望的样子,文筝不忍心责备他。 “算了,你说也说了,现在就只能等孩子主动接受你了。我是可以在一旁帮你劝说一下,但不敢保证一定能成功。晴晴这孩子很聪明,同时她也很没安全感,以前我是把她交给乡下姨奶奶养着,她跟我聚少离多,所以现在她更加粘我了。她还是个孩子,你是大人,你就忍忍吧。” 翁杭之能听出来文筝是在安慰她,可他憋屈啊,严重质疑自己在她心里的地位了。 “行,我可以耐心一点慢慢等孩子接受我,但你总不能只顾孩子不顾我吧?”翁杭之此刻的表情,俊脸上那双深沉的眸子里含着一抹无奈。 文筝噗嗤一笑:“你认为呢?” 翁杭之又想得瑟了,不死心地说:“你得有所表示。来,亲一下。” 说着,翁杭之又凑过去,刚亲上,晴晴就抱着妈妈的脸,嫌弃地看着翁杭之:“不给你亲。” “我……我……”翁杭之有种要暴走的冲动! “哈哈哈……哈哈哈……”文筝被逗乐了,今天可是难得看到他几次这么尴尬的表情,那种无可奈何,难以想象,这是男神啊,怎么沦落到这样了。 翁杭之看着晴晴这小霸王,他只能暂时放弃了,寻思着晚上等晴晴睡着了再跟文筝亲热。 现在,他只能忍着。 晴晴这小豆丁,虽然对翁杭之的态度让他有点受伤,可实际上她有时也会偷瞄翁杭之,带着好奇的目光。 毕竟,这是爸爸,她以前见过,可不知道啊,现在知道了,她小小心灵里那点抗拒之外,还有好奇,有莫名其妙得到期待,总之就是很矛盾。 不管怎样,翁杭之总算是找到文筝了,也收获了一个女儿,虽然现在还没认他,可他愿意等那一天。 看着眼前的小女人和活泼可爱的小娃娃,翁杭之第一次感觉到了心底有种对家的渴望。想象一下这是在自己家里,跟女人孩子生活在一起,每天忙碌之后下班能看到她们,只是看着边已经是一种心灵的慰藉了。 血脉,是最神奇的联系,哪怕以前还没考虑结婚的翁杭之,现在竟然想到了许多关于婚姻的东西……此刻,他比来之前平静多了,踏实多了,脑子里满满都是文筝和晴晴的身影。 “对了,文筝,晴晴真正的名字是什么?她好像没读幼儿园吧?” “呃……”文筝闻言,表情微微一僵,嘴角泛起一抹苦笑:“孩子的大名是文羽晴。她是没读幼儿园,因为还没上户口,加上以前她在我姨奶奶那里,葛家村那附近没有幼儿园……我爸爸他也不同意我把孩子接回城里来,可我等不及了,我太想晴晴了,我要把她带在身边,至于上幼儿园的事,我也在考虑的。” 几句话,却是饱满苦涩,翁杭之紧紧皱着眉头,心念电转,想到了很多。 文筝是未婚生娃,可她那么爱晴晴,她之所以将孩子养在姨奶奶家,是父亲的意思,由此可以想象,上户口就成了一件很棘手的事,这么特殊的情况,没上幼儿园,也纯属无奈。 但即使没上幼儿园,晴晴看起来也是那么机灵活泼,就连他都拿她没办法。这就是遗传基因吧…… “没事儿,幼儿园的问题,好办,回去我就给晴晴安排,至于户口,当然是上在我这里,就连晴晴的名字也得改改了,跟我姓翁。” “什么?改名字?在你家上户口?这样成吗,你都还没结婚,如果晴晴的户口跟你上在一块儿,你们家的人知道了会怎么样?外界知道了会怎么传?我担心晴晴受到影响。”文筝也觉得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不是那么简单的。 确实,翁杭之的身份摆在那里,不说别的,光说上户口的事,纸包不住火,肯定会传出去的。 但翁杭之显然不在乎这个,浓眉一挑,淡淡地说:“他们知道就知道了,做决定的是我,女儿也是我的,他们又能怎样?再说了,我爸爸肯定会高兴的,这一点你不用担心,至于杭家……” 这杭家,翁杭之和文筝都清楚,主要就是杭庭玉的态度,还不知道到时候会闹成什么样。 翁杭之长臂一伸,将这香软的身子抱在怀里,轻声说:“你就别操心了,我会处理好的,你就安心等着嫁给我吧。” 文筝蓦地颤了颤,随即满脸通红,手指头在他胸膛戳戳,小声嘟哝:“谁说要嫁给你了,臭美……” “难道你敢说不?”翁杭之加大了手上的力道,装作很凶地盯着她。 他啊,连这种事都说得硬邦邦的,这哪是求婚,这是霸道地宣布吧。 ☆、129:小别胜新婚 文筝问起翁杭之是怎么进得来的,才知道原来是晴晴以为他是送快递的叔叔,可快递为什么还没来呢?文筝打电话去问,对方说上楼收件之后忘记还要送了,就干脆放在了物管。 文筝没有丝毫责备,反而连声道谢,因为若不是女儿误以为送快递的,她还不会给翁杭之开门呢。翁杭之来了,照亮了她的世界,让她感觉所有的阴霾都一下子不见了,只剩下满满的感动。 一个男人若是不在乎你,怎么会大老远跑来找你?并且还是他临时改变去欧洲的计划,这份用心良苦,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做到的。 误会解开,拨云见日,人的心情也舒畅多了,开始恢复以前的开朗,陶侃一下男神,真是种享受啊。 “翁杭之,曾小蓓说她就是五年前的女人,你当时是什么感觉啊?你不是挺在意那件事么?怎么你没有立刻将她给收了?”文筝俏皮的目光看着他,笑盈盈的。 翁杭之闻言,俊脸泛起一抹戏谑的笑意:“听你这口气,是在暗自得意呢还是嘲笑我太专情?” 文筝忍着笑,连连摆手:“没有没有……我怎么会嘲笑你,我开心还来不及呢,你这么睿智而又有定力,面对美女都不动心,太难得了,不愧是男神,嘻嘻……” 某男一听这话就喜欢:“那是当然了,也不看看你未来老公是谁,怎么可能会被一点小伎俩蒙住,从我上幼儿园开始就是女生追捧的对象,这些年,妄想接近我的女人多了去,我如果是个糊涂的人,早不知道有过多少前女友了,所以曾小蓓那点骗术根本对我没作用,她是太高估自己了。” 文筝明亮的眸子里充满了神采,嘴角欣慰的笑,一直都挂着呢。 “是啊是啊,你最厉害了……可是我要申明一点,我还没答应嫁给你呢。我来京城之后才发现其实我行情还不错,有的是优秀男人愿意买一送一的,所以嘛……”文筝故意拖长了语气瞅着翁杭之。 翁杭之眼一瞪,霸道地说:“哪个男人敢来跟我抢?你是我的,女儿是我的,什么乱七八糟的行情我管不着,总之,我会尽快把你和孩子带走,这事儿,没得商量!” “啧啧……好凶……”文筝小声嘟哝,其实心里乐开了花。 “对啊,就是这么凶,谁让你得瑟的,不过才来京城多久,居然还说有的是优秀男人追?哪优秀了?有我优秀吗?”他咬牙切齿的样子真是好滑稽,自恋的程度也不小啊。 文筝佯装满不在乎地说:“嫁人这么重要的事,还要看你够不够诚心,就你那硬邦邦的样子,我才不要嫁给你呢。” 翁杭之一愣,随即眼底露出几分逗趣的神色,凑近她耳边低声说:“什么硬邦邦的样子,你说清楚是指的哪里?” 这……这货故意扭曲文筝说话的意思,逗得她脸儿绯红,娇嗔地咬着唇,在他胸前捶了一下:“你怎么这么坏,注意点,孩子在呢。” “嗯……那晚上等孩子睡着了之后,我们再亲热?” “谁要跟你亲热啦……尽想这些。” “这很正常啊,难道你不想我?” “我……”文筝的脸更红了,心都在砰砰直跳,她怎么会不想他呢,这些日子,她经常梦到他,每次半夜醒来都感觉心酸酸的,那滋味,太难过了。 两人这你侬我侬的甜蜜,蓦地被身后的声音打断了…… “哟,我回来的不是时候吗?”杜佩箐这陶侃加好奇的语气,说着已经走到沙发跟前了。 “佩箐!”文筝急忙站起来拉着杜佩箐的胳膊,脸都红成柿子了。 杜佩箐很淡定,大大方方地说:“如果我没猜错,这个就是那位律师吧?” 翁杭之在打量杜佩箐,杜佩箐也在打量他。 文筝点点头,拉着杜佩箐坐下来,先简单介绍一下,然后赶紧地跟杜佩箐解释了翁杭之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的缘由。 杜佩箐听着也是暗暗心惊,原来故事这么曲折。眼前这位颜值爆表气质绝佳的男人就是文筝爱的人,果然文筝好眼光! 翁杭之冲着杜佩箐友善地笑笑,感谢她这段时间对文筝的照顾,那说话的语气俨然是在以文筝老公的名义。 好吧,原本杜佩箐是对翁杭之很嫌恶的,但既然那都是一场误会,加上他又这么有诚意地来找文筝,她就不挤兑他了,只是,他想娶文筝,这事儿,杜佩箐就忍不住想多说几句。 “文筝,你这心啊,我看是一见着他就飞了吧,急着跟他走,打算把我一个人扔这儿啊?”杜佩箐这精致的面容浮现出很惋惜失落的表情。 文筝顿时心里一紧,歉意地说:“佩箐,我也觉得跟你住一起挺好的,咱们那么合得来,每天都相处得很融洽,这段日子你也开导了我不少……可是龙京市我还得回去,侦探社的生意还在那里,暂时停业只能是短时期的,我原本也是想出来散散心就要回去继续经营,毕竟那是我维持生活的工作。” 杜佩箐并非真的那么悲伤,她也为文筝感到高兴,只是想逗逗文筝。现在听文筝这么一说,杜佩箐立刻看向翁杭之:“你看看,像咱家文筝这么好的女人真是不容易找啊,你都这么有钱了,可她还要坚持靠自己的努力赚钱。你见过的形形色色的女人应该不少,估计真正目的单纯的少吧,所以呢,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杜佩箐是个敢说敢做的人,脾气直率,也不怕得罪人,说话很直白,但她是为了文筝好,这点,翁杭之还是明白的,因此他没生气。 可翁杭之有傲气,他可不会当着别人的面说那么肉麻的话。 “我的女人,我自然知道该怎么做,不过嘛……”翁杭之盯着文筝:“你回龙京市难道就只为了侦探社?” 文筝那含情脉脉的眼神瞄着他,轻轻地说:“当然也因为你啊。” 翁杭之这才满意地笑了。 杜佩箐叹气摇头:“你们也不怕刺激我这单身人士?” 知道她是开玩笑,可文筝还是不忘陶侃道:“追你的男人都从京郊排到二环了,是你自己不想脱单嘛。” 杜佩箐眼底闪过一丝隐约的失落,但下一秒就恢复常态,蹭地站起来将晴晴抱在怀里,*溺地亲了一口:“走咯,咱们吃饭去!” 对啊,杜佩箐就是回来接文筝母女出去吃饭,没想到居然看见文筝心心念念的那个男人了。 破镜重圆是值得庆贺的,文筝和翁杭之现在就是热恋中的少男少女,可黏糊了,甜甜蜜蜜的,羡煞旁人。 两人经过一次大的波折之后,感情更加透明和牢固,彼此心里都知道该要去珍惜,失而复得的感觉真好。 如果能在晚上尽情地亲热一下,那就更完美了,俗话说:小别胜新婚 翁杭之是这么想的,可要实际操作起来有点难度,他得过晴晴这一关啊。 晴晴对翁杭之还有着戒备,一看见他抱着文筝,这小豆丁就会凑上去,说她要保护妈妈,顺便再一次重申“妈妈是我的!” 晚上回来后,文筝给晴晴洗澡,翁杭之也钻进浴室去,想体验一把当奶爸的滋味。 不是每个男人都愿意带小孩的,翁杭之主动学习当奶爸的技能,这说明他是真的爱孩子,可是…… 晴晴拉着自己的衣角,红着小脸,半晌不肯脱。 文筝觉得奇怪,这孩子是怎么了? “宝贝,来洗澡了,衣服得脱下来啊。” 晴晴撅着小嘴,圆圆的大眼瞅着翁杭之,害羞地说:“妈妈说过,不可以脱衣服给男生看。” “……” 一句话,可把翁杭之给逗得哭笑不得,文筝也忍俊不止,疼爱地摸摸孩子的小脸蛋:“宝贝真乖,妈妈说的话你都记得。” 于是乎,翁杭之只能出去了,给孩子洗澡的事泡汤。他也没有叫文筝现在就纠正孩子,因为他也觉得,文筝这么教育孩子是对的,是对孩子的一种保护。等孩子接受他了,他再给孩子慢慢解释一下这个关于爸爸给宝宝洗澡的问题。 当晴晴被文筝哄睡了之后,翁杭之就开始不安分了,憋了一整天的某种渴望在身体深处蠢蠢欲动。 可这是在杜佩箐家里,得注意着点,还有不能被孩子发现。 翁杭之就跟做贼似的,进去卧室把文筝牵着出来,在她羞羞答答的眼神中,他实在忍不住了,将人抱起,直接进了浴室后把门反锁。该爆发的时候了,不然他会憋坏的! 题外话: 还有一章在写,一会儿传。 ☆、130:回家去 浴室真是个好地方,虽然没有柔软的乳胶垫,但是有另外一种别样的风情,浴缸里放着水,这水声就能掩饰一些令人眼红心跳的声音。 杜佩箐也很配合,像是故意留给文筝空间,从进了卧室就没出来,任由这俩亲热去了,她不当电灯泡。 浴室大战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翁杭之才牵着文筝出来了,瞧文筝那粉润脸颊上,秀气的眉梢带着余韵,还有翁杭之那得意又满足的表情,可想而知刚才经过了怎样的一番深入探讨。 文筝望了望卧室的方向,再看看那间客房,低声温柔地说:“今晚你就睡客房吧……” “那不行,我就睡你跟孩子旁边,反正那张*够大。” “这……我担心晴晴会闹。” “不会吧,她都睡得那么香了,再说,我也没把你抢走,都睡一起呢。” “……” 在翁杭之的强烈要求下,他果真躺在了文筝身边,而晴晴就睡在妈妈右边。 两人都不想吵醒孩子,小心翼翼的躺着,文筝面朝晴晴,背朝翁杭之。 翁杭之从她身后抱着,大手不安分地从她腋下伸过去。 文筝禁不住轻轻一颤……背贴着他的胸膛睡觉,这感觉很踏实,温暖。 翁杭之先前才释放过的,现在又有点复苏了,但也只能忍着,附在她耳边说:“睡吧,晚安。” 一声轻柔的晚安,是最简单的却又窝心的,让她知道,醒来后他依然会在身边。 “晚安。” 睡下去的时候好好的,可是,到了早上,某男醒了睁开眼睛之后却发现…… 臂弯里这么软软的是什么? 翁杭之愣了愣,蹭地一下坐起来了,果然就看见晴晴躺在文筝身边,正冲他做鬼脸。 原来,翁杭之抱着的是个抱枕,是晴晴不知道什么时候塞给他的,他还以为自己一晚上都抱着文筝呢。 某男顿时挫败了,脸黑,可晴晴高兴啊,因为她成功将妈妈从爸爸的怀里“解救”出来了,正乐呵着呢。 文筝还没醒,翁杭之只能用眼神跟孩子交流了,但晴晴一点不害怕他,只是顽皮地蹬蹬小腿儿,咕噜一下爬起来,下地去了,小嘴里还碎碎念:“我要尿尿……” 嗯?孩子要尿尿?翁杭之一听,啥脾气都没了,赶紧也跟着去,他不知道晴晴平时是怎么做的,但他想帮帮孩子。 跟着晴晴去了卫生间,只见这孩子从浴室柜下边拉出来一个小梯子,只有三层,她站在上边,先是拿起牙膏牙刷自己漱口,然后再洗脸,完了之后将小梯子移到马桶前,站上去,一下坐在马桶边上…… 翁杭之看着这一切,有点惊讶,怎么四岁的孩子这么能干吗? 确实有的孩子在四岁时还不自己洗漱,不知道自己上厕所,可晴晴却有模有样的,像个小大人。 可晴晴一扭头看见翁杭之了,立即皱起小脸:“你出去……妈妈说了,女生尿尿不准男生看!” 翁杭之差点没呛到,赶紧地闪到一边去了。但心里却是很欣慰的,晴晴好聪明,妈妈教的都记得,并且做得很好,这也是他的优良基因的缘故吧? 但翁杭之想要晴晴接受他,那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他还得拿出更多的耐心和时间来等待。 有了孩子就不是二人世界了,翁杭之总算是知道要照看孩子是多么不容易的,时时刻刻都得注意着孩子,就怕万一有个什么闪失。 但这样的日子也是一种新的体验,是温馨的,是充满了爱和希望的,所以他即使现在时常被孩子挤兑一下,他也是一笑而过,越来越*溺文筝和孩子了。 翁杭之最后还是没急着走,想想反正都出来了,没去欧洲旅游那就在京城附近玩吧。 他带着文筝和晴晴,去了京城里以及周边城市的著名景区,欣赏一下祖国的大好河山,让孩子多多接触大自然。 虽然还没结婚,但这已经是三口之家的样子了,等回到龙京市,结婚的事就顺理成章。 一晃又是半个月过去,杜佩箐突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杜佩箐说她已经把经营的店铺转让出去了,打算回到龙京市发展。 因为,前段时间她父亲身体不好,在住院,可父母都没告诉她。后来她无意中听其他的亲戚说起,这才知道。细问之下,得知父亲是心脏病,目前还不是很严重,可也把杜佩箐给吓坏了。想想自己远在京城,如果家中父母有个病痛,她都不能在家尽孝。 因此,她毅然放弃在京城打下的基础,决定回到龙京市发展。 龙京市本身也是一个充满机遇的城市,加上杜佩箐自身的实力,她回老家发展,预计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还能跟父母团聚。 对于这个决定,文筝十分开心,一块石头总算是落地了。 先前她一直觉得自己走了之后,杜佩箐一个人在京城,成天忙工作,有时候连顿饭都不好好吃,说不定那时候杜佩箐又像以前那样累了就对自己的胃敷衍了事。 现在可好,杜佩箐也要回龙京市了,好姐妹以后每天都能见,互相照应,就像从前一样,这是喜事啊。 杜佩箐虽然是个女人,长得也精致漂亮,但她绝不是个花瓶。她很有头脑,做事果断。安排好店铺的事,说走就走,急着给家中父母一个惊喜。 三个大人带着一个小孩子,还有一只猫咪,回到龙京市了。 前来接机的是程烨,得知老板回来,这小伙子就像是迎接心目中的神。 程烨在车里坐着,两只眼睛盯着机场出口,当看见翁杭之那高大的身影出现时,程烨立刻来了精神。 但更惊讶的还在后头……老板身边那是谁啊? “老天,我没看错吧?那是文筝?”程烨惊得差点跳起来,赶忙下车去看看。 翁杭之一行人过来了,晴晴被文筝抱在怀里,而团子就被杜佩箐抱着。 这画面,可以想象多么养眼。 程烨感觉自己脑子不好使了,直勾勾看着文筝怀里的小萌娃,这是? “文筝,你……你怎么会跟老板一起啊?这孩子是谁啊?这么可爱的小宝宝,可不可以给叔叔抱一个啊?”程烨眼里只有晴晴了,像看见天使似的。 “噗嗤……”文筝笑着说:“程烨,你淡定点。要想抱她,得看她愿不愿意。” 翁杭之很不客气地敲了敲程烨的脑门儿:“赶紧开车,别被记者拍到了。” “对对对,咱们快点走,人多更容易惹眼。” 上了车,翁杭之还不停往窗外看,眉宇间隐隐有忧色……他现在是特别担心会被记者拍到,因为他不愿晴晴被登在杂志上,他只希望孩子能有个简单单纯的童年。 如果一旦被记者盯上,只怕晴晴以后上幼儿园都不消停了。 有了孩子的人就是自然会改变,会变得小心翼翼,很多事都要顾忌着,首先想到的就是保护孩子。 车里比较安静,大家都有点累了。 翁杭之沉默半晌后,表情严肃地说:“程烨,今天的事,你要保密,这个孩子的存在,暂时不能公开,先别问为什么,照做就行。” 程烨跟了翁杭之几年,对于老板的情绪变化,他还是有感应的,此刻他就感觉出翁杭之那种沉重和担忧。 “我知道的,老板。” 翁杭之要保护孩子,但有的人有的事,他必须要去面对。 先送了杜佩箐回家,翁杭之又把文筝送去了乡下葛家坝村,她要去看看姨奶奶和姨公,明天才回城里。 这样也好,翁杭之想利用这一晚上有限的时间,将一些该解决的问题解决了,以免后患。比如梁雪瑞,比如他那个蛮横的母亲。 正好,杭庭玉也收到消息,翁杭之和文筝一起回来了! 这简直就是一颗炸弹,杭庭玉气急败坏,感觉又一次被自己的儿子打脸了。 因为既然两个人一起回来的,那必定翁杭之知道了文筝是被冤枉的,那关于“一个亿”的谎言就成了笑话,这让她的脸面往哪里搁? 杭庭玉还在想着接下来要怎么办,翁杭之已经来了。 这是几个月以来,翁杭之第一次出现在杭庭玉的住处,可他看到了一个不该在这里出现的人——庾弢! ☆、131:母子决裂 杭庭玉这别墅堪比一座小型城堡,但她却不是跟翁锦良住在一起的,两人虽说已经旧情复燃了,可还是各自住着。 两人离婚多年,都是单身,现在即使还没去办复婚手续但假如住在一起也无可厚非,毕竟儿子都那么大了。 让翁杭之一直不解的是,为何母亲就是不肯跟父亲住一起呢? 但这个疑问在看到庾弢时,就变成了愤怒。 母亲家里,庾弢怎么会在?这大晚上的,房子里也只有杭庭玉,庾弢的存在就显得不那么寻常。 翁杭之和庾弢就像是两个天生气场不符的人,一碰面就有股火药味。 庾弢坐在沙发上,悠闲地靠着,吃着水果,翘着二郎腿,妖孽的一张脸上噙着几分邪气的笑意。这架势,怎么看都不像是客人而像个主人? 翁杭之脸色铁青,半眯的眸子里迸出冷光,因为他所见到的庾弢,此刻穿的竟是睡袍! “你怎么会在这里?”翁杭之冷若冰霜的俊脸布满阴霾,语气更是带着浓烈的狠意。 庾弢懒懒地抬眼,薄薄的双唇勾着妖娆的弧度,带着一丝嘲弄:“这事儿,你该去问你妈。” 翁杭之揣在裤带里的那只手紧紧攥着拳头,真想一巴掌乎他脸上! 杭庭玉刚从楼上下来,见到这情景立刻感到不妙,忙不迭地过去了。 “杭之,你是不是找我有事?去书房谈吧。”杭庭玉佯装不知儿子的来意,但她看着儿子这岑冷的表情都忍不住有一点心颤。这是她生的儿子,气势比她还要强悍几分。 谁知道翁杭之却坐了下来,阴沉地冷哼:“我是有话要说,但不必去书房了,在这里谈也一样。” “你……”杭庭玉一时语塞,能感觉出儿子的怒气在聚集,她不由得看了看庾弢,给他递眼色,可他却假装没看到。 无奈,杭庭玉知道今晚是注定不平静了。 “他……”翁杭之手指着庾弢,冷冷的目光却是盯着母亲:“为什么他会穿着睡袍在这里?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刚开始你把股份给他的时候,我可以不过问,因为那是你的权力。但是如果你做出什么伤害我爸爸的事,我绝不会袖手旁观!爸爸几次提出要住过来照顾你,可你都拒绝了,现在却要让庾弢住在这里吗?如果我爸知道了,他会怎么想,你有没有考虑过他的感受?” 翁杭之强忍着满腔的怒火,如冰刀似的眼神里充满了对杭庭玉的质疑,还有他天生的霸气,使得这屋子里的气氛陡然变得十分凝重。 杭庭玉脸上一阵青一阵白,面对儿子这么直白的质问,她竟然会感到一阵心虚。 “杭之,这件事,我以后再跟你们解释吧。” “以后?那是什么时候?你跟我爸都快要复婚了,可你家里却还有一个年轻男人住着,你觉得这像话吗?我爸对你的感情,这些年从没变过,你如果还有点良心,现在就叫这个人滚出去!”翁杭之凛冽的气势散发开来,不容反驳的语气。 杭庭玉正要开口,庾弢却先一步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睡袍,不屑地笑着说:“你们要吵架可别扯上我,你们的家务事也跟我没关系,要不是有人求着我住这里,我还不稀罕来!” 求他? 杭庭玉显得很紧张,急忙过去安抚庾弢,赔笑的脸,看起来那么低声下气,这是杭庭玉么? “你上去休息吧,不早了。”杭庭玉一边说一边推着庾弢。 庾弢得意地瞄着翁杭之,那挑衅的眼神仿佛在说:“看到了吧,你母亲对我的态度就是这样的,你就羡慕嫉妒恨吧。” 庾弢吹着口哨上楼去了,这客厅里的气氛更加低沉。 翁杭之僵硬的俊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杭庭玉:“你别说是你求着他来这里住的?” 杭庭玉欲言又止的样子,但最终还是默认了。 翁杭之不知道要怎么形容内心的震撼,滔天的怒气在身体里汹涌,若不是他的脑子够清醒,他现在可能会做出过激的事。 “你知道公司的人背地里说什么吗?从你把股份交给庾弢那天起,就有了闲言闲语,甚至有人说你跟庾弢之间有不可告人的关系。可我和父亲却没有相信这种说法,但今天,你竟然告诉我,是你求着庾弢住进来的……呵呵……杭庭玉,你下一步还会做出什么更惊人的事来?”翁杭之眼底那痛惜,起伏的胸膛,紧握的拳头,都显示出他此刻有多么愤慨和难过。 他连称呼都变了,以前,不管怎样,他会喊一声妈,可现在,他却直呼“杭庭玉。” 杭庭玉苍白着脸,身体一晃,两脚一软,坐在沙发上,难得露出一抹惊慌,但很快就强作镇定,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似的说:“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和庾弢……是在我跟你父亲离婚之后,在香港跟另一个男人生的孩子,他是你的弟弟啊……” 这短短几句话,无疑是晴天霹雳! 客厅里陷入可怕的寂静,只有翁杭之深呼吸的声音…… 弟弟?他同母异父的弟弟?! 这一记重磅炸弹,就算是再怎么理智的人都会被炸飞的。 沉默一阵,翁杭之忽地笑了。 这笑声,从低到高,却是那么嘶哑,仿佛一个几天没喝水的人。当中所包含的沉重,足以令人不寒而栗。 原来如此,难怪杭庭玉会把股份给了庾弢,扶持庾弢坐上总裁的位置,难怪会住在这里,这惊人的事实,使得翁杭之这心底瞬间灌满了酸痛。 “呵呵……呵呵呵呵……我现在知道了,为什么你当初离婚去香港之后,刚开始还会回来看看我,后来过了两三年,你就越来越少出现,再后来就多年不见……我那时候才多大点?我每次在电话里哭着说想你,你每次都无情地挂电话,我甚至大冬天的故意跳进冷水里,就为了让自己生病,因为,我以为只要我生病了,你就会出现,可事实却证明我真傻,就算我发高烧差点死了的那一次,你都没有出现过!从那之后,我便知道,妈妈是真的离我而去了,妈妈不再爱我……从那之后,我知道你不会回来看我,再也没打电话给你,但这么多年我始终想不通为何你能对我那么狠心?直到今天……呵呵,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你的母爱,都给了另一个孩子……”翁杭之说到最后,已是两眼泛红,极力忍着声音的颤抖,忍着不让心底的堡垒崩溃。 只因为,这些年,他早就发过誓,今生今世不会在目前面前哭,不会让她看到他流泪的样子。 “呼……”翁杭之深深地呼吸着,仰着头,硬是把眼里的雾气给逼回去,他嘴角的惨笑,太过令人心疼了。 他是男神啊,他是外界无数人都羡慕的高富帅,他年纪轻轻事业有成,他一表人才不到三十岁就功成名就,可谁知道他这些年真正快乐的时光太少太少。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些年这么拼么?因为我还傻傻的想着,是不是只要我出息了,只要我能拼出点成绩,就能让一个曾经冷落我多年的母亲重新看到我?我幻想着,在我真正成为一个成功人士的时候,也许母亲就会像小时候那样喜欢我了,也许母亲会为我骄傲的,也许母亲还会疼爱我的……可是,我又错了。我现在得到的,只是你的专横和欺骗,你对我根本没有亲情,否则你怎么会用那种手段逼走文筝?是不是对你来说,庾弢才是你儿子?我算什么呢?你放心,我发誓,今生今世不会再对你有半点奢望,谢谢你生了我,但是,今后,你我再无瓜葛,你是杭庭玉,我是翁杭之,只是两个熟悉的陌生人……而已。”翁杭之沉重的脚步已经移到了门口,背对着杭庭玉,他不想再看一眼。 而杭庭玉这个强势的女人已经完全呆住了,没有了平时那种凌厉的气场,只剩下两颊的清泪,痛苦地靠在沙发上,却不知要对翁杭之说什么。 她不知道在儿子心里原来这么多的委屈和伤心,她不知道儿子曾经为了见她而故意折磨自己……是啊,曾经她是多么心疼他呢,但自从有了庾弢之后,她的心就慢慢地转移到小儿子身上了,甚至因为忙碌而不愿抽空回来见一见翁杭之。 她知道,他今天来,最主要是想质问她关于逼走文筝的事,可是却演变成了现在的局面。他说那一番话的意思是今后不再认她这个妈了?这是,决裂了! 第一次,杭庭玉好像感受到了儿子的心痛,前所未有的愧疚感袭来,她竟感到羞愧了,等回过神来,儿子已经离开,她也早已泪流满面…… 题外话: 还有一章在晚上 ☆、132:去民政局 文筝带着孩子回来的时候,才知道翁杭之没有去事务所,而是在家里窝着,电话里听着他的声音十分沙哑,有种令人不安的低落,这使得文筝感到有些不对劲,她立刻就赶过去了。 文筝牵着晴晴,晴晴抱着团子,一大两小,站在翁杭之家门口,这时候文筝才想起,原来她身上还有他家的钥匙。 一开门进去,文筝就看到了倒在沙发上的身影,还有茶几上那一支空空的红酒瓶,烟灰缸里的烟头都快塞满了,整个屋子显得有点乌烟瘴气的,给人一种颓废而又深沉的感觉。 文筝心头一凛,赶紧地走上前去,一边唤着他,一边将窗户都打开。 晴晴捂着鼻子,闷声闷气地说:“好臭……” 这是烟味,小豆丁不喜欢呢,就连团子也发出几声柔嫩的猫叫,以示抗议。 翁杭之动了动,刺眼的阳光让他醒来,睁开眼,看到文筝和孩子时,他突然感到喉咙泛堵,愣住了……这才是他最亲近的家人啊,即使母亲令他伤心失望,可他还有文筝和晴晴啊,他应该有属于自己的家。 翁杭之只是静静看着文筝,坐起来,却没说话,但文筝跟他之间有默契,她仿佛能感应到他眼神里那一点点异常的晶莹,她甚至能感觉出他看似平静之下却并不平静的内心。 文筝坐在他身边,心疼地握着他的手,明眸里含着浓浓的关切:“你昨晚抽了很多烟,还一个人喝闷酒,发生什么事了吗?” 她温柔的声音,像雨露滋润着他干涸心灵,这种温暖,深深地唤起了他的触动。 蓦地,他张开双臂一下子抱住文筝,不让她看见此刻他发红的眼眶,他只是想紧紧抱着她,确认这份温暖不是虚幻的,虽然文筝看不到他的表情了,可她能感觉到他在微微颤抖,他的情绪有点激动。 文筝明白了,他现在还不想说一些事,那必定是极为重要的对他影响至深的事。他不想让她看到他痛苦的表情,只因为不愿让她担心啊。 文筝默默地任由他抱,没有出声打扰,只是学着他曾做过的,轻拍着他的后背,给予他最简单也是最真诚的安抚。 此时无声胜有声,不需要言语,两人的心都能无限接近,知道对方在想什么,这是一种奇妙的共鸣。 晴晴站在沙发后边,她能看到翁杭之是什么表情,她隐隐能感觉出,爸爸好像很伤心? 孩子是纯净的小天使,有时候比大人还敏感。 晴晴一直盯着翁杭之看,这小豆丁圆溜溜的眸子里有些好奇,小脸皱着,紧紧抿着嘴巴,然后想了想,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张小手帕,在翁杭之的眼睛上轻轻抹着。 翁杭之身体一僵,脸上的肌肉抽了抽,看到孩子脸上那充满同情的表情,他竟然感动得有点不知所措了。 晴晴是以为他哭了,其实眼泪没留下来的,是眼眶红了,他在忍着的,但没想到晴晴这么乖,会用手帕给他擦眼睛,这孩子的心该有多么善良柔软啊,怎不叫人感动。 翁杭之原本郁结的情绪一下子找到了寄托,竟然对眼泪不加控制了,干脆使劲挤出几滴,然后,可怜兮兮地看着晴晴…… “宝贝,你看爸爸这么伤心,你是不是该哄哄爸爸?” “哦?”晴晴不解地眨眨眼,有点不好意思地收回手,咬着手指,像是在思考该不该哄哄他。 文筝听到翁杭之说的话,顿时知道了,他是在趁机装可怜,目的是为了跟晴晴拉近距离。 文筝不由得暗笑,他能恢复状态就好,如果晴晴真的愿意跟他多亲近亲近,她也会高兴的。 翁杭之一脸悲伤的表情,唉声叹气地说:“晴晴你看爸爸这么可怜,你就一点都不心疼爸爸?” 晴晴瞄着他,可就是没行动,怔怔地站在那。 文筝既然知道翁杭之的心思,她会配合的。 “宝贝……”文筝过去搂着晴晴的小身子,柔和地说:“你看他真的好难过,在哭呢,可是如果你愿意去抱抱他,亲亲他,他就不会哭了。宝贝,你愿不愿意帮帮他呢?” 孩子是单纯的,就算才四岁,可是孩子有种天生的乐于助人的精神。 晴晴红着小脸,迈着小碎步走过来了,爬上沙发,伸出肉嘟嘟的小手抱着翁杭之的脖子,然后,奖赏似的,在他脸上吧唧一口。 这一刻,翁杭之兴奋得差点跳起来了,这感觉就像是突然间拥有了全世界! 太幸福了,孩子终于亲了他! 晴晴亲了就跑,扭头还看着翁杭之,奶声奶气地问:“你是不是不会哭了?” 翁杭之使劲点头,像个欢快的大儿童,激动不已。 这是家的感觉,一个完整的家就是要有孩子有女人有爱,他都有了。这种力量,可以减轻某些事带给他的伤害。 翁杭之觉得,虽然在女人和孩子面前挤眼泪有点丢脸,可是能成功地跟孩子拉近距离,获得孩子第一次对他的主动亲近,丢脸也丢得光荣啊! 文筝理解翁杭之的心情,但她也忍不住善意地提醒:“你别太着急,不然会吓着晴晴的,来日方长嘛,多相处些日子,孩子跟你就会亲了。” 这到是实话,晴晴四岁了,不是一岁,并且聪明伶俐,要她半个月就接受翁杭之,那是不现实的。需要他花更多的耐心和时间来对待。 但是,翁杭之觉得自己可以趁机要求一点小事情。 “嘿嘿……晴晴,爸爸可以不哭了,不过爸爸还是会难过啊,可如果从今天起,晚上你不要在爸爸和你妈妈中间放抱枕,那爸爸就会很开心很开心的。”翁杭之还在跟孩子赔笑,小心翼翼的样子,就怕晴晴会摇头。 天知道翁杭之多不容易啊,在京城那些天,每天晚上他睡着以后再醒来,就会发现有个抱枕塞在他和文筝的中间,这事是晴晴做的,她仍然在防着他。 真是让人哭笑不得,翁杭之现在知道晴晴有多心软,当然要赶紧为自己争取一下。 晴晴歪着小脑袋,盯着翁杭之,再看看文筝,最后嘟着小嘴说:“好吧,我答应你,可是你也要跟我拉勾勾,不准你抢走妈妈。” 这孩子,看来是一直担心这件事呢。 翁杭之一听,转忧为喜,伸出他的手指和晴晴那小小的指头勾在了一起……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变!”晴晴很认真地,像大人在宣示一般,还不忘再一次确认:“你说话要算数哦。” “好好好,爸爸一定说话算数,不会抢走你妈妈的,因为,你和你妈妈都是我的,我们一家人要每天都生活在一起。” 翁杭之没有花言巧语说些感人肺腑的话,他没那习惯,也不是他的风格。他只说最简单最重要的就行了。 虽然没有甜言蜜语,可文筝却是感动得热泪盈眶,因为她听到的是翁杭之最真挚的承诺,而她知道,他会如他所说的那么去做,这将会是她和孩子最好的归宿了,是她以前做梦都难以想象的。 翁杭之的情绪好多了,昨夜用酒精麻醉了自己,度过一个伤痛的夜晚,今天他又原地复活了,只因为文筝和晴晴在。 翁杭之去洗澡了,等他出来时,又是生龙活虎的。他的心都被女人和孩子塞满了,不开心的事,也就会随之散去的。 文筝发现翁杭之穿得很正式,居然换上一套西装,还打着领带,可他刚才说了今天不去事务所了,陪她和孩子一天。 “你这是……有事要办吗?” 翁杭之闻言,俊美的容颜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微笑,顺手将她揽在怀里:“没错,有一件最重要的事,必须今天去办。” 文筝不知所以,只得略显失望地说:“那好吧,你去办事,我带孩子。” 翁杭之见状,忍俊不止,捏捏她小巧的鼻子,疼惜地说:“你瞧瞧你这表情,好哀怨啊,我还敢不陪你们?” “可你说了有事要办?”文筝越发不解了。 “笨蛋,我办的这件事,非你不可,你得跟我一起。” “啊?” “现在我们先把晴晴送到我爸爸那里,然后我们去……民政局。” 文筝惊呆了,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只觉得这太突然,太不真实了,今天就去民政局,太快了吧? 但这是翁杭之刚才洗澡时做的决定,他不想耽搁了,省得夜长梦多,所以,当机立断,先领证再说,只不过要先去一趟父亲那里。 路上,文筝急着给老爸打电话,当听到女儿要结婚了,文力扬比文筝还激动…… “外公,我现在和文筝在一起,先去爸爸家然后去民政局,外公,您不会反对吧?外公……外公?” 杭霸天在电话那头已经抓狂了,暴脾气的老人,那个急啊,因为,太开心了! “景枫,快快快,备车,我们去民政局……哎呀,我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哈哈哈,杭之不愧是我外孙,这一招,干得漂亮!” ☆、133:结婚戒指 翁锦良前段时间并不清楚文筝为何会突然走了,他也去问过房东,只知道侦探社暂停营业,却不知什么原因,打文筝的电话也不通,问儿子吧,儿子总是含糊几句就完事。 所以翁锦良是觉得文筝可能被翁杭之气跑了,年轻人之间闹别扭了。 可没想到儿子今天竟然会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带着文筝回来了,不但如此,身边还有个可爱的小公主! 翁锦良都几十岁的人了,平时也不是那么容易激动的,但今天这情况,他都快乐疯了。 客厅里,翁锦良的笑声震耳欲聋,高兴得合不拢嘴。 “哈哈哈……不愧是我儿子,作风太硬派了,哈哈哈……真是缘分天注定,想挡都挡不住啊!” “没想到文筝这么争气,早早的就为我翁家生下一个小公主,瞧瞧这小脸,就跟杭之小时候一模一样!哈哈哈……” “儿子你厉害,人家有的结婚几年都不一定生出一个娃,你就一次到位了,哈哈哈……” “……” 文筝已经面红耳赤,只差没躲到翁杭之背后去了。 翁杭之也是无奈地笑着,父亲这太兴奋了,说话也直白,可文筝是女人,脸皮薄嘛。 “咳咳……爸,您歇歇,喝口水。” 翁锦良一边点头一边却慈爱地看着晴晴,越看越是喜爱,说话的声音温柔极了。 “小宝贝,我是你爸爸的爸爸,快叫爷爷。” 晴晴见到陌生人会有一点害羞,可是小孩子单纯的心思能感应到眼前这个老人的善意和爱。 晴晴转身抱着文筝,扭头冲着翁锦良喊了一声:“爷爷……” 虽然很小声,可听在翁锦良耳朵里那就是最动听的了,顿时心花怒放,比喝了啥都甜。 翁锦良现在眼里就只有文筝和晴晴了,不停地问长问短,当听到晴晴以前是被文筝的姨奶奶在乡下带着长大的,翁锦良就越发觉得这孩子可怜,越想把最好的都给这孩子。 翁锦良这略显黝黑的脸上全是笑容,讨好地看着晴晴:“乖宝,一会儿爷爷带你去买衣服买玩具,买好吃的给你,你想要什么尽管告诉爷爷啊……” 瞧瞧,这才刚见到呢,溺爱的架势已经蔓延了,以后还不得成什么样。 “爸……您别太激动,孩子还小,不能太过溺爱,得有个度,否则对孩子的成长不好。” 翁锦良没好气地横了儿子一眼:“什么溺爱,咱晴晴以前受苦了,现在我们得弥补她。你看看周围多少孩子都享福呢,晴晴为什么就不能?我就是要把最好的全都给我的宝贝孙女儿,让全世界都知道我们翁家有小公主了!” 得了,翁锦良已经被晕头转向,只差没把晴晴给捧到头顶去了。 文筝知道这是长辈对孩子的爱,但她还是忍不住想提醒一下。 “翁叔叔……” “怎么还叫叔叔?一会儿都要去民政局扯证了,该改口了!”翁锦良眼巴巴地看着呢,等这一天,他等得头发都白了。 文筝羞赧,下意识地看向翁杭之,这男人大刺刺地揽着她的肩膀说:“看我干啥,没听见爸爸刚才说什么吗?” 文筝再瞅瞅翁锦良那充满期待的眼神,心里一暖,轻轻地唤了一声:“爸……” “哈哈,这就对了,哈哈哈……” 翁锦良今天可算是高兴了,圆满了,迫不及待地要带着晴晴出去买东西,大采购,恨不得立刻将全世界最好的玩具都给搬来。 “你们快去民政局,别耽搁了,不知道今天办结婚证的人多不多呢。”翁锦良再次催促。 翁杭之带着文筝离开了爸爸的别墅,将晴晴交给爸爸照顾一下。等两人从民政局回来,那就是正式的夫妻了! 晴晴难得没有闹着要跟妈妈一块儿去,抱着漂亮的小团子,跟爷爷上街去了,后边还俩佣人跟着。 民政局门口,已经有人在焦急地等待,是杭霸天。 杭靖枫看着老爹这紧张的样子,不由得笑出声,嬉皮笑脸地说:“爸,杭之他是来办结婚证的,这是好事,您看看您都紧张成什么样了,放松,放松。” 谁知杭霸天目光一横:“臭小子,你还笑,杭之是你外甥,他都要结婚了你到现在还没带个女朋友回来给我见见,你好意思吗?成天就知道小打小闹的,不是三流明星就是富家千金,怎么就没有一个适合当老婆的吗?” “这个……”杭靖枫一说到这个就头疼,老爸都问了无数回了,每次都被他搪塞过去,现在翁杭之要结婚了,老人了了一桩心事,注意力又放在了杭靖枫身上。 杭霸天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用一种怪异的目光打量着小儿子,表情复杂地问:“你都三十岁了还不结婚,该不会是你有什么特殊的癖好吧?” 杭靖枫顿时嘴角抽筋,哭笑不得:“爸,您说什么呢,我只是还不想结束单身而已,我的取向各方面可是超级正常的。” “那就好,你小子这些年过得太轻松,现在我就给你下个通牒,还有两个月就是你三十岁生日,到时如果还找不到钟意的女朋友,那就由我亲自给你指定。”杭霸天说得很严肃,不像是开玩笑。 杭靖枫这张帅脸一下子变苦瓜了:“爸,两个月这么紧,哪那么容易我就遇到个钟意的?再给点时间呗。” “不行,给你的时间够多了,这次我动心脏搭桥手术之前我就在想,假如我不幸在手术台上没下来,岂不是死不瞑目么?所以,现在我身体没事了,但年纪越来越大,以后还能活多久,谁都料不到。我只希望能早点看到你成家生子,否则我就是走也走得不安心。”杭霸天说得有点沉重,看来是这次动手术的事让他有了很深的触动。 这下,杭靖枫找不到语言反驳了,感受到了父亲言语中的无奈和对他的期许,再想想父亲在手术室的时候,他在外边等待时那种焦急和心痛…… 父亲头上的白头发好像更多了,脸上的皱纹也更深……父亲又苍老了啊。 杭靖枫心里泛堵,嘴角的笑变得有点勉强了,帅气的容颜染上了一层薄薄的愁绪。 “好吧,老爸,我只能尽力而为了。”杭靖枫总算是答应了,可两个月的期限,真的行么? 杭霸天这才爽朗的一笑,正好,看见翁杭之的车来了。 翁杭之和文筝一下车就看到了外公和小舅舅,不由得惊讶,这动作也太快了吧。 “外公,您不在家休息?”翁杭之一边说一边留意着外公的气色,还算不错。 杭霸天瞅瞅外孙,笑着摆手示意自己很好,他的视线停留在文筝身上。 “外公,这是文筝。” 杭霸天笑得合不拢嘴,盯着文筝看,越看越是喜欢,不住地点头称赞:“好……好……我们家杭之有眼光,哈哈哈……” 文筝被盯得不好意思了,可还是不忘礼节,脸儿红红地喊:“外公。” 她也学乖了,直接叫外公,老人果然是惊喜不已,眼睛都快笑抽了。 “杭之,你是不是还没来得及准备戒指?”杭霸天一针见血,不愧是火眼金睛。 翁杭之和文筝对望一眼,随即老实地点头:“今天是我临时做的决定,我跟文筝商量过了,等办了证再去买戒指。” 杭霸天一听,更是对文筝大加赞赏:“好孩子,也就是你能这么大方,不介意我这个傻乎乎的外孙连戒指都没有还想把你娶回家,你对杭之的真心,咱家也不能让你受委屈的。” 说着,杭靖枫已经心领神会,赶紧掏出一个小小的精美盒子。 “外公,您这是……” 杭霸天笑得更加温和慈爱了,语重心长地说:“杭之,文筝,这有一对戒指,是外公外婆以前戴过的,虽然她比外公早走一步,但是,她也陪伴了外公几十年。这对戒指放着几年都没拿出来过了,外公是为了避免自己睹物思人。现在,你们结婚,这对戒指就传给你们。希望你们能像外公外婆一样,携手走过将来几十年的人生,这是外公外婆给你们的礼物和祝福,一戴上就是一家人了,记住,你们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同心,好好经营你们的小家庭,外婆在天上知道了,她也会欣慰的。” 长辈这份珍贵的心意,饱含着对晚辈的教诲和祝福,满满都是爱,令人忍不住感动得鼻酸。 ☆、134:喜庆的日子 翁杭之郑重地将戒指接过来,跟文筝一起,为彼此戴上。 今天,由于是临时的决定,所以就连戒指都是长辈准备的,更没有隆重热闹的仪式,但却有浓浓的幸福感包围着,文筝就觉得,一点都不委屈,因为她知道,翁杭之会是她和孩子温暖的港湾。 杭霸天还不忘在一旁提醒:“杭之,你可得对文筝好点儿,如今这年头,没个奢侈的求婚场面也没买戒指,人家都肯嫁给你,这样的好孩子不容易找啊……” 翁杭之只剩下点头的份儿,他也知道外公说得对我,文筝最大的优点就是善良和她不拜金。在他告诉她,杭庭玉在她账户打入一亿,她都没有狂热得昏头,反而是问可不可以悄悄把钱还回去? 他比谁都清楚,要想再找个像文筝这样的女人,即使找到了也不一定能让他动心,即使动心了也不一定能让他有决心追到京城去…… 所以,她就是那个能抓住他心的人,能让他甘心为之牵肠挂肚的人。 戒指戴上,两人手牵手进去民政局了,还好今天人不太多,排队一小时后,顺利办好结婚证。在旁观者艳羡的目光中,又手牵手走出来。 进去之前,只是恋人,出来之后,便是真正的合法夫妻了! 文筝手里攥着结婚证,眼眶是一团水汽在打转……这一切都像是在做梦,那么不真实,可是,他掌心传来的温度却在告诉她,这是真的。 文筝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现在的心情,她是知道杭庭玉必定反对的,但翁杭之这么义无反顾,他的决心,他的果断,足以让她感动得想哭。 若不是真的爱她,他怎么会这么迫切地要跟她结为夫妻?若不是真的爱他,他怎么会急着告诉外公……有这份爱就够了,什么求婚的场面和戒指,对她来说都比不上此刻他给予的亲切和温暖。 他发自内心的笑容是这么明媚和煦,如艳阳高照,能把她心底所有的阴冷都驱走。 她残缺的家庭,今后便算是完整了。他是晴晴的爸爸,一家三口幸福快乐的生活,她已别无所求。 杭霸天直到现在才真的放心下来,看着小夫妻手里的结婚证,就像是看到宝石那么开心。 杭靖枫忍不住陶侃道:“文筝,你握得这么紧,要不要我找个东西给你裱起来每天欣赏欣赏?” 文筝俏脸一热:“小舅舅,你取笑我……” 杭靖枫顿时瞪眼:“杭之,快告诉你老婆,换个称呼,小舅舅这听着多老啊。” 文筝差点笑出声,很喜欢这种轻松和谐的气氛。 “那叫你什么呢?叫哥?” “哥?那辈份都乱了!叫帅哥还差不多。” 文筝很机灵,立刻甜甜地喊:“帅哥。” “哈哈哈……这就对了……” 杭靖枫这大小孩儿的性格,难怪能跟翁杭之玩到一块去,丝毫没有因为自己是翁家的少爷而摆架子。 翁杭之又想到了什么,突然有点神神秘秘地对杭霸天说:“外公,我们一起去我爸那里吧,还有件事,我们得告诉您。” “难道还有喜事?” “当然了,结婚只是其中一件。” 杭霸天乐了,按捺住好奇,大手一挥:“走,去锦良家!” 老爷子这是真嗨了,居然要去开车,杭靖枫赶紧地迎上去,先一步坐到驾驶室了。 今天虽不是婚礼,却是领证的日子,理当庆贺一番的。只是可惜文筝的父亲还没赶回来,据说在路上。本来是打算去乡下将文筝的姨奶奶和姨公接来,但两老前两天去邻市看望一个亲戚去了,暂时不在龙京市 这么一来,就是杜佩箐以文筝家人的身份过来,在翁家别墅,跟翁杭之的家人一起,为这对小夫妻庆祝庆祝。 人不多,就是杭霸天、翁锦良、杭靖枫,沈驰也来了,杜佩箐在路上正赶过来。 翁杭之他们回到别墅的时候,翁锦良还没回来,佣人也不在。是文筝和翁杭之一起出去买菜的,她想亲自下厨为家人做一顿好吃的晚餐。 在外边酒店里吃的话,就没这么麻烦,不必自己动手,可这群人都是对家里的口味情有独钟,再加上今天这个喜庆的日子,在家可以随意一点,不必担心在外边遇到记者。 现在还不是公开的时候,翁杭之和文筝都希望低调行事,一旦公开的话,只怕她就会成为记者们的目标,然后紧跟着孩子也不得安宁了。 杭庭玉没来,她家的佣人说她梁雪瑞家了。翁锦良不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他能猜测出这其中隐藏的某些事,尽管儿子没说,杭庭玉也没说,可他有感觉,最近儿子和杭庭玉之间的矛盾似乎升级了。 翁锦良的不愉快,被儿子结婚的事给冲淡了,加上有晴晴在,这乖巧可爱的小萌娃简直就是开心果,有了她,翁锦良脸上的笑就没停过。 带着孙女出去一圈回来,两个佣人各自都拎着几个大袋子,全是翁锦良给晴晴买的衣服和玩具。 一进屋,就看见杭霸天在下一局象棋的残局。 翁锦良便知道,儿子肯定是已经搞定结婚证了! “爸!” “锦良,快来快来,文筝和杭之在厨房里,你去帮帮她,把杭之叫过来陪我下棋……咦,锦良,这个小娃娃是?”杭霸天在看到晴晴时,眼睛蓦地一亮。 晴晴怔怔地看着眼前陌生的老人,手一松,怀里的团子跳下地,一溜烟儿就窜到厨房去了……这小家伙还真会选地方。 翁锦良面露喜色,将晴晴牵着,走到杭霸天跟前,表情慎重而又抑制不住激动。 “老爷子,给您说个事儿,您可千万要冷静,别太兴奋,你可别忘了您才出院不久呢。” 杭霸天已经等不及了,因为他也看出来,这小萌娃长得跟翁杭之小时候那是一模一样啊!老人这颗心已是砰砰乱跳了。 晴晴有点紧张,被杭霸天这么盯着,她不自在。 翁锦良蹲下来,慈爱地摸摸晴晴的后背,一边安抚一边对杭霸天说:“老爷子,其实杭之跟文筝的缘分,早在五年前就注定了……因为一次聚会,两人发生了一点小插曲,但当时谁都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而文筝在那次聚会之后就怀上了杭之的孩子……” 听到,老爷子那双饱经沧桑的眼睛陡然睁大了,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什么?难道……这是……这是……”杭霸天已经被这巨大的惊喜给冲昏头了。 “是的,老爷子,这小女娃就是文筝和杭之的孩子,今年四岁了,直到现在才跟我们相认啊,杭之也是去京城找文筝的时候才知道的,在那之前,一直是文筝在抚养孩子。” 杭霸天此时已是两眼泛红,激动得有点发抖,干瘦的手伸出来,充满慈爱的目光落在晴晴身上。 “晴晴,这是你太公,是你爸爸的外公……”翁锦良也觉得这么跟孩子解释有点复杂。 但晴晴却出乎意料的没有感到糊涂,稚嫩的声音说:“太公。” 这一声,可把老爷子乐坏了,笑得十分响亮:“哈哈哈,杭之太威武,真是牛,这枪法太好了,哈哈哈……这真是老天爷给我们的最好的恩赐!” 杭霸天立刻前来拥抱这个美丽的小天使,太过惊喜了,使得这位年过七十的老人也顾不上是否失态。 晴晴以前没有得到这么多人的疼爱,最近却连续认了爸爸爷爷和太公,她知道这都是家人,都会疼爱她,所以她也会乐于接受。 尤其是对老人,晴晴感到特别亲,因为她在乡下时就是跟着太姨奶和姨公的。 “嘻嘻……太公,为什么太公没有白胡子呢,动画片里的老爷爷都是有白胡子的。”晴晴嘟着小嘴,很好奇地在思索着。 孩子这话,把老人逗得开怀大笑,溺爱的程度爆棚,竟然干脆说:“如果晴晴喜欢,太公就留长胡子给你玩,还不好?” “哈,那太公就可以扮成圣诞老人了!” “好好好,只要咱家小公主开心,太公扮什么都成!” 文筝和翁杭之将这一幕都看在眼里,两人面面相觑,然后都笑了。先前还说爸爸会溺爱孩子呢,现在,外公溺爱得更夸张,不惜为了晴晴留胡子! 此时此刻,杭靖枫正在路上,他刚才返回家里去拿酒了,今天这么开心的日子,当然要喝他最喜欢的珍品了,平时还舍不得喝呢。 快要到翁家别墅了,杭靖枫突然看到路边有个美女在冲他招手。 近了,能看到这是一个身材高挑长相绝美的年轻女孩子。她看到杭靖枫的车慢下来,满以为他会停,可谁知道这男人居然只是淡淡地瞥她一眼,然后车开走了…… 美女愣了愣,气不打一处来,想起刚才那男人那种怪异又带着不屑的目光,她估计他以为这是遇到骗子了呢。 无奈,美女只好打电话求助……“文筝,我的车子抛锚了,就在你说的那地方距离大约两公里的一个桥上。” ☆、135:今晚好好休息 车抛锚,这种事,杜佩箐很少遇到,今天真不巧,赶着去文筝那里吃晚饭呢,没想到竟然在距离目的地不远的地方抛锚了。最令人恼火的是刚才经过的那个开着奥迪的男人还用一种怪异而又不屑的眼神看她。 其实也不能怪杭靖枫,他是吃过亏的,有过一次不愉快的经历。 曾经杭靖枫开车自驾游,在一个景区附近的公路上遇到过一位妙龄美女,那情形就跟刚才差不多。当时杭靖枫心想那地方也不好叫车,便好心地停下来,一问之下,那美女也是回市区的,他顺路可以带她一程。 可杭靖枫的好心并没有得到好报,就在那女人刚上车之际,突然从后边树林里窜出三个男人,凶神恶煞的样子,将杭靖枫的车拦下,硬说是他拐带良家妇女。其中一个男人说自己是这个女人的老公,这群人威胁杭靖枫交出身上所有的财物,否则就要将他绑了扔河里。 杭靖枫当时的情况危急,因自己一时善心大发而导致的后果,损失财物是小事,但过后想起会令人心寒和后怕。还好这几个人是劫财的,如果遇到凶狠点的,说不定杭靖枫就会在那荒郊野外回不来了。 当杭靖枫交出财物,看着那女人跟三个男人得意洋洋的离开,他就下决心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以后凡是遇到这种,直接走人,根本不会停车。 所以先前杭靖枫看见杜佩箐在路边招手,再一看,这女人长得真是美啊,但越是美,越让他心生警惕,干脆来个无视,省得给自己招麻烦。 这是杭靖枫有了心理阴影,吃一堑长一智,不怪他的冷漠,只能怪某些人利用别人的善心做了恶事。 杭靖枫到了之后才知道发生大事件了,文筝除了跟翁杭之结婚,她还在几年前生了一个孩子,是翁杭之的。 这种巨大的惊喜,让杭靖枫找到了新的乐趣,围着晴晴转,只差没把这孩子给*上天了。 确实文筝给翁杭之生了孩子,这事儿太过匪夷所思,就像天方夜谭似的。但杭老爷子却说:这地球上几十亿人口,有什么事是绝对不会发生的呢?这叫啥,缘份啊。 从天而降一个四岁的小孩子,翁家杭家都高兴坏了,加上晴晴这小萌娃本来就讨喜,人见人爱的,谁都喜欢。 花园里,杭靖枫摇身一变成了晴晴的小马马,趴在草坪上,任由晴晴骑在他背上,一副溺爱到不行的样子。 翁杭之刚才出去了,接人去了,当他回来的时候,身边多了一个穿杏色衣服的女人。高鼻大眼,皮肤白身材窈窕气质优雅高贵,绝美的容颜犹如从画里走出来的人物。 她是谁? 翁杭之给大家一一介绍,这是文筝的闺蜜杜佩箐,在京城的时候文筝就是带着孩子住在她家的,她也是晴晴的干妈。 杭老爷子和翁锦良都对杜佩箐印象很好,也很感谢她对文筝母女俩的照顾,谈话间气氛都很和谐的,可是,有一个人的脸色就没那么好看了。 杭靖枫在旁边一言不发,瞅着这个叫杜佩箐的,他认出来了,就是先前他在来的路上看到的那个冲他招手想让他停车的女人。 晴晴一见到杜佩箐就特别亲热,杭靖枫被凉在一边,只能暗暗瞪眼。 “佩箐,这是我小舅舅,杭靖枫。”翁杭之刚说完,正准备对杭靖枫说点什么,只听杜佩箐轻笑两声。 “原来是你舅舅……保养得真好啊,年纪应该是比你大很多,可看起来也只有三十几岁。”杜佩箐若无其事地说着,但这话显然有点不对劲,暗讽杭靖枫老。 果然,杭靖枫的表情一下子就沉下去,不悦地扁着嘴说:“你才三十几像大妈呢,我是杭之的舅舅那又怎么样,我是辈份老,又不是年纪大。你既然是文筝的朋友,也应该知道怎么尊重长辈。” 按辈份来讲,杭靖枫还真是挺高的,可杜佩箐只是干笑两声说:“好啊,既然是长辈,我就叫你大叔吧?” “你……”杭靖枫一听就来气,这女人是成心的吧,故意把他说得很老。 翁杭之见这架势不妙,不由得纳闷,这俩人是怎么了?才见面就这么针锋相对的,什么情况?翁杭之当然知道小舅舅最不喜欢别人说自己老了,本来也不老,年轻帅气又多金,仰慕他的女人一大把,可杜佩箐却喊他大叔,他不黑脸才怪。 “咳咳……两位,你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翁杭之不愧是聪明人,看出了端倪。 杜佩箐很不客气地甩给杭靖枫一个大白眼:“是见过,在你来接我之前,他就开着车从我面前经过……” 经过?不只是经过吧,否则怎么会是这么不对路的气场。 “切……我对于长相太普通的人,一向是没什么印象的,就算见过我也忘记了。”杭靖枫也是不甘示弱,出言讽刺。 长相普通?这是杜佩箐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评价她,他是故意想激怒她吧,只可惜她不会上当,因为她从不介意别人是否认为她是美女。 翁杭之手搭在杭靖枫肩膀上,不着痕迹地打圆场:“今天可是我的大喜日子,你们就给个面子吧,和谐一点啊。” 说着,翁杭之就把杭靖枫拖去客厅了,他得问问小舅舅是怎么把杜佩箐得罪的。 客厅里没人,佣人和文筝在厨房,其他人都在花园里。 杭靖枫连续灌了几口茶,这才稍微缓和点了。 “小舅舅,你和杜佩箐……” “这可不能怪我,我先前在路上看到有女人冲我招手,我就放慢了速度瞧了瞧,可我没停下,也没搭理她,估计是因为这个,她才看我不顺眼。” 翁杭之不禁莞尔:“小舅舅,她的车抛锚了,是想搭个车呢,你该不会以为她是骗子吧?” “对啊,我就是警惕着,谁让我以前吃过亏呢,这叫小心驶得万年船。” “……好吧,小舅舅,这事儿,你们双方都不怨,误会一场,你就别放心上了,杜佩箐她其实人不错,出言讽刺你,也许就是想出出气,并没有恶意的。” 杭靖枫得意地耸耸肩:“我没事,我大人有大量,不会跟她计较,只要她不惹我就行。” 翁杭之很有兴致地打量着杭靖枫,陶侃道:“你平时在女人堆里混习惯了,我看你对那些女人们都挺温柔的,她们一个个也都很喜欢你,怎么你和杜佩箐好像就有点不对路啊。” 杭靖枫闻言,略显细长的眉眼一挑:“这你就不懂了吧,我对应付女人方面有一套,可我只对那些温柔的女人,像某些太有脾气个性的,我一般都不碰,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喜欢乖巧听话的。” “是是是,你的女伴一个个燕瘦环肥,什么姿色都有,从明星到富家千金,再到商界女强人,但每一个都对你百依百顺的,这还真是挺神奇的。” “怎么,想学啊?太迟了,你有老婆孩子了,这些招数你还是免了吧。”杭靖枫虽然有时看起来像个花花公子,但实际脑子很清醒的。 翁杭之下意识地往厨房那边瞧瞧,站起身来。 “说得没错,现在我就要去厨房看看什么时候可以开饭,文筝都忙活半天了。” “去去去,赶紧去,你小子以后迟早成为妻奴。” “……” 这顿饭,六点准时开动了,大部分菜式都是出自文筝的手,两个佣人是打下手的,也算是见识到了一个精通家务的豪门少奶奶了。 十几道菜,包括汤,每一道都是色香味俱全的,卖相十足,味道香喷喷,吃起来更是口味纯正,咸淡皆宜。文筝还细心地做了几道没放辣椒的菜,因为杭老爷子自从心脏不好之后就很注意饮食了,这出院以来都不沾辛辣。 六个大人一个小孩子,围坐在饭桌,气氛融洽温馨,爽朗的笑声不断,再有晴晴时不时穿插几句可爱逗趣的话,这浓浓的家庭氛围真是比阳春三月还暖。 大家都对文筝的手艺赞不绝口,翁杭之也难得的不吝啬夸赞之词,俊脸上有几分骄傲的神色,看着家人对文筝母女的喜爱,他心里总算是踏实了。 虽然人不多,可翁杭之也难免多喝了几杯,杭靖枫和杜佩箐都在轮流跟他吃,还有翁锦良时不时跟儿子碰碰杯,这顿饭下来,翁杭之有些微醺了,脸泛红,看上去更加俊美得不像话。 翁锦良今天太高兴了,几杯酒下去就忍不住想对儿子儿媳妇说点什么…… “杭之,文筝……今天只是领证,不是办酒席,可也是很重要的日子,你们今晚就把晴晴交给我带着,你们小夫妻俩就好好休息休息。” 此时所说的“休息”,实际上就是指的洞房嘛。 ☆、136:是不是爸爸欺负妈妈 除了晴晴之外,所有人的目光都看着翁锦良,然后再看看文筝,她已经羞得满脸通红,只能低头扒饭来掩饰尴尬了。 杭老爷子的笑声打破了寂静:“哈哈哈……锦良说得对,文筝做菜也累着了,是该好好休息,带孩子的事你们就不用操心了。” 翁杭之难得脸热,这时候也被大家盯得耳根微红,可他却也喜欢现在这种家庭氛围,心里是充实的,是踏实的。 杜佩箐也听明白了这翁叔叔的意思,憋着笑,凑近文筝耳边小声说了两句,文筝的脸就更加红得滴血了。 一顿饭吃完,这时间也不早,杭老爷子依依不舍地回家去了,说好明天还来看晴晴的。 文筝将杜佩箐送到门口,因不知先前杜佩箐和杭靖枫有点不愉快,所以她还特意拜托杭靖枫送一松杜佩箐,她的车子拖去修理厂了。 翁锦良送走岳父之后就催促翁杭之和文筝上楼去,房间里的用品都是才换过的,颜色也喜庆,很应景。 文筝和翁杭之没有急着睡下,而是先给晴晴洗澡,等将这孩子哄睡着了之后才能有其他动作。 晴晴睡得很香,不知道自己被抱去了别的房间,爸爸妈妈今晚需要一个单独的二人世界。 刚关上门,翁锦良就在外边敲,翁杭之打开卧室门,被老爸召唤出去了。 看到老爸一脸神秘兮兮的样子,翁杭之不由得猜测,老爸有何吩咐? “儿子……老爸跟你说个事啊……你看,我们家也不缺钱,可这房子太大了人太少了,你和文筝都还年轻,身体也都是健健康康的……” “爸,您想说什么就直说吧。”翁杭之已经被老爸这煽情的语气给雷到了。 翁锦良闻言,眼睛一亮,欣慰地点头:“儿子你太了解我了,其实事情很简单。我建议你和文筝趁现在可以考虑多生一个宝宝……我的意思是,你们就不用采取安全措施了,别说了再生一个,只要你们愿意,生几个我都没意见,哈哈哈……” 原来如此,翁锦良这是在告诉儿子一会儿办事的时候别用小雨伞…… 好细心的老爸,这也太可爱了吧。 翁杭之哭笑不得,老爸考虑得太周到了。 翁锦良见儿子没有直接表态,又再添了把火:“儿子,你想想看,晴晴一个人,将来多孤单啊,如果能有个弟弟妹妹陪伴她,对她来说才是最好的童年。而且,你错过了晴晴的出生,难道不想弥补一下遗憾吗?” 翁杭之受到老爸的提醒,确实有点心动了,想想也真是的,再要一个孩子,对家里来说完全无压力嘛。 “咳咳……老爸,您的建议我会跟文筝商量的,不早了,您快去休息吧。” 翁锦良的目的达到了,心情大好,冲着儿子做了个加油的手势,转身下楼了。 翁杭之回到卧室,文筝还在洗澡,他可是轻车熟路的,直接钻进去了。 晴晴今晚不在这房间睡,所以翁杭之可以尽情尽兴地跟文筝亲热,不必再在浴室里憋屈着了。 翁杭之将文筝抱到*上,急切地按住她…… 文筝羞涩地望着眼前这张百看不厌的俊脸,这是她的丈夫,就在今天,两人成为了合法夫妻,再亲热时,跟以前的感觉有些不一样了。现在更加亲切,更自然了。 “我们……” “叫声老公来听听?”翁杭之戏谑的眼神里含着几分期待。 文筝羞窘,这称呼对她来说太陌生了,她可没叫过呢。 文筝的呼吸有点粗了,细细软软的声音在呢喃:“老……老公……” “再叫一下。” “老公。” 翁杭之只觉得甜滋滋的,这声“老公”更催化了他体内的某种渴望。 “老婆……现在我们是夫妻了,以后可不能再从我身边跑掉,有什么事,都得跟我及时沟通,我们别像上次那有样犯错了,不能让任何有企图的人有机可趁,明白吗?”翁杭之隐忍着心里那团火,先把想说的说了。 文筝笑得格外甜,听到他喊老婆,她都感觉自己的心飞起来了,原来这称呼是这么好听啊。 “嗯,我们以前是缺乏足够的信任,经过那件事之后就不会了,可是我要先把丑话说在前头……仰慕你的女人那么多,万一你什么时候受不住*怎么办?”文筝笑盈盈地看着他,分明是打趣。 翁杭之佯装认真地思考一下:“这确实是个问题,那我是不是应该挑选一下呢?” “你敢……”文筝咬咬牙,用手掐他的肩膀。只是却没有用力。 “噢……好痛,你这么彪悍,我哪敢对别的女人心存幻想。” “哼哼,你知道就好。” 翁杭之低头亲吻着她的唇,含糊地说:“你也是……如果有男人追你,你怎么办?” 文筝举起那只戴戒指的手:“我会直接说我已经结婚了,婉拒呗。” “这还差不多……既然咱俩都这么心意相通,那今晚就该来个彻底的亲密接触。”他说着说着就已经蠢蠢欲动了。 “嗯?什么意思?啊……对了,我记得先前我们回来的时候有买一盒小雨伞的,在我包里,我去拿。” “别拿的……” “唔……可是……”文筝还想说点什么,但他的吻铺天盖地,热情如火一般极速将她吞没了。 满室生香,情浓意浓,灯影下的痴缠,一定不只是今晚而已…… 第二天大早。 晴晴睁开眼看到自己躺在陌生的房间,第一件事就是开始找妈妈。可发现妈妈不在,晴晴顿时就皱着小脸,垫着脚尖打开门,在这楼上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找。 “妈妈……妈妈在哪里……”晴晴扁着小嘴,红红的大眼睛尽是委屈。 小孩子没安全感,昨晚是第一次睡在这个大别墅里,一醒来却不见妈妈,她当然会慌张了。 当打开这个房间门,晴晴一下子就笑了,纯净的笑容令人心疼。 “妈妈……”晴晴迈着小碎步急忙走过去,看到文筝和翁杭之躺在一起,晴晴不乐意了。 是不是妈妈只想跟爸爸睡,所以把她放在别的房间? 晴晴爬到文筝身边,躺下来,小身子钻进妈妈的怀里,这才稍微安心一下,继续闭上眼睛睡觉。 翁杭之是抱着文筝睡的,只不过姿势跟刚睡下的时候不一样了,现在是文筝背对着他,背心贴在他胸膛,他的手搁在她腰上…… 不一会儿,翁杭之动了动,嘴角还噙着满足的笑,温柔的低语从唇间溢出:“老婆……我们该做做晨运了……” 这意思就是他还想……那个。 文筝也醒了,轻轻地嘟哝:“昨晚都运动三次了……” “老婆,我们现在算是蜜月期,再说了,我血气方刚嘛,来个晨运是很正常的,放心,我会轻轻的……”说着,他的大手就在不安分地游弋。 但是,不对啊,这是什么?翁杭之这才睁开眼,撑起上身一看……晴晴? 可不是么,晴晴正缩在文筝怀里,但已经被吵醒,气鼓鼓地表情看着翁杭之。 “你说话不算话,你说了不会抢走妈妈的,可是你昨天晚上把妈妈抢走了!”晴晴这稚嫩的嗓音却是像大人那么质问。 一时间,翁杭之感到头疼了……文筝这时也睁开眼睛,看到晴晴在,她这心都软得发疼,温柔地搂着孩子,轻声安抚:“宝贝,别生气啊,妈妈怎么会被抢走呢,妈妈和爸爸都是最爱你的。” 但晴晴并没有因此就被哄住,而是盯着妈妈的身体,再看看翁杭之,不悦地嘟着嘴说:“妈妈没有穿衣服睡觉,不会冷吗?妈妈脖子上红红的东东,是不是爸爸欺负妈妈了?” 这小豆丁是担心妈妈呢,还学会爱的责备了。 翁杭之却差点栽倒,天啊,自己虽说基因优良,可也没想到生个娃会这么聪明啊,才四岁呢! 翁杭之赶紧将被单盖得严严实实,生怕被孩子看到他也没穿,窘迫的样子十分滑稽。 也只有晴晴才有着本事能让翁杭之这么尴尬。 “哈哈哈……老公,听到了吗,晴晴问你是不是欺负我呢?你说我怎么回答呢?”文筝俏皮地冲他笑,眼里尽是狡黠。 ☆、137:母老虎找来了 结婚证是领了,可目前还没时间出去度蜜月。翁杭之是双重身份,即是律师也是总裁,他除了要顾着律师事务所,公司里也有重要决策等着他处理。 翁杭之吃过午饭就去公司了,下午两点有个会议。文筝也要回到侦探社,先跟房东见个面,谈谈续租的事。 晴晴又翁锦良带着,还有家里俩佣人,这么一来,翁杭之和文筝出门也安心些。 翁家杭家的人都一致认为关于晴晴的存在,不宜公开,否则孩子如果入学了,很难得到一个安宁的环境。 他们只希望晴晴能在大家的关爱中健康快乐的成长,低调地生活,不被外界干扰。 翁杭之到了公司,一身帅气的西装,简单的白衬衣,看似平淡的穿着却对他的气质毫不影响。他就是这样一近乎完美的人,不用刻意和张扬,往那一站,就是一活脱脱的男神。 翁杭之刚在办公室坐下,杭靖枫就来了,一见面就盯着翁杭之猛瞧…… “干什么啊小舅舅。”翁杭之哭笑不得,小舅舅这眼神太有深意了。 “精神不错嘛,看来昨晚没把你累着。” “……我年轻力壮的,哪那么容易累,再说了,昨晚可是好日子,我当然是精力充沛了。” “啧啧,还得瑟起来了,那今晚呢,你家宝贝女儿不好哄吧。” “今晚……今晚是得带着晴晴睡了,她早上跑来房间里质问我,说我把她妈妈抢走了,我竟然无言以对。”翁杭之这无奈的表情,实际上是含着满满的幸福。 杭靖枫没好气地笑骂:“好小子,你这是在炫耀呢,家里有个小天使,该你拽。” “嗯……某人30岁了还不打算结婚生娃呢,我家小天使都四岁了。” “你……挤兑我!” “是啊,就是挤兑你,谁让你玩到30岁还舍不得结束单身的,不过我可是听外公说了,你答应了两个月之内找个女朋友回来,别到时候掉链子,那就太丢脸咯。” 一说起这个,杭靖枫就头疼:“我昨天跟老爸在民政局门口的时候,我都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才会答应两个月内找女朋友的。” “小舅舅,你也该想想正经事了,外边那些女人有多少不是看上你长得帅又多金的?你还是学我,找个老实勤快的女人成家吧,都老大不小的了……哦对,文筝的闺蜜,杜佩箐,跟你挺配的,怎么样,考虑考虑?” 一听杜佩箐的名字,杭靖枫整个人就不好了,脸色有点异常,连连摆手:“得了,她跟你家文筝不是一类的。她就跟个母老虎一样,太泼辣,我无福消受。” 翁杭之何等精明,从杭靖枫的话中听出了苗头。 “怎么,小舅舅,难道昨天你送她回去的时候你们又闹不愉快了?” “没有没有,啥事都没有,你别瞎猜。”杭靖枫刚说完,突然手机来了消息,拿出来一看…… “杭之,我去里边休息室睡一会儿,开会的时候再出来。那个……如果有人找我就说我不在,记住我,要说我不在!”杭靖枫匆匆说完就溜进了书柜旁边那道门,是总裁办公室的休息室。 怪事了,小舅舅这是怎么了?翁杭之正纳闷,程烨进来了,说有人找杭靖枫,是个女的。 女的? 翁杭之正待吩咐,门口闪进一个白色的身影让人眼前一亮。 “翁杭之,你小舅舅呢?他人在哪里?”杜佩箐这天然女神范儿,一出现就像是一道彩虹照了进来,靓丽青春,风采绰约。 翁杭之微微一愕,随即招呼杜佩箐坐下,不经意瞟了瞟休息室的门,不动声色地问:“我小舅舅他出去了,有什么事儿,你可以跟我说。” “跟你说?嗯……也行。”杜佩箐到也干脆,抬手一撩额前的发丝,笑盈盈地说:“昨晚你小舅舅送我回家,因为我们先前吃晚饭的时候都喝得很尽兴,加上他车里刚好有一打啤酒,所以我们就玩儿石头剪刀布,说好了谁输了就要答应为对方办一件事,结果是他输了……今天我发消息给他,他没回复我,我路过这里就上来看看,顺便问问他一个大男人,说话还算不算数啦。” 原来如此,就是两人酒后的言行,今天杭靖枫清醒之后就没当回事,想不到杜佩箐却认真了。 翁杭之饶有兴致地问:“那你是想让我小舅舅答应你什么事呢?” “很简单,我现在工作重心要放在龙京市,既然回来了就得好好干一番,我需要找个口岸不错的地方开个工作室,正好我知道橙枫画廊的老板是你小舅舅,而橙枫画廊楼上还空着,那两间如果能租给我,我就可以在那里开工作室了。” 翁杭之这下总算是明白问题所在了。 橙枫画廊,是杭靖枫开的,实际上他是对家族生意兴趣不大,但对绘画以及收藏十分喜爱。 他自己开个画廊,还把楼上两间空出来的地方用以作为他的画室,有时候他兴趣来了就在那里窝上一整天。 “这个……佩箐,这件事有点难度,虽然橙枫画廊楼上不是用来营业的,但却是我小舅舅的画室,他恐怕是不愿割爱的。但是既然打赌输了,我小舅舅确实应该履行承诺,那你的要求可以换一个吗?”翁杭之说话很客气,他是把杜佩箐当成朋友看待的。 杜佩箐能看出翁杭之还是挺认真的,不像是在敷衍她。而那地方是杭靖枫的地盘,她如果硬来,就显得太不讲理了。 “翁杭之,说实话,我很看重那个地方,口岸真的挺好,但那附近已经没有能租到的位置了,这样吧,你转告你小舅舅,如果他愿意将其中一间,只是一间,租给我,我会感激不尽。” 杜佩箐也不是个蛮横的人,打赌那种事只是顺口一说,她不是真的要以此来逼人的,她是很看好画室所处的黄金位置,从商业角度来看,工作室很适合开在那里。 翁杭之略一思索,点头说:“行,我转告给小舅舅,但我不保证他一定能答应,我会给你回复的。” “OK,够爽快,我走啦,拜拜!”杜佩箐纤细的手挥挥,很洒脱,不再废话,果真就离开了。 杜佩箐一走,杭靖枫就从里边休息室出来了,还一边装作打哈欠的样子。 翁杭之瞅瞅小舅舅这表情,怎么看都像是有点心虚呢。 “小舅舅,你刚才全都听到了?” 杭靖枫脖子一梗,尴尬地说:“听到了,她那么大声,吵着人睡不着。” 你就装吧,谁看不出你是为了躲人家才进去休息室的。 “那小舅舅你打算怎么办?其实我是建议你可以考虑租一半给她做工作室。画室太大了,你一个人占着那么好的地方确实有点浪费。再说了,人家也是会付租金的。” “切……我又不缺钱,谁稀罕她那点租金。” “那……就看在文筝和我的面子上,你就割让一半出来吧,好歹文筝前段时间在京城是住在杜佩箐家里的,还有文筝以前刚生下孩子,他父亲当时不同意她养,是杜佩箐乡下的外婆养了晴晴一段时间,后来才接到文筝姨奶奶那里。我们可是欠杜佩箐一个天大的人情,小舅舅,就当是在帮我,行吧?” 这么一说,杭靖枫就软下来了,想到可爱的晴晴小公主,他这哪还有脾气啊。再说了,凭他和翁杭之的交情,翁杭之开口了,他也不好拒绝。 “哎,好吧好吧,算那女人走运!” “小舅舅,就这么说定了。哦对了,你刚才说杜佩箐是母老虎,难道昨晚还发生了什么趣事吗?她欺负你了?” “何止是欺负,她还咬我!”杭靖枫一不小心就说漏嘴了,但为时已晚。 “噢?咬哪里了?” “这……”杭靖枫将衬衣解开三个扣子,露出锁骨靠胸口处的牙齿印。 “我算是再一次见识了,喝了酒的女人真的不能惹,随时可能被误伤啊!” 这一点,翁杭之也深有同感:“你说得对,文筝以前喝醉了也伤害过我一次,我被她踢到关键部位了,幸好不严重,否则我以后都别想再造人了。” “是吧,我说得没错吧,一定要小心喝了酒的女人,下次再有什么事儿叫在一块儿吃饭,千万别再让我送杜佩箐回去了。”杭靖枫说得咬牙切齿的,但这货还是有所隐瞒的,他没有说杜佩箐之所以咬他,是因为他一不小心抓到了她胸前那里,结果被当成*,挨了两拳,还被咬了…… ☆、138:疑似故人来 公司会议,杭庭玉和庾弢也会在,另外还有其他股东,包括翁杭之的二舅和二舅妈。 今天,杭庭玉一改平时那盛气凌人的架势,坐在庾弢旁边,沉默寡言的。尽管妆容能掩饰一部分,可仔细看就会发现她除了眼袋,黑眼圈也很重,眼里还有血丝,显得有些憔悴。 以往开会,杭庭玉一定是说话最多的那个人,但这次她变得异常低调了。 其他人不知道原因,可庾弢却有所感觉。就是那天翁杭之走了之后,杭庭玉就像大病了一场似的。 翁杭之坐在首席的位置,左边是庾弢,右边是杭庭玉,依次过去是杭靖枫以及二舅他们。 秘书发到大家手里的文件是一份工程进度报告,以及该楼盘第二期开盘的业绩报告。 翁杭之沉稳的气质给人一种上位者的霸气,同时也能给人信心。看到他清澈坚定的眼神,言语间淡淡自信的微笑,就好像没什么事能难倒他一样。 “大家都看到了,这次开盘的成绩不错,一共594户,到目前为止,有三分之二已经售出,根据售楼部的报告,在开盘后陆续购买的业主也不少。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住宅楼最南端的商贸中心即将开业,招商情况比我们原先预计的更好。但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就在我们的商贸中心不远的华悦国际城也将在三个月内开业,对商贸中心会有一定影响,所以我们必须做得比华悦那边更隆重更吸引人更有内容,否则到时候风头都被华悦给抢了,商贸中心可别成了一记哑炮。” 翁杭之环顾这在座的,大家都是纷纷皱眉,有人还不屑地骂了两句,对华悦甚是不满。 “不满也没用,商场上的竞争就是这样,与其对竞争对手不满,我们不如多动点脑筋想想有什么好点子,太寻常的不够看,希望每个人都能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建议,新奇的点子越多越好,集思广益,公司里也给员工出个公告,谁能想出好的亮点,一旦被公司采纳,奖励十万现金,并且会根据员工所在的职位予以适当的提拔。”翁杭之原来心中早就决断了,几句话就决定了方向,同时也让在座的人有点紧迫感。 毕竟是股东,如果只知道分红拿钱而不能对公司有贡献,那你好意思么? 二舅妈不以为然地翻白眼,小声地念叨:“这种事交给下边的人去忙活就行了,我们是股东,还用做这些吗……” 二舅赶紧地给老婆打眼色,但翁杭之已经听到她说的了,不由得俊脸微沉。 “公司的每件事,不论大小都应该得到我们的重视。脑袋长在脖子上是用来思考的,不是用来当摆设的。能动脑筋是好事,哪怕是提出一个没有新意的点子,那也算是股东对公司出的一份力,重点在于,心里是不是真的装着公司,就算是将公司当成提款机,也得先将你们的诚意和贡献先存进公司里,你们分红的时候拿着钱也才好心安理得,难道不是吗?”翁杭之没有直接说二舅妈,但大家都知道他的意思,这话,对每个人都是一种勉励,虽然刺耳,却是硬道理。 二舅妈气得咬牙,愤愤的却不敢说半个字,因为翁杭之是总裁,现在是独揽大权,加上在家里的地位,她纵然心里不满也只能憋着。 杭靖枫冲着翁杭之竖起大拇指,意思是夸他说得好。而杭庭玉就不支声,像是什么都没听到。 庾弢一直都是那副吊儿郎当无所谓的表情,妖孽的面孔勾着一丝倨傲的笑:“说完了吧?轮到我说了?” 所有人都看向庾弢,翁杭之到想看看他要说什么。 “上次被搁置的计划,就是针对老城区古巷开发的那个,这几天我又跟几位市里的领导提了,他们都很支持,他们还说,那地方,只要我们公司决定要了,他们那边就没问题。那块地价格可能会不便宜,但几年后,也一定可以给我们惊喜,现在的投入都是值得的,几年就会有可观的回报。” 又来了,庾弢还是不死心,对古巷的开发念念不忘。 其余人都面面相觑,杭靖枫给翁杭之递去一个眼色,示意他不要发火,这么多人在呢,闹起来也不太好。 确实翁杭之是很想发火,老城区古巷的开发计划上次就被否决了,现在庾弢又提出来,这不是成心找不痛快么? 翁杭之放在桌下的手紧了紧,冷冽的眸子睥睨着庾弢:“上次我是不是说得不够清楚?现在我就再说一次。老城区古巷的开发计划,无论何时,公司都不予采纳。董事长杭霸天有明训,不管我们在哪里修建房子和商业中心,唯独不能碰的就是老城区古巷。” 庾弢不屑地冷笑:“杭霸天说的?你确定不是你在故意刁难吗?从我刚来公司你就想着打压我,就怕我做出成绩了会盖过你的风头,怕我能力比你强是吗?怕我不是你想象中的草包吗?呵呵……” 一霎间,会议室里充斥着火药味,翁杭之的脸色越来越黑。 杭庭玉终于叹了口气,轻轻拉了拉庾弢的袖子,暗示他不要再说。 翁杭之蹭地一下站起来,所有人都心头一颤……该不会是要吵起来了吧? 翁杭之嘴角那一缕冷傲,像冰山般带着寒气。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散会。”翁杭之说完就转身,不再理会身后人的惊诧。 秘书赶紧跟出去,杭靖枫也急忙追上。 翁杭之不是害怕跟庾弢起正面冲突,他只是想到了父亲,想到了庾弢是母亲离婚后在香港为别的男人生的孩子,他心底那深深的怒火在燃烧,他如果现在不散会,很可能真的就跟庾弢闹起来了。 他是不想再多看一眼庾弢和母亲坐在一起的画面,他受伤不要紧,可一联想到父亲,他就不能忍! 又是一次不欢而散的会议,其实大家都知道庾弢是急于想做出成绩给所有人看,只不过他的方法有点极端,翁杭之不认同。 处理好公司的事,翁杭之就要赶去事务所了,从地下车库出来,发现在下雨,这阴沉沉的天气就像他现在的心情一样。 程烨在开车,望着车内后视镜里翁杭之那脸色,程烨知道老大在压抑着怒气呢,只是不知道谁惹怒了老大。 细细密密的雨点洒下来,将整个大地都笼罩在雨幕中,风在呼呼地吹着,虽然没开车窗,但是从路边摇摆的树木和人们被扬起的衣衫和头发,都能感觉出外边……很冷。 天气预报说今天有冷空气下来,这回还挺准的。 翁杭之想想还是打个电话回家去…… “爸……天气变化了,您注意给晴晴加件衣服吧,还有就是别让她在花园里到处跑,淋到雨了怕她会感冒。” “知道啦儿子,你小时候我可是超级奶爸,这些我都知道的,放心吧。你晚上回不回家吃晚饭的?” “我……”翁杭之刚要回答,却突然望着车窗外呆住了。 “程烨停车!”翁杭之蓦地冒出这么一句,程烨赶紧来个急刹车。 “老大,怎么了?” 翁杭之二话不说就下车,冒雨站在路边,望着对面马路那棵大树下的身影,眼中浮现出惊骇的神色。 那身影看上去很瘦,穿得也单薄,像是因太冷而在发抖。 这张脸……翁杭之心头狂跳,难以置信那是真的吗? 是不是她?怎么会是她呢?她不是早在五年前就死了吗? 无论如何,翁杭之都要追上去看看,否则无法安心。 车流不息,翁杭之逮着一个空隙冲出去,跑向对面马路,可是晚了,那个女人已经上了一辆车,飞快地消失在他的视线。 翁杭之就这么站在雨里,一言不发地看着那车子消失的方向,脑海里浮现出了一幅久远的画面……一个清纯美丽的女孩子白衣飘飘,在镁光灯下翩翩起舞,她的一颦一笑都那么自然甜美,她就像是一只展翅欲飞的鸟儿。 这是属于他的一个秘密,是他在国外读书时遇到的一个中国女孩儿。那时他时常去排练室看她跳舞,被她发现之后,两人成了朋友,基于互相的好感,继续发展下去,那女孩子可能就是翁杭之的第一任女朋友了。 只可惜,天妒红颜,她回国后就查出有癌症,没多久就走了,天人永隔。但是,就在刚才,翁杭之却看到了一张跟她长得一模一样的脸,他怎能不震惊。 ☆、139:来是妹妹 翁杭之到事务所的时候雨还没停,他就坐在自己办公室里,对着落地窗,一边看文件一边时不时抬眼看看窗外。 有点心神不宁的,说不上来究竟是哪里不对劲,总之就是难以集中精力。 沈驰刚从法院回来,顺利完成了一个官司,这家伙心情好着呢,吹着口哨就进了办公室,在翁杭之面前坐下来。 “魏明涛和他弟过几天就要回来了,怎么你不知道吗?” 翁杭之略一抬眼,淡淡地说:“我知道啊,这两个人总算是回来了,去了英国那么几个月,魏伯父的病也好得差不多了,他俩再不回来的话,位置可就难保。” “是嘛,事务所生意好,缺的就是律师啊,魏明涛这小子要不是因为他是合伙人之一,早就有人占领他的办公室了。” 这到是事实,魏明涛是这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弟弟是他的助理,但由于他父亲身患重病,前段时间去英国治疗了。两个又是孝子,都守在父亲身边寸步不离。 好在翁杭之和沈驰都理解,才一直将位置给这两兄弟留着,否则早有人趁虚而入了。 想要入伙朗坤事务所的大牌律师,那可不在少数,但不是谁都可以进来的。翁杭之和沈驰更看重的是合伙人之间做事的风格和各自脾气是否相投,这样工作起来才不至于矛盾多多。 “对了,杭之,你看咱这儿的人都挺忙的,除了缺律师,还缺一个勤快的杂务……”沈驰说着说着就露出好奇之色,因为他发现翁杭之居然失神了。 这可是很罕见的事,能让翁杭之失神,那是什么重要的情况? “杭之……兄弟……”沈驰的手在翁杭之面前挥挥,饶有兴致地看着他。 翁杭之没好气地拍掉这只手:“我听到你在说什么,想请个打杂的嘛,你定了就行。” “你还真忘了?上次你带文筝来吃饭,然后当时说了她会回事务所来工作的。打杂的人到处都是,但很少能像文筝这么勤快能干又机灵的,所以……” “所以呢,谢谢你对我老婆的不吝赞美,我代表他向你致谢。” “切……还谢呢,我说的是事实。”沈驰突然惊呆了,一脸不可置信:“啥?你刚才说什么?你老婆?!文筝?” 见翁杭之一副面带微笑的表情,沈驰彻底被震撼到了。 “太神了吧?大新闻啊,到底是什么回事?这当中肯定有很多精彩的故事是不是?快快快,赶紧地说!”沈驰这兴奋得样子,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等人讲故事呢。 翁杭之却是不慌不忙的,慢悠悠喝口茶。这时候,沈驰也注意到了翁杭之手上的戒指,越发肯定这是真的了。 翁杭之和文筝之间的曲折,确实说来话长,沈驰听了好半晌才了解,但随即他就羡慕嫉妒恨啊! “你居然……居然都有个四岁的女儿了?天啊……老天爷太不公平了,怎么这样,我都还没婚呢,只是订婚还没真的结婚,你却连娃都有了!” “你说你怎么就运气那么好呢,豪门大户里没几个能真正娶到自己爱的人,你不但娶了,你还买一送一顺带连娃都接回家了。哎……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沈驰在那捶胸顿足的,真受刺激了,因为看到翁杭之拿出来的晴晴的照片,那可爱的小天使瞬间就把沈驰一颗心给秒了,使得这个暂时没有生娃打算的男人都好想快点结婚生一个。 翁杭之得瑟得瑟,还不忘安慰一下:“你也不用妒嫉我,想要孩子,等魏明涛回来了,你就请假结婚去,积极造人,指不定明年这时候你就当爹了。” “你以为这生孩子是说生就生啊?” “怎么难道你觉得自己不行?” “去你的,本少爷威武雄壮,怎么可能不行!” “……” 两人打趣一阵,也就各自回到工作上,直到快六点才将工作安排好了,该下班回家吃饭了。 临走时沈驰还十分惋惜地说:“文筝成了你老婆,还要带孩子,还要开侦探社,那就不会再来事务所上班了,咱还得另外请个打杂的,真是头疼。你也知道这儿的人多挑剔啦……算了,让MISS吴继续找人吧。” 翁杭之慢慢开着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今天的雨不知道下到什么时候,绵绵密密的就好像总是下不完。 正是下班高峰期,路上车多人多,加上下雨路滑,大小车都相对的开得慢一点。 前边是个十字路口,直走就是通往翁家别墅的,文筝和孩子都在那边。 十字路口的左右两边都是店铺,还有一个地铁站出口,进进出出的人络绎不绝,逢雨天,就有人想到一个门路了。 卖雨伞。 从批发市场买一些廉价的雨伞,每一把赚十块钱。可由于雨伞多了也很重,一次拿货不多,并且还要看运气怎么样。 这个纤瘦的身影脸色有些苍白,站在地铁口,编织袋里还有二十把雨伞……看来她运气不太佳,在这站了两小时才卖出去五把雨伞,赚五十块钱,可是这连本钱都不够。 她也饿了,一手拿着雨伞,一手拿着面包在啃,看样子是暂时不会走的。 她只希望这雨能落久一点,她多站一会儿没关系,多卖几把雨伞,否则她就亏了。 这个清瘦的女人愁眉不展,琢磨着雨伞什么时候才能卖完呢。 她都这么郁闷了,可还有人拿假钞来糊弄她。 眼前这个面色不善的中年大婶,因卖雨伞的不肯收她刚才拿出来的五十块钱,十分不悦,阴阳怪气地说:“你眼睛有问题吧!” 卖雨伞的女人赔笑说:“不好意思,麻烦您换一张钱吧,这个我真不敢收。” “换?我没钱了,我就只有这五十块钱,你不要就算了。”大婶显得很坚决,却也有几分蛮横的嫌疑。 “那行,这雨伞您还是给我吧。” “给你?你让我出去淋雨吗?我的钱是真的,你却不收,非要刁难我,我说你这人怎么可恶啊?” 卖雨伞的女人顿时愣住了,想不到自己竟遇到一个如此不讲理的大婶。分明是对方有意刁难,却还倒打一钉耙。 卖雨伞的女人也有点生气,伸手就去抓这个大婶手里的雨伞。那是她花钱买的,凭什么要被人白白抢走? 可是这么一不小心的接触中,那大婶也在使劲拽着雨伞,她穿的高跟鞋,一个没站稳,很不幸,摔倒在地上。 卖雨伞的女人没有多想,急忙去扶这个大婶,谁知道,大婶就跟家里死了人一样的嚷起来…… “你把我推到了,你要负责!我的腿啊……好痛……我的腰都要断了……哎哟……好痛……” 这下可好,呼啦一下引来一群人的围观,卖雨伞的女人被这突如其来的指责给震懵了。 根本是对方自己没站稳摔倒的,管她什么事? 围观群众都在议论纷纷,七嘴八舌的,有质疑的,有同情大婶的,也有说卖雨伞的女人不对的……各种声音都有,听得人头昏脑胀。 卖雨伞的女人不知所措,她哪里有钱被人讹啊,这个大婶是想钱想疯了吧。 “我没推你,是你自己摔倒的,跟我无关。” “你还说跟你无关?你想走?你不赔钱就别想走!” “我没钱赔你,就算有我也不会赔,我问心无愧,是你自己摔的。” “……” 正在双方争执不休的时候,一个挺拔的身影出现了,在众人惊艳的目光中,他居高临下望着地上坐着的那个大婶,冷冷地说:“我是律师,刚才的一切我都看到了,是你自己不小心,与人无关。你要是真的疼,我可以帮你打120,如果不是的话,你还是赶紧离开,否则如果有人告你敲诈,你就要进警局了。” 事情的结果可想而知,那位大婶也是临时起意想讹点钱,现在看到没戏,赶紧跑了。 卖雨伞的女人对这个帮她解围的男人很感激,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除了谢谢,也没其他的了。 围观的人散去,但这男人还没走,他就这么怔怔的望着,好一会儿才开口。 “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于妍琪。” 也是姓于?这么巧? 翁杭之心头突了突,带着一丝复杂的神色:“你认识于嫒灵吗?” 为什么有此一问,是因为这张脸太像他的故人了。 于妍琪闻言,露出惊讶之色:“于嫒灵是我姐姐,怎么你认识她?” 原来如此!他这一趟没有白费,这卖伞的人竟是于嫒灵的妹妹。 于嫒灵就是翁杭之的故人,那个五年前死去的女孩子。 ☆、140:向老婆坦白 路边的餐馆里,角落的位置坐着翁杭之和于妍琪。她在吃着一盘意面,还有香菇汤,而翁杭之就只是喝矿泉水。 别以为翁杭之就那么容易相信这是他故友于嫒灵的妹妹,虽然以前曾听于嫒灵提起过,可他没见过她妹妹,还有待证实。 他在将于妍琪带进餐厅的时候已经打电话给警局的熟人,查一查眼前这个于妍琪到底是不是货真价实的。 就在刚刚,翁杭之收到了有关于妍琪的资料和照片,确实,她没有说谎,她是于嫒灵的亲生妹妹,只比于嫒灵小两岁,她今年27。 于妍琪感觉自己像在做梦,眼前这个男人的出现,太梦幻太不真实了。 翁杭之,这个名字她曾听姐姐说过,可也仅仅是名字而已。 “你别急,慢慢吃,吃完了跟我说说,你怎么会是现在这个处境。如果我没记错,你们家以前的家境还不错,这些年都发生了什么?” 于妍琪眼眶泛红,把剩下一点面吃完,她就开始说起了这几年家里的遭遇。 “是,以前我们家还算不错的,可是……就在我姐姐走的那一年,我父亲因为悲伤过度,开始每天借酒浇愁,并且还认识了几个在赌场里混的人,后来……”于妍琪的表情有些凄惨,越发显得脸色苍白了。 “我父亲刚开始只是小赌,后来竟然越来越沉迷,最后发展到去澳门赌博,一个星期就输光了五千万。再后来,父亲不停家里人的劝阻,回到公司,将公款都拿去赌了,结果又是输个精光,最后只能变卖我们家的三套房产,才使得我父亲免于坐牢。可我们家也一蹶不振,沦落到在最廉价的出租屋里度日了。” 说到这,于妍琪已经是泪流满面,想起这几年受的罪,不禁悲从中来。曾经也是家里的小公主,可现在却连糊口都成问题,只因为…… “我的左手废了,表面上看不出来异常,可实际上这只手就连拿筷子都不行,更别提其他的。我找了几份工作都没做得长久,都被炒了,最近的一份工作是上个星期被炒的。就我赚那么点,太少了,不够家里的开销。我现在是什么都做,看到下雨就找个地方买雨伞,赚一点算一点。” 于妍琪将心里的苦水都吐出来,也不知是为什么,她就是直觉这个男人是个可以倾诉的人。 翁杭之的眉头都皱成小山了,于家的事,太令人惋惜,原本一个好好的家庭就毁在赌博上了。 “你父母应该有养老金吧?” “当然有,可是以前我父亲他挪用公款的事还没完全摆平,卖掉家里的三套房产也只够偿还一部分的。剩下还有20万,就是每个月我父母领到的养老金里拿出四千块还款,剩下的钱只够交房租了。我赚到的钱就是拿回家买菜的。” “怎么你父母不出去工作赚钱吗?” 于妍琪的哭声渐渐小了,剩下点点哽咽:“我父亲现在是彻底的自暴自弃了,还每天在茶馆里打麻将,我妈妈身体不好,不适合出去工作了。” 原来如此。这家人的遭遇还真是够惨的,说来说去现在就是于妍琪在勉强撑起家,难怪刚失业没几天就慌成这样,下雨天来卖雨伞。 “翁杭之,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可我姐姐都不在了,五年,没有人来看过我们,更没有人关心我们过得好不好,只有你还会看在我姐姐的份儿上,请我吃一顿意面。我很感谢你,可是我现在得继续出去卖伞了,趁着雨还没停,我得多卖几把伞,才不会亏本。”于妍琪还挺干脆的,提着口袋就往外走。 翁杭之不由得有点惭愧,他其实是因为想着吃意面比较简单不费时间,他回家就不会太晚。 “于妍琪,等等。”翁杭之忽地叫住了她。 她看起来很瘦,但清秀的五官底子还是在的,长头发披着,额前有点湿,眼睛发红,会让人忍不住想要去帮帮她。 “你……还有事要跟我说吗?” 翁杭之欣然点头,招呼她先过来坐下,别急着走。 “是这样,我的事务所里,缺一个打杂的,如果你愿意,明天就可以来上班,至于工资待遇,每个月2500块,中午那一顿是包伙食的,加班会有加班费。”翁杭之这说是事务所里的杂务人员标准工资。 于妍琪先是呆住了,在反应过来之后,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太好了,你真是我的救星,我现在不用为工作发愁了!还包一顿伙食,加班还有额外补贴,你真是个有良心的老板!” 那确实的,翁杭之这事务所里三个老板,每个都对员工不薄,从不克扣加班费,更不会昧着良心找借口扣员工的工资。在这里工作,至少心里不会憋屈。 “伞也不用再出去卖了吧,你不是说你母亲身体不好吗,你应该快点回去照顾你母亲,明天上午九点钟,准时来这里上班。”翁杭之说着就拿出自己的名片,上边有详细地址。 于妍琪感动得快哭了,捧着名片,就像是捧着珍宝。 能帮到自己故友的妹妹,翁杭之心里也好受点,现在他该回家去吃饭了,家里人还在等他呢。 回到家,吃晚饭,翁杭之陪晴晴玩了一会儿,钻进书房去了。 现在大家一致商定就是在这里住下,因为翁杭之和文筝都是要工作的,平时不在家就由翁锦良和家里两个佣人带孩子。只有这样,才能不耽误夫妻俩的工作事业,但又能每天回家看到孩子。 翁杭之刚进书房不久,文筝就端着水果进去了。 文筝一边看他吃水果,一边将手搭在他肩膀上,为他推拿一下。 翁杭之满足地说了声:“真舒服……” “老公,你这是又要准备忙到11点才睡吗?” “不,我就是看看一会儿资料,最多一个小时吧,就出去陪你和孩子。” “嗯,这还差不多……可是老公,是不是事务所太忙了,你太累,所有压力大,有心事?还是遇到什么棘手的案子了?” 不愧是有默契的两个人,文筝先前吃饭时就察觉翁杭之有一点异常,偶有失神,但她当时也没问。 翁杭之一把将文筝的手抓住,大手一拽,将她轻盈的身子抱在怀中,轻笑着说:“你的观察力很强嘛。” “哈哈,那是被我猜对了?” “嗯,不过也谈不上心事,就是事务所里新请了一个打杂的人,可是这个人的来历有点特别。” 文筝睁着大眼,含着甜甜的笑,陶侃道:“难道是你从哪里找的小蜜?” 翁杭之不禁莞尔:“哪来的小蜜,要真是小蜜的话,还会去打杂吗?这个人是我一个故友的妹妹,今天在街上偶然遇到的……如今她家境有些困难,正好事务所需要一个打杂的,所以就给她一个工作咯。” “故友?那是……” 翁杭之眼底微微一暗,随即点点头:“嗯,我那位朋友在五年前就不幸离世。” 文筝能感到他心情有点低落,不由得也是心中一紧,抱着他的脖子,脸颊在他脸上轻轻蹭了蹭:“好,你的决定我会支持的。” 翁杭之在文筝的额头上亲了一下,很欣慰,她对他的信任,她没有刨根问底,没有介意他请来的是个年轻女人。 这种感觉真好,暖暖的,很窝心。 第二天。 事务所里来个打杂的,这本来也没什么特别的,可奇怪之处在于,这个打杂的是个长相清秀的年轻女人……27岁,真的挺年轻的,在这事务所里算是最小那一个了。最重要的是,她似乎有一只手行动不便呢,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能来打杂? 打杂打杂,那就是个螺丝钉啊,哪里需要就钉哪儿,如果只有一只手能正常劳动,行么? 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于妍琪这只手是由于受过严重的肌肉损伤,治疗之后也不能再使力了,一用力就会特别疼,就算是拿筷子都不行,拿不住。 MISS吴和程烨以及张文峰,都对此有点纳闷儿,并非看不起于妍琪,只是他们想知道为什么会请这样一个人回来呢。 一肚子的好奇,憋到沈驰来了,大家都围上去,一问,原来沈驰也不知道。 但是,当沈驰看到这打杂的人长什么样,他一下子恍然大悟了。 正好,翁杭之来了,沈驰一把将他拉到旁边,神秘兮兮地问:“行啊老兄,你这是故意找了一个跟于嫒灵长得差不多的女人来吗?” ☆、141:父亲归来 解释了于妍琪的来历,沈驰也觉得这女人挺可惜的,她的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治好,年纪轻轻的,遇到逆境还能坚持下去,值得鼓励。 既然又是故人的妹妹,就当是帮个忙,将人留在这事务所里,也算是做了件善事。 于妍琪以前是千金小姐,家境优越,可以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但现在的她却是学会做很多事,打杂之类的,她也可以干。 从千金到普通人,从家里的小公主到现在一个打杂的,这当中的落差,一般人是承受不起的。 于妍琪还算很冷静,面对现实,只求能有个安稳的生活足以。 事务所里的人都知道了于妍琪的经历,也就理解了为什么她一只手不便,也能能老板请回来。 于妍琪身上是完全没有了从前的骄傲和架子,她的脾气很温顺,因此跟大家也相处得来,做事也挺勤快的。虽然有只手不利索,但她至少很认真,弥补了自身的不足。 一杯香喷喷的咖啡放在了翁杭之的面前,他正在看文件,闻到咖啡香,眼角的余光瞟了瞟,淡淡地说:“这是茶水间里的咖啡豆磨的吗?明天开始不用给我泡咖啡,我现在很少喝咖啡了,喝白开水或者茶就行。” 于妍琪不由得愣了愣,心想,这么好的咖啡豆竟然不喝? 但他是老板,她当然会照做了。 “知道了,老板。” 于妍琪偷瞄着翁杭之,他认真工作的样子真的好迷人,那么专注,目不转睛的,甚至都没抬头看她。但她却觉得这是他该有的姿态,因为他就是天之骄子,他不是凡人,他是她的救星…… 于妍琪不敢久留,出去继续工作了。 翁杭之端起那杯咖啡,喝了一半就放在一边,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文筝那清理的小脸,她总是爱说:咖啡喝多了不好。 以前他是觉得无所谓的,咖啡可以提神,但是自从文筝改变了他的习惯之后,他就开始喝白开水和茶了。 这是一种潜意识,爱惜自己的身体,也是对家人的一种爱的表现。 翁杭之中午和程烨在对面快餐店吃的饭,吃完就匆匆出去办事了,直到五点钟才回到事务所。 这时已经接近下班时间,可翁杭之还没有要走的意思。 新接手的官司,他一般都会在最快的时间里掌握详尽的资料。加班,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了。 已经到了六点,事务所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这时候翁杭之还在办公室里,浑然没注意时间。 一坐就是一个小时,他起来活动活动,却发现外边工作间里还亮着灯。 一个清瘦的身影还在擦桌子,是于妍琪。 翁杭之这才看到已经六点。 “你怎么还没走?” 于妍琪蓦地抬头,随手将耳际的发丝捋捋,掩饰那一抹娇羞。 “你是老板,你都还没下班,我……” “我是经常晚下班的,你不用管我,该下班就下班,除非是需要加班的时候。行了,你下班吧,别收拾了。”翁杭之说完就进去了办公室。 于妍琪轻轻咬着下唇,脸上有几分欣喜,觉得这个当老板的真是很好,她能遇到他,是幸运。 于妍琪跟着进了办公室,隐含灼热的目光看着他:“老板,我再给倒点水吧。” 也不等翁杭之回答,她拿着杯子就出去了。 翁杭之似是能猜到于妍琪之所以这么卖力工作,有一半是出于对他的感激,但实际上他却没有去想这个事,也不需要她的感激。 这时候,一个纤细的身影出现在办公室门口,俏皮的声音传来。 “大老板,还在忙呢?不用吃饭啊?”文筝悦耳的声音,活泼又温柔。 “老婆?你怎么来了。”翁杭之有些惊喜,同时也觉得自己今天不该忙到这个时候,差点又耽搁跟家人吃饭的时间了。 文筝走上来,自然地搂着他的脖子,贴着他,像只撒欢儿的猫儿:“你忘啦,我爸爸今天回来,他说要先回侦探社,改天再去你家。现在他已经做好了饭菜等我们回去吃。” “对啊,岳父今天回来,我们是该跟他一起吃个饭,走!”翁杭之也干脆,拿起手机和车钥匙,以及公文包,锁好办公室,夫妻俩有说有笑地离开了。 经过茶水间的时候还不忘朝里边的身影说了句:“我走了,你注意把门关好。” 他走了,跟他老婆一起…… 于妍琪望着门口,痴痴地站了好半晌,杯子里的水都快凉了,她才一声叹息,收回目光。 这世上就是会有人的运气特别好,而有的人运气又特别倒霉。于妍琪觉得自己就是属于后者。 本是公主命,奈何竟沦落到当个打杂的。如今的她,又有什么资格去喜欢谁呢,尤其是优秀的男人,男神级别的,她更是感到自卑。 假如她还是曾经的千金小姐,她还是那个衣食无忧健康快乐的小公主,那么,她现在也可以找个像翁杭之那么出色的男人吧? “翁杭之的老婆真幸福……”于妍琪心里冒出这么个念头,竟是有一点难言的酸涩了。 翁杭之和文筝刚上车,就接到了杭靖枫的电话,那货在电话里哇哇大叫的,嚷着让翁杭之把杜佩箐拖走…… 文筝有点担心杭靖枫和杜佩箐会起矛盾冲突,可翁杭之却说没事,不用管,让小舅舅自己处理,现在先去见岳父大人。 文筝觉得还是不放心,赶紧打电话去问杜佩箐是怎么回事。 原来是杭靖枫答应将画室的一半“割爱”,出租给杜佩箐,可是昨天刚签好了合同,今天两人就杠上了,因为……既然杜佩箐要搞个工作室,就得把这地方隔一下,原先的一间隔成两间,然后还要适当的装修。 这下可是让杭靖枫受不了了,他今天在画室里画画,隔壁却发出很大的噪音,将他原本作画的兴致给打破了,他不爽啊,又跟杜佩箐斗嘴,说着说着两人就不对路了,又开始针锋相对…… 翁杭之却认为,这俩就是一对活宝,也不是真的那么大仇恨,只是看对方不顺眼,想刺激刺激而已。 杭靖枫很郁闷地挂了电话,有点后悔将画室的一半租出来了。如果以后杜佩箐那边太吵,他要赶走都不容易。 杜佩箐坐在板凳上,瞅着眼前这个长相帅气可就是跟她不对路的男人,实在有点想不通,怎么每次见到他都能闹个不欢而散。 “我说,杭靖枫,你是不是男人啊?是男人就该有点风度!” 杭靖枫眼一瞪,咬牙嗤笑:“我还怀疑你是不是女人呢,亏你长得一副好皮囊,可是哪个女人像你这么火爆脾气。” “哎呀,还说我脾气不好?这儿我既然租下来了,我要不要装修?不装修我怎么营业?你也不是大画家,你不是靠画画为生的吧?你不需要每天画画吧?那你这几天不来这里听噪音不就行了吗?” “你……”杭靖枫气得想掐她,这女人的嘴怎么这么利呢。 “嘿嘿,我说得没错吧?杭靖枫,别怄气了,怒气伤肝,还容易长皱纹。” 杭靖枫觉得实在无法跟她说下去了,越说越想拍她。 “呵呵,好男不跟女斗,我不跟你一般见识,我这几天躲着你还不行么,你是大爷,行了吧?要不是看在杭之和文筝的面子上,我才懒得搭理你!让开!”杭靖枫一把将杜佩箐推开,以最快的速度消失了。 他觉得自己需要找个环境好的可以享受音乐和美食的地方,弥补一下受损的脑细胞…… ========== 侦探社。 这一桌子的菜都是出自文力扬的手,他一回来就去了菜市场,特意亲自下厨招待女婿的。 当文力扬得知翁杭之成了自家女婿,那高兴劲儿简直无法形容,立刻就决定马上回来。 翁杭之和文筝先去礼品店买了些东西,这才回到侦探社,文力扬已经等不及了。 他没见过翁杭之本人,他只在翁锦良的手机上见到翁杭之的照片。 一开门,文力扬就被眼前这风度翩翩潇洒英俊的年轻人给震到了,再看看女儿这表情,文力扬惊喜不已。 “哈哈哈女婿,咱们终于见面了!快进来,今晚可要好好喝几杯!”文力扬太满意了,激动得有些失态,感觉像在做梦一样。 ☆、142:关于她的母亲 三个人的晚餐,小夫妻俩见文力扬这么高兴,都不忍扫兴,陪着聊陪着喝,文筝还不停地给爸爸和翁杭之夹菜。 文力扬一直都在打量翁杭之,越看越满意,夸翁杭之有眼光,顺带也是在夸自己的女儿。 翁杭之这是第一次见文力扬,之前从文筝那里听说不少关于她父亲的事。 当然也知道文力扬对晴晴的存在是什么态度。 一开始翁杭之知道以后也有点不舒服,但仔细想想文力扬也是出于对文筝的爱,之所以让文筝将孩子养在乡下,装作还是单身,目的也是为了文筝不受周围人的歧视和白眼。 说来说去这都是五年前那一晚所造成的,他是主要根源,怨不得岳父。 翁杭之不愧是个明理的人,所以现在还能坐下来愉快地吃饭喝酒。 文力扬的皮肤比以前更黑了,也不知跑哪里去了几个月,人更瘦了,头发也白了不少,这让文筝有些心酸,原本对父亲的那一点责备,也在见到之后消失了。 “爸爸,您现在应该恢复了吧,那等您休息休息,我们侦探社还是照常营业,怎么样?” “嗯,这是当然的。虽然女婿家有钱,可我们不能当蛀虫嘛,还得继续赚钱,哈哈哈哈……这样才有意思,不然我会觉得自己是个废物。”文力扬也想得挺明白的嘛,看来文筝有些观点还是有老爸的影子。 翁杭之暗暗在心里赞叹,难怪文筝身上有种难得的品质,她不拜金,她很独立,她自强不息,这除了是她本来的品质,也跟家庭教育有关吧。 但话是这么说,毕竟是一家人,翁杭之不会吝啬的。 “岳父,侦探社是文家的生意,并且,你们接生意也很有原则,不像有的侦探社那么乱来。所以继续开下去是可以的,以后如果有什么与法律相关的疑问,可以问我。” “哈哈哈,这就好,有个律师当女婿就是舒坦啊!”文力扬高兴地举杯:“杭之,来,干一杯!” 岳父叫喝酒,又是第一次吃饭,这哪能拒绝,翁杭之很干脆,二话不说就干了。 文筝在一旁看着也是挺欣慰的,老公和爸爸之间看来很和谐,她先前还担心翁杭之那个脾气会不会跟老爸合不来,现在看看,是她多虑了。 这还不算什么,两个男人聊到自己看过的一本国外侦探小说时,就像是找到了第二个知音(第一个知音当然是文筝)。 滔滔不绝,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越说越来劲,文力扬干脆将那本书给找出来了…… 文筝也加入到聊天中,因为那本书她也看过。 三个都是侦探迷,边是边聊,一点都不觉得困乏,这就是有共同语言的优势,不会觉得闷,不会感觉乏味,越聊越发现原来对方懂的东西真多,原来对方的观点这么新颖,是自己没想到的。 总的说来这顿饭是相当美满的,不但味道好,聊得也尽兴。 吃得差不多了,文力扬多喝几杯也有些醉意,开始转移了话题,蓦地冒出一句…… “你们……真的以为我这次出去是为了玩儿吗?以为我真是能在外边游手好闲几个月?我是那么没用的人吗?”文力扬说着就露出几分凄凉的表情,像是有心事。 文筝本来有点头晕的,可一听老爸说到这个,顿时心头一惊,酒都醒了八分。 “爸爸,您难道不是因为失恋了出去散心吗?您在信上是这么跟我说的。” 翁杭之也是惊讶了,岳父似乎有什么秘密呢? 文力扬苦笑着说:“失恋?哎……我这辈子,除了你那个狠心的妈,我什么时候恋上过别人了?那个姓付的女人,不是我失恋,我接近她,只是为了打听关于你妈的下落。” “什么?爸爸您说清楚点,到底怎么回事?”文筝有点紧张了,预感老爸今晚要吐出什么重要的事。 “我不是失恋,我当时是为了不让你着急,我才撒谎说是失恋了出去散心的,实际上是我在接触付丽芬的之后,对于你妈的去向,我有了线索,我才会离开家去寻找,否则我怎么会把你一个人丢下呢,哎……”文力扬歉疚的眼神含着一点水光,看着文筝,满满都是父爱。 文筝眼眶都红了,鼻头一酸,握着父亲的手:“爸,您这段时间在外边受了不少苦吧,可惜我没能陪着您去……” “傻丫头啊,你怎么陪我去,家里还有晴晴呢,孩子那么小,你要是走得久了,孩子会闹腾的。”文力扬原来也是这么关心晴晴,只是平时嘴上从来不说。 “爸……那您有没有找到妈妈?”文筝下意识地看向翁杭之,他能感觉到文筝的紧张,伸手搭在她肩膀,为她传去无声的温暖。 文力扬一声叹息,沮丧地摇头,又是一杯酒灌下去,文筝想阻止都来不及。 “我没用啊……我追到青海去了,听说你妈妈在那里,可是我到了那地方,找到的却是一座空空的房子,像是荒废很久了,怎么会是你妈妈的住处呢。我在当地到处打听,那些人都说没见过你妈妈,但是付丽芬那里的消息分明就是说你妈妈在青海……为什么,当初她那么狠心丢下我们,这么多年了都没有半点消息,她怎么能这么绝情呢?”文力扬声音都哽咽了,这时候,他只是一个可怜的男人。 文筝也不禁悲从中来,她从小就只父亲带大的,母亲抛弃了她和父亲,一声不吭就跑了。这些年,文筝都不敢去想到底那个女人还是不是活在世上。 原本文筝以为这辈子不会有母亲的消息,可现在老爸却说母亲在青海出现过。 青海那么大,怎么找一个人呢?那是大海捞针啊! 老爸,他是怎样一个痴情的人,才会一个人前往青海,只为一个渺茫的希望,就寻了几个月。 如果不是文筝结婚,文力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 文筝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不知该怎么安慰父亲了,因为这种时候,所有的安慰都是苍白的。 翁杭之一直在听,先前没发表意见,不是因为他无感,而是他在思索,现在他有点眉目了,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文筝,你们改天将那个叫付丽芬的女人的资料,还有你妈妈的资料和照片,都给我,我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找到人在哪里。你们这个情况跟失踪是不同的。如果是失踪,警方会立案受理,但当年是你妈妈当着你爸爸的面说她要走,她不要这个家了,那就不是失踪,事隔多年,查起来有点难度,你们需要多一点耐心。” 一听翁杭之这么说,文力扬和文筝顿时像看到了曙光,激动地望着他。 “真的行吗?” “老公,你觉得我们还能找到人吗?” 翁杭之对这种事是不会盲目保证的,因为谁都不知道文筝的母亲这些年发生了什么。他如果一下子保证,万一最后真的查不到,那会更打击人的。 翁杭之冲着文筝温柔地笑笑:“我会尽力的。” 有他这句话,文筝就放心多了。她了解翁杭之的为人,只要他都说会尽力,她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剩下的,他会去处理。 这件事是文筝和文力扬的心病,既然现在有翁杭之的加入,至少他们有希望了,盼着真的能有惊喜。 文力扬没有跟文筝一起去翁家的别墅,他只想守在这侦探社里,这才是他感到最亲切的地方。就算是大别墅,他都不想住。 翁锦良是因为今天要带着孩子在杭霸天那吃饭,所以晚上也没来这边,但文力扬也说明天会去别墅看他和晴晴。 翁杭之带着文筝回去了,因为喝了酒,没开车,坐出租车回去的。一到家,翁杭之就将文筝抱上楼去,小心翼翼地安抚着,因为知道她今晚被刺激到了,心情肯定不好受。 好在晴晴已经睡着了,这小两口亲热也不会有人来打扰。 语言上的安慰是其次,翁杭之还觉得,最直接最深刻的疼爱就是带给她满足和愉悦,用另一种极致的快乐让她暂时忘记烦恼,然后睡一觉,明天就会好些了。 文筝也是喝了点酒的,内心藏着的那个调皮的小姑娘又跑出来了。此刻她正趴在翁杭之身上,红红的脸蛋诱人极了,粉粉的小嘴在嘟哝:“老公,我抓到小鸭子了……嘻嘻……小鸭子啊小鸭子……” 翁杭之俊脸涨红,隐忍着某处那快要爆炸的感觉,轻颤着说:“老婆,那不是小鸭子,那是我的……” ☆、143:你这么霸道 捉了半夜的小鸭子,文筝做梦都梦到她的小鸭子,那个黄黄的可爱的可以放在洗澡盆里陪她洗澡的玩具,小时候,是妈妈和爸爸买给她的,是最喜欢的玩具。 文筝软绵绵地躺在翁杭之怀里,时不时嘴里含糊地低语一声:“妈……” 虽然很轻,但翁杭之都听得清楚,心里也是会疼,他知道这其实是文筝的心结,一直以来她都不说,但潜意识里始终是存在的。 相拥而眠,先前折腾了那么久,翁杭之的战斗力很强悍,现在文筝是一动都不想动了。 他温热的大手还在她细滑的肌肤上轻轻摩挲着,看她睡得像个孩子,这模样总是会勾起他心底最柔软得触动。 “如果真找不到你的母亲,那你也还有父亲,还有我,还有孩子……”翁杭之低声呢喃,眉宇间透着对她的疼惜。 温柔缱绻的夜晚,彼此间暖洋洋的爱意,会有种治愈的力量,可以让文筝醒来之后感到内心的伤痛减少了一点。因为她知道,身边有个爱她的男人,痛着她的痛,心灵相通的感觉真好。 文筝醒了之后都没吵醒他,静静看着他睡觉的样子,欣赏着他完美的五官轮廓,怎么看都看不够,眼底尽是满满的爱意。 好半晌,文筝才轻轻地掀开被子打算下地来,可刚一动,男人的手臂就将她揽在了怀里,埋首在她的发间。 “咯咯……别挠痒痒,咯咯咯咯……” “想偷偷溜掉,我还没允许你起来呢,再睡一会儿,昨晚我们都累了。”翁杭之这慵懒的声音真是好听到让人迷醉。 文筝心里甜滋滋的,趴在他胸膛上,调皮地用手指戳戳:“你这么霸道啊,小心一会儿我们家宝贝又来揪你了。” “没那么早吧,这才几点……”话刚说完,只听身后传来响声。 “妈妈……妈妈我来了……嘻嘻……”晴晴直接跑过来爬上去,小手抱着文筝,圆溜溜的眸子瞪着翁杭之。 “为什么妈妈昨天晚上又是你跟你睡的?”晴晴撅着小嘴,很不满。 翁杭之顿时就语塞了,无奈地笑笑:“你看这孩子,太粘人了。” 文筝却是爱怜地亲亲孩子,得意地说:“晴晴跟我感情好,粘就粘吧,她现在才四岁,不急着分房睡。” “行,不分就不分,那就在这旁边加一个小*吧,睡一个房间,这样总可以了吧。”翁杭之也不得不让步了,毕竟他也爱孩子,只是夫妻间也该有正常的那种生活。 “好,就这么办。” 又是一天开始,在晴晴小宝贝萌萌哒的亲亲下,文筝感觉心情没那么沉重了,她今天得回侦探社去,看看有没有生意上门,不然总是在家闲着,她会觉得少了点什么。 女人就算嫁了好老公,也还是得有自己的工作和事业,白天上班,晚上回家陪老公孩子,这才是文筝最理想的生活。 文筝到侦探社的时候,文力扬却是准备出门,跟翁锦良约好一起吃午饭,两个家长也是时候好好聊聊了。 文筝见老爸都收拾妥当,气色看起来还不错,她心里也暗暗高兴,老爸只要别太沉闷就好,他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不能总是活在母亲的阴影里。 “爸,这儿有五千块钱,您先拿着用。”文筝将刚取的一叠钞票放在父亲手里。 文力扬一愣,欣慰地笑了:“女儿现在是比我能干了,我不在这几个月,侦探社也是赚了钱的,这钱,你就收着,我这还有零花钱。” “爸,您的零花钱那是您自己的,这钱是我给您的,意义不同嘛,您收下,想买点什么就去,想吃什么也别刻薄自己。” 女儿这么贴心,文力扬很感动,原本还有些担心自己和女儿之间的关系会有隔阂,因为他以前不同意文筝将晴晴接回城里住。 可现在看来,他的担心是多余的,经过昨天和今天,他能感觉到女儿又成长了,比以前更成熟了,这个家自然会比以前更和睦的。 “好好好,咱家的小公主长大了,老爸就要开始享清福咯。”文力扬收下了钱,不停地夸着,得意的表情,那是一个父亲的骄傲。 文筝留下来守着侦探社,一个人在这,难免有些无聊的,将一些旧书翻出来看,打发时间。 等生意上门,这是需要耐心的,等着等着,却等来了一个老朋友。 门口一个魁梧的身影出现,这张熟悉的脸,好些日子不见了。 “崔师兄!”文筝惊喜地喊出声。 崔卓还是那么温润的笑着,精美如雕塑的俊脸上,深邃的蓝眸子散发着柔和的光泽。 “怎么样,好久不见,有没有想起我啊?”崔卓凝视着文筝,显得很平静。 文筝甜甜地笑着说:“当然有了,我还发过信息给你,可是你那么忙。” “还说呢,你去京城之前就只说了一声,没说在京城哪里,我想找你都找不到,你是故意不想我去找你吧?怕你会一不小心爱上我?”他半开玩笑的几句话,把文筝逗乐了。 “那是啊,崔师兄是大帅哥,加上我那个时候是空窗期,万一真的把持不住呢,哈哈哈……” “少来啦,谁不知道你心里只有翁杭之,现在可好,结婚证也领了,什么时候办酒席,早点通知我,我得想想准备什么礼物。” “礼物啊,就折现给我好啦,哈哈哈……” “你这么缺钱吗?你老公不给你钱花?” “……” 两人一阵说笑,看不出崔卓这爽朗的笑声里隐藏着一丝不为人知的无奈和遗憾。 文筝不会知道崔卓喜欢她,到现在还没彻底放下,但崔卓很理智,他不会当第三者,不会插足文筝和翁杭之夫妻俩中间,他现在有的只是对文筝的祝福。 其实不是崔卓真的忙到没时间,而是他需要梳理自己的情绪,需要缓冲期。所以在知道文筝和翁杭之领证的时候,崔卓都没出现。 这几天他给自己放了假,出去玩了一圈回来,感觉没那么郁结了,这才来见文筝。 虽然有段日子没见,可两人还是那么聊得来,那么亲切,就好像这当中间隔的时间根本不存在。 “什么时候把晴晴带出来玩儿,我外甥都问过我好几次了,说,上次那个小美女呢?哈哈哈……” “你外甥还惦记我家宝贝呢,这么小就知道美女啦。” “现在的小孩儿都精着呢,哦对了,晴晴现在应该会被安排去读幼儿园了吧,我外甥读的幼儿园大班,就在翁家附近,估计晴晴也会是在那个幼儿园,这样两个孩子有伴儿,晴晴去了幼儿园也能尽快适应。”崔卓真是细心,连这都想到了。 文筝就更高兴了,她确实是在担忧的,晴晴没上过幼儿园,去了之后面对陌生的环境,她会不会害怕呢?如果有一个认识的小朋友在,那是最好不过了。 “翁杭之和他爸都说会尽快送晴晴去幼儿园的,也许就是这几天吧,我回去确认一下看看是不是会在你外甥读的那个幼儿园。” “嗯,你确定了就告诉我,我那外甥要是知道和晴晴在一个幼儿园,他肯定开心。” 晴晴读幼儿园可是个大事,文筝是最紧张的,因为之前晴晴没上过幼儿园,在乡下长大的,她就怕晴晴会被排挤,希望她的担忧是多余的,希望晴晴能在幼儿园里交更多的小伙伴。 文筝心里真是期待,晴晴那么可爱又聪明,在幼儿园里会是什么样的呢,应该会是很招人喜欢的吧…… =========== 翁锦良的办事效率很快,加上翁家这背景,办事很顺利,不会有人故意刁难,所以在这几天内,晴晴读幼儿园的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地点就在翁家别墅附近不远,走路都不超过十分钟,开车就更近了。 晴晴知道自己要去上幼儿园,表面上没什么反应,很平常,可这孩子其实也会有想法的。 翁杭之和文筝今天都特意将工作安排推后,就是为了送晴晴去幼儿园。 幼儿园门口,晴晴背着一个粉红色的小包包,穿着奶黄色小套装,卡哇伊的花边和胸前的小兔子图案,还有她长长的黑头发,看起来这孩子就像洋娃娃那么可爱,圆嘟嘟的小脸蛋又白又嫩,纯净的大眼可怜巴巴地望着文筝:“妈妈……一定要去上幼儿园吗?可是我不想去……” ☆、144:美好的感情放心底 一想到女儿要去陌生的环境了,文筝和翁杭之这心里也是有些担心的,这才站在幼儿园门口呢,晴晴就表现出了抵触情绪,皱着小脸蛋扁着嘴,看上去这么惹人怜爱。 文筝蹲下来亲吻着晴晴的额头,小声安慰,不断地给晴晴打气,可是孩子还是拉着文筝的衣袖舍不得松开。 文筝抬眸望望翁杭之,他也颇感无奈,哄小孩本来就不是他的专长,但他心疼孩子啊。 “晴晴,幼儿园的小朋友跟你差不多大,难道你不想跟他们一起玩吗?”翁杭之此刻的神情温柔极了,满满都是父爱。 晴晴不摇头也不点头,纯净的眼眸里带着几分迷茫。 虽然晴晴很聪明,可毕竟才四岁,她对陌生环境和人物,会有一种发自本能的距离感。 劝了好一会儿都没用,晴晴就是不肯挪动一步。 文筝和翁杭之都面面相觑,总不能硬逼着孩子去吧?如何是好呢。 这时,只听一个熟悉的男声在身后响起…… “晴晴宝贝,还记得我吗?”崔卓穿着一身浅色休闲装,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儒雅,笑容亲切,不愧是白衣天使啊。 晴晴眼睛一亮,她当然记得了,还有这个叔叔身边的小男孩,上次在海洋公园见过的。 “师兄,你们可算是来了,晴晴她说不想进去。”文筝求助的眼神看着崔卓。 “没事,有我外甥陪她一起。”崔卓说着还摸摸小男孩的头,小家伙开心地上去一下子抱住了晴晴。 吧唧……这亲得真响。 晴晴害羞得脸红了,粉嘟嘟的脸蛋十分可爱。 “晴晴我好想你,现在好了,我们可以一起玩了。”小男孩牵着晴晴的手,像个小大人似的。 晴晴见到认识的小伙伴了,顿时这心里就放松了许多,不再那么别扭,跟着就进去幼儿园了。 文筝这才松了口气,拉着翁杭之急忙也跟上去,还不忘回头朝崔卓眨眨眼睛,意思是感谢他来得这么及时。 崔卓微笑看着前方的身影,在原地站了很久才慢慢转身,往对面马路走去。 文筝和翁杭之看着很相配呢,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虽然他心里会不舒服,酸疼酸疼的,可他能看出来文筝现在生活是开心的,她的笑容,她的眼神,都在透露一件事——她过得很好。 一家人和谐的生活,是不需要别人打扰的,所以崔卓没等文筝和翁杭之出来,他就先走了。 美好的情感可以放在心底,表现出来的只有对她的祝福。 第一天上幼儿园,家长和老师需要交流沟通一下,最要紧的是翁杭之会提醒老师和园长不要对外透露晴晴是他的女儿。 这个幼儿园里的孩子都是住在这附近的,全都是有钱人的家庭出身,但不是每一个都像翁杭之这么树大招风的。所以他的顾虑很有必要,这也是为了让晴晴能有个正常的不受外界影响的童年。 交代好了一切,翁杭之和文筝才离开了幼儿园,各自忙活去了。 翁杭之这当爸的人,自从有了老婆孩子之后,他就有了明显的变化,不再是那么高冷了,向暖男转变了。 对于这点,事务所的人都有感觉,却不是每个都知道为什么。 刚吃过午饭,MISS吴跟程烨和张文峰又在侃了,每天一到这时候就是新闻八卦时间。 程烨被MISS吴和张文峰逼问,问他知不知道老大是否恋爱了。 “程烨,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成天跟着老大混,却不知道老大是为什么最近不对劲,你小子是不是故意不说的?” MISS吴也附和两句:“程烨赶紧从实招来,否则姐就不给你女朋友买演唱会的票了。” 程烨很无奈,苦着脸说:“我啥都不知道啊,你们逼我也没用。” 程烨哪里敢说自己那天在机场接人的事,老大明确吩咐过不可以泄露的。 “啧啧……还挺保密,可是我们在这都工作几年了,老大以前没像现在这样过。你们知道吗,今天老大居然问我有没有忙到忽略了陪女朋友,还说我都老大不小了,该结婚了,最离谱的是,这两天我每一次见到老大,他都是在笑的。太不寻常了,一定有什么大事发生。”张文峰开始做分析了。 MISS吴一手托腮,若有所思地说:“我跟你的感觉差不多,老大现在是脸上随时挂着笑,以前那可是很少见老大笑的。特别是在有时候接电话时,也不知道是谁打的,老大表情太温柔了。只要谈过恋爱的人都该看得出来,咱们老大目前的状态就是一个处在热恋中的青年啊。” 程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溜了,他怕自己真招架不住,万一不小心泄露了呢,还是闪一边去为好。 他们说的这些话,都被于妍琪听在耳里。 于妍琪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翁杭之和他老婆的事,还没公开呢。再想到那天翁杭之搂着他老婆的背影,于妍琪不由得有些好奇了,翁杭之的老婆是长什么样呢? 那天没有看到正面,只看到了背影,所以于妍琪是不知道的。 这人呐,对于一件事一旦产生了好奇,就好像是一颗种子在心底生根发芽了,于妍琪就想看看那个幸运的女人究竟是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于妍琪在茶水间里发呆,浑然未觉身后什么时候来了一个人,更不知道杯子里的水都快溢出来了,那是开水啊! “小心!”一个急切的声音蓦地响起,几乎在同一时间,他将于妍琪猛地往后一拽! 于妍琪一声惊呼,抬头一眼,是个穿西装的戴眼镜的男人。 “你怎么搞的,刚才差点烫到都不知道吗?”男人责备的语气很有几分威仪,顺手把饮水机的龙头关了。 于妍琪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疏忽大意,刚才要不是这男人,她就可能会被开水烫到了。 “谢谢……” “我不想听谢谢。你是新来的打杂的吗,上班时间少分心,我不想看到事务所里有人发生工伤。”他说完就出去了,这口气俨然是老板那一角的啊。 于妍琪觉得奇怪,这男人是谁啊? 出去外边工作间一看,挺热闹的,大家都停下手里的工作,似乎在欢迎什么人。 翁杭之一手搭在那眼镜男的肩膀上,一边冲着沈驰说:“看看,这小子长胖了,连肚腩都出来了,要是再蓄个胡子,就更像中年大叔了。” 沈驰哈哈大笑:“明涛,你多久没健身了?你弟都比你身材好呢。” 那戴眼镜的男子就是魏明涛,事务所的另一个合伙人,其实他跟翁杭之年龄相仿,只是最近腹肌变成小肚腩了,就显得太过成熟。 魏明涛的弟弟魏小淞,一听这话就高兴:“嘿嘿,我这体型很难长胖,不像我哥,一段时间少运动就会控制不住。” 魏明涛没好气地说:“你们就使劲挤兑我吧,不就是个小肚腩吗,知道在国外那些妞怎么说吗?人家说就是喜欢大叔范儿的。” “哈哈得了吧,你以前不是最紧张自己的身材吗,现在不想健身了?是不是体力不行了,怕兄弟们笑话?” “小看我?改天咱上健身房试试就知道了。” “哎呀小样儿,敢挑战我们?杭之,你说什么办吧。” “什么怎么办,到时候这小子如果做不到100个俯卧撑,我们就趁机痛宰他一顿!” 吃大餐这种事怎么能少了程烨他们呢,赶紧地拍手表示赞成,异口同声地说:“我们去当裁判!” 目的其实是为了顺理成章地吃一顿,吃货们可积极了。 这和谐的气氛,如果有外人看到,就是明白为什么朗坤事务所的办事效率那么高,因为这是一个团结的整体,每个人都明确分工,发挥自己的作用,大家相处融洽,这会让工作更愉快更具有质量。 人家是一团和气,于妍琪站在角落里没出声,明白了,刚才在茶水间的男人是事务所的老板之一。 眼前这一群人都是行业精英,再看看她自己,她只是个打杂的,看着这一切,她只有羡慕的份儿。 翁杭之无意中瞄到于妍琪,见她那种低落的神情,不禁微微一愣,随即开口招呼:“于妍琪,你过来一下。” ☆、145:文筝与于妍琪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于妍琪,她此刻的笑容有点僵,兴许是觉得自己跟他们格格不入。但她还是走过去了,老板在喊,她不能没反应。 “明涛,这是于妍琪……”翁杭之转头看着于妍琪,见她脸色不太自然:“妍琪,你知道了吧,这是魏律师,也是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呢,就是喜欢喝咖啡,所以那些咖啡豆以后都有人喝了。” “知道了,老板。”于妍琪低着头,小声应着。 魏明涛打量着于妍琪,发现这个打杂的其实长得还挺清秀,长发披肩,气质温婉。她年纪轻轻的,怎么会来当打杂的? “这是魏小淞,是魏律师的助理。” 于妍琪礼貌地点点头:“你好。” “你好你好,我是魏小淞。”魏小淞热情地伸出双手,眼里有几分异彩,他是被于妍琪被吸引住了。 于妍琪脸一热,将手抽回,尴尬地站在那里。 “大伙儿继续工作吧,晚上在龙京大酒店自助餐厅,老板请客啊,咱们给老魏和小魏接风。妍琪,你也来吧。” “我?这……合适吗?我只是个打杂的。”于妍琪望着翁杭之,她闪烁的眼神里带着一丝自卑。 翁杭之怎能不知于妍琪的想法,只是,她不了解这朗坤律师事务所里的风气,每个人的三观都很正,从老板到员工,都懂得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就是互相尊重。 所以即使是一个打杂的,在这里也不会受到歧视。 这样的风气,是三位老板带起来的,在这样的地方工作,程烨他们也都受到老板的影响,因此也都认为于妍琪也可以跟着一起去。 “走吧妍琪,龙京大酒店的自助餐那是很贵的,但是很好吃,老板今天请客你都不去,傻啦?” “是啊,妍琪你还不好意思呢?那是你刚来没几天,以后时间长了,你会巴不得老板经常请客呢,哈哈哈……” 大家的陶侃,让于妍琪心里没那么紧张了,对于晚餐,她也答应会去。 可谁都不知道于妍琪其实很不是个滋味……以前家里有钱的时候,一顿五星级酒店的自助餐,根本不算什么,她经常和父母到处去旅行和品尝美食。但现在呢,她有多久没去过高档酒店里吃饭了? 上次去是什么时候?好像是几年前了吧? 下午四点,翁杭之提前走了,他是不放心晴晴今天第一天去幼儿园,急着回去看女儿,然后六点才会在龙京大酒店。 一回家就看到花园里的小身影,孩子的欢笑声传来,那奔跑的小天使,后边跟着一只毛茸茸的布偶猫。 “团子团子,我又赢咯……咯咯咯咯……”晴晴不跑了,把团子抱起来,习惯地摸着团子柔顺的毛毛。 “喵喵……”团子冲着那边叫,它是看到男主人了。 翁杭之只觉得这心里暖烘烘的,先前还担心晴晴呢,现在见孩子一切正常,他就放心了。 翁杭之放下公文包,在洗手池将手洗干净了才过来抱孩子。 “宝贝,今天在幼儿园都玩什么了,告诉爸爸?”翁杭之俊美的眉宇间都是对孩子的爱,如春风一般和煦。 晴晴现在已经不排斥被他抱了,乖乖缩在他怀里,嘟着小嘴,歪着脑袋在思考。 “老师有教我们唱歌,有一首是妈妈交过我的,还有一首是我没听过的……老师还教我们叠被子,系鞋带,使用筷子……可是这些我以前就会了。”晴晴天真无邪的小脸上有了一点小小的自豪。 翁杭之俊脸上的笑意就没停过,不由得夸赞:“宝贝儿,你真是给老爸长脸啊,哈哈哈……” 这话也是实话,当很多四岁的孩子还很缺乏生活技能的时候,晴晴已经会了一些简单基础的了。她每天的洗脸刷牙穿衣服叠被子吃饭喂猫咪……这些事都可以自己完成,不需要大人插手太多的。 这得让大人省多少心啊,怎能不招人爱呢。 文筝见翁杭之回来这么早,不由得也惊喜:“老公,你今天下班还挺早。” “我是提前走的,不放心晴晴嘛。不过现在看来,晴晴经过这一天,对幼儿园也熟悉了,不会排斥了。” 文筝一边给晴晴擦手,一边欣慰地说:“是啊,我跟你一样也是因为不放心,才早早回来的。晴晴这孩子比我们想象的更乖,今天我去接她的时候,幼儿园老师还一直在夸晴晴,说这孩子聪明又懂事,特别是午睡的时候,有的小孩儿闹腾,晴晴还像个大姐姐一样去哄人家呢。” “是嘛,我们家晴晴走到哪里都会招人喜欢的,说不定很快就能在幼儿园收获一大票粉丝呢。” “哈哈还真别说,崔卓的外甥今天就说自己是晴晴的粉丝。这么小的孩子都知道粉丝了。” 翁杭之闻言,随口就说了一句:“嗯,崔卓还是你粉丝呢。” “呃?”文筝一愣,紧接着忍不住笑了:“你啊,有时候怎么像个孩子。” “我说得不对吗?算了不说这个,你一会儿换件衣服跟我出去吃晚饭。事务所的另一个合伙人回来了,今晚我们给他接风,在龙京大酒店。” 文筝早就听翁杭之说起过魏明涛,可她也觉得自己其实可以不用去吧。 “老公,你们都是一帮同事在一起吃饭,我去的话,显得有点突兀。” 翁杭之伸手捏捏她的脸蛋,没好气地说:“什么突兀,在想啥呢,人家的老婆是巴不得老公去哪里都带着自己,你还推辞?今晚你得去,我是打算把我们的事小范围公开一下,省得事务所里不知道的人总是在打听我是不是恋爱了。” 翁杭之也不喜欢把婚事藏着掖着,但他知道文筝喜欢低调,不喜张扬,所以也同意暂时不公开,可是在事务所里这小地方,还是可以告诉大家的。 翁杭之的心意,文筝知道了,感觉甜滋滋的,也不再推辞了,把晴晴抱进去,然后她上楼换衣服。 文筝天生丽质,不需要过多的打扮,穿着也不走华丽风,所以这换上的衣服就是简单一件长袖连衣裙,V领以及广袖上都有深绿色的刺绣花边,脚上一双白色五寸高的单鞋,将她小巧玲珑的玉足包裹得十分好看。 她白玉般的耳垂上戴着一副钻石耳环,这是翁杭之买给她的。款式大气简约,跟她的结婚戒指挺配的。 再画上一个淡妆,镜子里的女人就变得更立体更富有质感了。 翁杭之搂着她的腰身,在她耳廓上轻轻的吻了一下,戏谑的声音说:“你这么稍微打扮一下就光芒四射,我突然发觉我应该把你看紧一点。” 谁都喜欢听老公夸,文筝也不例外,但其实她心里更觉得他才是完美的丈夫呢。 “你都那么出众,我也不能太差劲嘛。” “所以,我们很配,你看镜子里,我们是不是很有夫妻相?” “嗯,还真是呢……好啦快走吧,不然要迟到了。” “遵命,老婆大人。”翁杭之绅士地扶着她,她也昂首挺胸像个女王般迈着步子。 然后走下楼梯,两人都相视一笑…… 翁杭之会来文筝去,这事儿他事先没人其他人说,所以没人知道。 可想而知,当他告诉大家,文筝是他老婆,事务所那群人该有多震惊。 六点钟,龙京大酒店自助餐厅。 包厢里传来阵阵笑声,魏小淞正在讲着最近在国*到的趣事,把其他人给逗得乐不可支,这无疑是最好的饭前开胃菜。 门外,翁杭之和文筝到了,刚到门口,文筝停了下来。 “老公,你先进去吧,我去趟洗手间。” “嗯,慢点啊,小心地滑。”翁杭之这也太细心了吧。 文筝刚走进洗手间,遇到里边走出来一个女人,一不小心两人就撞上了。 文筝手肘有点麻,下意识地皱起眉头,同时也看清了这个女人的长相。 “你……”文筝惊悚了,像见到什么可怕的事情一样,脑子有点懵。 天啊,这张脸……这不是几年前那个死于医疗事故的于嫒灵吗? 这当然不是于嫒灵,而是于妍琪! 于妍琪的表情也跟文筝差不多,但于妍琪是愤怒多于震惊。 “你怎么会在这里?”于妍琪充满敌意的表情,此刻她还不知道文筝是谁的老婆,她愤怒是因为看到了几年前那个导致她姐姐在手术中死亡的,实习医生! ☆、146: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前边一章里写到的时间点有误,不是5年前的医疗事故,是2年前。已修改,审核后会显示。) 两个女人都同时僵住了,气氛变得无比诡异。于妍琪看向文筝的眼神是充满仇恨和愤怒的,而文筝则是在惊骇之后就反应过来了,她看到的这个女人不是于嫒灵,而是于嫒灵的妹妹。 于嫒灵在当年的手术中死去,这件事是文筝的心结,也是导致她没能成为医生的直接原因。 但是,文筝只是为于嫒灵惋惜,她并不愧疚,因为那件事是她背黑锅,实际上不是她的失误造成的。 可是别人不知道啊,所以此刻才有了于妍琪对她的敌视。 于妍琪那张清秀的脸上露出几分罕见的狰狞与狠色:“你怎么还没死?老天爷真不长眼!” 于妍琪这诅咒般的话,让文筝心头一紧,而于妍琪已经走开了,急着去包厢吃饭。 文筝愣在原地,刚才于妍琪那种仇视的目光在她脑海里闪现…… 文筝返回包厢门口的时候还有点神情恍惚,站了好一会儿,稳住心神,这才缓缓推开门进去。 里边,大家的欢声笑语显得很热闹,文筝也是面带笑容的走进去,亲切地跟大家打招呼,但是当看到翁杭之身边坐的女人时,文筝脸上的笑容瞬间就凝固了。 “文筝,你也来啦?快来坐!”MISS吴很热情地站起来招呼文筝。 程烨和张文峰也是笑嘻嘻的,像见到老朋友一样。 可就在MISS吴的手碰到文筝那一霎,有一个人的动作比她快。 翁杭之一把将文筝揽在怀里,俊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在员工们震惊的目光中,他大方地宣布:“这位,你们都认识的,文筝,现在她是我老婆了。” 一时间,全都安静了,几秒后就是一阵惊呼声,就连程烨都忍不住大叫……因为之前他只是看到老大抱着一个孩子和文筝,从京城回来,可他不知道老大和文筝已经结婚了。 “老板,文筝……你们……你们……”MISS吴感觉自己脑子不够用了,这一幕太过神奇。 张文峰猛地一拍脑门儿:“哎呀我明白了,为什么老大这几天总是关心我和女朋友什么时候结婚,原来是老大坠入爱河了,心都被融化了,所以巴不得身边的人都赶紧成双成对的!” 程烨冲着翁杭之和文筝竖起了大拇指:“厉害啊!” 全城最引人注目的单身汉就这么婚了,消息瞒得挺紧的,能不厉害么。 沈驰是早就知道的,所以很淡定。魏明涛和他弟弟就太惊讶了,但是从他们的眼神中也看得出来对文筝的欣赏。 翁杭之看上的女人不会差,瞧瞧这俏丽精致的五官,清丽脱俗的气质,还有跟翁杭之站在一起两人的气场十分契合。 场面更闹腾了,一个个的都忙着问东问西,好奇翁杭之和文筝是怎么开始恋爱到结婚的,是什么时候的事。 翁杭之将文魏明涛两兄弟也介绍给文筝认识,还有……于妍琪。 至始至终,一句话都没有插嘴的就是于妍琪了。 她此刻内心的震撼一点都不比文筝少。 于妍琪放在桌下的手紧紧攥着,脸色有点苍白,但是她没有表现出来异常,就像是之前根本不认识文筝一样。 而文筝的脑子浑浑噩噩的,坐在翁杭之身边,他说什么,她都没有听得太清楚。她在想,这一切真是冥冥中注定吗?于妍琪竟然就是翁杭之那个故友的妹妹,现在在事务所里打工。 既然于妍琪都装作不认识,文筝也没多说,因为她找不到合适的方式来面对了,加上这件事太过重大,在眼下这场合里,一时不便解释。 翁杭之感觉文筝的手有点凉,不由得怜惜地看着她,凑近她耳边说:“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是不是冷?” 文筝赶紧摇头:“我没事,不冷……” 翁杭之见文筝的耳根红红的,以为她是害羞呢,这一群人都在追问结婚的事。 “吃这个,你喜欢的。”翁杭之将一颗虾球放到文筝碗里。 沈驰立刻开始起哄了…… “杭之,你俩这是当众秀恩爱啊?” 魏明涛也跟着陶侃到:“早知道你们要秀恩爱,我们就都该带家属来,免得受刺激。” MISS吴装出一副可怜的表情:“你们在虐单身狗……” “咳咳……MISS吴,你是女人,怎么用单身狗称呼自己,你顶多只能是……剩女。” MISS吴顿时凶悍地往程烨肩膀上一拍:“什么剩女,是我暂时不想嫁而已!” “哎哟……太凶了,是嫁不出去吧。” “找抽呢!” “……” 大家有说有笑的,时不时再说几句逗一逗文筝,看她羞红脸的表情,真是有趣。 翁杭之终于结婚了,众人在短暂的震惊后也就适应,毕竟都快30岁,是该成家了。 于妍琪很少说话,她只顾埋头吃,显得十分低调。 别人看不到她眼底那种复杂的神色,饱含恨意和妒嫉……当知道文筝是翁杭之的老婆时,于妍琪心里就滋生出了强烈的嫉恨。 因为,她曾听姐姐说过,翁杭之是姐姐唯一喜欢的男人,而姐姐说起的时候也表示自己能感觉到翁杭之对她的情意。 于妍琪还记得姐姐说她在等翁杭之对她表白,只要他肯说喜欢她,她就会跟他在一起。 然而,她还没等到那一天,就查出自己患上癌症了,自那之后,她再也不提翁杭之这个名字。 于妍琪就在想,假如姐姐当初是翁杭之的女朋友,那么她的家就不会落魄到这步田地。 翁杭之那么有钱,如果是他的女朋友家里有难,哪怕是人不在了,他也会帮的。 看着翁杭之和文筝那么亲密,于妍琪这心里就燃烧着妒火,总觉得文筝不应该得到这种好运。 “她害死了姐姐,她凭什么可以成为翁杭之的女人?太可恨了……”于妍琪狠狠地噘着嘴里的鱿鱼,就好像自己咬的是仇人的手。 仇恨是一种很奇怪的气息,没有实质,但总有人能感觉到。 文筝知道于妍琪肯定是恨她的,但她不会想到于妍琪竟然会联想到她和翁杭之的婚姻,不会想到于妍琪从恨演变成妒。 两种情绪加在一起,足以把一个原本善良的人都侵蚀掉,露出她最原始的罪恶。 这顿饭吃了很久,途中文筝又去了一次洗手间。 这一次,不是偶遇了,而是于妍琪故意在洗手间门口等文筝。 文筝有点不悦,看得出来于妍琪此刻挡住她的去路,是一副不善的脸色。 于妍琪瞅瞅四下没人,讽刺地说:“我是特意提醒你一下,聪明的话,就别告诉你老公,否则……呵呵,你的婚姻都会受到威胁。” 这话,说得太夸张了吧?至少文筝是这么认为的。 也因为这几句话,文筝心底窜起一股火气,这于妍琪过份了,居然拿她的婚姻来说事。 “于妍琪,医疗事故是一码事,我的婚姻是我的私事,两者没有关系,你最好搞清楚,也别再说这种没脑子的话。” 于妍琪想不到文筝的态度这么硬,这样更激起她的恨意。 “哈,你好天真,以为我在危言耸听吗?是不是没人告诉过你,曾经我姐姐跟翁杭之是在同一个学校留学的,并且,还两人互相喜欢对方,还差一点就成了情侣。要不是我姐姐发现自己患上癌症而躲着翁杭之,那我姐姐就会是翁杭之的第一个女朋友。”于妍琪很满意地欣赏着文筝脸色的变化,确实她说这一番还没有胡扯,是事实。 文筝拧着秀眉,咬着下唇,面色沉重地在思考着。 “你想想,我姐姐曾是翁杭之喜欢的人,而你又是导致了那次医疗事故,否则我姐姐也不会死。如果翁杭之知道这件事,你以为他会没想法吗?你以为他还会当什么都没发生?据我所知,我姐姐很可能是翁杭之的初恋*……你啊,不会傻到不明白初恋*的意义吧?”于妍琪冷笑,笑得很得意,因为她知道自己得逞了。 文筝僵在原地,怔怔地出神,她的心确实被扰乱了……原来她不知道的事还那么多。她不是一个会计较男方过去的人,可偏偏这件事却脱不了干系,偏偏是那件医疗事故,这让她如何自处呢? ☆、147:该不该告诉老公 这顿饭,表面上看是很和谐的,但暗中所存在的灰色空间,却是只有文筝和于妍琪才知道。 于妍琪提前走了,推说自己有事要先赶回家,但其实是她不想留下来,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会泄露情绪。 其实于妍琪遇到文筝时所说的话,她是在赌。她并不能百分百确定翁杭之知不知道那次的医疗事故,她就是出于嫉恨而说的那些话。 她赌对了,翁杭之真的不知道,而这之后她又想做什么,只有她自己清楚了。 文筝并非是被于妍琪说的话吓到,只是她需要时间冷静冷静,究竟要怎么面对。 晚上回到家里,晴晴这孩子已经睡下了,乖乖地躺在她的*上,抱着她最喜欢的小鸭子,天真无邪的睡颜,谁见了都忍不住会想要更疼爱这孩子。 这是一个温暖的家啊,这么开心幸福的生活着,文筝是多么想要一直都这样下去,不要有可怕的风浪,唯求平淡安稳。 文筝和翁杭之是分开洗澡的,在她洗澡之后,出来却没看见翁杭之。 这么晚了,他不在卧室,难道去了翁锦良的房间? 文筝开门出去,轻轻地走去翁锦良的房门口听听,没声…… 转头一看,书房里透出来一缕灯光。 原来他在书房。 这么晚了,还不忘工作,真是的……文筝有点心疼这个男人,打算去叫他睡觉。 今晚的翁杭之喝得不少,虽然没醉,却还是有点飘飘然了,俊脸染上迷人的红晕,在灯光下显得有几分诱人的妖娆。 文筝穿着拖鞋走路很轻,平时如果翁杭之不像现在这么入神的话,他一定能听到她的脚步声,但此刻他的注意力集中在手里的相册,他不知道文筝在身后。 文筝本来是想逗逗他,想来个“我瞧瞧地蒙上你的眼睛”。 她调皮地走到他身后,踮起脚尖,正准备伸手,却突然愣住了,盯着他手中的相册,她感觉胸口像是被雷击一般,难受。 如同被一只大手紧紧扼住了喉咙,文筝说不出话来,脸色却瞬间煞白。 因为,她看到了,那相册上有几张照片显然是翁杭之在学校时拍的。一起合照的有几个同学,其中一个站在翁杭之身边,挽着他的胳膊,笑得清纯迷人的女生,难道会是……于嫒灵? 文筝想起今天于妍琪说过她姐姐曾跟翁杭之是同学,看来,于妍琪没有说谎,这是真的。 照片上,于嫒灵巧笑倩兮,与翁杭之站在一起,好一对金童玉女的组合,看上起就像是一对情侣。 于嫒灵,这个人,文筝不会忘记了,这辈子都忘不掉,所以她只要一看到照片就认得出来。 文筝的呼吸不顺畅了,身子一软,手扶着桌子,同时翁杭之也转身。 翁杭之有着一秒的诧异,他看相册太入神了不知道文筝什么时候来的。 将相册收好,放进书柜,翁杭之扶着文筝坐下来,看她的脸色这么不好,他也有点担心。 “你今天是怎么?怪怪的。” 怎么了……文筝现在只觉得胸闷气短,大口地呼吸着,可还是难以压下心头那股不安。 他是在怀念过去吗?是在怀念于嫒灵吗?他对于嫒灵究竟有多深的感情? 这一刻,文筝心跳如雷,太多太多的话堵在喉咙,半晌,她才问了一句:“老公,我是不是你第一个喜欢的女人?” 这话刚一问出,文筝就后悔了。怎么能这样问呢,会很容易招人反感和误会的。 翁杭之的脸色微微一僵,文筝立刻补充说:“你别生气,我只是随口一说,不是在介意你的过去。其实我在大学的时候也暗恋过学长,但很快就发现那只是一种懵懂的迷恋,不是真的喜欢,直到我遇见你……” 文筝泛红的双眼里闪动着脉脉柔情,语气也变得温和起来,靠在他肩膀上,感受到着他的心跳,将他抱得紧紧的。 “老公,你知道吗,只有你才能让我这颗如止水的心不受控制地跳动,只有你能激起我最强烈的喜怒哀乐……当我看到梁雪瑞跟你一起的时候,我会吃醋,当我看到那个视频的时候我会心痛得发疯……我知道,这才是爱啊。”文筝情不自禁的一番话,事先没有准备,就只是顺着自己的心意最直接的讲出来。 这是她真实的感受,以前没有对翁杭之说过,今晚也许是被触动太深了。 翁杭之也觉出文筝今晚的异样,但听到这么深情的话,他的心会柔软得发疼。 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翁杭之的手指在她柔嫩的脸颊上轻轻摩挲着,略显沙哑的声音有点飘忽。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以后我们会好好的,没人能让我们分开。”翁杭之亲吻着她的额头,如此温柔。 浸人心脾的温柔,让文筝一时间忘记了他没有回答那个问题。 “我是不是你第一个喜欢的人”,翁杭之不知是刻意不回答还是真的忘了。 也可能是他不想提起过去,但为何不想,是他放下了还是不敢去触碰那个伤口? 文筝今晚变得很主动,这让翁杭之很惊喜,造人计划又在继续着,他觉得过不了多久兴许就该有好消息了。 第二天。 昨晚的一切,文筝在醒了之后还觉得于心不安,总觉得于妍琪不像是表面那样的善类。 这女人在翁杭之的事务所上班,以后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这是文筝目前最难以释怀的,可她也知道翁杭之说过,于妍琪的一只手现在有问题,以前找几次工作都是被辞掉的,现在这工作是翁杭之叫于妍琪来的,这女人工作还是做得不错,文筝没有理由不让她继续工作。 文筝善良,她其实不恨于妍琪,只是从于妍琪身上感到强烈的仇恨,难免会联想到这女人将来会不会搞出什么令人不愉快的事呢? 于妍琪像是只会打杂的人吗?文筝认为这不该是于妍琪的目标。那么可能就是因为她的手,所以她不得不暂时当个打杂的。 也就是,如果于妍琪的手可以治好,她就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兴许就不会留在事务所了。 女人的直觉有时候是比第六感还要灵敏的东西,文筝此刻的想法源自于直觉,她想到昨天没机会看看于妍琪的手,要了解于妍琪的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医生咯。 这事儿,还得找崔卓帮忙。 文筝的目的是希望于妍琪的手能治好,她也将这件事告诉了崔卓。 因为崔卓对于当年的医疗事故,他也是知道的。只不过可惜的是出事的时候崔卓不在医院,是由崔卓同一个科室的老医生主刀的。 崔卓对于嫒灵这件事,印象很深刻……这是文筝当年没能毕业的原因。 现在于嫒灵的妹妹出现了,还是翁杭之事务所里打杂的。这听着怎么让人感觉心头瘆得慌,崔卓也觉得文筝的想法没错,最好的解决之道就是于妍琪的手能恢复,那么以她的条件,她就不会再留在事务所了。 这天下午,崔卓下班之后,与文筝约好了在公园见面,给她带去了于妍琪的资料。 文筝是昨夜没睡好,眼睛有点肿,加上有心事,人就显得有些急躁了。 崔卓担心她,趁她看资料的时间,详细了解了一下昨晚文筝和于妍琪相遇的过程。 只要不是傻的,都能从于妍琪的态度察觉到她的敌意,只是不明白为何她会劝文筝别告诉翁杭之。 “文筝,这个于妍琪到底想干什么呢,正常来讲,她那么恨你,又怎么会希望看到你幸福呢?她还劝你别告诉你老公,这真令人费解。” 文筝的表情有几分凝重,点头说:“总之,不管她想干什么,我都感觉她不会甘心看着我好过。” “嗯……这个女人看来是有点心机的,只是暂时不知道她下一步怎么做,你要小心点。”崔卓这灿亮的蓝眸子流露出担忧。 “我当然会小心,我现在是有家庭有孩子的人了,而且我父亲也只有我一个亲人,任何有危险的人和事,我都会加倍留意的。” “那……你有没有想好要怎么跟翁杭之说?你会告诉他实情吗?” 崔卓这一问,是问到文筝心坎上了,也是她目前最伤脑筋的难题。 ☆、148:带于妍琪来酒店 当一个女人预感到有人会对自己的婚姻造成不可预知的伤害时,她该做什么呢? 答案有千万种,但文筝的选择绝不会是恶毒的一种。 当年于嫒灵的死是在手术中发生医疗事故,而文筝是实习医生,主刀医生是一个叫邓国志的,他是带文筝实习的医生,同时也是崔卓的老师。 就是邓国志的疏忽导致了医疗事故,可当时邓国志将过错推到了文筝身上,她百口莫辩,其他的医务人员又都帮着邓国志做假证,使得她背上黑锅,成为了别人眼中的罪人。 文筝对那件事一直都有阴影,虽然不是她的失误造成的医疗事故,但她是背了黑锅,也因此导致不能从医大毕业,无法成为一个正式的医生。 文筝刚开始也无法原谅邓国志,可是后来那件事没过多久,邓国志就被查出了癌症晚期,不到半年就去世了,留下家中的妻子孤独度日。 这些恩怨也就随着邓国志的离世而被文筝所放下,她这两年中还曾三次去探望邓国志的妻子。 可身为一个医者,文筝有着悲天悯人的胸怀,她对于嫒灵的死,深深的遗憾,对于嫒灵的家人,她一直心存惋惜。 而现在于妍琪出现了,尽管她表现出很深的敌意,文筝也没有因此记恨她。明知道假如翁杭之发现于嫒灵的死是跟文筝“有关”,两人的婚姻可能出现问题。 但文筝还是决定帮帮于妍琪,首先出于善意的帮她解决手伤,再看看这个女人会怎么做。 文筝的善良,崔卓也赞成,经过两人一起分析于妍琪的伤势,认为她康复的可能还是有的,就看她会不会配合了。 第二天。 于妍琪在上班的时候,接到了文筝的电话。 于妍琪一点都不意外,实际上她这两天就是在等文筝的电话,她觉得自己已经赢了一半。 中午吃饭的时间,两人约在事务所对面的茶餐厅见面。 在别人面前,于妍琪早就没了公主脾气,因为她现在的处境太糟糕。 可是在文筝面前,于妍琪就表现得像个债主,因为她认为文筝欠了她家的。 于妍琪冷眼看着文筝,讽刺地笑笑:“你终于坐不住了,怕我告诉你老公?” 她的态度,让人很不舒服,但文筝不想跟她较劲,因为那是在浪费时间。 “于妍琪,我来见你,是想告诉你,你的手还有救,我有朋友是医生,他可以根据你的伤势,给你做个系统的治疗方案,至于费用,你不用管。”文筝也干脆,开门见山地说。 于妍琪闻言,先是愣了愣,随即哈哈一笑:“你在讨好我?哈哈哈……真可笑,以为这样就能收买我吗?我也告诉你,你害死了我姐姐,无论你做什么,都弥补不了。” 文筝眉头一皱,明眸中闪过一丝沉重,这个于妍琪还真是恨得深呢。 “于妍琪,你要明白,机会只有这一次,如果你还顽固不化,我也没什么好说的,连你自己都不想治好你的手,我一个人外人当然也无所谓了。” 文筝没有像于妍琪想象的那么低声下气,这让她有点惊讶,她以为文筝就是来求她的。可显然对方不这么想。 文筝此刻其实差点就忍不住想说自己是背黑锅,但她终究还是忍住了,因为在当时出事的时候她就曾对于家的人说过不是她的错,可于家根本不听,她越是解释,于家的人就越觉得她在狡辩。 有些是非黑白,是说不清楚的,因为于家的人不会相信一个实习医生,当然是信邓国志那个有资历的名医了。 “呵呵……文筝,我一点都不信你会安什么好心,给我治疗?哈哈,你怎么会对我那么好?该不会是想联合你朋友来整我吧?” 于妍琪的疑心很重,这跟她最近两年的生活环境有关系,她觉得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对不起她。 文筝无奈地摇头,心想于妍琪现在的心理真是太狭隘了,很难沟通。 “行,既然你不愿意,就当我没说,你也就当今天没见我。”文筝放下手中的杯子,沉静的目光扫了她一眼,起身就要走。 于妍琪这时候才露出一点复杂的神色,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似的,叫住了文筝。 “你等等……” 文筝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于妍琪,她知道,于妍琪会答应的。 果然,于妍琪装出一副很勉强的样子说:“我就给你一个赎罪的机会,但是你能保证治好我的手吗?” 于妍琪也不傻,她知道自己现在没钱治疗,何不趁这个机会解决自己最大的难题呢。 “只要你配合治疗,按照医生的话去做,你康复的机会有90%。” 于妍琪按捺住内心的惊喜,懒懒地说:“那好吧,什么时候开始治疗,你提前告诉我。” “没问题,就这么说定了,等我电话。” 文筝说完也不再耽搁,买单走人。 于妍琪低头看着自己那只垂着不动的左手,想想不久之后就会康复,她的心情变得愉悦起来。 有个健康的身体,她起码不会太自卑……于妍琪是这么想的,她此刻脑子里浮现的人竟是翁杭之。 回到事务所,于妍琪干活儿的时候都感觉轻松了不好,心境又有了变化,某些事情的憧憬,原本有发芽了,现在又更长得茂盛。 翁杭之刚回到事务所,于妍琪就赶紧地泡了一杯柠檬茶端进去。 于妍琪如果现在能照照镜子就知道自己的样子,那眼神,不像第一天见到翁杭之时那么冷静纯粹了,而是多了一些别的东西。 “老板,你的衣服湿了,外边下雨,你都没带伞。”于妍琪说着就伸手往翁杭之的肩膀上去为他擦着水迹。 翁杭之下意识地往旁边一缩,顺势坐在椅子上,同时也避开了于妍琪的手。 “就几滴雨而已,没事。”翁杭之一边拿文件一边说。 于妍琪看着眼前这张完美的俊脸,她这心就噗通噗通乱跳,难以抑制的悸动。 这也难怪,翁杭之实在太优秀太出众了,于妍琪才二十几岁,正是渴望恋爱的年纪,遇到翁杭之这样的男神,别说是她了,很多条件优异的女人都难保不动心。 “老板,你一会儿是还要出去吗,让我跟你一起去吧。”于妍琪眼里的灼热,不像是看自己的老板,更像是看一个*。 翁杭之专注看着电脑,没留意她的表情,随口回了一句:“嗯,你跟着吧。” 于妍琪心头一喜,立刻笑逐颜开。 她听其他人说以前文筝在这里都是经常跟着翁杭之出去做事的,可她一次都没有去过。她还觉得是不是因为她的手,翁杭之才不让她跟。 现在,她听到他说可以跟去,这心里欢喜啊,就像是得到了好的奖赏。 一小时后,翁杭之果然出去了,随行的还有于妍琪。 一路上,于妍琪都在偷瞄着翁杭之的侧脸,怎么看都看不够,但她又不敢太过表露自己的痴迷,有时还得掩饰一下。 跟着翁杭之出来办事,可翁杭之却吩咐她在车里等,他自己去了警局一会儿就出来了。 于妍琪纳闷儿,心想怎么她出来却啥事都不干了呢,是什么意思? 警局出来之后,翁杭之开车去了一个别墅,见委托人的家属……同样的,也只是让于妍琪待在车里。 最后,车子在龙京大酒店门口停下了。 酒店?这是……难道他是想?于妍琪顿时感到又羞又慌,火热的眼神灼灼望着翁杭之,她以为他这是在主动对她发起攻势呢。 “你的脸这么红?你很热吗?”翁杭之随即指指酒店的大门,对于妍琪说:“今天是你母亲生日吧,我在顶楼餐厅订了一个位置,一会儿你就打电话给你父母,让他们来这里吃晚饭,所有的消费都记在我帐上就行。我现在要回家去了,你们,用餐愉快。” 原来如此,不是翁杭之想跟于妍琪去酒店,而是让她和父母去吃饭。 于妍琪尴尬不已,她会错意了,不由得倍感失望……如果刚才翁杭之真的是叫她上去开个房间,她会很开心的。 这时候的于妍琪都还没意识到自己的思想已经出现严重的偏差了,正走向更深的黑暗。 ☆、149:向老公坦白 最近翁杭之的生活都变得更规律了,一到下班时间他除了特殊情况之外都不会再加班。不像以前总是一个人孤独无聊时常靠加班来打发时间。 现在他有家庭了,有老婆孩子,心有了归属,人都充实起来。最大的差别就是他以前不会急着回家,可现在他一下班就巴不得能飞奔回去。 今天他只是将于妍琪送到酒店,然后自己回家了。 一进别墅的大门就看见晴晴和团子在花园里嬉戏,这温馨的画面总是能将翁杭之忙碌一天的烦恼都赶走。 团子越长越像个毛球了,跟晴晴的感情也是好得像俩姐妹。玩累了就躺在草坪上,懒懒地靠在晴晴身边,享受着小主人的疼爱……挠肚皮。 “团子,舒服吗?”晴晴的小手帮团子挠肚皮,还会跟团子说话。 团子有时会喵两声,像是在回应。而它的两只腿儿都伸直了,表示它现在感觉很好呢。 翁杭之站在晴晴旁边,静静凝视着眼前的小天使,他这心里暖暖的,满满的父爱从眼里流泻出来。 “晴晴宝贝,今天在幼儿园过得怎么样啊?”这是翁杭之现在一回家就会问的话。 晴晴那双亮亮的大眼睛里发出灿烂的光泽,小脸蛋红红的,带着试探的语气问:“今天我在幼儿园弹了老师的钢琴,我很喜欢……我以后可以有钢琴吗?” 说到这,晴晴还怕翁杭之会不同意,赶紧地拉着他的袖子,乖巧地说:“我可以帮你做事,用劳动换我的钢琴。” “嗯?”翁杭之诧异,被孩子这话逗乐了,好奇地问:“为什么要用劳动来换?” 给孩子买东西,做父母的只要有那么能力,都会尽量办到,很多家长都是无条件的买买买,但晴晴却是要用自己的劳动做交换,这怎不让人惊喜呢。 晴晴眨动着圆圆的眸子,奶声奶气地说:“妈妈说,如果我想要得到什么东西,就要先劳动。不劳动的人是没有资格要求买东西的。” 翁杭之心里暗暗点头,很欣慰,文筝把晴晴教导得很好。 “那可是你爷爷给你买的好多玩具和衣服呢,你要怎么去交换?” 满以为这个问题会难倒晴晴,谁知道她却很认真地说:“我把一大半的玩具和衣服都给妈妈了,请妈妈帮我寄去山区给那些我不认识的小朋友……他们没有衣服穿,好可怜的。还有我现在每天都在帮爷爷擦鞋子,我有劳动的。” 这孩子,不但机灵,还有一颗最纯净最善良的心。 翁杭之一把抱着晴晴,感动得眼睛都发热了。 他是积了多少福气才能有晴晴这么好的孩子,才四岁,就已经懂得要去帮助弱者,懂得与人分享,这种难得的品质,比所谓的分数成绩更让翁杭之感到欣喜。 “宝贝,爸爸答应你,让你用劳动换取你想要的钢琴,那么现在,你就把爸爸的公文包拿进屋子去,这就算是你第一天的劳动,好不好?” 晴晴开心地拍手,欢欢喜喜的提起黑色的公文包……孩子太小,公文包她只能一半提着,一半还耷拉在地上,就这样拖着进了屋子。 团子在后边跟着蹦跶,像是在给小主人加油打气。 翁杭之跟在晴晴身后,看着这小身影有点吃力地拖着他的公文包,可她那么高兴,纯真的笑容感染了大人,他也会跟着心情愉快。 这一大一小之间的距离又拉近了一些,这是好事。翁杭之盼着晴晴主动叫爸爸的时候。 吃晚饭,才7点钟,翁杭之和文筝带着晴晴出去散步了,当然还有可爱的团子猫咪。 一家三口的身影在暮色下显得格外温馨,他们不知道在远处的一辆车里,杭庭玉将这一切都看在眼中,神色复杂。 杭庭玉知道儿子跟文筝结婚的消息,她更知道自己已经无力改变什么了。儿子长大了,有主见,有能力,无论是从经济还是家庭方面,都制约不了他。 更何况,文筝还给他生了个女儿……两人的缘份原来在几年前就定下,这就像是在做梦一般神奇。 所以,他要跟谁结婚,杭庭玉真的无能为力。只可惜她到现在才明白这点,如果早点看透,她也许不会傻到要跟梁雪瑞联合起来企图赶走文筝,最后那无耻的阴谋也变成了笑话。 杭庭玉如今也没了以前的强势和嚣张,因为那天在她家,翁杭之说过了从此之后跟她是陌路。儿子的伤痛和坚决,让这个女人终于有点觉悟了,原来自己这些年一直都以为过得风风光光的,可到头来,她的晚景生活却是连普通人都不如。 她有钱,但她除了庾弢之外,没有人在她身边,她连个像样的家都没有。 最可悲的是儿子结婚她都没能去吃顿饭,她没脸去啊…… 杭庭玉就这么呆呆的在车里坐了好一会儿才离开。但是,不到十分钟,她又回来了。 她觉得自己该去见见翁锦良,好几天没见,他还好吗? 想想这个男人,为了她,至今都未娶,还在等着她复婚,她如果还不能拿出点真心对待她,或许这辈子她将会永远失去一个爱自己的男人和儿子的一家。 河边,文筝牵着晴晴,晴晴牵着团子,翁杭之就负责背包。 包里装着纸巾、手帕、水、驱蚊液、垫子…… 不想走了的时候就坐在河边歇一歇,吹吹河风,多凉爽啊。 文筝一直都在留意着翁杭之的表情,而她其实是有心事的,想趁着今天这么合适的气氛,把有些话说出来。 “老公……” “坐吧,坐一会儿就回去。” “嗯,这地方不错,视野好,空气好。” 晴晴就坐在爸爸妈妈中间,有时会靠在妈妈怀里,而翁杭之就搂着文筝的肩膀……这都成了他的习惯动作了,只要她在,他总是会想抱着她。 文筝又何尝不是呢,喜欢粘着他,喜欢他身上好闻的清爽味道,喜欢被他抱着,有恋爱的感觉。 “老公……我想跟你说个事,但是你得答应我,听了之后别太激动,有什么疑问就说出来,我都会告诉你的。”文筝略显紧张地望着他。 翁杭之感到有点吃惊,预感文筝要说的事情恐怕不是一般的。 “你说,我听着。”他低沉浑厚的声音就在文筝耳边响起,透着几分疼惜。 文筝这也是经过思想斗争才决定向他坦白的,毕竟,这件事,事关重大,太需要勇气了。 “老公,你以前是不是认识一个叫于嫒灵的女人?” 这一霎,文筝感到肩膀上那只手抖了抖,但又很快恢复了正常。他深邃的眼眸里露出惊愕:“你……” “你先听我说……还记得我告诉过你,我读医科大的时候,之所以没有顺利毕业,是因为在我实习期间,遇到一个医疗事故,当时主刀的医生是邓国志。”文筝不由得心跳加速,因为已经看到翁杭之的脸色变了。 想必他猜到了几分吧? 文筝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接着说:“那次的手术,因为医生的过失,导致病人死在了手术台,而我一个实习医生就成了背黑锅的,外界都以为是我的错,死者的家属更是找上门来拼命,不管我怎么解释,他们都不相信我,认为我就是祸首,最后我家里的房子和车都卖了,用来付赔偿款,我也因这件事不能毕业……那个不幸的病人,就是……于嫒灵。” 文筝好不容易说完这些话,已经是紧张得手心冒汗,她不知道翁杭之会是什么反应,只觉得气氛变得无比压抑。 翁杭之半眯着凤眸看着文筝,紧蹙的眉宇,可怕的沉默,这些都让文筝越来越感到喘不过气。 “老公,请你相信我,我没有撒谎,真的不是我的错,是邓国志他为了保住自己的名誉而将我推出来当挡箭牌的。这件事,邓国志的老婆可以证明的。”文筝抱着他的胳膊,眼巴巴地看着他,心深处隐隐作痛。 翁杭之此刻的表情让人心颤,文筝真怕他会冲她发火。这是她一辈子最难释怀的伤痛,因为那是一条命,虽然不是她的过失,但她当时是在场的,目睹了一切的经过,那种揪心的震撼,一般人都承受不了的。 “老公,你说说话行吗?你什么都不说,你是要急死我啊!”文筝使劲在他胸膛戳戳,把他给戳醒。 题外话: 还在写第二章 ☆、150:相信,幸福,感动 大人情绪的变化,小孩子也有敏感的触觉,尤其是晴晴这小机灵,虽然听不懂爸爸妈妈在说什么,可她能感觉出妈妈好像很着急。 晴晴仰着小脑袋,望望文筝,再望望翁杭之,闷闷的,撅着小嘴嘟哝:“怎么啦……” 文筝下意识地搂紧了晴晴,她感到心慌意乱,很不安,抱着晴晴,她才能缓和一点。 翁杭之眼底那复杂的光亮闪烁过后,他嘴角的苦笑都是涩涩的,良久才幽幽地一声叹息…… “一切都是,冥冥中有什么注定吗,你参加了于嫒灵的那次手术,而我又跟你结了婚,现在我又收留了于妍琪……有些事,真不知道是过去了还是没过去……”他沉沉的声音,含着惋惜,含着几分无奈。 他没发火,没责怪,这已经让文筝很惊喜了,这说明他是相信她的,光着一点就足够让她欣慰了。 文筝两眼红红的,深情地看着他:“谢谢你……谢谢你没有质疑我。别人怎么误解我都可以,但你是我老公,只要你相信我,我就很知足了。” 翁杭之最不能见的就是文筝红着眼的样子,那会让他心疼不已。 他温热的大手抚摸着她的小脸:“傻瓜,我又不是蛮不讲理的。其实你以前跟我说起那件医疗事故,我都没有追问详情,就是不想在你伤口上撒盐。但今天你向我坦诚了,又知道你是背黑锅,受了委屈,我如果还不相信你,我还有资格当你老公吗?好歹我也是个律师,我不是没脑子的,于嫒灵的死,是很可惜,但那不是你的错……” 文筝不想哭,可眼眶里的水汽在打转,因为……太感动了。 一切的纠结犹豫,甚至担心害怕,都结束在“信任”二字中,因为他是翁杭之,因为他爱她。 “老公……你怎么这么好……我那天遇到于妍琪的时候就知道你跟于嫒灵以前认识,我没能在当天就向你坦白,是因为我也有犹豫,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还好我没有犯傻,还好我刚才跟你说了这件事,现在我感觉心里舒服多了。” 翁杭之佯装生气地说:“现在你才说,之前是怕我不信你吧。记得以前我们说过什么?不要再给任何人制造矛盾的机会,有什么就要说出来,否则没能及时沟通,以后才是可能出现问题。” 文筝笑着点头,乖巧地依偎在他身边:“是是是,老公大人说得对。” 不安的情绪就这样被驱散,一场虚惊,文筝又恢复了平静,夫妻俩之间的危机也解除了。 但文筝突然还想起一件事。 “老公,我跟崔卓商量了一下,于妍琪的手,是有希望治疗的。崔卓会给她制定一套适合她的治疗方案,我今天也跟于妍琪见面了,我告诉她,费用由我出,她答应了……以后她的手康复了,你就不用那么担心,而她也可以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你说呢?”文筝晶亮的大眼满怀期待的看着他,像是一个等待奖赏的学生。 翁杭之有点意外,想不到文筝连这都考虑到了。 “既然她的手能治,那是最好不过,但是……治疗的费用,你别操心了,我会跟进的。这种事儿怎么能让你花钱,我是你男人,你可别当女汉子,我不需要女汉子,我只需要老婆。”说着,他还不忘在文筝的小鼻子捏捏,亲昵的模样,羡煞旁人啊。 文筝这心里更甜了,翁杭之对她的感情,这么浓这么真,她就是睡着了还忍不住想笑呢。 “哈哈,老公,我突然发觉自己好厉害,五年前就早早地跟你遇上了,现在又能跟你组成一个幸福的小家庭……再想想,我觉得,就是为了让我和你修成正果,所以先让我受点罪的。跟我现在比起来,以前不好的经历,根本不算什么。因为,我有你,还有晴晴。”文筝脸上这满足的笑,明媚而单纯,仿佛自己就是拥有了全世界。 翁杭之目光怪怪地瞅瞅文筝的肚子,伸手去摸摸:“如果再有一个孩子,那才是完美啊。我那么辛勤耕耘,估计过不了多久该有动静吧。” 说到这事儿,文筝就禁不住脸红,娇嗔地瞪着他:“晴晴在呢,你说话可要注意啊。” 晴晴别的可能没听懂,但这话她是听明白了的。 这小可爱好奇地睁大了眼睛,把脸凑近文筝的肚子,不知道在听什么。 “晴晴你在干嘛?” “我在听妈妈肚子里有没有小宝宝。” “……谁告诉你这些的。”文筝哭笑不得,晴晴才四岁呢。 晴晴咯咯地笑,调皮地眨眨眼:“爸爸说的,妈妈会给我生个弟弟或者妹妹。” “什么,你爸爸说的?”文筝没好气地看着翁杭之:“你还真不怕晴晴会问你,她从哪里来?” 翁杭之此刻的表情却是异常激动,顾不上回答文筝,他一把将晴晴抱在怀里:“宝贝儿,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次。” 文筝这也才反应过来,刚才晴晴说了“爸爸”,难怪翁杭之这么激动呢。 可是晴晴这小豆丁机灵着呢,故意别开眼不去看翁杭之,装作啥都不知道的表情,天真无害,却是把翁杭之给急得呀。 “咳咳……哎呀……肚子好痛……气得我肚子痛……”翁杭之忽然就捂着肚子,一个劲地喊痛,但他的眼睛却在给文筝传递信息。 文筝和他有默契,一下就知道他安的什么心,不由得也笑了。 “晴晴,你看,爸爸被你气得生病了,他肚子痛,好可怜啊……你就可怜可怜他,叫几声爸爸,说不定他就好了。” 晴晴皱着小脸,低着头,扭捏着呢,还是没喊。 文筝只好继续诱哄:“宝贝,爸爸是因为你没喊他,他被你气坏了,你忍心看他一会儿被送去医院打针吗?打针啊,你不是最怕打针吗,爸爸他也怕,他会被吓哭的。乖,就叫一下,好吗?” 翁杭之也很配合,装出一副苦瓜脸,真像是快要哭了。 孩子最心软,知道打针多可怕,所以,她被妈妈说服了。 晴晴歪着小脑袋,小手摸摸翁杭之的肚子,细声细气地喊了一声:“爸爸……” 翁杭之一听,顿时乐晕了,将晴晴抱起来,举得高高的再转上几个圈……爽朗的笑声里尽是他的满足感。 “哈哈哈……宝贝儿,以后每天都要叫爸爸,好吗?哈哈哈……”翁杭之高兴得像个大孩子,这段时间跟孩子增进感情,甘当孩奴,鞍前马后的,总算没白费。 翁杭之将晴晴放在肩上,让她骑马马。小孩子都喜欢这样,晴晴也不例外,一骑上去就咯咯地笑,小手还抱着爸爸的脖子。 看着晴晴终于是彻底接受了翁杭之,文筝这心也放下来了,她一直都知道翁杭之很介意晴晴不喊爸爸,今天晴晴喊了,他的一块心病也好了。 许多事都比预期的顺利,文筝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有晴晴,有翁杭之,还有父亲……假如有一天能把母亲找到,那便是她人生最完整的时刻。 今天,对文筝来说也是一个值得高兴得日子,向翁杭之坦白了,她感觉轻松不少。 而他的理解和包容,使得她之前的顾虑都打消了。 翁杭之其实也不是对于嫒灵的死没有感觉了,他是因为理智,既然知道这件事不怪文筝,如果他还表现出对于嫒灵过多的怀念,那他和文筝之间会有矛盾隔阂,那是他最不想看到的。 现在他的家庭很平稳,他不希望有任何人和事来破坏。 于嫒灵,确实是他的初恋,这件事,只有沈驰知道。 但文筝却是他的老婆,是孩子的妈,是他一生幸福的依托。 他会怀念于嫒灵,他有时也会想起过去的片段,可他知道自己应该珍惜的是眼前的幸福,是文筝和晴晴。 =========== 治疗于妍琪的手,当然需要她亲自到医院了。翁杭之是老板,他也支持文筝的决定,这件事,他上班之后也告诉了沈驰和魏明涛,意思是先说一下,于妍琪有时可能会因为治疗的关系而耽搁工作。 沈驰和魏明涛都表示赞成,他们知道翁杭之是想借此补偿于家,也算是告慰于嫒灵了。 于妍琪想不到文筝真的跟翁杭之说了,更想不到翁杭之会相信文筝。 对于妍琪来说,她是不会相信文筝背黑锅的,她认定就是文筝害死了她姐姐,所以,当翁杭之试图跟她解释时,她心里不但没有释怀,反而更加深了对一种恨。 题外话: 第三章还在写啊写 ☆、151:我宣布,这个男人是我的 办公室里,于妍琪低着头一言不发,死死咬着唇,一滴一滴眼泪落在手背上。 翁杭之在代替文筝向于妍琪解释,他不希望文筝那黑锅背着一辈子,更不希望于家怨恨文筝,他想要化解当中的仇,可显然没收到好的效果。 于妍琪忽地抬手一抹眼泪,苍白的脸颊上露出愤怒和痛苦:“这就是你对这件事的态度?如果我姐姐在天有灵,她会对你很失望。就因为文筝是你老婆,所以你就维护,你就相信文筝所说的,呵呵……你不是律师吗?你怎么可以这么是非不分?” 于妍琪的这番话,让翁杭之颇为无奈,同时也感到几分痛惜。但他理解于妍琪的想法,她的亲姐姐死了,她心里有恨,有先入为主的错误观念,根深蒂固,想要改变太难了。 或许他不该这么急,不该指望着于妍琪能立刻接受他所说的。 “妍琪,你现在的情绪还比较激动,等你冷静冷静,以后时间长了你就会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翁杭之也算有耐心了。 于妍琪心头一惊,自己怎么那么傻呢,就算不信,也不该在翁杭之面前表现出来啊,这样,他怎么会跟她走得近? 于妍琪擦干眼泪,点点头,冲着翁杭之笑笑:“也许你说的是对的,但我需要时间去消化。不管怎么样,你和文筝的好意,你们帮我治疗这只手……我,很感谢你们。” 翁杭之自然还不能洞悉于妍琪的所有想法,见她的态度有所缓和,他也欣慰,觉得将来或许真的于家能不再仇视文筝了。 “这件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别有心理负担,现在你要做的就是配合医生治疗,如果上班需要请假的时候你可以提前跟MISS吴说。”他笑起来的时候有种连自己都不知道的温暖。 确实翁杭之最近有变化,时常都在笑,除了高冷,他也有阳光的一面。 于妍琪出去了,可她这心里是揪着的。是实话,她不明白文筝怎么敢对翁杭之坦白呢?难道文筝真的不是害死她姐姐的人? 这个念头才刚起,于妍琪就立刻否定了,眼中更加坚决……不,绝对不能被人忽悠了,文筝是于家的仇人,是她害死姐姐的,是她! 于妍琪那天在酒店遇到文筝,还故意说让文筝别把这件事告诉翁杭之,实际上她是想的,挑个时间,由她找机会,装作不经意地向翁杭之透露,这样,翁杭之就会因为文筝的欺骗而发怒。 但她的算盘打错了,没想到文筝这么快就决定告诉翁杭之。 文筝,她到底有什么能耐可以让翁杭之那么相信她?于妍琪想不通,她也不会甘心。 害死姐姐的人,以前只是赔偿了一点钱就完事,可一个人的命,是那点钱就能弥补的吗? 于妍琪认为,就是因为姐姐死了,所以父亲才为了逃避伤痛,在外结交了一帮赌场的人,最终导致于家落魄至此……好好的一个家就毁了,算来算去,罪魁祸首就是文筝! 于妍琪对文筝的恨意是越来越强烈,这么发展下去,她迟早会走火入魔的。 下午两点,崔卓给于妍琪打了电话,约她在医院见面,开始第一次的治疗。 这件事能让于妍琪的心情稍微缓和那么一点点,她盼着自己的手能早点好起来。 这些事都解决得差不多了,文筝今天才有闲心去杜佩箐的工作室走走。 听说杜佩箐已经装修好,准备要开业了。 其实也就是简单的装修,墙壁刷了一遍,地板换了,再买了一些新的办公用具,将这里妆点得更具有时尚感和潮流的气息。 坐落在黄金地段,这间工作室,杜佩箐很满意,这里将会是她在龙京市起步的第一站。 原来的画室太大,现在被一分为二。一半是杜佩箐的工作室,另一半是杭靖枫的画室,仅仅一墙之隔。 杭靖枫就有点郁闷了,以前画室很宽敞的,现在缩小了一半,总是感觉不习惯。 几天没来画室了,杭靖枫今天先是在楼下画廊转悠转悠,然后再上去画室,还带了两个美女一起来的。 这两个美女以前来过画室一次,现在又来,发现跟以前不一样了,怎么被分隔开了呢? 但她们都知道这是杭靖枫的地盘,没想那么多,直接推门进了杜佩箐的工作室,而杭靖枫此刻正在卫生间…… 一位穿着黑色紧身裙和十寸高跟鞋的女人,大刺刺地坐在杜佩箐面前的椅子上,黑漆漆的眼里满是嘲笑:“你是哪位啊?看来杭靖枫对你不错嘛,把你安置在这里,你们就可以朝夕相对了,哈哈哈……只可惜,他的心没人能抓得住。” 她旁边的一个穿米色风衣的女人也立刻附和着说:“杭靖枫的女人太多了,不过你好像挺特别的,长得还勉强过得去,可杭靖枫当着你的面,把我们带来,说明他根本不在乎你。” “……” 这两个女人叽叽喳喳说一通,她们以为杜佩箐也是杭靖枫的女人,特意来奚落一番,找个痛快,只是没见杜佩箐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她们更不知道眼前这位是什么样的硬石头,傻乎乎地惹到了。 杜佩箐何等聪明,一听就知道这俩女人是搞错了,但这毕竟是她的工作室,被人擅闯进来叫嚣,这口气,她还真不想吞下去。 只见杜佩箐这张绝美的容颜在瞬间化为冰霜,一抬手,“啪……!”的一声猛地拍在桌子上,将那两个女人给惊得一颤。 “你们是谁的脑残粉,与我无关,但是,我警告你们,十秒钟之内不走出我的工作室,我会让保安上来把你们扔出去!”杜佩箐凌厉的眼神很有威慑力,气势一下子爆发。 两个女人想不到杜佩箐会这么硬气,同时也感觉很没面子,恼羞成怒,冲着杜佩箐骂。 “你算个什么东西?这么跟我们说话!” “哼,不要脸,这里是杭靖枫的地盘,你以为这是你家啊?你凭什么叫我们走?” “狐狸精,长得一副狐媚相还这么凶,别以为杭靖枫会帮你!” “就是嘛,以为自己是谁呢,不也是个被男人玩弄在手心的货色?哈哈哈……” “……” 杜佩箐在笑,是怒火攻心气得发笑,笑这两个无知的女人脑子有病。 可她知道,杭靖枫才是关键。 杜佩箐冲着门口低吼:“杭靖枫你给我滚过来!” 这吼声,把旁边两个女人都看啥了。 杭靖枫也是刚来,在门口就听到里边的声音了,他知道不妙,但已经来不及了,谁让那两个女人蠢到家呢,谁不好惹,偏惹杜佩箐! 杭靖枫嬉皮笑脸地走过去,两个女人立刻像见到救星一样冲过去依偎在他身边。 “杭靖枫,你看她……好凶。” “帅哥,你还不管管她,她说要叫保安把我们扔出去,可这里是你的地盘啊……你不能看着她欺负我们吧。” 这声音,娇嗲得很,杜佩箐听得都快吐了,嗤笑着说:“杭靖枫,你来得正好,赶紧地,把这俩神经病给带走。” 杜佩箐脾气泼辣,敢说敢做,即使是杭靖枫在,她也不会低头。 杭靖枫先前在门口全听到了,心里暗暗叫苦啊,要不是这俩女人去惹杜佩箐,他也不会跟着出丑,现在搞得他也很没面子。 “咳咳……杜佩箐,你这泼脾气,真是得改改了,这两个是我的朋友,她们不知道这里已经租给你了,以为还是我的画室,所以才会闯进来。” 杜佩箐知道杭靖枫是在解释,他是房东,她也不好太过于强硬,双方有个台阶下就算了,她可以不计较。 但是…… 穿紧身裙的女人一脸不相信地说:“杭靖枫,这里不是你的了?你租给她了?不会吧,以前我们说想在这里开个发廊,你都不肯,现在你却给她了……难道她比我们更懂得讨你欢心吗?” 本来都没什么事了,可这个没脑子的女人,几句话又成了火上浇油,杜佩箐这下不淡定了,两眼死死瞪着杭靖枫,在他惊诧的目光中,她忽地脸色一变,眼底闪着恶作剧的光芒,然后表情变得无比妩媚,一把将杭靖枫扯过来,紧紧拽着他的胳膊靠着他,冲那两个女人说:“你们猜对了,现在我宣布,这个男人是我的,你们,可以滚蛋了!” ☆、152:完结倒计时1 这是杭靖枫听到的最惊奇的事件了,顿时愣在原地,表情十分精彩。 杜佩箐虽然身高有170,但是杭靖枫有180呢,站在他旁边,杜佩箐就变得小鸟依人了,还故意装作跟他很亲热的样子,凑在他耳边笑嘻嘻的嘴里的却是在说:“这两个女人太欠了,是她们先惹我的,怪不得我,你如果不配合我的话,我就在你那张画上添几笔我的杰作……” 威胁,这是赤果果的威胁啊!杭靖枫喜欢画画,而杜佩箐却说要将在他的画上捣乱。但这办法真有效,杭靖枫的弱点就是他的画。 那两个女人已经气得快抓狂了,可还有点不死心,冲着杭靖枫嚷嚷:“她说的是真的吗?” “杭靖枫,你说,到底要她还是要我们俩?” 杭靖枫其实也就是玩玩而已,他对女人是不会付出真感情的,爱钱的女人跟他在一块儿那就是各取所需。 “呵呵……你们还是走吧,我女人脾气不好。”杭靖枫紧紧搂着杜佩箐的腰,他想通了,既然杜佩箐要演戏,他就成全她,顺便也揩点油,让她知道他不是软柿子。 果然,杜佩箐的脸色有点僵……杭靖枫这家伙居然趁机占她便宜? 两个女人见杭靖枫都亲口承认了,哪里还有脸待下去,狠狠地一跺脚,嘴里骂骂咧咧地走了。 终于清静了,杜佩箐这才放开了杭靖枫,可他不放手啊。 杭靖枫低头看着眼前的女人,别说,她皮肤还真好,很水嫩,眼睛还这么大……她身上的味道不是香水,但是很好闻,她柔软的发丝在他脸上拂过,一不小心就勾动了他心底那根弦…… 杭靖枫脑子一抽,笑着说:“怎么过河拆桥啊?刚才不是还说我是你男人吗?现在我该收回一点冠名权。” 说着,杭靖枫就凑过去佯装要亲她。 “停!”杜佩箐死死抵着他的胸膛,身子往后仰着,美目瞪着他:“想趁机占便宜?没门儿!刚才是演戏,你又不是不懂,现在完事儿了,你回隔壁去吧,慢走不送。” 杜佩箐挣扎着从他怀里出来,不知怎的也有点心慌意乱,不小心脚下没站稳,身子一歪…… “啊……”杜佩箐失声惊叫,可是在她摔倒之前,杭靖枫已经大力一扯! 惯性使然,杜佩箐撞进他怀里,免于摔倒,可是这一撞的位置太巧合了,两人的嘴唇就那么意外的沾上了…… 一霎间,好像触电似的,两人都傻了,愣愣地呆了好几秒,杭靖枫这家伙还舔舔唇……下一刻,他被杜佩箐狠狠推开。 “呸呸呸……我回家得好好漱口,真是的……”杜佩箐使劲擦着嘴唇,一脸的嫌弃。 本来还在回味的杭靖枫一听,俊脸顿时就绿了:“你什么意思?好像我很脏?” “呵呵……你女人那么多,每天亲多少个,你数得过来吗?敢说不脏?” “你……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亲别的女人了?你这是对我的侮辱!” 杜佩箐一时语塞,确实她没有看到,但心里就那么想的,因为杭靖枫是花花公子嘛。 刚才那短短几秒,带给两人的震撼都是同样的,只不过两人都不会说,还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正尴尬之际,忽听门口传来文筝的声音。 “佩箐……小舅舅……”文筝好奇地看着这两个人,先前好像听到在争吵? 杜佩箐立刻就眉开眼笑地拉着文筝,而杭靖枫就嘴角抽抽,心想文筝啥时候来的? “文筝,你来得正好,一会儿叫上杭之,晚上去我朋友新开的餐厅吃个饭。” “小舅舅,那是男的朋友还是女的朋友呢?”文筝俏皮地眨眨眼,颇有深意啊,这让杭靖枫有点囧。 “当然是男的了。”杭靖枫说这话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瞟了一眼杜佩箐,果然发现那女人在看着他。 杜佩箐别开视线,却听文筝说:“那佩箐可以一起去吗,你们男的吃饭聊天,我和佩箐也有很多话说呢。” 杜佩箐扁扁嘴:“文筝,我就不去了吧,改天你来我请你吃饭,顺便你把晴晴也带上。” 文筝聪明地察觉到杜佩箐和杭靖枫像是有点不对劲。 “佩箐,我是真的有事跟你说,最近我好闷……” “啊?闷?难道是你老公对你不好?那行,我去吃饭,你有什么不开心的就告诉我,如果是翁杭之让你受委屈了,我就帮你把他揍成猪头,怎么样?”杜佩箐这豪爽的架势,旁边的杭靖枫脸色就黑了。 “我说杜佩箐,人家夫妻俩好着呢,你少在这边叨叨。” “哈哈,男人总是帮着男人,那女人就不能帮着女人了?好不好,文筝说了才算。” “……” 文筝赶紧地拉拉杜佩箐的袖子,再向杭靖枫挤挤眼睛:“哎呀你们就是爱斗嘴,这是传说中的欢喜冤家吗?” “跟她?” “跟他?” 杭靖枫和杜佩箐同时对望一眼,然后……“切……” 文筝在一旁忍不住哈哈大笑,越发觉得这一对很有趣,她是想撮合撮合的,所以才想要杜佩箐也一起吃饭。 “小舅舅,昨天外公来看晴晴了,他叫我们提醒你一下,两个月的时间很快会过去的。”文筝故意将“两个月”说得很重。 果然,杭靖枫开始扶着额头,一副苦瓜脸,然后叹口气,回隔壁画室去了。 两个月,是啊,他那天是一时脑子热,答应了老爸,说他会在两个月之内找个女朋友回去,看来到时候要食言了。 杭靖枫这货虽然在女人堆里打转,表面上像个花花公子,但其实他不是真的那么不堪的,他就是玩玩,却不会带女人去酒店乱来。可这一点,很多人不知道,都会误以为他跟那些女人发生过关系。 对此,杭靖枫都懒得解释,反正也还没遇到自己真正喜欢的女人。 于妍琪自从开始治疗之后,每个星期会有两天去医院,接受物理治疗的同时还会持医生开的药。 她的手是肌肉严重损伤,又错过了最佳的康复期,现在治疗起来有点难度,不是一天两天能解决的。 一晃半个月过去,于妍琪的手还是没有好,文筝和翁杭之都经常会关心她治疗的进展。 甚至文筝还曾去医院看于妍琪做物理治疗。 文筝最主要还是处于一种帮助弱者的善心,她知道于家这两年处境很糟糕,再想想自己目睹于嫒灵死的时候……她为那个年轻的生命而惋惜,也希望于妍琪的手治好了之后,能重新面对新的生活。 愿望是好的,但于妍琪怎么想呢?只有她自己才知道了。 一边接受治疗,工作还是要做的。 于妍琪每天会在事务所上班,只是每个星期会有两天下午请假。 她对翁杭之的喜欢,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越来越不可自拔。但她知道不能表现出来,否则她会被人指责的。 这样压抑在心里,加上她对文筝的仇恨,她的内心世界越来越往黑暗靠拢。有着跟她姐姐一样清新娟秀的外表,但人的本质却大不相同。 这天,翁杭之从外边回来,刚进事务所,后脚文筝就来了。 文筝手里还提着两盒蛋挞,是她刚买的,新鲜出炉香喷喷的。 MISS吴他们可是高兴,正好下午茶有着落了,大家都说老板娘真贴心。 翁杭之站在办公室门口,搂着文筝,嘴里还吃着蛋挞,两口子有说有笑的,看上去十分恩爱。 “怎么突然送蛋挞来了,是不是太想我,想借着送蛋挞来看看我?”某男大言不惭,现在说话越来越肉麻。 “我是在附近办事,刚好看到那间面包店的蛋挞出来了,就买点过来给你们吃咯。” “哦……这意思是,你不想我?” 文筝娇嗔地横了他一眼,靠在他肩膀上,凑在他耳边说了句什么,别人听不到,可是翁杭之就笑得好幸福好满足的样子。 几乎所有人都是开开心心的,只除了在角落观望的于妍琪。 嫉妒的火,在她心里熊熊燃烧。每一次只要看到翁杭之和文筝一起出现,还亲亲热热的,于妍琪就像是长了刺一样难受,她的眼神会变得很可怕。 刚从茶水间出来的魏明涛,无意中看到于妍琪这表情,不由得一怔。 她平时都是斯斯文文很温婉的,可此刻的眼神好阴沉好狠毒。 魏明涛是翁杭之的好兄弟,他也是个聪明人,瞬间就猜到了几分,他觉得应该把自己看到的,告诉翁杭之。 题外话: 这本书快要完结了,正在奔向收尾阶段。 ☆、153:完结倒计时2 周末,五点半了,事务所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只有翁杭之和于妍琪还在。 翁杭之是要等一个客户来签字,而那个客户的车还堵在路上,估计还要半小时才能到呢。 于妍琪是自己要留下来的,她不会放过每一个可以跟翁杭之单独相处的机会。 翁杭之一边等客户一边看文件,在办公室里待着,门也是敞着的。 忽然就看到于妍琪一脸愁容地走进来,她的衣服上边一大块茶渍。 “老板……” “嗯?”翁杭之一抬头,看见于妍琪这么狼狈,不由得眉头一皱:“怎么搞的?” 于妍琪无奈地笑笑:“是我自己不小心……毕竟只有一只手,有时候感觉很力不从心。” 翁杭之闻言,下意识地将目光落在她的那只左手上,心想这治疗到什么时候才会有起色呢? “老板,我想借你的休息室用一下,我得洗洗这衣服,不然一会儿走出去就太难堪了。” 翁杭之的休息室里有浴室,方便打理。 “去吧。”翁杭之应了一声就继续低头看文件,于妍琪自己进去了。 十分钟后,于妍琪都还没出来,翁杭之不由得往休息室那边看看。 熟悉翁杭之的人都知道他有一点洁癖,在这事务所里,他上卫生间都是在休息室的专属马桶,可现在于妍琪在里边。 翁杭之走到休息室门口,敲敲门,没动静,更加纳闷儿了,这人怎么还不出来? 耳朵贴在门上一听……翁杭之蓦地一惊,他听到里边传来于妍琪的喊声,是在喊他的名字。 “老板……帮我……老板……我摔倒了……老板……” 于妍琪声嘶力竭,显然是又痛又急的。 翁杭之没想那么对,推门就进去了,看到浴室的门敞着,于妍琪倒在地上,痛苦地望着门口。 “妍琪!”翁杭之奔过去,一把将人抱起来。 “好痛……” “摔倒哪儿了?” “腰,还有这里……”于妍琪红着脸指指臀部。 最尴尬的是现在于妍琪身上的衬衣扣子还是解开的,她刚脱下来洗了一下但茶渍还有一些没洗干净,她是没来得及扣就摔倒了。 所以现在对翁杭之最大的考验是……他面对的是一个上半身近乎赤果的女人。 如果是换做其他男人,此刻也许就把持不住了,可翁杭之是谁啊,他的定力是经得起考验的,即使这场面那么香艳,他依然能保持不生出邪念。 于妍琪被他抱着,虽然一脸痛苦,可她心里是开心雀跃的,羞答答的表情,手搭在他脖子上,那眼神就像是在看自己的*。 翁杭之目不斜视,面不改色地将于妍琪放在了*上,她摔到了,当然需要躺着休息,如果严重的话还要送医院。 就在翁杭之刚放下她时,这休息室的门突然被人推开了,进来的人看到眼前这一幕,惊得差点跳起来! 画面瞬间定格在这一秒,任何人看到都会容易产生联想和误会。 “你们……” “老婆!”翁杭之一下子就冲到了文筝面前。 是的,文筝来了,她来得太凑巧,怎么都想不到自己会看到刚才那一幕。 文筝的脸色涨红,不知是不是太生气,一时间她竟说不出话来。 “老婆,于妍琪她摔倒了,我把她抱起来,你来得正好,看看她有没有摔伤,如果有需要,就叫救护车。”翁杭之温柔的言语中并没有太多慌乱,因为他是问心无愧的。 文筝确实在刚看到时,一股怒火攻心,但她还没傻到转身就跑。听了他的解释,她也就释然了,原来如此。 不得不说文筝的心理是强大的,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冷静下来。 于妍琪尴尬地揪着自己的衣服,羞愤不已,勉强冲着文筝笑笑,可实际上她心里无比嫉恨……瞧翁杭之那么急着跟文筝解释的样子,她看到会感觉很受伤。 “于妍琪,你哪里痛?”文筝的表情很严肃而认真,她虽然是听了翁杭之的解释,但她还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可直觉告诉她,于妍琪这个女人不太正常。 “我……这里……还有这里……”于妍琪指着痛的位置,咬紧了牙,显得很难受。 文筝拧着眉头说:“我看,还是送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好,万一伤到脊椎可就麻烦。” 于妍琪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摆摆手:“医院?不用了吧,去检查又要花一笔钱,我还是先回家休息,擦点药酒,如果明天不见好,我再去检查也不迟。” 翁杭之没做声,文筝是学医出身的,看文筝怎么说。 文筝瞅瞅翁杭之,再看看于妍琪,语气淡淡地说:“那好吧,你先回家擦药……明天……” 翁杭之立刻接过话头:“明天你不用来上班,休假吧。” 于妍琪装作很感激地点头,可谁知道她心里埋藏着的仇恨种子还在不断地滋长…… 这看似是巧合,但根本就是于妍琪的心计。 她是无意中听到翁杭之在跟文筝打电话,得知文筝要来事务所等翁杭之下班,所以,她才故意把茶渍倒在自己衣服上,这样她就能借口进去翁杭之的休息室。 至于摔倒,就更假了,她只是倒在地上喊他的名字而已,衣服的扣子不扣也是故意的。 这么做的目的,她想要的效果是希望文筝在来的时候最好能看到翁杭之和她亲热的画面。 只可惜,她太不了解翁杭之了,她以为他跟很多男人一样的经不起*。 她错了。错在将翁杭之看成一个会被*控制的男人。翁杭之没有碰她,所以文筝来的时候仅仅只是看到于妍琪衣衫不整地被翁杭之抱着在*上,这样翁杭之的解释才是可信的。 设想一下,如果翁杭之定力不好,或许文筝来看到的就是他和于妍琪亲热的镜头,那么,不管怎么解释都是没用的了。 于妍琪的心计没有得逞,可是她更加嫉恨了,因为她再一次地认识到翁杭之是个多么难得的男人,文筝又是多么的幸运。 越来越浓的仇恨,会促使于妍琪做出什么来,没人知道。 当文筝和翁杭之回到家之后,似乎谁都不愿主动提起先前那件事,但不提也不行,否则会有疙瘩。 吃完晚饭,翁锦良带着晴晴在花园里玩,翁杭之在书房里工作。他给自己的时间是一个小时,忙完手里的事就去陪老婆孩子。 过了一会儿,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不用回头他都知道是谁了。 果然,文筝端着一杯柠檬茶进来了,那味道一闻着都让人神清气爽。 但是文筝一放下杯子就走,不跟他说话。 翁杭之一愣,好像明白了什么,不禁哑然失笑,伸手将她抓住,往怀中一带,顺势就要把嘴巴凑上去。 文筝脑袋一偏,躲过他的吻,鼻子里哼哼着,不理他。 “老婆,你这是干什么?” 文筝横了他一眼,扁扁嘴:“你自己心里清楚。” 翁杭之的眼神变得更温柔了,捧着她的脸蛋,*溺地捏了捏:“你啊,是为今天的事不开心吧?我都已经解释过了,难道你不相信我?你以为我跟于妍琪有什么?” 文筝是憋着的,先前在事务所里不便追根问底,现在她得搞清楚是怎么回事。 “你想想我当时推门进去是什么心情?我差点气得吐血了!”文筝瞪着眼,气鼓鼓的表情十分有趣。 翁杭之却不急,反而是感觉美滋滋的,老婆吃醋嘛,这感觉不错。 “事情是这样的,在你来之前,于妍琪她的衣服上弄到了茶渍,然后……”翁杭之将经过都告诉文筝了。 文筝的脑子可比一般女人机灵多了,一听之下,心里顿时明白了几分,这事儿多半是于妍琪的诡计。 聪明人就是说话不费劲,文筝这么一想就已经把事件猜了个*不离十。她心里凉飕飕的,越发觉得于妍琪这个人不能继续留在事务所,否则以后还不定会出什么事儿。 文筝是相信翁杭之的,可她不想成天为于妍琪费神。 文筝的脸色缓和了些,眼里露出几分怅然:“老公,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于妍琪不适合在事务所里工作了,不如你就叫她辞了吧,等她的手好了,她就可以去其他地方工作,照样能养家糊口。” ☆、154:完结倒计时3 辞掉于妍琪,这是个十分敏感的话题,翁杭之会是什么态度,文筝不确定,她此刻只是很认真地看着他。 翁杭之浓密的眉毛挑着好看的弧度,嘴角那一抹熟悉的微笑是令人心悸的*溺。 “既然你这么想,那就依你吧。帮助于妍琪固然是看在于嫒灵的份上,但还不至于为了于妍琪而影响到我们夫妻的感情。” 他温柔的声音,他的理解和体谅,让文筝倍感惊喜,想不到这么顺利,本来还以为要费一番口舌的。 “老公,你太好了!”文筝抱着他的脖子,吧唧一口亲在他脸上。 这货就得瑟地笑笑,转而又略带严肃地说:“还有几天就是该发工资的时候,等领了工资,我再跟于妍琪说。” 这意思就是在告诉文筝,这事儿不是今天说起,明天就把人辞了,多等几天到领工资的日子,是很合理的。 文筝也明白,点头表示赞成:“知道啦,老公,我又不是蛮不讲理的人,不是要你马上就让她走,等发工资之后吧。” 翁杭之的鼻尖跟她的鼻尖轻触,呼吸相闻,有种甜蜜的温馨,能感觉到彼此的心更靠近了。今天发生的事,夫妻俩都能理智地对待,不至于让于妍琪得逞,这就是一种胜利,是夫妻间的信任战胜了居心*的人。 如果是换做别人,或许在看到那场面时就会大吵大闹了,哪里还会像现在这么和谐。 文筝的做法是明智的,她给了翁杭之解释的机会,她也相信他的为人,这才使得一场危机被化于无形。 所以说呢,当夫妻间出现矛盾和误会以及危机的时候,彼此处理的态度很重要。不同的态度或许带来的就是不同的结果。 翁杭之也因此越发觉得文筝通情达理,自己有这么个老婆,何其有幸? 文筝心里却是想着,翁杭之连于妍琪那么无耻的招数都能抗拒,这样的男人,世间又有几个? 能遇到彼此并且组成一个家庭,是双方的幸运,唯有珍惜,才是最好的回报。 一晃几天过去,日子很平静,于妍琪的治疗还是正常进行的,今天是发工资的前一天,于妍琪下午要去医院,她两点钟离开事务所。 自从那天在休息室的事情发生之后,于妍琪见到翁杭之的时候也会脸红,显得有点扭捏,但翁杭之心里坦荡荡的,没有特别的表现,一切都跟平时一样。 于妍琪收拾好了工作间,拿着垃圾铲子往茶水间走,刚到门口就听到了翁杭之在里边打电话,她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 于妍琪不知道翁杭之跟谁打电话,但她听到了自己的名字,还有“工资”“辞退”等等字眼。 翁杭之打完电话一转身就看到于妍琪,不由得微微一愣。 于妍琪很聪明,赶紧地说:“老板,我的工作都做完,到两点了,我该去医院了。” “嗯……”翁杭之点点头,没有多问,拿着杯子径直走了出去。 望着他的背影,于妍琪脸上的笑容逐渐凝固,转为愤恨。 因为她猜到了或许翁杭之是要打算在发工资之后就喊她走。 也就是说,她可能明天就要离开事务所了! 一定是文筝……一定是文筝搞鬼!于妍琪心里在狂喊,极度焦躁不安,她不想离开,那意味着她不能每天见到翁杭之了。这么一想,她就感到十分痛苦,同时,她对文筝的憎恨再度加剧。 仇恨是可怕的,它具有毁灭的力量,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伤己。 于妍琪怀着满心的愤怒,情绪难以平静,到了医院接受物理治疗,她在整个过程中都是心不在焉的。 巧的是今天文筝也去医院了。因为要备孕二胎,文筝和翁杭之得检查身体啊,她今天就是来拿检查报告的。 文筝对于妍琪的治疗时间很清楚,她知道今天于妍琪也在,想看看治疗的进展,她去治疗室坐了一会儿就走了。 文筝拿到报告之后就离开医院了,但是在刚走到医院门口时,她接到了于妍琪的电话。 原来是于妍琪做完治疗之后就走了,她的药忘在了治疗室。 “文筝你一会儿要到事务所的吗,那麻烦你了帮我拿一下我的药,谢谢。”于妍琪很客气,说话也挺礼貌的。 拿药只是举手之劳,文筝很干脆就答应了。 半个多小时之后,文筝出现在事务所,五点钟了,她等翁杭之下班一起走。 于妍琪在工作间里,其他还有MISS吴和程烨他们几个在。 当着大家的面,于妍琪问文筝药拿来没有,文筝将药给她,两人没有多说话,之后一个去了办公室,一个去了卫生间。 这只是个小插曲,谁都没有在意过程,但是,就是这样不起眼的小插曲,却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恶果…… 这天晚上,文筝和翁杭之都睡得正香,别墅里静悄悄的,可是到了快12点的时候,团子就开始不停地叫起来,最先被吵醒的是佣人,以为猫咪饿了,琢磨着要不要喂点猫粮呢,这时候,门铃却响了。 深夜12点,会有谁来?佣人看着监控器上的显示屏,门外的人穿着警服,似乎还有警车? 确实,别墅的大铁门外,现在就有警察来了。 佣人急忙叫醒了翁锦良,紧接着翁杭之和文筝都被叫醒了,大家都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是好事。 警察进门,带头的是竟是陈警官。 这陈警官,文筝和翁杭之都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却没想到有一天陈警官会出现在自己家。 翁锦良当然也认识陈警官,见他带着一帮警察来,翁锦良这脸色十分难看。 “陈杰,你这是干什么?”翁锦良不愧是*官出身的,关键时刻,威仪十足,就算是警察在,也不能太无礼。 陈警官表情有点尴尬,面对德高望重的翁锦良,陈警官就跟见到自家局长那么恭敬。 “是这样的,两位……翁先生,深夜打扰,实在是无奈之举,我们接到有人报案,一个叫于妍琪的女人因为吃了文筝拿给她的药,现在正躺在医院急救。于妍琪的家人来报案,反应了这个情况,我们不得不请文筝回警局协助调查。” 陈警官这话可是把一屋子的人都惊呆了,佣人还算机灵,急忙跑上楼去,看看晴晴醒没醒,这种事可不能让小孩子看到。 翁锦良,翁杭之以及文筝,都被陈警官的话给震住了,实在太意外,完全让人措手不及。 “于妍琪?她……在医院急救?这怎么会跟我扯上关系?”文筝苍白的小脸上尽是愤怒,她是尝过被人冤枉的滋味,现在竟然又遇到这种事,她淡定不了。 翁杭之虽然不像文筝那么激动,但他也是火冒三丈,凌厉的眼神盯着陈警官,沉声说:“既然是出了这种事,文筝有义务协助警方调查,提供线索,但是她在律师来之前,不会回答你们任何问题。人你现在可以带走,不过,一切都要按照程序来办,你敢保证吗?” 翁锦良一声冷哼,怒视着陈警官:“我儿子说得没错,你们是警察,我们一家人都可以配合你们查案,但在我儿媳妇的律师到警局之前,她会保持沉默。” 陈警官只能悻悻地笑笑,总算是松了口气。虽然两个姓翁的男人说话都挺硬气,但至少没阻止他将人带走。 文筝跟翁杭之都是心有默契的,互相交换一个眼神,无须多言,文筝都明白,她不会随便开口的,她会等律师来。 翁家父子都是法政出身,当然只道眼下这情形,没理由阻止警察将文筝带走,但他们却可以尽力去保护文筝,首先第一步就是马上请个律师。 翁杭之自己是律师,但他是文筝的老公,他在这件事上不合适出面,所以要另外找人。 就在文筝被带走的一刻,她身后传来了晴晴的哭声,那孩子终究还是醒了,吵着要下楼,佣人都拉不住,她跑下来就看到文筝被警察带着走到门口。 “妈妈……妈妈……”晴晴哭喊着奔向文筝,抱着妈妈的退,死活不让走。 这一幕,让看到的人心酸不已,就连几个警察都不由得摇头叹息。 文筝差点就要哭出声来,但她硬是忍住了。翁杭之过来抱起晴晴,可他无法跟晴晴解释警察为什么要带走妈妈,他只能捂着孩子的眼睛,任由孩子哭闹,然后跟警察挥挥手,示意他们赶紧将人带着出去。 文筝不敢回头,快步走出别墅,眼睛再也忍不住哗哗地流下来…… ☆、155:完结倒计时4 文筝被警察带走,晴晴很伤心,哭得眼泪汪汪的,趴在翁杭之怀里,怎么哄都哄不住。 孩子的哭声,让这个寂静夜晚更加深了几分惆怅。 翁锦良也头疼,晴晴这么小,有些事无法解释清楚,孩子看到妈妈被警察带走,她当然会吓到。 晴晴可怜巴巴地在抽噎,眼睛都哭肿了。 “呜呜……我要妈妈……妈妈……呜呜……爸爸……快把妈妈找回来……呜呜……” 翁杭之这心都快碎了,抱着孩子,心系着文筝,他也不好受,哄孩子更不是他擅长的。 “晴晴乖……妈妈只是跟警察叔叔出去一下,很快就回来了,不哭啊……” 可是,这话不起作用,孩子不信啊,还是在哭。 翁锦良无奈之下只能将团子给抱来,让晴晴抱着团子。 团子平时很调皮,但此刻也仿佛知道小主人不开心,轻轻地喵呜喵呜地叫着,像是在安慰晴晴。 团子缩在晴晴怀里,暖暖的毛茸茸的一团,时不时还舔舔小主人的手。 过了一会儿,晴晴的哭声小了些,小手抱着团子,嘴里还是会呢喃着“妈妈妈妈。” 翁杭之这才稍微松了口气,又忙着跟魏明涛打电话了。 这种时候,必须是自己信任的人,翁杭之才会请去为文筝当代表律师。魏明涛是最合适的人选。 魏明涛这大半夜的接到电话,也是大吃一惊,睡意全无,赶紧地起来准备去警局了。 翁杭之将晴晴交给老爸,急着赶去警局与魏明涛汇合。 这*,是别想安心睡觉了,出了这种事,全家都不消停。 文筝在警局里,果真是一言不发,她谨记翁杭之所说的,要她在律师没来之前,什么都别说。 陈警官也没辙,这文筝是翁杭之的老婆,翁杭之当然比一般人难对付,现在也只有等文筝的律师来,才能开始审讯。 于妍琪在今晚7点多,吃了药,之后很块感到口腔发麻呼吸困难,幸好家人及时将她送到医院抢救,虽然没死,但是也太危险了,如果晚送医院一会儿就完蛋。 她后来回忆说自己在吃药的时候好像闻到一点异常的味道,当时没在意,可吃了之后几分钟就差点要了她的命。 医生在她洗胃出来的东西里找到了氰化钠的残留成分,于妍琪以及家人由此断定有人要害死她。 而药是经过文筝的手给她的,在家人的坚持下,报警了,警察随后去了翁家别墅将文筝带走。 氰化钠是什么?这个熟悉而又可怕的字眼,它代表的就是死亡,它是一种可怕的剧毒。 只需要微量就能使人至死,其味是带着一点淡淡的苦杏仁味道。 由于这毒太霸道,属于严格控制类的,像于妍琪这样食入之后还能被及时抢救,那就算是天大的幸运了。 于妍琪现在人还躺医院,警察去问过话,现在是要先询问文筝,从事情表面来看,文筝有重大嫌疑。 这审讯室里很安静,文筝的身子靠在墙壁上,灯光照着她的脸色越发苍白,眼神黯淡,出神地看着窗外,她脑子里全都是孩子和翁杭之的身影。 她的眼眶含着点点晶莹,睫毛还是湿的,脸上泪痕未干,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她都没力气去愤怒了,她只觉得好心痛,自己被警察带走的一幕竟然被晴晴看到,这该对孩子造成多大的心理阴影? 陈警官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虽然文筝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会下毒手的人,可他办案多年了,他知道罪犯是不会在脸上让人看出来的。所以,他现在不会去判断文筝是不是真的在于妍琪的药里做了手脚,一切等询问之后再说。 大约过了一小时,文筝终于看到了熟悉的身影,是翁杭之和魏明涛。 “老公!”文筝的眼睛亮了亮,就像看到了曙光一样。 翁杭之站在门口,没有进去,因为陈警官挡着不让他进,只让魏明涛进了。 以律师的身份可以进,但老公就不可以,这是审讯室,翁杭之只能在外边的双层玻璃观看。 魏明涛表情严肃,再一次表明身份之后,他坐在文筝旁边,像老朋友似的冲着她点头微笑,鼓励说:“别担心,放松点。” 文筝感激地点头,这种时候,她最需要的就是精神上的支持。魏明涛是翁杭之的好朋友,也是合伙人,她确实可以放松一点了。 陈警官和另外一个年轻小伙子开始询问文筝,拿出了从于妍琪家里获取的药瓶,里边还有二十几颗白色的胶囊。 “文筝,你看清楚,这个药,是你今天下午给于妍琪的吗?” 文筝看看药瓶,看看这胶囊,略显沙哑的声音说:“我是给了于妍琪药,是她打电话叫我帮她拿的,确实是这种药,但是,相同的药瓶,里边的胶囊如果被人拧开了塞进什么东西进去,这我就无法判断你手里拿的还是不是我给于妍琪的那种药了。” “……”陈警官有点郁闷,开私家侦探社的人真是不好对付啊,一说话就这么给人添堵。 这是文筝聪明的地方,她还没被吓傻,因为她根本就没干那种事。所以在警察问话时,她就要顺带指出疑点。 魏明涛投来一个赞许的眼神,示意她要稳住情绪。 “陈警官,你们抓了文筝,那么请问,你们认为她的作案动机是什么?你们知不知道,于妍琪现在之所以能接受治疗,是文筝最先提出的,这说明文筝对于妍琪的态度是友善的,这样帮助她,怎么还会下毒害她?”魏明涛在这种时候就开始体现律师的职能了。 陈警官扁扁嘴,眉头又皱得更深了,似是在为文筝惋惜。 “根据于妍琪所说,几天前的一个下午,她下班之前,在翁杭之的休息室里摔倒了,当时翁杭之将她抱起来,正好被文筝看到,而于妍琪当时是衣衫不整的。从正常人的角度来说,这容易造成误会,不排除文筝因这件事而将于妍琪视为情敌,也就有了下毒的动机了。” 文筝本来没那么激动的,可一听这话,她真恨不得于妍琪就在眼前,她才好狠狠抽人! 文筝紧紧攥着拳头说:“陈警官,你说的休息室里那一幕,确有其事,但我老公当时就解释给我听了,是于妍琪摔倒,不是两人在*。我相信我老公,所以我根本没有因这件事跟他吵架,更没有视于妍琪为情敌。” 但陈警官也很冷静,不紧不慢地说:“你虽然当时没有发火,可你是否会心存嫉恨,这只有你自己才知道。如果将来上了法庭,就看法官会怎么看待了。” “……” 警察只负责查案,不负责判案…… 魏明涛微微抬手,示意文筝稍安勿躁。 “陈警官,你们所得到的证人证据,就只有这些吗?凭这些,还不足以让这个案子得到逮捕的批准吧。”魏明涛一针见血,说到点子上了。 陈警官也不示弱:“当然不会只有这些,现在是一点多,再过几个小时,我们会传另外的证人来警局。” “另外的证人?”魏明涛一下子明白了:“现在案子首先要确认的是,于妍琪的药,在经过文筝的手之前和之后,到底还经过了哪些人的手,每个经手的人都该有嫌疑,不是么?” 理论上是这样的,这也就增加了查案的难度。 “只需要查查在文筝经手之前的,经手之后就不必查了,她是亲自交给于妍琪的。” “那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开始传其他证人?” “八点半之后才会传。文筝暂时不能离开警局,这是严重的刑事案,你们应该知道警局的难处。”陈警官的语气也不是那么硬了,他还真怕文筝被带走了,那查起来会更困难。 按照程序,警局要在24小时之内找到足够证据才能向检察院递交逮捕申请。现在证据还不够充分,警察在继续调查中,文筝还得待在这里。 被以嫌疑人的身份带来警局,那种滋味太难受,每过去一分钟都是煎熬。 文筝先前以为律师来了之后她就可以回家,但现在一听不行,她坐不住了,蹭地一下站起来,红红的眼眶,声音忍不住哽咽:“不,我不要留在这里,我要回家,我要回去看我的女儿!” ☆、156:完结倒计时5 女儿?陈警官都呆住了,回想起在带走文筝时,有个小娃娃在喊妈妈……难道那真是文筝和翁杭之的女儿。 魏明涛抓住文筝的胳膊,小声劝她不能太激动。 遇到这种事,太激动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糕。 陈警官无奈地说:“我是公事公办,是你亲手把药给了于妍琪,而且你也有作案的动机,所以眼下你还不能离开警局。” 这话是在对文筝说,但陈警官却是看着魏明涛的。因为律师会比别人更了解警察办案的程序。 确实呢,要说办案程序,文筝现在不能离开警局,所以魏明涛也自能安慰她了。 如果这不是涉及到严重的刑事案,那么现在就可以为文筝办保释,可翁杭之自己就是个律师,他很清楚目前的处境,在来之前就跟魏明涛讨论过了。 文筝坐回到椅子上,可她这心里是不甘的,不能回家见孩子,她这心该有多痛。 “陈警官,文筝是无辜的,她现在就算不能走,也只是配合调查,但应该让她见见翁杭之吧。”魏明涛说这话,不是在征求警察的意见,而是在告诉警察,文筝有这个权利。 陈警官露出一点为难的表情,却还是点点头应允了。 其实翁杭之也着急,在外边等着一分一秒都难熬。 现在距离文筝被带到警局,过去了两个多小时,可是夫妻俩见到的时候都感觉像是过了好几年。 面对面坐着,翁杭之紧紧握着文筝,另一只手在为她擦眼泪。 文筝不是那么脆弱的人,她也更不是心虚,她只是太想晴晴了。 “老公,晴晴她怎么样了?”这哽咽的声音,让翁杭之的心忍不住抽搐。 翁杭之尽量露出让文筝宽慰的笑容,温柔地说:“你放心,有爸爸在照看晴晴,我先前出来的时候,她已经睡着了。” “睡着……那也是哭累了才睡着的,是吗?” 当妈的太了解女儿了,没错,晴晴真是在哭累之后才沉沉睡去,那一脸的泪痕就跟现在的文筝一样。 翁杭之也不好受,可他不能表现出太过焦虑,那将会影响到文筝,使得她的情绪更糟糕。 “老婆,你再忍一忍……你没有做过,无须害怕,很快就可以回家了。” “希望如此……我真怕晴晴要是今天晚上再见不到我,她会伤心成什么样。”文筝只想想到孩子的哭声,就会无比心碎。 翁杭之温热的大手抚着她的脸颊,疼惜地说:“你现在需要休息,一会儿你也歇一歇,闭上眼睛,就算睡不着也养养神,我可不想你从警局出来的时候顶个熊猫眼。” “干嘛,你还嫌弃我?熊猫眼那也是要大眼睛才行的。” “你是老婆大人,我哪敢嫌弃,我不怕你晚上收拾我么?” “噗嗤……”文筝破涕为笑,在爱情面前,她只是个需要人心疼的关爱的女人罢了。跟翁杭之说会儿话,她就感觉比先前好些,没那么焦躁了。 这是警局,见面时间有限,又过去半小时,翁杭之和魏明涛离开了,先回家,一早再去医院。 现在这个时间点,本该是睡得正香的时候,但为了文筝,翁杭之还不能消停。 魏明涛在车上还一直在打哈欠,太困了,这是凌晨三点多啊。 可是魏明涛也毫无怨言,好兄弟的老婆出事,他理所当然要站出来帮忙,少睡一点没关系,但愿文筝能早点脱困。 魏明涛不回自己家,跟着翁杭之一起到了翁家别墅,就在这歇一歇,天亮就要起来开始忙活。 翁杭之到家之后也是无心睡眠,看着晴晴躺在小*上,抱着妈妈买的玩具睡觉,这小模样太让人心疼了。 晴晴或许是做了不好的梦,忽然手脚动了动,翻个身,睁开了眼睛,看到翁杭之站在面前,晴晴第一句话就是问:“妈妈……妈妈在哪里?” 这话,可是让翁杭之心头一紧…… “来,宝贝,爸爸带着你睡觉。”翁杭之将晴晴抱起来,放到自己身边躺下。 晴晴的眼睛还有点肿,先前哭太凶了,现在醒了见不到妈妈,又是一阵心慌。 “妈妈什么时候回来?”晴晴柔嫩的声音带着哭腔。 翁杭之亲了亲孩子这带泪的眼睛,心都在滴血。以前没孩子,现在有了才知道孩子的一滴眼泪就是大人对揪心的痛。 “乖宝贝,警察叔叔要抓坏人,妈妈是去帮警察叔叔的忙了,所以呢,你不要伤心不要哭,你应该感到很骄傲才对,是不是?”翁杭之没辙,只能对孩子这么说了,要是说文筝被当做嫌疑犯抓起来,他无法对孩子说出口。 果然,这一招很管用,晴晴立刻就止住了哭声,揉揉眼睛:“妈妈她好厉害……那好吧,我不哭了,我要乖乖的等妈妈回来。” “真是咱家的好孩子……”翁杭之心疼地搂着孩子,感觉眼眶有点发热发酸。 在孩子心里,文筝是完美的,所以他更不能让孩子知道文筝实际上是被抓。只希望这件事快点过去,那么文筝回来,一切都风平浪静了。 可事情真有这么简单吗? 早上8点钟,翁杭之和魏明涛就赶到医院了,是时候见一见于妍琪,这是必须的。 于妍琪被安置在一个三人间的病房,她在靠窗的位置,另外两个病人现在不在,去楼下草坪散步了。 于妍琪看起来很虚弱,一脸惨白,好像*之间就老了几岁。软弱无力地躺着,看到翁杭之来了,她空洞的眼神里才有了一点神采。 “老板……”于妍琪有点激动,因为她从被抢救过来之后就开始盼着翁杭之来了。 旁边站着的穿灰衣服的妇女是于妍琪的妈妈,听于妍琪叫老板,她一下子反应过来了,这是翁杭之。 “老板你坐啊……” “不用,我站着就行,一会儿就要走。”翁杭之表情很平静。 于妍琪尴尬地笑笑,她的母亲却开始变脸了。 “妍琪,这就是你说的那个老板?就是他老婆在你的药你下毒害你的?”这口气,出言不善啊。 一下子这病房里的气氛就紧张起来,于妍琪急忙解释:“妈,这件事警察还在调查,不管结果是什么,都跟我老板没关系啊。” 于母闻言,却是愤愤地冷哼:“你就是太善良了,你都差点死了,现在还在帮别人说话。那个女人不是别人,是他的老婆,自己老婆做了那种事,他怎么能一点过错都没有?我们于家真不知道上辈子欠了他们什么,大女儿因那个女人而死,二女儿也差点惨遭毒手,做孽啊!” 说到最后,这女人从愤怒转为悲恸,情绪不稳定了。 这对于家来说是冤孽,他们都认为文筝害死了于嫒灵,本来就有仇,现在又出了于妍琪的事,当然就是雪上加霜了。 可翁杭之不是来听这些的,他是来问于妍琪的。 “伯母,文筝不是害死于嫒灵的人,她只是背黑锅。至于妍琪的药,文筝她没做这个事,我今天就是想问问妍琪,在你拿到药之后,在你吃药之前,有没有人动过你的药?” 翁杭之为文筝辩解,但在于母眼中,这都是狡辩。 “你什么意思?就因为她是你老婆,你就是非不分?亏你还是律师呢!还有,我们家妍琪早就告诉过警察,拿到药之后她回家了,家里没别人,只有我和她爸,怎么可能有人动过那个药?分明就是你老婆想害我女儿!”于母激愤地指着翁杭之的鼻子,越来越过份了。 翁杭之的脸色很难看,于妍琪的母亲这像是会好好说话的么?就这架势,剑拔弩张的,还怎么问话。 于妍琪见这形势不对,赶紧地拉着自己的母亲:“妈……您刚才不是要下去给我买粥吗?我肚子都饿扁了。您现在快去吧啊,快去……” 于母当然是心疼女儿的,闻言,狠狠地瞪了一眼翁杭之,这才出去了。 病房终于清静一点,翁杭之这才能跟于妍琪说上话。 翁杭之俊脸沉凝,浓眉紧蹙:“妍琪,文筝不会做这种事,你再仔细想想,从你拿到药之后有没有发生什么异常的事情?药在你回家之前,有没有离开过你的视线?还有,你在家吃药到毒发,你再把过程说一遍。” ☆、157:完结倒计时6 在两个律师的面前,于妍琪若是说谎,很难不露出破绽,但是,翁杭之和魏明涛都是越听越面色沉重,因为,事情显得那么简单,于妍琪在拿到药之后一直到她吃下,到毒发,都没有可疑的事情发生。 也就是说,这药真的是在她拿到手之前就出问题了吗? 站在中立的角度来说,以目前的情况看,文筝的嫌疑是存在的,所以翁杭之也因此而烦闷。 警察会从医院调取监控记录,包括物理治疗室里的监控。因为于妍琪的药是她当天掉在那里了,之后才让文筝帮她取的。 希望能从监控记录找到线索,否则就对文筝很不利。 于妍琪这边已经问不出什么新鲜的东西了,翁杭之这一趟相当于白跑,找不到相关的疑点,他还得继续想办法。 离开医院之后,翁杭之陆续接到了电话,是MISS吴和程烨,张文峰,三人都被警察问话了。 问他们是不是亲眼看到在案发当天的下午,文筝将药交给了于妍琪。 确实他们都看到了,也如实告知了警察,但他们都相信文筝是无辜的。 可是法律讲求的是证据,警察办案也是基于在证人证据的基础上。尽管大家都为文筝含冤,但是证据摆在那里,于妍琪就是吃了那个药才中毒的,这就是最头疼的事实。 警局很重视这个案子,一点都不敢怠慢,知道翁家不好惹,不但有钱,而且精通法律,他们要有充分的证据才能申请逮捕文筝。 文筝现在虽然身在警局,但这并不代表她被逮捕了。只有警方证据足够了之后向检察院申请,才会被批准逮捕。 警察也没闲着,医院里的监控录像已经拿回来,陈警官和另外两个警察都在看着。 能够有记录的就是于妍琪的药是先从药房出来,到了她手里,她就去物理治疗室了。 药是一个白色的小袋子装着,她在物理治疗室里顺手就放在了器械旁边的窗台上。 从监控记录来看,没人动过那个袋子,直到文筝去拿走。 这又是对文筝很不利的证据,找不到有可疑的人接触过于妍琪的药,也就是说,这药从药房出来之后,只有于妍琪和文筝接触过。 “陈警官,现在怎么办?我们真的要申请逮捕文筝吗?她可是翁杭之的老婆,翁锦良的儿媳妇……”一位年轻的警察正犯愁。 陈警官也是一脸严肃,闷闷地抽着烟,他不是不知道翁家不好应付,可是要放走一个重大嫌疑的人,他这干了多年的老警察也做不到。 陈警官抽完这最后一口烟,狠狠地将烟蒂掐熄,同时也有了决定。 就在陈警官刚走出去,就看到了满脸焦急的局长大人。 “老陈,你过来!”局长这脸色,比黑炭还沉。 不妙啊,陈警官心里暗想。 “这下可麻烦了,不知道媒体怎么得到的消息,文筝这事儿,上新闻了!现在,外界全都知道她是翁杭之的老婆,知道她涉嫌下毒,知道她被关在警局,现在外边都是记者!老陈,我明天在省里还有个会要开,今晚就要走,文筝的案子你看着办吧,但是切记不能向记者透露任何消息……哎,真是要命……” 局长唉声叹气的,脸都快皱得烂掉,可见他有多心烦了。 “局长……您就要走了?这……”陈警官无语啊,局长这是想溜呢,明摆着现在的局面闹大了,他一个刑警队的小队长,让他来处理,担子也太重了点吧。 但局长显然是已经决定了,急匆匆回了办公室。 陈警官站在窗户那里往外边望望,确实有一群人在那围着,记者的消息太灵通了。 局长早就打过招呼,这案子不能走漏风声,这是怎么回事?是谁泄露给媒体的? 警局毕竟是警局,记者们再想冲进去也只能忍着。但是他们可以打电话啊…… 这一下午,MISS吴就跟座机电话耗上了,事务所里的电话响个不停,大都是记者打来的,普遍就是问:“翁杭之什么时候结婚的啊?他老婆涉嫌谋杀,他会怎么处理这件事?” 开始MISS吴海挺有耐心地应付一下,可后来干脆一听到记者就直接挂断算了。 莙杭集团也接到了不少电话,问的问题也都是如出一辙。 翁锦良的电话都快被打爆了,他以前是大名鼎鼎的法官,现在儿媳妇出了这种事被爆出来,把所有人都震惊了,不管是平时常不常联系的,都打电话来问。 翁锦良还能应付过去,可这心里是气得不行。他相信文筝是无辜的,但媒体怎么会爆出新闻的? 新闻没有直接说文筝就是下毒的人,可是将文筝于妍琪以及翁杭之于嫒灵,这些都扯在一块儿,扯出了以前于嫒灵那件医疗事故,再联系到现在于嫒灵的妹妹……还爆出了是事发前于妍琪和翁杭之在事务所里衣衫不整的一幕被文筝看到。 不明真相的大众通过在网上的留言,把文筝喷个体无完肤。大多数人都认为就是文筝干的,认为就是文筝恶毒,认为是她将于妍琪视为情敌而痛下毒手。 媒体的描述虽然没有太夸大,可是这么报道出来,肯定会引起外界的误解,舆论会倒向一边,都在谴责文筝,都在为于妍琪抱不平。 氰化钠是剧毒,微量都能让人致死。现在网上都称文筝是蓄意谋杀,是罪人,骂得无比难听,就差没扒祖坟了。 为什么会引起群情激愤,其中一部分原因是文筝的身份。翁家,翁杭之,莙杭集团……名气太大,是诸多女人都梦寐以求的豪门,可是却被文筝不声不响地捷足先登,成为了翁杭之的老婆。 不知道多少人羡慕嫉妒恨,怎么不趁机落井下石? 还有一些微博上论坛上的小号,十分活跃,那是梁雪瑞指使的。 文筝出了这种事,最开心的就是梁雪瑞了。 她其实早就从杭庭玉那里知道翁杭之结婚了,可她没有对别人说,心里是嫉妒得要命的。 没想到居然爆出一个这样的新闻,梁雪瑞简直是睡着了都要笑醒。 外界一片哗然,掀起了轩然大波,不但刺激到了那些仰慕翁杭之的人,更多的是刺激到了一群仇富心态的人。 口诛笔伐的力量有时是可怕的,语言的伤害有时比刀子还狠毒! 在这种情况下,翁杭之只能告知老爸,明天开始不要送晴晴去幼儿园了,暂时让孩子留在家里。 这是对晴晴的保护手段,就怕记者挖出翁杭之和文筝还有个女儿,怕记者跑去幼儿园蹲点。 杭庭玉也不轻松,自新闻爆出来之后,她陆续接到了不少电话,有的是亲戚朋友的,有的是记者,最后她不得不将这部手机关掉。 杭庭玉急急忙忙赶去翁家别墅,刚进去,才走到客厅门口就听到了父亲杭霸天的声音。 “查,必须查出来是谁把消息泄露给媒体的!锦良,你现在就去警局把文筝接回来,他们不放人,你就给他们局长打电话!屎盆子扣到文筝头上来了,他们是干什么吃的!” 老爷子脾气火爆,他不像翁锦良和翁杭之那么冷静,他不是学法律的,他只知道文筝既然没害人,就干脆用翁家杭家的势力干预,把人从警局带走。 老爷子的作风是很护短,可这也是关心则乱。 翁锦良在一旁耐心地劝慰:“爸,您别这么激动,身体要紧,您忘了出院的时候医生怎么说的?说您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发脾气,情绪不能太激动……” “去去去,把人给我带回来我就不激动了。” “……” 杭庭玉都听见了,赶紧地过去扶着杭霸天:“爸爸……您这暴脾气还能不能改了?锦良说得对,您先坐下休息休息,这事儿,我们大家再商量商量。” 翁锦良无奈地看着杭庭玉,再看看杭霸天,他这心烦的程度一点都不亚于翁杭之啊。 “爸,庭玉,你们先在家待着,我去警局跟杭之碰个头,看看能不能把文筝带走。晴晴在楼上,佣人照看着,你们也多留意一点,千万不要在晴晴面前这件事。” 老爷子见翁锦良要去警局,这才缓和了脸色:“知道了,你快去快去……” 翁锦良到达警局的时候,翁杭之和魏明涛已经来了,可是情况不乐观。 陈警官把搜集的证据都给他们讲了,包括监控录像都给他们看,最后得到的结果就是……警方会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文筝。 ☆、158:完结倒计时7 对于警方的结果,翁杭之和翁锦良父子当然是难以接受的,可是身为法律界人士,也知道从程序上来讲,警方并没有办错。 但是难道就眼睁睁看着文筝被关进看守所等待检察院的结果吗? 外界的舆论对于警方也是有影响的,当翁家提出要保释文筝,警察就说现在压力很大,不敢批保释。 聪明的局长已经早早避开了这种头疼的时刻,就是不想得罪翁家。 现在除非是有重量级人物愿意出面做担保,才可能让文筝得到保释。 翁杭之是文筝的丈夫,翁锦良是文筝的公公,这两人就是重量级的,但是他们不能成为担保人。 可这也难不倒翁家的人,这种时候就能看出谁才是翁家真正的朋友。 文筝这事儿掀起了那么大的风波,身为她的闺蜜,杜佩箐在看到新闻的时候那个激动,可想而知…… 杭靖枫本来还在画室画画,忽然画室的门就被人推开了,是杜佩箐风风火火的跑来。 “喂,杜佩箐,这是我的画室,你……” “杭靖枫,你不知道吗,文筝出事了,被抓了!” 杭靖枫猛地一惊,脸色都变了,画笔一扔,赶紧地给翁杭之打电话。 这事儿,杭靖枫暂时不知道也不奇怪,翁杭之没有跟其他人说,甚至连外公都没说,可是外公自己跑去翁家别墅了。 而杭霸天只顾着照顾晴晴,一时也忘记给杭靖枫打电话。 杜佩箐紧张地望着杭靖枫,他一挂断电话,她就迫不及待地问:“怎么样?翁杭之怎么说的?” 杭靖枫此刻再没有那不正经的神色了,俊脸全是愁容:“确实是,文筝被抓了,涉嫌下毒害人。” “呵呵……新闻也是那么说的,翁杭之事务所里的那个打杂的女人,说是吃了文筝给的药,氰化钠中毒,可是,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信啊,文筝不可能做那种事。”杜佩箐这双眼睛像在喷火,她没法淡定,感觉人都要被气炸了。 杭靖枫也好不到哪去,脑子乱哄哄的,急着抓起外套和车钥匙,他要去看看。 杜佩箐这时候以为杭靖枫要去警局,她正在激愤中,刷刷卷起袖子,一把抓住杭靖枫…… “你是不是要去医院找那个女人,我也跟你一起去……我们去把她拖出来打一顿,为文筝出气!”杜佩箐这摩拳擦掌的架势,不用怀疑她真的干得出来。 杭靖枫一听,顿时嘴角犯抽,反手抓着杜佩箐:“别冲动……” “我冲动?我哪里冲动了,那个女人肯定在冤枉文筝,我要去为文筝出头,打得那个践人连她妈都不认识!”杜佩箐这神色,好凶悍。 杭靖枫也知道杜佩箐的暴脾气,只能两只手死死拽着她,无奈地说:“姑奶奶诶,你现在要是去医院打人的话,不是更害了文筝吗?本来现在都怀疑她下毒了,你是她朋友,你打人,别人会说是文筝指使的,你这是越帮越忙!” 杜佩箐语塞了,杭靖枫说得也有道理,可是这口气她憋不下啊,她就是想揍那个躺在医院的女人。 “你别乱跑,跟着我,我现在去警局。”杭靖枫也不管杜佩箐愿不愿意,死活都要拖着她不松手,生怕一松手这女人就真跑去医院了。 很快的,警局一下子来了三位担保人为文筝保释。 一位是现任法学院校长,是翁锦良的老同学,年纪差不多,也是颇具名望的人物。 一位是市里知名企业的董事长唐骏。也就是文筝曾经的客户。他是在看到新闻后主动联系翁杭之的,积极要求帮助文筝。 最后这一位,竟然是庾弢。 这确实有点意外,但庾弢是自己跑去找到翁杭之的,翁杭之一开始拒绝庾弢为文筝担保,两人差点打起来,后来庾弢提着一箱子的现金去了警局,说这200万现金是用来保释文筝的保金。 遇到这么个胡来的主儿,翁杭之现在真没心情过问庾弢怎么想的,他只想文筝能快点出来。 在这样特殊的时刻,翁杭之暂时也不跟庾弢计较那么多,就让庾弢成为文筝的担保人之一,庾弢是公司副总裁,有身份,确实是可以出面的。这样就省去了翁杭之另外找人的时间。 三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来为文筝担保,同时还缴纳高额的保释金,照程序来讲,是可以把文筝放走了。 但这仅仅是代表文筝可以不必待在看守所,她的嫌疑还在,她还要等待检察院的结果,只是她可以在家里等,不能出龙京市,还得在警方规定的时间内去警局做记录,以确认她本人没有潜逃。 翁杭之是不可能让庾弢出钱保释文筝的,那个钱,他一回头立马就给庾弢转过去了。 庾弢倒也不多说,他就只有在警局出现那么一会儿就走了,看着文筝被接回家,他就放心。 庾弢对文筝有种怪怪的感情,曾经很想将她抢到手的,只不过后来知道她和翁杭之在一起了,他出于一种骄傲,才没有再找文筝,可现在一听到她出事,他就坐不住。 文筝终于被放出来,暂时可以回家。这距离她被带进警局,过去了20小时,对她来说像是过去了一个漫长而残酷的时间。 刚走到警局门口,文筝看到了崔卓,他是刚赶到的,在医院才做完手术出来。 崔卓其实上午就知道文筝被抓了,警察还去问他做了口供,可是由于有手术走不开,他就算焦急也没用,直到现在忙完才能来。 幸好文筝被保释了,虽然证据对她不利,但至少她不会被关进看守所。 文筝被翁杭之扶着,脸色惨白,头发有点乱,说话都没了力气,眼里尽是血丝。 这憔悴的样子,真是令人心疼。 崔卓真想上前去抱抱文筝,但他知道不可以。他只能将内心的痛惜都藏起来,用他那惯有的迷人的微笑看着文筝:“回家好好休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给我打电话。不用理会别人怎么看待你,我知道你是被冤枉的,你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没做过,不怕。” 没有华丽的语言和废话,崔卓这是在表达自己对文筝的无条件耳朵信任。 他的真诚和温暖,就是文筝现在最需要的安慰了。多一个人相信她,她就能多一点支撑,她的心就不会那么冷。 在外界都一片骂声中,却也有少数的人对文筝是信任的,支持的,这也是属于文筝的另一种幸运和财富。 文筝红着眼,喉咙有点哽咽,冲崔卓点点头:“师兄,谢谢你。” “你还跟我客气?快上车吧,家里晴晴等急了。”崔卓体贴地拉开了车门,像个大哥哥一样的,用保护者的眼神注视着文筝。 翁杭之什么都没说,只是跟崔卓对望一眼,微微点头,一切尽在不言中了,男人的语言有时就是一个别人不懂的眼神。 文筝他们刚走,杭靖枫和杜佩箐就到警局了,得知自己晚来一步,两人竟然都同时感到高兴,因为这说明文筝暂时没事,被接回去了。 两人又一起赶往翁家别墅,不知不觉中,这对欢喜冤家怎么就成了同盟呢。 8点钟,早过了晚饭时间,但杭霸天还在拿着饭碗发愁……晴晴不吃饭,喂也不吃。 晴晴抱着团子坐在花园里,天都黑了,花园里亮着灯,照在孩子身上,她就像是个孤独的迷路的小公主,可怜巴巴地看着不远处的大门,红通通的眼睛里泪水总是没有干。 团子能感觉到小主人的情绪,所以这小家伙也没那么闹腾了,乖乖地缩在晴晴怀里,时不时用小脑袋蹭蹭晴晴,像是在无声的安慰。 “晴晴,吃点饭……”杭霸天心疼地看着孩子,他也着急。 但晴晴只是扁着嘴巴,闷闷不乐的,就是不张开嘴吃饭。 正当杭霸天一筹莫展的时候,忽听别墅大门开了,驶进来一辆熟悉的车……刚停下,车门就打开,晴晴看到了下车的人是谁。 “妈妈!”孩子撒腿狂奔过来,直冲进文筝怀里,紧紧抱着,鼻子一红,哇地一下哭出声。 “妈妈……妈妈怎么现在才回来……呜呜呜……妈妈……” 孩子的哭声,让每个人都心碎,文筝强忍多时的眼泪也憋不住了,抱着这暖暖的小身子,泣不成声…… ☆、159:完结倒计时8 孩子又哭又笑,紧紧抱着妈妈,生怕一放手妈妈就跑了。 这一幕,让人心酸,大人想笑却笑不出来,因为他们都知道,文筝只是获得保释,不是完全没事了,她现在是要在家等待检察院的结果。 等待的过程无疑是最煎熬的,好像是一块乌云压顶。 虽然大家都相信文筝是无辜的,可是始终要等到案子完结,才能真正的心安,因为那时候才不用担心文筝突然又被带走。 在法律面前,翁家没有动用自己特殊的便利,而是选择了尊重警方,这也是对文筝的尊重。 假如利用家族的手段将这件事压下去,使得案子不了了之,这完全是可以做到的。 但翁家没这么做。文筝也不希望他们那么做。她是清白的,就要用正当的手段和途径为自己洗刷冤情。 这事儿,文筝的父亲先前不知道,他去乡下看望文筝的姨奶奶了,等回城的路上听到电台新闻,气得不行,立刻打电话过去,幸好文筝已经回家,他现在正飞奔过去。 这一场风波,来得猛烈,翁家和杭家,还有方家,都是措手不及的,谁都不好过。 就连一向强势的杭庭玉也不再闹腾了,看到文筝和翁杭之回来,她就悄悄地离开。 为了避免见面尴尬,杭庭玉现在还没有心理准备要怎么去寻求儿子的原谅,但她这段时间也想清楚了,她不能失去儿子,她想要努力挽回点什么。 骄傲的杭庭玉,终于不再那么嚣张,知道低头了,知道自己错了,知道该弥补了,只是,不知道翁杭之和文筝会不会原谅她。 杜佩箐和杭靖枫也到了,一见着文筝,两人都紧张地询问,更多的是愤怒。 晴晴已经吃饱了饭,在妈妈的摇篮曲中入睡,文筝就和杜佩箐在卧室的阳台上谈心,今晚也不回去了,就住在这陪文筝。 女人之间也是有悄悄话的,翁杭之觉得杜佩箐陪文筝也好,毕竟是闺蜜,文筝若是有什么话想吐槽的,跟闺蜜说说,省得憋在心里难受。 杜佩箐听过文筝所说的之后,更是对于妍琪的成见加深。 但文筝其实也无法判断这件事究竟是谁干的。是谁想要害死于妍琪呢?这个答案没有头绪。 杜佩箐却是愤慨地说:“于妍琪指不定就是自己害自己,以此来达到报复你的目的。” “这是我们的猜测,但没有证据。况且,如果真的上了法庭,没证据的话,法官是不会相信的。因为氰化钠太毒了,一点点微量就能置身于死地。于妍琪当时是被送去医院抢救的,很难让人相信她会为了报复我而在自己的药理下毒,那是有很大机率很丢掉性命。” “这……确实,法官是看证据,但我就不信这个下毒的人会一点破绽都没有。你是私家侦探,你老公是律师,你们俩联合起来,肯定能让下毒的人原形毕露。” 杜佩箐这是在给文筝打气,也是她的信心。 文筝点点头,她是希望能尽快找出那个人,否则总觉得心里是根刺。 文筝自问无愧,所以也就不会多担忧,她现在只想好好地陪伴和安抚晴晴,以免给孩子心理造成阴影。 网上的口诛笔伐还在继续着,越来越多的人在慷慨激昂地表示自己对“毒害于妍琪”这件事的极度愤慨。 这几天,翁杭之和翁锦良出入都很小心,随时提防着记者。 遇到公司有事的时候,如果不是非要翁杭之出面处理的,就由杭靖枫代牢。 文筝现在不宜出门,她的照片已经被媒体曝光,出去了只怕是会被人给围堵。 晴晴每天都粘着妈妈,小孩子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有妈妈在,就是最幸福的。 翁杭之和魏明涛都没闲着,比警察还忙。每天都在分析案情,一遍一遍地看监控记录,还去医院做调查,不放过每一个可能的机会。 文筝的父亲当然也在尽自己的努力为女儿寻找线索,多希望能有一点可疑的迹象出现。 崔卓现在除了上班时间就是在药房和物理治疗室以及于妍琪的病房,他也想帮文筝,想看看能否找到有用的线索。 在这样的时刻,最能考验谁才是真正的朋友。文筝庆幸的是,她的朋友和家人,爱人,都相信她,在全力支持她。 就连她以前接手过的生意中的委托人,有的也会打电话关心她的现状。 这让文筝很安慰,说明她的人品是深入人心的,尽管网上那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喷在骂,可只要有亲人爱人朋友的信任,她就很欣慰了。 一晃半个月过去,果真,检察院做出了批示,文筝这个案子,被检察院审查之后认为是构成刑事犯罪的嫌疑,并且取证过程都是合法的,将会向法院递交诉状,对文筝提起公诉。 这样的结果,其实是可以预见的。因为没有新的有利的线索出现,被公诉,那几乎是没什么悬念的。 好在翁杭之他们都做好了心理准备,对这个结果不意外,但是,依然不会停止寻找证据。 魏明涛是文筝的代表律师,他也感到压力,如果迟迟找不到有利的证据来为文筝证明清白,恐怕到时候合议庭会判文筝有罪。 魏明涛曾问过翁杭之,假如真的文筝被判刑,他会不会利用自己的人脉和手段,让文筝免于刑罚? 翁杭之的回答,是魏明涛意料中的……他说,他不会。 他会尽全力为文筝找到证据,但假如真的不幸被判刑,首先是会上诉,直到终审如果还是坚持原判让文筝获刑,他只能服从判决。 翁杭之就是这样一个人,否则当初也不会当律师了。他经常说,自己既然是律师,如果连他都带头亵渎法律,那么,其他人会怎么做呢?那会是一种*的示范。这种执着,也是他从小受到父亲熏陶的结果。 翁锦良就是个刚正不阿的法官,所以他早早就退出那一行。而翁杭之受到父亲的教育和影响,有些原则性的东西是融到骨子里的,是根深蒂固的。 他和文筝也谈论到这些,文筝说能理解他,并且也认为他的做法是对的。 有个这么通情达理的老婆,翁杭之更加感到自己是幸运的。 由于翁家的特殊背景,家里一个是退休的法官,一个是金牌律师,加上翁杭之又是外界瞩目的男神,他的老婆这件案子,掀起的舆论也是巨大的。 从各方面考虑,法院会加速对案子的处理,尽快开庭。 对于这个结果,文筝更多的愤怒,她自问没做过坏事,为什么会遇到这样的冤情? 她那天是好心帮于妍琪拿药,谁知道会惹来这么大的麻烦。 文筝在家陪孩子,每天都不出门,而翁杭之回家的时间就越来越晚。 有几次文筝劝他不要太操劳,可是他似乎没听进去,还是那么晚回来。 文筝心疼他,总觉得是因为这案子,他才会更忙碌的。 文筝对翁杭之更加温柔体贴,可是有一天,她接到了崔卓的电话。 崔卓好像有点生气…… “文筝,翁杭之他最近对你怎么样?”这语气硬邦邦的,怎么回事呢?崔卓平时可是很温润的一个人。 “他一直对我很好啊,怎么了?”文筝有点纳闷。 “好?真的吗?难道你就没发现他有什么异常?” 异常?文筝到是觉得现在崔卓很异常。 “师兄,发生什么事了?” 崔卓咬咬牙,压抑着怒火:“我告诉你,今天于妍琪来医院复查身体,你猜我看到谁在陪她?是你老公翁杭之!真是太气人了,他是不是发神经?他怎么可以跟于妍琪走在一块儿,他应该在家陪你才对……” 崔卓有点激动,他当时看到翁杭之和于妍琪一起来医院,他都懵了,差点没当场揍人。 电话那端,文筝呆住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是真的吗?翁杭之什么时候跟于妍琪又开始走那么近的?她联想到最近翁杭之经常回家很晚,难道说,他是为了去看于妍琪? 没有比这更让她心痛的了,她每天在承受着煎熬,没想到自己的老公居然会和于妍琪一起去医院复查身体! 文筝跌坐在沙发上,只觉得背脊发凉,有种不好的预感…… ☆、160:完结倒计时9 翁杭之回来的时候,文筝还没睡,是特意在等他。 看看时间,都11点了。 文筝穿着睡袍,清清爽爽的,身上有淡淡的沐浴露香味,素净的脸蛋在灯光下被掩盖住了苍白。 她躺在*上,仰面看着天花板,听着浴室里传来的水声,心里有点涩涩的。 又是这么晚回家,他在外边都干些什么了? 爱人的眼里容不下沙子,文筝不会傻乎乎地闷着不问,等翁杭之出来,一钻进被子里,文筝就转过身。 “老公……” 翁杭之顺势搂着她的腰,温柔地凝视着她:“是我吵醒你了?” “没有,我一直没睡,在等你。” “我不是说过了么,最近会很忙,如果回来晚了你别等。” 文筝眼里闪过一丝犹豫,但最终还是把心一横…… “老公,你是不是因为觉得于妍琪可怜,所以才会跟她在一块儿?你就不怕她对你再有非分之想吗?” 文筝这话,让翁杭之脸色一僵,随即若无其事地说:“我是去看过她,还陪她去过医院,不过她也没有表现得异常,我们之间没什么,你别多想。” “你……你心里在想什么啊?案子还没解决,你是我老公,却还要像朋友一样跟于妍琪相处吗?你不觉得这样很奇怪?”文筝有点不悦,她对于妍琪总是有点膈应的。 翁杭之轻轻拍着文筝的后背,淡淡地说:“好了好了,我自有分寸。” 文筝见他言辞含糊,越发不安心了:“分寸?在这种敏感时期,你就不该跟她走得太近,这还需要我说吗?” “嘘……小声点,晴晴在睡觉,别把她吵醒了。很晚了,我也累,睡吧睡吧。” 翁杭之确实显得很疲倦,闭上眼睛,没有再说话的意思。 文筝还想说点什么,但感觉到他不想再谈,她也就没了心思。 文筝到现在也是相信翁杭之的,可就是无法理解他为什么还要跟于妍琪走那么近。 人心里一旦有了刺,就是慢慢生长。 翁杭之在这之后的日子也还是依旧回家晚,有时周末也不在。他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身为妻子,忍一天两天可以,但总是这样,就不能忍。 文筝的脾气性格就是那样,她不会做忍气吞声的小媳妇。 这天,距离开庭还有三天的时间,又是个周末,可翁杭之却说他有事要办,要很晚才回来。 又是这样的!文筝什么都没说,挂了电话,可这心里却在琢磨了。 信任也是有限度的,像翁杭之这样几乎每天都晚归,有时周末还整天不在家,而他的工作也没至于忙到这样,谁都难免会有想法的。 文筝不愿去往坏的方面想,可是于妍琪始终是个阴影在她心里。如果翁杭之没有跟于妍琪接触,文筝不会多虑,但事实是他自己都承认有接触了,还陪于妍琪去医院复诊。 五点半,翁杭之从事务所下班走人,到对面停车场取车。 他显得很匆忙,加上这路上人来车往太多,他没注意到后边有异常。 远远的,文筝跟着翁杭之的车,她坐在一辆出租车上,在事务所门口等了半小时了,看到翁杭之的车子启动,她就跟上去。 这完全是女人的直觉在作祟,跟踪自己的丈夫,如果不是已经有了恐惧和担忧,哪个女人愿意这么做? 文筝真希望自己多心了,希望这一趟是白忙活的。 但是,有的事,不想它来,它偏要来。 一路上都很堵,直到一个小时之后,翁杭之的车才在一个小区门口停下。 这里是…… 这地方,文筝太熟悉了,这不是翁杭之的公寓么? 想当初她在事务所上班,就是跟他一起住在这里的。 文筝松了口气,心想还真是自己胡思乱想了,自从搬到翁家别墅之后,这儿就没再住人了,翁杭之或许是想回来拿点什么东西的。 文筝正打算叫司机调头离开,但忽然,她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路边下车…… 竟然是于妍琪! 是于妍琪,她正笑着走向翁杭之,她看起来那么开心,容光焕发的,挽着翁杭之的胳膊,而翁杭之也体贴地帮她拿包包……这画面,俨然是一对情侣啊,把文筝那颗心给刺得痛不欲生。 文筝强忍着心痛,下了车,跟上去……她必须要当面问清楚,那是她的老公啊! 此刻的感受,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愤怒和悲伤融合在一起,绞碎了文筝的理智。 电梯关得太快,文筝来不及冲进去,她只能拼命往楼上跑,用最快的速度上去! 文筝跑得气喘吁吁,到了这一层,电梯里的人果然已经出来,刚开了门准备进屋子。 只听翁杭之关切地问于妍琪:“你在这里住得还习惯吗?” “嗯,这儿挺好的,我很喜欢。”于妍琪还有点害羞的样子。 “……” 这说明什么?说明于妍琪是被翁杭之带来住在这里的,还不止一天两天了! 金屋藏娇!文筝彻底暴怒了。 “翁杭之!”文筝一声怒吼,拔腿冲过去。 翁杭之和于妍琪都惊愕了,没想到文筝会来,还来得这么巧。 文筝气得快晕过去了,紧紧攥着拳头,怒视着眼前的男女:“你们这是干什么?翁杭之,你这么做,对得起我?” 文筝全身都在发抖,实在是愤怒到极点了,真有种想揍人的冲动。 可于妍琪呢,还在挽着翁杭之不放,装出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翁杭之到是没有预料中的慌张,就像是早就想到会有这一天了。 “好吧,既然被你看到,我也不想瞒你了。是的,妍琪现在住在这里,是我叫她搬来的。妍琪身体还没恢复,这里清静,方便休养。”翁杭之说得很理所当然,像是一点都不觉得有哪里不对。 就是这么理直气壮的态度,让文筝好像看到了一个陌生人。 能说出这种话,干出这种事,这真是她的老公吗?是那个疼她爱她的翁杭之吗? 文筝心如刀绞,而于妍琪却说:“你干嘛那么激动,你给我下毒,我还没上门去找你,你到是学会跟踪你老公了。” 对啊,这才是重点。 果然,翁杭之脸色一变:“你跟踪我到这里,不就是说明不相信我了吗?” “相信?哈哈……”文筝怒极反笑:“你还好意思跟我说这两个字?你背着我,金屋藏娇,还说今天有事要晚回家,原来就是为了陪她!翁杭之,我是眼瞎了才会以为你是个好男人!” 翁杭之神情冷淡地说:“我好不好,你怎么认为,那都没关系了。既然都到这份儿上,我就实话说了,从今天起,我不会回家,我不想见到你。于嫒灵是我的初恋,但是因你当时是实习医生,害她送命,你以为我真的会相信你背黑锅吗?于妍琪是她妹妹,你也容不下,就因为那次在办公室里看到我抱着她,你就嫉妒了吧,所以才会下毒……” 这一番话,震惊了文筝,像刀子戳在她心坎上。 于妍琪冷哼一声:“听到了吧,他没有相信你……我姐姐是他最爱的女人,一直都是,没人可以取代我姐姐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你以为你说自己背黑锅,他就会信?那只会让他讨厌你。而你最不该的是容不下我,想对我下毒手。你走吧,别赖在这里了,这是他的房子,不是你的。” 文筝已经懵掉了,脑子里嗡嗡作响,胸口窒闷得难以呼吸。 见翁杭之没有辩解,意味着于妍琪说的话,他认可。 原来……原来如此啊,他爱的是那个死去的于嫒灵。原来他因为医疗事故的是一直都怨恨她,亏他还隐藏那么深。 文筝只觉得浑身的力气都像是被抽干,怔怔地后退了两步,像是看见了可怕的野兽一般……是的,眼前这个男人,一定不是她老公,怎么可能是呢。 她坠入了冰冷的深渊,血液都被冻僵了,心被痛苦吞噬,比死还难受。 这就是……背叛?这就是从天堂到地狱的感觉吗? 文筝很想逞强地笑笑,可她做不到,她感觉自己快要休克了,这种滋味真不是人受的……她是傻子吧,她以前是在做梦吧,现在终于梦醒了,残酷的事实让她感觉全世界都被黑暗笼罩着。 ☆、161:大结局(12000+字) 文筝走出这小区的时候,人都是浑浑噩噩的,精神恍惚。刚一出去,就在马路边开始呕吐,陌生的路人经过,对她指指点点的,都在说这是不是被人抛弃了的孕妇啊。 孕妇? 文筝心头一惊,陡然想起一件事……列假没来,都超过半个月了。 该不会真的中了? 文筝的心情就像这阴天似的,灰蒙蒙一片。 如果不立刻去检查,她更会不安的。 文筝立刻去了医院,检查结果很快出来,如预期那样,她真的怀孕了。 怀孕一个多月…… 这本该是个令人欢喜得消息,因为翁杭之曾说想要个二胎,而家里人也盼着能再有个小孩,她怀孕,该是喜事。 可现在,这事儿还能算是喜事吗?翁杭之此刻正跟于妍琪打得火热呢,她怀孕,竟成了对这段婚姻的最大的讽刺。 文筝回到家的时候天都黑了,她饭也没吃,钻进卧室就没出来。 晴晴以为妈妈累了,她也不调皮,乖乖地陪在妈妈身边。 这孩子不愧是文筝的贴心小棉袄,能感知到妈妈的情绪,所以也不缠着要妈妈讲故事了,安静乖巧。 文筝其实是坐立难安的,可她不能将自己的悲愤表现得太明显,因为孩子很敏感,她不想影响孩子。 这就使得文筝只能忍,辛苦地忍着,不能哭,不能发泄。 这滋味很难受。 这*都在辗转不安中,文筝满脑子都是翁杭之和于妍琪在一起的身影,想到他们说的话,再想到曾经与翁杭之有过的甜蜜时光。 无名指上的指环,此刻竟成了讽刺。 这是翁杭之的外公为这小夫妻准备的婚戒,是他和老伴儿戴了几十年的戒指,寓意是希望翁杭之和文筝也能恩恩爱爱,白头偕老。 愿望是美好的,然而现实呢?却是残酷的。 这才结婚多久点?就出了个于妍琪,是翁杭之初恋*的妹妹,不但得到翁杭之的怜惜,还得到了他的信任他的重视。 多大的讽刺啊……文筝心里尽是苦涩的汁液,满满的无法排解。 这*,翁杭之没有回来,文筝辗转不安,通宵未眠。 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心痛甚至心碎。 爱情,婚姻,难道真是这么不堪一击吗?于妍琪凭什么可以夺走属于文筝的幸福?难道就因为她是于嫒灵的妹妹?于嫒灵,翁杭之到底爱到什么程度了? 文筝感觉自己就是个傻帽,以为和翁杭之是两情相悦呢,才短短的时间,就被人从天堂推到地狱。 面对即将被公诉上法庭,文筝已经是够心烦的,现在翁杭之又变心,跟她摊牌……还有什么比这更糟糕的吗? 而这些,她都只有独自承认,她不会告诉别人,因为不希望任何人为她担心。 第二天是周六,然后是周日,这两天,文筝都在家带孩子,四门不出。 魏明涛有时会来家里,都是跟文筝讨论案子的事,可他不会主动提起翁杭之,对此,文筝觉得,兴许魏明涛也是知道点什么的。 期间,沈驰也来过,同样的,他也不提翁杭之,只关心案子,还有就是逗逗晴晴玩。 文筝也曾问过沈驰和魏明涛,知不知道翁杭之最近在干什么,两人都很诧异,说他不是在忙公事吗? 文筝就明白了,再问也不会有结果的。 其实,仔细想想,还有什么好问的,她亲眼看见翁杭之和于妍琪在一起的,翁杭之也承认了他没有相信过她,还说不会回家了。 这意味着这段婚姻名存实亡了吗? 几天时间一晃而过,到了星期一,今天是开庭的日子。 翁锦良也气得不轻,打电话叫翁杭之回家,他却说他会直接去法庭。 翁锦良搞不懂儿子在干什么,文筝也不说,但他感觉不妙。 岂止是翁锦良,所有人都感觉不对劲,因为翁杭之没有跟文筝一起出现。 文筝是在魏明涛和沈驰以及杜佩箐的陪同下来法院的,她身边没有翁杭之。 这就让人纳闷了,翁杭之去哪里了? 开庭前十分钟,翁杭之才到场了,他竟然是跟于妍琪一起来的。 于妍琪,她那只受伤的左手已经康复,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她现在看起来精神焕发,哪里像是不久前才因氰化钠中毒而抢救的人? 她脸上有着难以掩饰的得意的笑,像个沐浴在爱河中的幸福的小女人。 不知道的还会以为她才是翁杭之的老婆呢。 这一幕,让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杜佩箐更是差点要冲上去揍人了,还好又被杭靖枫给拉住了。 像杜佩箐这么暴脾气的美女也只有杭靖枫比较能hold住。 翁锦良和文力扬,两亲家这脸上挂不住,更多的是气愤,追问文筝,她却只是苦笑着摇头说:“庭审过后再问他吧。” 嘴上这么说,那是不想让公公和老爸当场发作,实际上文筝心里已经有了打算……她不会打掉孩子,但她也不会在苟延残喘的婚姻中度日。 庭审结束之后,她会向翁杭之提出离婚。 没有感情和尊严的婚姻,她不会要,她也不会允许自己跟另外的女人共拥有一个男人。 既然他不爱了,她就远离他的生活,带着孩子相依为命。 文筝的脸色很憔悴,因为这几天都没睡好,加上怀孕了有害喜的反应,对她更是一种折磨。 现在的她,看上去就像是被褪去一层神光。 当看到翁杭之和于妍琪一起出现时,她只瞟了一眼就转过身去,不敢再看。怕自己会忍不住真的当庭爆发,别说是打人了,很可能做出更可怕的事。 善与恶,有时只在一念之间,就看这个人的控制能力了。 文筝虽然伤心痛苦又愤怒,可她不会让自己因此变成一个罪人,所以,她坐着,安静地等待着即将发生的一切。 现在最要紧的是文筝的案子,其他的事只能之后再说了。 翁锦良和文力扬都忍着,杜佩箐也被杭靖枫牢牢看着,紧紧拽着不放,生怕这脾气火爆的女人会做出什么吓人的举动。 也难为了杭靖枫,为了看住杜佩箐,他忍受着杜佩箐的白眼……因为翁杭之啊,杭靖枫是翁杭之的小舅舅,杜佩箐现在就是拿他撒气。 文筝去了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很不巧,又碰到了翁杭之和于妍琪。 真是冤家路窄。 自己的丈夫,可见到的时候却是这样心痛,这滋味,就像被钝器割着一样。 翁杭之很平静地看着文筝,但文筝却不能淡定,因为于妍琪的手还挽着翁杭之,这分明是故意做给她看的。 文筝强忍着心头的剧痛,清冷的眼神喷着火:“你们……还要不要脸?这是法院,一个有妇之夫跟一个小三这样明目张胆的,就不怕污了翁家的名声,污了你大律师的金字招牌?” 这话,竟惹得于妍琪发笑。 “文筝,你这是嫉妒吗?你应该怪自己没那么福分,谁让你曾经害死我姐姐呢,今天我就是要看你会被判多少年。”于妍琪说到这,转头看着翁杭之,头靠在他肩膀上,眼睛却是得意地望着文筝…… “连你老公都不帮你了,你还好意思说我是小三?他不爱你了,你死心吧,现在他的女人是我,等今天一过,他就会跟你办离婚手续。也真苦了他,从你被警察抓的时候,他就巴不得你会被判刑,那样才能给我姐姐报仇,只不过为了做得好看一点,他还要假装关心你,把你保释出来……其实以翁家的实力,只要他愿意,就可以将这件事压下去,不用送去检察院,你也不会被公诉,呵呵……可是那样做,就对不起我姐姐,所以,你必须被判刑,才能告慰我姐姐在天之灵。” 于妍琪这么多嘴,是有原因的,她是想让翁杭之和文筝之间的裂痕加深,这样翁杭之不忍心说出的那些话,都让文筝知道了,他就算什么时候心软都没用。 果然,文筝气得脸色铁青,因为翁杭之的沉默等于默认了于妍琪所说的。 “怎么不说话?她说的是真的吗?你其实在知道我就是于嫒灵那次事故的实习医生时,就耿耿于怀,是吗?那我可不可以联想一下,这次我之所以会被送上法庭,其实是你亲手策划的,对吗?你说话啊!”文筝声音嘶哑,一只手下意识地放在肚子上。 孩子,本该是她和翁杭之爱的结晶,现在却只是个讽刺。 于妍琪也在看着翁杭之,她刚才那番话,一石二鸟。一是刺激了文筝,二是可以试探翁杭之的虚实。 让于妍琪高兴的是,她看到翁杭之点头了…… 可文筝,这无疑就是被狠狠地打击,连渣都不剩。 还有比这更残忍的吗?他原来早就跟于妍琪串通的,亏他一直还演戏演得那么像,骗过了所有人的眼睛。 是她笨她傻她蠢,才会以为他是爱着她的。 “我说过于嫒灵的事与我无关,可你不信,为了这个,你就要亲手毁了我?这样才显示你对初恋的忠贞吗?翁杭之,原来你心里住着一个魔鬼,呵呵……呵呵呵……”文筝在笑,只是这笑,无比凄凉。 翁杭之望着文筝的背影,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复杂,然后转身,若无其事地对于妍琪说:“现在你该相信我了吧?你不是以为我还对文筝有感情么,现在呢?” 于妍琪脸都笑开了花,亲昵地依偎着他,得意忘形地说:“咱们这次一定会笑到最后,不枉费我的一番苦心。” “苦心?怎么说?”翁杭之搂着她的腰,嘴唇几乎贴到她耳边。 这亲密的姿势,使得于妍琪脸红心跳,魂儿都快飞出来了,加上刚才见到翁杭之对文筝的态度,于妍琪心里的警惕心彻底松懈。此刻,在翁杭之这超级男神的“男色”*下,她整个人都快融化了,不小心就脱口而出:“为了替姐姐报仇,我差点都被氰化钠害死,如果我当时手一抖,可能就真的救不活了……” 翁杭之佯装惊喜地说:“原来还真是你自己下毒的,这招苦肉计太妙了,不但为你姐姐报仇,还能让我摆脱家庭的束缚,一举两得。可是你那么做太危险了,万一多了一点剂量都是会出人命的。答应我,以后不可以这么冒险,知道吗?我会心疼的。” “放心吧,阿詹教过我的,我不会搞错。” 于妍琪已经被喜悦和幸福冲昏了头,激动地靠在他怀里,害羞地点头,还踮起脚尖要吻他…… 就在她的唇差一点触到翁杭之时,他刚好转头看前边:“有人来了,注意点。” 说完,两人已经分开,看起来一切都挺正常的。 有人进去卫生间了,于妍琪还有点不悦,刚才差点就吻到他了,真是的……不过还好,他跟文筝决裂了,以后,有的是时间在一起亲热。 “走吧,快开庭了。” 于妍琪点点头,转身就往前走去,她看不到翁杭之此刻的表情,否则她的脚步就不会这么轻快了。 开庭了,听审的人不少,除了翁家和杭家的人,于妍琪的父母,还有朗坤律师事务所的人都来了,梁雪瑞也在,甚至还有当时为文筝担保保释的三个人。 其实法庭外还有不少群众和记者在等着结果的。 代表检察院一方的公诉人叫周鸿德,是一位资深的法政界人士,从事这个工作二十余年了,经验老道,他将会是魏明涛的劲敌。 气氛有点严肃沉闷,文筝坐在被告席上,她旁边就是魏明涛。 公诉人周鸿德,一开始就提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问题。 “法官大人,被告的辩护律师,是被告的丈夫所经营的律师事务所里的律师,因此,公诉方有理由质疑辩护律师在庭上的辩词是否有不合理的人情成分存在。”周鸿德声音很大,故意让在场所有人都听到。 果然,法官脸色微微一沉,看向魏明涛。 下边那一片座位上,站在文筝这方的人,都不禁开始感觉不妙,这公诉人是啥意思?要给被告方来个下马威么? 文筝也在看着魏明涛,她没想到公诉人会这么说,这对她很不利。 但是,魏明涛却不慌不忙地站起来:“法官大人,这有一份文件请过目。文件证明了在一个多月之前,翁杭之已经退出了朗坤律师事务所。他不再是那里的律师,也不再是我的合伙人。” 这话……让全部的人都惊讶了,公诉方更是难以置信,这么会这样? 要知道,魏明涛和翁杭之的合伙人关系,是会让法官不由自主地去考虑魏明涛所说的辩词是否是客观事实。 可现在,大家才知道,原来一个多月之前,翁杭之就跟事务所散伙了?但怎么当时没有风声传出来? 这么大的事,文筝不知道,翁家的人也不知道,就连朗坤事务所的工作人员MISS吴他们也不知道,此刻正一脸错愕呢。 文筝看向翁杭之所坐的方向,她是在想,他那个时候退出事务所,是什么意思? 法官看了文件之后,确认了这个事实,公诉人就没什么可说的了,继续开审。 公诉人先是问了文筝一些基本的问题,再问到关于她对于妍琪的印象,以及跟于妍琪之间都发生过什么。 文筝都如实回答了,但正因为她的诚实,公诉方会紧紧抓住一点不放。 “被告,你当时看到你的丈夫跟于妍琪在休息室里那么亲密,你为什么可以还保持冷静呢?虽然你丈夫和于妍琪不是真的在做什么,可以你看到的画面,以正常人的思维来讲,最正常的反应就是发脾气,可你没有,为什么呢?” 文筝的心在滴血,回想起那个时候,自己真是傻,还相信他呢…… “我当时是看到了,但我当时没发脾气是因为我相信我的丈夫。”文筝说这个话,该有多么痛苦,她信任的丈夫,事实证明他根本不爱她。 “你撒谎,真正的原因是你当时就嫉恨于妍琪,你以为她和你丈夫有不正当的关系,但是你却不说出来,装作没事,实际上你怀恨在心,在那个时候就开始想要除去于妍琪了……” “反对!”魏明涛站起来大声说道:“法官大人,公诉人这是在进行无端的揣测!” 法官看了看公诉人,淡淡地嗯一声:“公诉人,请注意言辞。” 公诉人也不急,笑了笑说:“我的问题暂时问完了。” 当然了,他要说的都说了,就是希望法官能认定文筝的作案动机。 魏明涛冷冷了瞥了一眼公诉人,再看看于妍琪。 “辩方要求询问本案受害者于妍琪。” “同意。”法官同时抬手示意,表示魏明涛可以开始了。 于妍琪坐在公诉人旁边,看着魏明涛走过来,她还是有点不安,因为她在事务所上过班,知道魏明涛也是个很厉害的律师。 魏明涛神情严肃,镜片背后的两只眼睛发出明亮的光。 “于妍琪,你先说说为什么,你在知道文筝就是你老板翁杭之的太太时,你还会继续留在事务所上班?你不是一直都因为你姐姐那件事而仇恨文筝吗?” “我……”于妍琪一时语塞,但她很快就反应过来:“我那个手还没康复,找工作四处碰壁,只有翁杭之收留我在事务所里打杂,如果失去这个工作,我就没了收入。所以尽管我知道老板的太太就是文筝,我也继续工作。” “是么?难道就没有别的原因?你不觉得你的老板很有魅力吗?你目前还是单身,没有男朋友,你有没有想过将来要找个什么样的男朋友呢?”魏明涛的话,后边感觉有点跑题。 公诉人立刻说:“法官大人,辩护律师这是在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反对!” 魏明涛却也朗声说:“法官大人,我的问题,其实很重要,这关系着受害人于妍琪是否对被告的丈夫有企图,如果她有企图,那么,她所说的证词,可信性就降低了。” 法官略一思索,微微点头:“辩方律师继续。” 于妍琪一听,越发心慌了……她也不傻,假如被爆出她对翁杭之的心思,会对她很不利的,所以她要尽力隐瞒着。 “于妍琪,请你如实回答刚才的问题。” 于妍琪无奈地咬咬牙,看向翁杭之……但奇怪,翁杭之的座位上居然没人,他去哪里了? 于妍琪这心里一急,说话就有点慌了。 “翁杭之是我曾经的老板,他确实是个很有魅力的男士……我……我……” “你也认为他很有魅力,那你对他有过幻想吗?” “我……”于妍琪不敢再说话了,真想把自己嘴巴缝上。 其余人也都很好奇于妍琪的回答,可是有的人心里清楚,她岂止是幻想,她都已经付诸行动了。 好在于妍琪也是个精明的人,意识到眼下情况不好,赶紧地说:“虽然我老板很有魅力,但我知道他结婚了,我对他没有幻想。” 魏明涛不置可否,转身回到位子上,表示这一轮已经问完,但他还有话说。 “法官大人,本案至今最大的疑点是,氰化钠的来源,到现在警方都没查到。如果是我当事人所为,可是却查不到她从哪里得到的氰化钠,这不是明显漏洞吗?氰化钠是管制类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如果不能证明我当事人从哪里得到过氰化钠,她被控的罪名就不应成立。还有,至始至终,怀疑我当事人下毒的,都只是猜测,就因为那些药在出了药房之后就只有我的当事人和于妍琪接触过。但是却没有人亲眼看到是我的当事人下毒了。法律讲求的是证据,本案证据不足,我的当事人是无辜的!” 魏明涛说得斩钉截铁,下边一群人都感觉很痛快。 而公诉人也是抱着想打快节奏的心态,现在又轮到他了,他按照先前的策略,就要尽快结束。 “法官大人,本案其实没那么多纠结,简单清楚的事实就是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案件资料、口供,以及人证,朗坤事务所有三个人都能证实亲眼看到被告将药给了受害人。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氰化钠,微量就能致死,如果不是被告下毒,还会是谁呢?被告也有下毒的动机,就是嫉恨受害人,想除之而后快。这是对法律的藐视,这是不可原谅的罪恶。恳请法官大人判被告蓄意谋杀罪成立!” 公诉人的手指着文筝,义正言辞的样子,他是在根据事实说话,但因为是公诉人,他和魏明涛是对立的,所得出的结论也是相反的。 法官也头疼,这案子比较棘手啊,双方都好像很有理…… 文筝见法官这表情就感觉不妙,愤懑之余忍不住高声说:“我没下毒,我没害人!” 文筝这么一说,于妍琪也坐不住了,带着哭腔的声音喊:“就是你害我的,你还不承认!要不是抢救及时,我早就不在人世了!你这个歹毒的女人,你休想逃脱法律的制裁!” “呸!谁能有你毒?” “你……最好判你个无期徒刑!” “……” 两个女人终于是爆发了,激动地吵起来,法官只能重重在桌子上一敲! “安静,安静!” 法官威严的声音让文筝和于妍琪感到压力,消停了,可双方那眼神就像是两把刀在对砍。 法官都陷入两难,正在犹豫思索之际,只见法庭的大门被人推开了,走进来的人是翁杭之,他朝着魏明涛做了个手势。 魏明涛脸上露出几分激动与兴奋,忽然哈哈一笑:“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一位新的证人,他会为我们揭开氰化钠的来源之谜!” 一众人都惊到了,这什么情况? 全都看向门口,只见翁杭之和程烨带着一个瘦瘦的年轻小伙子进来了。 于妍琪看到这个人时,脸色大变,气得差点晕过去! 这时候,于妍琪脑子里只有两个字——完蛋! “法官大人,这位就是新证人。” 法官正头疼了,听到有新证人,顿时表情都缓和了,立刻同意。 那瘦瘦的男子被带上证人席,接受询问。 文筝也是懵了,呆呆地看着翁杭之……他带来一个新证人?什么意思?到底发生什么了? 翁杭之却坐回到位子上,神态自若地看着庭上,一点都不紧张。 魏明涛知道现在是最重要的时刻,成败在此一举! “证人,请你告诉大家,你的名字,从事什么职业,以及你跟于妍琪的关系。” 于妍琪……她现在已经脸色惨白,人在发抖。 瘦瘦的男子有点腼腆,声音很轻:“我叫詹鹤,我在一家化工厂上班,我是于妍琪的高中同学。” “你最近一次见到于妍琪是什么时候?做了什么?” 詹鹤紧张地握着椅子的扶手说:“最近一次见到于妍琪是在半年前……我跟她偶然在街上碰到,我们就约着一起吃饭,当时我喝醉了,她送我回家……我家里有我从厂里偷偷拿回来的氰化钠。因为家里的老鼠太猖獗,开始几次用老鼠药有效果,后来不管用了,我只能想办法弄点氰化钠,想着放在老鼠药里毒死老鼠。” 听他说到这里,所有人都好像开始明白了一点什么,文筝更是惊得说不出话来,恨不得立刻冲到翁杭之身边去,因为,她明白了,翁杭之根本没有背叛过她,这一切都是翁杭之的计划,他是为了这一刻而牺牲自己,宁愿被文筝误会。 詹鹤还在继续说着,于妍琪已经快晕了。 “我喝醉了就口无遮拦,于妍琪问我什么我都说了……当时没反应过来,可后来我第二天酒醒了就有一点模糊的印象,她问过我关于氰化钠的使用方法,用多少能毒死人……还有,她说好奇,要我给拿给她看看,我也拿了。但随后我发现我拿回家的氰化钠不见了,虽然只是一点点微量,可是如果人吃了是会出人命的,我当时很害怕,,我找遍了都没看到氰化钠……” “那你后来有问过于妍琪吗?” “我问了,她说……说她也是拿回去毒老鼠的,我就没再追问。可是前不久我看到新闻说她差点死于氰化钠中毒,我当时就懵了,心想那么巧?但新闻说是有人涉嫌下毒害她……” 说到这里,已经够了,只要不是傻子都能明白怎么回事。 公诉人那一脸的菜色,挫败的表情,看向于妍琪的眼神,都说明……没戏了。 魏明涛再一次提高了声音:“法官大人,氰化钠的来源一直都是本案最大的疑点,现在水落石出了,来源就是于妍琪的高中同学。由此可见,于妍琪本人也有下毒的嫌疑,反之,没有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从哪里接触过氰化钠,公诉方所控的蓄意谋杀罪,不应成立!” 一槌定音,随着魏明涛话音刚落,下边杜佩箐激动得站了起来,兴奋地拍手,还好是杭靖枫又制止了她。 再高兴也不能在法庭喧哗,要保持安静。 可是现在无法安静了,支持文筝的人一个个都笑开了话,而于家的人就灰溜溜的。 那于妍琪都还无法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明摆着的,氰化钠,于妍琪从詹鹤那里拿走了,她完全有可能自己下毒,就算她差点死掉,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詹鹤是翁杭之找来的,为什么会这样?于妍琪整个人都崩溃了,她终于明白自己有多蠢,竟然相信翁杭之会背叛文筝? 心理防线的崩溃,于妍琪的仇恨让她丧失了理智,不用律师问,她都认了是自己下毒。 真相水落石出,文筝无罪释放,而等待于妍琪的就是刑罚。 这一刻,文筝含着热泪奔向翁杭之,一头冲进他怀里,哭得像个孩子。 翁锦良、文力扬、杜佩箐和杭靖枫,还有沈驰,以及事务所的人,全都围在一块儿,就跟过年似的欢喜。 “哎呀,亲家,看来我们是错怪杭之了,他是用心良苦啊。”翁锦良看着儿子,满眼都是骄傲。 文力扬也是一改先前的愤怒,眼眶发红:“我有个好女婿……好女婿啊……” 杭靖枫就十分得意地瞅着杜佩箐:“看到了吧,这才叫真男人,以后别再说好男人都死光了,咱这多着呢。” 杜佩箐难得不跟他抬杠,乐呵呵地说:“这回算我错,我误会翁杭之了。” 不容易啊,要杜佩箐这辣妹主动认错,可她高兴。 文筝可不管多少人在看,她必须要哭出来才舒服。 小手捶着翁杭之的肩头,闷闷的声音说:“你太坏了,你想接近于妍琪,为我找证据,你也该事先告诉我啊,你知不知道你把我气成什么样了?我还真以为你会跟她……跟她……呜呜呜呜……” 翁杭之紧紧抱着她,大手为她擦去眼泪,温柔得像春风:“我如果早跟你说了之后你再配合我演戏的话,就不会有那么逼真的效果,就骗不过于妍琪了。为了找到氰化钠的来源,我可是费了大功夫啊,想来想去,不是你下毒,只能是于妍琪了,但没有证据,我只能假装接近她,假装我是因为于嫒灵的事而记恨你。” “那于妍琪说你是最开始去医院看她的时候就说你想报复我?” “是啊,实话告诉你吧,出事之后,我和明涛第一次去医院见于妍琪的时候,我就决定要演出戏,从那时起就在策划了。” 大家听到这里,都纷纷赞叹,不愧是律政界的不败男神,就他这高瞻远瞩的眼光,难怪能立于不败之地。胆大心细,滴水不漏,说的就是翁杭之这种人。 文筝惊讶地张着嘴,破涕为笑,却还有疑问:“那为什么直到今天才找到詹鹤?” 翁杭之眼底的冷色闪过,想起了于妍琪的狡猾。 “于妍琪刚开始不相信我,我只能经常去看她陪她,慢慢地让她松懈。并且让她以为我只爱过于嫒灵。其实我对于嫒灵谈不上爱,没交往过,只是彼此有那么意思,却谁都没说出来,我对她,是欣赏的成分更多。可为了让于妍琪相信,我必须说谎。我还把她接到我的公寓去住,为了就是进一步取得她的信任。” MISS吴听得竖起了大拇指:“老板,你太厉害了,简直是威武啊!” “那是必须的,咱的大BOSS,能差吗?这头脑,咱们全部加起来也不如啊!” 翁杭之知道大家好奇,接着又说:“文筝前几天跟踪我,其实我是知道的,我故意装作不知,是为了让于妍琪看到我和文筝之间产生矛盾了。那次果然是让于妍琪放松了戒备,我当晚还把家里的酒拿出来给她喝,她喝得多了,终于吐出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曾得到过氰化钠。但是我还不能走,这只是证实了我猜测的一半,我的目的是要找出来源。所以,我这几天每天都跟于妍琪在一起,她就觉得我真是不爱文筝了。” 原来如此啊,翁杭之真的太能忍了,每天面对于妍琪,他该多难受。 “今天开庭前,在卫生间门口,我和于妍琪碰到文筝,也是我故意的,我看到文筝去卫生间,就拉着于妍琪也去。就是为了能碰上。都要开庭了,我不得不加紧,能套话的时间不多了。还好于妍琪在说了那些话刺激文筝之后,我的沉默,让她更加放心,她得意忘形,说出了阿詹……我早就调查过于妍琪,她所认识的人当中,有一个叫詹鹤的,在化工厂工作,可我一直不敢直接去问他,怕打草惊蛇,万一惊了于妍琪,她就有所准备,今天在法庭上就会很悬。” 说起来好惊险,翁杭之竟是在开庭前一刻才得到线索的,所以他开庭之后就不见了,就是去找詹鹤了。 文筝现在是又哭又笑,失而复得的感觉真好……不,应该说,她从未失去过翁杭之的爱。 这段时间的伤心痛苦,都在瞬间被治愈了。有他的爱,世界是天堂,反之就是地狱。 文筝搂着翁杭之的脖子,情不自禁地亲了亲他的脸,惹来大家的哄笑,她也不管,可是,下一秒,她脸色就变了…… “怎么了老婆?” “我想吐。” “啊?” 文筝感到了胃部在翻腾,好难受…… “我其实在几天前检查出了怀孕,我还没告诉大家……” 文筝这句话,顿时让一众人都傻眼,然后紧接着就是震耳欲聋的笑声。 翁杭之一边笑一边紧张地抱着文筝:“老婆,你现在怀孕了,可不能激动,赶紧的别哭了,咱回家去……” “对对对,快回家,我去买个土鸡回来炖汤。”说这话的人竟然是杭庭玉。她也想加入这个温馨的大家庭了,她孤独很久,她想重新有个家了。 翁杭之也不知是听没听到,不做声,只是搂着文筝往外走。 翁锦良和文力扬都高兴得合不拢嘴,互相已经在开始讨论以后给孩子取什么名字。 这真是双喜临门,文筝的罪名洗脱了,还怀孕,最开心的是翁杭之原来没有变心,他才是最辛苦的人。 经历了这些,文筝和翁杭之的感情会更加牢固,稳定,相处也更加默契和融洽了,彼此的信任更是达到了新的高度。 现在回头再看看,所有阻挠文筝和翁杭之的人和事,不过都是两人感情的炮灰而已。 还是崔卓的方式最好,他刚才是半途来法庭的,听到文筝无罪时,他就悄悄溜了,因为知道翁杭之没有变心,知道文筝没事了,他觉得没必要再留下来。 对文筝,他只有默默祝福,不会去打扰她和翁杭之,远远地看着,只要她过得幸福,他就会安静地甘愿当她的蓝颜。 假如真有那么一天文筝不幸福了,崔卓一定会现身将她带走。 文筝之所以能收获亲情爱情友情,前提是她自己的品质,她善良正直,她待人是以心换心,就连于妍琪,文筝以前都还想着要为她治疗手。 假如文筝是个恶毒的人,她不会像现在这样收获良多的,因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聪明的人就应该知道如何选择合适的人为伍,而这些人都是懂得选择的,都用着共同的品质才能走到一块儿成为一家人,成为朋友,成为夫妻。 雨过天晴,拔云见日,这感觉真好,从阴天到了艳阳天。 这外边的记者和群众们看到文筝他们出来,想围上去,但翁杭之早有准备,庭警挡在了前边,文筝他们上车,快闪。 现在,文筝最想的就是赶紧回家抱孩子,翁杭之也是的,最近因为要去于妍琪那里“卧底”,他很少在家陪孩子,太想晴晴了。 双喜临门,是该好好庆祝一下的,大家全都去了翁家别墅,热闹得很。 最令人震惊的喜事还在后头,第二天,翁杭之就接到电话,说文筝的母亲找到了,已经从青海接过来。 翁杭之没有白费努力,总算是不负文筝和岳父的期望。 文筝和文力扬父女俩怀着激动又忐忑的心情去见了那个女人,他们最想知道的是为什么当年她舍得抛下丈夫和女儿。 文筝的母亲五十岁,但看起来却是满头白发,很苍老,因为这些年她过得很艰辛…… 当年离开,是因为,这个女人在跟文力扬结婚之前其实就生过孩子,却是未婚先孕,男方不肯结婚,却把孩子带走。 文筝的母亲伤心之余才远离家乡青海,到了这龙京市,后来遇到文力扬,两人结婚生下文筝,几年后,这女人因为得到消息,她远在青海的儿子,得了癌症。 她不敢跟文力扬和文筝坦白这些事,她想着回去看看,等儿子的病好转了就回来。 谁知道,她这一去就没脱身,儿子因得病,被父亲嫌弃,那个狠心的男人将儿子交给文筝的母亲,之后就不再过问死活。 这个女人觉得对不起儿子,她也知道,儿子这个病需要花很多钱医治,她想着要不要跟老公摊牌呢?请求老公的原谅,然后将儿子带回龙京市,一家人在一起,也方便照顾。 但不幸的是,这个女人就在那时候被检查出患了癌症,她立刻就改变主意,干脆不回龙京市,也不跟家里联系了,就此断绝来往,就让文力扬和文筝以为她抛弃了家庭。 她实在是不敢想象,文力扬拖着两个患癌症的人,他的人生,文筝的人生,将会过得多么悲惨。 她宁愿跟儿子一起死在青海,也好过回龙京去连累文力扬和文筝。 她在苦苦挣扎,但终究敌不过病魔,几年后,儿子走了,剩下她还在跟癌症多着殊死搏斗。 她靠着开网店赚了一点钱,大部分都花在儿子看病了,她自己也要看病治疗,日子过得相当艰苦,住的地方越来越差,变成最后家徒四壁…… 但是老天爷还是开眼的,就在不久前,文筝的母亲竟然发现自己的癌症奇迹般的好了。 苟延残喘这么些年,她以为会痛苦地离世,没想到还会有奇迹出现,而那时,她却又有了另一个顾虑……文力扬有没有再婚呢?文筝还会接受这个母亲吗? 她犹豫了,她害怕了,没敢回龙京市,直到翁杭之通过当地的熟人,几经周折才找到了她。 都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此话不虚,人活几十年,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剧本。能发生在戏里的故事,那都是有可能会落在某些人身上的。 文力扬和文筝终于知道了当年的真相,一家团聚,他们没有怨恨这个苦难的女人,他们以最大的宽容接纳了她。 都这个岁数了,文力扬觉得只要今生能再续前缘,就是天大的恩赐,其他的都不重要。 文筝更是抱着母亲哭成了泪人,女人最能理解女人的苦,何况她现在也是有孩子的人了。 所有阴霾的过去都消失,迎来的只会是曙光和希望。 风雨过后见彩虹,这是人世间最美的画面。 文筝是幸福了圆满了,杜佩箐呢?她跟杭靖枫这对欢喜冤家,在摩擦中产生电,时常打打闹闹的,但那就是两人相处得方式。 杭靖枫为了在老爸面前挽回面子,也为了把杜佩箐追到手,他对她说,暂时充当一下女朋友,让他回家交差。 杜佩箐很爽快的答应了,跟杭靖枫一起回家见老爷子。 老爷子对杜佩箐那是100个满意,那之后就经常叫杜佩箐回家吃饭喝汤。渐渐的一来二去,杜佩箐和杭靖枫就越来越像是真正的情侣了。 至于两人会不会发展到结婚,那其实只是时间的问题了……两个的各方面条件都很般配,都是有才有貌的,最主要是这俩性格互补,今天闹了一下,明天就没事了,要是遇到有外人,这俩立刻就站到同一阵线…… 所以呢,老爷子觉得,是时候为儿子准备准备一套结婚首饰了,兴许不久就派上用场。 和睦的大家庭,四代同堂,家和万事兴。 携手并进,风雨同舟,这才是幸福的密码。 题外话: 全完大结局,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千言万语汇成三个字——爱你们。因为我的几本书都是连续写的没有间断,人的精力到了极限,需要休整调养,这本书完结后会暂时休息,新文会在什么时候开,暂不确定。等有了好的构思,我会通知大家,谢谢你们,我的心与你们同在!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